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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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的今天,仍然有許多人認為企業法律顧問就是“打官司”。其實這是對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片面的理解,正如有些企業那樣,聘請法律顧問只是為了“打官司”,并沒有很好地發揮法律顧問在非訴訟領域控制法律風險的作用。我認為,除了必要的訴訟業務外,作為企業法律顧問應以企業的非訴訟業務為工作中心,以控制企業潛在的法律風險成本為工作重點。
天津長蘆漢沽鹽場有限責任公司是北方重要鹽業基地,以鹽、鹵水化工、精細化工、進出口貿易等多元化經營生產,公司經營范圍的擴大,合資、合作項目的開展,給公司帶來機遇的同時,也使公司面臨嚴峻的挑戰。公司雖然在市場中有了更多、更充分的經營自,隨之而來的是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風險,法律風險就是其中的一種。從某種意義上說,企業法律顧問就是企業運行的“安全員”,他追求的是如何規避、減少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這就要求法律顧問提前介入,事前防范,才能充分體現其管理職能,使企業在法律和政策準許的范圍內獲得最大的效益和最快的發展。
一、企業法律顧問的執業原則、工作方針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依法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由企業聘任,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企業內部專業人員。
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一是依法執業原則;二是為本企業服務原則;三是以管理為主原則。依法執業是對企業法律顧問履行職責最基本的要求,為本企業服務是企業法律顧問的立身之本,是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以管理為主原則則是從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性質決定的。具體分為兩類:一類是直接管理,包括承擔有關企業管理職責和直接承辦有關法律事務;另一類是間接的服務性工作,即通過建議、咨詢、宣傳等為企業領導和有關管理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第一類工作應當是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重點。但由于企業法律顧問稱謂中有“顧問”二字,容易使人誤認為企業法律顧問只是一個咨詢、服務的角色,忽視了其管理職能。在企業實現依法經營的管理鏈條中,企業法律顧問所承擔的直接管理工作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除了對企業法律事務所承擔的直接管理職責外,企業法律顧問提出的意見、參與研究、進行審核等工作實質上已進入管理環節,是某些事項必須的、不應跨越的程序。
要實現以管理為主,就必須在工作中堅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工作方針。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基本上分為“事前防范性”、“事中控制型”和“事后補救型”三類。“事前防范型”從宏觀上是指加強企業法制建設,發展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立防范法律風險機制,規范法律工作制度;從微觀上是指企業在開展具體經營活動前,依法論證和決策,降低法律風險。企業法律顧問的任務就是協助企業負責人搞好法制建設,依法參與決策,分析法律風險,提出防范意見。“事中控制型”是針對企業具體經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管理,發現問題,采取應對措施,預防糾紛發生。“事后補救型”是在出現法律問題和糾紛后,運用法律手段進行處理,化解法律風險,減少經濟損失。在三種工作類型中,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是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重點,企業法律顧問應通過加強企業法制建設,參與經營決策及經營活動,承辦具體法律事務,使企業的經營活動依法進行。因此,企業法律顧問應強化管理職能,實施有效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以更好的維護企業利益。
二、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范圍
企業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服務企業的執業范圍有:
1.就企業的重大決策向決策者提出法律論證意見;
2.建立和完善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書;
3.參與經濟合同及有關項目的談判、簽約、資信調查;
4.為企業重大項目對外出具法律意見書;
5.接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訴訟和非訴訟業務;
6.企業辦理有關公司投資、公司設立、改制、收購、轉讓、重組、分立、合并、變更、國有資產剝離、招投標、清算等法律事務;
7.參與企業日常管理法律事務,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行政管理、生產經營管理、人力資源、勞資關系管理、內部承包管理等法律事務;
8.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9.辦理企業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務。
堅持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原則和職業操守,堅持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保守企業秘密,為法律顧問行為負責,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發展壯大保駕護航的作用。
三、企業法律顧問實現管理職能轉換的途徑
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的規定,聘用企業法律顧問有明確條件和程序,雖然按照企業法律顧問執業原則、工作方針、自身價值都決定了企業法律顧問應有的管理職能。但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法律顧問執業的管理職能并未得到很好的履行,因此,防范法律風險的發生,加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是推進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職能的前提,將從過去的以辦理訴訟為主,拓展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轉換。從單純抓法律法規的學習到運用法律知識進行經營管理的轉換,真正實現由事務型向管理型轉換關鍵在于:
1.加強企業內在法律需求,領導重視是職能轉換的關鍵
企業負責人將依法治企理念融入企業管理方式的決定性因素是領導重視,直接決定了企業法制建設工作的力度,企業做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其內在的法律需求不僅客觀存在而且正在不斷增長,一個企業如果法律部門的工作處于由事務型向管理型轉換,與法律顧問找事做、等活干的狀態,這樣兩種不同的工作狀態,實際上是反映了領導把握企業內在法律需求的力度不同,充分體現了領導的重視程度,引發法律風險也就不可避免。因此,企業領導應加大對法律部門和人員的充分授權,還要給予多方面的支持,保證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工作措施在企業得到穩固開展。
2.開展由事務型向管理型轉換,抓緊制度落實是根本保障
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和內部監督制度建設作為企業法制建設工作的核心,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施行,不僅有效規范企業經營管理的各項工作,也為法律風險防范提供了內部制度環境,特別是各項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貫徹執行,不僅要明確企業法律顧問與其他相關部門,在參加經營管理活動中的職責權限,與其它監督部門的職權相匹配,而且要落實企業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的參與權、知情權、話語權,改變讓你知道,就讓你知道,不讓你知道,也沒有辦法的尷尬局面,為企業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重在形成機制,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風險發生。
3.探索法律管理與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是重要標志
公司實行總法律顧問試點單位以來,公司總經濟師擔任總法律顧問,法律機構和隊伍建設已提到重要位置,為達到法律管理與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避免法律部門游離管理之外,改變以往只有發生訴訟才安排由法律部門牽頭處理的局面,用法律思維審視管理問題,用管理的語言表述法律問題,才能使部門有效的融合企業經營管理中。法律顧問提出法律意見既能說“不”,也要善于說“可”,為經營活動提出一條既不違法又可行的途徑,會在法律框架內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這對部門及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法律顧問的任用標準,按照《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工作條例規定》實行法律顧問聘任制,使法律顧問真正成為用得上、信得過、融得進、且實效的管理人才。
4.實現企業法律顧問專業過硬是企業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證
實踐證明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只有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取得工作實效,才能在企業贏得地位。在2004―2008年間,由于公司歷史遺留問題,糾紛案件多發,雖然為企業挽回一定的經濟損失,但由于沒有做到提前介入、關口前移,企業法律顧問整天忙于處理糾紛案件。只有積極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不僅保障企業各項活動的合法合規,還有效減少法律糾紛的發生,因此,提高企業法律顧問的專業地位,應實行企業法律顧問分級制度,不僅是對專業人員水平的認可,也是對企業法律顧問開展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更是有效規范法律風險發生的根本保證。
