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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對象
(一)各區(縣)政府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當然責任人。)
(二)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
二、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一)各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內容和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對汕頭市各區(縣)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內容分為:1、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2、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建立,3、安全生產資金保障,4、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產巡查、隱患月報、重大危險源監控、企業檔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產政策部署、專項治理工作,7、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事項。對汕頭市各區(縣)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內容分為:1、責任目標,2、責任體系,3、預防體系,4、保障體系,5、事故查處,6、亮點工作。(具體考評評分標準見附表)
對各區(縣)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擬與汕頭市“創建好班子”安全生產專項考評工作結合起來,考核結果既作為20*年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同時又作為“創建好班子”安全生產專項考評工作的結果。
(二)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
考核內容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頭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汕府辦〔20*〕52號)和20*年《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要求進行。被考核單位分為:I類和Ⅱ類。I類為下達了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單位,包括: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農業局、市國資委、汕頭海事局、市高新區管委會、汕特保稅區管委會。重點考核:事故控制、責任制落實、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安委會工作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打擊“三非”和事故報告及處理等。Ⅱ類為未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單位,包括:市發展改革局、市經貿局、市教育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點考核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履職情況、安委會工作落實情況及對各單位設置的單獨考核項目(具體考核評分標準見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對各區(縣)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評加考核的方式進行,按市“創建好班子”考評工作的統一安排,自評工作從20*年2月18日開始,由各區(縣)政府組織對各區(縣)班子以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自評:撰寫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自評報告;填寫第一責任人及直接責任人專項考評表自評分欄和撰寫各考評表的自評分說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報送市安監局。
市安監局在各區(縣)自評的基礎上,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等單位組成考評組,于3月3-6日對各區(縣)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形成考核結果意見。其中,區(縣)班子的考核結果意見報市委創建辦。
(二)汕頭市各有關單位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評加審核的方式進行。從20*年2月18日開始,由各有關單位組織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自評:撰寫單位安全生產自評報告;填寫考評表自評分欄和撰寫考評表的自評分說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報送市安監局。市安監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組織審核,形成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報被考核單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的為良好;60—79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對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考核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各區(縣)、市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自評組織工作,切實保證責任制自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為認真落實省、市政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好2014年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現根據《區政府關于印發區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管理
(一)控制目標
堅決杜絕較大和重特大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死亡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政府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億元GDP安全生產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8以內。
(二)責任要求
(1)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長為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副區長為分管工作直接責任人,按分工組織全區相關行業、系統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2)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各街道辦事處副職為分管工作直接責任人,按分工做好相關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3)區級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部門(單位)安全生
產工作。其他領導按職責分工對第一責任人負責。
(三)組織體系
(1)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組織,區政府安委會具體負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評、獎懲等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
(2)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安委辦)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街道和區各有關部門(單位)也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實機構和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內容
(一)各街道辦事處: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一崗雙責”。制定和完善本級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各社區和部門。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目標管理考核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原則,明確街道(集聚區)、社區的安全生產監管范圍和對象。建立完善履職報告制度,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各部門主要領導每季向區政府書面報告安全生產履職情況,并抄送區政府安委辦。
(2)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街道列入財政預算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增幅不低于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執行。
