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2:06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YZSN/CP—AHGL-010
1 目的
使生產作業中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全面、有效的整改,提高安全本質程度,實現生產安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
2 適用范圍
3 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批準和簽發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雙重預防機制》要求認真貫徹執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對重大隱患組織制定措施,保障整改資金到位,使隱患得到及時全面整改。
3.2 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修訂、審核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檢查督導各部門車間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開展情況;負責隱患排查體系平臺的運行管理。
3.3生產安全科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臺帳。
3.4各部門車間
3.4.1及時將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傳達給各部門車間全體員工。
3.4.2認真貫徹執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3.4.3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隱患整改與監控全面負責。
3.4.4在日常生產管理中,定期組織進行安全、設備檢查,對所查出的隱患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協調、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4 管理要求
4.1隱患分級
根據隱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可能導致事故后果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4.1.1 一般事故隱患
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1.2重大事故隱患
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無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2 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
4.2.1 基礎管理類隱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判定為基礎管理類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應急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基礎管理其他方面等。
4.2.2 生產現場類隱患
主要包括設備設施;場所環境;從業人員操作行為;消防及應急設施;供配電設施;現場其他方面等。
4.3 組織實施
4.3.1 排查類型
4.3.1.1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負責人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4.3.1.2綜合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排查。
4.3.1.3專業或專項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工藝、設備、電氣、自控儀表、建筑結構、消防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排查;根據行業特點進行的專項隱患排查。
4.3.1.4季節性排查是指根據季節特點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靜電等為重點;夏季以防雷暴、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等為重點;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等為重點;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等為重點。
4.3.1.5節假日隱患排查主要是指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排查,特別對節日期間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及物資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排查;
4.3.1.6專家診斷性檢查是指技術力量不足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欠缺的企業委托安全生產專家排查隱患;
4.3.1.7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或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4.3.2 排查周期
4.3.2.1根據風險點特性及危險源確定隱患排查周期包括:每班一次、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隱患排查周期可根據安全形勢的變化、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等情況適當增加。
4.3.2.2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周期應滿足:
a)日常隱患排查包括崗位人員、班組長進行班前、班中不間斷安全檢查等內容;
b)綜合患排查應由總經理組織,至少每月組織一次;
c)專業或專項隱患排查應由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等專業技術人員或相關部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
d)季節患排查應根據季節性特點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安全科至少每季節組織開展一次;
e)節假日隱患排查安全科應在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組織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f)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項隱患排查: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3.3 組織級別
公司根據自身組織架構確定不同的排查組織級別和頻次。排查組織級別包括公司級、專業級、車間級、班組級、崗位級。
4.3.3.1日常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班組級、崗位級;
4.3.3.2綜合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公司級、部門級;
4.3.3.3專業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部門級,按照專業類別劃分;
4.3.3.4季節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部門級、班組級;
4.3.3.5節假日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為公司級、部門級。
4.4 隱患治理
隱患治理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重點處理、動態處理、綜合處理的原則。分級治理主要包括崗位、班組糾正、車間治理、專業治理、公司治理等。
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有效、責任到人、按時完成。
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后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保養和監測監控,防止事故發生。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要求進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4.4.1 治理流程
4.4.1.1 通報隱患信息。在每次隱患排查結束后,將隱患名稱、隱患等級、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通報。
4.4.1.2 下發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記錄。隱患排查組織部門制發整改記錄,應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建議、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4.4.1.3 實施隱患治理。隱患整改單位在實施隱患治理前應當對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時限要求實施隱患治理。
4.4.1.4 治理情況反饋。隱患治理后,應根據隱患級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實現閉環管理。
4.4.1.5 驗收單位根據隱患整改單位反饋的整改信息,對隱患整改效果組織驗收。
4.4.2 一般隱患治理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根據隱患治理的分級,由各級(公司、車間、班組等)負責人負責組織整改,整改情況要安全科進行確認,安全科要負責復查驗收閉環。
4.4.3 重大隱患治理
經判定或評估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應當及時組織評估,并編制事故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應當包括事故隱患的類別、影響范圍和風險程度以及對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議等內容。
重大事故隱患由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 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 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 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或者委托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管理服務的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4.4.4 隱患治理驗收
