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0 1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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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經過多年的改革完善,我國科研經費改變了過去單一的行政撥款制的投入方式,逐漸形成了由政府撥款投入、科研基金制、科研單位創收、科技貸款、風險投資等多元化投入體系。但總的看,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仍不適應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的需要。其主要弊端有三:
一是政出多門,條塊分割,既使科研活動難以統籌規劃、全面安排,也使科技資源難以優化配置、合理共享。我國現有的科研機構體系由計劃經濟時期發展而來,條塊分割比較嚴重,研究領域劃分不十分明晰,經費來源也缺乏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以基礎研究為例,經費來源主要有自然科學基金委、中科院、科技部和教育部四個渠道,其中:基金委有重大計劃、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杰出青年資助項目;中科院有重大創新項目;科技部有“863”計劃、“973”計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教育部有“211”、“985”等工程。這四個部門都各自制定目標,并都能直接從財政部獲得獨立預算。此外,其他部委也可根據需要安排科研項目和經費。多部門、多渠道、多頭分配有限資源,使科研經費分散使用,造成科研項目重復設置。科研項目的重復設置又造成科研人員的多頭申請,同一個人、同一研究內容可以從不同渠道獲得經費支持,而同一科研成果也可以向各方面交賬,導致一些科研人員四處跑項目、爭資金、應付評審,浪費了寶貴的科研時間,助長了浮躁的科研風氣。由于條塊分割和科研經費管理不嚴,重復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現象很突出。有研究表明,我國科研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僅為25%,遠低于發達國家170%甚至250%的利用率水平。
二是科技經費管理模式亟待完善,管理成本高,投入產出效率低。目前國家投入的科研經費已有相當規模,主要通過各種“計劃”、“工程”來實施。據科技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的資料顯示,每年有超過1000億元的資金流向各種科研項目,其中約150億元由科技部支配。但一些急需經費、很有前景的科研項目卻往往申請不下來經費。現行科研經費管理的主要模式是“項目申報制”。這是一種未出成果就支付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造成在項目的申請、批準諸環節上競爭很激烈。而在這項環節上“行政干預”往往起很大作用,有時因官員的個人偏好,就決定了科研經費的流向。
2003年,中國科協主持開展了一項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不少科研人員反映,國家級的科研項目往往被部分學術權威、“明星”科學家或是“圈內”人(如師生、校友、朋友等)把持,其他人很難申請到資金支持力度較大的項目,特別是有創造力的青年學者很難獲得“雪中送炭”的機會。另一方面,項目確定后往往又缺乏嚴格的監管機制和科學的評估機制,難以保障科研經費的產出效率,浪費了大量資源卻出不了高水平成果。尤其是錢一旦下來了,有相當部分科研經費變成了名目繁多的個人提成獎勵,有的轉化為科研單位沉淀資金,挪作他用或用于養人養機構,真正用于更新研究設備、購買研究資料的不多。據OECD(經合組織)2000年的數據,我國科研經費的投入占全世界的4.3%,科研產出占世界的3.1%,表明我國科研投入產出的效率達不到世界平均水平。在線
三是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經費,既不利于轉變政府職能,也容易滋生尋租和腐敗行為。國家每年資助的科研項目是有限的,而項目申請者眾多,于是就出現了“僧多粥少”局面,這也容易引發科研項目申請中走后門、托關系、請客送禮、拿回扣等腐敗現象的產生。2005年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表明,2個部門、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占挪用科技經費6.69億元;有些課題和項目預決算編制不真實,科研成本核算不規范。現在,無論是在政府主管部門還是在科研機構內部,一般行政人員特別是財務人員權力過大,一定程度上左右著科研活動,這種現象本身就很不正常。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經費也容易引發政企不分,造成政府與市場之間職能錯位。一方面,在應用研究和開發研究方面,政府投入偏高,政府直屬的科研機構從事競爭性的科研;另一方面,在基礎研究方面,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得不充分,一些研究領域資金短缺。現在,一些國有科研機構和其所屬企業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把從國家申請的科研經費和企業賬目混在一起,使科研經費成了企業的“盈利”,這樣的科研機構既不需要走向市場,也可以不向科研負責,成為游離于市場競爭和政府監管之外的特殊機構。
總之,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已不適應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新形勢,亟待作出重大改革。
二、建議
第一,調整科研經費資源配置。基本思路是“統籌規劃,抓大放小”。統籌規劃,就是將國家現有的“863”計劃、“973”計劃、知識創新工程、“985”計劃等各類項目計劃的經費納入統一的管理框架,統籌規劃,統籌協調,統籌管理。這個統一的框架如何搭建,還需要深入研究,可考慮在國務院層面上建立部際協調機制,或在國務院科教領導小組下設一專門的辦公室。同時,根據國家需求和各領域各行業的情況,由科技部牽頭會同中科院、教育部、衛生部、農業部等部門負責宏觀規劃,確定每一階段各部門各領域經費劃撥的比例,由財政部直接撥付資金。抓大放小,即國家層面要重點突出,只抓若干全國性的重大專項計劃、專項工程、公益性科技任務和重大科技試點工程,大量科技任務連同科研經費及管理,應當交給地方、大學或企業去進行。與此同時,要建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提高科研管理的公開性、透明度和公正性;合理設置預算科目,建立統一規范的預算制度,完善科研經費預算管理。
多年來,高校的科研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科研經費的管理工作也有大進步,探索和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由于受到科研體制的影響,在高校科研經費的使用、管理過程中,暴露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管理不規范,存在很多漏洞和弊端,影響了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科研成果的轉化,孳生了學術腐敗,社會影響不好。如何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如何改進這方面的工作,已成為高校面臨的一個刻不容緩刻不容緩的課題。是一個必須進行改革的問題。
1 科研經費的問題
科研經費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沒有統一的操作性強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部分高校針對科研經費的特點做了一些補充規定,但總體上管理制度是不系統、不完整、不完善。從而造成了:
(1)項目管理與經費管理的脫節。科研經費的管理應該是高校整個科研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更是高校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但科研部門與財務部門管理上往往不合拍,造成項目和經費的使用不協調、不合理、不科學,既影響科研成果產出,也影響經費的效益,還常常派生其它問題。
