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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招標投標中串標的表現形式
串標亦稱為串通招標投標,它是指招標者與投標者之間或者投標者與投標者之間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招標者利益的行為。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串標行為包括兩個方面,即:招標者與投標者之間進行串通和投標者之間進行串通。
(一)招標者與投標者之間相互串通的行為: 招標者在公開開標前,開啟標書,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招標者與投標者,在招標投標時壓價或者抬價,中標后再給投標者或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預先內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舍;招標者為某一特定的投標者量身定做招標文件,排斥其他投標者。
(二)投標者之間的串通招標投標行為: 投標者之間相互約定,一起抬高或壓低投標價;投標者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輪流以高價位或低價位中標;投標者之間進行內部競標,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某一投標人給予部分其他投標人或全部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后,這些投標人的投標均由其組織,不論誰中標,均由其承包。
二、串標的危害性
(一)串標是一種違法行為。特別是私人承包商掛靠投標的項目,不論是那家被掛靠的企業中標,項目是由私人承包商施工,中標單位只是收取一定的管理費,這樣一來,招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就會被破壞,串標可以抬高標價或壓低標價,招標工作只不過是一種形式而已,整個招標投標工作只不過是一種沒意義的工作、整個工程建筑市場就會被破壞。
(二)串標過程始終貫穿弄虛作假和行賄受賄的行為。這很容易產生腐敗現象及職務犯罪現象,對社會、對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是非常不利的;這種現象很可能造成工程造價偏高,投標工程量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有很大的偏差,投標單價可能出現不平衡報價等因素。
(三)串標是一種欺騙性的行為 。整個串標過程都是經過“單線聯系”或“暗箱操作”來完成的,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就算參加現場開標的其他投標單位以及評標、定標專家,也很難發現出來,就算以后被檢舉發現,要查清楚也比較困難。
(四)串標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整個串標過程都是投標人之間在招標項目中輪流以高價或低價中標,投標人之間進行內部競爭,事先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這種行為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投標過程,要低價中標還是要高價中標都是他們說了算,擾亂了整個投標市場。
三、工程招標投標中串標行為的防治措施
(一)加強法制宣傳力度,建立法制防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是實行招標投標的具體規范,它作為招投標領域的基本法,使招投標管理部門有法可依,招投標活動有法可循。其次,國家紀委相繼頒布了《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此外,我國還有《建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范和約束招投標活動的法律。招投標各方應當按照上述法律原則,大力開展招標投標法規的宣傳,教育招標投標雙方及中介組織、行政監督機關工作人員自覺學法、自覺用法、自覺守法。在招投標中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對招投標各個環節嚴格把關
在對建設項目招標報名、資格預審、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過程中,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1、完善資格審查制度
目前一些地方存在著地方保護主義,外地企業在投標資格預審的過程中就受到排斥,這就給串標行為提供了方便,因此應該對符合資格預審條件的施工企業給予投標的機會,讓更多的施工企業參加投標,使串標的行為難以得逞。競爭對象越多,串標難度越大。因此,應首先從完善資格審查制度著手,不給串標行為提供方便。將資格預審改為資格后審;不得提出高于招標工程標準所需要的資格等要求;招標人必須邀請所有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不得對投標人的數量進行限制。這樣大大加大了串標者的行為成本,或使串標成為不可能。
2、實行合理低價中標
由于投標報價是主要的競爭,一方面一些投標方片面追求低報價,造成過度低價競標的惡性循環,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相互串通高價競標。所以投標應實行合理低價中標,規定投標單位不得以低于成本價參與競爭。合理低價不僅考慮了投標報價的問題,還發揮了評標委員會的作用,評標委員會應向最終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15%的投標人提出書面詢問,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委員會確定其理由不成立的,視其投標報價無效。
3、積極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模式
在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中積極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投標人按照統一的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實際、市場實際和企業實際,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潤和稅金在內的綜合單價,并由此形成工程價格。這種計價方式和計價過程體現了企業對工程價格的自主性,而且由于工程量清單是公開的,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工程招標中弄虛作假、暗箱操作不規范行為。工程量清單計價是建筑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它對招標投標機制的完善和發展,建立有序的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都將起到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
4、加強標后跟蹤管理
與質量、安全管理等部門加強協作,聯合執法,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對招投標項目實施標后跟蹤,通過檢查現場項目經理與中標項目經理是否一致等方式,查處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 。
(三)加大違規違法懲戒力度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以適應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需要,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經計劃部門批準,建筑面積一千平方米以上(含本數,下同)或工程造價五十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包括建筑安裝、土木工程、園林、市政工程),十萬元以上獨項發包的打樁工程。均應實行招標投標。
第三條 凡持有營業執照,技術資質等級證書,領取《珠海市施工企業管理手冊》的施工企業和承包公司,可申請參加與其技術資質等級相應的工程投標。
第四條 市建委和縣、區建委(城建辦),是市、縣、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主管部門。市建委設立珠海市招標投標委員會領導全市的招標投標工作。市招標投標委員會下設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辦公室),由市建委工程科、市基礎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市定額審計站、市建設銀行派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市建委,負責市招標投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按投資的隸屬關系,實行分級管理。
(一)市財政投資工程項目和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工程項目以及不屬于本條第二、三款的項目,由市招標辦公室直接管理;
(二)市屬單位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中外合資、合作的工程項目,由項目的主管部、委、辦、局管理;
(三)縣、區、經濟管理區投資的工程項目,由縣、區、經濟管理區管理;