(3)加強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組織建設,按照《“雙基”意見》,各街道要單獨設安全生產機構,人員配備不少于7人,其中揚名街道(集聚區)不少于9人,確保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經費、設備、工作標準及考核的“五落實”。
(4)規范安全生產秩序。圍繞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難點問題、薄弱環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各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監管職責、監管標準、監管對象、監管計劃。強化街道(集聚區)、社區日常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和上級督辦、群眾舉報核實的事項按期整改完成。突出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5)加強安全文化陣地建設和教育培訓。開展安全生產示范社區和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國家安全社區和國際安全社區建設,努力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做好社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社區安全管理人員培訓、企業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考試以及企業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法定培訓考核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到100%。
(6)嚴格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及時上報各類事故,不瞞報、謊報或者拖延遲報。
(二)區有關部門(單位)
(1)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單位主要領導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認真落實《區政府關于印發區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本部門、本行業各項工作同時安排、同時檢查、同時考核。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按時向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履職情況。
(2)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配備與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管理人員。主要領導(或委托的分管領導)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一次會議,分析本部門本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等重點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
(3)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和指導。將安全生產內容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組織、監督、指導所屬行業或領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據本部門職責、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主要任務,明確監管范圍、監管對象和監管標準,制定安全生產執法計劃,明確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方式,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主要領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帶隊深入基層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上報各類安全生產信息。
(4)強化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圍繞“安全生產月”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產”競賽等宣傳教育活動。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知識“五進”、安全警示教育活動,舉行防災避險應急演練等強化公眾安全宣傳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5)做好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科學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有計劃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按時上報各類事故,及時參與或配合事故調查,完善和落實事故問責制度、約談制度。及時通報本行業系統典型事故,落實防范措施和事故處理決定,及時報送處理決定落實情況。
三、考核和獎懲
(一)考核辦法
(1)按不同類型分別制定和實施差異性的考核細則。根據重點工作與整體工作相結合、動態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條線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平時季度考核分值占總分的40%,年終考核分值占總分的60%,對各街道、部門(單位)實行綜合考評。對承擔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管理的區安監局、區建設局、交巡警大隊和消防大隊及區政府下達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日常評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2)由區政府下達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各街道和各部門(單位)每季度對本地、本部門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目標任務、重點工作、時序進度和實際完成情況等內容,于本季度最后一個月的30日前同履職報告書面報送區政府安委辦。
(3)區安監局、公安交巡警大隊、消防大隊、區建設局要結合本部門的目標任務、重點工作、時序進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對各街道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實績考核,考核結果于本季度最后一個月的30日前書面報送區政府安委辦。區政府安委辦每季進行通報。
(4)區安監局、公安交巡警大隊、消防大隊、區建設局每月將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及重點工作等實際進展情況,以月報表的形式于每月30日前書面報送區政府安委辦。區政府安委辦統一匯總后報送區領導。
(5)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統計時間從上年12月1日零時起至當年11月30日二十四時止。2014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街道和區各部門(單位)將上半年、全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書面自查總結材料,報送區政府安委辦。
(6)考核采取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和管理臺帳、現場檢查等方式,由考核組對照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分別進行評查。抽查的街道、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由各考核組隨機安排,并根據抽查情況進行評分。
(7)目標責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決四個等次。考核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細則進行。
(三)考核獎懲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機制
(一)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強化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各鄉(鎮、街道)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落實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履職報告、約談和點評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預警通報制度
1.預警通報制度。是指縣政府安委會為有效遏制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達到預警通報情形之一的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通報,督促其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有針對性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
2.預警通報情形。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預警通報制度,預警通報由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直接審定實施。
(1)轄區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或監管領域內發生除道路交通外其它生產安全事故3—5人重傷的;
(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財產損失或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