(2)科研經費預算形同虛設。科研經費管理中沒有成本核算機制,目前科研經費管理中所謂的成本核算,實際上是核算經費是否用完,至于將經費花在什么地方,是否花在該地方,科研部門不管,財務部門也只是流水帳,通過對科研項目的投入與產出分析來評價科研經費使用的經濟效益更是無從談起,這導致科研經費超范圍的開支、不合理的開支、私有化的開支普遍現象。
(3)科研經費的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流失現象、重復購置、閑置浪費較為普遍,科研資源共享難,利用率低。課題組購置的科研儀器大部分由課題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員工作調動時,有的沒有嚴格辦理資產交接手續,物隨人走,由于科研經費實行專項經費制度,即使課題相近,但由于分屬不同課題和不同部門,設備仍要另行購置,資源往往獨享,共享性差。
2 科研經費改革意向
改革的意向:縱觀國內外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現狀和經驗,本文提出如下改革意向,希望引起高校及其有關部門的共鳴。
(1)要建立可操作的制度化管理,以多種措施保證高校各類科研經費規范和高效運行。如建立科研經費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制,防范各類支付風險,建立切實可行的資金“跟蹤問效制”,嚴防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規范報帳流程,加強財務監管等。擺脫科研經費管理的困境。
(2)加強科研經費的預算管理,提高科研課題預算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減少不合理的開支,實行預算評審機制,對科研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施行有效監督,嚴格執行加強對勞務費、間接費用等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3)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資源共享,科研項目不同需要的設備相同的,可以經有關方協商,經學校固定資產處相互調節使用,節約經費,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浪費,做到資源共享。
(4)加強宣傳,轉變錯誤認識,多數科研人員認為科研經費是自己的錢,片面地認為管理部門應該為自己用錢做好服務工作,為規范、合理的使用好科研經費,根據高校實際情況,通過宣傳,化解矛盾,以實際行動贏得科研項目負責人的理解和支持,確實加強科研經費服務與監管的統一。
(5)高校相關領導應當對科研經費管理高度重視。一方面改革加強計算機手段管理,使財務管理系統與科研項目管理系統相關聯,解決科研經費管理與科研項目管理脫節的問題,使財務管理時等相關信息清晰可見,便于財務人員控制科研經費的使用,課題結題后也能及時進行財務處理,防止結題后長期不結項的情況。另一方面可操作的統一科研經費制度化管理,科研部門與財務部門分別用專人進行管理,便于理清科研經費使用與項目間的關系,規范各類支付風險,促進相關資金高效地用與科研活動而非用于其他方面,并建立完整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科研經費的合規使用,是保證科研課題正常實施的關鍵所在,是正常進行科研經費開支的重要保障,科研經費是科研管理的核心,為科研經費使用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從而真正建立起完整的科研經費管理體系。
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改革是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自主創新戰略的確立和科技中長期規劃的實施,國家對科研經費的投入將會大幅度增加。如何提高科研經費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對于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至關重要。加快推進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改革既十分必要,也很緊迫。
一、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經過多年的改革完善,我國科研經費改變了過去單一的行政撥款制的投入方式,逐漸形成了由政府撥款投入、科研基金制、科研單位創收、科技貸款、風險投資等多元化投入體系。但總的看,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仍不適應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的需要。其主要弊端有三:
一是政出多門,條塊分割,既使科研活動難以統籌規劃、全面安排,也使科技資源難以優化配置、合理共享。我國現有的科研機構體系由計劃經濟時期發展而來,條塊分割比較嚴重,研究領域劃分不十分明晰,經費來源也缺乏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以基礎研究為例,經費來源主要有自然科學基金委、中科院、科技部和教育部四個渠道,其中:基金委有重大計劃、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杰出青年資助項目;中科院有重大創新項目;科技部有“863”計劃、“973”計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教育部有“211”、“985”等工程。這四個部門都各自制定目標,并都能直接從財政部獲得獨立預算。此外,其他部委也可根據需要安排科研項目和經費。多部門、多渠道、多頭分配有限資源,使科研經費分散使用,造成科研項目重復設置。科研項目的重復設置又造成科研人員的多頭申請,同一個人、同一研究內容可以從不同渠道獲得經費支持,而同一科研成果也可以向各方面交賬,導致一些科研人員四處跑項目、爭資金、應付評審,浪費了寶貴的科研時間,助長了浮躁的科研風氣。由于條塊分割和科研經費管理不嚴,重復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現象很突出。有研究表明,我國科研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僅為25%,遠低于發達國家170%甚至250%的利用率水平。
二是科技經費管理模式亟待完善,管理成本高,投入產出效率低。目前國家投入的科研經費已有相當規模,主要通過各種“計劃”、“工程”來實施。據科技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的資料顯示,每年有超過1000億元的資金流向各種科研項目,其中約150億元由科技部支配。但一些急需經費、很有前景的科研項目卻往往申請不下來經費。現行科研經費管理的主要模式是“項目申報制”。這是一種未出成果就支付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造成在項目的申請、批準諸環節上競爭很激烈。而在這項環節上“行政干預”往往起很大作用,有時因官員的個人偏好,就決定了科研經費的流向。
2003年,中國科協主持開展了一項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不少科研人員反映,國家級的科研項目往往被部分學術權威、“明星”科學家或是“圈內”人(如師生、校友、朋友等)把持,其他人很難申請到資金支持力度較大的項目,特別是有創造力的青年學者很難獲得“雪中送炭”的機會。另一方面,項目確定后往往又缺乏嚴格的監管機制和科學的評估機制,難以保障科研經費的產出效率,浪費了大量資源卻出不了高水平成果。尤其是錢一旦下來了,有相當部分科研經費變成了名目繁多的個人提成獎勵,有的轉化為科研單位沉淀資金,挪作他用或用于養人養機構,真正用于更新研究設備、購買研究資料的不多。據OECD(經合組織)2000年的數據,我國科研經費的投入占全世界的4.3%,科研產出占世界的3.1%,表明我國科研投入產出的效率達不到世界平均水平。
