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5 16: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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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窗式”管理是稅務機關以信息化為依托,通過優化整合現有征管信息資源,統一在辦稅大廳的申報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包括受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和IC卡報稅),進行票表稅比對,比對結果處理等工作。
三、“一窗式”管理一律實行“一窗一人一機”模式。基本流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以下簡稱申報)受理、IC卡報稅、票表稅比對及結果處理。
四、地市級以上稅務機關增值稅管理部門負責“一窗式”管理業務的指導、監督;區縣級稅務機關增值稅管理部門負責“一窗式”管理業務的組織實施。
五、稅務機關辦稅大廳應設置申報征收崗、異常情況處理崗和復核崗,具體負責“一窗式”管理各項工作的實施。其中:申報征收崗、異常情況處理崗為前臺崗位,復核崗位為后臺崗位。復核崗位人員不得兼任申報征收崗位工作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工作。
六、申報征收崗位主要負責納稅人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受理、IC卡報稅和票表稅比對等工作。
七、異常情況處理崗位主要負責申報、比對異常情況的核實及結果處理等工作。
八、復核崗位主要負責對申報征收崗位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人員工作的監督考核、比對結果處理的復核及向納稅評估或稽查部門的轉辦等工作。
九、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表二)》。
(二)《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三)稅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稅控IC卡的企業還需要持有報稅數據軟盤)。
(四)加蓋開戶銀行“轉訖”或“現金收訖”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或經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延期繳納稅款文書。
(五)《成品油購銷存情況明細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
(六)《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
(七)《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
(八)《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
(九)《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
(十)《代開發票抵扣清單》
(十一)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以上第(一)、(二)項為所有納稅人必報資料。除此之外,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須報送第(三)項資料;未實行“稅庫銀聯網”且當期有應納稅款的納稅人須報送第(四)項資料;第(五)至(十一)項為當期發生該項業務的納稅人必報資料。
十、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當于每一個工作日(包括征期)受理納稅人專用發票抵扣聯的認證。
十一、認證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取得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利用掃描儀自動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圖象,運用識別技術將圖象轉換成電子數據,然后對發票密文進行解密,并與發票明文逐一核對,以判別其真偽的過程。
認證按其方法可分為遠程認證和上門認證。遠程認證由納稅人自行掃描、識別專用發票抵扣聯票面信息,生成電子數據,通過網絡傳輸至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完成解密和認證,并將認證結果信息返回納稅人的認證方式。上門認證是指納稅人攜帶專用發票抵扣聯(或電子信息)等資料,到稅務機關申報征收窗口進行認證的方式。
納稅人報送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如果已污損、褶皺、揉搓,致使無法認證的,可允許納稅人用相應的其他聯次進行認證(采集)。
十二、認證完成后,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根據認證結果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和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較,發票代碼或號碼不符)的發票,將發票原件退還納稅人;
(二)密文有誤、認證不符(不包括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和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和抵扣聯重號的發票,對上門認證的,必須當即扣留;對遠程認證結果為“認證未通過”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發現的當日通知納稅人于2日內持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再次認證,對仍認證不符的或密文有誤的專用發票,必須當即扣留。
對于扣留的專用發票,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填寫《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扣押收據》(附件六),交納稅人作為扣留憑證,同時填寫《認證不符或密文有誤專用發票轉辦單》(附件七),與扣留的專用發票及相關電子信息即時傳遞至復核崗位。
復核崗位審核受理申報征收崗位轉交的《認證不符或密文有誤專用發票轉辦單》,與扣留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及電子數據,轉稽查部門。
十三、納稅人當月申報抵扣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申報所屬期內完成認證。
十四、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在征收期內受理納稅人納稅申報工作。
十五、納稅申報分為遠程申報和上門申報。遠程申報是指納稅人借助于網絡、電話或其他手段,將申報資料傳輸至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的一種方式;上門申報是指納稅人攜帶申報資料,直接到申報征收窗口進行申報的一種方式。
十六、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在受理納稅人納稅申報時,應對納稅人報送的資料的完整性及邏輯關系進行審核。資料齊全且邏輯關系相符的,接受申報,資料不全或邏輯關系不符的,應及時告知納稅人并要求其重新申報或調整申報。
對實行遠程申報的納稅人,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可直接調閱其遠程報送的電子信息進行審核;對通過介質實行上門申報方式的納稅人,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可直接讀取納稅人報送的電子信息進行審核;對通過紙質實行上門申報方式的納稅人,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可直接審核其紙質資料。
十七、對逾期申報的納稅人,申報受理崗位人員應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有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其延期申報審批文書的,申報受理崗位人員按本規程第十六條規定受理其納稅申報。