(3)未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級以上督查組發現并通報的;
(4)監管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掛牌督辦,或已掛牌督辦但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5)行政執法部門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屢次未監督整改到位的;
(6)縣安委會辦公室認為需要預警通報的其它情形。
3.預警通報責任。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通報納入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年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范圍。凡受到安全生產預警通報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到期后5日內,應由鄉(鎮、街道)或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發向縣政府安辦書面報送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逾期未報、未改或限期內整改不到位的,縣政府安委會將對鄉(鎮、街道)、縣直部門分管領導進行約談。
(四)健全完善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
1.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按照上級關于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文件規定執行,縣安委會辦公室承擔事故掛牌督辦事項的綜合工作。縣安委辦應根據上級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要求,將工作責任分解下達到事故發生屬地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事故發生屬地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縣安委辦的要求,按時辦結有關督辦事項,并向縣安委辦反饋。
2.掛牌督辦責任落實。承擔掛牌督辦具體事項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對掛牌督辦事項工作不落實、責任追究不到位、無故拖延、敷衍塞責,由縣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對在辦理掛牌督辦事項過程中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評優評先列入安全生產否決對象。
(五)完善安全生產約談制度
1.約談制度。是指縣政府或縣政府安委會對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及時排除、治理較大以上安全隱患,未按時完成安全生產重要工作任務,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提醒、督促、警示、誡勉談話的制度。
2.約談組織。成立縣安全生產約談領導小組,約談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及縣監察局、安監局主要領導組成。約談對象由縣政府安委會發出約談通知,約談會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主持。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由縣政府縣長約談或委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約談;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或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3.約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由縣政府安委會啟動約談制度:
(1)組織領導不力,未及時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全生產重大工作部署,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安全生產重大專項工作任務的;
(2)對所轄地區、所管行業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打擊不力,情節嚴重的;
(3)被上級部門預警通報或掛牌督辦的安全事故,逾期未報、未改或未按時限要求進行整改到位的;
(4)發生1起死亡1人安全責任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
(5)隱瞞事故、事故查處不力或事故處理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6)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不達標,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7)不認真對待、不依法依規及時組織調查處理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造成群眾集體上訪或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縣政府認為有必要約談的。
4.責任追究。被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被約談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資格。因約談事項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按相關法律法規上限處理,依法依規追究被約談對象責任,并取消所在鄉(鎮、街道)或縣直有關部門當年評優評先安全生產資格。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
1.履職報告對象:各鄉(鎮、街道)、縣直單列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
2.履職報告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情況。主要包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生產重大工作部署與落實情況,研究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政策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監管執法機構隊伍建設等情況。
(2)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包括落實政府及部門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組織實施和落實安全生產年度控制目標責任情況,建立情況通報、事故查處、督查督辦、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制度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與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安全生產重大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安全監管執法、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安全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打非治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4)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5)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3.履職報告有關要求: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縣直單列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在次年的1月6日前書面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并抄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逾期未書面報告的,按考評獎懲規定予以扣分;經督促仍未按時限書面報告的,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縣政府安委會將履職報告情況作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的重要內容。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一)完善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1.“一票否決”情形。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由縣安監局提出初步意見報縣政府安委會審核,縣政府批準后執行。
(1)年度轄區內發生2起死亡1人的工礦商貿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3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每月由縣交巡警大隊提供數據及初步意見報縣政府安委會核實后實施);
(2)在工作中,對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不及時協調解決,導致發生致人死亡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
(3)瞞報、謊報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
(4)縣政府認為需要一票否決的其它情形。
2.“一票否決”責任。被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單位,取消當年各類表彰評選獎勵資格。
(二)完善安全生產獎勵制度
獎懲辦法。縣安委會辦公室組織成立綜合考評組,按鄉(鎮、街道)、縣直單列類部門、重點企業三個系列進行考評。