(四)珠海經濟特區以外的單位在特區范圍投資的工程項目,統一由市招標辦公室管理;
(五)各縣、區、經濟管理區和市直部、委、辦、局成立招標領導小組,開展招標工作,每月向市招標辦公室報送情況統計表。不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的市直部、委、辦、局,其招標投標工作由市招標辦公室負責管理。
第二章 招標
第六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工作由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以下統稱招標單位)負責組織。招標單位也可以委托市招標辦公室或經各級建委批準的有資格的單位負責組織。
第七條 招標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業務的管理干部、符合招標工程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預算人員;
(二)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編制標底的能力;
(三)有組織評標、決標的能力。
第八條 建設工程須具備如下條件方可招標:
(一)工程已列入省、市、縣(區)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已經批準,有施工圖紙或有能滿足標價計算要求的設計文件、資料;
(三)有滿足工程施工進度需要的符合有關規定的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已按規定存入建設銀行;
(四)領有規劃部門核發的建筑許可證和國土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許可證;
(五)已確定招標形式和設標企業的技術資質等級;
(六)已完成招標資料等準備工作。
第九條 招標單位應編制招標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一)建設工程投標需知;
(二)建設工程綜合說明;
(三)建設工程的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技術資料;
(四)建設工程報價清單(包括分部分項工程報價表和主要材料設備報價表,取費價目表,其它費用價目表);
(五)合同主要條款齊備(包括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承包方式、承包范圍、采用技術標準規范、質量要求、工期、獎勵、材料供應、工程款結算方式等內容)。
第十條 招標投標試行按工程量計價的方式。
(一)招標文件中,必須編列建設工程報價清單。其編制原則和格式必須執行現行預算定額的規定;
(二)投標企業按照建設工程報價清單所附列的報價表和價目表進行報價。建設工程報價清單由取得廣東省建委資格證書的預算人員編制和校審;
(三)招標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報價清單,如所列項目不全,或工程量與實際誤差超過±百分之三者,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三十天內,應書面提出,經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雙方核實,報市建設銀行或市定額審計站審定,進行調整。因設計變更增減工程量調整的價格,仍按定標的報價計算;
(四)招標工程可采用增列村料價格風險系數一次包死的方式,也可采取調整價差的方式。價差的計算按《珠海市工程招標計價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招標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以廣東省規定的工期定額為依據,合理確定工期。招標工期按定額縮短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標底應增加趕工費。
第十二條 招標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三種形式。
(一)五百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發招標廣告,實行公開招標;
(二)五百萬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三)議標只限于特殊工程。采取議標的工程,招標單位應提交議標申請報告,經單位負責人簽字,主管部門審查,報市建委批準。議標工程的招標單位也應編列建設工程報價清單,由議標企業報價并按第十條規定執行;
(四)外商獨資工程,建設工程以外商為主投資的中外合資、合作工程,私營企業投資的工程,招標形式可以任選。
第十三條 招標單位可以從工程投資中提取不超過中標價的千分之一作招標活動經費。
第十四條 招標單位在招標前,要填寫招標申請表,持計劃批文、建筑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和有關招標文件,按管理權限到招標投標管理機關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章 投標
第十五條 參加投標企業應在招標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報送投標申請書,并提出下列資料:
(一)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營業執照、技術資質等級證書、《珠海市施工企業管理手冊》和擬參加施工的《珠海市施工隊管理手冊》或《珠海市樁機管理手冊》建設銀行開戶帳號;
(二)企業所有制性質和隸屬關系;
(三)企業成立時間、現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技術力量和技術裝備、承接工程業績等;
(四)銀行的資信證明。
第十六條 招標單位對各申請投標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從中選擇不少于三家投標企業參加投標,按第十四條規定報批后,向投標單位發送招標文件。
實行議標或邀請招標的工程,也應按上述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投標企業接到招標文件后,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寫標函和報價清單,加蓋本企業法定代表人印鑒,密封發送給招標單位。標函一經發出,不得修改。招標單位收齊標函,即送招標投標管理機關驗封后保存。
第四章 標底
第十八條 工程標底由招標單位編制,也可委托有能力的單位編制。編制人必須是具有廣東省建委頒發的資格證書的預算人員。編制單位和審核人、編制人必須在標底書簽字蓋章,標底的工程量要與建設工程報價清單的工程量相一致。
編制標底的依據是:
(一)工程設計文件,概預算和招標文件;
(二)國家和省、市有關定額和規定(定額缺項的按有關定額管理辦法補充制定);
(三)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包括招標期間我市的材料設備信息價格);
(四)施工現場條件。
第十九條 標底編制后,在開標前由招標單位組織的評標會上討論通過。
第五章 決標
第二十條 招標單位應組織投標企業和招標管理機關、定額審計站、建設銀行、建設工程主管部門參加,當眾公布標底,當眾啟封標函和報標價。
第二十一條 招標單位會同招標投標管理機關、定額審計站、建設銀行、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等共同分析各標函,根據決標原則評出中標企業。各方意見不統一的,由各級建委(城建辦)裁定。
第二十二條 招標單位應根據價格合理、施工方案可靠、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等基本條件,將決標具體原則公開寫在招標書內。評選中標企業可取接近投標報價平均數的某一值;也可取低標(過低必須經過答辯);也可采用加權平均法(以工期、信譽、價格、質量等為權數)等有利于增加決標透明度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招標單位按決標結果向中標企業簽發中標通知書,同時抄報給招標投標管理機關備案。
中標通知一經發送出,招標單位不得改變中標企業,中標企業不得拒絕承建中標工程任務。
第二十四條 中標企業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按雙方協商一致的條件與招標單位簽定工程承包合同,辦理開工手續。
特區范圍內建設工程的開工手續到市建工程科辦理,其余建設工程的開工手續到工程所在地的縣、區建委(城建辦)辦理。其他市屬各工程主管部門不能辦發開工證手續。
第二十五條 中標企業不得轉包。
中標企業必須自行完成中標工程主要部分的施工,附屬或專業性較強的部分工程,可分包給與技術資質等級相符的施工企業,但中標企業必須向招標單位承擔分包工程的技術、質量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六條 對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建委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違犯本規定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處以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罰款。罰款全部上交同級財政部門:
(一)招標單位不按本規定組織招標的,除不予批準開工和經辦銀行不予撥付工程進度款外,對招標單位處以罰款。強行施工的,停止施工企業六個月投標資格,并處以罰款;
(二)對在招標投票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停止有關企業十二個月投標資格,給予通報批評,并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