(二)未持有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其延期申報審批文書的,申報受理崗位人員先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再按本規程第十六條規定受理其納稅申報。
十八、納稅人納稅申報成功后,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當確認稅款是否入庫:
(一)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按接收到商業銀行或國庫傳來的劃款信息確定稅款的入庫。
(二)未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加蓋開戶銀行“現金收訖”或“轉訖”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確認稅款的入庫。
納稅人當期沒有應納稅款的,不必確認稅款入庫。
十九、復核崗位人員在申報期內按日核對已申報納稅人的稅款入庫情況。對未申報或者已申報但稅款未能入庫的納稅人,通知稅源管理部門。
二十、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持載有報稅數據的稅控IC卡,向申報征收崗位報稅;使用小容量稅控IC卡的企業還需要持有報稅數據軟盤進行報稅。
二十一、申報征收崗位人員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時,通過報稅子系統,對使用DOS版開票子系統的納稅人報送的軟盤數據和IC卡數據進行核對,一致的,存入報稅子系統;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因納稅人硬盤損壞等原因造成軟盤中專用發票份數小于IC卡的,必須要求納稅人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并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
(二)因納稅人更換金稅卡等原因造成軟盤中專用發票份數大于IC卡(不含IC卡為零的情況)的,其軟盤中所含專用發票銷項明細數據可經過“非常規報稅/軟盤補報”采集,但當月必須查明產生此種不一致情況的原因并采取措施解決。
(三)因納稅人計算機型號不匹配造成IC卡中專用發票銷項數據為零的,根據系統提示,其軟盤數據存入報稅子系統或要求納稅人持專用發票到征收機關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并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
(四)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因納稅人軟盤質量問題致使無法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的,須要求納稅人重新報送軟盤。
二十二、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對使用Windows版開票子系統的納稅人的報稅進行審核,一致的,存入報稅系統;對因更換金稅卡或硬盤損壞等原因,不能報稅的,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一)因納稅人更換金稅卡等原因造成納稅人實際開具專用發票份數大于IC卡的,應要求納稅人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并經過報稅子系統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如掃描補錄有困難的,可以通過納稅人開票子系統傳出報稅軟盤,并經過報稅子系統的“非常規報稅/軟盤補報”采集。
(二)因納稅人硬盤、金稅卡同時損壞等原因不能報稅的,納稅人必須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并經過報稅子系統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
二十三、納稅申報期結束后,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必須運用報稅子系統查詢未報稅納稅人名單,并要求其限期報稅,以便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在專用發票銷項數據傳入稽核系統前,對逾期來報稅的納稅人,可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逾期報稅”采集。
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對上月漏采的專用發票銷項數據,必須經過“非常規報稅/逾期報稅”采集。對注銷或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納稅人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銷項數據,經過“非常規報稅/注銷一般納稅人資格納稅人報稅”采集。
二十四、實行上門申報且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申報和報稅應同時進行;實行遠程申報且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須在申報資料報送成功后,再到申報征收窗口報稅。
未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不必進行稅控IC卡報稅。
二十五、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完成專用發票銷項數據采集工作后,稅控IC卡暫不解鎖,應操作一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進行比對。
二十六、票表稅比對包括票表比對和表稅比對。票表比對是指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利用認證系統、報稅系統及其它系統采集的增值稅進、銷項數據與納稅申報表及附列資料表中的對應數據進行比對;表稅比對是指利用申報表應納稅款與當期入庫稅款進行比對。
二十七、對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票表稅比對工作應在稅控IC卡報稅成功后即時進行;實行上門申報且沒有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票表稅比對工作在受理申報時同時進行;實行遠程申報且沒有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票表稅比對工作應在其申報后及時進行。
二十八、票表稅比對內容
(一)銷項比對
用防偽稅控報稅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銷項金額、稅額匯總數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中第1、8、15欄“小計”項合計的銷售額、稅額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二)進項比對
1.非輔導期內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票表比對內容
(1)用防偽稅控認證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抵扣聯進項金額、稅額匯總數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第2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中所填列的進項金額、稅額匯總數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是認證系統采集的進項信息必須大于或等于申報資料中所填列的進項數據。
