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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質標準思考
1983年,國家計委頒布《基本建設設計工作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工程設計實行市場準入制度,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與之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管理制度和資質標準經歷了1991年、2001年和2007年的三次較大的調整修訂,對企業資質條件的考核經歷了從對單位技術人員總體數量轉為對主要技術人員個人資歷的考核的轉變。
2001年以前,工程設計資質管理制度和資質標準政出多門,建設部雖為資質管理主管部門,但鐵道部、交通部等部門均出臺了基于行業領域的資質管理辦法。企業在獲得建設部頒發的資質證書后,如需承擔鐵道、交通等領域的工程設計工作,還需同時向鐵道部、交通部申請該領域的資質證書,而行業保護的壁壘使企業申請這些行業的資質異常困難,極大束縛了企業的發展。
2001版設計資質標準于2001年1月頒布實施,打破了部門的界限,從工程建設項目設計類型出發,合并了相關行業、專業,促進了企業業務范圍的拓寬和向做大做強方向的發展,推動了統一市場的建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面對加入WTO的新形勢,特別是國家對科技創新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2001版設計資質標準急需調整,以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
2007年3月,國家建設部印發了《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以下簡稱“新標準”),該標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關于頒發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和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建設[2001]22號)中"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以下簡稱"原標準")同時廢止。另外,修訂后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部令")也已頒布實施。
新標準中,著重點放在了對技術人員的考核上,即從追求技術人員的“量”變成追求技術人員的“質”上,這主要從兩方面來反應:一是注冊執業制度的實施,二是技術人員的工作年限和業績經歷要求較高。
應該說,經過近30年的發展,我國的工程設計資質管理制度已逐漸趨于完善,在設置市場準入、加強企業動態監管、保障工程建設質量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站在企業角度來看,新標準中對廣大企業的消極影響依舊可見,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條塊分割、行業保護現象依舊存在
條塊分割、行業保護阻礙了企業業務范圍的拓寬和向做大做強方向的發展,不利于統一市場的建立,因而,由建設部作為主管部門統一工程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被視為是解決這種消極因素的一大舉措,但在新標準中,條塊分割、行業保護仍依稀可見。
新部令“第三章 資質申請和審批”“第八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日。其中,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資質,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國務院有關部門在2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從這條規定中可以看出,申請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五個行業的工程設計資質時,需五個行業相對應的國務院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意即賦予了這些部門對申請本行業設計資質的企業一票否決的權力。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業保護慣性使歷史上非行業系統的企業很難通過審查,這從鐵道系統企業難以申請交通行業資質,交通系統企業難以申請鐵道行業資質的現狀可見一斑。
2、企業資質升級將變得非常困難
新標準主要考核主要技術人員個人資歷,對申請相應級別的資質要求具有不同的個人資歷,企業資質升級將變得非常困難。下面我們以某單位申請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為例來說明這種困難體現在哪里。
假設某單位具有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資質,因業務拓展需要擬申請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即申請資質升級,該單位就得按甲級資質標準準備材料。
新標準中對工程設計專業甲級資質要求主要如下:
企業業績:“企業完成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1項,或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并已建成投產”。
技術條件:“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2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不少于3項,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從以上對單位和個人業績要求可以看到,單位業績完成過中型項目業績即可,個人業績卻要求具有大型項目業績。對該單位來說,現有的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資質決定了該單位只能承接中型及以下項目業績,否則就是超越資質承接任務,相應的其技術人員就只能擁有中型及以下項目業績,但要想申請升級到甲級資質,技術人員就必須擁有大型項目業績,而只有單位先有甲級資質,技術人員才能承接到大型項目業績,這就產生了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悖論。該單位在解決技術人員擁有大型項目業績上就只有三種途徑:一是和具有甲級資質的單位合作承接大型項目,由其技術人員參與工程設計工作;二是將其技術人員交流到甲級資質單位承擔大型項目工程設計工作;三是從具有甲級資質的單位引進具有大型項目工程設計業績的技術人員。否則即使該單位技術力量再雄厚,專業再齊全、業績再豐富,僅依靠自身是永遠無法達到資質升級目的的。
目前建設部在審核企業資質升級材料時,技術人員通過合作和交流來獲得大型項目業績是不被承認的,留給企業的只剩下了第三種途徑。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除開注冊人員外,至少需要1名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10名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對一個具有完善人才培養制度的成熟性工程設計企業來說,很少如此大批量的從外單位引進技術人員,因而新標準將導致大部分企業資質升級變得非常困難,不利于優秀企業的做大做強及長遠發展。
3、新的細分工種仍沒有對應的配套資質
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分工越來越細,不斷出現新的細分工種。“有需求就有市場”是新工種出現的必然性。
工程建設不同于一般商品,有其自身特點,如價值巨大,對質量、安全、投資控制要求很高。目前許多工程建設方本著對人民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在選擇工程設計單位后,通常會再選擇一家設計單位承擔設計復核工作。這種設計復核和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或委托實施的施工圖審查具有不同的概念和工作內容,后者主要是針對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基建程序,是否符合強條形規范進行審核,是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工程建設監管的措施之一,是工程建設必不可少的環節。設計復核主要是工程建設方通過引進第三方設計單位,對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獨立的審核和檢算,設計復核單位需對設計圖紙進行方案可行性、結構安全性、投資合理性等諸多方面的審核和檢算,相當于重新進行了一遍設計工作。設計復核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審查工作內容。