論文關鍵詞 企業發展 法律事務 管理研究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是當今企業管理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我國經濟一直都在不斷的發展變化,我國進入市場經濟以后,法律對經濟的調整價值體現的越來越明顯。在當前的大背景下,通過法律來調整經濟是歷史的必然選擇。現代企業想要有個良好的發展,企業必須進行法律事務管理,只有這樣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法律事務管理對企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法律事務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法律事務管理對企業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它對企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重要的方面:
(一)法律可以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進行調節
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相應的法律問題,在一些相關的階段這些相應的法律問題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一些損失。在激烈競爭的今天,這些損失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影響。因此,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注意法律事務的管理,這樣使得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降低,使得企業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證。
(二)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符合市場經濟的相關要求
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企業必須要符合市場的相關特點才能取得很好的發展。我國現行的市場經濟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法制經濟。市場經濟的體制下,一些相關的部門也必須得到法律的授權才能對經濟進行一定的調整,這樣能很好的保證經濟的開發性和自由性。目前,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經濟形勢越來越復雜。我國的經濟主體和一些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一定的劣勢,在法律意識上存在著不足。因此,想要在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取得相應的優勢,必須加強企業的法律意識,這樣才能使得企業在競爭中存在優勢。
二、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的依據
(一)法律有其社會性,這是強化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
一般來講,執行社會公共職能是法律社會性質的重要表現,體現在管理社會生產、公共事務、維護公共秩序等方面。但是,當前企業活動的主旨就是需要呈現出一種多樣化的趨勢,企業成為了整個社會組織的有機組成部分,其從事產品的開發、推廣和銷售也逐漸成為大規模的社會活動。
(二)法律的規范性規定了法律在強化企業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法律主要是以嚴謹形式和明確的責任限制,為企業發展規定了一個正確的標準,規定了其在發展過程當中能夠做什么、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對于以上這些發揮著規范作用,這些需要企業去認真了解并適應。
(三)企業與法律的雙向滲透影響和調整促進了其共同發展
法律的各種特性很好的促進了企業的發展,同時這也是法律和政策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別。將企業工作過程中積累到的經驗、做法等,上升到法律規范,從而使其能夠長時間進行推廣和應用,而企業同時也需要認真貫徹法律,這樣才能夠保證企業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三、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目前的情況
目前我國企業法律失誤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我國企業法律事務管理起步較晚,目前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影響了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的效果。我們需要采取一些手段對目前的狀況做出改善。
(一)管理機構存在問題
目前我國有相當一部分企業的法律管理機構不夠健全,許多企業沒有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管理部門。有些企業單位雖然設立的相應的部門,但也不進行實質性的工作,職位都是由其它機構的人員。有些企業單位的規章制度不夠健全,使得法律事務管理工作無法正常的進行。這樣一來,企業就容易受到市場上風險的影響,使得企業受到不應該的損失。法律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謹的工作,企業必須要給予足夠的重視才能保證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如果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不過關,就會使得企業處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容易受到市場上風險的影響。
(二)法律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不足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是一項對專業性要求比較高的工作,現在的市場經濟環境有相對比較復雜,法律工作人員必須要對當前的形勢全面的考慮分析,這就要求了法律工作人員要有比較高的綜合素質。而目前許多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不足,許多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由其它部門的工作人員。這樣在面對復雜的市場經濟形勢,法律事務工作人員就無法對一些風險做出很好的預判,這樣就會給企業帶來風險。法律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達不到要求,這樣既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的一種浪費,也無法使工作達到預期的要求,這樣嚴重影響著企業的不斷發展。
(三)法律事務管理的作用沒有充分利用
現代企業管理中,做好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不僅能很好的降低企業在復雜的市場環境中受到風險的概率,同時也是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重要資源。而目前在許多企業中都沒有認識到法律是一項重要資源,這就使得法律在這方面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法律可以為企業的許多重大決策提供相應的依據。可以保證企業更好的開展各項工作,使得企業不會由于法律方面的問題而受到不應該的損失。
四、改善企業法律事務管理體系的方法策略
目前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存在著問題,企業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對目前的情況進行改善,才能保證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并且能夠起到應有的效果。改善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管理機構和健全的規章制度
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對企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而其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專業性。因此,企業必須要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管理機構來進行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使得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很好的進行,并且可以起到應有的作用,可以為降低企業在市場經濟中受到法律風險的概率。另外,健全的規章制度對于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來說也非常重要,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一項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又適合自身發展的規章制度,使得制度能在實際中得到落實,這對提高法律工作的效果也有著非常大的幫助。同時,企業需要以企業內部規定的形式,下發所屬單位、各部門去執行相關的法律規定,還需要通過企業法律事務管理機構對于各項制度進行監督,使得企業進去到法律的軌道當中。
(二)在企業內普及相關法律知識
相關法律知識能在企業員工中普及,這對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正常的進行也很有幫助。因此,我們要在員工中對相關法律知識進行普及。首先,企業可以挑選一部分人員去政府法律培訓班進行學習,然后再由這部分人分批的給企業的員工進行講解,這樣以使得企業的員工了解相關的法律;其次,要及時的對國家頒布的新的法律法規進行了解,加強法律的宣傳力度,使得大部分員工都能意識到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進行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提高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對專業技能的要求非常高,同時又由于法律工作的復雜性,在新的市場經濟的環境下,法律事務管理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有一定的商貿知識和管理知識才能很好的進行各方面工作。為了使得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人員的素質得到保證。首先,企業必須要對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人員進行篩選,選用一些有著專業能力的人員擔任相關的職務;其次,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后,企業要定期的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使得他們的專業技能和知識更加的全面完善,也可以使得他們對一些新的知識及時的進行了解。另外,通過培訓還能使得工作人員對企業有更全面的了解,使得他們更能很好的把握企業發展的方向,從而為企業的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的確立和各項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備,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法律的事務越來越多,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也日顯重要。因此,一些有遠見的企業和企業家對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也格外重視。他們不僅聘請專業律師擔任企業的法律顧問,甚至還成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聘用專業法律人員處理企業的法律事務,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法律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系