2019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文【1】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治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條例,20xx年你單位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一)綜合治理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按要求參加市交通局召開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協調、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2.負責下屬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治理責任狀,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3.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及時排查處理事故隱患。
4.把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要害性技術列入科技開發計劃,年度科技開發項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開發項目。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事故搶險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約見警示、黃牌警誡暫行辦法》,對事故隱患不整改、年內重復發生同類型一般事故、發生險肇事故、發生死亡事故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約見警示和給予黃牌警誡。
7.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8.按時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半年和全年履職報告、自檢自評考核情況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材料。
(二)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監督治理辦法(試行)》規定和市確定的市、縣(市、區)、鄉、村級20xx年度重點監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監控責任,實施有效監控,監控率達100%。
2.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檔、安全評估、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志設置、安全檢查、監控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治理。
(三)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做到有組織、有計劃進行,各項整治做到工作內容和目標明確,下達各項整治有具體實施方案,經費保證,完成任務的情況有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1.負責好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企業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
2.組織企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五)加強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
負責督促企業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治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治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治理機構或配備專安全治理人員的企業要達到100%。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要與安監部門周密部署開展聯合執法,重點解決好本系統內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2.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3.轄區內安全生產執法落實到位,執法中要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行政,執法環境良好。
(七)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組織企業單位進一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按照國家、自治區、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統一部署,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能按時完成,職工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有所增強。
3.企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生產、安全治理的負責人100%經過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關證照。
4.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治理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5.企業單位特種作業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同時督促企業要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八)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強企業單位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年內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2.督促企業單位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并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企業單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按國家和自治區、市事故治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市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有關部門,杜絕瞞報和遲報現象,并迅速組織、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二、控制目標
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力爭20xx年的安全生產比上年穩定好轉。
三、履職考核
(一)你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你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市組織督查和考核以本責任書規定的工作職責和控制目標為依據。《考核細則》另行下發。
(三)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評定辦法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3個檔次。考評分90分及90分以上為優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為合格,低于70分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階段督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市每季度組織督查組對你單位進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對你單位進行全面考評。
(五)你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企業單位安全生產考評辦法,嚴格檢查考核制度,做到獎懲兌現。
2019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文【2】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決定,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實現本單位經營目標和安全生產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及《__________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__________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簽訂本責任書。
第一條 對責任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1、實現責任書規定安全生產量化目標;
2、健全、完善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3、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
4、健全、完善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及時傳達和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要求和部署;
6、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上一階段安全工作進行分析、總結,研究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工作。
