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7 0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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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標任務,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采取行政措施,促進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所轄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包括企業)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
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高度重視,貫徹迅速,及時落實到基層和企業。
2.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部門主要領導主持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決本部門內安全生產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每次會議要有記錄。會議確定的事項要督促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按時完成。
3.根據本部門(行業)經濟發展規劃,實施“十一五”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解決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發改、財政、建設、水利、通信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落實各項消防經費。工商、文化、建設、規劃、房產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頒發有關證照時要依法審查消防安全手續;民政、農業、綜治部門要將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對社區和農村消防建設進行監督和指導。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
4.建立健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本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業制訂和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本責任書確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制定本單位的具體指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及“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層層簽訂責任狀,并分解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同時制訂配套的考核獎懲辦法以確保落實。定期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實施獎懲考核,把安全生產實績作為部門工作與干部考核內容。
5.加強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做到機構、職責、人員、經費四落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企業達到100%。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者及分管安全領導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中層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90%以上;安全員和特殊工種培訓率達到100%。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按照上級的部署,在本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布置的工作任務能按規定完成,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得到提高。要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易于發生事故的場所進行嚴格檢查和隱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落實應急預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并落實資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開展非煤礦山、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有專項整治任務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監、公安、經委、消防、建委等部門要做到有組織、有方案、有計劃、有目標、有經費保證,完成各階段整治任務要有總結(每季度、半年、全年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治理;本轄區、本部門合法企業基本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點。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單位、設施、場所(包括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集市、工業企業等)加強安全管理,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9.列入市級及本部門(行業)分級管理的各類重大事故隱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為自治區級和市級本年度計劃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的隱患整治本年度達到90%以上。對重大事故隱患要有計劃地進行治理,視情況采取關、停等措施。
10.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機構,指導督促轄區內所有企業包括規模以下的小企業,認真、全面、徹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隱患,企業單位隱患自糾率達100%。
11.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安全設施、特種設備和檢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依法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 “三同時”規定,安全設施經費依法納入項目概算;組織推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督促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13.各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道路行車安全和鄉鎮船舶安全動態管理。加強創建平安暢通縣區、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區、交通安全文明單位學校和農機安全村工作。加強渡口渡船和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落實工作責任。
14.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本部門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企業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并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經費。
15.發生安全事故時,按國家和自治區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情況,并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屬于本級權限處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查處,事故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16.應當履行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控制目標
(一)總目標。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數和人數均比上年有效減少。
(二)具體目標。2008年全市各類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總數為93人,其中各部門和各行業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道路交通71人,工礦商貿企業9人,鐵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業2人,火災1人,農機1人;其他(漁業)3人。沒有控制指標的部門(行業),年內無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
三、工作報告
各責任單位要將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以下要求和時限一式二份分別向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履職報告。
(一)各責任單位要將履行上述工作職責的情況每半年填寫一份《安全生產履職報告書》,分別于當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簽署后報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根據要求將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整改情況,按時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四、履職考核
(一)各責任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考核實行“季度自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
五、考核時間
考核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09年 月 日
責任單位: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09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
報 告
單 位
(簽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負責人
(簽名)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況
(一)召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情況
1.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正職領導親自主持召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 次,委托副職領導召開 次。
2.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正職領導主持召開 次,委托分管領導召開 次。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簽約情況
1.本單位(部門、行業)所管理企事業單位從業總人數
人。
2.本行業管理部門、本單位與下屬有關部門簽約數
,簽約率
%。與下屬企業簽約數 ,簽約率
%。
(三)安全監管網絡和企業安全機構建設情況
1.本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編制
人,實際到位
人。
2.依法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企業 個,己配置 個,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所管理的企業數
個;其中,高危企業數
個。
2.培訓企業法人代表、主要經營者
人;占應培訓人數的
%。
3.參加市級培訓安全管理人員 人;占應培訓人數 %。
4.培訓特種作業人員 人;培訓外來工、農民工 人。
(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情況
1.本部門、本單位范圍內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次,出動檢查人員
人次。
2.組織事故隱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 已完成整改
處。
(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
1.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
處,其中,列入本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
2.本部門、本單位列入自治區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治
處;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的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其中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已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4.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企業 個,未達條件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個;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點 個,己取締 個。
(七)危險源普查情況
1.本年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 次,本部門(行業)重大危險源 處;己落實監控措施的
處。其種設備 處,已落實監控設施 處。
2.己登記建檔的有危險源企業 個,共 處。其中有特種設備的企業 個,共 處。
3.本部門、本行業所管轄有
家企業,組織開展“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企業
家;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已整改 處,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況
1.本年度投入安全專項經費 元;投入項目 個;實際完成投資 元。
2.本部門、本行業提取安全費用并建立專戶的企業 個,占應設置賬戶并提取安全費用企業的 %。
(九)綜合監督管理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個,己報安全生產監管理部門審查設計項目 個,己報竣工驗收的項目 個。
2.本部門、本行業高危建設項目 個,己報請設計審查 個;己報峻工驗收項目
個。其中,列出安全設施經費專篇的項目 個。
3.本部門、本行業安全預評價項目 個;占應預評項目 %。
4.完成專項安全評價項目 個;占應評價的 %。
5.本部門、本行業應申請安全許可證企業 個;實際己申請 個,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個。
6.本部門、本行業應交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 個,己交納的 個,占應交納企業的
%。
7.本部門、本行業己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企業 個。
(十)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1.本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個;己組織演練預案 個;己向市安委會備案的 個。
2.依法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企業 個,己建立的 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人,裝備完善的應急救援組織 個。