企業經營、管理等活動與國家法律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主要體現在:
一、依法治國已經作為國家的基本方針寫進了《憲法》。在現代法制社會,國家對社會的管理主要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來實現。企業作為國家經濟活動的基本主體,必然也在國家法律法規調整的范圍之列,受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市場經濟是建立在各經濟主體相互平等的基礎上的。各平等經濟主體之間相互關系的調整,主要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所以說所謂市場經濟也即法制經濟。參與市場經濟的企業,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之間因違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也往往會由于不懂法而錯失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機會。而知法守法的企業,則完全可以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之免受任何不法侵害。
三、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從宏觀上看,也可以理解為即各種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解決糾紛的過程。企業的經營目標,主要依賴各個經濟合同的正常、實際履行來實現。而各個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和糾紛的處理,均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四、企業依法簽訂的經濟合同,是確立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也是企業實現其經濟目的、解決經濟糾紛的重要依據,所以,經濟合同也可以理解為是國家法律法規在該企業的具體延伸。簽訂經濟合同,對企業來說如同立法一樣重要。所以,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或專業的法律工作者的參與,經濟合同簽訂不好,企業的經濟目的也往往難以順利實現。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特點
企業作為國家法律調整的對象,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必然有著不同于國家司法機關的自身的特點:
一、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企業領導重大決策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包括企業的設立,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企業的改制、上市,企業重大問題、突發問題的處理等。主要涉及企業法、投資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內容。
2、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如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勞動人事的管理,經濟合同的管理,金融稅收的處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關的法律問題。
3、解決各種經濟、民事糾紛過程中的法律事務。除經濟、民事糾紛涉及的有關經濟、民事法律問題外,還有關于仲裁、訴訟、執行等程序性法律問題。
二、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不享有任何的執法的權力,而是著重與知法守法,防止發生法律沖突,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主要以預防為主,以避免發生法律糾紛為目標,其次才是依法解決、處理已發生的法律糾紛。
四、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涉及面廣,涉及的部門、人員較多,涉及的工作內容復雜,企業法律事務往往處于配角地位,帶有服務性質,所以要求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除必須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識外,還必須有高度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協作精神、奉獻精神。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主要三項:
一、預防功能
通過為企業領導進行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參與、協助企業領導和員工的有關工作,起草、審查企業的經濟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解答企業職工的法律咨詢等,使企業依法進行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防止出現違法行為和各種法律漏洞,預防企業發生法律糾紛,避免企業經濟損失。
二、挽救功能
在企業發生法律糾紛或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企業進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或挽回企業的經濟損失。
三、宣傳教育功能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的確立和各項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備,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法律的事務越來越多,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也日顯重要。因此,一些有遠見的企業和企業家對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也格外重視。他們不僅聘請專業律師擔任企業的法律顧問,甚至還成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聘用專業法律人員處理企業的法律事務,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法律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系
企業經營、管理等活動與國家法律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主要體現在:
一、依法治國已經作為國家的基本方針寫進了《憲法》。在現代法制社會,國家對社會的管理主要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來實現。企業作為國家經濟活動的基本主體,必然也在國家法律法規調整的范圍之列,受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市場經濟是建立在各經濟主體相互平等的基礎上的。各平等經濟主體之間相互關系的調整,主要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所以說所謂市場經濟也即法制經濟。參與市場經濟的企業,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之間因違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也往往會由于不懂法而錯失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機會。而知法守法的企業,則完全可以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之免受任何不法侵害。
三、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從宏觀上看,也可以理解為即各種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解決糾紛的過程。企業的經營目標,主要依賴各個經濟合同的正常、實際履行來實現。而各個經濟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和糾紛的處理,均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四、企業依法簽訂的經濟合同,是確立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也是企業實現其經濟目的、解決經濟糾紛的重要依據,所以,經濟合同也可以理解為是國家法律法規在該企業的具體延伸。簽訂經濟合同,對企業來說如同立法一樣重要。所以,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或專業的法律工作者的參與,經濟合同簽訂不好,企業的經濟目的也往往難以順利實現。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特點
企業作為國家法律調整的對象,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必然有著不同于國家司法機關的自身的特點:
一、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企業領導重大決策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包括企業的設立,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企業的改制、上市,企業重大問題、突發問題的處理等。主要涉及企業法、投資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內容。