三是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經費,既不利于轉變政府職能,也容易滋生尋租和腐敗行為。國家每年資助的科研項目是有限的,而項目申請者眾多,于是就出現了“僧多粥少”局面,這也容易引發科研項目申請中走后門、托關系、請客送禮、拿回扣等腐敗現象的產生。2005年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表明,2個部門、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占挪用科技經費6.69億元;有些課題和項目預決算編制不真實,科研成本核算不規范。現在,無論是在政府主管部門還是在科研機構內部,一般行政人員特別是財務人員權力過大,一定程度上左右著科研活動,這種現象本身就很不正常。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經費也容易引發政企不分,造成政府與市場之間職能錯位。一方面,在應用研究和開發研究方面,政府投入偏高,政府直屬的科研機構從事競爭性的科研;另一方面,在基礎研究方面,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得不充分,一些研究領域資金短缺。現在,一些國有科研機構和其所屬企業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把從國家申請的科研經費和企業賬目混在一起,使科研經費成了企業的“盈利”,這樣的科研機構既不需要走向市場,也可以不向科研負責,成為游離于市場競爭和政府監管之外的特殊機構。
總之,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已不適應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新形勢,亟待作出重大改革。
二、建議
第一,調整科研經費資源配置。基本思路是“統籌規劃,抓大放小”。統籌規劃,就是將國家現有的“863”計劃、“973”計劃、知識創新工程、“985”計劃等各類項目計劃的經費納入統一的管理框架,統籌規劃,統籌協調,統籌管理。這個統一的框架如何搭建,還需要深入研究,可考慮在國務院層面上建立部際協調機制,或在國務院科教領導小組下設一專門的辦公室。同時,根據國家需求和各領域各行業的情況,由科技部牽頭會同中科院、教育部、衛生部、農業部等部門負責宏觀規劃,確定每一階段各部門各領域經費劃撥的比例,由財政部直接撥付資金。抓大放小,即國家層面要重點突出,只抓若干全國性的重大專項計劃、專項工程、公益性科技任務和重大科技試點工程,大量科技任務連同科研經費及管理,應當交給地方、大學或企業去進行。與此同時,要建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提高科研管理的公開性、透明度和公正性;合理設置預算科目,建立統一規范的預算制度,完善科研經費預算管理。
【關鍵詞】高校 科研經費 管理現狀 改革建議
高校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重要載體,其科研發展狀況直接影響到國家生產力的發展,因此如何提高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推動高校科研發展,對中國未來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研究
(一)高校科研經費收支狀況
根據中國未來發展規劃,國家財政部門對科研經費的投入開始逐年增加。僅2010年財政部共投資科研經費7000億元,科技經費保持每年20%的增長分數。據相關數據顯示,中國211院校的科研經費已經整體達到學校所有經費的40%左右。據相關數據顯示,科研經費中僅四成用于科學研究,其與費用用于基本管理與勞務支出。通過對科研經費支出狀況的分析,若不采取相關措施,目前掌握大量經費的教授則可能會成為新的腐敗群體。
(二)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分析
隨著科研經費投入比重的不斷增加,科研腐敗狀況也日益顯著,近些年來關于科研經費的使用狀況已經成為高校科研領域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根據傳統的思維模式與習慣,關于科研經費腐敗的狀況,人們更多的會認為是責任的缺失而形成的。中國教育部與財政部在2005年就針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與執行不嚴格等狀況聯合出臺了關于深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意見中提出如何有效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建設,提高高校科研經費績效管理等若干建議。之后廣東省等省份教育廳也相繼出臺一些意見,深入推動科研經費的有效管理與發展。由此可以發現,中國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狀況不規范現象的主要原因表現為管理的相對粗放、經費應用的隨意性等。
二、如何有效提高高校科研經費管理
從現階段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出發進行分析可以發現,要推動科研經費的科學發展,需要理性分析以提高經費的科學化與精細化程度。
(一)重視績效評價
現階段,通常高校科研項目在結題時,課題負責人一般會舉辦成果論證會,邀請相關專家對科研成果進行論證并提出相關論證報告。這種論證報告會主要是行業內的熟人為了完成自身的課程結題手續而進行的報告會,因此一般很少有人貿然的對資金的使用范圍、使用合理性及有效性等進行客觀真實的評價,這種狀況很大程度上導致科研工作者不能完全嚴謹的對評價機制進行分析,也無法對科研經費的使用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研究[2]。目前,雖然很多科學研究項目的評價已經引入了績效管理評價機制,但很多科研項目的績效報告是由相關領導直接指令相關部門為完成撥款而下達任務強迫完成的,因此這種評價不能對項目負責人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只有對項目進行認真評價,才能使項目負責人感受到科研經費的使用價值與經費壓力。
(二)重視專項結報
據國家審計署調查數據顯示,到2009年年初,有13所學校近1.73萬個科研課題沒有按照相關的程序與規定進行結賬,累積資金共計3.23億元人民幣,使得大量的賬面資金出現閑置狀況。通過這一調查可以發現現階段很多高校的科研經費使用狀況均不規范,只結題不結賬的狀況還十分顯著,為提高高校科學研究經費的使用效率,需要對科研經費進行績效管理,突出專項結報與限期結題結報。另外在高校科研管理中還需要明確規定,超過多少項目未結題的人員不允許申請新的科研項目。
現階段,很多高校的課題負責人都是自己針對項目結題的要求填寫相關的支出項目金額,之后向財務部門報賬,這種做法很大程度上講課題負責人的責任轉嫁給財務負責人。事實上財務部門負責人并沒有充分的時間對項目支出狀況進行檢查,因此也無法保證項目開支的真實性。要推動科研經費報賬的科學性,就需要綜合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與科技部門負責人形成統一審核的機制,推動科研經費報賬的科學性發展,同時也增強科研人員的法制意識。
(三)重視齊抓共管
高校科研工作主要是由高校科技處負主要責任的,高校科研處負責人通常也是科研人員,因此在科研經費管理上也希望能夠較少的受到財務部門及審計部門的管理與約束,同時也能有更多的實踐來研究自己的課題,這樣科研處負責人經常會將一些事務性的管理工作下放到二級學院,二級學院安排教學秘書等進行相關管理。但由于具有經費的教師一般都是教授級別,因此二級科研經費的管理作用并不明顯,在經費報賬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明顯的缺陷,財務部門對科研工作的材料使用也難以做出真實的評價,導致財務監督與管理相當困難。因此在科研經費監督與管理的過程中,要十分重視不同部門之間的合作,強調齊抓共管,要求所有經費賬目均需要經過科技處的審核,科技處應重視對科研經費項目的詳細審查,以推動經費管理的科學化發展。
三、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發現,高校在日常教學科研工作過程中,應將科研經費的管理納入自己的工作領域中,科研工作者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嚴格使用科研經費,接受審計部門及財政部門等的監督與管理。科研管理機構應該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做好科研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另外,從國家角度分析,科研經費的管理需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針對不同科研經費的需要狀況提出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以避免不同科研經費的管理混亂。近些年以來,隨著國家關于科學技術深入發展方案的實施,科研經費的管理也將進行深入改革,另外通過問責機制社會輿論監督與管理機制、單位法人機制等一系列機制措施的形成,高校科研經費使用狀況已有明顯好轉。國家應繼續增加科學研究經費投入,提高科學精細化的程度,推動科研管理經費的科學使用,推動科學研究的深入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創新