(十一)傷亡事故發生情況
1.各類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責任事故
起。
2.工礦企業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結案率 %,與控制指標相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起,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傷 人,結案率 %(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結案率 % 。與控制指標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人,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萬臺車死亡率
;運輸行業行車責任事故百萬車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業百萬車公里行車責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礦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
5.瞞報、遲報、漏報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屬于非法生產、經營或運輸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
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
主要內容為(可另附頁):
1.本部門(行業)貫徹落實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況。
2.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傷亡事故發生數及與同期對比情況,對重特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及對防范事故重復發生所采取的措施。
今天的會議是市局研究決定召開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分析農機安全監理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研究下一步的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重點,推進農機安全監理依法監管能力建設,不斷提高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水平,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剛才,大家聽取了市的典型發言,傳達了全省農機監理站長學習座談會精神,并對如何深化平安農機合作社創建及下一步重點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下面,我就推進全市農機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建設平安農機,全市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成效顯著
近年來,全市農機系統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為目標,以構建農機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核心,以“十百千”示范創建為先導,在全國率先開展了“平安農機”建設活動,強化“六抓”措施,通過在管理體制、工作機制等方面的不斷創新,開創了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抓責任,把農機安全生產納入了縣、鄉、村工作目標考核,層層分解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并加強與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的協作,建立了政府主導、部門合作、齊抓共管的社會化管理機制。
二是抓網絡,推行縣監理站+中心鄉鎮農機監理中隊+村農機安全協管員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農機安全監管體系。
三是抓樣板,開展農機安全“十百千”示范創建活動,在全市創建了一大批不同層次的農機安全生產示范典型,營造了良好的農機安全生產氛圍。
四是抓規范,開展農機監理規范化建設,提高了隊伍素質,完善了裝備建設,規范了執法行為,全面提升了農機監管能力。
五是抓源頭,開展星級農機市場、星級農機維修點創建活動,加強了對農機銷售、維修環節的監管,提高了農機產品質量和維修質量;開展組合式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高了駕駛操作人員素質;強化年度檢驗,推廣機械檢測,提高了農機安全技術狀態,有效減少了事故隱患。
六是抓整治,把小型拖拉機清理整治活動作為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掛牌率及駕駛員持證率的重要手段,深入持久開展,大大提高了農機安全監管水平。
目前,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在冊數分別達到12萬臺和11萬人,農機“三率”始終處于全國、全省領先水平,萊西、平度兩市分別被評選為國家級、省級示范縣,17個鄉鎮被評選為省級示范鎮,我視的執法體系建設、職業技能鑒定和拖拉機清理整治等多項工作得到了部、省領導的肯定和表揚,“平安農機”建設工作經驗在全國推廣。
二、統一思想,認清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在回顧、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明確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正確對待面臨的新機遇和新挑戰:
一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越來越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2009年、2012年、2011年連續三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了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提高農機安全監管能力的要求;最近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又提出了強化農機安全使用監督管理,加強基層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提高裝備水平和監管能力,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的要求。省政府最近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農機部門繼續開展農機安全“十百千”示范活動,加強農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安機關和農機部門合作機制,結合不同農時的農機作業特點,定期或不定期對在鄉村道路上行駛的無牌無證、違法載人、未檢未審拖拉機及駕駛人進行檢查處理。這既為做好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也進一步明確了農機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
二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法律依據得到逐步健全。近年來,國家先后頒布了《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省出臺了《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修改了《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農業部了一系列配套規章。這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構建了統一、完整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法規體系,這既為農機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對農機監理部門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發展基礎得到充分保證。近年來,隨著購機補貼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市農機化事業進入快速發展期,農機保有量的持續增長,農機裝備水平實現了新突破,全市拖拉機保有量達到30多萬臺,農機化發展速度加快、領域拓寬,這既為抓好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使得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難度進一步增加。
三、提高認識,明確網格化管理的目標任務
為適應新的形勢,切實抓好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扎實推進平安農機建設,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意見》和《2012年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推進方案》的有關要求,7月22日,市農機局與市安監局聯合下發文件,決定在全市全面推行農機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
網格化管理是一種全新的管理模式,最早應用于城市管理領域,是將基層執法單位管轄范圍按一定標準劃分成若干網格,根據網格內工作量大小,配備適量的管理人員和裝備,由網格隊員全面行使各項管理職能。這種管理形式的意義在于將傳統、被動、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轉變為現代、主動、定量和系統的管理。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健全監管體系,完善運行機制,規范基層管理,優化治理結構”的指導思想,以“一格三網九定”為總體框架,將網格化管理引入農機安全生產領域,旨在通過逐級地定責、立制和考核評價,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的職責,把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涵蓋到農機生產、銷售、培訓、使用、維修等各個領域,建立“橫到邊、縱到底”的農機安全監管網絡,構建覆蓋全市、責任到人、職能到位、流程規范、運轉靈活的農機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形成各司其職、相互聯動、綜合監管的工作格局,使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長效化,促進農機“三率”水平的穩步提升,降低農機事故率,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四、突出重點,強化網格化管理的各項措施
實施農機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重點是落實“一格三網九定”。
“一格”,即全市逐級建立安全生產監管網格。按照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以行業管理為主的原則,以市農機局為主體建立1個一級網格;以各市(區)農機主管部門為主體建立8個二級網格;以各鄉鎮農機站(農業服務中心、農機監理中隊)為主體建立若干三級網格;以村(居)、農機合作社和農機生產、銷售、維修企業為主體,建立若干四級網格,在每一個網格內建立嚴密科學的監督管理體系。
“三網”,即通過建立健全管理網、監督網和信息網,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健全管理網,就是進一步健全以縣農機監理站、鄉鎮農機監理中隊(農機站)和村農機協管員為依托的三級農機安全監管網絡,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農機部門和相關企業的安全責任,形成“政府主導、農機主管、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的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機制,強化政府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專項專業監管,突出對基層的安全監管,確保在各個區域內安全生產有人抓,目標責任有人負。
健全監督網,就是整合政府、部門、媒體、群眾、行業、社會等多方面的力量,形成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有效的監督監察。一是從社會人士中聘請社會監督員,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二是以新聞媒體為平臺,在網絡、報刊、電視上開設專欄,對農機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進行曝光;三是不定期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農機合作組織、農機戶和群眾代表座談會,聽取民眾呼聲;四是設立專門投訴機構,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進行有效監督;五是加強和完善行業內部、上下級之間的監督,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監督制度有效地運作健全信息網,就是依托市金宏網和農機化信息網建立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平臺,及時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業標準,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及時傳達給基層,同時對實施網格化監管的信息及時,宣傳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存有違法行為和隱患的單位及時曝光,對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庫作用,實現安全監管的精細化和信息化。
“九定”,即健全各項制度,對基層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的規范。其主要內容是:
領導定點。各級網格確定一名領導到下一級網格掛點,強化對責任區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檢查和指導。
全員定責。各級各類人員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將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環節,崗位和個人,層層簽訂責任書,明晰責任主體,分解責任指標。
監管定位。根據職責分工,逐一明確農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實施有效監管。
排查定級。根據隱患和風險的辨識標準,確認等級,確定治理方案。
應急定制。建立農機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體制、機制和編制,落實隊伍、裝備、器材,強化演練,及時處置農機事故。
配置定量。明確各級網格農機安全生產監管人員,落實保障措施。
培訓定崗。對網格負責人和網格內從事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信息定時。將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匯總上報,發生農機事故時按規定時限逐級如實報告。
獎懲定格。通過督查、檢查、考核等形式,獎優罰劣,對發生重特大農機事故和完不成工作指標的,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實行“九定”,有利于實現安全生產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讓最初的風險得到控制和消除。
