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激情开心网,五月天激情社区,国产a级域名,婷婷激情综合,深爱五月激情网,第四色网址

汽車管理優選九篇

時間:2023-03-08 15:31:30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汽車管理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汽車管理

第1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車輛管理,保證中心公務用車及對外有償服務,提高車輛利用率,節約開支,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現對中心車輛審批使用程序、結算辦法及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第二章 車輛管理和調度

第二條 。。。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未經辦公室許可,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安排使用車輛。

第三條 中心車輛應首先保障中心領導用車、對外有償服務及機關重要活動用車,一般工作人員外出辦理一般性事務不派車。

第四條 中心各科室及其他單位因公用車,應事先向辦公室提出用車申請,辦公室審批后,出具派車單,司機依據派車單出車。特殊情況及長途用車者需報請中心主管領導批準。

第五條 因公特殊情況下用車不能及時辦理手續時,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中心領導口頭同意可先用車輛,事后補辦手續。

第六條 用車人乘車前,須在派車單上注明本車公里表上的起點公里數;使用完畢后,要注明本車的終點公里數,并簽上本人姓名交與司機,由中心辦公室核定本車行程的實際公里數和單價,以此作為結算憑據。

第七條 駕駛員到鄭外出車加油和維修時要做好記錄,包括燃油費、過路(橋)費、停車費、維修費等。返。。后要及時向辦公室匯報,據實報銷,5天內必須報銷完畢。

第八條 車輛用油和維修一律實行辦公室審批制度。駕駛員領取加油單時要報清楚車輛公里讀數,加油時要在加油單上注明油價;維修車輛前駕駛員必須提起申請,注明維修項目、配件名稱及數量,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實施。發生在公差途中的維修,必須有隨車領導或執行公務的負責人簽字證明,方可報銷。

第三章 車輛結算

第九條 。。。以及局屬駐。。。單位科研項目外出調研等使用中心車輛,均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包含養路費、保險費、燃油費、維修費、過路(橋)費、停車費及駕駛員差旅費等,其標準參照《。。。車輛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如下:

一、在。。。市區內用車,按每公里2元收費;

二、出。。。。市區用車,若單車每天公里數小于150公里時,按每天每輛車300元收費;若大于150公里,按每公里2.2元收費。

第十條 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派車單統一匯總審核后,交于財務,據此與相關用車單位每季度結算一次車輛有償使用經費。

第四章 車輛安全

第十一條 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安全,出差在外時要注意防盜。出車返回一律將車輛停放在局固定的停車位置,不得停放在其他地方。否則,發生被盜、損壞等,其后果由駕駛員負責。駕駛員在春節、五一等長假及個人休假時,應將車輛放入車庫,車輛鑰匙交由辦公室保存。

第十二條 駕駛員要認真搞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出車前后要嚴格檢查車輛,嚴禁帶故障行車。

第十三條 駕駛員執行任務時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地方有關交通法規,嚴禁超速行駛,嚴禁酒后開車。

第十四條 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嚴禁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及無證人員駕駛,違者后果自負。

第十五條 乘車人有義務協助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不和駕駛員爭論一些激烈話題,不干擾駕駛員正常開車,提醒駕駛員不超速行駛。若遇惡劣氣候和特殊道路,車輛繼續行駛難以確保行車安全時,駕駛員向用車人講明原因后有權要求暫停行駛。

第五章 獎 罰

第十六條 車輛管理實行節油獎制度,辦公室結合實際核定每部車輛的百公里耗油指標并嚴格執行。。。。。車夏季耗油15.8升/百公里,其他季節耗油為15.0升/百公里。節油金額的80%用于獎勵駕駛員。

第十七條 駕駛員在市內違反交通法規未造成車輛損害遭受交通部門處罰時,罰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市區以外的處罰依據實際情況由單位和個人分攤。

第十八條 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時,參照黃委黃人勞[1995]《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做出如下處罰:違反“規定”中第一至第八條之規定造成車輛損壞時,個人負擔經濟損失的10%;違反第九條之規定和因私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個人負擔經濟損失的100%。若因駕駛員原因造成車輛損害給服務中心帶來的經濟損失達15000元以上者,除按上述比例駕駛員承擔經濟損失外,并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九條 安全獎勵參照《。。。。交通安全獎懲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2篇

第一條為加強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合法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促進客運旅游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杭州市從事經營(含兼營)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出租汽車經營者),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杭州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主管機關。

各縣(市)的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由各縣(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

杭州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的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在市區范圍內具體實施本條例。

第四條公民有權對出租汽車經營者、駕駛人員和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或投訴,有關部門應及時依法查處。

第二章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五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出租汽車管理的職責是:

(一)對客運出租汽車的發展實行統一規劃,依據本條例和有關法規制定出租汽車管理的具體制度;

(二)核發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營運證和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

(三)配合物價、稅務部門制定出租汽車統一收費標準、收費方法和收費憑證;

(四)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對出租汽車行業的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

(五)依照有關規定負責客運出租汽車專用發票的印制、發放和管理;

(六)對出租汽車經營者在經營中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其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

(七)處理乘客的投訴;

(八)檢查本條例的執行情況,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者進行教育和處罰。

第六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模范遵守和執行本條例,公開辦事章程,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群眾監督。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出示檢查證件。

第三章開業、停業管理

第七條全市客運出租汽車發展根據社會需求和城市道路交通狀況,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統一下達計劃額度,實行總量控制。小型客運出租汽車(九座以下,下同)在市區的經營權通過競投等方式實行有償使用,有償使用所得用于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具體辦法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凡需從事經營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有償方式獲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后,應辦理下列手續:

(一)向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申領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營業執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向保險機構投保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到物價管理部門核定所經營車輛的出租收費標準;

(四)小型客運出租汽車必須安裝治安防范設施,并到技術監督部門安裝鉛封的客運出租汽車收費計價器;

(五)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辦完上述手續的經營者按其注冊客運出租車輛發給營運證;對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合格者發給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和統一收費憑證。

第八條每輛出租汽車配備的駕駛員不得超過三名。

第九條機關、學校、團體等單位和工礦企業的自備客車,不得從事經營客運出租汽車業務。

未取得杭州市區營運證的客運出租汽車,不得在杭州市區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條賓館、飯店、招待所等企業單位的自備客車需兼營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應按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出租汽車經營者需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在變更前三十日內分別向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手續,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后三十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第十二條出租汽車經營者要求停業的,應在停業前三十日內向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申報,辦理繳銷經營許可證、營運證、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及收費憑證的相關手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向稅務機關結清稅務手續。

