時間:2022-12-27 15: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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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人:常熟市**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aaaa ,系該公司總經理。
住所地:沙家浜鎮。
仲裁請求:
一、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xx年到**工具廠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定勞動合同后,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系,必須要簽定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20xx年12月3日)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系。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系,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有關規定,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仲裁委員會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 致
常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馬**
您好!
我于2011年7月10日進入公司,根據公司的需要和自身的選擇,目前擔任職業顧問一職。
公司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讓我很快進入到了工作角色中來。這就好比一輛正在進行磨合的新車一樣,一個好的司機會讓新車的磨合期縮短,并且會很好的保養好新車,讓它發揮出最好的性能。我們公司就是一名優秀的司機,新員工就好比是需要渡過磨合期的新車,在公司的領導下,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團結同事,搞好大家之間的關系。在工作中,要不斷的學習積累業務技能,不斷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完善自我,更快、更好的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我相信我一定會做好工作,成為優秀的海納職業中的一份子,不辜負領導對我的期望。三個多月來,我在公司領導和同事們的熱心幫助及關愛下取得了一定的進步。
來到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獲莫過于在敬業精神、思想境界,還是在業務素質、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進步與提高,也激勵我在工作中不斷前進與完善自我。
本人工作認真、細心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勤勉不懈,極富工作熱情;性格開朗,樂于與他人溝通,具有良好和熟練的溝通技巧,有很強的團隊協作能力;責任感強,能按時完成
領導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間能夠通力合作,關系相處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門負責人成功地完成各項工作;積極學習新知識、掌握業務技能,注重自身發展和進步,平時利用下班時間通過培訓學習,來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目前正念本科學歷,計劃報考全國通考六級營銷師證,以期將來能學以致用,同公司共同發展、進步。
作為經管院學生會體育部的副部長,我在學生會已經鍛煉了一年半了,在體育部的這段時間里我學到了許多,體育部也讓我在這里收獲了家的溫暖,成員之間也擁有著深厚的友誼,我們猶如兄弟姐妹一般!我渴望能繼續在這里為廣大的同學們做更多的服務。時值學生會換屆選舉,我鄭重提出申請,競選XXX學生會體育部部長一職!
在擔任副部長的這一個學期里,我已熟悉的掌握了體育部的各項工作,我相信我會把體育部帶到一個新的高峰。
若不給自己設限,則人生中就沒有限制你發揮的籬笆。參加這次競選,首先我有足夠的自信,我自信在老師的指導下、在主席團的幫助下、在同事的協助下,能勝任這項工作,正由于這份內在驅動力,當我寫這份申請書時,我感到信心百倍,并且布滿干勁。信心給人動力,而能力則能夠更加補充信心,我自信我有能力做好這份工作!
有句話說想法決定活法。要想把工作搞好同樣也得先有想法。我認為我們體育部的工作應包括:計劃并組織有意義的體育活動;搞好經管院的體育工作;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工作等等。
“在其位,謀其政”,本著“服務同學、鍛煉自我”的宗旨,懷著對這份工作的熱情、自信和期待,我對這一職務的工作理解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揚好體育部團結、積極、負責、認真的優良傳統。一個優秀的部門一定有其超出尋常的地方,而我們體育部能得到我們學生會內部其他部門的認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我們體育部全體成員都發揚好了這一優良傳統,所以這一傳統是需要我們繼續發揚下去的。
二、完成好主席團布置的任務,做好本職工作,努力把所有工作都做的完美,有句話說:優秀的工作者不會因小事而勞煩上級,所以說自己能做好的工作,不要讓別人來做!
三、充分發揮好協調能力,把合適的人放在適合位置,讓每個人的能力得到充分的發揮,使之得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優秀的管理者不一定自身能力在各方面都突出,但是要有會用人的能力。
四、要發揮好自己的想象力,能夠有不俗的想法和意見,提取一些新穎特別的想法!新穎的東西總是吸引人的,只有不斷的提出新的想法才能夠不斷的進步!