實踐證明,設計復核在保障工程建設安全,控制工程投資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因而越來越被廣泛的采用。但因該領域興起時間不長,目前尚無具體管理規范和相應資質與之配套。從工作方式上看,設計復核和施工圖審查有相似之處;從工作內容上看,設計復核和工程設計有相通之處;從工作性質上看,設計復核又接近于工程咨詢。不同的地域市場、不同的工程建設方在選擇設計復核單位時要求單位具有的資質各不相同,有的要求施工圖審查資質,有的要求工程設計資質,有的要求工程咨詢資質。因為沒有統一的資質管理標準,也就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給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帶來了很多不利影響。
我國的建筑業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得到迅猛的拓展和規模的擴大,然而,與此相反的是,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卻存在諸多缺陷,在我國20世紀80年代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建筑業中,前蘇聯的建筑質量管理模式曾經引導了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和市場秩序的穩定,然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建筑業呈現多元化發展的格局,這使得資質掛靠、違法分包和轉包的亂象屢禁不止,為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了隱患,阻滯了其前行,因而,需要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進行探討。
關鍵詞: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服務型;標準
在我國的建筑業企業迅猛擴大和發展的過程中,建筑業呈現多元化的發展格局,在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深化市場經濟改革的步伐中,以服務為導向的服務型政府將目光聚焦到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與規范的層面,對于規范建筑業市場秩序、推動建筑業企業前行和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通過嚴格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制度,有助于規范建設市場主體的行為,引領建筑行業健康繁榮發展。作為新型的服務型政府要思考如何利用資質標準和規定來調整產業結構,規范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從而指引建筑企業協調穩步地發展。
1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沿革闡述
在《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的背景下,建筑業企業資質主管部門要依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和標準,以“服務、高效、公開、公正”為原則,制定符合建筑業行業的相關政策,通過資質審批和管理等服務,推進資質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合法化。在服務型政府的構建之下,各級政府要樹立服務意識,在政府職能轉變的前提下,進行服務管理工作,在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中,要采用資質管理合理分權的手段,健全和完善資質管理制度,增加服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預防建筑業資質管理中的違法行為,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用公正透明、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政府,保障建筑業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的規范性作用分析
建筑業企業資質是針對建設工程施工的企業為對象,在建筑市場經濟中的活動中所應當具備的相應資格及質量等級標準,在2014年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簡稱《新標準》)的法律依據之下,進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規范管理。其作用主要體現于以下幾個方面:
2.1有助于規范建筑市場行業秩序
在我國經濟建筑行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同時,建筑市場的行業秩序需要加以嚴格的規范,在異軍突起的建筑行業大軍中,各種非專業人士混入其中,進行失控狀態下的競爭,導致建筑業企業市場秩序出現亂象。而對于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在《新標準》之下,可以有效地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2.2有助于監控建筑房地產市場
政府作為建筑市場的服務管理主體,針對各種建筑活動,可以進行市場監管,利用政府的服務職能,對社會資源進行合理而科學的調配,在政府部門的均衡配置之下,達到資源的有效、節約型利用,可以使建筑行業的活動在政府的可控狀態下,有序地推進和發展。
2.3有助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
在我國城市化建筑的進程中,農民工成為了建筑市場的行業主要勞動者,他們成為了施工和技術中的帶頭人,但是,《新標準》的將重視從業人員的資格要求,要求培訓合格才能持證上崗,對于注冊建造師也加大了考核力度,提高了建筑行業人員的準入門檻,保證了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確保了質量安全。
2.4有助于建筑業企業的創新發展
在科技不斷進步和發展的時期,建筑行業是我國的基礎設施行業,要以《新標準》為基準,突出建筑企業資質升級中的業績要求和標準,以彰顯出業績突出的建筑業企業,從而培育創新的建筑業企業,提升建筑業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和競爭力,促進建筑業企業的創新發展。
3基于服務型政府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探討
我國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制度要以《行政許可法》為基本依據,以服務型政府為根本出發點,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相關部門的職權,按照服務型政府的理念,進行結構的優化和流程的簡化,加強對資質管理與服務,體現出剛柔并濟的以企業為本的監控原則,在服務型政府的創建之下,進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構建:
3.1組建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
①要考核建筑業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指標狀況,尤其是對“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審核,更要估價其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還要考核建筑業企業的誠信行為和管理水平,以建筑業企業的信用記錄為依據,來衡量其管理水平。②要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進行合理的劃分,要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標準制定權限下放,同時,合并建筑業企業的資質類別,延伸政府部門的服務范圍,在科學設置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種類和專業的基礎上,進行科學而高效的資質審批及管理。
3.2構建合理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組織體系
為了完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要以服務型政府為切入點,構建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的組織體系,要架構“三縱四橫”的資質管理組織體系,“三縱”即: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的“行政指導”、上級資質管理處對下級的“業務監管”、上級資質管理專職人員對下級的“工作聯系”。“四橫”內部管理是指部級、省級、市級、縣級四級處于橫向聯系關系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體系。
4結束語
在推進依法治國、實現中國偉大復興夢的社會建設進程中,為了穩步、持續推進我國建筑業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要以《新標準》為指導,以服務型政府為主導,進行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管理服務,通過科學合理而優化的資質管理制度,規范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杜絕各種違法現象,保障建筑業行業的繁榮健康的發展。
作者:尹蘇君 單位:南京市市政管理處
參考文獻
[1]魏洋.我國建筑業資質監管法律問題研究[D].西南大學,2013.