第四章車輛管理

第十三條出租汽車除應當符合公安部門對機動車輛的統一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車頂安裝出租汽車標志燈,裝置顯示空車待租的明顯標志(大客車除外);

(二)車身兩側明顯位置,標明出租汽車經營者名稱或標志,注明監督電話;

(三)車內應備有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計價器檢定證書和使用說明書,貼有市物價管理部門監制的出租汽車每公里標價簽,實行明碼標價;

(四)保持車容整潔衛生、機械性能完好、消防設施齊全;

(五)車內明顯部位放置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

第五章經營者

第十四條出租汽車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嚴格財務管理制度,按章納稅繳費。

第十五條出租汽車經營者必須執行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統一收費標準,使用經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票據,不得擅自提價、改變收費方法或印制票據。

第十六條出租汽車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做好客運出租汽車的治安保衛和交通安全工作。

第十七條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經常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經教育不改正的從業人員,應調離、辭退或除名。

第十八條出租汽車經營者必須執行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各項應急決定,及時完成外事、搶險、救災、春運等特殊任務。

第六章駕駛員

第十九條出租汽車駕駛人員在營運服務時,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治安和交通管理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攜帶公安部門制發的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核發的營運證、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個人經營的,還必須攜帶營業執照或副本;

(三)儀表端莊,服裝整潔,熱情服務,禮貌待客,為乘客提供方便;

(四)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不得向乘客套匯、換匯和索要外幣;

(五)不得敲詐勒索,刁難乘客,嚴禁利用客運出租汽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六)保持計價器準確有效,不得故意損壞計價器或使計價器失準,并接受技術監督部門定期檢測;

(七)小型客運出租汽車必須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使用并開給乘客有效統一票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變相多收車費;

(八)在營運中,車內無客時必須顯示空車待租標志,做到招手停車,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載客,但不得在交通叉口和設有禁停標志的地段停車上下客;

(九)接受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和各有關部門的檢查,遵守公共場所秩序,服從管理站點調度人員的調派;

(十)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的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或本單位保衛部門,不得知情不報。

第二十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經營行為、職業道德實行記分記錄制度。具體辦法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第七章站點管理

第二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應在乘客比較集中的機場、車站、碼頭設立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站點,并有工作人員負責管理經營秩序;在飯店、賓館、風景點等公共場所可根據需要設立管理站點或指派專人負責管理經營秩序。

第八章獎懲

第二十二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文明服務、拾金不昧、救死扶傷、見義勇為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對未取得營運證擅自經營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經營,沒收其全部違法所得,處以五千元的罰款,并暫扣其車輛直至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止;

(二)不按規定裝置客運出租汽車標志燈、在夜間不啟亮客運出租汽車標志燈、車身兩側無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名稱和標志、不在明顯位置放置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處以三百元的罰款;

(三)不按規定運價多收費的,由物價檢查部門查處,也可以委托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查處;對情節嚴重的,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可處以暫扣其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十五日至三十日的處罰;

(四)不按規定填開票據的,由稅務部門查處,也可以委托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查處;

(五)不按規定安裝計價器、故意破壞計價器精確度或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的,由技術監督部門查處,也可以委托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查處。對不按規定安裝計價器的,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可暫扣其營運證至按規定裝上計價器止。故意破壞計價器精確度或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的,乘客有權拒付車費,對情節嚴重的,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可處以暫扣營運證或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十五日至三十日的處罰;

(六)涂改、擅自轉讓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營運證、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注銷其證件,并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七)無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的人員駕駛客運出租汽車、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處以一千元的罰款;

(八)在營運中拒絕載客、強行拉客、強行合乘、途中甩客、故意繞道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處以一千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二十日至三十日;

(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人員在營運期間侮辱、毆打乘客或管理人員,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根據其情節輕重暫扣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二至六個月;情節惡劣的,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

(十)客運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在連續三十日內駕駛人員違法經營受到處罰的人數超過單位駕駛人員總數百分之二十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經營單位按違法經營每人次處以二千元的罰款;

(十一)未取得杭州市區營運證的客運出租汽車在杭州市區從事經營活動的,按本條第(一)項處理。

第二十四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根據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經營行為、職業道德的記分記錄,分別對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進行培訓教育,或者暫扣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直至注銷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

客運出租汽車駕駛人員在一年內嚴重違法經營受到暫扣營運證或一千元以上罰款累計達三次以上的,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

第二十五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對違反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罰,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實施。

第二十六條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平等待人,文明管理。對,,敲詐勒索,違法亂紀者,由其所在單位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規定權限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管理,保障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有序發展,維護乘客、用戶和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縣區域內的客運出租汽車管理。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和個體業戶、從業人員、乘客、用戶以及與出租汽車管理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客運出租汽車,是指按照乘客、用戶意愿提供運營服務的客運車輛。

第四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應當依據社會總體規劃編制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并根據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確定年度投放市場的客運出租汽車數量,嚴格實行總量控制。

第二章管理機構工作職責

第五條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工作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客運出租汽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管理范圍為我縣境內的8座以下(含8座)的小型客車及轎車。

(三)堅持市場運作、統一管理、公平競爭的原則,依據*省交通行政法規行使行政管理權和行政處罰權。監督檢查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經營活動和服務質量,查處各種違章、違規行為。

(四)維護我縣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和行業穩定,抓好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

(五)負責辦理營運證、資質審批、營運證年度審驗、車輛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等業務。

第三章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客運出租車輛或者資金。

(二)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機構和經過專業培訓的管理人員。

(三)有符合規定的經營場所。

(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

(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符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七條出租汽車個體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

(二)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三)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八條本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實行經營許可制度,通過經營權招標形式,投放給有資質的企業經營。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頒發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出租汽車許可年限為5年,在經營許可期限內,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以及運營車輛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到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得轉讓。經營者需要停止部分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時,應當自停運之日起十日內到客運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并交回有關證件。停運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逾期未辦理恢復運營手續的,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注銷其運營手續。