隱患治理完成后,應根據隱患級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實現閉環管理。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對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評估。
5 隱患排查獎勵與處罰
5.1獎勵
為充分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議的積極性,使公司隱患排查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水平,及時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中的缺陷,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安全科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議按月進行評估,反映事實經查符合規定,根據隱患危害程度、范圍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相應獎勵:
5.1.1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認定為一般事故隱患的,給予15—200元或等價的獎勵,認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給予200—500元或等價的獎勵。
5.1.2員工獎勵申請由所在部門提出,經安全科認定,并出具獎勵意見后,經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后發放。
5.1.3為搶救國家及公司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200—1000元或等價的獎勵。
5.1.4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
5.1.5安全科每季度進行獎勵匯總,按公司財務制度報銷獎勵。
5.2 處罰
5.2.1本制度執行情況列入各車間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先進評比項目。
5.2.2隱患排查系統管理系統中已經錄入的隱患問題,應及時確認并落實整改,若超出整改期限一周,狀態欄仍顯示本單位下發責任或進行隱患的確認,不及時在網站填寫隱患排查任務,不落實整改閉合,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對負責人罰款50元/次,并將納入季度安全考核。
5.2.3對違反本辦法或執行本辦法不力,安全檢查組織不力、不積極配合安全檢查的,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安全生產委員會對有關責任人不按規定開展隱患排查、不落實整改閉合,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次。
5.2.4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不積極制止違章違紀現象者、不認真檢查者、徇私舞弊者,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5.2.5對拒絕接受、阻撓檢查或無故不按整改意見按期整改的各責任單位人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次。
5.2.6對于現場檢查發現的隱患及問題項未整改,違反操作規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力等未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細則》處罰。
5.2.7責任人因下列情形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除按規定罰款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2.7.1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安全、消防、環保設施的。
5.2.7.2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5.2.7.3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5.2.7.4過失引起重大火災或蓄意縱火的。
5.2.7.5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串通)、遲報或阻擾事故救援,貽誤事故搶救,造成危害的。
5.2.7.6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采取威逼、脅迫、恐嚇等手段,強制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的,或故意掩蓋事故隱患,組織他人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6 附則
6.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6.2本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和解釋由安全科負責。
7 記錄
1、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免受損失。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部門及場所。
3、職責
3.1總經理對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責任,并保證隱患整治所需的資金投入。
3.2安全員負責組織公司安委會有關成員對工廠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整改的跟蹤和驗收。
3.3各部門負有對廠區內各項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隱患整改和督查的責任。
3.4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測,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3.5安全員負責對提出或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申請獎勵,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門或員工提出懲罰措施。
3.6
安全員負責統計事故隱患,向公司管理者匯報。
4、程序
4.1定義與分類
4.1.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為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隱患分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治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而難以排除的隱患。
4.1.3安全檢查的類別應該包括: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日常檢查、重大節日前檢查、政府安全主管部的門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查領導管理、查制度落實、查防護措施、查隱患整改、查教育培訓、查各種記錄。
4.2工作程序
4.2.1安全員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編制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并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實施。
4.2.2各部門及各級人員,在規定時間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完善各種記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檔案,并實施監控治理。
4.2.3各部門、各相關人員所進行各種安全檢查,應建立完善安全檢查臺賬,并統一報到人力資源部存檔。
4.3安全檢查
各項安全檢查,必須要有安全檢查表,且每種安全檢查表都要有編制單位、審核人、批準人,檢查表至少包括: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或依據、檢查結果,簽字等。
4.3.1綜合性檢查
(1)公司級綜合檢查:安委會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組織編寫《廠級綜合性檢查表》,每季度末對廠區,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一次綜合性的事故隱患檢查,包括部門、車間事故隱患整改和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安委會將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匯總,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安全員跟蹤、復查各部門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形成相關記錄,并連續保存。
(2)車間級綜合性檢查:部門(廠)經理、車間主任、有關技術人員,結合公司及車間實際,編寫《車間級綜合性檢查表》。每月下旬對轄區的車間,進行一次安全綜合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連續保存相關記錄。
4.3.2季節性檢查
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每年針對春季(每年3月)、夏季(每年6月)、秋季(每年9月)和冬季(每年11月)的生產特點,組織人員編制季節性安全檢查表,并組織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1)春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雷、防靜電、防解凍跑漏等。
(2)夏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洪防汛等。
(3)秋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火、防凍保溫等。
(4)冬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火、防爆、防凍、防滑和防中毒等。
4.3.3專業性檢查
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壓力容器、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建(構)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檢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
各相關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專業檢查表,每半年組織一次專業檢查,并填寫、保存相關記錄。