一、科研經費使用支出程序復雜
黨的十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來,國家、地方及社會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不斷加大科研經費的投入,高等院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逐年增加。但是,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過于嚴格,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資金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即使項目預算內的經費調整,亦應履行一定的審批程序,辦理一定的手續,而且有些預算類別禁止調整。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隨著研究工作的開展,需要改變原來的技術路線,調整變更大型儀器的購買計劃,增加經費的,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不得調整。如果需要調整的,應當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亦要接受頻繁的審計和財務檢查,導致科研人員將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花費在經費審計、檢查和使用支出等方面。1.科研人員沒有科研經費支配權科研經費是科技創新的核心要素之一,高等院校應當管好、用好科研經費,防止科研經費的濫用和國有資產的流失。目前,無論是縱向項目還是橫向項目經費,項目負責人沒有一定的經費自主支配權。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即使在項目預算總額內進行經費調整,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亦應當由項目承擔單位審核批準。再比如,橫向科研項目經費,高等院校一般規定按照技術合同約定經費預算進行使用支出。但是,實際執行時,高等院校不按相關管理規定和技術合同約定辦理經費使用支出,項目負責人無權依據技術合同預算自主使用支出經費,尤其是技術合同中約定的勞務費較高時。例如,2013年,武漢某高校承擔的一項行業課題,批準的計劃任務書中明確規定勞務費支出20萬元,項目已按時結題驗收。至今,項目課題組人員不能獲得該項勞務報酬,仍在等待學校層層審批。極大挫傷了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漠視科研人員科技創新的勞動價值。
2.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錯位
高等院校科研經費主要來源于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計劃項目經費,以及與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通過簽訂技術合同獲取的科研經費。其中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計劃項目經費屬于公共財政開支范疇,高等院校及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計劃任務書管理和用好該經費。可是,橫向科研經費是高等院校作為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經濟活動,服務國民經濟建設,與市場平等主體通過簽訂技術合同,獲取的經費,是科研人員及其團隊代表高等院校履行技術合同的價值體現。在使用支出該類經費時,應當依據雙方技術合同約定進行,并充分體現科研人員的自。目前,高等院校在管理橫向科研經費時,嚴格比照縱向項目經費管理規定。尤其在勞務費、會務費、交通費、業務招待費等方面的使用支出,限制科研人員自主支配權。比如,科研人員在履行技術合同時,需要提供所謂的一函三單,其做法完全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律。其性質屬于用約束公權力的管理制度限制高等院校和科研人員的市場行為和民事權利行為,導致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錯位。嚴重傷害、限制了廣大科研人員參與市場經濟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利于我國科技創新事業的發展。
二、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改革與創新
1.科研經費的分類管理
高等院校是我國科技創新的主力軍之一,每年承擔大量的縱向和橫向科技項目,科研經費逐年增加,是高等院校事業經費的重要補充。目前,國家沒有制定出臺關于科研經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各高等院校主要依據或比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國務院的《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12〕7號)等規章、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絕大多數高等院校雖然對縱向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進行了分類管理,但是,缺乏合理性、科學性和具體操作性,不利于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不利于科技創新活動。因此,高等院校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縱向科研經費,是指來源于國家或者地方財政撥款的科研項目經費。經費使用支出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任務書的預算執行,缺乏靈活性,過于嚴格。因此,國家應當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給予科研人員自主創新、自由研究的空間,同時賦予科研人員一定的經費自主支配權。只要在經費預算總額范圍內,國家應當允許項目負責人自主使用、調整科研經費,同時提高間接費用和科研人員勞務費支出比例,不應當禁止項目負責人及課題組人員獲得一定的勞務報酬。高等院校亦不應當另行限制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的自,包括勞務費、差旅費、住宿費等的報銷支出。橫向科研經費,是指高等院校與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技術合同而獲取的項目經費。其性質不同于國家、地方政府資助的項目經費,不屬于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有償技術交易活動,是高等院校及科研人員智力勞動價值的體現,屬于市場行為。其科研經費的管理、使用應當有利于技術合同的履行。第一,技術合同有明確經費預算規定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支出相關費用,充分體現意思自治原則,亦是國家法治建設的基本要求。即使雙方在技術合同中約定的勞務費、差旅費較高,高等院校應當嚴格遵守雙方簽訂的技術合同,允許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人員在技術合同約定的額度內自主發放津貼和勞務費并負責繳納個人所得稅。高等院校不得背離契約精神,予以限制。第二,技術合同沒有約定經費預算的,高等院校應當制定相關規定,參照技術合同的學科、領域、性質、類別、金額等,體現科研人員自主創新的勞動價值,明確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額度,由項目負責人自主支配。比如,大數據、計算、分析、設計、咨詢、人文社科、純數理類的科技項目,其經費構成主要包括勞務費、交通費、會務費等,一般沒有設備儀器、試制、加工、材料等經費開支。因此,應當允許項目負責人大比例自主支配勞務費,才能充分發揚科研人員的主人公精神,使廣大科研人員發揮積極性。