第十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縣常住戶口或暫住戶口。

(二)有汽車駕駛證,并有二年以上駕齡。

(三)經客運出租汽車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

第四章運營管理

第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行業服務規范、安全行車規范等規章制度培訓。

(二)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和承包經營協議。

(三)按照規定標準和期限繳納稅、費。

(四)執行物價部門制定的統一運營價格,并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

(五)向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報送有關報表和駕駛員的有關資料。

(六)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投訴受理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處理投訴。

(七)車輛運營設施和安全衛生符合標準。

第十二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規定攜帶、放置運營有關證件。

(二)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

(三)出租車輛因故出城,需到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登記批準后方可,不得返程拉客。

(四)遵守行業服務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出租汽車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車輛前部和尾部安裝經營權號牌。

(二)在車輛頂部固定裝置出租汽車頂燈。

(三)在車身兩側噴涂出租汽車標志。

(四)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五)統一裝置駕駛員服務監督卡、乘客須知及投訴電話,張貼標價牌。

(六)符合車輛運營設施標準的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禁止將客運出租汽車交給無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的人員運營;禁止偽造、涂改、轉讓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車輛運營證、駕駛員資格證;禁止偽造、轉借和套用客運出租汽車標志牌。

第十五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在運送乘客途中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不得利用客運出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乘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權拒絕或者中止提供服務。

(一)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乘車的。

(二)患精神病或酒后失控無人監護乘車的。

(三)超過核定載客數量的。

(四)違反裝載搭載貨物規定的。

(五)要求或強迫駕駛員從事法律、法規禁止行為的。

第十六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乘客可拒絕支付車費:

(一)不出具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

(二)中途倒客、逐客。

(三)無正當理由終止客運服務。

第十七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發現乘客在運營車輛上的遺失物品,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的,應當及時上交所在單位或者當地派出所。

第五章出租汽車治安管理

第十八條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治安防范和遵紀守法教育;加強內部治安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

治安安全隱患,對公安機關指出的治安安全隱患進行整改;配合公安機關建立健全相應的治安防控網絡。

第十九條投入運營的客運出租汽車應當安裝合格的防盜、防劫和消防滅火工具,落實對客運出租汽車的治安防范措施。

第六章監督與投訴

第二十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公開辦事章程,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群眾監督,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平等待人,文明管理。

第二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不得要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辦理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任何證件,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二條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客運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設施標準、安全衛生標準、行業服務標準對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進行客運服務質量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三條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建立投訴受理制度,設置投訴電話,受理乘客投訴,接受社會監督。乘客投訴時,應當提供客運出租汽車牌照號碼和投訴人通訊方式。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受理投訴后,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內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人,情況復雜的,可以在一個月內處理完畢。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其中一項規定,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其中一項規定,扣留車輛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偽造、涂改、轉讓出租汽車有關證件或者騙取、轉借、偽造、套用客運出租汽車專用標志的,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視其情節,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其非法證件或標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運載乘客或采取其他形式非法運營的,扣留車輛,沒收其非法所得,并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視其情節,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所罰沒款應履行相關法定程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在經營許可期限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收回經營權。

(一)轉讓、出租、轉賣、抵押經營權的。

(二)擅自停業、歇業,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三)帶頭鬧事,組織群體上訪,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惡劣的。

(四)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收回特許經營權的情形。

第4篇

第一條為加強客運出租汽車管理,保障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有序發展,維護乘客、用戶和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縣區域內的客運出租汽車管理。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和個體業戶、從業人員、乘客、用戶以及與出租汽車管理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客運出租汽車,是指按照乘客、用戶意愿提供運營服務的客運車輛。

第四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應當依據社會總體規劃編制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并根據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確定年度投放市場的客運出租汽車數量,嚴格實行總量控制。

第二章管理機構工作職責

第五條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工作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客運出租汽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管理范圍為我縣境內的8座以下(含8座)的小型客車及轎車。

(三)堅持市場運作、統一管理、公平競爭的原則,依據*省交通行政法規行使行政管理權和行政處罰權。監督檢查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經營活動和服務質量,查處各種違章、違規行為。

(四)維護我縣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和行業穩定,抓好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

(五)負責辦理營運證、資質審批、營運證年度審驗、車輛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等業務。

第三章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客運出租車輛或者資金。

(二)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機構和經過專業培訓的管理人員。

(三)有符合規定的經營場所。

(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

(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符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七條出租汽車個體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

(二)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三)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八條本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實行經營許可制度,通過經營權招標形式,投放給有資質的企業經營。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頒發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出租汽車許可年限為5年,在經營許可期限內,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以及運營車輛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到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得轉讓。經營者需要停止部分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時,應當自停運之日起十日內到客運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并交回有關證件。停運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逾期未辦理恢復運營手續的,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注銷其運營手續。

第十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縣常住戶口或暫住戶口。

(二)有汽車駕駛證,并有二年以上駕齡。

(三)經客運出租汽車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

第四章運營管理

第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行業服務規范、安全行車規范等規章制度培訓。

(二)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和承包經營協議。

(三)按照規定標準和期限繳納稅、費。

(四)執行物價部門制定的統一運營價格,并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

(五)向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報送有關報表和駕駛員的有關資料。

(六)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投訴受理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處理投訴。

(七)車輛運營設施和安全衛生符合標準。

第十二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規定攜帶、放置運營有關證件。

(二)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

(三)出租車輛因故出城,需到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登記批準后方可,不得返程拉客。

(四)遵守行業服務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出租汽車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車輛前部和尾部安裝經營權號牌。

(二)在車輛頂部固定裝置出租汽車頂燈。

(三)在車身兩側噴涂出租汽車標志。

(四)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五)統一裝置駕駛員服務監督卡、乘客須知及投訴電話,張貼標價牌。

(六)符合車輛運營設施標準的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禁止將客運出租汽車交給無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的人員運營;禁止偽造、涂改、轉讓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車輛運營證、駕駛員資格證;禁止偽造、轉借和套用客運出租汽車標志牌。

第十五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在運送乘客途中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不得利用客運出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乘客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權拒絕或者中止提供服務。

(一)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乘車的。

(二)患精神病或酒后失控無人監護乘車的。

(三)超過核定載客數量的。

(四)違反裝載搭載貨物規定的。

(五)要求或強迫駕駛員從事法律、法規禁止行為的。

第十六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乘客可拒絕支付車費:

(一)不出具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

(二)中途倒客、逐客。

(三)無正當理由終止客運服務。

第十七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發現乘客在運營車輛上的遺失物品,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的,應當及時上交所在單位或者當地派出所。