7、對下一級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
8、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并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9、對人員、設備設施、交通、消防、食品衛生、作業過程和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10、對委托、承包或人、承租人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11、完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做好演練;
12、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故調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
13、積極開展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14、完善安全生產基礎性工作,健全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15、組織對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相應的獎勵或懲罰;
1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責任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一)本單位無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二)達標量化控制目標
1、職工工傷事故重傷率0.5
2、職工工傷事故死亡率0.3
3、一次設備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
4、工程、公務、交通車船無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死亡事故;
5、無發生因道路、橋梁、隧道等構筑物因施工、管理瑕疵致人傷亡事故;
6、無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三)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管理目標發生變化的,以變化后的為準。
第三條 責任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
1、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2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 、及時、如實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
5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計劃,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形勢,部署階段性工作;
6 、認真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部署日常工作時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7 、重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設及人員配備;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責任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責任
1、定期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形勢,向第一責任人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及解決辦法;
2、 組織人員對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的各單位進行年度考核、評比、總結;
5、督促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的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安全生產檔案整理及備案等基礎工作;
6、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7、組織人員開展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8、本單位發生從業人員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落實措施,減小事故損失,能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經常督促、指導本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獎勵與懲罰
按照《_____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對責任單位及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獎勵與懲罰按照《_____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第六條 若責任人發生變動,由繼任人享受相應權利,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_____有限公司、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第八條 若無_____有限公司特別聲明或責任單位主體資格發生變更,本責任書適用時間由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責任書簽訂之日止。
第九條 本責任書由_____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責任單位
(蓋章) (蓋章)
責任人簽名:__________ 第一責任人簽名:__________
黨支部書記簽名:__________
一、 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從業人員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本單位經營、服務的重要位置,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預警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類問題;每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四、 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要求逐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員工,并定期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把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
六、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七、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
(2)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品的管理。
(3)確保消防設備系統正常運轉,落實消防責任制,做到人防與機防的有機結合。
(4)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確保安全運營。
(5)加強治安防范,確保本單位內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業安全,防止各類治安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6)鍋爐、電梯、機械加工設備等的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加強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的復訓再教育,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八、關心員工利益,解決員工實際困難,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和休息條件。
九、各單位每月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內容要求和時間要求,每半年嚴格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負責人簽署后上報總公司。
十、考核期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公司將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十一、責任書自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兩年,每年年終進行考核。
十二、如遇責任人變動,各單位應及時調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責任書繼續有效。
單位:
一、目前基層供電企業安全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目前各供電單位通行的做法是,設立職能部門——安全監察部(有的還在安全監察部內設立專門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的安監班)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而在基層生產單位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這種模式的弊端在于:
1、安全員職責混雜。既要負責日常安全事務管理,又要負責安全監督工作,有時甚至是自己的工作自己來監督(如安全日活動是否如期組織等),有的單位甚至把一些額外事務也安排給安全員去做,安全員難免顧此失彼。