五、加強領導,確保網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網格化監管,是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監管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建立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迫切需要。各市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認識,明確任務,落實人員,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落實。為加強組織領導,市農機局、安監局聯合成立了由陳志穎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各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對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要在“條塊結合”的前提下,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本級網格的職責區域范圍,落實網格內每個責任單位與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并逐級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切實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對完不成工作指標、發生傷亡事故或雖無傷亡但事故影響惡劣的,要自下而上逐級調查各責任人的履職情況。屬于責任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各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總體要求
1.工作任務和要求。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進一步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進一步預防和減少事故為主攻方向,以規范生產經營建設為保障,以科技進步為支撐,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好轉。
2.工作目標。全市安全生產各項指標控制在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內,實現各類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3.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4.強化各鎮區安全監管責任。各鎮(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并對本地安全生產負重要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本轄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協調指導,對分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分管負責人是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負重要領導責任。各鎮(區)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市政府將繼續完善履職報告、工作約談和考評等制度,堅持半年、全年考核,兌現獎懲,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優評先、獎懲掛鉤,各鎮(區)也要相應制定相關的考評、獎懲制度,推動履職到位。
5.強化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嚴把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加強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行政審批管理,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實施嚴格監管和有效指導,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負有行業管理職能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抓生產經營必抓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納入行業管理的內容,監督指導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落實;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職,對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各部門都要成立本部門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強化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責。
三、著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6.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強化建設項目安全核準,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依法取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強化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配備。
7.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分析,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備案。要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全程監控。
8.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活動。對規定期限內未實現達標的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煙花爆竹和交通運輸等企業,依據有關規定暫扣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仍未達標的,依法予以關閉。要加強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審、通報,將標準化創建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9.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實抓好粉塵、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的防治,切實做好職業病診斷、鑒定和治療。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準建設。落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強化職業危害申報,對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要實施從事有毒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定期體檢制度。
四、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0.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嚴格駕駛人資格準入,禁止客運車輛掛靠或變相掛靠運營。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認真開展道路、橋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11.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按照“誰發證、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建筑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建筑工程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密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不法行為。
12.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嚴格控制市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推進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裝置自動控制系統改造。
13.加強消防領域安全監管。全面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持續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火災隱患。
14.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管,深入開展“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設立在商住樓等專項治理。
15.強化其他重點行業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壓力容器、電梯、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冶金、有色、教育、旅游、電力、農機等行業領域安全管理。
五、大力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16.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各鎮(區)、各部門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大事故預防、先進技術推廣、宣傳教育、監管能力等投入。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17.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企業必須加快國家規定的各項安全系統和裝備建設,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六、不斷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8.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加快應急救援平臺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確保事故得到及時有效救援。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落實預案報備制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推動應急管理示范單位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七、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設
19.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區域聯動等制度。加強日常執法、重點執法、跟蹤執法和聯合執法。強化鎮(區)、各部門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責任,切實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懲治措施。
20.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嚴格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查處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認真落實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跟蹤督辦、警示通報、誡勉約談和現場分析制度,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1.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常識。新聞媒體單位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中小學要普及安全基礎教育。加快安全技術人才培養,大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完善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機制。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22.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進一步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落實監管人員、設施、裝備和經費。各鎮(區)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機構,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監管人員。
23.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市政府將繼續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加大各級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要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激勵約束作用。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一)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后上崗。企業要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存儲風險抵押金,依法為企業全部職工參加工傷保險,鼓勵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企業分類分級,加大對規模以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二)強化鄉鎮(場、區)安全監管責任。各鄉鎮(場、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并對本地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本地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協調指導,對分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分管負責人是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各鄉鎮(場、區)主要負責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鄉鎮(場、區)安委會主任要由行政正職領導擔任。各鄉鎮(場、區)要健全完善履職報告、工作約談、預警通報、黃牌警告和點評等制度;堅持半年、全年考核,兌現獎懲,賞罰嚴明,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優評先、獎懲掛鉤,推動履職到位。
(三)強化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嚴把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加強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行政審批管理,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實施嚴格監管和有效指導,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負有行業管理職能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抓生產經營必須抓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納入行業管理的內容,監督指導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各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原則上必須由班子成員擔任,具體負責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落實;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職,對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各縣直有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都要成立本部門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要不斷探索創新與經濟運行、社會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模式,建立健全與項目核準、用地審批、銀行貸款等相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二、著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四)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強化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核準,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強化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配備。