2、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事務。如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勞動人事的管理,經濟合同的管理,金融稅收的處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關的法律問題。
3、解決各種經濟、民事糾紛過程中的法律事務。除經濟、民事糾紛涉及的有關經濟、民事法律問題外,還有關于仲裁、訴訟、執行等程序性法律問題。
二、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不享有任何的執法的權力,而是著重與知法守法,防止發生法律沖突,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主要以預防為主,以避免發生法律糾紛為目標,其次才是依法解決、處理已發生的法律糾紛。
四、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涉及面廣,涉及的部門、人員較多,涉及的工作內容復雜,企業法律事務往往處于配角地位,帶有服務性質,所以要求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除必須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識外,還必須有高度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協作精神、奉獻精神。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
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主要三項:
一、預防功能
通過為企業領導進行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參與、協助企業領導和員工的有關工作,起草、審查企業的經濟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解答企業職工的法律咨詢等,使企業依法進行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防止出現違法行為和各種法律漏洞,預防企業發生法律糾紛,避免企業經濟損失。
二、挽救功能
在企業發生法律糾紛或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企業進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或挽回企業的經濟損失。
三、宣傳教育功能
論文關鍵詞 企業法治文化 依法治企 經營管理
歷經33年的改革開放,中國企業一方面經過市場經濟的洗禮,愈加成熟,但另一方面,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企業面臨的內外部經營環境更加復雜。從外部看,自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全面對接世界市場,企業既要與外國同行開展競爭,又要肩負起“走出去”的艱巨使命。從內部看,我國企業亦面臨的挑戰同樣突出。近年來,隨著企業精細化管理的逐步深入,企業在管理方面面臨的挑戰有所加大,而一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既不能依法合規經營,又不能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企業如何應對經營管理中的各種法律風險,構建完善的企業法治文化,使“依法治企”的觀念內化了企業全體人員的群體思想和自覺行動在當今企業管理的全過程中已愈發凸顯其重要性。
一、企業法治文化的內涵
企業法治文化是指滲透著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的制度、規范、意識、價值觀、心理等文明形態的總和。企業法治文化以依法治理企業理念為精神內核,以國家法律規范和企業規章制度為載體,以民主立法、依法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和自覺守法為建設過程。
對于企業而言,企業的法治文化建設應當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中心,圍繞企業的發展目標、生產經營任務和不同階段的中心工作,依法治理企業。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當以國家法律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載體,安排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等各項任務,服務于企業改革發展。企業還應當注意與本身具體情況相結合,遵循法治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創新發展模式,從而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健康進行。
二、“依法治企”理念的含義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
正如上文所述,依法治企理念是企業法治文化的精神內核,也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基本需要。因此,本文有必要在此詳細探討依法治企理念的含義。依法治企理念的基本含義是企業經營管理者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來治理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使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制度。
當前企業在貫徹依法治企理念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一)未能真正貫徹依法治企理念,重形式,輕實效
一些企業不能真正重視“依法治企”理念,開展普法工作只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而非真正追求通過員工中普及法律知識,從而構建并提升全體員工的法治理念,培育本企業法律文化這一目標。這種現象的產生根源在于企業管理者以及員工對依法治企理念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未意識到企業法治文化建設對于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性。企業面臨著特殊而復雜的工作環境,各個工作環節都有可能產生各類法律風險,對于企業來說,要貫徹依法治企原則,必須充分認識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性,真正做到貫徹依法治企的理念、提升企業法治化建設水平。
(二)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團隊建設薄弱
在企業建立初期,生存壓力是首要問題,“人治”大于“法治”這一情況比較多見,企業在經營管理中不大重視法律事務管理,更不用說設置專職的法律事務管理團隊。但是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及規模后,企業管理就必須實現從“人治”向“法治”的轉型,從依靠個人的決斷轉而依靠制度建設、合規經營來謀求企業的永續發展。對于任何一個企業來說,要想切實落實“依法治企”,就必須要依靠法律事務管理團隊的力量。就此而言,一支高效專業、有執行力和管控力的法律事務管理團隊便成為企業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
橫向來看,我國企業目前的法律事務管理人員力量仍相對薄弱。在西方發達國家,公司律師制度是一項發展非常成熟的律師執業制度,私人律師、公司律師、政府律師在執業律師中的比例為7:1.5:1.5。
我國加入WTO已十年有余,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業及相關管理部門對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團隊的建設也愈加重視,1997年,我國頒布《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其中便明文規定“國有獨資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業應設置法律事務機構,中型企業應當配備企業法律顧問”,這就對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團隊的建立提出了明確要求。
對于企業而言,實現“依法治企”,法律事務管理團隊就必須要在企業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中發揮切實有效的作用。為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之中涉及法律的事務由企業法律事務管理部門或者企業法律顧問處理或參與處理就必須解決以下好三方面的問題:首先,要明確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團隊在企業管理體系中的地位;其次,要明確企業律事務管理團隊在企業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另外,還要明確企業律事務管理團隊處理或參與企業中涉及法律事務的運作機制及流程。
只有建立成熟、專業的企業律事務管理團隊,才能從制度上避免企業因沒有遵循依法合規經營而導致的決策失誤及經濟損失。企業法律部門以及企業法律顧問不僅可實現企業風險的事后控制,也是風險前端控制的組織及人力保障,堪稱為企業內“看門人”。因此從企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建立一支優秀高效的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團隊是企業適應日益復雜的經營環境,管控各類法律風險的必然要求。
三、“依法治企”理念實現的路徑選擇
(一)樹立法治意識,堅持依法治企原則
隨著依法治企原則日益受到我國企業重視,我國很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堅持貫徹法治經營以及依法治企原則,要求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進行,并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得了成功。
華為是全球領先的信息與通信解決方案供應商,其在貫徹依法治企原則方面取得的成果極有借鑒意義。華為成立于1988年,成立之初的注冊資金為2萬元,然而自1992年至2001年,這十年之間,華為年銷售額從1億多元增長至255億元,在華為公司迅速擴張過程中,企業規模的膨脹也對企業宏觀戰略的調整施加了壓力。1996年,華為公司制定了《華為基本法》作為企業管理大綱,它摒棄了以企業領導者的人為意志覆蓋企業管理的過去模式,改從企業的實際狀況出發,根據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制訂和執行科學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從而將企業組織和人的行為規范化,形成了一套決策科學化、流程標準化、考核系統化的管理模式,即“依法治企”模式。