我相信我的這些感悟會在我未來的工作中發揮出重要的作用!假如我當選這一職位,我會進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質,進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熱情,以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心態去對待每一件事;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責任心,在工作中大膽創新,銳意進取,虛心地向別人學習;進一步的廣納賢言,做到有錯就改,有好的意見就接受。努力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共事講團結,做事講效率的宗旨。
事物是運動的,和不斷發展的,我相信我會給這個集體注入新鮮積極的氣息,把我們的活動做得更好,讓我們這集體能夠永遠的保持強盛的“戰斗力”!我會在我們的活動中增入一些新的方式和方法,讓我們的活動永遠保持活力!我會用我的組織和管理方法讓我們的這個集體更加團結,讓我們這個集體的實力更上一層臺階!
今天我在這里,努力爭取這份職位,希望承擔的是這份責任,而不是為了榮譽和名號,或浮華背后的虛偽,而是希望伴隨大家一起成長,一起為學生會,為體育部獻出一份微薄而堅實的力量。一路上有你有我,有彼此的祝福,期待和信任。
我是來自xxx級xxx班的xxx,這次向上級提出申請法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組織部副部長,希望一展自己的抱負。
當今社會,要想使自己或一個團體立于不敗之地,除了要自強,還必須要有一種團隊合作和民主的精神。馬克思、恩格斯曾說過,只有在集體中,你才能全面發展其才能,發揮個人最大的優點。我相信我能夠團結好這個團體,也有責任為學校干一份實事,所以我要申請學生會組織部副部長一職。
在進入大學后,我加入了學生會組織部,組織部是一個要求嚴謹,駕奴性強的部門,它的工作內容要求我們要有耐心認真,充分協作,求實務實的精神。團費的繳納需要細致的清理和核實,團訓的培練需要周詳的計劃和組織,資料的整理需要仔細核對,上下保持統一。
如今對于我來說,在組織部工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以前在平常的工作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棘手問題,但我選擇了沉著、冷靜,也正是在這種環境下,讓我真正明白到作為一名干事的責任感。雖然我的工作有些美中不足,但相信我,我的明天會更出色,我深知過去的一切已成為歷史,今天,我把這些成績復述了一遍,并非是向大家炫耀,我把它當作我人生中的一種很重要的閱歷,一筆很寶貴的財富,它給予我經驗、力量,可以讓我一生受益,同時也為我今天的申請平添一份自信。
申請此職位,我認為自己具有擔任學生會組織部副部長的素質和才能:
(1)工作的熱情。我覺得當好學生會干部最首要的便是有工作熱情,因為熱情是工作的源動力,正是這份熱情,驅使我主動地服務同學,成為同學的朋友和老師的助手。在學校的團委也經歷了種種,憑著我對工作的熱情,為同學們服務的思想,幫老師分擔煩惱的決心,我從來沒有放棄過當一名合格的學生會干部。
(2)組織、領導、協調、宣傳等綜合工作能力。工作上和學習上的經歷都使我受益匪淺,最重要的是我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活潑開朗、興趣廣泛的我積極參加并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在活動中盡情施展自己才能。此外,在活動過程中,我學習上也絲毫沒有松懈,我認為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在學習之余開展活動。 學校這塊熱土給我提供了機會,讓我有機會鍛煉、充實自己。而且我在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中注意不斷地加強個人修養,以“明明白白做人,實實在在做事”為信條,言行一致,踏實干事,誠實待人。經過多年學習和鍛煉,自己的組織、管理、領導、宣傳等工作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
(3)高度的責任感、吃苦耐勞的精神和開拓進取的意識。我能以大局為重,寬宏大量,從不斤斤計較個人利益。尊敬老師,團結同學。我也深知在知識更新,信息產業飛速的年代要不斷裝備自己,努力在各方面充實自己。很多時候,我都主動去了解同學的需要,無論在學習上還是生活上,力求做到盡心盡力,問心無愧。
假如我有幸申請成功,我將加強自身修養,進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質,時時要求自己“待人正直、公正辦事”,以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心態去對待每一件事情;要進一步提高責任心,在工作中大膽創新,銳意進取,虛心地向別人學習;要進一步的廣納賢言,做到有錯就改,有好的意見就接受,“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同時堅持自己的原則。
假如我有幸申請成功 ,我要提高學生會內部成員的素質,增加團體的凝聚力,加強內部的聯系,使內部達到真正的團結統一,使學生的職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擦工作中深入到同學中去,了解他們對學生會的看法,認真聽取他們寶貴的建議,與他們交流,使他們更加了解學生會。并在工作時不斷實踐,即在改進中工作,在工作中改進。
假如我有幸競選成功,我會發揮組織部副部長的作用,組織各種形式的友誼比賽,使愛好體育的有用武之地,愛好文藝的能一展才能;舉辦書畫會、文學社、圣誕大聯歡等活動。總之,我們每個人都能在學生會找到自己的位置,我們將努力使學生會成為學校領導與學生之間的一座溝通心靈的橋梁,成為師生之間的紐帶,成為敢于反映廣大學生意見要求,維護學生正當權益的組織,新的學生會將不再是徒有虛名的擺設,而是有所作為的名副其實的存在!
