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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營改增;高校財務管理;影響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8-000-01
隨著高校高校市場地位的確定,在高校財務管理中與市場的關系日益增多,而且高校資金來源日益多元化,在此基礎上“營改增”對于高校財務管理就有了源頭性的影響,并且在高校財務管理中,傳統的財務管理方式隨著高校市場地位的變化以及與市場聯系的日益緊密也顯示出了不適應于現代財務管理的現象,而“營改增”為高校財務管理方式變化提供了關鍵策應點,下面就對此踐行具體分析。
一、“營改增”對于高校財務收入管理的影響
(一)校辦企業收入管理的影響
校辦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的參與者,同時也是高校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營改增”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減輕企業負擔尤其是服務業和高科技企業的負擔,幫助他們搞活資金融通,增加市場活力,同時在此基礎上增加市場競爭力,而高校企業大多數屬于第三產業或者高科技新興產業,通過“營改增”改革可以有效的降低原有的稅負負擔,畢竟對于高校校辦企業來說營業稅意味著從企業開門營業就要承擔稅負負擔,而增值稅則是高校科技成果得到市場承認之后在企業取得盈利的稅負相應的在此基礎上可以看出“營改增”之后校辦企業后入會更加穩定,對高校來說其資金來源也會有穩步提升,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礎上可以為高校活動提供更加強大的資金流,為財務管理提供更多的資金,但是由于這類資金財務賬目的管理的復雜性遠遠超過原有依賴于財政撥款資金,故而對于高校財務管理體系穩定性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對科研工作的資金管理的影響
高校現在科研的中點大部分集中于應用科學與基礎科學,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說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的就是市場對于技術的需求以及其革新方向,在“營改增”之前:借:銀行存款;貸:科技事業收入;借:科研支出;貸:應交稅金―營業稅,而在“營改增”之后:借:銀行存款;貸:科研事業收入―――科技咨詢服務收入;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額,這樣一來原有的收入科目就會改變,對于原有的財務管理體系來說進行財務管理的科目設置就成為重重之重,尤其是在現在資金融通社會化程度加深的狀況下,高校財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與外界資金流的交流與聯系也更加緊密,在科研方面應用社會資金進行科研工作的狀態也屢見不鮮,因此高校財務管理必須要給資金的提供者一個財務管理的交代,使資金的提供者們相信自己的資金確實被應用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科研上。這也對現在高校財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營改增”對高校財務管理制度的影響對應措施
(一)對現有高校財務管理制度的的沖擊
現在高校財務管理,大多仍舊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直接模式,當然這也與現在高校首都仍舊以財政撥款為主,在這樣的狀況下直接的財務管理簡單明了,能夠對資金來源以及使用一目了然,但是隨著“營改增”的實施高校收入認定也將由收付實現制的直接財務支付形式轉向責權發生制這種更適應于現代社會市場經濟的財務收支形式,這樣的形式下財務管理不僅需要明了資金收治過程還要進行相應的責權明晰化處理,明確資金使用過程以及其中的責任區別,資金使用與責任認定融為一體,這與原來的資金管理中單純的資金流向管理截然不同。并且高校科研工作復雜,所以在此過程中會進行設備的更新換代,而設備更新過程中尤以高科技設備更新為多,高科技設備多屬于稅收優惠項目,更重要的是高校在進行財務管理設備以及技術的更新換代時,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用是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金額抵減的。這樣一來,原有的高校財務管理模式面臨的挑戰更大,對原有的高校財務管理模式從內到位提出了挑戰,更嚴重的是在此基礎上原有的高校財務管理人員不適應于現在的管理體系的改變,造成相互之間銜接不貫通,進而引發財務管理措施的困境。
(二)高校財務管理的相應措施適應性研究
首先,是人員素質提升問題,通過技術考核的方式進行相應的人員選拔,對于技術與年齡人處于可以培訓的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提升他們對于新技術的適應性,尤其是一些年輕的技術人員,他們也許受的就是相應的教育可以快速實現技術的應用,在此過程中應該對他們充分信任同時放手使用,并對他們進行重點培養,而對于傳統的技術人員可以進行轉崗分流,對他們保障待遇的前提可以讓他們進行學生工作的管理。
其次,通過整體構建的方式進行相應的社會適應,即以學校官方的身份與各個政府職能部門進行協調,達成相應的過渡共識,在此過程中中心就是實現高校財務管理在這一方面的有效過度,并且在此過程中尤其要注意與國稅局與地稅局的協調工作,高校作為其中的主體也要突出自己的主體性,其典型就是高校之間的相互聯系,彼此互相進行經驗交流與制度創新探討,以此為出發點提升基本的財務管理水平。
第三,也是做財務改革的中心點就是建立清晰地賬目,實現賬目革命,對原本計劃經濟影響下的垂直管理賬目進行改造,提升其對現實狀況的適應程度,準確的記錄相應的科研與校辦企業賬目,并且高校也應該經自己的賬目與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在進行稅收過程中保證賬目的合理化不受質疑,并以此為基礎將高校賬目與稅務部門的稅收依據――發票實現有效的管理。
三、小結
本文通過對“營改增”對于高校財務收入管理的影響認為 其對對現有高校財務管理制度的的沖擊體現在收入制度沖擊與管理制度沖擊上,而通整體化下部門間、校際間乃至于人員間有效變化高校可以充分適應其中的變化。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務管理;農業科研;問題;對策
農業科研工作有別于其它行業,農作物特殊的生長習性決定了農業科研工作的季節性強、周期性長,為科研經費的科學預算增加了難度。隨著國家對農業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農業科研項目資金來源渠道呈現多元化,農業科研事業單位的科研經費逐年增加,國家對科研單位的財務管理也在不斷加強。但是,農業行業的特殊性、農業科研單位的公益性以及農業科研工作者忽視財務管理在項目經費使用中的重要性,一直以來限制了人們對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本質的正確認識和科學把握。作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分析了近年來農業科研工作中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一、現行農業科研工作中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經費預算不夠科學,導致實際執行存在困難
一些農業科研事業單位對財務預算管理觀念仍比較淡薄,對財務管理的思路還停留在過去對資金的管理,忽視年初對年度資金預算計劃的科學制定,造成實際收支與預算相差較大。尤其是申報科研項目時,大多以課題組為主組織,編制的項目預算與單位科研發展整體需求有偏差,執行過程中單位總控度差,預算與實際需求差距大。
2、擠占挪用成為彌補經費缺口的普遍現象
為了籌集資金,幾乎所有的單位都不同程度地把手伸向科研經費。盡管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但在生存的壓力下一些單位還是絞盡腦汁,巧立名目,或以提取管理費的名義改變資金用途,或直接擠占挪用科研經費,想方設法把科研經費變成基本支出經費,使得原本并不復雜的科研經費管理變得十分復雜棘手,財務問題層出不窮,而且積重難返,不僅使科研項目的執行效果因經費問題大打折扣,而且容易滋生腐敗。
3、科研經費預算執行有待規范
科研項目課題負責人管理制度決定了其經費管理使用的自,但這種自是相對的、有前提的,是相對于過去單位對科研經費管得太多、對科研活動干預過多而言的,是科研經費管理規則框架下的經費使用自主,真正的落腳點是賦予課題負責人組織科研活動的自。實際工作中,部分課題負責人將經費管理使用的自理解成了經費的所有權,將科研經費當成了“私有財產”,要不要花,如何花,一個人說了算;科研管理部門只注重立項和驗收的組織,很少關注預算執行過程。科研人員只專注怎么出成果,如何爭取到經費,在他們的理解中,預算是做給立項階段的評審看的,不是用來約束自己執行。科研圈內甚至流傳著“只有申請不來的項目,沒有結不了項的課題”。最終使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預算的嚴肅性產生認識誤區,視科研經費預算為擺設,認為財務人員對科研經費使用規范性的擔心是杞人憂天,經費使用比較隨意,預算與執行存在較大偏差。
4、科研經費使用矛盾較多、效益也較低