(五)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分析,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鄉鎮(場、區)對重大隱患要提請縣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全程監控。
(六)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各類企業、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推進工業園區和有條件的鄉鎮整體達標。對規定期限內未實現達標的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企業,依據有關規定暫扣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仍未達標的,依法予以關閉。加強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審、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實抓好熱害、粉塵、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的防治,切實做好職業病診斷、鑒定和治療。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準建設。落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強化職業危害申報,對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三、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八)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嚴格駕駛人資格準入,禁止客運車輛掛靠或變相掛靠運營。規范機動車輛駕駛員培訓考核、機動車輛維修企業的管理,嚴格落實機動車輛登記檢驗、強制報廢、回收管理等制度。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酒后駕駛、高速公路違規變道、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違法行為通報、客運駕駛員“黑名單”公布制度。認真開展道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交通建設運營安全管理。繼續強化農機安全監管。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九)加強消防領域的安全監管。全面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加強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持續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工業集中區火災隱患。
(十)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科學規劃化工園區,優化化工企業布局,嚴格控制城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加快城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開展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繼續推進化工裝置自動控制系統改造。
(十一)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實施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落實充填開采標準和規定。全面加強礦井安全“六大系統”建設,推行尾礦庫一次性筑壩、在線監測技術。嚴格落實環保、安全論證作為新建尾礦庫建設項目審批前置條件的有關規定,建立尾礦庫閉庫保證金制度和尾礦庫安全與鄉鎮(場、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掛鉤責任制度。國土、安監、電力、監察、公安、環保、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合作,密切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切實規范全縣非煤礦山開采秩序。
(十二)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實建筑工程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嚴厲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不法行為。持續開展起重機械、高大模板、深基坑、吊罐、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點工程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十三)強化其他重點行業安全監管。切實加強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教育、旅游、特種設備、電力等行業領域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安全責任制。
四、大力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十四)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各鄉鎮(場、區)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大事故預防、先進技術推廣、宣傳教育、監管能力等投入。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儲備金按當年實際征收基金總額的5%提取,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較多的要從結余中提留部分作為儲備金。同時,按當年實際征收基金總額5%提取工傷保險基金專項用于工傷事故預防。
(十五)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企業必須加快國家規定的各項安全系統和裝備建設,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十六)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制定相關政策,遏制安全水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的建設和延續。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對技術設備落后、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五、不斷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十七)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加快應急救援臺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確保事故發生時得到及時有效救援處置。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發揮消防綜合應急救援中心的作用,整合資源運用,積極配合政府及部門舉辦的各種綜合及專項應急救援演練。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落實預案報備制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推動應急管理示范單位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十八)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系統,開展應急資源普查,完善應急救援數據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系統和基礎信息數據庫,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加快“金安工程”建設步伐,運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促進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改造與升級,引導高危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增強事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設
(十九)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律制度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區域聯動等制度。縣安監部門2012年要成立法制機構,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加強日常執法、重點執法、跟蹤執法和聯合執法。強化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責任,切實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懲治措施。
(二十)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常識,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新聞媒體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中小學要普及安全基礎教育。各鄉鎮(場、區)、村(居)要設立常年安全生產廣告欄,每月要有安全生產宣傳專刊。加快安全技術人才培養,大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完善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機制。按照“試點先行、分級創建、逐步推廣”的原則,推進安全社區創建工作,2012年底前要啟動創建1個以上安全社區。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發展示范鄉鎮創建活動。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二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進一步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落實監管人員、設施、裝備和經費。重點加強基層安全監管機構隊伍建設,各鄉鎮(場、區)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機構,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監管人員。村(居、社區)安全監管任務可由農村“六大員”和社區服務相關人員承擔。
(二十二)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加大各級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后上崗。持續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工作,以此為抓手推動企業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強化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各鄉鎮(場)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嚴格落實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完善履職報告和點評制度,健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各鄉鎮(場)主要負責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鄉鎮(場)安委會主任要由政府(管委會)行政正職領導擔任。
(三)強化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嚴把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關閉和取締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不斷探索創新與經濟運行、社會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模式,建立健全與項目核準、用地審批、銀行貸款等方面相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二、著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四)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強化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核準,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強化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配備。
(五)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分析,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由政府掛牌督辦。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全程監控。
(六)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各類企業、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規定期限內未實現達標的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企業,依據有關規定暫扣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仍未達標的,依法予以關閉。加強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審、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實抓好矽塵、熱害、粉塵、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的防治,切實做好職業病診斷、鑒定和治療。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準建設。落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強化職業危害申報,對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三、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八)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嚴格駕駛人資格準入,禁止客運車輛掛靠或變相掛靠運營。規范機動車輛駕駛員培訓考核、機動車輛維修企業的管理,嚴格落實機動車輛登記檢驗、強制報廢、回收管理等制度。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酒后駕駛、高速公路違規變道、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違法行為通報、客運駕駛員“不適崗”名單公布制度。認真開展道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繼續強化農機安全監管。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九)加強消防領域的安全監管。全面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加強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持續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大型工業園區火災隱患。