(三)投標企業在投標中惡意串通,擾亂招標投標秩序,對為首者停止十二個月投標資格,并處以罰款和賠償重新組織招標投標的費用;協從者停止六個月投標資格,并處以罰款;
(四)對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中標企業,罰款并停止六個月以上的投標資格。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的,責任一方應按中標價格的百分之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并重新組織招標。
第二十九條 中標企業在受處理期間,繼續違反本規定的,收回其《珠海市施工企業手冊》、《珠海市施工隊管理手冊》、《珠海市樁機管理手冊》。
第三十條 招標單位不得向投標企業收取回扣和索賄,施工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投標,不得行賄,違者依法懲處。
第七章 廉政
第三十一條 各級招標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秉公辦事,清正廉明,不得弄權瀆職、營私舞弊;對敲詐勒索、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招標投標工作要根據本規定及其程序,做到五公開;招標文件公開、決標原則公開、標底公開、報價啟封公開和中標單位公開。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各縣、區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實施辦法,報市建委備案。
關鍵詞:招投標管理 工程建設 人民銀行
工程建設是保障人民銀行高效履行央行職能的基礎性工作,招投標是工程建設中的首要環節。規范招投標管理對于縮短建設周期,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人民銀行加大對工程建設招投標的管理力度,明確了相關程序和要求,規范了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然而,受到內外部因素的影響,人民銀行工程項目招投標還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關注的問題。
一、基層人民銀行工程建設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
(一)規避招投標
出于降低招標成本,獲取更多經濟利益等因素考慮,一些基層行會想法設法規避招投標。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拆分工程,將一個工程劃分成幾個小工程,使單個工程規模低于法定招投標規模標準,從而直接指定施工單位。二是限制信息范圍,通過不公開信息或縮短公開時間,削弱招標的公開程度。三是變公開招標為邀請招標,尋找各種理由,將本應該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改為邀請招標。
(二)圍標、串標
圍標、串標行為是招投標工作的頑疾,在人民銀行工程建設招投標中也一直存在。一是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通過事先約定投標報價,最終使其中一家單位中標。或者是某一投標者借用多家同行企業資質共同投標,不論最后誰中標,均由其以中標者的名義具體實施工程。二是投標人與招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人通過商業賄賂等形式買通招標人,招標人采取量身定做招標文件,制定歧視性條款排擠潛在投標人,授意專家等手段,使特定投標人中標。
(三)招投標與工程后續管理脫節
工程招投標與施工合同有著密切的聯系,招投標文件包含著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但是,在實踐中,有些單位惡意低價中標,中標后變更工程造價,使合同條款與招投標文件相背離;有的中標單位將工程轉包或者更換投標文件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致使工程管理失去連續性。
(四)過度依賴中介機構
基層行多數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從招標文件制定、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評委的抽取、評標辦法的選擇都依賴招標機構,人民銀行的管理部門缺乏實質性的審查手段,存在一定的風險。一方面,人民銀行建設項目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中介機構不能準確把握建設項目的需求和標準,另一方面,目前我國招標機構還不成熟,其自身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還不能完全適應招投標工作要求。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以上問題的產生,除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國家現有招投標法律法規操作性不強、建筑行業利潤豐厚、建筑市場誠信缺失等外部環境因素影響外,在人民銀行內部管理中也存在著一些制約建筑工程招投標取得實效的因素。
(一)招投標配套制度不完善
人民銀行在集中采購管理辦法、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中對工程建設招投標進行了相關規定,并制定了人民銀行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辦法,對工程建設招投標進行規范。但是這些制度多數為指導性的規定,缺乏實際操作層面的規定,容易導致實際執行具有一定的隨意性,產生違規行為。
(二)資格審查欠缺有效手段
近年來,人民銀行加大了資格審查的管理,通過現場考察,查詢信用報告記錄,向建設主管部門、稅務、法院、商業銀行詢問等多種形式,考察投標人的資質、財務狀況、企業信譽、信譽記錄、業績狀況等。然而,這些措施主要是形式上的審查,對于投標人串標、圍標等行為由于缺乏識別、防范的實質性的審查措施,使招投標過程失去了公平、公正。
(三)評標機制不科學
一是評標時間短。一般而言,項目評標時間僅有幾個小時。由于評標資料多,評審程序復雜,造成評標專家無法仔細研究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評審結論也就過于主觀。二是評標辦法不科學。人民銀行工程建設招投標采用的評標方法多為綜合評價法,由于商務標所占比重較大,中標結果很大程度取決于投標價格與平均值的偏離程度,大大降低了那些資質優良、價格低廉的投標人中標的機會。同時,技術標的內容和技術標與商務標的比重由人為設置,容易使中標的結果掌握在專家評委和招標人手中,產生暗箱操作。
(四)缺乏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基層行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處于被動狀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人才。招投標工作專業性較強,深厚的專業知識支撐是準確把握各操作環節和相關文件制定的關鍵。由于人員錄用機制的原因,人民銀行缺乏建筑等專業人才,往往依靠長期從事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經驗或完全依靠外部中介機構進行運作,容易導致標書制定不嚴謹、工程量清單不全面、評標專家不專等問題的產生。
(五)對招投標的意義認識不夠
有些建設單位還沒有認識到招投標在整個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把招投標與合同簽訂、施工管理、工程結算割裂開來,對標書的制定、評標辦法的選擇、評標指標設定等直接影響到投標結果的重要環節研究不夠細致,審核不嚴,給投標單位有機可趁,使招投標過程流于形式,為工程的后續管理留下隱患。
(六)個別領導干部利用行政手段干預招投標
由于工程建設涉及的資金大、工期長、程序復雜,建筑行業競爭激烈,一些投標人為了中標會進行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在利益誘惑的驅使下,個別領導干部法制意識淡薄,思想道德防線松懈,利用手中職權直接或間接插手招投標事務,通過指定入圍單位、發表傾向性意見、左右評委意見等手段影響招投標結果。
三、加強人民銀行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組織管理機制
建議對散落在其他制度中的建設項目招投標相關規定進行梳理、整合,按照國家有關招投標的相關法律法規框架,結合人民銀行的實際情況,制訂一整套獨立、全面、科學、可操作性強的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建設單位職能和責任,明確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及標準;完善資格審查程序、評標標準、評標專家管理等內容;細化招投標的組織實施程序,確保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責任明確、組織有序、程序規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二)資格預審與資格后審相結合,切實提高資格審核效果
在現行招投標實踐中,資質審核制度有兩類:資質預審和資質后審。資質預審是指招標通告發出之前,先發出進行資質審查的通告,只有預審通過的才可以參加;資質后審是指對招投標書進行評審的同時,也審查投標人資格。針對人民銀行現普遍采用資格預審方式存在的缺陷,建議將資格后審同時納入資格審查方式中。評標評委在進行評標時同時進行資格審查,一方面可以利用專家的專業知識對投標人的資質等信息進行進一步審核,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分析投標人之間的關系、投標報價,發現圍標、串標的痕跡,有效防范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合理制定評標制度,確保招投標結果公正、科學