您好!
我于201x年7月1日成為一名飼料公司市場部的試用員工,到今天3個月試用期已滿 (之前5月份在公司實習過十天) ,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現申請轉為公司正式員工。
作為一個應屆畢業生,初來公司,曾經很擔心不知該怎么與人共處,該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寬松融洽的工作氛圍、團結向上的企業文化,讓我很快完成了從學生到職員的轉變。
在崗試用期間,我大部分時間是待在生產車間學習。通過學習,我了解了粉料、蝦料和膨化料的生產工藝流程及其品質方面的知識.我以為作為市場部職員來說,只有專心往了解自己的產品才能給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主動向品管職員及有經驗的同事請教品質方面的知識。另外,我也隨同同事出差幾次,做了市場調查與市場服務.通過出差,我熟悉到了市場部的工作內容,學習到了跟客戶溝通的技巧,意識到了學習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在學習與積累。
我叫xx,于x年x月成為市場部經理助理,到今天3個月試用期已滿,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現申請轉為公司正式員工。
1、經過三個多月的自身努力和各位同事領導的幫助,現對工作有較強的處理能力,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能與同事精誠合作,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2、勤懇工作,用心做事。工作中我對來訪的客人以禮相待,保持著熱情,耐心地幫助他們;工作中時刻想著自己代表的是公司,對處理違規違紀的事情都是做到禮先到,不擺架子,耐心地和他們溝通,于他們談心,避免和他們矛盾,影響公司形象。
3、遵紀守法,嚴于律己。按時上班,從未遲到、早退。積極主動加班,以公司為家。
在本部門的工作中,我一直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及時做好領導布置的每一項任務,同時主動為領導分憂;專業和非專業上不懂的問題虛心向同事學習請教,不斷提高充實自己,希望能盡早獨當一面,為公司做出更大的貢獻。
當然,初入職場,難免出現一些小差小錯需領導指正;但前事之鑒,后事之師,這些經歷也讓我不斷成熟,在處理各種問題時考慮得更全面,杜絕類似失誤的發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謝部門的領導和同事對我的入職指引和幫助,感謝他們對我工作中出現的失誤的提醒和指正。
總之,在這3個月的工作中,我深深體會到有一個和諧、共進的團隊是非常重要的,有一個積極向上、大氣磅礴的公司和領導是員工前進的動力。公司給了我這樣一個發揮的舞臺,我就要珍惜這次機會,為公司的發展竭盡全力。
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請領導予以批準。
歲月匆匆,時光荏苒。我的大學生活已接近一年。在這一年中,在校領導、老師的關懷下;在同學的幫助下我學到了不少東西,順利地從中學時期過渡到大學。我感到非常欣慰。剛進入大學之初對于漫長的大學生涯我感到些許迷茫。但是很快我熟悉了周圍壞境。熟悉了同學、老師、迅速地給自己定位要從基礎做起。大學里面有太多展示才華的機會,而機會總是給有準備的人,而秉承著服從組織調配,注重團隊意識的我當即認為我應該抓住一些機會,因此在我們學組第一次招新的時候我遞交了競選學組體育組組長的申請,希望在這樣一個大集體提升一下自己,最終經過面試順利當選為我學組體育組組長。
工作方面,在進入學組體育組之后。很快融入到了這樣一個大集體當中。我組旨在帶領做好我學組體育方面事務。第一學期我組組織選拔、訓練男女籃球隊員、排球隊員。在籃球、排球比賽時做好后勤工作,保障比賽秩序。最終作為男排隊員最終獲得團體第四,女排團體第二。隨后,協助校體育部進行“冰紅茶”杯羽毛球隊員篩選,并策劃篩選我學組足球隊員。除此之外。我們還堅持每天早上進行我學組的早操考勤工作。順利保障我學組的早操出勤率,并配合其他各組做好協助工作。第二學期,策劃運動會的相關事宜。首先做好了人員選拔的前期準備工作,其次統計參加初選人數、名單。最后在老師及其他組的配合下順利進行了運動會人員篩選工作。并在運動會期間做好組織選手準時準地參加比賽保障運動會順利進行。最終我學組獲得團體第六的成績。為大學的第一個運動會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運動會之后,得益于前期選拔工作已完結,能夠順利進行學組足球隊的訓練工作。作為隊長,策劃訓練時間,組織隊員進行訓練,做好人員分配,做好了一切的后勤工作。 4月底,新生足球賽舉行,經過隊員們努力地拼搏,在穩定的后勤保障情況下,我們順利以小組第二出線,半決賽被淘汰,最終獲得團體第三。這或許也是對前期刻苦訓練的回報吧。在這兩大項之后,我學組本計劃進行專業之間的籃球賽,但是經過商量,考慮到學期后期學習任務繁重,最終暫時取消進行。本學期除了做好我組分內之事,還協助學習組、生活組、文娛組等開展其他活動。其次作為班上體育委員,做好了自己班上的體育方面事務。雖說是事務比較繁多但也使大學生活變得更充實。