第五章出租汽車治安管理

第十八條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治安防范和遵紀守法教育;加強內部治安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

治安安全隱患,對公安機關指出的治安安全隱患進行整改;配合公安機關建立健全相應的治安防控網絡。

第十九條投入運營的客運出租汽車應當安裝合格的防盜、防劫和消防滅火工具,落實對客運出租汽車的治安防范措施。

第六章監督與投訴

第二十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公開辦事章程,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群眾監督,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平等待人,文明管理。

第二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不得要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辦理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任何證件,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二條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客運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設施標準、安全衛生標準、行業服務標準對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進行客運服務質量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三條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建立投訴受理制度,設置投訴電話,受理乘客投訴,接受社會監督。乘客投訴時,應當提供客運出租汽車牌照號碼和投訴人通訊方式。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受理投訴后,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內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人,情況復雜的,可以在一個月內處理完畢。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其中一項規定,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其中一項規定,扣留車輛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偽造、涂改、轉讓出租汽車有關證件或者騙取、轉借、偽造、套用客運出租汽車專用標志的,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視其情節,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其非法證件或標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運載乘客或采取其他形式非法運營的,扣留車輛,沒收其非法所得,并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視其情節,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所罰沒款應履行相關法定程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在經營許可期限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收回經營權。

(一)轉讓、出租、轉賣、抵押經營權的。

(二)擅自停業、歇業,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三)帶頭鬧事,組織群體上訪,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惡劣的。

(四)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收回特許經營權的情形。

第5篇

一、出租汽車市場基本情況及主要做法

市現有出租汽車13000輛,主城區8800輛,出租汽車公司18家,主要車型為帕薩特、桑塔納、愛麗金、捷達、紅旗、索納塔、伊蘭特。目前8800輛出租汽車已全部為公車公營。現有出租汽車3203輛,公司為29家,年新增運800車,800輛全部轉為公車公營,剩余2403輛出租汽車目前仍為掛靠經營。市城區總人口為50萬人,出租汽車公司為9家,車輛數為1501輛,其中最大出租汽車公司擁有241輛,最小公司擁有12輛,目前70%的出租汽車為公車公營。這三個城市都是先后在年開始公車公營,市公車公營做得最好,目前這三個城市公司化經營已運營7年左右,有一套成功的經驗和方法,值得肯定和借鑒,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1、出租汽車經營權、產權及車輛設施、設備統一歸屬企業所有,經營企業對出租車具有完全的支配權和處理權,經營企業承擔車輛稅費和主要經營風險,駕駛員均為企業員工,服從企業統一管理。

2、管理模式:實施公車公營后,公司成為實體,形成了管理部門——公司——車主和司機的良好運營機制。

3、由勞動部門把關,實行員工制,建立公司和司機合理的勞動用工關系,并為每輛單車駕駛員交納“五金”,使經營企業和駕駛員都能接受,保持了社會大局的穩定。同時由物價部門牽頭,確定承包定額。承包合同由行業管理部門統一格式。

4、為保證駕駛員服務質量和承包合同的有效實施,市客運管理處要求每輛單車的駕駛員交納2萬元合同保證金(服務質量保證金),司機一旦違規,公司直接按照管理部門的規定扣除資金,避免了說情風、關系網的干擾,從源頭根治了駕駛員不規范經營行為。對公司采用了銀行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交履約保函的方式,加強對出租車市場管理力度。即經營公司向銀行交納一定的資金,專戶專用,企業一旦違規,交通主管部門向銀行下發違章通知書,銀行根據管理部門的通知書,直接從其銀行帳戶上劃撥資金。

5、市運力投放采用了,“出租車經營權定價出讓和服務質量招標方式”,招標的范圍面向全國。年市通過招投標引進上海強生出租汽車公司(上市公司),成為市出租汽車行業龍頭企業,帶動了其它公司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理念。

6、嚴把從業人員關。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先經管理部門培訓,拿到《出租汽車客運資格證書》后,再由公司聘選。目前市外來司機控制在9%,91%為本地出租車司機,既解決了當地就業問題,又減少了外來人員成份復雜,難管理的情況,從而保持了行業的穩定。

7、為使收取出租汽車駕駛員各項費用無異議(包括:gps、清洗座套、服裝費等),由出租汽車協會牽頭,每月對所收取的費用在市“的士之窗”上進行公示,做到公開、透明,從而更好地消除公司、司機之間的經濟糾紛。

8、新增出租汽車運力分配,通過對各公司質量信譽評估確定。對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汽車公司,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取消下一批出租汽車經營權投標資格,并在媒體公示。同時信譽評估直接涉及公司的信譽度,這與公司擴大經營規模和融資都產生重大的影響,從而大大調動企業健康發展的積極性。

9、市通過gps功能與計價器、服務卡相連接,對每輛單車每天的平均收入、行駛里程和乘客的叫車電話及實載率等進行匯總,每年統計出每輛單車的平均實載率,里程利用率和年收入,以此作為每一個階段新增實力的重要依據。

10、建章立制,發揮公司作用,是搞好出租車市場管理的根本。我們在市參觀了東方出租汽車公司,該公司現有938輛出租車,駕駛員人數為1773人,公司下設車隊、營運管理部、行政部、財務部、合同管理部、宣傳部、車輛衛生審驗部、車輛維護部等八個業務管理部門,設有二類資質的車輛維修車間、車輛美容護理中心、無線電信息傳呼臺、出租車司機職業培訓中心等經營設施和服務配套設施,成立了公司黨支部、團支部、,聘請了常年法律顧問。該公司組織機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經營條件較好,質量信譽較高,他們狠抓公司“軟件”、“硬件”建設,建立了十七個規章制度,該公司辦公大樓整潔、寬敞,設備裝備優良、設施完善、車輛回場檢查制度、駕駛員安全例會制度堅持很好,堪稱一流。注重以人為本,科學發展,他們建立了信息傳呼臺、gps監控系統,對加強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方便市民、節能減排等方面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據統計,該公司年每天電召的士的人數達2000多人次,為公司出租車每天增加客源3—5宗,增加營運收益50元左右。