(2)用《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中“合計”欄“允許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項數據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第8欄“運費發票”的“金額、稅額”項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3)用《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中的“稅款金額”欄匯總數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第5欄“海關完稅憑證”的“稅額”項匯總數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4)用《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中“發票金額”欄“計算抵扣稅額”項匯總數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第7欄“廢舊物資發票”的“金額、稅額”欄匯總數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5)用《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發票金額”欄“合計”項數據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中第16欄“免稅貨物銷售額”項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是《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的金額數據小于或等于申報資料中所填列的上述數據。
(6)用《代開發票抵扣清單》“金額”、“稅額”欄“合計”項數據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第9、10項“金額”、“稅額”欄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2.輔導期內一般納稅人票表比對內容
(1)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3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于或小于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后允許抵扣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數據。
(2)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5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于或小于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后允許抵扣的海關完稅憑證的數據。
(3)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7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于或小于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后允許抵扣的廢舊物資發票的數據。
(4)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8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于或小于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后允許抵扣的運費發票的數據。
(5)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9、10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于或小于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后允許抵扣的代開發票的數據。
(三)稅款比對
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24欄“應納稅額合計”數據與稅款所屬期為同期的已繳納稅款總額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是“應納稅額合計”小于或等于已繳納稅款總額。
二十九、票表稅比對結果處理
(一)票表稅比對邏輯關系相符的,一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自動對稅控IC卡解鎖;票表稅比對邏輯關系不符的,申報征收崗位應立即移交給異常情況處理崗位處理。
(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按照《“一窗式”票表稅比對異常類型及處理方式分類表》(附件二)明確的異常情況、問題類型、核實方法及處理方式進行對照,情況相符的,解除異常,操作一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對稅控IC卡解鎖;情況不符的,不得對稅控IC卡解鎖,填制《比對異常轉辦單》(附件三,下同)移交復核崗位。
(三)復核崗位人員根據《比對異常轉辦單》所列內容進行復核,審核無誤的在《比對異常轉辦單》簽署轉辦意見轉交稅源管理部門。
(四)稅源管理部門接收《比對異常轉辦單》后,采取案頭分析、約談舉證、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核實。經核實可以解除異常的,在《比對異常轉辦單》簽署“解除異常,同意對IC卡解鎖”意見后,移交復核崗位;核實后仍不能解除異常的,在《比對異常轉辦單》簽署“移送稽查”意見后,移交稽查部門處理。
(五)稽查部門接到《比對異常轉辦單》后,實施稅務稽查。經查處可以解除異常的,在《比對異常轉辦單》簽署“解除異常,同意對稅控IC卡解鎖”意見后轉交稅源管理部門,稅源管理部門再轉交復核崗位。
(六)復核崗位接到稅源管理部門簽署“解除異常,同意對稅控IC卡解鎖”意見的《比對異常轉辦單》后,通知異常情況處理崗位操作一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對稅控IC卡解鎖。
三十、在申報期結束的當日,復核崗位應及時將比對結果轉交稅源管理部門。對其中未票表稅比對的納稅人還應填制《未票表稅比對納稅人清單》(附件五)一并移交。
三十一、復核崗位人員根據票表稅比對系統自動生成的《比對異常納稅人清單》(附件四),并監督核實申報征收崗位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存在違規處理的問題。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簡易申報,是指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通過以繳納稅款憑證代替申報的一種簡單申報方式。即納稅人只要按照地稅機關的要求將應納稅款按期繳入國庫,既履行了納稅申報義務,納稅人可不再單獨填報納稅申報表。
本辦法所稱簡并征期,是指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月繳納稅額較少的可實行按季度、半年或按年合并繳納稅款方式。
第三條“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適用于已辦理稅務登記、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征收稅款的個體工商業戶。
第四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應具備的條件是:經營規模較小,經營收入較少,經營項目單一,經營收入穩定的納稅人。
第五條納稅人可以申請實行“簡易申報”和“簡并征期”兩種申報納稅方式,也可以申請實行其中一種方式。
第六條“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應在主管地稅機關指導下、在納稅人自愿的基礎上推行。
第七條“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應在地稅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范圍內推行(未分設地區除外),地稅機關可以對地稅負責征管的全部稅種(包括收費)實行,也可以對地稅負責征管的個別稅種實行。
第八條申請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應向主管地稅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申請審批表》(表樣附后),經縣級以上地稅機關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九條核定納稅人的應稅定額超過下列標準的不得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繳納稅款方式:
實行定期定額方式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核定月份應納稅營業額在5000元以上的;實行定期定額方式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屬銷售貨物的,核定月份應納稅銷售額在8000元以上的,屬提供應稅勞務的,核定月份應納稅收入額在5000元以上的。
第十條實行“簡易申報”方式申報納稅的納稅人,除首次申報、調整應稅定額申報等特殊情況外,一律實行憑上期完稅憑證代替納稅申報表的方式申報。
第十一條實行“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其申報繳納稅款的期限為:實行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分別為季度、半年或年度的第一個月的1--10日;不實行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分別為季度、半年或年度終了后次月的1--10日。
逾期申報繳納稅款的,從申報期屆滿次日起計算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對其核定的應稅定額在一個核定期內(季、半年、年度)一般不做調整,但檢查核實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整其應稅定額:
(一)申報經營收入額嚴重不實的。
(二)開據發票收入額超過核定定額的。
(三)實際經營收入額超過定額20%以上的。
第十三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并提供有關資料,主管地稅機關經審查認定后,可以調整起應稅定額:
(一)實際經營收入額超過原核定應稅定額20%以上的。
(二)實際經營收入額三個月以上低于核定定額的。
(三)月經營收入額達不到起征點的。
(四)辦理停業歇業、稅收減免手續的。
第十四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稅機關可以撤消“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恢復按月申報納稅制度:
(一)經批準改為查賬征收的。
(二)有違反稅收征管法行為,經地稅機關處罰仍不糾正的。
(三)有嚴重偷逃稅行為的。
(四)發生其他需要變更事項的。
第十五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的納稅人實行期限已屆滿的,可申請繼續實行,不愿繼續實行的,可申請恢復按月申報納稅制度。
第十六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稅務登記的領取、換驗、變更、注銷等變動情況,應嚴格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定額的核定期限應依據審批的簡并征期的期限確定。其應稅定額的核定和調整的程序、方法,應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和自治區地稅局有關定期定額核定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的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仍應納入日常稅務管理,確保提供各項納稅服務,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實行“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提前預繳稅款的,發生法定停歇業或減免稅情況,主管地稅機關應對納稅人多繳稅款及時予以辦理退稅。
第二十條主管地稅機關應按月及時受理審批納稅人提出的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請,對納稅人提交的申請批準與否均應在受理后15日內回復。審批地稅機關應按月將審批結果報上一級地稅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實行核定稅額征收方式征收稅款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不建賬核算的固定納稅人可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主管地稅機關應積極宣傳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納稅的目的和意義,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推行本辦法,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范圍、程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各市縣地稅機關應結合本地區管戶和稅源情況制定落實本辦法的具體管理制度,在本辦法規定的幅度、權限內,明確各級主管地稅機關具體審核、審批權限、職責、要求,確定本地區應稅定額或應納稅額的具體執行標準,建立受理審批的有關帳冊,并納入計算機征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方法:前瞻性對比性研究,選擇早期2型糖尿病腎病120例,隨機分為2組(每組60例),對照組以常規降糖加貝那普利治療,治療組在常規治療基礎上加貝那普利聯合金水寶膠囊治療,療程2個月。
結果:對照組UAER由(84.51±24.20)降至(78.15±17.63),治療組UAER(93.21±23.55)降至(73.65±16.31)。治療組24h尿白蛋白排泄率明顯低于對照組,兩者相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結論:貝那普利聯合金水寶膠囊治療糖尿病腎病有明顯療效。
關鍵詞:糖尿病腎病貝那普利金水寶膠囊尿白蛋白排泄率
【中圖分類號】R4【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8-1879(2012)10-0086-02
糖尿病腎病(DN)是糖尿病(DM)患者最常見的嚴重的微血管病變,是導致終末期腎病的常見原因。蛋白尿是DN最常見的臨床表現,與DN的嚴重程度及病情進展密切相關。在發生糖尿病的最初幾年為DN的潛伏期,主要表現為腎臟肥大及腎小球濾過率GFR的增高,之后便向以微量白蛋白尿為首發臨床表現的DN發展。微量白蛋白尿如果不被積極干預,會逐漸發展為明顯蛋白尿,甚至大量蛋白尿,最終導致腎功能衰竭。蛋白尿作為DN重要的生物標記物,是促進疾病迅速進展的關鍵因素。近年我院應用貝那普利聯合金水寶膠囊治療早期2型糖尿病腎病的蛋白尿有較好療效。報道如下。
1臨床資料
1.1病例選擇。120例患者為本院就診的早期2型DM患者,男72例,女48例;年齡37~70歲,平均51歲;病程10~18年。按照Megensen DN分期標準,均屬于DNⅢ期,并排除合并慢性腎小球腎炎、高血壓患者。尿蛋白定量UP>150mg/24h,尿白蛋白排泄率(UAER)為20~200g/min。隨機分為治療組60例,對照組60例,兩組年齡、性別、病情等比較無統計學差異(P>0.05)。
1.2治療方法。所有患者予以糖尿病教育、飲食控制、運動。對照組予常規降血糖(口服降糖藥、胰島素)。治療組在對照組基礎上加用金水寶膠囊5片,每天3次,貝那普利10mg每天1次,治療8周。
1.3觀察指標。測定用藥前后尿白蛋白排泄率(UAER)、肌酐(SCr)、尿素氮(BUN)。
1.4統計學處理。所有數據以均數±標準差表示,治療前后自身及組間指標變化采用t檢驗。P
2結果
對照組UAER由(84.51±24.20)降至(78.15±17.63)(P
3討論
DN是DM嚴重的微血管并發癥,是臨床上DM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DN是西方國家導致終末期腎病的主要原因,在我國占第2位,目前全球糖尿病并發糖尿病腎病的患者有上升趨勢。DN早期隱匿,一旦進入大量蛋白尿期,則腎功能損害的進展快,不可逆轉,故及時發現早期DN,進行有效的干預,可延緩DN發展速度,保護DM患者的腎功能,減少進入終末期腎病的比例,因而DN早期治療顯得尤為重要。
糖尿病狀態下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異常活躍,腎小球血流動力學紊亂,尤其是腎小球高灌注、高壓力和高濾過在糖尿病腎病的形成中起關鍵作用。糖尿病腎小球濾過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腎小球入球小動脈阻力降低,而其出球小動脈的阻力相對增加,從而使腎小球濾過壓增高,出現腎小球高濾過現象。據White KE1報道應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和低蛋白飲食治療血壓正常的糖尿病大鼠能顯著降低腎小球內高壓力及高濾過狀態,同時腎小球肥大等組織學改變也得到減輕。大量循證醫學研究2,3表明,ACEI和ARB具有降低微量白蛋白保護腎臟作用。金水寶膠囊主要成分為發酵冬蟲夏草菌粉。冬蟲夏草性溫,味甘,具有補虛損、益精氣等功效。文獻4報道蟲草可使糖尿病大鼠腎臟重量有降低趨勢,腎重/體重比值顯著降低,延緩腎小球基底膜增厚及足突融合,具有保護腎臟的作用。蟲草制劑減少蛋白排泄可能與其減輕腎小球損傷改善腎小管功能有關,減少尿蛋白對延緩腎臟間質纖維化進展有重要作用5,6。賈崢嶸7報道卡托普利聯合冬蟲夏草可降低2型糖尿病腎病微量白蛋白尿,總有效率為94.4%,顯著優于單用卡托普利,二者具有協同作用。在本研究采用貝那普利聯合金水寶膠囊治療早期2型糖尿病腎病,結果提示治療8周后治療組較對照組UP、UAER、Malb/Cr明顯下降,有顯著性差異(P