此外,作為國有大型企業代表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其也十分重視依法治企理念的構建及法治文化的建設。2012年,中國石化專門制定了法治文化建設綱要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綱要,按照綱要的要求,中國石化要將企業法治文化有機融入企業文化建設和企業發展戰略,使企業法治文化發展成為中國石化的重要競爭力。當前,全球經濟在歐債危機的陰影下岌岌可危,但中國石化依然保持較好的發展勢頭,在2012年中國500強企業中蟬聯榜首。
從上述企業成功的例子可以看出,只有樹立了依法治企原則作為企業運營中的指導原則,才能促使企業規章制度的形成與完善。只有實現企業管理的標準化和制度化,才能做到企業依照制度決策,遵循程序運營,最終達到法律與企業管理的高度融合,保證企業的順利發展。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要實現依法治企,最重要的保障和基礎就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由此可見,只有首先建立健全依法治企的管理制度,才能將依法治企真正落到實處。
我國規范企業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龐雜而繁瑣,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身情況制定切換實際的規章制度,并將其貫穿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基礎上,企業還應將制度規定的各項責任予以落實,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責任到位,各司其職,有規必依,違規必究。
從主體看,“依法治企”的落實,不僅僅是企業領導的責任,更需要全體企業員工的共同努力,只有保證各職能部門及所屬員工都嚴格依照法律和企業章程及其配套制度的規定履行各自的職責,才能真正保證企業規章制度行之有效。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就是適用系統化的企業規章制度規范經營管理行為的一個典型案例。作為在美國紐約上市的世界500強公司,中國石化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要求,遵循中國石化的法律、組織和管理形態,將傳統的管理模式與現代國際慣例、法規相結合,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現經營機制的轉換,加強企業管理,使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成為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包容性很強的內部管理制度。中國石化的內控制度,不僅體現合規性原則,使得依法治企理念貫穿企業整個經營活動的始終,同時又使每一個員工既是內部控制的主體,又是內部各項制度實施與執行的被監督者,通過一系列的監管與控制,既確保企業“有法可依”,又使得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真正落到實處。
綜上所述,依法治企是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若要實現依法治企,企業首先要樹立法治意識,堅持依法治企原則,然后建立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并輔之以責任追究與監管控制措施,從企業的決策者、管理者到普通職工都應當重視依法合規處理企業在改革、改制等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涉法事務。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時展的必然要求,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就必須在樹立法治意識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
推進企業法治文化建設是實現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保障。推進企業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堅持依法治企原則,通過建立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強化員工對法治的內心信仰與敬畏,激發員工崇尚法律的熱情,使“依法、合規、公平、誠信”得到全體員工的普遍認同和奉守,為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提供強大的法治文化支撐。
【關鍵詞】法律英語 合班教學 法律專業學生 英語專業學生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3)09-0117-02
法律英語作為一門年輕的學科,由于學科發展歷程較為短暫,人才培養經驗相對不足。現階段法律英語人才培養模式在實踐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人才質量的提高,使人才輸出滯后于社會發展需求。法律英語教學模式的探新與改革一直都在進行,也取得了相當的成效。本文探討法律專業與英語專業學生進行合班教學的可行性及難題應對,希望對法律英語教學的革新有借鑒意義。
一、法律英語的含義及教學范圍
法律英語(English of the Law)是指在全球一體化、各國間法律事務交流愈加頻繁及涉外法律事務增多的背景下,各國的法律工作者在涉外司法活動中或者在從事與法律相關的涉外活動中所使用的用以處理法律事務的英語(何柳青:2012)。
從教學的角度來看,在非英語國家,如中國,法律英語的教學內容應以中國的法律制度及涉外法律實務為主,英美國家法律文選的學習為輔;學習者主要為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及英語專業有志從事涉外法律工作,如法律英語翻譯的學生。
二、法律英語教學現狀
許多高校的法律專業、外語專業、甚至國際貿易、國際金融等專業都相繼開設了法律英語課程。其中有些高校還在此基礎上,設立法律英語專業,單獨招收本科生與研究生(韓永紅,2009)。但是,法律英語在教學要求、教學模式以及在法律與英語的復合程度上沒有相應的課程標準,因而暴露出許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1.教學大綱。法律英語至今仍沒有統一的教學大綱,綱領性文件缺失直接影響了高等院校對法律英語重要性的認識,以及法律英語的教材編寫、課程設置和師資配備。
2.課程設置。課程體系不科學。因為沒有統一的教學大綱,法律英語的開設時間、學時、授課對象、課堂容量尚未統一,課程設置缺乏科學的體系。
3.教材建設。因為沒有統一的教學大綱來規范和指導教材的編寫,因此各種版本的教材在教學目的、教學內容的編排、體例、生詞量、教學課時設計等方面的安排各不相同,不成體系。現有教材在結合中國實際、及時更新以吸收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方面,還有很多不足,一些教材還存在著照搬國外理論與案例的現象。
4.教學師資。目前開設法律英語的院校中,一部分法律英語教師為法律專業教師,另一部分為英語專業教師。而師資力量薄弱的主要原因是前者雖有扎實的法學基礎,但以英語表達和授課能力有限;后者盡管口語能力強但法律專業知識相對薄弱。
5.教學效果。一些修完此課的學生法律英語基礎知識和技能仍然有限,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差,無法參與涉外談判;用英文撰寫法律文書水平低,甚至不能讀懂英文法律文獻。
三、合班教學設想
作者在對大學本科法律專業學生進行法律英語教學的過程中,在多次旁聽英語專業教師對本科英語專業學生進行法律英語授課的過程中,以及多次旁聽法律專業教師對本科法律專業學生進行法律英語授課的過程中,均發現法律英語授課的課堂氣氛不活躍,學生學習效果不理想:多數法律專業學生在法律英語課上表現出語言能力不足,使法律英語課堂成為英語翻譯訓練課堂;英語專業學生對法律專業知識嚴重欠缺,使法律英語課成為閱讀外國法律奇聞趣事的第二課堂。解決以上兩個課堂分別的不足,首要解決兩個專業學生的相關能力及背景知識的不足,使學生能夠在法律英語課上真正使用英語為工具,了解、思考、解決法律問題。由此,作者萌發了將兩個本科專業學生合班授課的設想,為兩個專業學生之間互幫互助、互補不足提供“天時”與“地利”,使法律英語課堂成為學生共同進步的平臺。
四、合班教學的可行性分析
對于合班教學的設想是否可行,作者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在課程的安排上,上課的時間和課室問題都不難解決,僅需兩個學院的教學秘書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其次,在教師的選用上,最好是選用即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又精通英語、能以英語授課的教師,法律專業教師與英語專業教師在教學上的學習交流是必要的,甚至可以將課程作為兩名教師共同開設的課程對待――共同備課、有目的的分配授課,授課所得及教學工作量共享并分配。對于跨學院的教學合作,任何高校都不禁止,甚至鼓勵,但需要兩個學院相關負責人之間進行協商。
再次,在教學目標的一致性上,時下法律英語的教學目標基本可分為兩類:“在英語語境中學法律”和“在法律語境中學英語”(韓永紅:2009)。前者認為“法律英語課程的實質在于通過語言的形式了解法律知識體系,培養法律意識、法律文化素質和法律職業技能”(郭強:2004)。面向法律專業學生(包括研究生)及本科英語專業學生(不包括研究生)開設的法律英語課大多以此為教學目標,學生主要是希望在英語語境中學習法律。后者認為“一方面是按照法律的觀點、方法、法律規范、以及法律文書的特殊需要來研究英語在法學理論與實踐中的運用;另一方面是運用語言學尤其是應用語言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律科學和法律實踐的英語語言特點”(滿穎:2008)。面向英語專業研究生開設的法律英語課多以此為教學目標,英語專業研究生在學習法律英語的過程中更多的會從語用學的角度對法律英語作為一門特殊用途英語進行學習與研究。不論“在英語語境中學法律”還是“在法律語境中學英語”,均要求將法律學習與英語學習緊密結合,學習效果是即提高法律專業知識水平又提高英語語言能力,從這一點來看,二者不是互相排斥相互矛盾的。如前,相比而言,在合班教學中,應當更多考慮以“在英語語境中學習法律”作為教學目標。
五、合班教學將面臨的問題及應對
在合班教學中,由于涉及跨學院合作以及不同專業學生合班的問題,可預見的問題及應對的策略如下:
第一,兩個專業學生的相關知識水平差距過大。法律專業學生相比英語專業學生總體而言在英語語言能力上會有差距,如果差距過大,會影響合班教學的授課質量。因此如果只是將部分學生進行合班,則對法學專業學生英語水平進行前測后擇優。如果是普及進行,則最好在大學二年級和(或)三年級、在一至兩年的大學英語學習后進行合班。與法律專業學生相比,英語專業學生的法律專業知識較為欠缺,因此在合班前應對英語專業學生進行為期一個學期或者甚至一年的法律基礎理論課的教學。
第二,教學目標與學生學習目的預期的不一致。由于合班教學面對不同的兩個專業的學生,學生學習的目的更為多樣化,而教學目標的設定應充分考慮學生的主觀目的,以更為有效提高學習效果和教學質量。如前所述,在對本科學生進行合班教學時,應側重考慮以“在英語語境中學習法律”為主要教學目標,而這一終極目標的實現,則需要教師不斷設定并調整階段性目標。在初學階段,由于法律英語語言專業性強,語言特點突出,教師以幫助學生掌握法律英語語言特征為主要的教學目標,為進一步的學習打好基礎。在深入學習階段,教師應以幫助學生接近現實法律情境,啟發學生在英語環境中了解、思考法律事務為教學目標,通過主題討論和辯論、主題電影片段欣賞學習和討論、參加與教學主題相關的法院庭審或仲裁委的仲裁庭旁聽等活動,幫助學生實現對法律英語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超越,進而激發學生進一步學習的興趣。在應用階段,以“用英語解決法律事務”為第三階段法律英語的教學目標,通過英語模擬談判、英語模擬法庭、以及英語案例教學,引導學生使用法律英語解決法律實際問題。