(十)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強化源頭管理,推進礦山采礦秩序的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非法開采、無序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礦山,杜絕非法生產。組織開展露天礦山采場和排土場邊坡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分層分臺階開采情況、邊坡監測監控措施落實情況、高陡邊坡和危險級排土場治理情況等,嚴防邊坡坍塌事故。
(十一)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科學規劃化工園區,優化化工企業布局,嚴格控制城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加快城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開展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繼續推進化工裝置自動控制系統改造。
(十二)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實建筑工程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嚴厲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不法行為。持續開展起重機械、高大模板、深基坑、吊罐、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點工程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十三)加強漁業生產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推行60馬力以上漁船公司化、協會化安全管理模式,完善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系統,建立商漁船通訊互聯機制和海上搜救聯動、獎勵補償機制,推進漁船自動識別、漁港視頻監控、漁船管理信息化等系統建設。嚴厲打擊“三無”船舶和漁船、農用船、自用船非法載客載貨行為,持續開展重點水域、重點船舶、重點時段以及重要設施安全綜合治理,繼續實施渡改橋工程。
(十四)強化其他重點行業安全監管。切實加強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教育、旅游、特種設備、電力、冶金、有色等行業領域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安全責任制。
四、大力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十五)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大事故預防、先進技術推廣、宣傳教育、監管能力等投入。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提取一定比例的工傷保險基金專項用于工傷事故預防,積極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十六)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企業必須加快國家規定的各項安全系統和裝備建設,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加快建設“金安”系統。
(十七)加強產業政策引導。要制定相關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的建設和延續。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對技術設備落后、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十八)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整合應急搶險救援資源,加強性能可靠、機動性強的應急裝備配備,加強應急信息平臺、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落實預案報備制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推動應急管理示范單位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五、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設
(十九)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律制度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部門聯動等制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加強日常執法、重點執法、跟蹤執法和聯合執法。強化各鄉鎮(場)、各行業部門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責任,切實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懲治措施。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二十)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要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常識,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新聞媒體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中小學要普及安全基礎教育。加快安全技術人才培養,大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完善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機制。建設安全社區,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二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進一步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落實監管人員、設施、裝備和經費。加強鄉鎮基層安全監管機構隊伍建設,各類工業園區要明確承擔安全監管職責的機構,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監管人員。村居、社區安全監管任務可由農村“六大員”和社區服務相關人員承擔。
(二十二)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加大各級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
(一)嚴格落實鎮(街辦)、部門(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實行工作例會、工作報告、年度述職、工作約談等制度和采取行政問責、目標考評等手段,督促各鎮(街辦)、部門(單位)按照“一崗雙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二)督促各責任單位層層分解并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開展目標責任實施進展情況每月調度、季度通報、半年考評和年終考核,推進目標責任體系建設,嚴格目標責任考評獎懲。
(三)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主動公開事故查處有關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認真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確保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措施、責任、時限、資金和預案”五到位。
(五)繼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嚴格落實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大力推進高危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參加責任險制度,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二、強化源頭基礎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健康發展
(一)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條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強化行政許可責任,防止和減少行政許可超時、違規等現象發生;嚴格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批條件和審批程序,對達不到頒證條件的企業,一律不予頒證;對已獲得安全生產許可,但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采取有效督促措施,直至關停。
(二)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
(三)持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對無證無照、證照不全、已關閉小礦小廠死灰復燃以及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等典型違法行為,要集中開展專項“打非治違”行動。加強聯合執法,完善執法手段,落實執法措施。對“打非治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等“四個一律”措施。
(四)加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落實企業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實施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持續推進職業病危害申報與備案工作。強化對塵毒危害嚴重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安全監管系統職業健康監管機構的建設;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管信息通報制度和定期聯席會議制度。
(五)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有色冶金以及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在規定時間全面達標,從根本上提升企業安全水平。
(六)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常化;要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臺帳,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對重大安全隱患,嚴格落實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制度。
三、深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切實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一)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全面完成非煤地下礦山六大安全避險系統(即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監測監控系統、通信聯絡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和人員定位系統)建設。大力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工作,年內所有露天和井工礦山必須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未達到的一律停產。繼續深化廢石堆、攔沙壩的安全專項整治,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安全度汛。
(二)深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整治。深入貫徹新頒布實施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出抓好重點監管品種、重點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大力整治安全距離不達標、重大危險源監管措施不合規、作業現場監管措施不落實等問題。加強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過程監管,全面完成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達標改造。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安全監管現狀調查,建立危化品安全監管基礎數據庫。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嚴格落實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排查治理危險路段,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嚴厲打擊超速行駛、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把各類機動車輛安全技術關,對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輛,堅決不允許上路,嚴禁不符合資質的駕駛員上崗。
(四)深化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以防坍塌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深化房屋建筑、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和電力工程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推進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管,開展農民返遷房、農村自建房(土坯房改造)施工安全監督檢查。
(五)深化消防安全整治。繼續開展“清剿火患”戰役,以“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高層地下建筑、棚戶區、居民住宅和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集中整治火災隱患。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跟蹤監管。
(六)深化特種設備安全整治。突出居民小區電梯的安全監管,嚴防電梯超期未檢或“帶病運行”。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非法設計、制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檢測、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七)深化食品安全整治。以學校周邊、食品批發及農貿市場為重點區域,以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飲為重點對象,以食品添加劑、地溝油、生豬屠宰、餐飲服務為重點內容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集中執法、聯合行動、專項整治,實現整治范圍全覆蓋,形成社會影響力和震懾力。
(八)深化環保安全整治。以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嚴重威脅生活用水地表水源的企業(包括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和主要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企業為重點,嚴厲查處違法建設、違法排污、違法傾倒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切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對流域1公里范圍內所有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做到一個不漏,全面掌握每戶企業的基本情況;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予以整治。