二、實行“公車公營”的優勢

從行業管理情況看,市客管處出租科業務人員10人(制訂政策和辦理業務人員下同),客管處出租科3人,市客管處出租科5人。從人員數量上可以看出,實行“公車公營”后行業管理重心下移,公司擔負起管理職能,法人治理結構清楚,真正成為實體企業。公司的稽查、投拆、業務受理、違規、培訓、例會和文明創建等各項職能和活動全部發揮。市東方出租汽車公司(上市公司)成立了愛心車隊、明星車隊。由過去掛靠經營由管理部門強制要求轉換為公司主動宣傳、教育、幫助和引導。管理部門承擔的管理壓力基本上全部卸給企業,對企業是一種監管、協調、宣傳、服務作用。主管部門抓公司,公司抓司機,責、權、利清楚明朗。

三、實行“公車公營”前期存在的問題

1、在通過對、、考察學習情況看,前期在實行“公車公營”工作中,特別是實施公車公營后前三年,主管部門和出租汽車公司都承擔了相當大的壓力,但是在當地政府強硬的政策下,事情都得到了妥善解決。

2、實行“公車公營”后,由于沒有掛靠投資回報快,而且對“公車公營”的司機管理相對嚴,會出現公司找不到司機的問題,但是,隨著體制的理順,這些問題逐步會得到解決。目前,要想進入市出租汽車行業非常難,甚至有許多市領導打招呼的司機,才能進入出租行業。

3、“公車公營”初期,公司運營困難,如市出現了公司與司機之間的借貸以及銀行之間的融資等,這些是下一步我們在搞“公車公營”所必須注意的問題。

4、出租車行業牽涉到國計民生,容易誘發社會的不穩定,市政府應建立應急處置機構,一旦發生不穩定事件,要采取果斷有效措施,以保障各項措施的落實。

四、關于對我市城區出租汽車“公車公營”的思路和建議

1、從、、等地實施觀摩情況看,就服務質量和行業穩定性而言,經營權歸公司化經營模式,好于經營權歸個人掛靠公司的經營模式,而且、剩余掛靠車輛正在進一步向“公車公營”轉變,這符合[]81號文件不允許經營權一次性“買斷”向駕駛員轉嫁投資和經營風險的政策。而我市目前所實施的“公車公營”模式是正確的,是符合國家政策的。

2、下一步工作要圍繞提高服務質量,理順公司和司機關系,堅持新增運力帶動掛靠經營循序漸進原則,并通過規范經營權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整頓運營秩序,調整動力結構等,從而使我市出租汽車逐步的規范化。

第6篇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管理政策;改進建議

1、國家層面管理政策

1.1門政策發展歷程

在發展起步階段(2001年一2008年),國家政策主要立足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優化。2001年,我國啟動了“863計劃”電動汽車重大專項,提出“三縱三橫”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開局。2005年,工信部、交通部等相關部委聯合出臺優化汽車產業結構政策措施,促進發展清潔汽車、電動汽車,明確2010年電動汽車保有量占汽車保有量5%-10%,2030年電動汽車保有量占汽車保有量50%以上的發展目標。

在政策密集出臺階段(2009年一2010年),國家政策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力度,將新能源汽車發展提升到了重要高度。2009年,財政部、科技部頒發《關于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13個城市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實施新能源汽車戰略,啟動國家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范工程,由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給予補貼,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

1.2政策示范推廣

2009年,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啟動“十城千輛”工程,確定通過財政補貼形式,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每年發展10個城市,每個城市推出1000輛新能源汽車開展示范運行,力爭到2012年使全國新能源汽車的運營規模達到汽車市場份額的10%。

“十城干輛”工程實施以來,主要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截止目前,我國“十城千輛”工程試點城市共25個,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劃11、廣州等城市。截止2012年底,“十城千輛”工程共計示范推廣2.74萬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十城千輛”工程以公共交通系統為主,主要集中在公交車、出租車、市政服務車等領域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然而,在試點城市間的推廣情況卻大相徑庭。部分試點城市推廣工作完成較好。如合肥截止2013年3月,推廣新能源汽車5622輛,占全國推廣總量的20%。鄭州,截止2012年底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1663輛,完成示范推廣目標1500輛的111%。與之相反,很多示范城市都沒有達到預期推廣目標。廈門,截止2012年11月底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425輛,其中混合動力公交車386輛,與國家規定的1000輛的推廣目標相距甚遠。昆明,截止2012年3月底,也只推廣510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2、新能源汽車管理政策與改進建議

2.1培育車輛核心技術,提高車輛安全性能

繼續推進電池、電機、電控三大關鍵技術的研發,以關鍵零部件為基礎,不斷提升動力電池效能,促進動力系統平臺化,實現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自主化。在技術改進、科技創新保障條件下,在電池安全和碰撞安全方面不斷完善,提高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能。一是加強動力電池材料研究與應用,提升電池組集成技術,增強電池穩定性和耐久性,保障新能源汽車的駕駛安全;二是加強動力控制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改進電池斷電保護的研發技術,提高車身設計安全性和科學性,提升新能源汽車的碰撞安全。

2.2加強研發創新環節,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

技術創新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突破口,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扶持。一是實行資金扶持政策。對于參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與配套設施研發的企業,政府應給予財政資助和補貼,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具備先進技術的新能源汽車以及零部件的進口關稅給予減免和降低。二是提供研發技術保護。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生產商和研發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積極鼓勵申請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專利技術保護,積極幫助自主研發技術的推廣和宣傳。三是加大科研人才投入。重c培養動力電池、電機和控制系統等領域的企業和專業化人才,積極引進大量富有經驗的技術創新型人才,填補新能源汽車技術領域的空白。

2.3明確新能源汽車發展路徑和技術標準

一方面,應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化步伐,集中企業優勢資源,進一步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優化不利資源,使產品能夠向平穩化過渡。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加強上游關鍵技術研發企業與下游廠商的合作,鞏固產業鏈,不斷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生產效率。另一方面,應繼續推進新能源汽車技術標準化進程,建立完善的、適用性強的新能源汽車標準化體系,規范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及基礎設施的生產和建設,并需著眼全球市場,制定國際標準化發展戰略,積極參與國際新能源汽車行業相關標準的制定。

2.4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加快配套設施建設

在基礎設施投人方面,應積極調動社會資源,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以政府為主導,整合企業、銀行、風險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建立完善的融資平臺,加大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的資本投人,為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障。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應加強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商的合作,提高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的建設效率,分層次、分階段推進配套設施建設,優先在公交車站、商城、社區等人口較密集的地區建設充電設施示范區,形成示范效應;其次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加油站、便利店等地區建設充電設施,便利大眾出行;最后在各居住小區逐步推廣,實現服務全覆蓋。