第三,學生學習氛圍的營造。由于兩個不同專業學生合班,教師將面臨如何盡快營造集體氛圍、如何創造條件使不同專業學生之間盡快融合,互幫互助的問題。小組教學將無疑是解決該問題的首選方案。對學生進行分組,保證每組都有兩個專業的學生,在課堂教學中及課外任務均強調小組討論與合作,強調學生發揮各自優勢、互相幫助。
六、結語
合班教學為兩個專業學生之間互相學習互幫互助提供平臺,提高學習效果;為原從事法律英語教學的英語專業老師和法律專業教師互通有無、取長補短提供機會,提高法律英語教學水平;為跨學院教學合作打開先河,為跨學院課程合作積累經驗。作者提出法律英語合班教學,希望能給法律英語教學的革新提供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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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韓永紅. 試論法律英語教學的定位 [J].南方論刊,2009 (3)
[3]郭強.論法律英語課程規劃的依據.《山東外語教學》[J].2004(1):69
[4]滿穎.適應培養國際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完善法律英語教學.[EB/OL]http:.2008-9-10
當林則奘博士準時出現在本雜志社門前時,我心里不免為他的守時叫好:在上午10點前的北京城區,能如此地守時赴約。且是跨區而行,足見其嚴謹的做事作風。果不其然,林博士在談到他是如何來的時候,說是怕遲到專程查了地鐵線,沒敢開車,乘地鐵而來。法學博士就是法學博士,其行為作風一如法律,來不得半點隨意。
隨后,在林則奘法學博士遞過來的名片上,安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特聘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應用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和和美盛(兩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臺灣揚塵綜合法律事務所主任的幾個頭銜。話題亦從這位法學博士對大陸的認知度開始。
林則奘,1959年生于臺灣宜蘭,先后獲臺灣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臺灣海洋大學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臺灣基隆律師公會前理事長。1983年。林則奘創立了臺灣揚塵綜合法律事務所并擔任主持律師(主任)。多年來,經過林則奘和同事們的共同努力,該所已經成為基隆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1989年,由于在臺灣律師界的聲名和業績,他被公推為臺灣律師公會代表,參加了在北京召開的世界法學會議。自此,林則奘作為一名職業律師,開始在思想深處有了質的飛躍。他認為,兩岸文化本質相同,法律法規體系也大抵相同,只是由于長期疏于交流,才導致兩岸間法律用語、思維習慣等產生些微出入,今后只要進行溝通交流,彼此熟悉和認知就并非難事。從這以后,林則奘就積極為促進兩岸法律事務、經貿合作等方面的交流溝通,做著不懈努力。
2008年4月,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為首次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并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37名臺灣居民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林則奘以424的高分通過了大陸司法考試。成為了37人中的一人。當從司法考試司司長手中接過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時,林則奘發自肺腑地大加贊賞道,大陸司法考試允許非法律專業的人士參加,報考人數眾多,“每年幾十萬人都在埋頭備考,他們不論是否能夠通過,都會有一個系統學習法律知識、提升自身法律素質的過程”。而這種“大陸的司法考試本身對于提升整個民族的法律文明意義重大”。可在臺灣,由于律師考試模式比較封閉,通過率比較低,每年參加的只有幾千人,故“在臺灣,沒有把握的人是不會去參加考試的”。
正是出于這種考量,這位在臺灣有著20多年律師生涯的法學博士,很快在大陸成立了“北京和和美盛(兩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揚塵綜合法律事務所廣州辦事處”,開始致力于推動海峽兩岸投資經貿合作。
林則奘親自擔任公司董事長。公司擁有強大的團隊,其中有7人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公司團隊憑借豐富的執業經驗,為大陸和臺灣著名公司、大中型企業、民營企業及政府部門等眾多客戶提供綜合投資咨詢及法律服務,在大陸和臺灣法律界、投資界建立了廣泛而鞏固的合作關系,具備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快捷的投資咨詢及法律服務的專業經驗、業務能力和廣泛的社會聯系。其開展的一些業務已經日漸引起了業界的關注,如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的咨詢及相關服務、臺灣企業大陸股票市場的上市策劃與服務、中國馳名商標的申請與認定、兩岸投資對象的盡職調查與評估、臺資企業及臺胞在大陸的權益保障、陸資企業在臺灣的權益保障,等等。
林則奘還是個非常注重學習的人,多年來往于兩岸,不僅獲得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而且成為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應用研究中心的研究員,還被安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特聘為教授。在《律師通訊》、《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法制日報》等發表學術論文10余篇。目前擔任臺灣《旺報》法律專欄主筆,發表《臺商經典案例解析》10余篇。深入淺出地向臺商朋友介紹大陸的法律制度,獲得良好回響。
“用良善的心做著兩岸交流的事”
“用良善的心做事”,似乎是林則奘博士的一句口頭禪。這旬樸實而簡單的話語,早已根植進林則奘的心底。這也是他為什么在臺灣退休以后仍然出來繼續做事的“法律理由”。
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化,只因長時間的缺乏交流,有了生疏,但只要用“良善的心”加以溝通,兄弟怎能斷手足之情?
在與林則奘博士的交流中,記者能夠感覺得到,他深愛著那片生他養他的“臺北的后花園”――宜蘭縣,那里有他的童年、有他的快樂,更有一直以來影響著他、鞭策著他的宜蘭人的質樸、淳厚,他堅信,今后無論行走到哪里,這種質樸與淳厚都將伴隨著他、激勵著他,直至永遠。后來,他在基隆創辦了揚塵綜合法律事務所,開啟了人生的事業旅程。在這里,他的事業、他的成功在這座山與海對話的港灣城市,再次受到了一種海洋文化的洗禮與熏陶。他對第二故鄉這樣描述:是基隆宏大的美給了他一個宏偉的胸襟。如今。他有了第三故鄉――北京。他得到了大陸法學界前輩、有關部委領導,還有太多的師兄弟姐妹等的很多幫助和支持,他說他感恩的心又一次得到升華,由此,他和他的同仁在這里創辦了“北京和和美盛(兩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和和美盛”取自社會學家先生關于“和和美美”的社會理想,他要通過投資咨詢、法律服務等,為兩岸雙向投資提供法律保障……
而等等這些,皆是因為炎黃子孫身體里流淌的血都是中華民族的血,炎黃子孫身上那種淳樸、無私、勇敢、向上的品質都是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美德。而他林則奘則永遠是中華民族炎黃子孫中的一員。
用良善的心面對世間一切,就是要讓大家人人都要擁有一顆感恩之心,大到對這個民族,這個國家,小到對朋友、兄弟姐妹。
林則奘在《成功赴臺投資》一書中的前言部分,寫了他在大陸的感受。他說,在大陸學習期間,我們深刻感受到大陸政策對臺灣學子的照顧,而社會各界對臺灣學子更是呵護備至,這些都讓我們心存感激:秉持這份感恩的心。一直期待能夠有所回饋……林則奘沒有失言,他堅持用良善的心去實現“有所回饋”――
去年4月,就在兩岸開啟新局面、越來越多的大陸觀光客赴臺旅游之際,在臺北市信義區發生了一起嚴重的起重機吊臂砸傷人的意外事件。如何處理好大陸游客在臺慘遭飛來橫禍這一案件,一時成了當時媒體和兩岸同胞十分關注的事情。盡管當時大陸海協會和臺灣海基會都十分重視此案,但畢竟首次遇到。以及存在諸多法律上的問題,在這種情形下,林則奘和他的揚塵法律綜合事務所同仁們,沒說二話。主動找到有人被砸傷的廣東旅游團負責人。表示愿意免費為受傷游客及其家屬提供法律服務。在他們的鼎力幫助和支持下,最終這起意外事件獲得了圓滿解決。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林則奘心里非常清楚,兩岸在法律法規等諸多方面還存在差異,這種差異導致在具體工作中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和現象。正因為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和現象,那么,在實
際工作中,就更得以法律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更得講“良善的心”。
林則奘是這么想也是這么做的。
在臺灣有這么一個協會。由少部分在大陸投資失敗的臺商組成。由于在大陸投資失敗,造成了他們在思維習慣上出現了偏移,甚至將簡單問題復雜化,將法律問題政治化。而且。在這部分人在臺灣一定的圈子里面還深有影響。他們的影響就來自他們自己所謂的“失敗乃成功之母”。可就是這么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問題。卻沒有人能夠辯駁。而事實上,他們只是自己單方面的“理由”。
其實,他們忽略了一個法律問題。法律是講究雙向的,沒有反駁的聲音,一邊發聲就是錯誤邏輯,真理只有越辯越明。這些人談的都是結果,法律在里面沒有作用。因此可以說,他們這個協會只是單方面的,存在錯誤觀點,負面影響很大。對此,只需要解析案例,用法律的形式做些研究,就可以撥云見日了。一段時間,林則奘博士就做了深入研究。后來發現里面有很多案件全是人脈關系所致,不是正常的依法經商活動。這里面也存在誤區,臺商朋友誤以為在大陸“法律以外的因素”才是決定訴訟勝敗的關鍵,所以他們會用較多精力經營“人脈”,而不是用心在法律方面做些研究與準備,這等于放棄了法律上的保障。這樣一來,最終導致失敗就是必然的事情了。林則奘博士說。解決問題的基礎還是法律,只依靠人不依靠法律是不行的,其實大陸在法律方面早已規范起來了。
真正造福兩岸同胞福祉,僅僅靠政府或者一部分人,那力量太單薄了,得需要各行各業各界精英齊上陣,“用良善的心做事”。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在林則奘博士的內心深處,還有一個希望和呼吁。林則奘說,就拿法律界而言。據他所知,目前在做兩岸法律服務方面的單位和資深人士僅他們一家公司,去年拿到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37名臺灣人,也僅他在做著這方面的事業。