本組觀察結果表明,糖尿病腎病早期及早使用金水寶膠囊聯用貝那普利對阻止和延緩糖尿病腎病的進展,減少糖尿病終末期腎病的發生率具有較好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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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我國全面實施營改增,從而改變了原來的納稅申報體系,而目前財務管理專業的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也需要因此做出相應的調整與創新,本文從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
財務管理;納稅申報實訓課程體系;創新
2016年5月1號起我國全面實施營改增,從而也改變了原有的納稅申報體系,也充分體現了政府高層對稅收的重視。作為培養的財稅人才的財務管理專業而言,一方面,增強稅收理論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業的納稅申報涉及財務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因此,必須加強財務管理專業納稅申報實訓課程體系的建設。
一、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目前存在的問題
納稅申報實訓作為一門實訓課程,一般作為財務管理專業學生的專業選修課而存在,但目前該實訓課程在實訓教學中存在如下問題:
1.實訓教材內容滯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國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納稅申報實訓教材均已經嚴重滯后,無法滿足教學和實際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另外,由于我國稅收政策具有不斷更新的特點,因此,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就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從而導致納稅申報教材內容可能出現滯后,并且與現實的稅收政策相脫節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教學質量。
2.教學設施缺乏
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作為一門實訓類課程,除了相應的教材外,還需要相應的軟硬件環境。在目前企業的日常納稅申報中,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直接在稅務部門的網站登錄相應的納稅申報系統中進行申報,并且每家企業必須配備稅務部門認證的CA證書。而在高校的納稅申報實訓中,由于無法登錄稅務部門的納稅申報系統,因此,只能通過下載相應的納稅申報表進行簡單的填列,但是單獨的納稅申報表無法體現納稅申報的系統性,因此,納稅申報系統的缺失導致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學考核機制欠缺
當前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作為一門實操類課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實踐教學考核評價體系,如果采用類似于理論課程的考核方式,如論文或者書面考試的形式都無法真正體現學生對納稅申報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納稅申報考核機制的欠缺也影響了納稅申報課程的實訓效果。
二、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建設的建議
納稅申報是企業每個月日常財務處理流程中的必經程序,作為財務管理專業必須掌握的實務技能,而納稅申報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實訓課程中又必須將稅收理論與稅收實踐相結合,針對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建立雙師型及“雙導師”教師團隊
在缺乏具有時效性的納稅申報實訓教材的客觀條件下,筆者建議通過建立雙師型和雙導師的教師隊伍來應對納稅申報實訓教材滯后存在的問題。雙師型的教師隊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另一方面具有相應的實務操作經驗,能夠在納稅申報實訓過程中很好地進行理論與實踐的教學,由于并未實時在納稅申報的工作一線,難免會存在信息和實訓內容的滯后。因此,就需要有“雙導師”型的教師參與納稅申報實訓的教學,而“雙導師”都來自企業或財稅部門,掌握了最新的納稅申報的信息和內容,通過“雙導師”隊伍對納稅申報實訓的教學彌補了傳統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內容滯后的不足,同時積極推進雙師型及“雙導師”教學團隊研發符合學校和學生特點的納稅申報基礎教材和實時納稅申報政策讀本,以滿足教學的需要。
2.加強實訓設施建設
由于納稅申報實訓課程需要在特定的軟硬件環境下進行,因此高校必須投入資金從硬件和軟件兩個角度來解決教學設施的問題。在硬件方面建設方面,投資建立專門的納稅申報實驗室,模擬企業納稅申報的實體環境。在軟件方面,為納稅申報實驗室安裝專門的納稅申報模擬軟件,并且模擬稅務機關的納稅申報服務器,還原了企業納稅申報的所處的軟件環境。通過納稅申報軟硬件設施的建設并進行情景化教學,可以在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中讓學生在實驗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納稅人及不同稅種的納稅申報的處理,為學生日后就業能夠迅速適應企業的納稅申報環境奠定了實踐基礎。
3.協調專業課程設置
納稅申報實訓課程是以中級財務會計、稅法、稅收籌劃等課程為理論基礎,因此為了能夠使納稅申報實訓課程能夠與其他的課程很好的銜接,在財務管理專業的教學大綱的設計中,就必須調整相關課程的相關順序,建議的順序為先安排中級財務會計、稅法、稅收籌劃等課程,最后安排納稅申報實訓。
4.完善課程考核機制
由于企業的納稅申報實訓既有理論性又有應用性,因此必須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來對學生進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兩部分的分值,通常實踐成績的比重略高,最終成績為理論考試成績和實踐成績的總和。理論方面,可以按照常規理論性課程的方式進行的書面考試或者論文考核,而考核的內容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而在實踐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學生是否能夠運用所學知識進行納稅申報,因為,在企業實際的納稅申報中,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的時間和納稅申報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確的要求,所以,實踐成績將取決于學生通過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學習能否在模擬的納稅系統中按時按規完成納稅申報表的填制,并且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這也是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最終的教學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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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當前申報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申報表填寫不完整。⑴很多項目填寫不全,如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欄無簽字,所屬的日期、電話不填;稅款不寫子目及計稅依據;⑵對所鑒定的稅種未按秦稅工程要求全面填寫申報。