結語

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是世界各國調整汽車產業機構、應對能源危機和環境污染的必然趨勢.對我國而言,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一方面,發展空間廣闊、潛力巨大;另一方面,核心研發技術弱、市場化程度不高的問題依然突出。今后,相關各方應當在國家宏觀政策的引導下,搶抓機遇,協同攻關,以最終實現我國汽車工業的轉型升級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7篇

汽車行業管理軟件最佳解決方案獎

二手車管理解決方案主要為經銷商提供一個集賣車意向創建、車輛評估、意向跟進、車輛收購、車輛認證、車輛整備、車輛銷售于一體的核心業務平臺,并支持基于平板電腦的車輛評估收購及短信詢價報價業務,此外還提供一個B2B車輛拍賣交易平臺。

二手車管理解決方案主要為經銷商提供一個集賣車意向創建、車輛評估、意向跟進、車輛收購、車輛認證、車輛整備、車輛銷售于一體的核心業務平臺,并且支持基于平板電腦的車輛評估收購及短信詢價報價業務,從而提高二手車評估的專業化程度;此外方案還提供一個B2B車輛拍賣交易平臺,可使車廠和經銷商、經銷商和經銷商、經銷商和渠道之間有更多、更透明化的信息與資源的共享,即支持車廠與經銷商之間的二手車競拍批售業務,也支持經銷商與其批售渠道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及二手車競拍批售業務;同時方案還提供一個基于個人買賣二手車需求及經銷商二手車車源信息的專業二手車門戶網站;最后歸納起來二手車業務范圍涵蓋了三個大環節:車輛收購、車輛管理、車輛銷售,其中主要是以經銷商業務為中心,同時也包含了廠家、一級渠道、渠道合作關系管理功能以及個人客戶的買賣二手車業務。主要業務環節簡述如下:

車輛收購

經銷商車輛收購業務分為拍賣收購和評估收購。拍賣收購是由車廠在B2B車輛拍賣交易平臺組織車輛拍賣,各經銷商參與競拍,競拍成功后將車輛從車廠處收購入庫;評估收購是經銷商對個人客戶的車輛進行評估后,與客戶達成收購意向,并最終完成收購入庫。

車輛管理

車輛管理主要分為車輛整備管理、車輛認證管理、車輛基本信息維護以及車輛庫存管理等業務。車輛整備管理是指經銷商收購的二手車輛如果有較小的損壞需要維修后才能銷售,則需要進行車輛整備工作;車輛認證管理是經銷商收購的車輛車況較好則可以向車廠申請認證,車廠審批通過后提供一定時間及里程的質保;在各業務環節中需要對車輛基本信息或者圖片信息進行實時維護以及車輛的入庫出庫信息進行登記管理。

車輛銷售

車輛銷售主要分為拍賣批售和車輛零售。拍賣批售業務是經銷商(或者廠家)在B2B車輛拍賣交易平臺組織車輛拍賣,其他有合作關系的渠道(經銷商)參與競拍,拍賣結束后經銷商(或者廠家)選擇渠道完成交易;車輛零售是指個人客戶通過平臺留言、電話聯系、直接到店等方式與經銷商達成購買意向后完成車輛銷售。

第8篇

現將建設部、交通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的意見》(建城〔2002〕4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宏觀調控,統一市場監管。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建設廳、交通廳等部門關于清理整頓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號)要求,加快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堅持優先發展大運量公共交通戰略,對小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總量進行嚴格控制。實行在統一城市統一規劃,統一市場準入制度,統一財稅、經濟和技術政策,統一執法尺度,統一服務質量標準的方針,切實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保持行業穩定。

二、嚴格規范經營權有償出讓轉讓。經請示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正在會同省物價局、省建設廳和省交通廳聯合制定《安徽省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經營權出讓審批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城市出租汽車、小公共汽車線路等經營權出讓和轉讓行為。今后未經省政府審批,各市一律不得自行實施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對擅自實行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經營權出讓的全部收入、按規定比例的轉讓費增值部分上交地方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城市道路和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場(廠)、站、點與管理設施的建設等。

第9篇

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運輸行政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市運政管理機關)為特區出租小汽車(以下簡稱出租車)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

市運政管理機關設置的特區出租車行業專業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行使市運政管理機關委托的《條例》及本細則規定的對出租車行業實施管理的職權。

第三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的發展需要對出租車的運力總量實施宏觀調控。

出租車運力的批量增減,由市運政管理機關依據出租車行業發展規劃、市場供需關系和效益狀況并征詢公安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和市出租車行業協會的意見后提出方案及說明,報送市政府審定批準后實施。

第四條 出租車經營實行規模經營。

規模經營是指具備《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的條件,有專門的管理機構,相應數量的出租小汽車和服務設施的組織所進行的經營活動。

第二章 營運牌照

第一節 出讓拍賣

第五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營運牌照的拍賣,是指市運政管理機關委托拍賣機構,以公開競價或標賣的方式,將營運牌照出讓給最高應價者的活動。

第六條 營運牌照的拍賣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

第七條 營運牌照的出讓拍賣,采取不定期方式進行。

市運政管理機關應在每次拍賣日之前60日公布拍賣的營運牌照的數量。

第八條 營運牌照拍賣機構應在拍賣日之前30日拍賣公告。

拍賣公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拍賣的時間、地點;

(二)拍賣營運牌照的數量;

(三)拍賣方式;

(四)競買人的資格或條件;

(五)其他應公告的事項。

第九條 競買人應在拍賣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報《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競買申請表》,并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一)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身份證明、人的授權委托書;

(二)銀行出具的與其競買營運牌照相適應的資金證明;

(三)參加競買營運牌照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管理機構應對競買人的資格條件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競買資格通知書》。

第十一條 取得《競買資格通知書》的競買人,應在拍賣日之前向拍賣機構交付約定遵守拍賣規則的保證金。

前款保證金的數額應根據競買人申請競買營運牌照的數量約定。拍賣成交的,保證金即時充抵營運牌照價款;拍賣不成交的,拍賣機構應在拍賣日起5日內如數退還。

第十二條 除本細則有特殊規定外,營運牌照的拍賣依照《深圳經濟特區財產拍賣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拍賣成交的,競得人、拍賣人和市運政管理機關應依據拍賣筆錄當場簽訂《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出讓拍賣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出讓確認書》)。