隨著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朝著縱深方向發展,兩岸同胞密切往來、擴大合作、共同發展已成為時代大趨勢,因此,兩岸民間的專業流也應該隨之水漲船高。但從現在的現象來看,專業流與大環境還相當不匹配,交流過程還沒達到足夠專業的水準。林則奘博士這樣認為,臺胞透過溝通交流學陸法律文化,轉換成臺灣熟悉的東西,這項工作總要有人來做,總要有橋梁來搭起民間交流,現在只是在做的人太少了。臺灣業務很好的律師通常不來,因為放棄臺灣來大陸,意味著經濟損失。另外大陸也有一些限制,業務量不會很高:而那些業務一般的律師即使到大陸,機會也不大。
[論文關鍵詞]企業法律文化 問題 對策
一、企業法律文化概述
所謂企業法律文化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法律意識、法律思維和行為模式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企業內部組織、管理制度的總和。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法律文化的構成要素有三,即物質表現層、制度行為層以及精神理念層。物質表現層是企業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現和重要載體,表現為可觀察到的組織機構和組織過程;制度行為層是企業法律文化的中間層和支持保障層,表現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及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的行為;精神理念層是企業法律文化的內核,表現為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法律思維、法律信仰等。
企業法律文化的三個構成要素既相互獨立又高度統一,共同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只有三者相互協調、共同作用,才能充分發揮企業法律文化在企業生產經營及持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
二、我國企業法律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企業法律文化得到了越來越多企業的關注,但不容忽視的是企業在法律文化建設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阻礙了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深入開展。
(一)物質表現層
根據原國家經貿委《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從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建議企業設立總法律顧問、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并配備法律工作人員。國務院國資委《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更是規定國有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應當設立總法律顧問、設置法律事務機構、配備法律工作人員。然而在實際的企業管理中,一些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都沒有達到國資委規定的要求,更不用說地方國有企業和大量的民營私營企業了,同時很多企業即使招聘了法務人員或聘請了法律顧問,也僅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或將法律工作停留在企業管理的表面層次上,沒有真正納入到企業文化建設中。法律事務組織機構的缺失和總法律顧問、法律工作人員的缺位使得企業法律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組織和智力支撐,更使法律文化建設缺少了重要載體和表現形式,企業法律文化建設自然不能得到有效開展。
(二)制度行為層
一方面,制度建設有待提高。首先,很多企業的制度建設相對滯后,除了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法律規范之外,其自身缺乏基礎性內控制度,企業的很多內部行為得不到有效的制度約束和規范。其次,一些企業雖然制定了不少規章制度,但制度之間缺少必要的協調和銜接,內部不同部門對同一事項的規定有時大相徑庭,同時有些規定過于原則和抽象,難以執行和操作,使許多規定成了一紙空文。再次,不少企業的制度執行力不強,雖然制定了許多完善可行的規章制度,但得不到有效的執行,造成了雖有制度但被束之高閣的現象。另一方面,行為建設有待改善。首先,目前很多企業的決策及經濟行為中缺少法律審核環節,忽視了法律審核在企業重大決策、規章制度制定及經濟合同簽訂中的重大作用,極大削弱了法律的保駕護航能力。其次,很多企業沒有將法律管理納入到企業管理之中,僅將法律的作用定位在糾紛案件處理上,法律被排斥在合同管理、授權管理、風險管理等日常的企業管理門檻之外,成了企業管理的看客。規章制度的漏洞和法律行為的缺失使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缺少了制度保障和行動落實,僅成了一種口號。
(三)精神理念層
首先,一些企業的管理人員,尤其是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意識還不強,對企業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忽略了法律的事前防范功能,缺乏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傳統的人治思想較為嚴重,依法治企能力較弱,市場法制規則意識薄弱,遇事沿襲習慣做法,靠關系,講擺平,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思想基礎先天缺失。其次,一些企業對普法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夠,忽視了普法宣傳在法律意識培養上的重要作用,普法投入不足、手段單一、全員參與程度較低等,難以有效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環境氛圍后天不足。
三、我國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對策
(一)提高思想意識,充分認識企業法律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嚴格公司治理,真正形成有效制衡機制,關鍵是嚴格依法辦事。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有利于企業依法規范行為,使公司治理名符其實,發揮效率,保證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層之間的制衡到位,有利于提高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是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的現實需要。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必須依法開展各種經濟活動。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不依法經營必然造成市場風險的放大,一旦法律風險發生,企業自身難以控制,往往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因此迫切需要企業強化法律意識,加強企業法制建設,不斷提升企業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進一步提高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3.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是深化企業民主建設的內在要求。實現管理科學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標志。要做到科學、有序、高效,就必須摒棄人治思想,積極推行依法治企。企業內部決策,要從經驗決策、個人決策向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轉變;企業內部管理,要從粗放管理向依法管理、規范管理、精細管理轉變。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企業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才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適應這一內在要求,需要提高企業領導和全體員工的法律素質,促進企業依法治理,推進企業民主法制建設。
(二)加強普法教育,提高全員的法律意識和依法治企能力
普法教育是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增強全員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企業上下應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普法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要健全制度,規范管理,推動企業普法教育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實現企業普法工作的常態化局面。要圍繞重點,狠抓落實,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將各級領導和關鍵崗位員工作為重點普法對象,把實施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所涉及的法律法規作為重點普法內容,把企業法律管理的成功經驗、做法和典型教訓作為普法案例,促進普法工作取得實效。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企業普法教育,增強全員的法制意識,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運用法律”的良好氛圍,推動企業文化建設水平的提升。
(三)加強組織建設,夯實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組織基礎
組織建設是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各企業應按照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設立總法律顧問,明確總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逐步推動總法律顧問專職化、專業化,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在企業法律文化建設中的領導作用。要設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明確職能和工作流程,確定分管領導和機構負責人,切實加強法制工作的組織領導。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法律工作人員,明確處理企業法律事務的權限、程序和職責等,逐步建立起科學規范的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時企業應該加強法律顧問后備人才培養,營造優秀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做好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取證工作,實現法律顧問隊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為企業法律文化建設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強制度建設,筑牢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制度支撐