科研項目計劃實施課題制后,實行全額預算,細化了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實行預算評估制度,這對科研人員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難更新的要求。首先,科研人員普遍感到預算編制過細過嚴過緊,編制口徑不一,較難應對。第二,農業科研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復雜性等特點,立項時的預算很難全面覆蓋農業科研全程中的需求,也很難預測可能發生的變化。第三,爭取科研項目“廣種薄收”,使得科研項目預算編制金額按“廣種”編制而預算執行情況卻是“薄收”,這就使得科研項目預算編制金額與預算執行相差較多,這是預算編制所不允許的,預算編制的嚴肅性與爭取科研項目的“廣種薄收”概率相矛盾。科研項目支出報銷問題也較多:從主觀上看,科研人員觀念與國家當前的財務管理制度不盡適應,部分科研人員,認為拿到科研經費后,只要與科研活動有關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與當前國家有關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要求相矛盾。從客觀上看,在項目經費劃撥和任務管理兩條線機制下,科研經費的支出和報銷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項目啟動時經費與任務不匹配,要么經費下撥遲滯,科研任務無法按計劃實施,往往錯過最佳時節,延誤時機;要么項目任務下達遲滯,經費先到帳但歸屬不清,無法支出。兩種情況都導致科研經費不能及時有效支出,科研工作不能按計劃進行,這一狀況尤其對農業科研項目的影響極大。二是項目實施過程中,財政部門要求在限期內將預算執行到一定比例,嚴重脫離科研活動實際。為了完成指標,只能突擊花錢,這樣勢必造成違規報賬、財務控制薄弱、科研經費損失浪費等隱患。三是部分切實發生的費用難以報銷。如從事農業經濟研究的科研人員談到,下鄉蹲點、調查、試驗時支付給農民的費用以及農業軟科學研究需要購買的大量數據,往往很難取得正規發票,報銷困難。
二、加強農業科研工作中財務管理的主要對策
1、科學編報預算,嚴格預算執行
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目標,是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基礎性、服務性、保障性作用,只有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資源配置機制,才能有效利用財務資源。一是建議加強“三建”制度的建設,從源頭上抓預算工作。即,建立管理制度,明確分工職責(項目組、單位、主管部門),充分考慮單位的發展;建立財務審核制度,確保預算的合理性,提高執行力度;建立項目儲備庫制度,提前謀劃,按照項目性質充分、綜合考慮科研預算。二是建議落實好“三抓”工作,即,抓政策依據,強調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切執行預算制管理,有效避免預算執行“出軌”;抓管理制度,完善報銷手續,提高監督力度;抓責任主體,明確責任主體,制定獎懲措施。
2、合理增加農業科研單位的事業費
為了保證農業科研人員能夠專注農業科研工作,不要因為經費不足而影響核心工作,或為了維持現狀,將科研經費變向支付,影響了科研工作的成效。為此,建議財政部門合理保證科研單位正常的事業費,保證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條件,同時調整農業科技項目立項與管理機制,增列與農業科研工作有關的費用支付名錄,便于科研人員的合理支付,保證科研工作正常開展,較好地控制了科研經費使用的“改頭換面”。
3、加強科研經費財務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探索財務人員參與科研過程的管理模式
國家財政和科技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推進,改革舉措層出不窮,部門預算、政府收支分類、非稅收入管理、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科研經費課題制管理等一系列改革,對科研經費財務管理隊伍的要求越來越高。財務人員要有堅定的政治信念,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揚敬業奉獻精神,廉潔自律,淡泊名利,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同時要敢于堅持原則,客觀公正,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科研項目經費是農業科研單位除財政基本支出撥款以外的最主要的經費來源,財務人員應樹立為科研服務,為科研人員服務的觀念,加強綜合能力和素質的培養,不僅要豐富財經領域的知識和經驗,也要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熟悉科研方面的基本常識,了解科研過程,把握科研規律。從專業的角度思考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把握科研工作與財務相關的重點、難點,提高對工作中復雜問題的分析、判斷、解決能力,通過科學的管理,優質的服務,贏得科研人員的 理解、信任、尊重與支持。探索財務人員參與科研過程管理的模式,財務人員參與科研過程管理的觀點并不新鮮,對此項目主管部門有要求,財務部門認為有必要,科研實施主體總體上也歡迎,但始終落不到實處。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在于缺少可操作的規則,不單單是對財務人員參與科研全過程的方式、內容以及權利義務作出界定,對科研人員也必須同時具有約束力。建議每個科研項目要吸納1名財務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課題組,研究討論項目申報指南,參與經費申報預算編制,跟蹤監督經費預算執行,提供經費預算執行過程中有關財務方面問題的咨詢服務以及意見建議,協助解決有關科研經費預算執行中的實際問題,配合整理結題財務驗收資料為科研項目的財務審計驗收提供技術支撐,督促項目結題后財務結賬手續的辦理等等,對項目的財務檢查及審計驗收提供技術支撐。
4、提高科研經費使用環節中的財務管理效益
財務管理人員與科研管理人員要適應國家宏觀層面對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管理的新要求,形成新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理念。財務人員與科研人員要密切配合,滿足科研人員了解和掌握科研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的需要。同時,科研人員要及時向財務人員提供項目經費預算、執行等過程中的所有經費信息,便于財務人員更好地管好科研經費。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加強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合理使用項目經費,提高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另外,開發利用農業科研事業單位的網絡,建立科研項目管理的信息資源,使用專門管理科研經費的軟件,從立項到Y題對每個科研項目的經費進行全程、實時、程序化管理,財務人員和科研人員都能隨時查看經費使用狀況,了解經費去向,依據項目計劃任務書所列支出進行動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調整,要求便于管理,也便于項目驗收,這是確保科研項目的經費使用合理有效的關鍵所在。
參考文獻:
[1]付小燕.現行農業科研事業單位科研課題(項目)經費財務管理中的問題與對策[J].農業科研經濟管理,2009(1):31-35.
[2]李霞,董合忠,陳兆輝.淺析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問題[J].中國農業會計,2013(10):16-18.
財政科研三十年
自成立伊始,河北省財政學會即格外重視財政科研活動。齊守印廳長在講話中稱省財政學會發揮的是“引領員”和“先行官”作用。其中,引領,指的是下達全省財政調研課題計劃,組織年度和專項財政調研課題成果評選,形成“人人搞科研,個個出成果”的繁榮景象;先行機理在于依據實踐創新理論并反過來指導實踐。
這種對創新的追求財政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延續。廳科研所承擔的“財政發展機制研究”重點課題,創建了以財政收入預測、財政運行評價和財政風險預警為主體,由專家輔助決策、數據庫和網絡為系統支持的總體框架,在地方財政運行分析的理論、方法和應用方面都進行了大膽的創新。“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財政支出責任研究”重點課題,更是開創了國內相關領域研究的先河。
齊守印表示,河北財政學會的三十年,不僅是不斷提高科研水平的三十年,也是把科研成果不斷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三十年。近幾年完成的河北省主體功能區財政政策研究、河北省人才開發投入保障機制研究、促進河北省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及促進河北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財政政策研究等多項成果為決策部門所采用。
齊守印深知財政科研與財政工作密切相關,十分肯定“大科研”理念。科研不單要提出財政管理的新理論、新原理,更要把財經理論用于解決財政實際問題。通過系統研究提出重大的財政改革與發展對策是科研,找出財政管理業務中有待完善的細節,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也是科研。不單調研、撰寫研究報告是財政科研,謀劃發展思路、制定改革方案、選擇實現途徑、改進管理措施等財政業務,甚至為解決財政問題而進行的思考都屬于科研范疇。我們應當樹立這樣一種“大科研”的思想和理念。從“大科研”的視角考察,經過多年的鍛煉和培養,廣大財政干部實際上已很自然地有了科研意識,在工作中自覺不自覺地在從事著與科研有關的活動,科研已滲透到了財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財政醫學論