第十四條 競得人應自簽訂《出讓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機構繳清營運牌照款,并領取市運政管理機關出具的營運牌照競得證明書。

競得人在規定時間內不繳清營運牌照款的,管理機構應自繳款到期之日起15日內向競得人書面催告繳交營運牌照款;催告期滿競得人仍未付清營運牌照款的,管理機構可提請市運政管理機關決定解除《出讓確認書》,并對未繳款的營運牌照再行拍賣。再行拍賣的費用由原競得人承擔。

第十五條 經營者自競得營運牌照之日起90日內,憑營運牌照競得證明書和有關材料分別到市運政管理、工商、稅務、公安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購車和車輛入戶手續。

第十六條 經營者應當在辦結前條規定的手續后30日內,到管理機構辦理道路運輸證,登錄車輛類別、車號,并領取營運牌照證書。

第十七條 《條例》實施后取得的營運牌照,其使用年限自頒發營運牌照證書之日起計算。

第十八條 市運政管理機關應在收取營運牌照款之日起15日內,將營運牌照款上解市財政部門設立的銀行專戶,專款專用。

營運牌照款用于出租車行業發展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經費開支由市運政管理機關統一列項、安排,報市政府批準后使用。

第二節 轉讓和質押

第十九條 符合《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營運牌照持有人,可以轉讓營運牌照。

但在實行營運牌照出讓拍賣制度前所取得的營運牌照,在轉讓前應按最近一次公開拍賣的平均成交價補交營運牌照款。

第二十條 營運牌照的轉讓可采用委托拍賣或協議的方式進行。

轉讓人轉讓營運牌照時未依法終止的出租車經營權利和義務,應由受讓人承繼。

第二十一條 營運牌照的受讓人應當符合《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二條 營運牌照轉讓應當與其配置的出租車一并進行,但達到更新期的車輛除外。

第二十三條 營運牌照轉讓采用協議方式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簽訂《出租小汽車營運牌照轉讓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采用委托拍賣方式的,委托人、拍賣人和競得人應當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

第二十四條 營運牌照的轉讓必須進行轉讓登記后,方為有效。

轉讓方和受讓方或委托人和競得人應自《合同書》或《確認書》簽定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機構辦理營運牌照轉讓登記,并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繳交轉讓登記費用,成交雙方各承擔二分之一。

第二十五條 受讓人或競得人辦結營運牌照轉讓登記后,憑營運牌照證書按有關規定分別到市公安車輛管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或入戶手續和到市運政管理、工商、稅務機關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及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營運牌照持有人可依法以營運牌照證書設定質押。但同一營運牌照證書不得設立兩個以上質押。

第二十七條 以營運牌照證書設定質押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管理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以營運牌照證書出質所擔保的債權消滅,出質人應自債權消滅之日起10日內到管理機構辦理質押注銷登記。

第二十九條 質押過程中轉讓營運牌照的,其轉讓程序和受讓人條件按營運牌照轉讓的有關規定辦理。

經營出租車業務未滿二年而設定質押的營運牌照,在質押過程中發生轉讓的,其營運牌照應經市運政管理機關批準后拍賣。所得價款,扣除有關費用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三十條 營運牌照證書滅失的,其持有人應登報聲明作廢,并向管理機構申請補發。

營運牌照證書破損確需換領的,經管理機構查驗予以換領。

第三十一條 出租車更新的,營運牌照持有人應在辦妥新車入戶手續之日起15日內到管理機構辦理營運牌照證書及道路運輸證、駕駛準許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營運牌照使用期限屆滿,營運牌照持有人應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將營運牌照證書繳回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并到公安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三章 營運管理

第一節 出租車和駕駛員

第三十三條 《條例》第二十二條所稱出租車的營運車況,是指投入營運的出租車所具備的服務設施的狀況。

出租車的營運車況應符合下列標準:

(一)《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安裝的設施齊全、有效;

(二)計價表及空車標志燈裝置在前排乘客座位前儀表板上;

(三)頂燈裝置在車頂中部;

(四)無線通訊設施工作正常;

(五)防劫網必須安裝牢固;

(六)車內地板、座位、后備箱內無雜物,整潔衛生;

(七)車門不變型、不松脫;門鎖牢靠;車窗開閉自如;

(八)車身外觀無臟物,車體無嚴重凹陷、霉爛和脫漆;車號牌和出租牌齊全,不互相遮蓋、重疊。

(九)車前門外兩側印制經營者全稱和電話號碼;黃色出租車應加印特區內行駛字樣;后車門內顯著位置張貼價目表;前排乘客座位前不妨礙駕駛視線的顯著位置懸掛當班駕駛員駕駛準許證;駕駛員座位防劫網后印制本車車牌號和市運政管理機關的投訴電話號碼;車內后側張貼禁煙標志。

凡按規定要求印制的字樣應齊全、清晰。

第三十四條 出租車駕駛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轉換經營單位和轉換駕駛車輛的,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駕駛準許證的異動手續。

第三十六條 駕駛準許證滅失的,須登報聲明作廢,憑有效資格證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破損的,憑舊證到原發證機關換領。

資格證滅失的,須登報聲明作廢,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破損的,憑舊證到原發證機關換領。

第三十七條 駕駛準許證和資格證不得偽造、涂改、重復領取。

第二節 營運業務

第三十八條 出租車駕駛員在車站、碼頭、機場、口岸等客運場站候客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按順序候客,不得因協議租費等行為妨礙候客管理秩序;

(二)候客時不得離開駕駛室;

(三)不準利用他人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招攬乘客;

(四)服從運政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駕駛空車時,應當使用空車標志或暫停載客標志。載客后不得使用空車標志或暫停載客標志。

空車標志的使用,白天以駕駛室內空車標志豎立顯示,晚上以空車標志燈和頂燈同時燈亮顯示。

暫停載客時,應將暫停載客標志套放在空車標志燈上,不使用時必須置于隱蔽處。

第四十條 出租車駕駛員應在上客后啟動計價表,并在抵達目的地時向乘客展示計價表所顯示的租費數額;駕駛員拒不展示計價表的,乘客有權拒付租費。

第四十一條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租費,以人民幣計收。

長途返空費以超出30公里外的實際里程計收。

第四十二條 《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包車服務,是指以時間計算租費的出租車服務。