2、申報表章戳不齊、用章不一。有的納稅人在報表上應該蓋公章卻未蓋,許多甚至還以財務章代替公章使用。
3、填報數據不詳實準確。一些納稅人在填寫申報表時不認真或邏輯關系不對,造成申報數據錯誤,影響了申報數據準確性及對申報數據的管理。
4、未按規定使用報表。現行征管報表種類分的比較詳細,基本上是一稅一表,稅種多,報表就多,這使納稅人填寫起來十分繁瑣,有的納稅人申報時并不能按規定合理使用而是混用。使征收人員申報錄入審查效率也受到了影響。⑴在地方各稅報表上填寫養老、失業、工會經費⑵有的企業將個人所得達到扣繳限額的和未達到的均填寫在個人所得稅扣繳報告表中。⑶分稅種報表未單項填報。
5、對申報資料保管不力。存在著申報資料丟失或未能及時歸檔。給征管、稽查工作帶來隱患。
6、納稅人感到辦稅效率不高。主要表現在:征收手段滯后、報表種類眾多、辦稅環節繁雜。
上述問題的出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納稅人對規范報稅認識模糊,片面認為只要足額繳納稅款就行了,申報表填寫是否規范無關緊要,加之目前納稅人掌握稅法知識較少,辦稅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面對種類較多、填寫要求高的納稅申報表,相對復雜的辦稅環節,難以做到準確規范申報;另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表審核不嚴,流于形式。現在對納稅人實行集中申報管理,每逢征收期,稅務人員受理的申報量很大,征收人員往往只就申報表中納稅人填列的數據進行錄機開票,而管理人員也只是對申報表中各項目本身的邏輯關系進行表面層次的審核,而納稅申報尤其是零申報是否準確真實,僅靠這種審核是無法發現的。更有少數稅務人員對納稅申報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片面地認為只要錄完申報表或完成稅收任務就行了,審核報表時只是簽個字或者是為了稅收預測的準確率,當期需要入庫多少稅款,就讓納稅人申報多少稅款,違背了應收盡收的征收原則,失去了納稅申報所具有的嚴肅性。
對加強申報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筆者認為,作為基層稅務機關,無論是辦稅服務廳征收人員還是基層稅管員都要充分認識納稅申報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認真嚴謹地做好納稅申報管理工作。
(一)辦稅服務廳要著重做好申報管理的工作是
1、積極開展納稅申報宣傳輔導。通過辦稅服務廳公告、發放宣傳冊、辦咨詢、開講座、上門輔導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納稅人有針對性的、分門別類地納稅申報宣傳輔導。必要時設立納稅申報輔導員,幫助納稅人正確履行納稅申報義務。促使納稅人依法、自覺、準確、及時地申報納稅。同時對如實申報的企業給予宣傳和鼓勵,營造誠信納稅,依法治稅的良好社會氛圍。
2、嚴格按規定錄入申報資料。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崗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資料后,應對納稅申報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對申報表內容填寫不完整、未加蓋納稅人印章的,當即輔導企業辦稅人員調整補正,重新申報漏計稅金;對內容完整、章戳齊全的,經審核未發現問題的,將有關納稅申報數據及時采集錄入到征管軟件中辦理納稅申報等相關事宜。不得代替未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填寫納稅申報資料,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3、提高征收人員操作的熟練程度。縮短工作時限,減少納稅人排隊等候的時間,千方百計降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誤操作。保證申報數據比對的高效與準確。
4、建立征管提醒及建議反饋制度。主要包括導稅提醒、申報期間提醒、權利提醒、辦理涉稅事宜提醒、申報異常提醒等;特別對納稅人容易違規的涉稅問題在辦稅服務廳內顯要位置設立征管提醒公告牌,公告提醒。如在發票申購、核銷等過程中,及時提醒納稅人按規定使用和保管發票;或是通過電話提醒的形式,對未及時辦理稅務登記、未按期申報的,逐項逐戶給予提醒。避免納稅人因逾期辦理而造成的處罰及損失。做好提醒后的后續服務工作。完善內部崗責體系,提高辦稅效率。針對納稅人特殊情況,提供“應急通道”服務,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完善與基層單位的信息互通,強化職能信息,對相關涉稅信息,注意查收,及時反饋。尤其是在申報期結束后辦稅服務廳要全面收集整理申報中發現的問題,對申報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在最短時間內積極與相關科室聯系解決。充分保障征管系統良性運轉。
5、積極提供多種納稅申報方式。協同信息部門加大軟件開發,積極推廣電子申報、網上申報。使網上申報界面更人性化,更便捷。為納稅人提供各種便捷高效的納稅申報方式。
(二)基層科室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細化納稅申報資料審核。實行“責任審核”制度,嚴格審核申報資料,不流于形式。
2、嚴格落實稅收管理員巡查分析制度。根據稅收管理員在深入企業實地了解其生產經營情況,采集涉稅信息時所取得的稅收資料,認真填寫巡查日志,客觀分析該企業前幾個月的納稅申報資料,參照同行業其他單位情況,結合當前稅收政策的調整變化,預測其行業發展趨勢,對該企業納稅人當月應申報的稅種和稅款,做到心中有數。
3、建立分類管理制度。可按正常戶、非正常戶、失蹤戶等類型進行分類。不同的類型,申報管理的方法和要求不同;稅管員應充分發揮微機在申報管理中的作用,及時將征管信息系統產生的申報戶、未申報戶、非正常戶、失蹤戶等按照不同性質、不同情況及時分別作出處理。
4、強化監控、做好評估。一要加強對長期零申報戶的監控。從8個月的申報資料可以看出:一些企業一直處于無業務零申報狀態。情況是否真實,就應(1)開展調查分析。納稅申報期滿后,稅管員應通過征管軟件,查詢提取所轄范圍內企業零申報情況,開展調查分析。對連續三個月零申報企業由稅管員逐戶核查零申報的原因,并將核查情況書面報告稅政管理科。稅政管理科據此進行分類分析后,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要定期對轄區范圍內的零申報情況進行分析,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以降低零申報率,提高申報質量。(2)對零申報企業實施分類管理。一是對于那些名存實亡、長期不發生業務、又無在案稅收違法行為的零申報戶,動員督促其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注銷手續;二是對于查賬征收零申報小規模企業,要對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其賬簿設置和財務核算情況進行檢查,該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一律實行核定征收。(3)開展專項整治。可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集中一定的時間和精力,集中開展長期零申報戶的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虛假零申報,以鞏固管理成效。二要對其他申報戶做好納稅評估工作。對申報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重點查看申報表項目、數字填寫是否完整齊全,適用稅目、稅率是否正確,稅款計算是否準確,納稅申報表的數字與財務報表數字之間是否有差異,與上期、上年同期的申報數對比是否存在較大差異,與日常掌握的納稅人情況是否有重大出入等等。對審核分析中發現的一般問題與企業及時進行約談,提請納稅人自行改正。經約談不能準確說明原因的,由稅源管理部門進行日常檢查。對屬于偷稅的堅決并及時移送稽查局進行查處。為提供有價值的案源準備好第一手材料。
5、提高申報資料的綜合利用率。納稅人申報及附報的財務報表等資料,蘊含很多對稅收征管、稽查有價值的信息,因此,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表不能一收了之。要注重申報內容的分析利用,將申報表作為衡量企業納稅信用的一個重要標尺。從而使征納雙方都重視申報工作以促使征管質量進一步提高。