齊守印廳長做過一個很有趣的比喻。他曾經借用醫學術語,將財政學研究分為“生理學”、“病理學”和“診療學”三個層次。“生理學”研究任務在于揭示財政內在的本質聯系,闡述其產生、運行與發展的基本規律。“病理學”研究任務在于對財政的病態進行特征、程度和影響因素分析,揭示致病的原因和機理,為“疾病”的“確診”與“治療”提供依據。“診療學”研究要“確診病癥”,開出使財政克服病態、恢復健康的“藥方”,即提出解決財政矛盾的對策。診斷財政的病癥主要靠調研來把脈,財政病癥的治療則是借助現代科研手段來對癥下藥。兩者決定了科研是解決現實問題的重要工具。財政體制、政策、管理方面各種問題的解決,無不需要財政科研。
而齊守印作為河北財政的“總執行官”提出了五方面工作重點:
關于促進全省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內涵廣泛,包括現代產業體系構建、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農業現代化、生態環保與節能減排、擴大居民消費等眾多方面。公共財政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從何著力、如何著力,如何綜合運用好各項稅收、非稅收入、政府采購、補貼、貼息、政府投融資以及財政體制等多種財政調控手段,需要拿出可行性對策建議,同時需要把握好財政的公共性邊界以及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問題,在可用于支持經濟發展的財力有限情況下,要按照調控效果最大化原則優選政策著力點和政策工具。
關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位列“五個統籌”之首,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今年統籌城鄉發展已經進入實際操作和政府著力推動的階段。財政是政府履行職能、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物質基礎、體制保障和政策工具,在為城鄉發展提供公共產品、調節城鄉收入分配、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等方面擔負著重要使命。為了配合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城鄉統籌戰略部署,財政在更新理財觀念、改進管理方式和手段方面,在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民生、農村綜合改革等領域有諸多問題要加強研究。另外,還需要從制度層面研究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深化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和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問題,為城鄉統籌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關于實施京津冀一體化戰略。河北從元代開始一直是“京畿重地”。今年4月,遵照李長春同志在我省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把加快京津冀融合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的頭等大事,利用100天的時間,組織開展了“發揮環京津區位優勢,促進河北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調研活動,要求財政廳就推進京津冀一體化過程中提供良好的財稅環境開展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省委省政府關心的大事,就是我們財政政策研究的重點。
關于推動我省沿海地區發展戰略。從去年7月份開始省委省政府就著手謀劃將河北省沿海地區發展規劃上升為國家戰略。這一戰略與其他國家戰略有何不同?幾年來省財政促進經濟增長極形成的激勵性財政體制和鼓勵異地投資的財政體制政策實行效果如何?下一步從財政體制和政策上需要做好哪些準備、作出哪些調整?這一連串的問題,都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準確把脈,對癥下藥,提出切合實際的政策措施。
很多人都會因為自己的原因要辭職,那么辭職報告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分享的事業單位辭職報告范文,歡迎閱讀與借鑒,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事業單位辭職報告1
尊敬的領導, 同事們:
今天, 是我最后一次在__縣任職工作以來, 和大家見面的機會了。借此機會, 我給各位領導和同志們表個態并說上幾句話。首先, 我服從組織對我的工作安排。因為這是工作的需要, 所以作為個人也是應該服從大局的。同時, 我也非常感謝組織對我的關愛和照顧。我在__縣工作了八年零三個月20天有余, 組織上把我放在這里, 在此期間, 我作為一個班長和大家朝夕相處, 一起生活和工作。我認為跟大家已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和真摯的感情, 從班子來看, 我們__縣的班子, 始終是一個團結、務實、開拓、創新的班子, 是一個能夠戰斗的堡壘。從__縣的干部隊伍來看, 是一支素質較高, 業務較強, 步調一致, 能打善戰的一支較為整齊的隊伍。在我們這支隊伍中, 多年來始終沒有一個落伍的, 并涌現出了很多先進個人和拔尖人才。
從我們__縣國稅工作來看, 多年來對上級交辦和地方黨委政府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稅收任務, 都能夠按時、按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去完成, 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了我們應有的貢獻。從__縣國稅內部環境來看, 也得到了徹底的改觀, 干部職工住房和個人待遇也得到很大改變和提高。從__縣國稅外部環境來說, 通過我們多年堅持嚴帶隊, 嚴執法, 重服務, 善協調, 得到了納稅人的高度贊揚, 也得到了社會各界對我們__縣國稅所做的工作給予了認可和肯定。以上這些成績的取得, 是市局黨組正確領導和支持的結果, 是地方黨委, 政府支持和關愛的結果, 是各職能部門配合幫助的結果, 是我們__縣國稅全部干部團結奮進, 其心協力, 積極努力的結果, 在此, 我忠心的感謝各級領導和大家, 謝謝你們多年來對我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對我生活的關愛和照顧。
做為我個人, 到__縣以來得到了領導和同志的關心和幫助、配合和支持, 我深深感受到大家對我本人是信任的, 對我的能力是認可的。做好人是本份, 我深知好人不一定是好官, 但做好官必須是好人。我曾記得在我到__縣上任工作那天, 在__縣國稅局會議室就面對市局領導和同志說過:"我來這里工作, 就要堂堂正正做人, 清清白白任職, 扎扎實實工作, 實實在在干事。"我想:領導就是責任, 領導就是服務, 官大責任大、服務面也大。工作讓大家干, 心里也應時刻想著大家的事。我是這樣想的, 實際也是這樣做的。在工作能力上, 我個人的能力并不強, 但我靠的是集體的力量。總的講我們班子還是能夠總攬全局, 在決策議事上還沒有大的失誤, 在協調內外關系上, 我們__縣國稅應該說基礎已打好, 和諧氛圍已形成。
所謂基礎, 就是班子隊伍團結, 整體政治、業務素質相對較強, , 管理相對規范, 稅政征管相對扎實, 稅源形成良性循環。所謂和諧氛圍:就是內部風氣正, 人心齊, 心情舒暢, 這一支隊伍能拉得出, 打得勝。外部, 納稅人納稅意識強, 縣城經濟發展強勁, 縣委政府對我們國稅真是高看一眼、厚愛一層、非常支持。國稅工作靠領導的支持, 靠大家的力量, 我才能在__縣工作這么多年。同時由于自己的素質還不強, 水平還不高, 在工作中也做過一些不該做的錯事。因工作也傷害過個別同志的感情。特別是因工作, 自己不注意方法而批評過不該批評的同志, 再此向同志說聲對不起, 請原諒。我就要走了, 到新的崗位去工作了, 但我會永遠珍惜, 不斷回顧, 牢記在__縣工作八年多與大家建立的友誼和感情。有機會一定會來看望大家, 也希望大家有機會去我那兒坐一坐, 喝一杯, 有事需要我辦的說一聲, 只要能辦, 一定盡心盡力。我想信與大家建立的感情是真摯的。謝謝大家。
事業單位辭職報告2
尊敬的_主任:
您好!
工作近四年來,發現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學知識還有很多欠缺,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園,繼續深造。經過慎重考慮之后,特此提出申請:我自愿申請辭去在___的一切職務,敬請批準。
在___近四年的時間里,我有幸得到了單位歷屆領導及同事們的傾心指導及熱情幫助。工作上,我學到了許多寶貴的科研經驗和實踐技能,對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生活上,得到各級領導與同事們的關照與幫助;思想上,得到領導與同事們的指導與幫助,有了更成熟與深刻的人生觀。這近四年多的工作經驗將是我今后學習工作中的第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這里,特別感謝yyy(___的上級單位) a主任、b主任、c主任在過去的工作、生活中給予的大力扶持與幫助。尤其感謝___ z主任在___近二年來的關照、指導以及對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對我的指引。感謝所有給予過我幫助的同事們。
望領導批準我的申請,并請協助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在正式離開之前我將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
祝您身體健康,事業順心。并祝yyy、___事業蓬勃發展。
事業單位辭職報告3
尊敬的醫院領導:您好!