4.3.4節假日檢查
重大節日(春節、十一)放假前,各部門須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結合生產實際,編制《節假日檢查表》,檢查轄區動火、高空、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安全情況;對管轄的機械、電氣設備及附件、安全設施設備,化學品的儲存、使用等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4.3.5日常檢查
(1)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日每班安全檢查,各班組內自查,班組間互查。各班組在作業前后、交接工序時對自身的環境,機臺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并互相監督。公司每個員工發現事故隱患,有責任向本部門領導或者安全員進行匯報,公司給予一定獎勵。
(2)安全員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發現內部員工和委外作業人員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和糾正;規范廠區生產、建設、生活秩序;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如可當場整改,要當場整改,如不能當場整改的下達《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督促相關部門限期整改,保存好相關記錄。
4.3.6政府主管部門安全檢查
政府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安全員負責接待,公司主要負責人、各生產部門主管、安全專管配合檢查,安全員準備安全檢查的基礎資料和安全工作匯報材料;各部門做好檢查準備,政府查出的事故隱患,由安全員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督促相關部門立即或限期整改。
4.4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管理
4.4.1在隱患排查前完善隱患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和要求。每次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責任部門治理。治理結果也會在下次的安全例會中匯報;安全員按治理期限組織治理驗收。
4.4.2對查出的隱患,責任部門或人員應完善隱患治理方案:要求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隱患治理措施要求針對性強;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等;隱患治理工作形成閉路循環。
4.4.3對確有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相關車間必須在限定期限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說明原因,并將延期期限及安全措施,上報本部門負責人和安全員,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延期,須同時報至總經理。
4.4.4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事故,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整改進度及整改存在問題等情況,相關領導要及時指揮、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事故隱患整改按期完成。
4.4.5對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包括政府安全主管部門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員上報總經理,同時組織責任部門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安全員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及時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反饋隱患整改情況。安全員負責建立重大事故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6)備案文件。
對暫時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隱患所在部門或車間應制定并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由安全員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無力解決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對不具備整改條件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防范措施,納入隱患整改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原因、整改計劃和防范措施等。
4.4.6安全員組織人員每月進行一次風險分析,并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生產現場和生產過程、環境存在的風險和隱患進行辨識、評估分級,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2)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進行辨識,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根據相關方提供的服務作業性質和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采取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并對其安全績效進行監測。
AQ-801-R1
1、目的
1.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設備、設施、工序,甚至系統在作業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1.3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發生的主要預防性的措施,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隱患的檢查、登記與確認
2.1隱患的檢查
2.1.1公司每月,部門每周、班組每日至少對本部門各種設備、設施、建(構)筑物、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1.2公司工藝、設備、安全等主管要定期組織專業患檢查,每月一次。
2.2隱患的登記
2.2.1各部門均要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2.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本部門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并在登記臺賬上注明上報時間、部門及接受人等。
2.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各歸口管理部門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班組級隱患由車間領導通知班組長,進行確認反饋;公司級隱患由歸口管理部門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3、隱患的分級、分類與歸口管理
公司實行四級隱患、十大分類、四級管理制度
3.1隱患的分級:隱患劃分為四級,即公司上報級、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凡公司內無力整改的隱患屬公司上報級;部門無力整改的屬公司級;班組無力整改的屬部門級;班組內能夠整改的屬班組級。
3.2隱患四級管理:實行四級管理制度,同級隱患在同級管理為主的前提下,接受上一級監管;上一級管理部門可以越級檢查督促下級的隱患管理工作。班組級隱患由班組管理,班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部門對班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部門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職能部室管理;公司級隱患堅持自己管理為主,上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協助管理。
3.3隱患實行分類:隱患劃分十大類,按照公司現行管理分工,班組、部門在上報隱患時,按照設備、電氣儀表、工藝、產品質量、環保、火災爆炸、建(構)筑物、廠內交通、盜竊等分類,以便歸口上報。
3.4隱患的歸口管理:依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設備、電氣儀表、環保隱患由公司工務部管理;產品質量事故隱患由質管部管理,工藝事故隱患由制造部管理,火災爆炸、盜竊等隱患由人事部管理,廠內交通事故隱患由物流部管理。其他相關部門必須協助歸口管理部門的工作。
4、隱患的整改
4.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4.2各歸口管理部門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借故推委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主管部門及隱患所在部門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委會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任部門限期整改。
4.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4.4.1建設項目(新、改、擴建、大修改造、挖潛、革新)隱患的整改:建設項目必須在建成投產后,使安全衛生、環保設施能夠達到國家法律規定和行業標準,不留隱患。如確因某一環節疏漏而留下的隱患,由有關部門整改。
4.4.2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
各部門發現隱患后,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部門,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個人。
4.4.3其它隱患整改也應遵循以上程序。
4.5隱患項目的整改須經管理部門驗收確認后才算整改完畢,同時記錄確認人員及時間。
4.6公司財務部門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并監督其正確使用。
5、考核