(九)深化其他行業領域的整治。突出抓好冶金、煤氣、交叉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粉塵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和容易發生火災、爆炸危險區域等安全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持續開展水利、電力、農機、旅游、水上交通等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
四、突出企業培訓教育,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一)扎實開展企業培訓教育。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精神,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工作理念,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培訓質量為著力點,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內容規范化、方式多樣化、方法現代化和監督日常化。實施高危企業從業人員準入制度。主管部門要把企業安全培訓情況作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延期和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的主要內容。
(二)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安全校園、安全社區、青年安全示范崗創建活動,推動安全理念、安全方針、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不斷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三)開展安全主題宣傳活動。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安全咨詢日、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應急救援演練周和安全文化周等安全生產月系列活動,強化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
五、加強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一)加強應急體系和應急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指揮體系、救援體系、技術支撐體系、物資保障體系、應急隊伍體系、媒體導控體系的應急指揮系統,加大資金投入,購置先進實用的裝備物資,確保有備無患。
(二)加強規章制度建設。繼續抓好“一案三制”(應急預案、應急管理機制、應急響應機制、應急法規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監測預警體系,加強重點監管企業應急預案的評審、備案、指導和把關,完成高危行業企業應急預案的評審、備案工作。
(三)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著力抓好區域內救援演練工作,嚴密組織常規性、專項性、綜合性實戰演練,積累實戰應變經驗,做到應對有策、應急有序。整合應急救援資源,更新裝備,強化訓練,不斷提升理論水平和實戰技能。
六、注重安監隊伍建設,增強履職服務能力
(一)加強基層安監機構建設。各鎮(街辦)、園區(基地)要加強安監站建設,配齊配強安全生產專職監管人員,做到“機構、人員、經費和辦公場所”四保障,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
(二)加強安監隊伍業務能力建設。利用業余學習、選送參訓、開設講座、崗位練兵等多種方法途徑,開展安監人員的業務培訓,年內組織開展1次安全生產基層建設現場會,以會代訓,不斷提升安監干部的專業能力。
(三)加強安監隊伍思想建設。以打造一支作風扎實、業務精通、嚴格執法、廉潔奉公的安全監管監察隊伍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開展向先進典型學習活動,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精神。
年、州慶即將來臨、全國全省兩會也即將召開。為認真貫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州人民政府《關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西政辦電〔〕第97號)要求,切實做好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兩會兩節”及期間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做好“兩會兩節”及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州慶,全國全省“兩會”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目前,我縣道路交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我縣道路交通安全面臨的形勢和特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視“兩會兩節”和“”工作,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兩會兩節”及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穩定。
二、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主體責任
(一)交通、安監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交通部門要會同公安、安監等部門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客運企業車輛技術檢測、駕駛人員管理與教育、車輛按規定線路運營等制度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企業整改或停業整頓。安監、交通、公安、農業等職能部門要于年1月20日前組成檢查組,對轄區客運企業、農村客運站點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督促客運企業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為及“兩會兩節”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前,客運企業要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客運駕駛人節前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學習活動要達100%,要嚴格超員、超載、違禁品出站,落實GPS車輛動態監控24小時值守工作制度等,同時要提前做好運力預測安排,防止乘客滯留事件發生,強化客運車輛日常動態監督檢查力度,防止客運安全事故發生,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或重大事故負主要責任的駕駛人,一律取消營運資質。
(二)全面啟動交通安全服務站。年1月19日起,全面啟動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國道214線景混段K41處)。同時,結合轄區實際設置交通安全流動檢查點,嚴格落實24小時勤務制度,落實公路營運客車、危險化學品車輛“六必查”(乘載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駕駛資格必查、車輛審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施配套情況必查、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對超員20%以上的客運車輛駕駛人,一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對超員的乘客卸客轉運,轉運所需費用一律由承運人承擔。
(三)進一步明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關于落實《云南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試行)的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好各項農村道路安全監控措施,落實四級包保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監控人員。同時要督促村(居)委會、村民小組健全完善駕駛人、重點車輛臺帳,前組織轄區駕駛人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與車主、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行車保證書》,與農戶簽定文明交通承諾書。
三、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一)對轄區所有道路進行一次排查。各鄉(鎮)、有關部門要把排查的重點放在農村,放在山區道路,放在過去沒有納入重點管理范圍的區域,進一步對全縣公路危險路段進行一次再排查,力爭做到隱患點段一個不漏。對今年排查出的事故多發路段、秩序混亂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和管理設施嚴重缺失路段、公路橋梁隱患,提出治理意見和建議,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要及時采取增設警示樁和標志標線等因地制宜的措施進行臨時性整治,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二)對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環境進行大排查。一是交警大隊與教育、交通等部門要聯合對全縣的校車進行重新清理,做到臺帳清、底數明,逐一簽訂責任狀,對不符合資質的校車,堅決依法清理取締。二是核查學校門口路段交通秩序情況,需要增設交通標志和減速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三是進一步落實“護校崗”。對縣城各中小學校,嚴格執行“護校崗”制度,確保每天上學、放學、下晚自習時間有交警執勤;四是各鄉(鎮)要認真掌握周一至周五上學放假時間規律,從嚴整治非客運車輛運送學生行為。
四、強化路面交通管控,嚴格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積極部署開展節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強化路面管控。一是要加強酒后駕駛、超載、超速、無牌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在農村道路上要嚴厲查處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行為。二是要加強與氣象、交通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完善雨霧惡劣天氣交通應急預案,加強冬季雨、霧等惡劣天氣下的交通指揮疏導,提高冬季惡劣天氣的管控能力。三是重點加強對客運車輛的管控,重點檢查客車載客、行駛證檢驗記錄、車輛檢驗合格標志、駕駛證記錄、安全防護裝備等。
五、強化交通安全宣傳,做好宣傳和服務工作
認真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營造全縣文明交通氛圍。在啟動日當天,各鄉(鎮)要結合轄區實際,組織“四支隊伍”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一方面要結合“交通文明行動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主導作用,扎實開展“拒絕超速超載、平安迎新年”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日活動。另一方面要以客運駕駛人為重點,開展覆蓋式、輻射式宣傳活動,通過全方位、多層次、各種形式的社會宣傳,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增強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同時各鄉(鎮)、各部門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懸掛、分發各種宣傳標語、條幅、傳單,共同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六、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為抓手,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思路,進一步鞏固“政府統一領導,公安、交通部門主抓,安監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預防綜合機制,進一步認真開展有針對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系統、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努力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現根據《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紀要》(〔〕89號)要求,今年下半年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要突出六個重點: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點區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標準化建設步伐,全面落實交通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三要突出重點車輛(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的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六要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通過綜合整治,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并比去年明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重有所下降,嚴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惡通事故,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及工作職責,深入研判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剖析當前影響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問題,主動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和對策措施,明確整治目標,細化實施方案,落實措施要求,確保整治工作落實。
(二)組織實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重點區域、行業(領域)監管,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分類函告、限時申報階段和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嚴格落實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進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綜合機制,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三)考核驗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會組織市直有關單位對我縣開展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全面總結,分析存在問題,明確改進措施,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分工
各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應急救援裝備、事故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有關部門要定期對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必要時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有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和鄉鎮交通安全委員會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對各級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辦給予必要的人員和經費保障。