學習生活方面,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的各項活動,樂意接受組織交給的任務,認真的對待完成。積極配合任課老師的教學任務。在課上認證聽講做好筆記,在課下整理好筆記和預習。在第一學期獲得三等獎學金。在生活方面,能夠和同學、老師很好的相處,并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幫助有困難的同學,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
進入大學是我人生的一個重要階段,而在大學里面作為學生干部,為大家服好務。我想這更是對我的一大挑戰,需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在此我向學校申請優秀學生干部。以便以后自己工作學習時更好地勉勵自己。若能評選成功則是領導老師對我工作的肯定。若否,則說明是我自身還不夠優秀,在以后我還會繼續努力以達到優秀干部應該具備的標準。最后再次感謝領導、老師、同學對我學習、工作的支持。謝謝。
1200萬精神賠償金使聶樹斌案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為何申請精神撫慰金高達1200萬
按照《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對于被扶養人應當支付的生活費,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
因此在聶樹斌案國家賠償中,除去已有明確規定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等,在金額上有彈性空間的即為精神損害撫慰金。
此前多位專家學者也表示,根據案件的性質、造成的影響程度、持續的時間等不同,每一個案件中作出的精神賠償會有所不同;聶樹斌案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或可開辟提高精神撫慰賠償金的先河。
過往的國家賠償案例顯示,1996年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決并執行死刑、2014年被改判無罪的呼格吉勒圖,其父母最后獲得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100萬元;被羈押14年后無罪釋放的錢仁風此前獲得精神撫慰金50萬元;入獄近10年的浙江張氏叔侄拿到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45萬元。
聶樹斌案申請國家賠償人此前也表示,聶案較為特殊,精神損害賠償如果按相關規定會比較低,但是這些年聶樹斌家屬受到的精神傷害又特別大。從聶樹斌案《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中看到,申請人就申請12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共列出了4條說明,其中提到“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違法行為,剝奪了受害人無辜的生命,在請求人心中留下了永遠無法消弭的精神傷痕,留下了永遠無法撫平的痛楚,請求120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的是獲得最起碼的精神慰藉、心理平衡和人格尊重。”
河北高院將如何開展賠償工作
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取得國家賠償。涉及刑事案件的國家賠償中,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在聶樹斌案件中,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作出二審判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婦女罪,判處15年,合并執行死刑。正因如此,聶樹斌家屬昨日向河北高院申請國家賠償。
按照賠償程序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其中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并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按規定進行協商。
賠償金由哪個部門“埋單”
“額外收入”應否計入“月工資”?