招投標活動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評標制度的科學、合理起著重要作用。一是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針對工程的難點和重點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相應的措施,以利于專家有針對地進行評審。二是適當延長專家的評審時間,使評審專家有較為充足的時間了解和熟悉項目內容和投標文件,能夠客觀、公正、合理做出評審結論。三是完善評標方法。針對不同的招標內容規定采用不同的評標方法,對于以價格競爭為決定因素的招標,應采用合理低報價中標的評標方法;對于復雜的大型項目,可采用綜合評標法。選用綜合評標法時應注意合理設置技術性指標的內容及與商務性指標的比重,降低專家操控評標結果的風險。
(四)規范招標文件編制,重視招投標后續管理
充分認識招投標文件對工程后續工作的重要影響,將招標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投標承諾、主要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工程量清單、主材標準、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等作為編審重點,提高招標文件的準確性、嚴密性,有效預防法律風險和執行風險,確保招投標結果能夠有效落實。同時,要完善中標結果落實制度。招標不僅僅是選擇一個中標單位,更重要的是落實合同條款跟蹤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合同中應明確本協議的各項約定都是通過法定招標過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條款,堅決杜絕黑白合同現象的發生。
(五)強化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培育專業人才隊伍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對專業和技術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擁有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是做好招投標工作的基礎。一方面應當做好建筑工程專業人才儲備工作,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人才,逐步解決現有招投標管理人員知識結構與招投標管理要求不匹配的矛盾;另一方面,要著力于改善和提高現有管理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招投標管理相關法規、制度及專業知識的培訓,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內外部工作經驗交流,努力建立一支專業技術過硬、責任心強、專業素質高的人才隊伍。
(六)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廉政教育,有效預防職務犯罪
注重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增強干部職工廉潔從政意識。要將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納入領導干部廉政教育內容中,通過多種形式如專題講座、典型案例分析、觀看警示片等,宣傳利用職權干預招投標的危害和后果,幫助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價值觀和政績觀,切實提高廉政教育效果,做到用懲腐倡廉的法規引導人,用職務犯罪的典型警示人,用廉潔勤政的模范鼓舞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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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標;風險;規避
中圖分類號:TE4文獻標識碼: A
一、 隱性風險的形成及顯(一)隱性風險的形成過程。
風險的形成因自身特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風險確定的形式主要為合同的簽訂及合同的附屬構件約定。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可以將風險細分為顯性風險和隱性風險。顯性風險是指合同及構件中明示由相關方承擔的風險,而隱性風險是指在合同及構件中無法明確,但確實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等有關事項。在招標過程中,建設方常因圖紙設計、工程量清單編制及開標評標等過程中對于隱性風險的隱蔽性識別不夠,非主觀的做出錯誤、不當決策或遺漏工程項目等,導致隱性風險顯現,以至于后續損失的發生。
(二)隱性風險的顯
1、基于專業知識方面的隱性。所謂專業知識方面的隱性是指建設方在招標準備階段所面臨的應用專業知識時非主觀的知識缺陷,以及可能帶來的后果。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隱性風險的形成過程面、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不準確、招標文件內容有缺陷等。此類隱性風險的顯性化需要設計咨詢單位專業人員責任心的加強和專業水平的提高,除此之外,往往還需要建設方反復對招標所有材料的核對與檢查。
2、基于識別技能方面的隱性。所謂識別技能方面的隱性是指在開標評標過程中對 “圍陪串掛”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辨識能力不足。如防范“不平衡報價”、遏制“圍陪串掛”行為等潛在風險,此類隱性風險的顯性化主要靠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的評審技能及外部環境約束機制的建立等。
二、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的隱性風險識別
本文將建設工程招標階段劃分為招標準備階段和開標評標階段,隱性風險的識別及規避均基于此階段劃分展開討論。
(一)招標準備階段的隱性風險識別
1、設計階段的隱性風險。
工程設計是根據建設工程和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其成果之一是將建設單位的建設意圖轉化為可視化的內容――施工圖紙。在此轉化過程中出現了相關的隱性風險,主要表現為: 設計圖紙沒有完全表述業主方的建設意圖,出現了丟漏缺項,或者工程做法等表述不清。建設方若不能及時有效的識出此類風險,勢必會引起日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洽商,嚴重的會影響正常工期。
2、工程量清單編制階段的隱性風險。
首先是設計階段的隱性風險傳遞所致,即設計階段的隱性。風險的“蝴蝶效應”。例如設計中的項目特征描述不準確,以至于在確定固定綜合單價時有漏項情況。其次,招標控制價的確定誤差較大。招標控制價如果太低勢必會出現嚴重壓縮利潤空間,會導致中標單位的施工不積極甚至停工抗議,即所謂的“低價中標,高價索賠”;若過高則超出了建設方的投資控制,極大的浪費了建設方的投資資金。出現招標控制價不準確的因素主要為材料價嚴重脫離市場價、人工費取費標準偏低、清單編制人員的主觀判斷等。
3、現場踏勘階段的隱性風險。
招標方在開標前通常會組織潛在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招標人對于潛在投標人提出的質疑進行明確的答復。但該階段的隱性風險主要表現為:首先,是潛在投標人發現了招標文件中存在須細化明確的地方,但出于作為投標的埋伏而未提出,同時招標人也未能及時辨識;其次,就是對于潛在投標人提出的質疑不作明確回答或回答口徑不一致,則隱性風險出現。
(二)開標評標階段的隱性風險識別。
1、 投標人“不平衡報價”的隱性風險其隱性風險。第一點,估計好今后會增加工程量的項目,單價可能會提高些,估計工程量將會減少的項目單價可能會降低些;第二點,圖紙不明確或有錯誤,估計今后會有修改的,或工程內容說明不清楚,價格可報的低一些,待今后索時提高價格;第三點,對于工程量大的項目報價,分部分項對工程量的清單,作出相應的綜合單價分析表時,其人工費和機械費報價又高,而材料費報價較低時,就應注意材料費的調整等現象。
2、投標人“圍陪串掛”的隱性風險。其一,就是圍標和陪標的隱性風險表現為:投標者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投標者之間相互約定,在投標項目中輪流以高價或低價中標;圍標成員達成攻守同謀,內定中標人,在整個圍標過程中陪標人嚴格遵守作協議要求以保證圍標人能順利中標,并對整個圍標活動全過程保密,圍標成功后,圍標人按照事先約定支付陪標人好處或利益互換;圍標人一手操辦整個圍標過程,陪標人提供資質、人員和必要條件予以協助;投標人入圍后將入圍資格賣給圍標人,圍標人借用入圍投標人資格操縱投標;通過掛靠不同資質的多家企業,同時以幾家企業的名義參加投標,形成實質上的投標壟斷等等。其二,就是串標的隱性風險表現為:兩個以上,為達到圍標的操縱強度和影響的投標人之間類似于圍標行為的合謀行為。例如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某一投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后,這些投標人的投標均由其組織,不論誰中標,均由其承包等等。其三,就是掛靠投標的隱性風險表現為:工程質量和安全難以保證,往往導致“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的出現,同時大量違規施工,帶來諸多安全隱患;擾亂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掛靠人通過掛靠使得許多技術、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無法通過合法競爭中標,導致招投標不公平競爭。