安監部門要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督促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門要針對省道、縣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特點,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積極聯合司法、教育、新聞主管等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車管、駕管、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等窗口開展陣地宣傳教育工作,強化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守法意識,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嚴把車輛報牌關、機動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加強車、駕管業務工作的管理,監督機動車檢測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組織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議上報政府并配合開展隱患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營運車輛違法違規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客運企業公布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嚴重違法的運輸企業和客運車輛名單。
交通運輸、公路部門要加大對有關道路交通客、貨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嚴格審查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條件、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加大對公路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設項目業主和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公路建設項目概算,落實公路建設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按照職責開展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組織有關部門查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無牌、無證、報廢等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加強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按規定實施培訓,負責汽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工作,嚴把營運駕駛員準入關。
住建部門要加強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管理,確保施工運輸生產安全。要督促城區道路交通建設項目業主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城區道路建設項目概算,按照“三同時”要求有效落實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城區道路建設、養護工作,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組織職責范圍內城區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整治。
住建部門要加強公共交通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公交汽車安全設施配備。督促公共交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鼓勵、引導公共交通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衛星定位系統。
教育部門要監督指導各類學校落實校區道路、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相關安全防范措施;指導督促各類學校校區內的道路交通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員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安全出行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車檔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監督管理,打擊各類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非法、違法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和檢驗資格許可,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校準,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所需的檢測設備依法實施計量檢定。
財政部門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必需的工作經費。
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
新聞主管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實效,縣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適時對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對整治期間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安監局、公安局、交運局、住建局、教育局、財政局、司法局、廣電局、旅游局、衛生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分局、農機站、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技術監督局等單位為成員,專項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日常事務。綜合整治工作由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具體實施。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進一步細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區域的整治,明確整治方向。縣政府決定對今年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發生比例較大的鄉鎮及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對問題較多、監管較為薄弱的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實行重點整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超常規的辦法、創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死亡率降下來。
(三)突出主體責任,落實整治任務。客運、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狠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面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加強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考評細則》、函告單、達標時限等文件送達每一家道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務必做到一家不漏;要嚴格督促客運、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認真做好“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交通運輸、交警、安監部門要全面排查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以及駕駛人從業資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跟蹤督促落實整改。要對2010年以來發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道路運輸企業,實行掛牌督辦,要堅決采取限期整頓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范圍等處罰措施;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安全管理混亂的,責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點車輛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動的謀劃和組織實施,集中整治重點車輛(私家車、摩托車、校車、土方車)安全隱患和各類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繼續抓好道路客運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客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嚴厲打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區域性統一行動。堅持依法嚴管,集中力量加強客運班線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超員超速、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教育等部門強化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適時組織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從嚴查處校園周邊機動車輛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亂鳴喇叭、人行過街橫道不讓行人、“黑校車”接送學生、攤點占道經營以及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超員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教育部門要嚴查“黑校車”,加強對校車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車交通事故。特別是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及山區接送學生的非法校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從嚴整治二輪摩托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超載、超速行駛、闖紅燈、酒后駕車、不按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或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二輪摩托車(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蓬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扭轉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態勢。
公安交警、行政執法、住建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建筑廢土管理規定的通知》(政文〔〕131號),由住建局牽頭,各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運載沙、土、石及建設渣土、垃圾的車輛和攪拌工程車輛的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從嚴查處報廢車輛等不合格車輛上路、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依法查處遺灑、飄散載運物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嚴查、嚴管、嚴懲、嚴治的方針,著力打擊整治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整治期間,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要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即依法應當拘留的一律拘留,應當吊銷的一律吊銷,應當暫扣證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暫扣,應當扣留車輛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對省、市兩級確定的8處事故隱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隱患,各有關單位務必從關心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關愛生命的角度出發,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在財政上要確保資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務必在年底前保質保量全部整改完畢。對今后排查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都要分級掛牌督辦,并形成機制。要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嚴格落實道路工程建設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督促建設單位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費用納入道路建設項目概算,并作為道路工程驗收的必備條件,未經驗收不得交付使用;對已通車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及監控設施的道路,要健全該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并盡快明確和實施安全及監控設施的建設計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號)和公路隱患路段排查有關督辦標準要求,對本轄區內的隱患路段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路段,要按部門分類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落實資金來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實施單位和驗收單位責任,并逐一建立檔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路段要納入地方政府掛牌督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對道路的安全防護,將“安保工程”延伸至農村的縣、鄉、村公路,加快對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及長下坡等路段安防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墻等相關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建設。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和安全監控,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導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設施養護或管理部門設置標志;要進一步對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線進行排查與完善,清理整治不規范的標志標線,推動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交運局要把整治駕校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制定一套嚴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嚴格組織考評,嚴格實行末位淘汰制,逐年減少駕校數量,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