(三)加大對不依法納稅申報行為的處罰力度
納稅人申報表填寫不規范或申報資料不全,稅務機關可責令納稅人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重新辦理申報,對申報不實的酌情進行處罰。新《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資料。只要沒有按照上述規定的內容申報,就認定為申報不實。可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關鍵詞:納稅申報稅收征管評析
一、對現行納稅申報制度不足的分析
(一)納稅申報的法律規定尚顯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納稅申報在《稅收征管法》僅規定了3個條文,《實施細則》也只有8個條文,只是相當原則地規定了納稅申報的主體、內容和方式,對于將稅務管理與稅款征收緊密相連的中心環節——納稅申報而言,確實過于粗疏,納稅人僅依據法規條文難以理解與掌握納稅申報的全貌與具體程序,這使得納稅申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將大部分的規范空間留待稅收行政機關以部門規章的方式解決,又使納稅申報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僅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不符,納稅人權利也難免在具體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納稅申報控管不嚴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納稅款、是否屬減免期,均應按期報送納稅申報表。但實踐中,由于我國稅務登記制度尚未覆蓋到每一納稅人,僅僅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稅務登記的重點,稅務登記證件及相關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這部分納稅人身上發揮納稅申報的監督作用。而大部分的個人納稅者難以為登記制度所控管,自行申報也就缺乏制約機制。隨著我國個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漲,所得來源的日趨復雜化,納入自行申報范圍的個人納稅者將越來越多,如何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監督管理成為立法和實踐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申報方式選擇尚受限制
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自由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的選擇權,但隨后頒布的《實施細則》卻限定了這一選擇權的行使,明令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方可使用其選擇的申報方式。這對于信息化建設尚處進程中的我國也許實際,然而卻違背了下位階法不得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而且有背原立法條文的立法意旨。稅務機關當前應關注的是如何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征管計算機應用技術,以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提高申報效率,減輕納稅人的申報成本。
(四)申報業務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稅務業務仍停留在試行階段,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稅務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展工作,公正性難以保證;稅務業務不規范,行業自律性差,官方監督不夠,造成稅務人素質良莠不齊,服務質量不高。稅務機構對稅務機關的親緣性而對納稅人權利的漠視造成納稅人對其缺乏信任感,使稅務市場出現有需求但無吸引力的尷尬局面。業務遠遠落后于市場經濟發展、利益主體多元化、稅源結構復雜化對申報服務的需求。
(五)納稅申報服務有待完善
對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一直是我國稅法建設中的弱項。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集中規定了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中的諸項權利,使得我國納稅人權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觀,然而如何將這些權利落到實處,則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中需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問題。納稅申報的瑣碎、細致和經常性使得這一環節中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需求異常突出。如申報中的服務質量和保密義務是納稅人反映較多也最為敏感的問題。如何改善申報環境,提供便捷、優質的申報服務,培養自覺的服務意識是稅務機關需認真思索和改進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納稅申報制度的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問題,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可作以下改進:
(一)完善納稅申報立法
針對法律條文過分粗疏、在短期內再次修訂《稅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況,建議由稅收征管的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納稅申報的統一、詳細的實施辦法。長遠之策應該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納稅申報制度的規定,使其更具執法剛性和透明度。但現實的權宜之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立法意旨,提煉散布在各稅種法中的納稅申報的共性規范,同時總結實踐經驗和成功做法,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并行,制定《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明確并區分申報主體、申報內容、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程序以及罰則,便于稅務機關統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稅法意識與稅法知識尚顯單薄的納稅人全面理解、系統掌握,提高納稅人在申報中的意識和遵從度,實際申報才不會勉為其難。對于應嚴格管理的延期申報明確申請條件,要盡量縮小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增加延期申報適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報是涉及納稅人責任承擔和稅法正確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這方面我國目前在法律法規層次尚缺乏明確規定,可考慮在稅收行政規章的層次先期予以規范、補缺,在下一次《稅收征管法》修訂時上升到法律層面。
(二)改進申報方式的多樣化選擇