2.科研結余經費管理
結余科研經費是指高等院校承擔的縱向或者橫向科研項目結題或者驗收后剩余的經費。縱向項目結余經費的管理,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以及《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之規定,課題結余經費應當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由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關于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但是,該規定過于絕對,缺乏科學性,采取一刀切,不符合科學研究的客觀規律。首先,相關主管部門應當聘請專家組,對照項目(計劃)任務書,對科研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評議,得出客觀公正的評估、評議結論。其次,依據評估、評議結論,決定是否收回結余資金。第一、取得重大原創性成果或者有重大理論創新的項目,需要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不應收回結余資金,而應當實施滾動計劃,繼續追加經費支持。第二、對于完成任務目標較好的,其結余資金全部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第三、因客觀原因導致研究項目失敗,應該寬容科研失敗,只收回其結余經費;第四、因項目負責人主觀原因,導致項目不能結題或者不達標,其結余經費應當收回,同時作不良誠信記錄。橫向項目結余經費的管理,高等院校主要依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12〕7號)等文件規定,納入學校事業性收入,并由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和核算。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使用支出結余經費,比照縱向項目結余經費管理,規定過于嚴格,限制過多,支出報銷程序繁雜,科研人員沒有自和支配權,挫傷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因此,高等院校應當對橫向項目結余經費切塊管理,按照切塊的比例和額度使用支出。首先,鼓勵科研人員利用結余經費購買科研儀器設備,增強和改善科學研究活動的物質條件。其次,支付參與科研活動的研究生、博士生以及聘請的技術人員的勞酬。再次,按照結余經費總額,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由科研人員自主支配,不附加任何前置和限制條件。例如,2016年5月,武漢大學出臺的《武漢大學橫向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文件明確規定項目結題后,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對結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向課題組發放不超過結余經費70%的績效獎勵。該文件的出臺是全國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亦是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積極探索。
3.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的監督管理機制
目前,高等院校管理科研經費,主要實施事前管理,依據國家相關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和文件,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尤其在差旅費、會務費、業務接待費等方面,簡單比照國家機關和公務員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而且設置各種限制條件。因此,高等院校迫切需要制定有利于科學研究、科技創新以及調動和發揮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體現其智慧勞動價值的監督管理機制。第一,無論縱向項目還是橫向項目,只要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中有經費預算的,在預算范圍內,項目負責人可以自主調整、使用經費,不得以內部規章制度進行限制。第二,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中沒有經費預算的,劃出一定比例的經費,由科研人員自主支配,使用支出范圍包括勞務費、績效酬金、差旅費、燃油費、接待費、會務費、學術交流費等,單位只對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只要在該經費比例額度內,不得設置禁止性規定。比如,有的高等院校明文規定禁止科研人員自駕車從事科研活動,對其交通費、燃油費不予報銷。該禁止性規定,無視我國已進入汽車社會時代,不符合市場經濟的效率原則,混淆了科研人員的科研活動與公務員的公務活動。其實質是將科研人員的民事行為等同于公務員的行政行為。第三、科研經費的外撥,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規定外撥經費的,依據其規定。按照規定的外撥經費額度、撥付方式、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條款辦理。計劃任務書或技術合同沒有規定外撥經費,但是,確實需要其他單位予以配合完成的,應當按照審批程序,簽訂技術合同;超出一定額度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合作單位。避免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等方式將科研經費轉撥、轉移到利益相關的單位或個人,損害國家利益和高等院校的合法權益。目前,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已落后于科技創新時代的發展潮流,不利于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不利于科研人員發揮創造性勞動。因此,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應當進行改革和創新,改變管理觀念,改變管理方法,由事前管理,轉變為事中事后管理。積極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科技要素的決定性作用,賦予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的自主支配權,尊重科研人員的主體性價值,努力開創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新局面。
作者:江世國 余楊 單位:武漢大學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參考文獻: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
摘要:本文在闡述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基礎上,分析了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制度、預算管理機制以及經費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探討提出了幾點對策,以期通過對制度的改革,促進各大高校科研事業更好的發展。
關鍵詞 :高校 科研經費 管理 對策
近兩年,國家對一些財政政策進行了改革。新的高校科研經費制度增加了公共財政改革涉及的相關會計業任務,對于科技產品的核算方式,國家進行了進一步的改進,以使其能更好的確保科技產品成本數據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同時,國家制定了新的制度將間接費用的核定和項目承擔單位之間建立聯系,部分項目承擔單位有更大的自主權對于管理規范、創新成果等方面,要加強監管在放開自主權的方面。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