[2]葛佳亮.當今中國資質管理體系法律問題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
關鍵詞:資質 專業技術人員 業績
0 前言
資質是企業從事業務活動的資格和能力,是判斷企業是否有能力和資格從事或者承接某種難度和規模的工程或者商事活動的一種考量標準。
1 資質認證的歷史
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是最早實行單位資質認證制度的一個行業。自1980年認證制度實施以來,勘察設計行業已經進行了四次標準的修訂:1986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細化;1991年又一次修改并進行了全國換證工作; 1999年3月隨著市場機制的形成,對資質管理辦法進行了調研、改革,提出改革的總體思路框架,形成前期換證實施的主要文件,即93號部令、建設[2001]18號文、[2001]22號文、[2001]178號文、[2001]179號文等幾個文件,開始全國換證工作。
隨著我國設計體制改革的加快,勘察設計行業管理、企業經營模式、市場的運作都要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因此建設部在2007年3月29日、6月26日、8月21日陸續頒布并逐步實施了《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新《標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新《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開始了全國第四次標準的修訂。
新頒布的標準、規定中突出了對業績、能力、注冊人員、技術骨干和應配備的專業人員的考核要求。
2 資質申報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對于一般勘察設計單位,均能根據新標準、新規定中規定的資歷和信譽、技術條件、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的要求進行申報相應的勘察設計類綜合、行業或專業、專項資質。然而在資質申報過程中,若資質申報人員對新頒布的各類標準、規定沒有進行深入的學習,理解的不透徹,容易使得資質申報不通過,給公司造成不良的影響。下面本文簡要的分類例舉資質申報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及相關部門需要配合的幾個方面。
2.1、專業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
建市[2007]202號文中對于首次申請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要求,需要提供“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對于申請資質升級、申請資質增項、申請設計綜合資質等均只對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做出了提供相關資料的要求,對于注冊專業技術人員,沒有要求提供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
在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2號文中要求提供“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這個是以往文件中沒有的要求。人員工作的調動是很正常的,但是公司聘用了專業技術人員以后,負責人力資源的部門一定要做好后續的相關工作,比如按照規定將社會保險關系轉至本公司,并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配合日后資質申報順利進行。在資質申報材料中也需要注意不能遺漏提交“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
2.2、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專業
由于企業發展的需要,勘察設計單位往往要申報跨行業的資質,這就需要有所申報行業相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譬如公路行業的企業欲申報市政方面的資質,就需要一定數量的風景園林、給水排水等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公路行業的企業不能提供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新《標準》)所要求的足夠數量的該方面技術人員。
202號文中對此方面有了新的規定,“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均與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專業學習結業證書,從事工程設計10年及以上,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這對勘察設計企業是一項較好的政策,企業分管人力資源的負責人應該加強對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的再教育培訓,可以適當的選派技術人員到相關的高等院校進行不同專業的技術培訓,以提供資質申報所需的符合要求的技術人員。
2.3、企業業績相關證明
設計綜合資質、設計行業甲級資質、設計專業甲級資質均需要提供相應的企業業績,“企業業績的證明材料包括:工程設計合同主要頁的復印件;建設單位(業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試運行證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這就要求企業的后續服務部門或者是管理合同的部門,要對項目進行跟蹤,在項目施工完畢并交、竣工后積極搜集有關項目的資料,并要求業主提供該項目對勘察設計方面的評價意見。
2.4、企業簽訂的合同材料
202號文中明確規定:“申請專項資質的,企業業績應是獨立簽定專項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行業配套工程中符合專項工程設計規模標準,但未獨立簽定專項工程設計合同的業績,不作為申請專項資質時的有效專項工程設計業績。”這點需要合同管理部門特別注意,因為很多的勘察設計合同一直都是總包合同,譬如一條高速公路的勘察設計項目,合同只簽訂一份,內容包括了道路設計、橋梁設計、綠化設計、交通工程設計、給水排水設計等等各類專項設計,合同談判人員和業主均無意識將各個專項拆開分別簽訂合同,這個在以前,做法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正式實施以后,合同的簽訂掌握一定的技巧性了,要將總包合同分不同的專項進行分別簽訂,否則會形成項目做的再多,但申報資質時上級審核部門均不認可的現象。
3 結束語
資質是企業市場準入的門檻,表示企業基本能力的重要指標,是企業在市場生存、發展的必備條件,資質申報工作是一項復雜、繁瑣的工作,需要企業各個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同時也要求資質申報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施工、設計等工作經驗。
關鍵詞:建設工程 監理工作 問題 防預措施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目前我國房屋建設工程監理系統已經初步建立,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起步較晚,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由于各方面的條件不成熟,我國的建設工程的監理工作出現了很多急需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實踐工作中探索解決。
一、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問題
(一)建設工程監理市場的缺陷
1、不規范的建設監理業務承攬方式
當前社會上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規范承攬方式主要表現在:轉包監理業務、業主私招亂雇、掛靠監理證照以及系統內搞連體 (或同體)監理等。這些不規范的監理方式造成了監理在很多工程建設上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2、行業性、區域性保護限制了監理市場的開放性
行業性、區域性的保護政策限制了監理工作的發展空間,影響了監理市場的開放性。這些行業性、區域性的保護政策,造成了壟斷經營、市場封鎖。有些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利用權職,設置門檻抵制打壓外來企業,這雖然保護了當地的監理企業,卻擾亂了市場的本身的開放性和競爭性,長遠看來,這是極不利的。
(二)建設工程監管單位自身缺陷
1、監理人員素質不高