5.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一級考核一級,各部門要納入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并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5.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5.2.1各部門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部門安全生產獎金200—500元,安全第一責任人免除獎金。
5.2.2對非設計、基建、設備制造、現場工藝等原因造成的隱患,要認真分析,對造成隱患的責任者;免除安全生產獎金,安全第一責任人免除獎金。
5.2.3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隱患,各部門要及時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具體人員負責監控,要有應急預案,設置明顯標志,否則每項扣責任部門安全生產獎金100-200元,安全第一責任人免除獎金。
5.2.4生產裝置有重大異常未找出原因的情況下,為保證安全,暫停開車,安全科組織有關部門專題研究,查明原因,安全科全程監督,對強行開車者,部門安全生產獎勵時間重新計算,扣除安全第一責任人200元現金。
5.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對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領導重視,明確職責,精心部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為目前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專門成立了以所長為組長,副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職工為成員的運管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隱患排點和具體實施步驟。
二、突出重點,結合實際,合力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隱患排查組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縣客運站從1992年至今未出現過較大交通事故;在隱患排查過程中,我所主要檢查了縣內兩個客運站的制度建立、規范經營、承諾書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這四個方面;并從制度建立、運營管理、車輛管理、派車卡制度、投保情況、駕駛員管理、事故報告這七個方面對縣內的兩個客運企業進行考核。檢查發現制度建立不完善、客運站未實施封閉式管理和未向社會公示《班線客運經營安全管理承諾書》這三個問題。對于出現的問題堅決下發整改通知;針對縣內的維修企業,我縣所重點排查了無證經營者和占道經營者,對無證的予以警告,一經發現經營活動將立刻沒收其違法所得,并按相關規定處罰;占道經營的一律責令整改;并對各維修的設備、安全制度建立、環境衛生條件進行了統一的檢查;針對非法從事客運經營的黑車,我稽查人員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嚴厲打擊,在此次隱患排查行動中重點查處無從業資格證件人員和報廢車輛經營行為;并特別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區的黑車情況。××縣目前為止善無危貨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所以在這方面沒有進行相關排查。
三、健全機制,強化監督, 全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著“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創新,不斷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一是實行隱患整改落實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實到位、整改內容措施落實到位、整改責任人員落實到位。對查處的各類隱患,實行“一患一檔,分類治理”對列入整改計劃的隱患,實行定時間、定人員、定資金、定責任。二是對各類隱患實行分管領導分線負責制度,分別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長掛帥,負責隱患的整改落實。
四、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們在隱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道路運輸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由于客觀原因,監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問題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
三是縣內各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的檔案還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點做好的幾項工作:
我們將以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未指導,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切實抓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進一步排查安全隱患,由排查靜態隱患向動態隱患深入,重點加強隱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工作中具體看隱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沒有。
三是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逐步建立完整的應急預案,并盡快形成相應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各縣(市、區)、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條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班組檢查、日常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經常化。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檔案臺賬制度、監控和應急管理制度、掛牌制度、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統計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報告和舉報獎勵等制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確保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制訂整改方案,由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實施,并報送有關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
(一)市、縣有關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縣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報和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對企業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三)市、縣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由本部門掛牌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召開會議,提出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指定責任部門跟蹤督促整改。
(四)市、縣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定期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關部門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二)有關部門在下一季度15日內,應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三)有關部門應當每季度總結本行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向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下級部門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
(二)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市級有關部門每半年公告一次,縣級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三)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各級有關部門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企業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二)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并徹底消除。
(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部門應當在10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或責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設施設備核查驗收合格并經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各級有關部門應及時摘牌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賬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按照晉城市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要求辦理。
第十一條各級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為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水上樂園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可分為三種:
(1)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2)各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3)個人舉報的事故隱患。
4、事故隱患分為內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兩類:
(1)內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做好記錄。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通報形成隱患的相關單位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做好記錄。在事故隱患消除之前,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隱患排查范圍涵蓋本單位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或設備設施(如:配電室、萬人海嘯池、超級大喇叭、天壺噴泉、旋轉滑梯、炮筒滑梯、高速滑梯、雪橇滑梯、山坡滑梯、兒童水寨、六道彩虹滑梯、兒童戲水池、潮汐漂流河、沖天回旋、迪斯科大轉盤、大擺錘、摩天環車、蹦蹦床、雙人飛天、激情碰碰車、觀光小火車)等。
6、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內容包括:
(1)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損壞現象,是否安裝了漏電保護裝置和接地保護等;
(2)疏散通道擠占、堆放雜物現象;
(3)消防設備設施維護(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防火卷簾門等)狀況;
(4)庫房、機房管理;
(5)應急廣播系統;
(6)違章操作(電工、焊工等未持證上崗);
(7)排油煙管道;
(8)液化石油氣瓶日常管理等。
(9)游樂設施的日常監管和維修作業。
7、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相關部門或具體負責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采取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防范措施,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隱患在整改完畢后,要進行復查驗收。
8、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1)根據工作分工,各部門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各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
(3)對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部門要按職責分工進行查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或具體負責人限期消除。
(4)各部門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負責解決;主管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單位第一責任人,召開專題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措施;本單位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通過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違章施工作業等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消除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植樹、違章建筑、違法開挖取土、開山放炮等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重大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許可審批制度,提高電力行政執法水平,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為我縣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電力保障。
二、工作任務
本次排查治理的電力設施范圍為電力線路、電力電纜、配電臺區、變電站設施。重點排查治理嚴重威脅10千伏及以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重大安全隱患。
(一)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建設造成的安全隱患。
違章土地開發、違章取土危及電力線路桿塔及其拉線基礎穩固;違章開山、采礦爆破損害電力設施;違章工程施工作業(吊車、水泥泵車等大型機械的違章施工作業)可能造成與電力線路安全距離不足。重點排查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違章構筑物與導線安全距離不足的隱患。
(二)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違規種植超高植物。
違規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速生林,造成與電力線路安全距離不足,造成導線與超高樹木放電跳閘可能引發山林火災的重大隱患。重點排查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速生林造成和可能造成安全距離不足的隱患。
(三)變電站周圍違章搭蓋和開挖取土。
變電站是重要的電力輸送樞紐,在變電站周圍違章搭蓋極易發生帶電設備放電跳閘引發大面積停電事故。重點排查整治變電站周圍違章或臨時簡易搭蓋,以及影響變電站設施等隱患。
三、工作安排
排查治理活動時間從2012年6月25日至12月10日,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6月25日—7月31日)
制定《縣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成立縣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各鄉鎮政府根據本方案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列出本地區重點隱患排查計劃表。
(二)排查治理階段(2012年8月1日—11月10日)
1、加大治理宣傳。各鄉鎮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要廣辟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途徑大力宣傳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重大安全隱患案件,可采取專題報道方式,擴大宣傳影響,營造和諧治理氛圍。
2、重點隱患排查。各電力企業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尤其是對危及10千伏及以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重大安全隱患,應詳細說明隱患內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建立一案一檔,于2012年7月30日前報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落實隱患治理。
(1)各鄉鎮根據安全隱患排查情況,按照隱患評級來安排治理時間。優先治理10千伏以上電力線路的重大安全隱患。
(2)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由活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經信委)牽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加,聯合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岳政辦秘〔2009〕265號”文件精神,制定詳細治理措施,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治理完成時限。
(3)活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需要多部門配合治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和重點整治區域,應及時提請協調領導小組協調組織,統一安排治理。
(4)加大重點安全隱患現場的檢查和巡視力度,加強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行為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電力行政許可審批制度。對不辦理許可手續,仍違章施工的行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責令暫停施工。
5、重點掛牌督辦。在安全隱患治理期間,縣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將設立安全隱患專項治理督辦組,對全縣危及10千伏級以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現場聯合督辦,對一些長期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將邀請市治理督辦組前來指導和配合我縣開展治理工作,確保重大安全隱患逐一得到有效治理。
(三)總結上報階段(2012年11月10—11月15日)
各鄉鎮組織對本地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所取得的成效進行檢查和驗收,全面總結。并于11月5日前將總結材料上報縣活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11月16日—12月10日)
縣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的主要內容:一是治理宣傳、組織領導以及方案制定和落實情況;二是對重大安全隱患以及掛牌督辦項目的專項治理情況;三是排查治理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對領導重視,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鄉鎮將予以表彰,對排查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工作措施不力的鄉鎮,將予以通報批評。四是依照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涉及電力安全作業項目聯審聯批制度的通知》(岳政辦秘〔2010〕28號)精神,檢查部門和供電企業涉電作業項目聯審聯批制度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本次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到治理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是保障我縣經濟快速發展的前提,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本年度重點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統一部署、形成聯合治理機制,建立責任考核制度,扎扎實實地把治理工作抓好、抓實,取得實質性成效。