案情:忙家里的那點地,一年閑半個身子。開春,小伙子齊某把農活扔給妻子,自己到城里打工。在水廠找到了一份送水的工作。水廠按部就班每天工作八小時。班前班后,他又在水廠附近早市、晚市找了一份給業主看攤的事。水廠老板每月給付他的工資是八百元。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是九百八十元。前不久他因為水廠工資低、無勞保,辭職。他要求按最低工資補工資、給補償,老板說他有其他收入,予以拒絕。
說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齊某在另外的單位,利用工余時間工作獲得的另外的勞動報酬不應記入齊的最低工資之內。水廠老板的說法是錯誤的。齊某要求按最低工資標準補工資、給補償應予支持。
“提成”應否計入“月工資”?
案情:張某是一食品保健公司的推銷員。當初進公司的時候和公司簽有合同,每月工資一千元外加提成。張某不辭辛苦,日夜四處奔走。多出一份力就多一份收獲。業績突出,張某每月都有三千來元的提成。最近公司裁人,張某被裁,經濟補償月工資基數只按一千元計算,負責人說“提成”不計算在內。
說法: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提成”屬于具有獎勵性質的獎金類工資,銷售提成,應計入張的經濟補償月工資基數。
“差旅費”應否計入“月工資”?
案情: 王某前年入職南方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任市場部經理。去年公司為擴大經營,在北方成立了分公司,任命王某為分公司總經理。為此,雙方變更了勞動合同,約定王某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誤餐補助 (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差旅補助和話費補貼。最近因工作中出現矛盾,總公司經與王某協商,雙方解除了勞動合同。在領取經濟補償金時,王某發現平均工資中將差旅補助扣除。
說法:差旅費的具體數額已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或者在企業的規章制度中明確確定,不管員工是否出差,一個月出差幾次,無需提供報銷憑證,員工都會獲得差旅費且金額相同,這類差旅費具有津貼的性質,是對員工特殊勞動條件下超常勞動的補償。其與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對差旅費沒有確定具體的金額,而是根據員工實際出差情況予以“實報實銷”不同。以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6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 ”這類具有津貼性質的差旅費,應計入王某經濟補償的月工資的基數。
“紅包”應否計入“月工資”?
案情:為了少繳各種社會保險費用,劉某所就業的公司,對職工的工資一律采取,底薪加紅包的方式發給。即在崗工資口頭約定每月二千元,只發一千元,其他一千元采取由老扳發紅包的方式發給。紅包不給開工資條。工資發放兩條線,隱瞞實際工資數額。這一招少繳了各種社會費用的數額,同時在最近的裁減人員經濟補償中也用上了,被裁人員的經濟補償金都是按每月一千元發給。
說法:采取底薪加紅包的方法發工薪也好,年終集中甩紅包也好,都改變不了紅包的“工資”性質。這在上述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三條等規定中都有規定,《 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這里不再累述。劉某單位被裁人員的經濟補償,應將紅包納入作為工資基數。
“雙倍工資”應否計入“月工資”?
案例:鄒某和韓某等幾名大學生,大學畢業后應聘用來到某企業當了技術員,入職后用人單位一直未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說干一段看看,如果行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這一干、一看,就是一年多,勞動合同補簽了,起始的日期為一年前的入企、入職那天。同學們提出了倒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問題,企業便將他們解雇。
說法:《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倒簽、補簽勞動合同,不能規避雙倍工資問題。用人單位因勞工討要雙倍工資,解雇工人,應予經濟補償。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為標準。而不是根據上述八十二條的懲罰性條款確定。沒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能作為經濟補償的月工資基數。
“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繳費
應否計入“月工資”?
案情:石某2011年進入某公司職工食堂打雜,干些擇菜、洗碗、收拾餐廳衛生之類的活計,雙方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其月工資為當地的最低工資980元,可其每月石到手的工資只有796元。公司勞資科負責人說,扣除了她個人應負擔的的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繳費。因報酬少,最近石某與公司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公司以796元為每月的工資基數,給她發了經濟補償。
說法: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根據繳費等情況,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給予的一種保險待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出自勞動者個人工資,應當計入確定經濟補償數額的月工資基數。
跨越兩個時間段應否分別計算“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