目前,建設工程的監理人員綜合素質還不夠高,表現在:監理人員自身的技術、管理知識不全面,監理人員的自身品德修養不夠,監理人員的責任心不夠等方面。有些監理人員缺乏必要的經濟和法律知識,不能全方面地控制建設工程,只用技術手段進行房屋工程質量檢查,沒有綜合運用經濟、合同手段對建設工程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有些監理人員的則利用手中的“職權”,在監理過程中,對施工單位“吃、拿、卡、要”。還有的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對工程監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熟視無睹,輕易放過。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作自然沒有發揮多大作用。
2、建設監理僅局限在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是一項關乎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必須保證,監理工作應該貫穿于建設工程的始終,包括大致四個方面:一是決策階段,二是圖紙設計階段,三是施工招標階段,四是施工階段(含保修階段)。但是照目前的情況看,我國大多數建設工程的監理工作都集中在施工實施階段。通常是監理人員一接到監理任務,對工程圖紙和工程情況還沒有完全熟悉的情況下就急于開工,有的房屋建設規模大、技術要求高、戰線長,影響因素多,監理工作若不能提前介入,將不利于日后監理工作的展開。
3、把建設監理工程師當做質檢員的錯誤觀念
建設監理工程師的身份是作為公正獨立的第三方,依據法律法規、設計圖紙及建設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開展監理工作。很多人卻把監理工程師看作是承包商的質檢員。這個錯誤的觀念不僅涉及到職責問題,還涉及到工程的驗收程序。建設工程的各項驗收須在承包商自行檢查合格的基礎上,然后再報請建設監理工程師驗收。建設承包商的責任是確保提供的是合格的產品,而監理工程師的責任是負責檢查修建的工程產品,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三)業主方面的問題
業主的行為是否規范,也將影響到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建設目標能否順利完成。業主的不規范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對建設工程盲目地干預
在建設工程中,業主或業主的部分成員,有時會為了小團體或個人的私利,盲目干涉工程項目建設。建設工程中的設備、材料的質量是監理控制的重要環節,有時會出現設備、材料不合格的情況,而有的設備、材料供應商則會通過與業主“協調關系”,要求將不合格的設備、材料放行,這就會為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埋下隱患。
2、不合理的工期要求
有時業主在高利潤的驅使下,過度的壓縮合理的施工工期。因此出現邊設計、邊施工的情況,要求施工單位不分晝夜地拼命趕工。不科學的進度安排違背了建設工程的固有規律,不僅會給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也會給工程質量、安全留下隱患。
3、不恰當的施工隊伍安排
建設工程是一項敏感的行業,有著各種各樣的承建隊伍,這些隊伍的素質參差不齊。因此應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特點優選有資質、有實力的施工單位,盡量達到最優化配置。但在工程實踐中存在:一、由于業主缺乏經驗和專業素質,選擇的施工單位不能勝任從事的工程建設任務;二、有時業主的部分成員也會利用職務之便,安排素質不高的施工分包隊伍入場等,這都將給監理人員的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
二、對建設監理工作存在問題的預防措施
(一)認真貫徹執行并繼續完善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
建設工程監理制是我國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新成果,該制度推行以來,為我國培養了一批高水平、高素質的監理企業和監理人才,為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工程質量、安全、投資管理水平穩步提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與此同時,我國也建立和完善了相應的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是規范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行為的準繩,是各方主體不能逾越的紅線,是推動監理行業健康、良性發展的保障。因此,建設工程各方主體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內的新規范、新標準、新經驗層出不窮,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也需要適時的調整、更新,否則將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例如我國法律中對業主和監理的安全責任還不明確,會給業主和監理人員的工作帶來誤解和分歧,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的法律法規來明確權責。
(二)提高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水平
我們不僅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從制度方面保障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更要從自身方面找原因。隨著我國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新形勢的發展,在工程建設規模不斷擴大的今天,推動監理行業的健康、良性發展,最根本、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不斷提高監理企業和監理從業人員的素質和水平。要培養建立一批具有高素質高能力的監理從業人員,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協調管理能力、安全責任意識、誠實信用品格,都是十分重要的。同時,建設監理企業也需要加強內部制度建設管理、風險管理,建立實施建設監理責任制度,不斷地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只有這樣,我們監理行業的總體水平才會上一個大的臺階。
(三)規范業主的行為
建設業主和監理企業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而現實中,建設工程業主往往處于強勢地位,一方獨大,監理則成為附庸。需要指出的是,監理人員應明白自身的責任,那就是法律法規和合同賦予監理的權利和義務,是獨立公正的第三方。監理單位應注重自身監理權責意識的培養,依法行使自己的職權,依法履行自身的義務,不為追求經濟利益而損害他人的利益。因此在遇到有損業主和承包商合法利益的情況時,要敢于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決維護業主與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四)嚴格建設監理資質管理
建設監理企業是自主經營、獨立結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監理企業應自覺維護監理企業的信譽,不得將資質轉讓、借由他人掛靠,監理從業人員也不得出借《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印章。目前,監理行業掛靠、轉讓、出借資質還普遍存在,因此建議行業監管部門應嚴格建設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以利于保障市場的良好運行。另外,還應把國有監理企業的改制納入改革計劃中,使國有監理企業逐漸成為產權清晰、管理科學、自負盈虧、自主發展的市場主體。
總之,在房屋建設的監理過程中,工程監理企業應該本著公正獨立、實事求是、嚴謹認真的態度監管好建設工程的實施,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建設業主和施工單位的合法利益,促進工程監理制度的健康、良性發展,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監理企業應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監理責任制度,并且不斷提高建設監理人員的業務素質、道德品質,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進行理論創新、科技創新、全面解放思想,以促進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不斷進步、發展、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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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春華.當前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問題及對策思考[J].中國科技信息,2005,2(23):277.