(二)明確職責范圍。本次排查治理活動按照屬地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的組織實施工作。各部門按照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岳政辦秘〔2009〕265號)文件規定的職責,積極開展聯合治理工作,確保重大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治理。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一、工作目標
在2010年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攻堅活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排查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市旅游行業所有經營單位。主要包括:A級旅游景點、星級飯店和旅行社。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2010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要求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操作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4、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5、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6、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7、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9、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
本次全市旅游行業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要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是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三是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是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實施步驟
共分五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時間2011年4月1日-7日
各旅游經營單位要根據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充分利用宣傳欄、過街條幅、宣傳口號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確保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家喻戶曉,形成人員抓安全、人員要安全的安全生產氛圍。
第二階段: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時間2011年4月8日-20日
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具體活動方案,明確專人具體組織實施本次活動,通過企業自查,鎮辦、部門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整理、建檔、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整改“五定”,確保安全隱患查的出、整改徹底。
第三階段:重大安全隱患提報階段,時間2011年4月21日-25日
各單位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梳理,對已經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復查,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徹底、到位要及時上報市旅游局市場科。認真填寫附件《2011年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表》,并于4月20日前報市旅游局市場科。
第四階段:重大安全隱患評估、掛牌督辦階段,2011時間4月26日-30日
各單位提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市旅游局將集中上報市安委會辦公室,由市安委會將召開安全生產部門聯席會議,針對每條安全隱患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改時限,并由市政府掛牌督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意見,對這項工作做出具體部署,貫徹落實到基層。各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個重點,旅游交通運輸和飯店、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同時,要組織力量對各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市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由市安監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為了深入開展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盡早發現和整治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指導意見>的通知》(浙教辦基[*]45號)和《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通知》(浦政辦發[*]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全面落實國家、省和縣關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重要部署,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方針,強化責任意識。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活動,全面排查治理校園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建立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事故防御和應急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和諧穩定發展。
二、工作重點
本次隱患排查的重點是:學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實、食品衛生管理、飲用水安全、傳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校舍和教學設施安全、交通安全、用電安全、活動安全、安全教育工作、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等。具體內容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表》。
三、實施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5月~12月)
各校圍繞工作重點,對照《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表》組織人員進行各類事故隱患的全面排查,建立事故隱患臺帳。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復查,直至隱患徹底排除。
(二)治理整改階段(6月~12月)
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堅持邊查邊改。能立即整改的,及時予以整改;一時難以治理的在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列入整改計劃,提出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時限。并將列入整改計劃的隱患登記在《列入整改計劃安全隱患登記表》中。各中心小學還要做好本轄區內幼兒園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選擇適當時間對重大隱患整治情況進行復查,填寫《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
(三)總結驗收階段(11月~12月)
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我縣學校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各校要于*年11月20日前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學校要建立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主抓落實、相關人員具體負責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按照有關要求,迅速制定學校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工作,切實把此次排查治理工作做細、做實、做好。
(二)廣泛發動,群防群治。各校要充分發動廣大干部、教職員工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對學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教職員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形成學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各校要努力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前瞻性和預見性,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把安全工作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狠抓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學校和廣大師生安全的突出隱患,又要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推動學校安全工作向縱深發展。
(四)匯總信息,及時反饋。各校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送制度,每季度結束前10日將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表》和《列入整改計劃安全隱患登記表》報送教育局普教科。同時,各中心小學還要將《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報民辦教育辦公室。另外,*年11月20日前將學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總結交教育局普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