2、各級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級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在平時工作中懸空。很多領導把上級的部署和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輕易地批給安全員去閱處,對安全員過度依賴,平時沒有作為“責任人”去思考、部署、檢查工作,只在事故發生后作為“責任人”受處理。
3、安全員獨立行使監督權的能力受到制約。安全員本身的利益與所在單位的安全考核獎懲是掛鉤的,工作中會有所顧慮。安全員受所在單位負責人管控,有時本該向上級安全監察部報告的事件可能不再報告,嚴重的甚至隱瞞事故。
4、安全員的總體工作環境不好。嚴格執紀,難免得罪同事;如果是領導不按安全規章制度辦事,安全員則放松監管,有失職之嫌。
5、安監資源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安監部門的工作與基層安全員的工作,在現場監督方面有重疊,造成安監人力資源的浪費,安監人員沒有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過多資源用于糾正個體違章。
二、玉溪供電局實行安監員委派制的做法
為強化安全監督工作,暢通安全生產政令,深入推進管理創新,在總結安監員以往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云南電網公司玉溪供電局決定對基層安監員實行委派制。主要做法是:
1、“安全員變安監員”。取消安全員崗位,設立安監員崗位。一字之差,體現的是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職能的分離,避免同體監督。安全生產法規規定得很清楚,各級行政負責人是本級的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應該由各單位、各班組來做。安監員的任務,在于監督。這些人履行安全監督職責,而不能代為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2、“屬地管理變垂直管理”。安監員崗位歸屬安監部,生產單位(包括輸電管理所、變電管理所、配電營業所、調度所、修試所等)不再設立安全員崗位,其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由安全監察部委派安監員常駐負責。安監員不受所在隊所的領導、考核、獎懲,而是直接對安全監察部主任負責。這樣,強化了安監員的權威,同時促使安監員超脫于監督對象的管控和利益,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3、從糾正個體違章為主,轉變為評估整個安全體系為主。傳統的安監人員,把工作重點放在對個體違章、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糾正。這是必要的,但卻不是全部甚至也不應該成為安監員的主要職責。個體違章的責任主體有多個,違章者本人、監護人、工作負責人等等。而安監人員,作為安全監督方面的專業人士,應該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對整個單位的安全狀況、安全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分析、評估、診斷,提出改進意見;應該把事故預防的關口提前,有效參與各類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方案論證、竣工驗收等工作。從而起到“保健醫生”、“咨詢老師”的作用。
4、矛盾關系變合作關系。監督與被監督者,似乎永遠是一對矛盾。很多生產主體害怕安監、反感安監、逃避安監。即使在一個單位內部,有的員工因為受過安監員的批評、處罰而心存成見。管理職能和監督職能分離后,這一問題將迎刃而解。安監員只對監督不到位負責,管理不到位由生產主體自己負責。方法問題也很重要,以往安監員發現違章作業等,直接對具體個人實施處罰,很容易造成情緒上的對立。正確的做法是,對組織而不對個人,向單位發出安全監督通知,由單位對違章員工進行處理。這樣,就淡化了安監員和個體員工的矛盾。
三、實行委派制后安監員的主要職責
1、對安全監察部主任負責,在安全監察部的領導下,對被委派單位開展安全監督工作,按時匯報工作情況。對所駐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負責。
2、督促被委派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企業相關規章制度、文件精神、決議事項、領導指令、工作部署等。
3、監督現場安全工作,制止違章、無票工作等不安全行為,監督設備、設施安全技術狀況和人身防護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的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4、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情況,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考核意見,按要求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5、提供所駐部門的安全現狀、安全工作和體系運行情況的評估報告。參加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相關會議并提出安全分析意見、建議。參與部門安全制度的制定、修改。
6、參加各類工程、技改項目的可研、設計審查、技術或施工方案論證、施工隊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停電計劃、“三措”方案審批、竣工驗收等工作并提出意見。
四、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
1、要對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的具體工作內容進行整理和劃分,以便為安監員的工作界面與生產主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提供基礎。
2、要把安監員的“工作權利”(如參加安全生產相關會議,甚至書面質詢所駐單位的安全生產問題等)規定得具體實在,以確保安監員的信息對稱、資源充分,保障其知情權,保障其監督權的順利履行。
一、案件風險“三色”預警機制的運行過程
(一)藍色警示
即以員工崗位職責為基礎,通過定期排查風險,將員工所在崗位的風險點和防范措施經常性地明示,提醒員工正確履行職責,思想上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工作中做到忠于職守、依法規范,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增強防范案件風險的主動性。
一是對風險點進行定期排查,建立崗位案件風險點數據庫。突出重點崗位、要害部位、關鍵環節,認真對照排查風險點,確定了全行148個風險部位696條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了防范措施638條。將這些風險點及防范措施錄入數據庫,作為風險崗位開展常態性預警,強化事前引導防范的基礎。同時,建立定期風險排查機制,依據排查情況更新風險點數據庫,進一步強化事前藍色警示的實效。
二是按照崗位職責,將風險點和防范措施分解到每個工作人員。風險點數據庫中的風險點和防范措施,預警系統將時時顯示在每個人的“我的風險”欄目中,員工進入首頁即能直觀地看到自己崗位職責業務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點和風險防范措施。
三是建立部門風險欄目,加強他律。將工作人員所在部門的各崗位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點、風險防范措施等情況進行公開。分管行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可通過本欄目,快捷地了解分管部門和本部門可能發生風險的崗位、業務、環節、活動、工作情況。本部門其他人員也可據此相互監督。
四是豐富風險警示教育載體,放大警示效應。在增強藍色風險點事前警示作用的基礎上,進一步延伸風險警示的觸角。建立“警示教育”欄目,展示廉政文化建設成果,為加強廉政教育提供一個載體和互動平臺。
(二)橙色警報
主要是利用內、外部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信息,對照橙色警報的指標體系,對崗位人員行為過程開展動態性預警,重在隨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使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堵塞漏洞,防范風險。
一是建立橙色指標體系,為橙色預警提供支持。通過查找風險點,將148個風險部位作為橙色預警的重點,以各項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工作制度和管理規程為標準,堅持便于收集、分析和對比、判斷的原則,梳理、分析各工作事項、業務環節容易出現的問題。對性質、情節較輕,未造成資金損失或風險隱患小,且實效發生的一般性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不規范的問題,列為橙色預警指標,為采集、篩選、分析、處置橙色信息警報提供了依據。
二是建立信息采集網絡和數據庫,全面收集預警信息。通過“履職風險排查”,鼓勵員工主動查找和發現自身已經形成的問題;來自系統內部黨委巡察、紀委監督、內審檢查、執法監察、專業檢查等各類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來自地方審計部門檢查、效能投訴、舉報等外部監督發現的問題。
三是規范工作流程,及時橙色警報。對監督檢查工作流程進行了梳理和規范,其工作流程是:某一監督檢查項目完成后,檢查部門要根據檢查事實形成監督檢查報告,將問題反饋給被檢查部門;問題責任部門對問題進行分析,明確問題責任人,然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照履職兌現標準和違規積分標準,對責任人進行問責;問題責任部門處理后,將處理結果報送預警管理辦公室進行整理,提交預警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對照預警指標,屬于橙色預警的問題,對責任人橙色預警。問題責任人按照整改要求認真進行整改,經領導審批后,將整改情況報送預警管理辦公室審定,符合整改要求,解除其警報;整改未到位或未整改的,繼續保持警報,以此促進問題得到徹底整改。
四是進行監督提示,使監督工作更加方便快捷。根據監督檢查標準,對應該監督檢查的事項提前進行提示,在首頁實時顯示,解決監督檢查工作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督促各級管理人員依據其管理職責,按月、季、半年及年度適時開展各項監督檢查事宜;督促各監督檢查部門依據其職責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履職風險排查;督促被監督檢查部門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責任認定、責任追究和積分評價。