1.科研經費管理機制不完善。目前,多重因素制約和影響著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如宏觀經濟因素、政策制度法規和學校內部因素等,同時,不同種類的科研項目的各個方面如項目的立項方式、過程管理及結題驗收等均存在一定的差異性,但是大多數高校是按照統一的標準來制定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并沒有針對不同的學科、不同的領域來設計,顯然統一的管理標準并不能滿足實際的需求。例如,對工科而言,許多科研項目都需要購買大量的實驗材料或器械等,而社會學的研究項目則更多的需要外出調研而產生更多的勞務費用,因此,統一的經費管理標準并不能滿足實際的需求。
2.科研經費預算管理機制不完善。雖然現今許多高校都在完善相關的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制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一些高校未建立較為完善的預算執行、分析與考核制度;一些高校的預算執行沒有受到強有力的約束,這些問題都是高校科研經費預算管理機制不完善的表現。此外,大多數高校的項目負責人,往往為了保證其項目能夠實施、結題并驗收順利,或其他一些目的,大多不愿意主動向科研主管部門申請預算調整,這是缺少預算執行與預算監督考核方面的強有力的約束與激勵制度的結果。
3.高校科研經費監管不到位。從各大高校對科研經費的監管方面看,審計部門沒有發揮好自身在科研經費使用之前、之中以及科研經費使用之后的監督作用,同時也沒有及時的去發掘科研經費的使用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更沒有糾正不合理的科研經費預算,這些問題的原因是由于沒有建立對高校科研經費監管的審計制度,并且,高校沒有對不合理的經費使用建立相關的追責機制,這不僅弱化了其他追責問效機制的警示作用,同時也加大了高校科研經費監管的難度。
二、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改革建議
1.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針對目前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要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在內容上,要更進一步的對各類條目不同的科研經費的使用的具體規定進行細化修訂。最終實現科研經費使用的最大效益,并且達到促進高校科研成果的轉化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的目的。高校的科研經費制度應該符合國家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高校根據自己實際情況結合本校自身特點制定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對于不同的學科、領域、項目等,要有具體的管理辦法。
2.改革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制度。經費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內容,首先是對預算編制的改革。要在收集各種有效的需求信息并對這些信息進行有效的識別、篩選、比較,從而建立更為全面的預算管理機制。其次是對預算執行控制進行改革。高校應該建立預算相關的反饋制度,當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進行預算調整。此外,還要充分發揮預算的預警作用,要建立科研活動信息分析系統,對科研人員提供的信息的有效性與真實性進行分析,對預算中沒有預計而實際卻存在的科研業務提出警示。
3.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制度的執行力是監督機制保障,要真正發揮高校科研經費相關監督部門與監督人員的作用,就必須進一步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從而輔助高校科研經費制度能夠更好更有效的實施。在項目申報階段,相關審計部門等要切身介于項目的預算,對預算的真實性與可行性進行考究,在科研經費的使用階段,計財處以及科研項目管理部門等在監督項目的實施的真實性的同時,要對經費的開銷進行真實性與有效性進行監督。在項目的結題階段,要對項目實施后所取得的真真效益進行監督,確保科研經費的開銷能在滿足科研需求的同時,每一筆有具有真實的可行性與實效性。
總之,國家對高校科研經費所提出來的要求越來越高,各大高校要不斷的改革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的經費管理制度、經費預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體系以及經費的監督機制等,讓高校的科研經費發揮其最大的激勵與促進作用,進而更好的促進國家與高校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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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常態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模式轉變的探討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創新與審計實施探索 新預算法下高校科研經費分級管理模式研究 財務視角下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問題分析與對策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與改革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問題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策略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預算管理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延伸審計探索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路徑探索 基于審計視角下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探索 精細化財務管理視角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研究 芻議制度影響下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研究分析 新形勢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問題及對策研究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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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制度;科研經費;會計核算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5-0-01
近年來,國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對科學研究的投入不斷增加,根據國家統計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中據顯示,2011年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8610億元,比上年增長21.9%,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83%。全年國家安排了952項科技支撐計劃課題,524項“863”計劃課題。在國家大力發展科研的大環境下,科研是醫院提高競爭力,促進科技進步的保障,科研經費在醫院資金總量中所占的份額越來越大,怎樣管理好以及使用好科研經費,使其使用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率,逐漸成為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