加強基礎性內控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企業管理工作制度體系,是規范企業行為、防范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衡量企業治理水平的重要標志。企業應當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強化不同制度之間的銜接,減少原則性與抽象性規定,增強制度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企業的各項內部管理行為有規可依。同時,要加強制度執行力建設,加大對規章制度的宣貫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做到有規必依、依規必嚴,促進企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軌道,為企業法律文化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
(五)加強法律審核,確保企業各項決策及行為合法合規
法律審核是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重要保證,更是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重要環節。企業要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原則,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經濟合同以及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一是要有制度保障,企業必須制定有關法律審核的規章制度,確保法律審核嵌入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流程;二是要覆蓋全過程,從規章制度的制定到執行,從合同的訂立到履行,從重大項目的決策到運營,法律管理必須全程參與。通過法律審核,不斷促進企業依法決策、依法行為,為企業法律文化建設提供良好的合規環境。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思維;必要性;途徑
對于一位當代大學生來說,學習了法律知識,掌握了法律條文,未必就能夠運用法律,還需要養成一定的法律思維方式。法律思維是一種特殊的思維,它以合法性為向導,要求在面對有關事件時,學會用法律的目光來看待,去分析其合法與否。當遇到有關法律糾紛時,能夠迅速想到有關的法律程序、訴訟、仲裁、復議等,并知道該怎么去做。當認定某一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時就堅決抵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自己的權利。 法律思維能力還指一定的法律推理能力,即能夠把有關法律事實置于有關法律規范之下,從而得出一定的法律結論。只有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樹立起法律權威,才能夠自覺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用法律去評價社會現象或個體行為以及運用合法的方式去實踐。所以,要加強高校大學生法律思維的教育,培養新一代的知法、懂法、會運用法的青年。
一、培養大學生法律思維的必要性
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需要一個過程,甚至是長期的過程,需要研習者自己去努力,去追求。養成一定的法律思維方式卻是必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一個人法律素養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升當代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關鍵。當代大學生在法律基礎的學習中應自覺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維方式。
(1)養成一定的法律思維方式是當代大學生在面臨法律事務時能夠良好解決的重要條件。我們知道,所有的法律事務都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人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利益,維系著社會的公平和穩定。而這些事務一般都比較復雜,涉及到生活中的許多方面。如果一個人沒有養成一定的法律思維方式,就難以從法律的視角來觀察、分析、判斷這些問題,難以使這些問題在法律的軌道上得到解決,可能會出現對這些事務的處理違背法律和法治精神的情況,最后甚至會出現采取非法途徑來解決這些糾紛的可能。如此以來,不但于事無補,甚至還可能帶來更大的麻煩。
(2)良好法律思維方式的形成有利于提高處理法律事務的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我們常說法律是一門藝術,一門技藝,對于一件法律事件的處理,一個具有良好法律思維素質的人與一個不具備良好法律思維素質的人即門外漢來說會有天壤之別。這就好比一個有經驗的熟練工和一個剛進來的學徒工對于同一個技術活的處理一樣。法律也是講求效率的,尤其是在市場經濟發達的今天,效率在很多時候就是事情解決成敗的關鍵。因此提高法律事務的處理效率,迅速解決有關法律問題,對當事人來說有著重要的意義。
(3)法律思維方式是法治思維的深層次部分,是實現法治的關鍵因素之一。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就是要改變傳統的人治思維,從而實現向法治思維的轉變。法治思維包括人們的法律觀念、思維方式等一系列因素,其中思維方式的轉變是關鍵。因為思維方式是埋藏在社會文化中的最深層因素,也是最核心因素。只有一個社會的民眾在思維方式上實現由人治思維向法治思維的轉變,這個社會才能真正實現法治。建國以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行了大量的立法,法律文獻的數量用“汗牛充棟”來形容并不為過。然而,我們的法治建設卻一直不理想,走了很多彎路,改革開放前甚至還長期處于人治思維的統治之下。 就今天來說,在許多地方和方面還可以看到人治的影子。因此,實現社會主義法治中國就必須努力讓人們尤其是當代大學生養成一定的法律思維方式。
二、培養大學生法律思維的途徑
(1)加大依法治校力度,營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圍。高校要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在事關學校發展等某些重大決策,以及修改和完善一些學校有關管理制度時,都要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保證所制定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合理合法,做到不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而且,還要堅持予以嚴格執行、認真實施,使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落到實處,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和良好的校風。還要與教育主管部門、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凈化好校內及校園周邊環境,堅決取締校園及其周邊不利于大學生健康成長的非法書攤、網吧等場所,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氛圍。并與家庭、社會攜起手來,共同努力構建起課堂內外,學校內外相結合的學校、家庭及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網絡體系,為大學生走向社會,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合格人才。
(2)完善法學教學課程體系。高校要恢復“法律基礎”課程的設置,進行修訂,保留原法律制度為基本內容的體例不變,規定為全校非法學專業學生的必修課、考試課。通過公共選修課來開設一些法律課程,如婚姻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等,來彌補“兩課”教學中對法律概念、法律條文解釋過淺、理解不深入的 不足,并且可以規定公共選修課學分中法律課程學分需占一定比例,以此來督促學生的學習行為。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在各專業課程計劃中開設一些與該專業相關的法律課程,讓法制教育與專業 教育相結合。如在理工專業中增加專利法,在文科專業中增加著作權法。這樣的結合更能激發大學生的求知欲,發揮大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提高學習效率 。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課堂教育。高校要配備合格的師資,任課教師具有法學專業學習和教育背景,定期安排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律師和一定任職年限的辦案經驗豐富的法官、檢察官到大學課堂進行專題講座,與學生面對面交流,讓學生真實、親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和作用,對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奠定基礎。任課教師在教學方法上要側重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還要依據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最新標準和要求,把握大學生的心理特點和規律,綜合利用各種教學方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既要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又要使其樹立法治觀念,增強法治意識。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注重創新,改革教學方法,摒棄傳統的“說教式”“填鴨式”滿堂灌的教學方式,引入案例教學和互動教學法,將精心準備的典型案例及其熱點問題帶入課堂,理論聯系實際,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緊密結合起來,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這是增強學生法律意識的內在動力。
參考文獻:
[1]王勃 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期刊論文]-決策與信息(下旬刊) 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