3、投標人“技不如人”的隱性風險。投標文件是對招標文件“要約”的一種“承諾”,是對招標文件的一種響應。工程項目一旦中標,它將成為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將成為合同履約以及工程款支付的重要依據,因此對于投標文件的評審尤為重要防止出現“技不如人”的隱性風險主要在于對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標的評審,重點識別其在下面各項中是否存在風險:①對于招標人關心的技術問題、棘手問題和得分點等在術標的目錄及內容中是否有所明示和體現;②施工進度的安排是否滿足工期的要求;③質量保證措施是否能滿足質量目標的要求;④施工技術措施是否能滿足施工中的技術要求等等。
三、隱性風險的顯性后果分析
在正常招投標階段,投標方由于考慮招標控制價的限制前提,其報價時會考慮多方因素,一般相對客觀、合理,個別項目甚至會以零利潤報價以求得總價適度而在競標時占得優勢。但若定標后發生洽商時,雙方則完全處于主動姿態,且施工方一般會通過此洽商來彌補投標時的個別項目利潤,高價格可想而知。此時建設方則處于相對被動局面,若建設方過分壓低洽商報價,其后果是洽商不能及時得到確認,致使工期延誤,嚴重的可能招致索賠。該隱性風險不能被識別并加以規避,其顯性后果比較嚴重。
四、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的隱性風險的規避策略
(一)提高圖紙的設計質量
招標圖紙是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投標報價的重要依據。目前,大部分工程在招標時圖紙設計還未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在施工過程還會出現大量的補充設計和設計變更,導致了招標的工程量清單跟實際施工的工程相差甚遠。雖然使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一般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工程量按實計量的計價模式,但這也給投標人實施不平衡報價帶來了機會。因此,建設方要認真組織人員對設計圖紙進行復核,提高其設計深度和質量,盡可能使用施工圖進行招標,從源頭上減少工程變更的發生。
(二)攔標價客觀、合理、準確
提高造價咨詢單位的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以免給不平衡報價留有余地。建設方要重視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質量,消除那種把工程量清單作為參考,最終要按實結算的依賴思想,要把工程量清單作為投標報價和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工程項目造價控制的核心、限制不平衡報價的關鍵。
必要時可以組織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對工程量清單進行統一清標,審核其嚴格執行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情況。識別出工程量清單中漏項、計算失誤等錯誤,防止投標人利用清單中工程量的可能變化進行不平衡報價。確保每一個項目的特征描述清楚、全面、準確,避免由于描述不清引起理解上的差異,造成投標人報價時的不必要失誤,影響招標工作的質量。
(三)不給 “圍陪串掛” 行為可乘之機
目前的評標辦法中,初步評審只是對個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即商務標、技術標作獨立的預審和檢查,審查標書的內容是否符合招標文件上的各項要求和條款,是否有明顯差異之處或者保留之處,識別出 “不平衡報價”的隱性風險,這是對招標文件的縱向評審。而所謂橫向評審即是對評審過程中的各標書進行相互之間的檢查與比較,搜集相關資料,加強投標文件的技術核對,利用詢標和答辯的方式來識別有無 “圍陪串掛”現象,有效防止違規操作的單位進入到下一階段的評標活動,這對規范我國招投標市場和及時對違規單位進行處罰都具有現實意義。
(四) 做好隱性風險減輕的相關工作
風險減輕是指將工程建設項目風險的發生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以接受的程度。風險減輕的前提是承認風險事件的客觀存在,然后再考慮適當措施去降低風險出現的概率或者消減風險所造成的損失。投標人利用建設方決策失誤或漏項而試圖轉移風險,如果建設方識別出風險所在,并恰當管理,則可以減小,甚至完全減輕這些風險。但要做到隱性風險進一步減輕,建設方需要做大量而扎實的基礎工作。如在評標過程中要認真研讀投標文件,列明要求投標方澄清的問題,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提出澄清要求,以便對已經察覺的隱性風險采取恰當的應對措施。
結語:
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面臨著諸多的不可預見的隱性風險,只有識別出該類風險,再通過收集、整理和統計風險數據,才能對隱性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因隱性風險在招標過程中的表現的多樣性,導致其難以識別,從而對招標人識別風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也對建設管理部門如何建立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有效識別并規避隱性風險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
參考文獻:
[1]楊映華.淺談工程建設項目的風險管理[J].瀘天化科技,2010,03:200-208+213.
[論文摘要]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工程建設中的串通招投標行為也是層出不窮,串通招投標行為影響十分嚴重,它不僅擾亂了社會經濟市場整體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還損害了招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利于招投標資源的優化配置。基于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的惡劣性,廣大工程建設企業應全面實施強有力的手段,遏制該類現象的蔓延。文章主要分析了工程建設中存在的串通招投標行為及其產生原因,并提出了相應法律規制等解決策略。
[論文關鍵詞]工程建設 串通招投標行為 法律規制
近年來,我國工程建設規模越來越大,招投標制度也隨之得到了進一步推廣,但是這并沒有遏制工程建設中傳統招投標行為,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招投標制度不夠健全及招投標市場不夠成熟等問題。我國相關部門應積極面對這些問題,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實現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的有序化開展。
一、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的基本性質
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實質上屬于違法行為,首先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從法律的角度上看,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的行為就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有失公平。其次,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發生后,就意味著其違背了投標主體的公平競爭理念。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主要是由招標負責人向多個投標人發出投標邀約,對投標人做出合同承諾的過程中,由于第三方投標人的各種條件及關系等因素,招標人取消了對原來投標人的合同承諾,這種行為就屬于串通招投標行為,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招投標雙方進行交易活動的誠信與公平原則。
二、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產生的原因
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在目前工程建設市場競爭中較為常見,導致這種行為的原因也有很多,該行為從整個社會來講,不利于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從工程建設來講,該行為違反了雙方的承諾合約,損害了原有投標人的權益。那么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首先需要對該行為產生的原因做出正確的分析,以下是筆者針對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產生原因進行的分析:
(一)我國工程建設招投標相關法律有待完善