我很遺憾在這個時候向醫院提出辭職請求,在這里,我也向您表達我深深的歉意和不舍。也希望您能尊重我這個經過慎重思考后所做出的辭職決定。
我在醫院工作已經將近三年了,在這里,我感受到了領導的悉心栽培、同事們的友愛互助,也是在這里,我有過太多汗水與淚水,成功與失敗,辛苦和收獲,是醫院讓我完成了從一個不諳世事的青澀大學生到社會人的成功蛻變。我必須要說,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是在這里度過,是我一生的榮幸。通過這三年在醫院的工作和學習,我變得更加堅毅勇敢,更有責任感,更勇于承擔重任,心理素質和人際關系也越來越好。不由分說,醫院給了我可以依靠的感覺,是我三年來的第二個家。然而,醫院中有太多高學歷高能力的新進醫生,讓我這個僅是本科畢業的人倍感壓力,我深知自己的理論知識遠不如他們,也可以說,與這些高水平人才一起工作,我可能會永遠默默下去,直到被迫離開這所我熱愛的醫院。因此,我開始了深思,我知道自己必須自救,必須采取一些措施,或許應了那句老話,不經一番徹骨寒,怎得梅花撲鼻香,我需要進一步提升自己,可能會去大學里進一步強化知識,也可能考慮稍微調整一下自己的職業發展方向,去努力奮斗打拼。
除了我的個人原因,還存在一些客觀因素,這所醫院的工作節奏實在太快,讓我這種天性追求安逸的人無心以對,我真的無法適應如此忙碌的工作生活,而我父親最近身體不太好更讓我堅定了決心,我希望能多花一些時間去照顧老人、陪伴親人,找一份工作節奏慢一些的適合我的工作,請領導諒解。
當您批準我的辭呈后,我就會離開醫院,離開那么多同甘共苦過的同事,離開這家我傾注太多的醫院,縱然不舍,卻必須割。請領導能夠體諒和包容我的難處,批準我深思熟慮后的決定。
最后,我在這里真誠的祝愿,醫院的事業能夠蒸蒸日上,領導和各位同事們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尊敬的_領導:
應對SARS危機的財政支出(危機的總成本)
——中央與地方財政已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應急支出雖然經過多方努力,此次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財政也為此支付了巨額成本,中央和地方財政在應對此次事件中的突發性事件支出超過了以往任何一次災害所需費用。從4月初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建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要求,撥付專項資金3.1億元用于第一階段應急反應機制的建設的第一筆經費起,截至5月14日,中央和地方財政用于防治SARS的經費共計126億元,超過了1999年到2001年三年救災支出的總和。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財政在SARS危機中的突發性事件支出數額是巨大的。在我國的財政預算安排中,應對突發性事件的預算支出科目有兩項:一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預備費,二是列在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項目下的救災支出。我國2003年中央預算中安排了100億的總預備費,本次動用了20億(不包括此間中央對地方用于SARS防治的轉移支出),屬于有史以來一次性支出最多的一次。而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約為80多億元,各地因經濟情況和疫情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稅收減免與各項財政性收費減免形成的財政支出自5月9日起,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減免稅費的政策措施,這也構成了一大筆稅式支出和財政性收費式支出,成為今年現實財政收入的減少數,根據去年財政性收費和稅收收入估計,此項支出也有十幾或幾十億元的數額。具體情況如下:
5月9日,國務院決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對受SARS影響較大的餐飲、旅店、娛樂、民航、旅游、公路客運、水路客運、出租汽車等行業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15項政府性基金。這15項基金中,屬于中央的收入全部免收;屬于地方的收入,具體減免幅度由當地政府決定。
5月11日,國務院決定對受疫情直接影響比較突出的部分行業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民航的旅客運輸業務和旅游業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疫情和對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影響的實際情況實行如下稅收優惠政策:對飲食業、旅店業減征、免征或緩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出租汽車司機免征個人所得稅或降低征收定額。對出租汽車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公司減征、免征或緩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在此前后,與國務院政策相配套,各地方的其他政策也陸續出臺。其中北京、上海、廣東和杭州的政策較為典型,包括對一線醫護人員和出租車行業個人所得稅的免除;對酒店、餐飲、商貿等旅游業的部分行政事業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的減免;提高出口退稅補貼比例;加大財政對醫藥儲備力度的支持;對資金周轉困難的旅游、餐飲、娛樂業的中小企業給予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支持;調整了交通運輸、旅游業、娛樂業的稅費等十幾項稅費優惠政策。
——由于宏觀經濟增長減緩(GDP增速下降)帶來的隱性財政支出根據經濟學家的預測,我國宏觀經濟增速減緩是確定的。樂觀地講,會下降0.2-0.5個百分點,悲觀地講,可能下降1-2個百分點。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盡管今年前四個月我國稅收收入增長了30%,達到7270億元人民幣,這一數字相當于去年全年稅收收入18900億元的38.46%.但是第一季度的稅收增長很快會被減稅和經濟增長下降所沖銷。據國家稅務總局估計,受經濟增長減緩影響,今年全年稅收收入可能會減少300億元人民幣(將受益行業帶來的稅收增長與受損行業帶來的稅收減少一并考慮)。其他財政性收費和基金項目自然也會隨著經濟發展速度的減緩而有所下降,這些都構成此次SARS危機帶來的隱性財政支出,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對我國財政公共衛生支出狀況的分析“衛生總費用”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衡量衛生總投入的一般指標。它包括政府預算衛生支出、社會衛生支出、居民個人衛生支出三大項。其中政府預算衛生支出是指一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衛生事業經費撥款總額,即政府財政衛生支出。
在我國,財政對公共衛生支出的對象覆蓋醫療衛生管理機構(衛生局機關)、公共醫療機構(醫院、衛生所等)、公共衛生防疫機構(流行病、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防疫站等)、醫學科研機構(醫學研究院所、醫科院校)、突發性事件的醫療救護(地震、洪澇災害)等。
公共衛生支出范圍主要包括衛生管理部門管理費用支出、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工資和福利支出、衛生設備支出、衛生科學研究支出、醫學教育支出、預防保健支出、突發性事件的醫療救護支出(地震、洪澇災害等)等。
——從“衛生總費用”指標的規模和構成看,近十年來,公共衛生支出的比例在不斷下降。1991—2000這十年間,我國衛生總費用從總量上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盡管如此,從國際比較看,我國人均衛生支出在世界191個國家中居141位,仍屬低下水平。在衛生總費用中,政府預算衛生支出總額也在逐年增長,從1991年的202.3億元增加到2000年的709.5億元,但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卻在下降,從1991年的22.8%下降到2000年的14.9%.居民個人衛生支出在這十年間呈現快速增長勢頭,由1991年占衛生總費用的38.3%增長到2000年的60.6%.由此可以看出,我國衛生總費用的變化情況直接反映出我國醫療衛生保障制度的變革,即計劃經濟時期的公費醫療制度徹底被打破,我國居民開始成為衛生支出的主要負擔人。但是,此次SARS危機又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即雖然衛生支出不再成為政府的包袱,但是政府的公共衛生支出是否足夠了呢?
——從用于公共衛生服務的“衛生事業經費”指標看,其在財政支出中的比例呈不斷下降趨勢:
政府用于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總額在不斷增加,但是它在國家財政支出中的比例呈不斷下降趨勢,從1996年的2.36%下降到2000年的1.71%.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這些年我國公共衛生服務支出的增長速度與GDP增長比例是極不協調的,至少沒有保證趨勢上的一致性。這和國際上經濟發展的同時加大公共衛生投入的普遍做法大相徑庭。財政公共衛生支出嚴重不足。從這方面,似乎可以有助于我們找出此次SARS危機中我國公共衛生體系為何措手不及的部分原因。
——從“衛生事業經費”使用情況看,我國公共衛生支出用于預防保健和農村基層衛生組織的比重很小
我國衛生事業經費中,醫療機構的投入是經費保證的重點,盡管衛生事業經費總額從1994年到1997年逐年增加,但是,縣及縣以上醫院的事業費支出占總支出的比例最大,如果將醫院和中醫醫院所占的比例相加,城市為64.2%,農村地區為56.5%;用于鄉鎮(街道)衛生院補助比例,城市為 9.6%,農村為 23.8%;用于預防保健的比例,城市為13.2%,農村為15.6%.也就是說,目前政府衛生事業費主要用于醫療機構,尤其是縣及縣以上醫院,并且主要是人員經費支出,而用于農村基層和預防保健的業務費用比例較低。
——從公共衛生效益看,我國預防支出中只注重常見疾病的控制,而缺乏完善的疾病預防體系和應對流行病突發的能力
從公共衛生效益看,盡管我國對疾病預防的財政投入數量較少,我國的疾病預防事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居民健康水平逐年提高,傳染病病死率逐年下降,這在某種程度上表明我國醫療衛生服務的效率是比較高的。這似乎與此次SARS危機各媒體報道的我國疾病預防效果差有很大的出入。那么,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
首先,今年我國疾病預防事業收效良好,是建國以來預防工作長期努力的結果,許多疾病已有良好的預防疫苗,并且其發病率已于近年開始下降。其次,已有的法定疾病預防工作已走入正軌,居民經濟條件的改善和購買防疫產品的投入增加,并且近年傳染病大規模爆發的次數較低,所以年度投入較低也可以保證居民的健康。第三,正是在已有成果良好的基礎之上的麻痹大意,疏忽了衛生防疫體系的建設和防疫工作的加強,才使得這個新出現的SARS病毒如此猖獗。由此也暴露出我國衛生防疫工作中的缺陷和薄弱之處,即在醫療救治水平不斷提高的今天,衛生防疫基礎設施建設、防疫醫療設備和防疫科研工作等沒有得到大力發展。并且,在公共衛生防疫體系中,我們只重視已有疾病的簡單預防,缺乏對新型流行病和傳染病的警惕性,對新型疾病的研究和應急能力較差,缺乏突發性應急機制。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我國財政在公共衛生防疫體系中的地位事實上被削弱了。所以,對于財政公共衛生事業支出,我們應該做出新的思考。
調整我國財政公共衛生支出方向的建議——找準政府在公共衛生建設中的位置,加大財政公共衛生支出的比例這次危機事件,使我們認識到政府財政支出在衛生這一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領域應該發揮更重要的作用,要問題重新認識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政府的職能和定位。對于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勞動力素質的公共衛生產品,在由市場提供存在缺陷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很好地發揮其公共提供的支持職能。所以,對于公共衛生產品,財政應是其最為主要的投入者。在今后的財政預算支出中,政府應該在近年來財政收入增長較快的情況下,用好稅收等各項財政收入的增長部分,建立一個有法律保障的穩定的資金來源和使用監督機制。
——財政公共衛生支出中應加大預防保健支出的比例我國的醫療體制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進行了以市場化為目標的改革,旨在解決財政負擔過重的問題。但同時,醫療體制市場化也帶來了一些相關問題。首先,醫院體系本應該有市場調控,卻得到了政府財政的大力支持(這從前面數據中可以看出)。其次,財政對公共衛生投入的不足,導致本應由政府扶持而不應走向市場化的防疫體系卻沒有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使基層防疫和應急管理長期處于經費不足狀態。第三,受市場化收入分配格局劇烈變化的沖擊,基層衛生防疫工作的重點轉向了各類創收服務,各級衛生防疫部門利用公共衛生設施提供市場化服務來籌集資金,走有償服務的路,這就不可避免地使公共防疫體系建設受到部門利益的沖擊,影響了衛生防疫系統處理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此次危機事件,使我們清晰地看到了在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政府在公共衛生事業投入與管理中的缺位與越位行為,所以,應及時調整政府行為和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政府在疾病預防事業中的投入,合理進行預防工作管理,為居民生活和國家發展構筑第一道防線。
——應合理分配突發性醫療事件事前投入和事后投入的比例,加大財政事前防范支出的比例
[關鍵詞] 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問題
[作者簡介]謝元海(1987―),男,法學學士,江西科技師范大學職業教育研究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為教育政策,職教師資格養。
本文系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研究生創新專項基金項目成果。
校企合作是以市場為導向發展職業教育的一項有力措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第六章關于職業教育中第一次提出了“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并將其納入國家教育體制重大改革試點范圍。職業教育的發展需要法律的保障,校企合作需要法律的支持,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辦學中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是我們亟待解決的課題。
一、校企合作辦學的內涵及主要合作形式
(一)校企合作的內涵
“校企合作是充分利用學校與企業的資源優勢, 將理論與生產相結合, 培養適合經濟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它以培養學生的全面素質、綜合能力和就業競爭力為重點,利用職業學校和企業兩種不同的教育環境和教學資源,采取課堂教學和學生參加實際工作有機結合,來培養高級應用型人才。近年來,校企合作得到不斷地推進。2005年《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2006年中國企聯和教育部直屬高校推出“校企聯合辦學”計劃,推行“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雙元制辦學模式。