一、窗口工作:
1、繼續做好施工許可工作,嚴格審核建設各方主體及執業人員資格,把好市場準入關。
2、摸索建立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加快建筑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從業單位、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登記、評價、制度,營造建筑市場誠實光榮、守信受益的良好環境。
3、進一步改進工作方式,推行便民服務,樹立窗口良好形象。
二、招投標管理:
1、規范招投標市場各方行為,繼續做好建筑市場招投標監管工作,規范投標單位市場行為,對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對業主行為的監管,加強對評委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評委評標水平。在市場調研基礎上,結合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修改出臺《*縣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標實施細則》。
2、規范招標機構行為,重點是檢查招標機構資質是否與所工程相符合,承接業務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提供服務是否履行合同約定,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等,進一步促進整個行業的有序發展。
三、資質管理:
以建筑業類企業資質管理辦法重新調整為契機,積極引導企業資質升級,進一步調整優化我縣建筑業企業專業結構層次,盡可能地滿足我縣城市建設對各個專業的需求,指導好現有建筑業企業順利完成企業資質重新就位。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指導好我縣造價咨詢、招標、工程監理等中介企業逐步按新標準就位,并加強對他們的監管和考核力度。
四、市場管理:
1、進一步規范我縣建筑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特別是要加大對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針對施工企業管理體系薄弱、項目部管理混亂的現象,盡早出臺我縣《關于加強對施工企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強化項目部在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職責,徹底扭轉今年我縣施工安全的被動局面,實現行業管理從全面監管向重點環節監管過渡。
2、加大對違法違規項目和各類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檢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違規項目要控制設計這一關。
3、在今年監理市場整頓的基礎上,組織“回頭看”,進一步規范行業行為,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4、加強對外地進鹽施工、監理企業的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完善市場考核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企業堅決予以清退。
五、安全管理:
1、繼續嚴格執行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備案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列出重點監控項目,布置重點防控內容,杜絕我縣建筑業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2、加強巡查和處罰力度。
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及建筑業企業聯合工會的作用,大力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業主及一線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如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4、規范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數量配備的管理,并逐步建立考核機制。
六、質量管理:
1、繼續深入開展、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各項制度的同時,完善考核辦法,督促和指導企業建立現場質量的保證體系,依法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責任,建立保證工程質量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質量事故隱患的發生。
2、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建筑企業職工質量意識和責任心。在分批對施工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進行建筑質量行政法規和技術法規學習培訓的同時做好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施工技術素質。
3、加強建設工程日常質量監督管理,繼續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抽、巡查工作和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小、散項目的施工質量水平。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核心
中圖分類號: U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當前建設工程領域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如何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完成“新開工工程監督覆蓋率達到100%;受監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主體結構合格率達到100%,竣工驗收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工程質量備案率達到100%;新開工工程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的目標,就要按照有關質量監督管理的具體要求,以全面提高工程質量為核心,以落實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責任為重點,以創新質量監管模式為手段,以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素質為支撐,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和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健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總體受控,質量水平穩步提升。
一、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體系,提升整體監管水平
一是嚴格工程建設基本程序,有效消除監管盲區,確保依法應當由建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質量監管體系,確保在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上與工程建設規模相適應。
二是明確參建各方責任,落實建設單位質量首要責任,提高勘察、設計單位現場服務能力,突出施工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強化監理單位質量監督責任,規范建設工程中介服務機構質量行為,明確參建各方對建筑材料和設備進場的質量監管責任。建立完善對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的評價制度,明確評價指標體系,強化評價結果在項目驗收評獎及工程參建各方評優評先活動中的運用。
三是加強質量問題分析研究,按照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分析報告制度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分析報告制度,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分析報告工作,發揮宏觀質量分析在行業監管中的積極作用。做好工程質量投訴管理,積極做好工程質量投訴的接待、處理、信息反饋工作。按照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集中處理并解決好各類工程特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質量投訴,切實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嚴格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規范建設工程質量行為
一是創新監管方式,將定期告知式檢查與不定期隨機性抽查相結合,突出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把監管力量向保障性住房工程,村鎮工程和城鄉結合部、產業集聚區工程等薄弱環節有效傾斜,加強對影響主體結構安全的工程質量監督,逐步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在重視實物質量檢查和保證資料完善的同時,更加注重對參建各方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