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協議確定租費的,應按規定的協議租費標準執行。

協議收費的,駕駛員應在出車前向乘客收取協定租費并開具統一的協議收費專用客運發票。

第四十三條 出租車客運發票(以下簡稱客票)由管理機構統一發放、統一管理。客票應加印或加蓋經營者全稱及其電話號碼。

第四十四條 乘客依條例規定對駕駛員或經營者的投訴,如需乘客說明投訴事實而乘客不愿說明或在預約時間內不到場的,作放棄投訴處理;駕駛員或經營者如需到場申辯但在預約時間內不到場的,作放棄申辯處理。

乘客投訴不實造成駕駛員損失的,應賠償駕駛員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四十五條 駕駛員可依法與經營者簽定承包合同,實行承包經營。承包經營應當使用市運政管理機關統一制訂的標準合同。

承包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條款: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二)承包經營的車輛和期限;

(三)承包金額;

(四)擔保條款;

(五)法定規費的負擔;

(六)雙方當事人其他的權利義務;

(七)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上列主要條款中,承包金額的最高限額、擔保條款中的承包保證金的最高限額以及法定規費的負擔,由市運政管理機關確定。

第四十六條 市出租車行業協會應制定全市出租車行業向社會提供出租車營運服務的服務承諾,作為行業職業規范向社會公布并監督其成員遵守。

經營者應諾守出租車行業的服務承諾,并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本企業提供更優質服務的承諾。服務承諾的實施情況應作為市運政管理機關、管理機構及市出租車行業協會對經營者進行年審考核、評比的評審項目內容。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營運牌照證書、駕駛準許證、道路運輸證除市運政管理機關或其委托的管理機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留。經營者認為確需扣留的,應提請市運政管理機關或管理機構依法予以扣留。

市運政管理機關或其委托的管理機構暫扣前款所列證照時,應當向當事人交付市運政管理機關的暫扣決定書;當事人應當在暫扣決定書指定的期限內到市運政管理機關接受調查處理。

第四十八條 營運牌照競得人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手續并將出租車投入營運的,責令期限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妥的,收繳其已領取的有關營運證照,扣除所需支付的費用后,退還其已繳付的營運牌照款。

按前款規定收繳的營運牌照,市運政管理機關可決定將其再行拍賣。再行拍賣的費用由被處罰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 違反營運牌照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運政管理機關或其委托的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營運、沒收非法所得,并對經營者處罰款20xx元:

(一)出租車更新不按時辦理營運牌照、道路運輸證和駕駛準許證變更登記手續繼續營運的;

(二)營運牌照使用期滿后,不按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繼續營運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有關營運車況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運政管理機關或其委托的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對經營者處以罰款:

(一)車體嚴重破損,呈現明顯凹陷、霉爛、脫漆或者整車容貌不潔的,責令限期整修并處以罰款800元;逾期不整修的,責令停止營運;

(二)車門變形、松脫、門鎖不牢或車窗不能正常開閉的,責令限期整修,并處罰款500元;

(三)擅自增設、改動出租車設施的,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00元;

(四)車內地板、座位、尾箱(后備箱)、車身外觀不整潔的,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00元;

(五)規定應當在出租車印制、張貼的標志,字樣不全或不清的,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00元;

(六)不在規定位置張貼禁止吸煙標志的,罰款50元。

第五十一條 出租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運政管理機關或其委托的管理機構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不當使用計價表,在乘客上車前已啟動計價表的,責令退還租費,處超收租費50倍的罰款,記錄違章一次;

(二)協議收費超過協議租費標準的,責令加倍退還乘客超收部分租費,并處超收租費50倍的罰款,記錄違章一次;

(三)駕駛空車時不載明暫停載客標志又不使用空車標志的,處罰款1000元,記錄違章一次;

(四)營運載客時不使用計價表的,處罰款500元,記錄違章一次;

(五)收費不給客票、付給客票不完整、使用無經營者全稱的客票或者協議收費不開具專用客票的,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00元;

(六)擅自改變空車標志燈和頂燈性能的,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00元;

(七)在車站、碼頭、機場、口岸區域及市內主干道專用候車站不按順序候客、不遵守候客管理秩序,候客時離開駕駛室,利用他人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招攬乘客,不服從運政管理人員指揮調度的,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00元。

第五十二條 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行為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責任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違法情節,分別給予處罰。

違法行為人同時發生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應當分別處罰,合并執行。

第五十三條 市運政管理機關及其委托的管理機構在行使行政處罰權時,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行政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的執行程序和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條例》和本細則中所稱的以上、以內均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細則自之日起實施。

出租車資格證書從事出租車運營是要取得相關資格證才能上崗。如果想報考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九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有關規定,必須從初次取得相應駕駛證三年后才能報考。根據你申辦道路經營性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需攜帶本人駕駛證、身份證、到有資質的駕校報名,并參加培訓和考試即可,經考試合格后20日內頒發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出租車從業資格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持有C類以上(含C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齡2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經出租車職業培訓考試合格,并掌握相關道路運輸法規、當地風土人文情況、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等基本知識。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后,辦理服務監督卡。

相關文章
相關期刊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一级毛片一级毛片 | 中国产一级毛片 | www.亚洲视频| 久久6免费视频 | 日本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久 | 久久久久久久久网站 | 欧美成人精品一区二三区在线观看 | 久久99精品久久久久久三级 | 毛片视频网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岛 | 国产剧情自拍 | 99re在线视频观看 | 高清欧美色欧美综合网站 | 免费一级毛片清高播放 | 91精品国产自产91精品 | 福利在线小视频 | 婷婷伊人网| 国产精品久久国产精品99盘 | 九九在线精品视频 | 久久aa毛片免费播放嗯啊 | 亚洲成人77777 | 亚洲精品国产免费 | 黄视频在线观看www免费 | 国产男女自拍视频 | 久久狠狠躁免费观看2020 | 久久这里只有精品免费播放 | 免费一级毛片在线播放 | 97在线视频免费观看 | 日本中文字幕不卡 | 国产在线一区二区视频 | 蜜桃视频一区二区 | 国产99精品在线观看 | 国产福利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 99热成人精品国产免男男 | 国产免费人成在线看视频 | 五月婷婷六月丁香 | 久久99国产精品一区二区 | 四虎影院在线网址 | 77777亚洲午夜久久多人 | 色爱区综合激月婷婷激情五月 | 看全免费的一级毛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