(二)我國校企合作辦學的主要形式
1.“企業配合”形式
企業配合形式是校企合作的初級形式。是指職業學校主動尋找企業參與人才的培養,以職業學校培養為主體,企業提供相應的條件或協助完成實踐教學環節的培養任務。具體做法有:學校與企業簽訂, 將企業作為學校的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生在到企業進行畢業實習,完成實踐教學環節;聘請企業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擔任實踐教學老師,讓企業參與職業學校有關專業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的制定對各專業課程體系和教學計劃進行指導等。
2.工學結合形式
工學結合是一種將學習與工作相結合的教育形式,具體表現形式有學工交替式形式,特點是在校學習與工作實踐交替進行,使理論與實踐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頂崗實習式:學生前二年在學校基本完成全部課程后,采取類似預分配的方式,讓學生原則上到對口的單位進行頂崗實習一年并在實習后期結合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需要確立課題,進行畢業設計或論文。這是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辦學的中級形式。
3.產學研結合形式
產學研結合是校企合作的高級形式,搞好產學研結合工作,能提高職業院校師資隊伍的整體水平和教學質量,有利于滿足科研工作面向生產、面向社會的實際需求,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益,擴大學校的資金來源,達到以產養學、以研促學的目的。“產學研結合”的主要形式是職業學校和企業的聯合,它對企業吸引力大,注重“產-學-研”合作中的“研”,職業學校與企業共同研發項目、共同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二、校企聯合辦學中存在的主要法律問題
教育部長袁貴仁指出:當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致命弱點在校企合作,它是今后一個時期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是我們應當下大功夫,也是必須下大功夫去探索和解決的難點。而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面臨的最大問題則是法律制度的缺失。
(一)缺乏專門針對校企合作辦學的法律法規
當前,有關校企合作辦學方面的法律規定散見于《教育法》和《職業教育法》的部分條文以及一些指導性的規定,缺乏專門的校企合作辦學法律。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的校企合作中校企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依靠雙方的協議約定,而有些約定過于簡單僅僅局限于雙方的戰略合作關系,缺乏具體的違約責任約束。國家沒有明確具體的、專門針對校企聯合辦學的法律法規,一系列的違約行為無法避免,校企合作雙方的權利也無法保障。
(二)校企合作辦學中學生權益的維護問題
校企合作辦學的最大優勢在于有利于學生的實踐學習,它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使學生熟悉真正的工作環境。教育部16號文件明確要求,“高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而法律法規對于實習學生是否屬于工傷主體規定不夠明確。勞動部1995年8月4日頒發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這就否定了實習學生作為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以至于實習學生難以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他們在工資報酬和勞動保護、受傷害等方面均享受不到有力的保障。
(三)企業在校企合作辦學中的利益保障問題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注重對利益的最大化追求。產業效益是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主要動力。為鼓勵廣大企業積極參與校企聯合辦學,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對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的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做出原則性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還印發《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進一步規定了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的適用范圍、抵扣條件等內容。然而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都有嚴格的限制條件,不具有吸引力和可操作性,使得企業參與職業的積極性減弱。
三、完善校企聯合辦學法律制度的思考
“教育的法律應該是我們最先接受的法律”,以法律手段保障和推動教育的發展是近代公共教育制度建立的標志之一。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涉及政府、學校、企業、社會等各方,具有復雜的法律關系,因此更需要依靠法律來規范和引導。
(一)制定專門的《校企聯合辦學法》,用法律的形式規范校企聯合辦學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文本中首次提出了制定校企合作法規,因此,在我國《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的框架下,制訂統一的《校企聯合辦學法》,有利于對聯合辦學中企業的法律地位進行界定,有利于明確校企雙方在聯合辦學中的權利義務、聯合辦學的管理模式及政府有關部門的職責,以及相應的懲罰機制和法律責任等。這對促進我們職業教育發展,乃至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修改不適應時展的法律法規,以適應校企聯合辦學的發展
“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的,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情況和時運而變化。”因此,法律必須不斷的修訂與完善。如我國《教育法》第25條規定:“國家鼓勵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顯然已不能適應時展;《職業教育法》頒布之間已經十多年了,在實施中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也已不適應當今社會多種用工形式的發展趨勢,應當予以廢除等等。
(三)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積極參與職業教育
首先是在稅收政策上給予企業優惠,并落到實處。如在有關稅收法律法規中應當明確規定企業支付的實習學生報酬、津貼等應視同員工工資;允許企業在計征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從而鼓勵更多的企業積極參與校企聯合辦學。再就是將實習學生納入工傷保險的保障對象范圍,以減輕校企聯合辦學中企業的負擔,鼓勵更多企業參與聯合辦學。將實習學生納入工傷保險對象,并強制規定企業應當為學生辦理實習期間的工傷保險,這一方面維護了實習學生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減輕了企業負擔和風險,有助于推動校企合作辦學的發展。
(四)明確政府職責,發揮政府的統籌協調作用
校企聯合辦學是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必然要求。要在校企聯合辦學明確政府的法律地位,并具體規定政府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政府對于積極推行校企聯合辦學的學校和企業,要提供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政策在規定鼓勵性措施時,還應該制訂相應的強制性規定,充分發揮政府的統籌協調作用,從而推動職業教育校企聯合辦學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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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投入
(一)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逐年提高,使科技投入水平同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要求相適應。
(二)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的穩定增長。各級政府把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年初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的要求。2006年中央財政科技投入實現大幅度增長,在此基礎上,“十一五”期間財政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
(三)切實保障重大專項的順利實施。《規劃綱要》確定的重大專項的實施,要遵循“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組織專家進一步進行全面深入的技術、經濟等可行性論證,并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實施條件的成熟度,報經國務院批準后,統籌落實專項經費,以專項計劃的形式逐項啟動實施。
(四)優化財政科技投入結構。財政科技投入重點支持基礎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合理安排科研機構正常運轉、政府科技計劃(基金)和科研條件建設等資金。重視公益性行業科研能力建設,建立對公益性行業科研的穩定支持機制。優化政府科技計劃體系,明確支持方向,重點解決國家、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
(五)發揮財政資金對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引導作用。創新投入機制,整合政府資金,加大支持力度,激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對引進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再創新。要引導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開展競爭前的戰略性關鍵技術和重大裝備的研究開發,建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技術創新平臺;加強面向企業技術創新的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的投入力度,鼓勵中小企業自主創新。
(六)創新財政科技投入管理機制。在科研基地布局、人才隊伍建設、政府科技計劃設立、科研條件建設等方面,建立協調高效的管理平臺,優化資源配置,使財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改革和強化科研經費管理,對科研課題及經費的申報、評審、立項、執行和結果的全過程,建立嚴格規范的監管制度。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的績效評價體系,明確設立政府科技計劃和應用型科技項目的績效目標,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
二、稅收激勵
(七)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研究制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稅收政策。
(八)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采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
(九)完善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推進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兩年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繼續完善鼓勵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稅收政策。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計稅工資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十)支持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進口規定范圍內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究開發項目和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的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十一)完善促進轉制科研機構發展的稅收政策。對整體或部分企業化轉制科研機構免征企業所得稅、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政策到期后,根據實際需要加以完善,以增強其自主創新能力。
(十二)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對主要投資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實行投資收益稅收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稅收優惠政策。
(十三)扶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認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免征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他符合條件的科技中介機構開展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研究制定必要的稅收扶持政策。
(十四)鼓勵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其他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基金的捐贈,屬于公益性捐贈,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金融支持
(十五)加強政策性金融對自主創新的支持。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的規模化融資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等提供貸款,給予重點支持。