二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建筑活動參與各方執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采取巡查、專項抽查和綜合執法等多種方式,嚴格查處招投標、施工許可、人員資格管理、工程監理、質量安全監督、建筑勞務管理、合同履約、建筑材料使用、工程款結算與支付、勞務費用支付等過程中各類影響工程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嚴肅責任追究,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對于發生質量事故的工程,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保障性住房質量問題做到“零容忍”。對參建各方違反國家規定,致使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的,依法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并追究直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嚴格執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度,加大對工程質量管理方面各類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企業資質和人員執業資格。最后是加強重點領域工程質量監管。持續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活動成果,深入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提升年活動各項工作,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實現監管力量的有效傾斜,暢通監督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評議作用,組織工程質量提升經驗交流,鼓勵企業積極創優評先,促進工程質量水平不斷提高。繼續抓好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和省直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扎實開展消除質量通病活動,通過組織質量觀摩、教育培訓、執法檢查等工作,提高參建各方質量通病治理意識和水平。積極推行先進的施工工藝、工法,做到質量管理通病、施工工藝通病和工程實體通病同治理,三到位。
四是規范檢測機構質量行為,建立檢測試驗視頻監控系統,以混凝土試件試壓和鋼筋拉伸檢測為重點,逐步推行。以結構用原材料檢測、樁基檢測、結構檢測、節能檢測等檢測項目為重點,針對無試樣出報告、試驗不按規范操作、檢測試驗項目不全、出具虛假報告等突出問題,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檢測機構弄虛作假的不良行為。
三、構建工程質量防范體系,夯實建設行業質量基礎
一是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建設項目多創優質工程。積極組織開展爭創各種工程質量獎項活動,大力推廣新技術,鼓勵建設項目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組織開展建筑技術比武,標準規范知識競賽、建筑工法競賽、質量QC小組創建等活動,引導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適應新形勢下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新要求,積極探索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工程質量監督進行輔助管理,提高監管效率和力度,以管理信息化帶動監督規范化和決策科學化,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
關鍵詞:建筑材料;檢測試驗;管理方法
前言
建筑材料是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基礎工作。因為通過檢測試驗能科學地鑒定建筑物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和結構構件的質量;通過試驗試配,可合理地使用原材料。因此,建筑材料檢測試驗不僅是評定和控制建筑材料質量的依據和必要手段,也是節約原材料、發展新技術、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要措施。
1建設工程中常用建筑材料檢測試驗方法
在建筑材料質量控制的實踐中,我們深刻地體會到,工程材料的質量監控要采取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單位平行檢測、跟蹤檢測、見證取樣相結合的辦法,檢測和試驗相結合,完善“企業自檢、社會監理、政府監督”的質量保證體系,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現總結幾種建筑材料的檢測取樣試驗方法。
1.1對鋼筋的檢測方法
鋼筋進場時,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等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取樣時,從任一鋼筋端頭,截取500~1000mm的鋼筋,再進行取樣。冷拉鋼筋:應進行分批驗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級、同直徑的冷拉鋼筋為一個檢驗批。鋼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為:閃光對焊、電阻點焊、電弧焊、電渣壓力焊、預埋件T型接頭埋弧壓力焊、鋼筋氣壓焊。
(1)閃光對焊:其機械性能試驗包括拉伸試驗和彎曲試驗,拉伸試件長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彎試件長一般≥250mm(250~350mm)。
(2)電阻點焊:熱軋鋼筋點焊做抗剪試驗,試件長度一般≥600mm;拔低碳鋼絲焊點,除作抗剪試驗外,還應對較小鋼絲做拉伸試驗,試件長度一般>/500mm(500~650mm)。
(3)電弧焊與電渣壓力焊:在現場安裝條件下都做拉伸試驗,試件長度一般≥500mm(500~650mm)。
1.2對水泥、砂石的檢測方法
砂石、水泥、外加劑是建筑工程中最基本的、也是用量最大的建筑材料,以往建筑工程在對這些產品檢驗時,只是檢驗產品的強度和一些與強度有關的常規性技術指標。而如今對砂、石和水泥甚至包括回填上都要進行放射性的檢測。水泥進場驗收: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并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等的規定。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日期超過3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1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砂石取樣方法:在料堆水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在第一次使用配合比攪拌混凝土或砌筑砂漿時,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標養試件(標養條件:溫度為20±3℃,相對濕度為90%,試件間距為10~20mm)作為驗證配合比的依據。同時,根據砂漿配比,對所攪拌的砌筑砂漿用砂的粒徑、水泥用量、攪拌時間、砂漿和易性等進行檢驗試驗。
1.3對混凝土工程的檢測方法
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應及時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實驗報告。如GB17671―1999《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規定,試體成型時的環境溫度應穩定保持在20±2℃,相對濕度應>50%,試體拆模前的養護溫度為20±1℃,相對濕度應>90%,試體在水中養護的溫度控制在20±1℃。又如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對環境溫度較為敏感,進行拉伸試驗時要求室溫控制在23±2℃。
2建筑材料試驗中存在的三個主要問題
施工現場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種繁多,每種材料用于工程前需要進行質量檢測。檢驗項目要服從國家、行業標準及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各項試驗指標都要符合有關規定。其具體表現有:
(1)施工單位的領導不重視本單位的試驗室工作,只要求試驗室上交利潤,不為試驗室的發展投資;施工現場不重視工地試驗人員,對送檢人員不進行上崗培訓,或不設試驗人員而由別的工種人員兼職;工地試驗人員不按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建筑材料的試樣采集、抽取、制作,送檢人員不知道被檢樣品的名稱、廠家、使用部位、抽檢數量,這都是在送檢試樣時普遍存在的問題。
(2)建筑材料試驗報告不只是作為竣工驗收的資料提供給施工現場材料質量檢測數據。施工技術人員應對檢測結果進行認真地檢查、分析、反饋、把好質量關。但是有些施工單位把材料試驗報告只作為交工時的資料使用,把被檢試樣送到試驗檢測單位后不再過問結果,直到交工時才取試驗檢測報告,沒有起到材料試驗意義。出現試驗結果不合格時,施工單位不查找自己的原因,而是要求試驗單位讓其重新改送試樣。
(3)部分中小型施工企業隊伍素質較低,技術力量薄弱,對建筑施工的規范和質量標準缺乏了解和掌握,質量控制手段不力,在原材料的取樣或混凝土、砂漿試塊等制作中弄虛作假。不做試驗,直接花錢從別工地上買試驗合格的試樣。在我市的私人住宅樓房中,砂漿試件就存在這方面的問題,這樣就導致試驗單位簽發的試驗報告,不能正確反映工程實物質量,使工程上存在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給工程結構留下不安全隱患。
3加強材料檢測試驗管理工作
3.1政府發揮監督管理作用
(1)傳播信息。為建筑材料試驗檢測單位和施工現場試驗人員不斷的提供信息,使試驗檢測工作符合國際標準。
(2)上崗資格培訓。由于新規范、新標準的產生.必須辦培訓班,組織宣貫新標準、新規范,盡快落實新標準新規范的執行;對試驗檢測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整體試驗檢測人員的素質。