相對于國外招投標建立制度的時間而言,我國工程建設招投標起步較晚,雖建立了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但是相對而言還不夠完善,這是導致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產生的一大原因。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然對招投標行為做出了一定規定,但是對該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并沒有進行嚴格規定,規范內容較為粗略。比如《招投標法》在其中的第五十九條相關規范表示,招標人與中標人凡不按照投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是招標人與中標人雙方違背合同內容的,應給予責令改正。雖然給予了懲罰規定,但是懲罰力度較小,起不到維護招投標雙方權益的作用。
(二)部分工程建設企業誠信度有待加強
目前工程建設招投標工程中主要存在的不良現象有招標機構與招投標監管部門私自串通,暗自確定工程建設企業,還有一些招標機構為了從中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向投標方泄露標書的內容,這些招投標不良行為產生的原因不僅僅是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原因是因為部分工程建設招投標企業沒有規范自身行為,才導致在招投標過程中做出有失誠信的事情。
(三)招投標監管機構監管力度不夠
建立招投標監管機構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工程建設中的招投標行為,但是部分招投標監管機構在監督過程中并沒有充分發揮其本身的監督作用,監督工作流于形式化,失去了建立招投標監管機構的意義。不僅如此,一些招投標監管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監管方式較為單一,監管執行力度也不夠強,工程建設中串通招投標行為依舊沒有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直接關系著招標項目的投標,花落誰家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評標專家,由此可見評標專家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的重要性與權威性。然而就目前工程建設招投標現狀而言,評標專家并沒有充分展現其作用力及影響力。甚至一些道德素質不高的評標專家在評標之前就已經被工程建設投標人所收買,或者收取其給予的賄賂,為了取得競標,互相串通,使評標專家無法正確客觀對招投標做出評價。
三、規制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工程建設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
工程建設串通招投標行為影響巨大,不僅損害了招投標雙方利益,同時還擾亂了整個社會市場秩序。那么要從根本上遏制串通招投標行為,首先應健全工程建設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對招投標行為進行嚴格明確規范,而對于違法招投標行為應根據實際情況及其所帶來的影響力,給予相應懲罰,其懲罰力度不易過輕,要能夠給工程建設招投標雙方一定的警示性,讓其看到法律法規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其次,國外招投標制度建立較早,有一定的可借鑒之處,我國應吸取精華,從而不斷完善招投標制度,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健全。
(二)建立招投標檔案庫,納入企業信用記錄
工程建設企業缺乏誠信及責任感是導致串通招投標行為的原因之一,那么要避免這一問題,全面提高工程建設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的誠信度,我國相關政府迎面建立嚴格的招投標誠信標準及相應的懲罰措施,并將該地區每次招投標等相關信息記錄起來,形成招投標檔案庫,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對于累積失信次數超出規范的企業應取消其招投標資格。建立招投標檔案庫,若有串通招投標行為,那么就可以快速找出參與該行為招投標雙方,有利于優化招投標內部組織,
在一定意義上規范了工程建設招投標市場。
(三)創建信息化平臺,加大監督機制的覆蓋率
目前我國信息化網絡技術得到了迅速發展,在規制串通招投標行為中,可以應用先進的信息網絡技術,創建信息化平臺,在保證網絡程序不出錯的情況下,對工程建設實際招投標行為進行有效錄入,通過網絡可以隨時調取相關信息,十分方便。此外,還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進行招投標,比如利用互聯網及時招標公告、在網上報名投標,網絡評標等,這一形式大大提高了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招投標監督機制的覆蓋率,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招投標工作的公平性與規范性。
(四)提升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綜合素質
工程建設中部分串通招投標行為是由于評標專家的不合理評價引起的,因此要全面提升工程建設評標專家綜合素質,這樣能夠有效遏制評標一些專家在評標過程中與招標企業串通或者受賄等現象,提高了招投標評價的客觀性與科學性。評標專家對招投標結果進行合理化公正性評價,能夠幫助幫助招標方準確選擇投標方,從而使工程建設為招投標雙方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制度包括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合同簽訂等情況。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應依法、公平、公正進行,不得非法干涉屬于市場主體和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自主決策范圍的事項。
第二章 監管部門
第四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
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本行業房屋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受理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并做出處理決定;對招標投標領域涉嫌壟斷的行為開展調查并做出處理,依法辦理對涉嫌壟斷行為的舉報。
第五條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行為的監管,按照屬地原則,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對于實行審批、核準管理的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弄虛作假、化整為零規避招標審核行為的監管,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負責。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應當將審批、核準項目招標內容的意見抄送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將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項目審批、核準部門。
第三章監管方式
第六條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過委派人到現場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七條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建立健全監管信息記錄、歸集、共享機制,提高監管效率。
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按照規定保存招標投標過程中生成的文件資料和數據信息;對發現的異常情況或問題,及時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報告。
第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信息,除按照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招標人或者招標機構應當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進行公開。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關部門在辦理開工許可、項目驗收時,應當核驗項目招標投標信息是否按照規定予以公開;未按要求公開的,依法糾正和處理。
第九條對招標投標實施監管,綜合采取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的形式,以隨機抽查為主。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由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結合實際確定。
第十條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檢查項目審批、資金撥付等資料和文件;