一、原醫院會計制度在科研經費核算上存在的不足
十多年前制定的醫院會計制度已經難以滿足新形勢下醫院科研經費管理與發展的需要,隨著醫院各方面情況和環境的變化,制度的滯后性和缺失使得當前醫院科研經費會計核算產生了諸多問題。原制度中對科研經費的收支核算管理沒有明確的規定,首先,科研資金未納入醫院的大收支管理,而是作為專用基金管理,或掛在往來款項中核算,使得醫院整體收支數據不完整,無法真實反映醫院的收支狀況,不僅影響了會計信息的質量,還影響到了醫院對于科研經費的監督管理,給醫院的監管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其次,因為缺乏對于科研經費的核算規定,使得實踐中各醫院核算口徑不一致,成本信息缺乏可靠性、可比性和科學性;再次,原制度中沒有將科研經費納入到醫院的全面預算管理。
二、新醫院會計制度對科研經費核算的改革
為了改變這種科研經費管理混亂的局面,2012年1月1日在全國醫療衛生系統中開始實施的新《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對科研經費的會計核算進行了重大的改革,對科研經費的會計處理做出了明確的規范。這一改革,對于進一步規范公立醫院科研經費的會計核算、全面提升公立醫院的成本、績效和財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醫院間科研經費信息的縱向一致性和橫向可比性得到增強,從而促進醫院科研經費健康、科學的發展。
新制度對科研經費核算有如下幾點突破性的變化:首先,將科教資金納入到醫院收支管理,體現醫、教、研三位一體的醫院管理,為適應科研經費需要專款專用、單獨核算的要求,新制度增設了“科教項目收入——科研項目收入”、“科教項目支出——科研項目支出”和“科教項目結轉(余)——科研項目結轉(余)”這三個科目對科研經費進行核算。其次,引入“代沖基金——代沖科教項目基金”概念,以反映非財政部門或單位對醫院科研的支出程度,有助于核算科研成本,更好的體現科研收入與成本費用的配比關系,滿足了相關的科研預算管理和項目管理的需求。
(一)科研經費項目收入的核算
醫院的科研經費來源渠道多,經費主要來源有國家財政撥款、國家各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撥款、國際組織和基金會撥款、其他單位委托研究撥款等,不同來源的經費要區別管理,必須由相關的會計科目跟蹤核算,才能真實、完整、準確地反映醫院科研經濟事項的發生和發展情況。財政對醫院重點學科建設經費應該在“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科目中反映;醫院取得的除財政補助收入外和醫院自有研發資金以外的科研項目補助資金,包括科研、教育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撥付的科研項目資金,世界衛生組織、各基金會、各國資助的課題研究資金,新醫療技術和新藥品臨床觀察費等,都在“科教項目收入——科研項目收入”中反映。
(二)科研經費項目支出的核算
醫院財政補助收入科研經費發生的支出通過“財政項目補助支出”核算;除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科研項目開展的科研項目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在“科教項目支出——科研項目支出”科目中核算;醫院開展科研、教學項目使用自籌配套資金發生的支出,以及醫院開展的不與特定項目相關的醫療輔助科研活動發生的支出,由于主要由醫療收入補償,直接與醫療收入相關聯,故在“醫療業務成本”科目中核算。
(三)科研經費項目余額結轉的核算
醫院尚未結項的非財政科研項目累計所取得收入減去累計發生支出后的,留待下期繼續使用的科研結轉資金和已經結項但尚未解除限定的科研結余資金,通過“科教項目結轉(余)——科研項目結轉(余)”科目核算。也就是說,科研項目收入減去科研項目支出后的差額,在年終時有兩種情況,一是科研項目未完成,余額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二是科研項目已完成,經批準后,可轉化為非限定用途資金,轉入事業基金。
(四)科研經費待沖基金的核算
新制度中對科研經費核算的改革一大創新就是設置了“待沖基金——待沖科教項目基金”,該科目核算使用科研項目收入用于購買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藥品和衛生材料等庫存物資時形成的,留待計提資產折舊、攤銷或領用發出庫存物資時予以沖減的基金。科教項目用于購買固定資產等庫存物資時,是形成待沖基金的來源,故在增加科研項目支出的同時,增加待沖基金,分期結轉。這個科目的設置適應了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和醫院成本核算的需要,根據這個科目的跟蹤核算,可以科學合理的控制科研經費的支出。
三、新會計制度科研經費核算尚存在的問題
新制度對科研經費的核算有了很大的革新,但是在實踐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沒有解決,以下列舉兩個問題探討一下。
(一)沒有明確規范捐贈類科研項目經費的核算方法
針對捐贈類科研項目的核算,醫院一般將此類項目在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中核算,但是有些項目持續時間長,項目可持續兩三年甚至更長,對于這種情況的項目核算是否比照科研經費項目余額結轉的核算設置項目結轉(余)的科目進行核算,在新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此類項目的數量逐年呈上升趨勢,如果不在核算中引入余額的核算管理,不利于項目經費的管理,不能直接在賬表中體現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
(二)科目設置沒有更加精細化的規范
新制度中對于科研經費的科目有了明確的規定,解決了各級醫院的科研經費會計核算口徑不一致的問題。但是醫院的會計科目設置一般都止步于此,不會再根據課題的需要再下設明細科目,然而科研經費的開支涉及到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等,科研經費的來源多樣、支出名目復雜,但在賬務處理中卻沒有明細核算,導致課題決算時各項收入支出歸口不明晰,無法通過賬務對科研經費的收支結構的合理性做出評價,不易發現經費支出中存在的問題,更加談不上對科研經費的細化管理。
總之,根據新制度的規定,對科研經費的核算進行了一整套的細化和改進,將科研經費按照資金來源分類,并在這個基礎上,針對不同的科研經費項目設置相應的會計明細科目和輔助核算。在這樣的資金管理模式下,可以將科研項目活動的各類收支情況全面、準確地反映給相關的財務數據使用者,從而構建一套科學、精細的科研經費財務核算體系。
除了在制度上對科研經費的管理進行規范外,要實現對科研經費的動態管理目標,就要對科研經費實施信息化的管理。可以建立一套連接財務部門、科研管理部門和課題組的網絡化管理系統,以替代手工登記科研經費收支冊。財務部門擺脫了手工記賬的繁瑣和差錯,使經費使用更加準確。科研管理部門可以隨時瀏覽所有課題的情況,便于及時發現問題,統籌安排。課題組可以在該醫院內部系統中隨時查看經費使用情況,增強了核算意識。網絡化的管理使工作流程更加科學、透明、高效,方便了科研經費信息的瀏覽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加強了對科研經費的管理,簡化了工作、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的制度與現代化的管理手段相結合,科研經費的管理將會更加規范、合理、高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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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工作 醫院 科研經費 管理
2012年初,全國公立醫院實行了科研經費改革。以往的科研項目經費核算都是在科目中統一進行,通過簡單地計算科研項目中的經費投入和經費支出來核算科研項目經費,這種核算方式難免會造成經費的不合理使用,導致科研項目關鍵性課題經費不足,無法完成結題。經改革以后,科研項目經費的分配更加細致,每個科研項目都有單獨的經費投入,項目內部課題組再將經費的支出進行細化,這樣將總的經費投入支出細化,更加方便核算,也提高了核算的準確度。不過經過改革以后的科研經費管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比如同一個科研項目,財務部門與科研項目組對于項目的理解發生了分歧,使得財務部門所撥經費與實際需求不符;財務部門與科研項目組在對待經費支出的觀念不一樣,科研項目組在使用經費時往往以實際為主,而財務部門則是通過專業的會計知識進行預算,導致兩者會產生偏差,影響預算結果。