(三)紅色警戒
對性質、情節嚴重、存在風險隱患或造成資金損失,或屢查屢犯的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不規范的問題,發出紅色警戒信號,督促整改問責。
一是建立紅色警戒指標,明確警戒底線。根據問題發生的頻率、性質、影響程度和造成損失情況,提取出各崗位、各環節的紅色預警指標298項,錄入數據庫。紅色警戒是預警機制的最后一道防線,是防止員工走上違法違紀道路的底線。
二是發出紅色警戒中,究改并舉。問題采集部門采集到問題信息,通過系統平臺反饋給責任部門,由責任部門進行責任認定,確定預警對象即責任主體,對照紅色警戒指標,符合發出紅色預警信號的問題,通過“紅色警戒”欄目對其進行提示預警,責令及時整改。未能說明情況或整改不到位、或沒有正確進行履職問題的,不予解除警報;整改和責任追究到位的解除紅色警戒信號。
三是加強履職問責,強化預警效果。首先,對照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充分考慮問題的性質,對298個事項,制定了履職問責標準,為責任追究提供了依據。同時,將問責標準引入橙色和紅色預警體系,預警與問責相對應。
(四)考核評價
對照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充分考慮發生問題的性質,設置相應分值,實行積分管理,根據積分多少,量化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管理質量成效的高低。同時將員工的積分評價結果納入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工作人員評先評優、獎勵晉升的重要依據;將單位風險管理成效納入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案件風險“三色”預警機制的主要特點
(一)明碼標識,實時警示
在開展預警過程中,明碼標識,各項內容、各種方法相對穩定,便于落實到位并長期堅持。同時,用直觀醒目的顏色代表開展預警的事項(案件風險),對干部職工的廉政勤政行為或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實時、動態預警,將案件風險預防工作寓于干部職工履職過程和日常管理工作中。
(二)流程控制,責任分明
“三色”預警系統以案件風險防范工作為基礎,將風險提示、風險排查、問題反饋、責任認定、責任追究、落實整改等環節設置在系統中,明確使用者權限和責任,實現預警操作環節的動態性、全過程、全方位的督察、督導,保證預警信息的全面客觀、真實有效。
(三)督促整改,落實到位
制定預警指標,明確預警事項和內容,明確問責追究和方式和標準,形成縱橫交錯、細致嚴密的警戒線。發現案件風險問題,立即啟動糾錯機制,對責任人發出預警,第一時間責令責任人員整改,并對預警結果進行跟蹤評價,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四)科技防腐,提升效能
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為案件風險預警搭建管理平臺,實現相關部門風險預警事務處理電子化、自動化和標準化,使預警工作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監督工作更加方便快捷,監督信息獲取更加容易,從而提升案件風險防控效能。
三、對案件風險預警機制建設的理性思考
(一)做好案件防范工作必須具有創新的理念
金融改革的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斷拓展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符合客觀實際的需要。
(二)做好案件防范工作必須提升科技含量
現代科技手段具有公開性、嚴密性、程序性、實時交互性,與預防腐敗的制度相結合,能夠發揮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的強大功能。只要把各項法規制度、工作規程設置為計算機程序,在操作中就必須按照規定程序運轉。運用科技手段,通過網絡把各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的力量聯合起來,可以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共享,促進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形成工作整體合力。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視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建設的系列部署,統籌山水林田湖一體化治理,以嚴格資源保護、提升資源質量為目標,探索建立林長制,加快構建“省級統籌、市縣組織、鄉鎮運行、村組落實”的森林資源管理新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聚焦生態資源保護和修復,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只能增綠、不能減綠的路徑和方法。
(二)堅持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林業資源保護發展網格化責任體系,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專責,其他領導分區負責,部門及有關單位領導各負其責,層層壓實責任。
(三)堅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學規律,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對癥開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學經營、規范管理。運用辯證思維,建立長期管用的政策制度體系。
四、堅持全面客觀、實事求是。用最嚴格的監督檢查全面如實評價林長制推行工作,科學總結、探索路徑、補齊短板,探索成功經驗做法。
三、實施目標
(一)探索確立科學合理的保護發展目標體系。通過建立林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運行高效的森林資源管護體系,探索科學的推進路徑和實現方法,確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減少,確保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穩步增長,確保防范森林火災、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目標任務落實,促進林業資源節約集約科學合理利用。同時,充分發揮好森林的水源涵養、防風固沙作用,深入推進土地沙化防治,為黑土地保田增產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統完備的保護發展制度體系。圍繞加強生態保護紅線、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沙化土地綜合治理等制度建設,結合試點林長制相關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補漏,探索形成系統完備的保護發展制度體系。
(三)探索落實監管有效的保護發展責任體系。圍繞落實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修復、更新進行監督檢查,以建立林長制為抓手,強化各級領導責任意識,明確承擔部門職責和責任人,不斷增強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確保林長制順利實施,取得實效。
四、組織體系與工作機制
(一)建立林長制組織體系
1.分級設立林長。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安排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構建鎮、村兩級林長制組織體系。我鎮林長由鎮黨委書記和鎮長共同擔任,副林長由鎮政府主管林業副書記擔任;林長制成員及包保區域由鎮相關負責人擔任;林長成員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村級林長由村黨支部書記及村主任擔任;村以下設置若干管護網格長,各村網格長由各村護林員擔任。
鎮林長、副林長職責:負責組織本級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完成本級資源保護責任目標;組織群眾護林,組織建立資源保護源頭治理網格化巡護模式,配備專職網格長,指導、監督林長制辦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級林長履職情況,組織落實會議、巡查等制度,協調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破壞林業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村級林長職責:負責做好網格長的推薦,組織開展網格化巡護和一線普法宣傳;維護林長信息公示標識;參加鄉鎮級林長組織的會議,落實巡查要求;協助承包經營人解決實際問題等工作。
網格長職責:負責對管轄區域內林業資源的日常巡護,記錄好責任區巡護手冊,及時發現、制止毀林開墾、盜砍濫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獵捕野生動物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并向上級報告。
鎮級林長和副林長為我鎮第一責任人,村級林長為主要責任人。村級林長要對鎮級林長負責,鎮級林長對村級林長負有指導、監督、考核責任。
2.設立林長制辦公室。為強化組織領導,便于工作開展,林長制貫徹實施過程中各成員部門按照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則完成好職責工作,設專門的林長制辦公室,為本級林長的辦事機構,負責林長制日常事務和組織協調、擬訂相關制度、組織實施考核、建立保存檔案等工作,向林長報告全鎮資源保護發展情況,鎮級林長制辦公室主任由鎮林業服務站負責人兼任。
3、設立林長會議。林長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落實上級部署的任務,研究解決林長制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