(3)監督檢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各個試驗檢測單位的法律規范執行情況,并對其檢測能力進行考評,對檢測能力強,嚴格執行法律規范的試驗檢測單位進行獎勵,對弄虛作假的試驗檢測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或取消其檢測資格。督促試驗檢測單位規范行為、嚴格執法。
(4)在建筑工程驗收時,對不具有試驗檢測資格的試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資料應視為不合格資料、工程為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
3.2試驗檢測單位加強自身建設
(1)合格的試驗檢測單位能夠向市場提供公正的服務,具備向市場提供準確的試驗檢測數據的能力;同種類、同類別的質檢機構之間的檢驗結果的可比性應在允許誤差范圍內。
(2)德才兼備的試驗室負責人和持有上崗資格證、對試驗檢測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的試驗檢測人員,可以為建筑施工企業把好工程質量關的第一關。
(3)派出去、請進來,組織全體試驗檢測人員學技術、學法規,提高素質,與國際接軌。
(4)試驗檢測單位必須在資質范圍內開展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部門和地區頒發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技術規范、規程與標準。
關鍵詞:新《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
1前言
建設工程消防審計審核與驗收工作是消防監督工作的源頭和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建審工作對于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控制火災隱患存量,減少火災隱患增量,構建和諧社會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新《消防法》第九至十四條分別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審核、驗收、備案及抽查等內容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并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此,筆者結合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一些問題,闡述一下自己的認識與見解,可供大家參考。
2對新《消防法》中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有關法條的理解
2.1 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制度的改革
按照《消防法》規定,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實行審核與備案抽查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抽查比例,目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抽查的工作量還很大。隨著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不斷完善,可以考慮將中介服務組織引入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實現消防技術核定社會化的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改革思路。實行建審與驗收改革,進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僅負責對中介機構的市場準入進行審批、公告,對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結果進行審查、抽查,這對于切實提高消防設計審核質量、減少行政審批、縮減行政成本、提高審核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能夠把有限的消防監督警力從繁瑣的圖紙審核中解脫出來,更多地投入到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之中。
公安消防機構對中介服務組織應提出的3點要求:一要嚴控準入標準,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二要規范操作程序,保障改革的公開、公平、公正;三要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檢測機構等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機構的長效監督管理,規范其市場運作。
2.2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重點的界定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質量和效率《 消防法》縮小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范圍。但對公安部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高度超過50 m 的公共建筑、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及配電工程、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的基礎上,工程竣工后應當向原審核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這些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必須嚴格實施行政許可,從嚴把關,防止出現先天性火災隱患。
2.3建設工程消防備案抽查制度的出臺
為了減少行政許可事項,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消防法》確立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備案抽查制度,規定凡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未要求強制審核、驗收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7日內,通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受理系統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對于被抽查到的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按照規定的內容提供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竣工備案資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圖紙審查和工程檢查并進行公告。這種備案、抽查屬于事后監督的范疇,與行政許可有著本質區別,備案與抽查本身不影響建設單位施工、使用,但如果依法抽查發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或實施竣工消防監督抽查發現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強制性條文的不合格工程,建設單位應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組織進行整改后重新申報。
3建設工程“審核”、“驗收”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是行政許可的范疇,有具體的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但社會單位及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仍錯誤認為消防部門在設置門檻。另一方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有極少數單位、執法人員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有“推”、“拖”等現象,主要表現在:
3.1 審批時限問題
現行的消防法律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有具體的時限要求。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有些單位對于應該公告、公示、公布的事項不按規定公開,造成行政許可不按時限辦結的現象屢有發生。在“公示”方面,應將法律規定的有關受理事項、申報材料、審批時限等在互聯網、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在“公告”方面,對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消防產品認證等內容,應在業務受理大廳和互聯網上進行公告,讓建設單位在招標、監理過程中作出正確的選擇;在“公布”方面,對審核、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外,都應依法、依序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公布,便于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知情權。只有行政審批機關切實為建設單位著想,行政審批各個環節都能公開透明,審批機關內部和社會監督落實到位,行政審批才能少走彎路,法定的時限才能得到保證。
3.2審批效率問題
建設單位通常追求的是結果、不看過程,而在審批過程中有一整套工作流程,絕大部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行得比較好,但也有個別單位的消防行政審批仍在使用紙質文書流轉,在網下“體外循環”,個別審批環節出了問題不易被發現,容易導致暗箱操作、壓卷不審,或產生不公不廉現象。因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的“三級把關、四級負責”制度必須堅持,對每一個環節的工作要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明確時限要求,防止因人為因素拖延;對于需要單位修改、更正的內容,應當由窗口受理人員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審批文書、證件應當由窗口統一發放,做到項目受理、審批結果一個窗口進出,不允許審批機構層級人員與建設單位輪番見面,提出新問題、新要求,導致工程項目反復修改、久拖不決。