一、目前的醫院科研經費管理問題所在
(一)科研經費的來源比較廣,難于管理
目前醫院發展十分迅速,也獲得了大量的科研經費,這些科研經費已經不僅僅來源于財務部門,還來自于一些其他部門。科研經費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
(1)政府提供的用于支持醫院科研項目的基本科研經費;
(2)某些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醫療機構為醫院提供的科研經費;
(3)與其他醫院合作開展同一個科研項目所獲得的合作項目經費;
(4)某些以營利為目的的醫療機構為醫院提供的科研經費。
因為目前科研經費的來源非常廣泛,獲得的渠道各有不同,而且每種科研經費來源的管理要求也不一樣,所以無疑增大了科研經費管理的難度,從而使科研經費管理容易出現問題。
(二)項目負責人工作重心在項目,忽略科研經費管理
項目責任人認為科研項目本身的進展才是最為關鍵的,一切其他工作都是圍繞科研項目而展開的,都是為其服務的,所以項目負責人將工作的重心都放在了科研項目上,而忽略了科研經費的管理工作,這種錯誤的想法會使得醫院的科研經費使用出現許多問題。項目負責人在管理項目時,沒有提前做好經費預算工作,在項目進行過程中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科研項目上,需要經費支出時沒有進行嚴格管理,使得最后支出超過預算,經費不足,無法結題。這種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是項目管理人員沒有重視起經費管理工作,缺乏管理意識,或者相關規定不夠完善等。
(三)科研經費撥付延期
大部分科研經費的撥付都有不同程度的拖延現象,這是由于醫院在確立科研項目課題的同時,已經提前開始了相關工作。在項目批準以后到經費撥付到醫院這一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因為經費撥付是一項正規的工作,需要經過很多手續批準以后,再經過一段時間,才能撥付到醫院科研項目組。在項目申請成功到科研經費撥付到位這段時間內,科研工作已經展開,所以會產生一定的研究費用,這些研究費用的具體數值和支出情況只有科研項目組內部清楚,財務部門對此并不了解。當科研經費到位以后,科研項目組人員由于無法提供實際科研經費支出的證明,所以財務部門也不能將這些經費完全撥付給科研項目組,所以這部分撥付的經費將作沖賬處理,納入醫院的日常費用中。這樣將大大增加財務部門的工作量,也不利于科研經費的管理。
(四)科研項目組與財務部門未進行良好溝通
科研項目確立與科研經費的到位之間存在時間差,科研項目確立之后,科研項目組就已經開展大量工作,由于項目負責人忙于跟進科研工作,對經費支出并未引起重視,所以沒有及時與財務部門溝通,而財務部門在科研經費到位以后,對科研經費各項的核對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無法使項目與經費一一對應,所以也只能暫時將科研經費閑置處理,這樣就進一步延長了科研經費的投入時間。這種情況出現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科研項目組與財務部門沒有進行良好溝通,使得兩個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不通暢,互相不了解,所以許多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另外,科研項目是有一定的保密權限的,所以項目參與人員有義務不向其他部門透露項目相關信息,這樣就使得財務部門對科研項目沒有任何了解,也無法對經費使用的合理性進行評論、監督,只能按照相關規定為科研項目組提供科研經費。而工作重心都在科研項目上的項目負責人由于無暇顧及經費的管理,所以在使用過程中肯定會出現各種問題,而這些問題在項目進展過程中不會體現出來,在項目結題時,才發現支出超出預算。
(五)科研經費管理方式無法滿足現代醫院的需求
經過多年的發展與改革,傳統的科研經費管理方式已經無法滿足現代醫院的需求。傳統的科研經費管理方式是以手工記錄的方式將項目進展及經費的收支情況等記于紙上,這種記錄形式的準確性暫且不討論,但是在項目結題時,會有大量數據計算工作以及財務核對工作要做,記錄本的形式明顯無法滿足管理需求。
二、改善當前醫院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
(一)細化預算工作,加強預算管理
在醫院科研項目工作中,科研經費管理不當、使用不合理等情況的出現,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預算工作做得還不夠細致,沒有將科研項目進行中的許多實際需要經費支出的情況考慮在內,而預算工作一旦完成,按照規定是不允許做出太大調整,所以預算工作不細致、不合理,都會影響預算工作的實用性,從而給科研項目的結題帶來困難。比如在材料收購費用方面,由于市場價格存在波動,所以實際經費支出很容易超過預算或者低于預算。所以在進行預算時,需要把握好國家政策與市場情況,讓財務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一起參與對于項目各方面預算的評估,使得預算既有專業理論性,又貼合實際情況,提高預算工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二)設置預算信息交流平臺
設置專門的預算信息交流平臺,當醫院的科研項目通過申請,正式確立以后,項目的基本預算信息就會傳遞到預算信息交流平臺,科研項目組的所有人員都會了解到這些信息,經過科研項目組同意以后,再將相關信息傳遞給財務部門。而后,財務部門和科研項目組都可以通過這個預算信息交流平臺查看到項目進展和經費支出情況。預算信息交流平臺的設置,是為了使財務部門和科研項目組能夠及時進行溝通,財務部門可以及時了解到經費使用情況,而科研項目組也可以根據經費使用情況對預算的執行進行評估。
(三)設置經費使用管理平臺
經費使用管理平臺包括科研項目組、財務部門、材料采購部門、審計部門等,主要作用是將經費的使用情況明確化,讓各個部門都了解到經費使用的具體情況,便于經費使用管理和預算的執行。經費使用管理平臺的設置有以下幾個優點:
一是減少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醫院的科研項目一般都要使用到許多化學試劑與醫用材料,所以采購經費是科研經費支出中比較重要的一部分。以前的采購部門進行采購前都需要經過大量的審批手續,逐一批準以后才可以開始采購工作,不僅浪費時間,還增加了采購人員的工作量。而在經費使用管理平臺建立以后,只需要相關負責人在平臺上填寫材料采購申請表,得到批準即可直接進行采購,減少了許多審批手續環節,節約了大量時間,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項目進展速度。
二是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工作。經費使用管理平臺建立之前,財務部門只能了解到科研經費的剩余數額,然后根據有效憑證做出處理,但是對于具體的經費使用情況卻一無所知,無法確認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與規范性。就算科研經費的使用出現了問題,財務部門也無法及時發現,解決問題。而在經費使用管理平臺建立以后,財務部門可以通過平臺的信息了解到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科研項目組也可以了解到財務部門的工作,這樣雙方互相監督,彼此發現問題,使得科研經費的使用更加規范、合理,提高經費的利用率。
三、結束語
近年來我國對于醫療行業的投入日益增加,醫院科研經費來源也越來越多,對于醫院科研經費的管理要求也越來越高,所以一些以前未曾發現的經費管理問題開始慢慢出現,比如項目負責人對經費管理的不重視、經費來源廣使得管理難度增加等等。要想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采取科學合理的辦法,加強財務部門與科研項目組之間的信息交流,提高預算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控制經費支出,為醫院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董音茵.加強醫院科研經費管理 促進醫院科研發展[J].現代醫院管理,2011,9(02):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