(二)檢查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核查投標單位的資質等級和資信等情況;
(三)監督開標、評標,并可以旁聽與招標投標事項有關的重要會議;
(四)向招標人、投標人、招標機構、招標公證機構調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五)審閱招標投標情況報告、合同及其有關文件;
(六)現場查驗,調查、核實招標結果執行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條對依法開展的監督執法,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二條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應當明確監管人員、如實記錄監督情況,并根據監督情況形成監督結果記錄。
第十三條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依法記錄、歸集、公告和共享招標人、投標人、招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評標專家等當事人的信用信息,加強招標投標當事人信用信息應用。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失信主體可以采取增加抽查頻次、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重點監管,采取必要的措施依法限制失信主體參與招標投標活動。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嚴重失信主體參與招標投標活動依法實施市場禁入。
第四章監管內容
第十四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禁止行為通用監管清單(見附件1),明確通用監管事項。
第十五條嚴禁國家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國家工作人員在履行招標投標監管職責時的禁止行為以清單方式列明(見附件2),并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章、《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四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各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從輕、減輕、免予或從重適用行政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你辦94年10月31日報來的“關于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費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市人民政府令1994年第24號的精神,經研究,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收取管理費標準(試行)批復如下:
招標單位以中標價的萬分之五交納管理費;
中標單位以中標價的萬分之三交納管理費。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不正當競爭;措施
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概述
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概念及特點建設工程投標指投標人利用報價手段銷售工程、服務或貨物的行為。特點:通過競爭機制,實行交易公開。鼓勵競爭、防止壟斷、優勝劣汰,可較好地實現投資效益。通過科學合理和規范化的監管制度與運作程序,可有效地杜絕不正之風,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公開原則:招標投標活動應有較高的透明度,招標人應當將招標信息公眾于世,以招引投標人做出積極反映。在招標采購制度中,要貫穿于整個招標投標程序中。公平原則:要求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事,平等的對待每一個投標競爭者,不得對不同的投標競爭者采用不同的標準。公正原則:招投標活動要按照招標文件中的統一標準實事求是地進行評標和決標,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建設工程招標范圍
1.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必需招標的范圍《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范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招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主要形式
公開招標指招標人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或其他媒體,公開招標公告,招攬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形式一般對投標人的數量不做限制,故也被稱為“無限競爭性招標”。邀請招標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直接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招標方式。由于投標人的數量是招標人確定的,所以又被稱為“有限競爭招標”。
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1.自行組織招標我國《招標投標發》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能力和條件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進行備案即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具體包括以下幾點:①具有項目法人資格②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③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④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⑤熟悉和掌握我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2.委托招標機構組織招標招標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①有從事招標業務的營業場所格相應資金。②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專業力量。③有符合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五、建設工程招標程序
1.建設工程招標應具備的條件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②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③施工招標的,有滿足招標需要的設計圖紙及其他技術資料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招標前的準備工作:確定招標范圍工程報建招標備案選擇招標方式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工程標底。
3.才召標與投標階段的主要工作:①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②資格預審文件的編制與遞交③資格預審④發售招標文件⑤勘察現場、投標預備會⑥投標文件的編制⑦投標文件的遞交與接收。
4.決標成交階段的主要工作①開標――在投標截止日期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規定的議程舉行開標會議。②評標――在招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下。按相關規定成立的評標委員會依據評標原則、評標方法對各投標單位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價,公正合理、擇優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單位。③定標――中標單位由招標管理機構核準,獲準后由招標單位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5.建設項目報建招標申請組織招標小組、并報請主管機關核準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對報名的招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發放投標文件組織評標小組及編制標底并送審組織投標單位現場踏勘召開標前會議并對招標文件澄清答疑接收招標文件公開開標評標確定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六、建設工程施工開標、評標和定標