國家開發銀行在國務院批準的軟貸款規模內,向高新技術企業發放軟貸款,用于項目的參股投資。中國進出口銀行設立特別融資賬戶,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所需的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的進出口,提供融資支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實施傾斜支持政策。
(十六)引導商業金融支持自主創新。政府利用基金、貼息、擔保等方式,引導各類商業金融機構支持自主創新與產業化。商業銀行對國家和省級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應根據國家投資政策及信貸政策規定,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商業銀行對有效益、有還貸能力的自主創新產品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要根據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好的自主創新產品出口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內,根據信貸、結算管理要求,及時提供多種金融服務。
(十七)改善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與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穩定的銀企關系,對創新活力強的予以重點扶持。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促進各類征信機構發展,為商業銀行改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提供支持。
政府引導和激勵社會資金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和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創立多種擔保方式,彌補中小企業擔保抵押物不足的問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權利質押業務試點。
(十八)加快發展創業風險投資事業。制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配套規章,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法律保障體系。依法對創業風險投資企業進行備案管理,促進創業風險投資企業規范健康發展。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引導創業風險投資企業投資處于種子期和起步期的創業企業。在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許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險公司投資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允許證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的前提下開展創業風險投資業務。允許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債權融資方式增強投資能力。
完善創業風險投資外匯管理制度,規范法人制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外匯管理,明確對非法人制外資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有關外匯管理問題。
(十九)建立支持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主板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板制度創新,縮短公開上市輔導期,簡化核準程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進程。適時推出創業板。
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股份轉讓工作。啟動中關村科技園區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進入證券公司代辦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試點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允許具備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進入代辦系統進行股份轉讓。在有條件的地區,地方政府應通過財政支持等方式,扶持發展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拓寬創業風險投資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行公司債券。
(二十)支持開展對高新技術企業的保險服務。支持保險公司發展企業財產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中斷保險等險種,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保險服務。
(二十一)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匯管理政策。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高新技術企業的實際需要,充分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用匯需求。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支持國內企業設立海外研究開發設計機構、收并購國外研究開發機構或高新技術企業。
四、政府采購
(二十二)建立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建立認定標準和評價體系。由科技部門會同綜合經濟部門按照公開、公正的程序對自主創新產品進行認定,并向全社會公告。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在獲得認定的自主創新產品范圍內,確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加強預算控制,優先安排自主創新項目。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必須優先購買列入目錄的產品。采購人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標明自主創新產品。財政部門在預算審批過程中,在采購支出項目已確定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預算。發揮財政、審計與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督促采購人自覺采購自主創新產品。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其他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重大裝備和產品的項目,有關部門應將承諾采購自主創新產品作為申報立項的條件,并明確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具體要求。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國產設備采購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總價值的60%。不按要求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財政部門不予支付資金。
(二十三)改進政府采購評審方法,給予自主創新產品優先待遇。在政府采購評審方法中,須考慮自主創新因素。以價格為主的招標項目評標,在滿足采購需求的條件下,優先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其中,自主創新產品價格高于一般產品的,要根據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程度等因素,對自主創新產品給予一定幅度的價格扣除。自主創新產品企業報價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產品企業報價一定比例的,將優先獲得采購合同。以綜合評標為主的招標項目,要增加自主創新評分因素并合理設置分值比重。
經認定的自主創新技術含量高、技術規格和價格難以確定的服務項目采購,可以在報經財政部門同意后,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將合同授予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完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合同管理,拒絕接受或提供合同約定自主創新產品的,財政部門應責令其糾正,否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
(二十四)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國內企業或科研機構生產或開發的試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且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和先進技術發展方向,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并需要重點扶持的,經認定,政府進行首購,由采購人直接購買或政府出資購買。
政府對于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產品或技術,應當通過政府采購招標方式,面向全社會確定研究開發機構,簽訂政府訂購合同,并建立相應的考核驗收和研究開發成果推廣機制。
(二十五)建立本國貨物認定制度和購買外國產品審核制度。采購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優先購買本國產品。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國貨物認定標準。采購人需要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在中國境外使用除外),在采購活動開始前,需由國家權威認證機構予以確認并出具證明。采購外國產品時,堅持有利于企業自主創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術的原則,優先購買向我轉讓技術的產品。
(二十六)發揮國防采購扶持自主創新的作用。國防采購應立足于國內自主創新產品和技術。自主創新產品和技術滿足國防或國家安全需求的,應優先采購。政府部門對于涉及國家安全的采購項目,應首先采購國內自主創新產品,采購合同應優先授予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或科研機構。
五、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二十七)加強對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管理。凡由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核準或使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確需引進的重大技術裝備,由項目業主聯合制造企業制定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方案,作為工程項目審批和核準的重要內容,報請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后實施。
加強對引進技術工作的咨詢和評估。重大技術和重大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方案須經有關部門聯合組織的專家委員會進行咨詢論證,明確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計劃、目標和進度。將通過消化吸收是否形成了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對引進項目驗收和評估的重要內容。
(二十八)鼓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定期調整鼓勵引進技術目錄。
對國內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業需要引進的重大裝備,國家鼓勵統一招標,引導外商聯合國內企業投標;在進口裝備的同時,應當引進先進設計制造技術,并支持國內企業盡可能多地參與分包和實現本地制造。
(二十九)限制盲目、重復引進。定期調整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限制進口國內已具備研究開發能力的關鍵技術;禁止或限制進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裝備和技術。
(三十)對企業消化吸收再創新給予政策支持。對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的先進裝備和產品,納入政府優先采購的范圍。對訂購和使用國產首臺(套)重大裝備的國家重點工程,國家優先予以安排。建立由項目業主、裝備制造企業和保險公司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重大裝備保險機制,引導項目業主和裝備制造企業對國產首臺(套)重大裝備投保。
(三十一)支持產學研聯合開展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對重大裝備的引進,用戶單位應吸收制造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參與,共同跟蹤國際先進技術的發展,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共同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在國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優先支持在重點產業中由產學研合作組建的技術平臺,承擔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任務。
(三十二)實施促進自主制造的裝備技術政策。針對國民經濟、社會重點發展領域和重點工程,由綜合經濟部門牽頭,并由使用部門和制造部門共同參與制定國家裝備技術政策,積極推進重大裝備的自主制造。國家和地方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采用重大裝備和技術,應符合裝備技術政策。
六、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
(三十三)掌握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國家科技部門、綜合經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行業和領域特點共同編制并定期應掌握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目錄,國家科技計劃和建設投資應當對列入目錄的技術和產品的研制予以重點支持。對開發目錄中技術和產品的企業在專利申請、標準制定、國際貿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優勢企業。