3.3審批服務問題
目前消防行政許可大都是在辦事大廳受理,有的受理人員對建設單位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能一次告知,導致建設單位重復往返,意見很大;有的受理人員業務不熟悉,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問題不能應對和解釋,需要申報人再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去咨詢,給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受理人員存在特權思想,服務意識和態度差,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時有冷、硬、橫、推現象出現,服務質量已成為社會反映較大的問題。
4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應實現“三個轉變”
筆者認為,在堅持公正嚴格執法的前提下,建設工程審核與驗收應大力推行聯審聯批制度,實現“三個轉變”。
4.1“審核”、“驗收”由串聯向并聯的轉變
目前,建設工程大都是按程序先后辦理立項、規劃選址、環境評價、土地預審、工程設計(論證)、施工許可等前期手續,這些手續涉及到的每個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往往互為前置,屬于典型的串聯方式審批,效率低、周期長。
實行聯審、聯批以后所產生的效果完全不同,各部門同時受理、集中辦公、并聯辦理,既能互相監督,又可縮短審批周期。如遇到急需開工的項目,負責審批的各職能部門可啟動應急程序,分專業、分項目、分段、分塊審批,保證項目提前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也同樣由各專業部門聯同驗收。這一制度應該充分進行嘗試。
4.2由分散辦理向集中辦理的轉變
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驗收手續需要各審批部門按照各自的規定分散辦理。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建設單位需備齊有關資料報送受理大廳,分別交給聯審聯批辦公室,有特殊要求的資料交給聯審聯批的職能部門,再由各部門集中辦理,符合審批條件的現場辦結,工程復雜的可在15個工作日辦結。需要專家評審、驗收的工程,可在30 個工作日辦結。對規模大、周期長的大型工程項目,在整體方案設計通過核準后,除單體建筑外可選擇根據項目的進度分期審核、分期驗收,不符合一次辦結的建設工程要一次性告知,補齊資料后一次辦理。對建設單位需要咨詢的問題,最好在聯審、聯批時一次性集中答復。需要溝通的問題,各部門要在現場溝通。互為前置的部門審批可以在聯審會議上現場協調解決,作好會議記錄,由相關部門承辦人簽字認可后,先行給予行政許可,中間環節的審批手續可事后再補齊。
4.3由被動受理向主動辦理的轉變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大都是由項目單位分別到各審批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各行政許可部門屬于被動受理,符合條件的就辦、不符合條件的就退回。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大項目辦公室要根據各地主要建設項目網絡的節點計劃篩選、排定開工項目的周期,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溝通聯系。對進審、聯批程序的項目,各審批部門提前介入,主動指導并幫助項目單位完善申報材料,需要現場勘驗的及時現場查實,并提供有關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各審批部門受理后,需要國家、省級審批的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派出專人跟蹤問效,落實審批。這樣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節約了行政成本。
5結語
建設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學科、各領域,特別是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標準不斷出現,使得一項建筑涉及面更寬、更加復雜。從全國近幾年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發現,大部分建設工程的火災隱患都是在建設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災隱患。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不斷完善;建筑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方面的隊伍要不斷壯大;人員、技術和設備力量也要不斷增強。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消防工程驗收的合格率,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消除控制火災隱患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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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市場引導、企業運作、車主自愿”的原則,根據“環保、安全、經濟”的要求,有序推進車用天然氣加氣站點建設,規范汽車燃氣動力增裝行業管理,努力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
二、發展目標
優化車用天然氣加氣站布局,加快站點建設,形成“布局合理、資源互補、競爭有序”的車用天然氣供氣網絡;加快推進公交、客運、出租以及環衛等車輛燃氣動力增裝步伐,全面提升我市車輛清潔能源使用水平。
三、推廣措施
(一)加快車用天然氣加氣站建設
1.加氣站選址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燃氣發展規劃(—年),按照“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分步實施、形成網絡”的原則,有序推進實施。
2.CNG加氣站按照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年版)及SY0092-98《汽車用壓縮天然氣加氣站設計規范》等標準執行。如有國家最新標準出臺,應依照相應標準執行。
(二)規范汽車燃氣動力增裝行業管理
1.汽車燃氣動力增裝企業須依法取得相關特種設備許可資質,并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增裝、檢測設備以及廠房場地、技術工人須符合相關要求。
2.汽車燃氣動力增裝企業須按要求向質監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通過相關審查后由質監部門給予資質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3.汽車燃氣動力增裝企業對增裝后的汽車質量負責,并出具增裝汽車合格證書,按照“一車一檔”原則建立增裝汽車檔案。增裝車輛使用的車載氣瓶須經質監部門登記注冊。
(三)規范天然氣燃料汽車增裝管理
天然氣燃料汽車動力增裝須到獲得資質認定的企業進行,增裝收費按經價格主管部門批復的標準執行。汽車增裝后,車主憑車輛增裝合格證、氣瓶質檢報告,到公安車管部門登記備案。城市公交、客運及出租車原則上由相應管理部門統一組織,按計劃進行增裝。
四、組織領導及分工
成立市天然氣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市天然氣汽車推廣應用的組織、領導及重大事項的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協調和推廣運用工作。各成員單位分工如下:
市發改委:依法對加氣站的項目進行核準(審批、備案)。
市城管局:牽頭負責天然氣汽車增裝企業《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加氣站建設發展規劃的編制、修訂及實施,天然氣加氣經營企業資格審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加強天然氣汽車增裝數量的調控。
市質監局:負責車用氣瓶安裝、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負責車用氣瓶的使用登記;負責車用氣瓶加氣站的充裝許可;負責充裝計量等監督管理。
市公安局: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負責對增裝后的汽車進行登記備案及正常審驗。
市安監局:負責對發改部門核準(審批、備案)后的加氣站實施安全許可,對加氣站建設項目進行設立前的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天然氣專用運輸車輛的運輸許可和監管。
市物價局:負責對汽車加裝、天然氣加氣銷售價格進行監管。
市環保局:負責指導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的相關工作,引導超標排放的公益性車輛增裝為天然氣燃料汽車。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共同推進。推廣應用天然氣汽車是落實節能減排政策、改善大氣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創建生態城市的重要舉措,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加強配合,確保把推廣應用天然氣汽車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本著整體謀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先期在出租、公交車輛上使用天然氣,運行成熟后再全面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