(二)執行林長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鎮級林長、副林長負責對全鎮村級林長及林長成員部門,林長制相關責任人員在林長制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要嚴格按縣制定的七項制度執行林長制相關工作:1.檔案登記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報制度、5.警示督辦制度、6.會議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鎮林長制辦公室在鎮級林長的領導和指導下對各部門人員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督導考核,發現推諉、不作為、慢作為的一律嚴肅處理。
(三)強化配套措施和公眾監督機制
1.配備“一林一警”。鎮派出所與林長制責任體系全面銜接,派出所會同鎮林長制辦公室劃分民警執法責任區;民警執法責任區由派出所確定。民警執法責任區配備對應的責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備警員名單由鎮、村和派出所共同備案并上報縣林長制辦公室。名單實行動態調整,如有變動由派出所及時通知備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則靈活制定推進措施。鎮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統籌兼顧將任務按照本區域實際,科學制定各項林業發展規劃,謀劃好林業產業發展。
3.主動接受監督。設立群眾監督崗或成立公益組織等參與林長制實踐,強化林長履職日常監督。
4.規范經常性工作。梳理鎮、村級林長、網格長等崗位,按要求定期分時段梳理歸類崗位時段工作任務,按照《林長經常性工作履職手冊》要求履職盡責。
5.抓好層級落實。對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進行責任分解,確定村目標責任,壓實林長主體責任,確保任務目標明確。
6.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縣林業部門將林長制與“一張圖”相結合,與數字化巡護相結合,與林業資源動態遙感監測相結合,探索建立鎮級林長制平臺系統,提高林長制現代化水平,在圖斑變化、環保督察等涉林保護方面發揮各級林長職能作用。
7.拓寬群眾參與渠道。建立微信群、公眾號等途徑引導全社會關注,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學校、群眾家庭等認建認養“責任林”“家庭林”“紀念樹”等公益活動,提高林業資源管護社會化參與程度。
五、工作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鎮林業服務站牽頭,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實好調研工作,摸清各村實際情況,科學擬訂我鎮林長制實施方案和組織架構并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報請鎮黨委、鎮政府審閱通過,完成方案制定和組織架構建立。
(二)實施階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開鎮林長制工作啟動大會,正式啟動林長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長制成員完成和包保村的對接,共同研討推進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將我鎮制定的方案、組織架構、正式文件及會議相關資料報縣林長制辦公室備案,各村按照鎮林長制方案做好林長制啟動各項工作,鎮林長制辦公室啟動林長制建檔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將鎮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分解至各村,村級林長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則對本村林業資源進行產業發展規劃。
(5)2020年12月31日前鎮林長制辦公室指導各村完成同公安機關的對接,劃分民警責任區,落實“一林一警”并登記備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鎮林長制辦公室完成林長制基礎檔案建立工作,登記林長責任區域及職責,各種相關文件資料歸類存檔,并報縣林長制辦公室備案。設立林長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鎮級林長組織群眾家庭和學校、社會團體認養“家庭林”、“紀念樹”,鎮級林長組織開展義務植樹,認建“責任林”。
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完成任務。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開始,鎮林長制辦公室將對各村林長的任務完成情況陸續展開檢查,檢查前將進行工作提示。檢查結束后,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把檢查結果進行全鎮通報,對落實工作不力的,將由林長或副林長對責任人員進行約談。各村林長每季度向鎮林長制辦公室報告季度工作進展情況,由鎮林長制辦公室進行匯總上報縣林長制辦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長制工作總結報告報縣林長制辦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級林長是林長制的主要責任主體,要提高站位、親自部署,抓緊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組織、落實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推進林長制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二)加大資金投入。將林長制工作經費納入鎮級政府預算,加大林業建設資金投入,完善公共財政支持生態保護與修復的政策措施,吸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投入林業生態建設,為林業可持續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和城鄉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全鎮清明節前后消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鎮迅速召開黨委會議和鎮村干部會議,安排部署了當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書記鎮長為組長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分管領導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牽頭負責抓好分管領域和聯系村、社區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關部門參與開展森林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工作負總責,組織召開組干部會議和群眾會議安排部署清明節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護林員等相關責任人員認真開展工作,將責任落到實處。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應急管理。
1、完善應急預案。完善修訂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2、加強隊伍建設。配備x支應急撲火隊伍,共計xx余人。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演練,提升撲火能力。各村、社區組織撲火隊員隨時待命,做好清明前后應急準備。
3、備齊應急物資。隨時清點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器材損耗,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增加裝備數量,隨時準備好滅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證存放安全。
(二)強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監管。在4月4日前對所有林區、交通、賓館、超市、敬老院、老舊小區房屋等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隱患及時整改。同時,落實由鎮村社干部、護林員山頭“一包一”責任,到所包山頭開展巡查,嚴格履職,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到實處,并設置標識牌。
2、設立勸導點。在各村、社區進山入口設置勸導點x個,對進山車輛人員進行勸導,并加強對進出山人員的登記。
3、嚴格管理火源。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教,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講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導群眾移風易俗,以鮮花進行祭祀,不帶火種進山。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安全檢查,要求零售業主對顧客進行安全宣傳,不將鞭炮帶入林區祭祀燃放。
(三)強化防火宣傳。
1、各村、社區立即召開會議貫徹落實,組織部署以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為重點的安全工作,落實人員,明確責任,立即行動,迅速響應。
2、利用村村通廣播、LED顯示屏、標語、宣傳車、微信短信等方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知識。發放森林防火倡議書,在進山入口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傳,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責的氛圍。同時,學校也開展防火知識講座,教育學生不玩火、不放火。
3、設置舉報電話,群眾一旦發現火情、焚燒秸稈、在林區燒火等行為可立即撥打舉報電話舉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查檢查。由主要領導帶隊,對各村、社區森林防火巡查檢查工作進行督查,確保設點、巡山人員到崗到位,工作做實做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