開標:建設工程施工開標的時間、地點開標時間: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主持人: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機構)開標地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評標:要求①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②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組建③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④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2/3⑤專家人選來自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以隨機抽取⑥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定標原則:建筑工程施工定標原則條件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條件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各項要求,并經評審的價格最低,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七、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預防措施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管理
一、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管理存在的問題
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場行為,國家頒布了一系列關于招標投標的文件和法律,使招標投標行為更加符合市場的要求。雖然國家不斷加大力度對招標投標行為進行規范,招投標市場也更加規范了,但是現階段的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管理在根本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招標力度不夠
現階段隨著市場監管力度加大,各工程單位雖意識到招標投標的重要作用,但沒有真正體現出招標投標的實際活動。部分地區的政府國有資金項目公開招標少,應該招標而沒有招標的工程還占存在著一定比例。
(二)招投標操作不規范
現階段,一些單位和個人對于招投標工作的操作還不規范,沒有依法進行招投標工作。主要表現在一些單位和個人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規避招標、虛假招標,沒有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投標工作。一些招投標工作的流程不夠科學合理,不規范的招標行為屢見不鮮,影響了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缺乏有效監督在招投標活動中
一些單位和部門常常存在著人情招投標、關系招投標等違反規定的現象,一些工程還沒進行招標就已經開工建設了。出現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招標主體對招標投標法的認識缺識以及行政部門對招投標的全過程缺乏有效的查處及懲罰措施。雖然現階段的招投標制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仍然沒有嚴格按照市場的規范進行,有些單位和部門是為了招投標而招投標,有的是為了追求政績而進行招投標活動。造成工程建設單位不能建立正確的招投標觀念,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工程建設上,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如何規避招投標以及不正當上來,造成了許多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不斷克服上述這些問題,使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逐漸走上正軌,促進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規范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管理的措施
為了更好的規范工程招標投標程序,促進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就必須推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程序的的合理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使有形市場建設使工程招標投標工作逐步走上正軌,促進我國工程建設和經濟的不斷發展。
(一)規范招投標行為
在進行招標投標工作之前,要嚴格規范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形式和范圍,同時招標投標工作一定要在有形市場公開環境下進行,防止有些單位和個人在招投標過程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利用招投標工作為自身謀利益。招投標信息要做到資源共享,提倡、落實、完善電子招標投標工作,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要通過各種形式落實社會監督機制,始終做到各個環節的公開透明,防止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
(二)建立規范的招標機構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全國各地都在進行大規模的基礎建設,全國各地的建設項目越來越多,招投標機構在招投標活動過程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隨著招標投標法的貫徹實施和監管方式的不斷調整,招標機構的水平不高和不規范也影響著整個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導致招標人的利益受損。
(三)規范招投標文件
招投標文件是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最中心的文件,規定了招投標程序、各方的權利和責任以及相關的技術要求和標準等。招投標文件是否規范直接關系到招投標活動中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到招投標活動能否正常開展。因此在招投標活動中,要嚴格規范招標文件的制作環節,使招投標文件合理體現各方利益,規范招標文件的具體內容,審查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是否科學合理及公平公正。招標文件要包括以下內容:招標目的;招標項目的范圍和性質;相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以及附屬條款;評標標準、評標辦法和評標過程招投標文件是否完全符合國家標準直接影響著招標人的切身利益,也避免了后期施工矛盾。招標文件制作合理、規范從根本上是體現發、承包雙方能夠合理照顧到各方利益。所以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做好備案審查工作,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查,嚴格保證招標文件的質量,各地區加強評委評標質量管理,針對招標文件嚴格審查投標文件,有效促進投標人能更加規范的做好投標文件,使各方都能夠起到約束作用。這樣才能保證招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出現問題時能夠根據文件找到相關負責人。
(四)加強招投標監督
為了使招投標工作能夠健康有序發展,除了規范其自身的行為之外還需要外部的有力監督,這樣才能保證招投標活動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招標單位在招投標活動的各個環節都要始終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合理設定最高限價。行政監管部門在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等重點過程中,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糾正違規及不合理現象。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防止招標單位在競標工作中出現營私舞弊現象,最重要的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礎上選擇有競爭實力、符合招標文件且報價合理的單位成為中標單位,這樣才能使招投標工作更加公平合理,杜絕各投標人家惡意競爭,擾亂招標投標市場的正常競爭,從而保證招投標工作環境的純潔有序。
三、結語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程度的進一步加深,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會越來越頻繁,有關部門和個人要高度重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程序管理,防止招投標過程中出現違法亂紀現象,影響招投標的公平性,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使招投標工作能夠健康發展,為我國經濟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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