國家科技部門會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支持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加工和戰略分析,為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和市場開拓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服務。
(三十四)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推動以我為主形成技術標準。國家科技計劃支持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引導產學研聯合研制技術標準,促使標準與科研、開發、設計、制造相結合。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行業協會等制定重要技術標準的指導協調,支持企業、社團自主制定和參與制定國際技術標準,鼓勵和推動我國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國家建立標準服務平臺,支持加快國外先進標準向國內標準的轉化,重點支持企業通過再創新推動以我為主形成技術標準。
(三十五)切實保護知識產權。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治環境。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從事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的力量。國家科技計劃和各類創新基金對所支持項目在國外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按規定經批準后給予適當補助。切實保障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權益,職務技術成果完成單位應對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轉化中作出突出貢獻人員依法給予報酬。依法保護非職務發明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權益。
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特別審查機制。有關部門組織建立專門委員會,對涉及國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并購、技術出口等活動進行監督或調查,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流失和危害國家安全。同時,也要注意防止濫用知識產權制約創新。
(三十六)縮短發明專利審查周期。改革發明專利審查方式,提高專利實質審查工作效率,縮短審查周期。對國家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或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自主創新成果,發揮專利制度的積極作用,依法維護國家利益。
(三十七)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我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政府有關部門應建立和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通報協調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和研究評議體系。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地方和企業聯合建立包括技術預警在內的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機制,密切跟蹤我國產品目標出口國的技術法規、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和檢驗檢疫要求的變化,對出口可能遭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進行實時監測和預警。
七、人才隊伍
(三十八)加快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實施國家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工程,在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等若干關系國家競爭力和安全的戰略科技領域,著力培養造就一批創新能力強的高水平學科帶頭人,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優秀創新人才群體和創新團隊。打破論資排輩的現象,改進和完善學術交流制度,健全同行認可機制,使中青年優秀科技人才脫穎而出。
(三十九)結合重大項目的實施加強對創新人才的培養。制定人才培養規劃,實施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要重視和做好相關的創新人才培養工作。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審、驗收、國家重點實驗室評審、科研基地建設綜合績效評估中,把創新人才培養作為重要的考評指標。
(四十)支持企業培養和吸引創新人才。改革和完善企業分配和激勵機制,支持企業吸引科技人才,允許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對技術骨干和管理骨干實施期權等激勵政策。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中設立面向企業創新人才的客座研究員崗位,選聘企業高級專家擔任兼職教授或研究員。制定和規范科技人才兼職辦法,引導和規范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科技人才到企業兼職。支持企業為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建立學生實習、實訓基地。推進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吸引優秀博士到企業從事科技創新。企業招聘高等學校畢業生和吸引優秀人才不受戶籍限制。制定相應的政策支持軍工等特殊崗位的創新人才培養和使用。
明確國有企業負責人對企業自主創新的領導職責。將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和創新能力建設作為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十一)支持培養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對科技人員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開展技術創新服務予以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遠程教育資源,提高廣大農民采用實用、先進農業技術的水平和職業技能。
(四十二)積極引進海外優秀人才。制定和實施吸引優秀留學人才和海外科技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和為國服務計劃,結合國家自主創新戰略、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創新項目,采取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等多種方式引進海外優秀人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不受用人單位編制、增人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籍所在地限制。外籍杰出科技人才申請來華工作許可、在華永久居留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在其居留證件有效期內可辦理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制定保障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在華外籍高層次人才合法權益的辦法。妥善解決好海外優秀人才回國(來華)工作的醫療保險、配偶就業、子女上學等問題。
(四十三)改革和完善科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專業技術人才管理體制,分類推進專業技術職務制度改革。深化科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科研事業單位可以自主設立各級創新崗位,自主聘用。實行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人員使用與項目、課題相結合的制度。除崗位外,推行關鍵崗位和科研項目負責人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制度。對科研機構的新進人員可實行人事制度。鼓勵科研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積極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科技人員向企業流動的社會保險關系接續辦法。按照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要求,改革和規范科研單位工資分配制度,建立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制度,禁止違反規定將國家科研項目經費用于分配。
(四十四)建立有利于激勵自主創新的人才評價和獎勵制度。建立符合科技人才規律的多元化考核評價體系,對科學研究、科研管理、技術支持、行政管理等各類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建立不同領域、不同類型人才的評價體系,明確評價的指標和要素。改革和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建立政府獎勵為導向、社會力量獎勵和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的激勵自主創新的科技獎勵制度,把發現、培養和凝聚科技人才特別是尖子人才作為國家科技獎勵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科技信用制度,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從事相關管理的人員、機構進行信用監督,增強道德規范,促進學風建設。
八、教育與科普
(四十五)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調整高等教育結構,加強重點學科建設。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專門人才的需求,優化學科專業布局,促進學科交叉融合,抓緊培養緊缺人才。扎實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提高高等學校創新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創新研究生培養機制,著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堅持產學研結合,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同企業、科研機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緊密型合作關系,共同培養創新人才,聯合開展創新活動。擴大研究生派出規模,完善選派辦法,在更高層次上開展國際科技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合作。
(四十六)大力發展與改革職業教育。加快技能型緊缺人才的培養和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培訓。切實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擴大中等職業教育的辦學規模,提高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
(四十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大力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改革,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和美育,使青少年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得到發展。大力倡導啟發式教學,注重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從小養成獨立思考、追求新知、敢于創新、敢于實踐的習慣。切實加強科技教育。廣泛運用現代遠程教育手段,倡導新的學習方式和教學方式。積極開發并合理利用校內外各種課程資源,發揮圖書館、實驗室、專用教室及各類教學設施和實踐基地的作用,廣泛利用校外的展覽館、科技館等豐富的資源,加強中小學生科技活動場所建設,拓寬中小學生知識面和鍛煉實踐能力。
(四十八)大力發展科普事業。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形成尊重科學、崇尚創新的濃厚社會氛圍。加強國家科普能力建設。建立科普事業的良性運行機制。建立科研機構、大學定期向社會公眾開放制度。鼓勵著名科學家和其他專家學者參與科普創作。切實加強科普場館建設。
九、科技創新基地與平臺
(四十九)加強實驗基地、基礎設施和條件平臺建設。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戰略需求,在新興交叉前沿領域的戰略空白領域建設若干學科交叉、綜合集成、機制創新的國家實驗室。以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或研究開發中心等為依托,組織實施重大自主創新項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動項目、基地、人才的有機結合。
重點建設一批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平臺,自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科學數據共享平臺,科技文獻共享平臺,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科技環境平臺等,全面加強對自主創新的支撐。
(五十)加大對公益類科研機構的穩定支持力度。進一步推進和完善公益類科研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對已實行分類改革的國務院部門屬公益類科研機構,經驗收合格后,按照重新核定的非營利科研編制,從2006年起大幅度提高投入力度,達到與其承擔國家科研和公益服務相適應的水平。
(五十一)加強企業和企業化轉制科研機構自主創新基地建設。國家支持企業特別是大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依托具有較強研究開發和技術輻射能力的轉制科研機構或大企業,集成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相關力量,在重點領域建設一批國家工程實驗室,開展面向行業的競爭前技術、前沿技術和軍工配套、軍民兩用技術研究。
完善轉制科研機構業績考核辦法,建立起促進其技術創新的業績考核指標體系。在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中,合理剔除非經營性資產的影響因素。