(七)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對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駛要求的車輛要堅決卡在關口外,從本月起,每個路口由高速交警與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分別派人進行聯防聯動,24小時值守,嚴把車輛上路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強化路面勤務管理,嚴查高速公路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技術手段的作用,實行全方位實時監控,即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震懾超速等違法行為。
(八)突出宣傳造勢,營造整治氛圍。一要充分發揮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綜合整治動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氛圍。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車站、學校、景區景點、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各單位醒目位置懸掛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利用LED顯示屏、公交車車內廣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規知識。三要建立健全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與“文明單位”評選掛鉤機制以及公務用車、公職人員嚴重道路交通違法抄告制度,震懾違法行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教育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教育計劃;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開辟專題專欄宣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農機部門要認真開展“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公安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逐步引向深入。
(九)進一步強化客運車輛駕駛人的日常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監管行業從事道路交通運輸客運駕駛人的管理和監督,督促相關企業進一步完善對客運車輛駕駛人的聘用、體檢、學習、培訓、離崗、獎懲、解聘等管理辦法。公安交警部門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尤其是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車駕駛證的,要嚴把考試關、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把關不嚴、違規辦理駕駛證等行為。要建立數據平臺、提供便捷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客貨運輸企業及機動車、駕駛人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檔案,利用手機信息平臺,為客貨運駕駛人提供臨時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況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況通報等相關信息服務,增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遵章守法意識。交通運輸、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人(含農機駕駛人)、教練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資質和培訓質量的監管,嚴把機動車教練員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發證關,規范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無培訓許可證件經營、租賃經營、掛靠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促進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嚴重違法的客運駕駛人,對存在超員20%以上、超速5O%以上、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酒后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客運駕駛人,公安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直至吊銷其駕駛證,并抄告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及時注銷其從業資格,通報并責令相關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予以解聘或調整崗位等處理。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人員“不適崗名單”公布制度》、《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管理制度》、《市道路運輸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考核辦法》要求,從源頭上把好運輸安全生產關,從機制上建立營運駕駛員進入和退出機制,健全從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凡新招聘的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都應進行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含應急操作技能)考核,經檢測考核合格后企業要再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同時,客運、公交企業要根據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報告提示駕駛人員的注意事項和技術考核的綜合評定意見,對駕駛人員操作技能和應變能力差異進行分類,根據駕駛人員的差異分門別類建立檔案,按照駕駛人的安全、技術、應變能力差異,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駕駛人員的整體素質。
(十)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站場整治。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把道路運輸企業和客運站經營資質關,對所有客運企業、貨運企業、危貨企業、客運場站經營資質條件進行全面審查,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按規定投保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許可機關按照相關規定責令停業或吊銷其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制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客運站安全源頭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規定配置安檢儀,由專人負責并做好檢查臺帳記錄。嚴格“兩部一局”規定,對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三級及以下的公路,嚴禁班車夜間發車。堅決做到道路路況不明的、車輛狀況不好及已出現及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不發班。站場合理設置消防栓和適用于撲滅汽油、柴油、燃氣等易燃物質燃燒的消防設施。安全出口要設置通用標志及照明設施,安排專人現場調度指揮,疏導營運客車進出站場停車、發車,保障旅客上下車通道安全暢通。公安、交運、安監、質監部門要對客運車輛的定期檢查情況、安全技術狀況、GPS系統安裝使用情況和安全設施配備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凡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交強險過期,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非法改裝、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一、工作目標
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政區域內、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到2010年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煤礦、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以及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工作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四)職責分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履職盡責,相互協調促進。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各自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治理工作;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按照《淄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要求,負責做好本系統、本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要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好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各單位工作情況的調度、匯總以及工作的協調、指導;各單位在工作中要緊密配合,通力合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促進工作有條不紊,全面開展。
三、“五個階段”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3月底):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2、認真組織好煤礦、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3、嚴把節日放假停產檢修煤礦和非煤礦山復產安全驗收關,嚴禁停產煤礦和非煤礦山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生產,嚴防已關閉煤礦和非煤礦山死灰復燃。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方面的隱患,確保安全。
第二階段(4月至7月):圍繞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洪水、雷電、地震、地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按照不放過每一個水庫和湖泊,不放過每一條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過每一個橋梁、涵洞,不放過每一個企業和崗位,不放過每一臺生產設備和建設工程,不放過每一處人員密集場所“六不放過”的要求,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
2、對排查出來的病險水庫大壩、河道堤岸、橋梁、涵洞、危險路段和尾礦庫等隱患,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3、認真檢查各單位建立的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應急預案和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落實各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預案的實用性和搶險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
第三階段(8月至9月上旬):圍繞夏季和“奧運會”期間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針對這一時期高溫天氣和大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對煤礦、非煤礦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再檢查、再整治、再落實,確保防洪防汛、防高溫、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2、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礦要重點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負荷。
第四階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做好重點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以學校、醫院、居民區、車站、商場、賓館、娛樂場所、風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廣播、電視、供水、供電、供氣、水庫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礦山、化工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深入查找事故隱患,認真整改。
2、把旅游、交通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備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控制好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高峰時段游人數量,嚴防擁堵、踩踏事件發生。
3、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凡節日期間繼續生產的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制度。節日期間停產放假的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同時加強跟蹤檢查,嚴防私自違法生產引發事故。
第五階段(10月下旬至12月):針對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行為的打擊力度。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風、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調度和督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及各有關部門要在3月12日前做出具體部署,貫徹落實到基層。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二)突出重點,全面治理。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扎實地開展各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個階段”的總體部署和本地區的產業特點以及各行業領域的薄弱環節,迅速組織各行各業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區安辦要統籌協調好聯合督查行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按照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職工群眾。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致地查找各類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