(五十二)加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要推進“二次創業”,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軟環境建設,努力成為促進技術進步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強大引擎,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平臺,成為搶占世界高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
(五十三)推進科技創新基地與條件平臺的開放共享。擴大科技創新基地與條件平臺向全社會的開放,建立和完善國家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共享的機制和制度。把面向企業和社會提供服務,作為考核其運行績效的重要指標。
十、加強統籌協調
(五十四)建立和健全合理配置科技資源的統籌機制。完善財政部門與科技等部門科技資源配置的協調機制。完善統計方法,提高研究與開發統計數據質量。強化科技預算的執行監督,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目標的實現。建立創新資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防止重復立項和資源分散、浪費。
(五十五)建立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協調機制。由財政部門牽頭,科技、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參加組成協調機構,制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具體辦法,審查實施情況,協調和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十六)建立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協調機制。由國家綜合經濟部門牽頭,科技、教育、財政、商務、稅務、海關、質檢、知識產權等相關部門參加組成協調機構,制定重大產業技術和裝備引進政策,組織協調并監督重大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
(五十七)促進“軍民結合、寓軍于民”。建立促進軍民科技資源協調配置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軍民科技計劃的銜接與協調。建立軍用、民用自主創新信息共享平臺,促進軍用、民用技術研究開發需求的互通交流及創新成果的雙向轉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起草、制定促進軍民結合、寓軍于民的國防科研生產和武器裝備采購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配套制度。制定軍品承研、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認證辦法,引入基于資格審查的軍品市場準入制度,擴大軍品市場的準入范圍,將符合條件的民口科研機構和企業納入裝備承研承制單位名錄。
在滿足軍用要求的前提下,積極采用先進適用的民用標準用于武器裝備研制,建立國家標準、軍用標準和行業標準協調互補的標準體系。對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民口企事業單位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五十八)要認真做好實施《規劃綱要》、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宣傳工作。
【關鍵詞】高校治理 高校財務發展 優化策略
特別強調,要更加注重加強教育和提升人力資本素質,更加注重科技進步和全面創新。為此,高校要在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的同時,通過加快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引領新常態落實。高校必須把國家戰略布局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對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提出的新需求作為高校財務工作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遵循的方向,深入思考確定高校財務工作的主要任務,牢牢把握,奮發努力,主動作為。
一、辦學經費開源路徑
(一)積極爭取加大財政投入
教育是國計民生,高等教育發展需要不斷增加投入。一方面政府會不斷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投入,但同時也要看到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財政收支矛盾凸顯。政府對高等教育的投入仍會持續增長,但增速和增幅會放緩、收窄。高校財務要積極反映高等教育現代化和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創新發展對經費的大量需求,努力取加大財政投入。
(二)努力開拓渠道籌措教育經費
目前高校雖然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高等教育投入機制,但是財政性高等教育投入與世界發達國家仍然存在較大差距,同時社會資本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差距更大。美、英、日等高等教育發達國家,社會機構和個人投入占高等教育總投入的比例都超過60%,而我國還不到40%,高等教育這部分經費增長的潛力很大。為此,要進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社會資本投入高等教育。各高校也要積極采取措施,改善服務,吸引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資助學。同時要充分發揮人才、智力、科技優勢,主動融入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主戰場,在提升服務社會貢獻力,實現與經濟社會的深度融合中獲得更多支持。高校還應通過出租、出借等方式,盤活資產存量,增加非稅收入,增強自身造血功能,擴大經費來源。
二、經費支出節流路徑
(一)嚴守財經紀律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隨著財稅法制體系、監督體系的不斷完善和反腐倡廉的深入推進,增強財經紀律的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堵塞制度漏洞,依法依規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二)推進信息公開
高校財務信息公開既是預算法的法定要求,也是公民有序參與國家治理的必然要求;既是高校展示辦學成效的有效形式,也是高校自覺接受師生員工、社會各界民主監督重要途經,更是實施陽光財務、預防腐敗的有效載體。因此,高校財務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要全部公開,并逐步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
(三)厲行勤儉節約
我們在加大投入的同時,一定要牢固樹立勤儉辦教育的理念,不該花的錢堅決不花,能少花的錢盡量少花,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花好每一分錢”。要進一步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優化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支出,科學編制事業發展規劃,嚴格控制基建規模,用更多的財力保障學校內涵建設。
三、理財能力提升路徑
加強高校財務管理,既是高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新常態條件下依法理財的必然要求。高校不僅要千方百計籌好錢,又要遵章守紀管好錢,更要精打細算用好錢。
(一)盤活存量資產
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新《預算法》的頒布實施,高校預算的規范要求及剛性約束作用越來越強,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對高校債務、對外投資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專項監管越來越嚴,財務收支管理尤其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規范使用各項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率的要求越來越高。
(二)強化支出責任
同時,在政府對教育投入增幅收窄的情況下,引入以績效撥款為導向的市場化配置資源方式成為必然。在穩步提高生均財政撥款基準定額,保障基本辦學條件和學校正常運轉的同時,財政資金特別是財政專項資金將更多投向辦學成效顯著的高校。
(三)探索管理創新
加強財務管理,不僅要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實務工作,還要十分重視進行高校財務科研工作。要結合高校財務實際,加強理論研究,前瞻性、戰略性地科學研究高等教育現代化進程中財務管理方面的重大課題,以現代化的高校財務管理保障高等教育的現代化。
綜上所述,高校財務工作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加大投入和加強監管為重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服務發展、提高資金績效為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高校財務工作,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盤活用好教育資金,促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特色發展,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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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人員待遇差
農業技術人員整體待遇較差,特別是在基層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可以保障工作人員的工資,而在技術推廣過程中需要的經費是緊缺的;而在經濟落后的地區,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都無法保障,更不用提到在技術推廣過程中的經費。這就導致越來越少的專業人員愿意去參加農業技術推廣的工作,技術推廣的隊伍質量越來越低,具體工作人員各項能力越來越差,最后造成農業技術推廣整個隊伍都失去了意義。
1.2 農業技術推廣的企業發展緩慢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企業數量比較少,目前擁有的企業一般都是小規模的,并且農業企業一般在經營和管理上都存在一定的問題,所以對農業技術的推廣幾乎起不到帶動的作用。有一些小的企業自身能力有限,不能提供科技服務,對農業技術的推廣更是無能為力。此外,農業生產的周期比較長,農產品市場存在的風險大,企業在發展中可能會維護自己的利益把損失嫁禍給農戶,從而失信于農戶。
1.3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率低
從事農業科研的專業人員一般都不了解農村的實際情況,這就存在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科研與生產實際脫節,真正適用于農業生產的技術太少。現在普遍存在的現象是科研部門忽視對科研成果的轉化,多數的科研成果都成為評職稱的工具。目前科研工作人員和推廣人員之間沒有很好地溝通,科研人員無法及時的了解生產中急需的技術,這導致科研與生產實際相背離,那么研究出的科研成果也就失去了推廣的價值。目前我國科研經費緊缺,推廣經費更加緊張,很多有潛力的科研成果還在開發中,無法及時用于農業生產,這也間接的導致科研成果轉化率低。
2、促進我國農業技術推廣的對策研究
2.1 建立多元化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目前,一些基礎性的、公益性的農業技術他們直接關系到國計民生,這樣關鍵技術的推廣必須由國家來承擔。主要包括動植物的檢疫、疫病的防控,還有向農民提供技術咨詢,解決農民在生產實際中遇到的難題等等。而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場價格高的水果、蔬菜還有一些其他的農產品,可以交給市場來安排農業技術的推廣。可以讓有實力的企業購買技術成果,聘用專業人員就農民進行培訓,采用統一的技術教程,把這項農業技術推廣給農民,這樣企業和農民都可以提高經濟效益。
2.2 引導企業進入農業技術推廣領域
我國農業技術推廣所需的資金主要來自政府的投資、企業的投資還有農民的投資。目前我國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大部分靠政府的投資,但是政府支出往往需要經過審批的眾多環節,具體施行起來比較麻煩,所以依靠政府的投資來推廣農業技術不適合當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由此得出,我國現在需要引導企業對農業技術的推廣進行投資,主要包括民營資本、工商業資本還有外資資本。當然,政府應該給與企業優惠政策,要向企業提供實際生產所需要的有效信息,引導各種企業進入農業技術推廣的領域。
2.3 對農業技術推廣實行扶持政策
目前,我國農業技術推廣主要分為三種,一是公益型,二是公益和市場結合型,三是市場型。對于公益型的農業技術推廣,要提高對資金的利用率,要建立完整的監督機制,這樣可以促進所推廣技術的可持續發展。對于公益型和市場結合型的農業技術推廣,主要是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效率,要通過了解農民在生產中的需要,及時向農民提供有用的科技服務。對于市場型的農業技術推廣,政府應該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政府只有不斷扶持各種農業技術推廣的手段,農業技術的推廣才能更加積極。
2.4 提高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人員的素質
在發達國家對于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選拔都有統一的制度,那些通過考試的人員會頒發農業技術推廣職業資格證書。我國可以參照國外這種方式選拔農業技術推廣專業人才。各個級別的農業技術推廣單位都要設定專業人才的聘用,對學歷的標準一般定在大專以上。對于聘用的人才要使用競爭和激勵機制,扭轉以前技術推廣人員不積極工作,職權和崗位混亂的局面,促進農業技術推廣的健康發展。還需要建立工作評價機制,主要是農民對專門技術人員的評價,對于獲得良好評價的工作人員要開表彰大會,充分調動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2.5 增加農業技術推廣經費的投資
只有確保農業技術推廣充足的經費,推廣工作才能順利的進行。公益型的農業技術推廣主要是國家撥款,財政投資在經費總數中應該占到95%左右,這樣才能保證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具有必備的設施和良好的工作條件,推廣隊伍才會穩定發展。在增加總體經費的時候要加大對業務經費的投入,特別是在宣傳培訓和試驗示范方面。
3、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