申報方式直接決定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國家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提高申報效率。郵寄申報、電話、傳真等電子申報方式在西方國家極為普遍,隨著計算機應用以及網絡的普及,網上申報成為各國申報方式發展的主流趨勢。如瑞典電子計算機的使用范圍已經覆蓋了所有稅種的登記、申報、繳稅、復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廣網上申報,大大節約了時間和人力,征稅成本也大為降低。英國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廣網上申報,為納稅人申報提供多樣化方式選擇。我國應盡快取消申報方式的批準制,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申報方式自由選擇的便利性。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同時,重視對網上申報方式的試行和推廣,并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這對于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現代化征管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重要課題。
(三)大力推行稅務申報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人忙碌的身影。稅務業務在發達國家極為普遍與繁榮。現代稅制的復雜、稅法的繁瑣以及稅額計算、扣除的專業性均使得理性的納稅人積極求助于具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的稅務師、稅務律師等稅務職業人。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正是在此契機下發展和完善各自的稅務制度。大部分國家均制定專門的稅務法規,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以及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如日本的《稅理士法》,德國的《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的《稅務士法》等。其共同特點也很明顯,即稅務人處于中介地位,遵循獨立、公正的準則,服務于納稅人權利保護,忠實于法律的正確執行,實現征納雙方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我國當前應借鑒國外相關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國的《稅務師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稅務人資格認定與考核、職業規范與懲戒,積極引導稅務制度的健康發展。嚴格稅務師和稅務機構的審批制度,加強行業監督,扶植行業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稅務人業務素質的同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規范稅務業務范圍,梳清稅務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使之保持獨立、公正的立場,以幫助納稅人正確、適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推動我國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健康發展。
(四)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強化申報控管
我國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有效推行,離不開稅收信息化建設。國外廣泛應用計算機、通信和網絡技術進行登記、申報、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計算機信息處理中心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網、信息共享,以及計算機在資料收集、分類、整理、貯存、交換、傳送以及申報表審核、稅款征收、匯算清繳、稅款退回、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應用,都使得納稅申報的效率與正確率大為提高。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均有稅收征管中運用計算機技術的成功經驗,美國現行的稅收信息系統模式就很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我國當前推行的金稅工程尚屬狹義,局限于增值稅的稅控管理,應盡快致力于廣義的金稅工程的建設,即稅務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提高征管質量和決策水平,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而實施的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它包括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和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其中,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內容涵蓋所有涉稅事務處理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強與國庫、銀行、海關、工商、財政、審計、企業等方面的聯網,并實現多種形式的電子繳稅和電子結算。
為加強申報控管,當前我國的納稅申報制度尚需稅務登記制度和稅務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稅務登記制度應將個人納稅者的登記監管納入其中,借鑒西方國家經驗,加快我國納稅人識別號的全面覆蓋率,通過稅務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稅務機關與工商、金融、物價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加強對申報不實、申報不當及漏報的控管。
(五)改進申報服務,增強服務意識
廣義上的金稅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這包括加強服務硬件建設和加強服務軟環境建設互動的兩方面。服務質量、服務意識、服務理念應逐步提升,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應貫穿于征管工作中的每一環節,納稅申報環節應著重探索申報咨詢服務和申報方式改進。國外非常重視納稅申報服務,計算機技術在提高征管機構工作效率的同時,也在為納稅人服務方面發揮積極功能。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均在網上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咨詢服務,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方式。這種服務意識和服務方式正是我國稅收征管工作急需改善之處。今后征管工作的重點應是致力于提供豐富、便捷、個性的納稅申報服務,將《稅收征管法》總則中賦予納稅人的權利落實到納稅申報的具體環節中。稅務申報網站、稅務信息服務以及納稅申報軟件開發均是服務的手段和介質。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主動自覺的申報意識除依靠完善的法規、嚴格的管理外,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良好形象將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動因。
(六)采用申報激勵措施,促進依法自行申報
納稅人稅款申報過低或申報過高均屬未依法申報,申報的正確與否能極大地影響稅收征管的效率。我國對未申報以及不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對依法、如實申報者卻缺乏相應的激勵措施。這一點,可以借鑒日本的藍色申報(bluereturn)制度。凡能根據日本大藏省的規定,正確置備賬簿文書,簿記其文書情況,并予以妥善保存者,經納稅所在地的稅務署長批準,即可使用“藍色”申報表。使用“藍色”申報表者在稅收政策和征收手續上可享受一系列的優惠待遇。如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一年可享受10萬日元的扣除額。相比較而言,那些財務會計制度不夠健全,不能按大藏省的規定正確置備賬簿文書者,只能使用“白色”申報表進行申報。白色申報者不僅得不到藍色申報者享受的種種優惠待遇,而且還要受到稅務機關更為嚴厲的監管。日本藍色申報制度的成功之處就在于處罰與激勵巧妙配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國不妨對財務制度健全、正確置備賬簿、依法納稅申報的納稅人仿效實行藍色申報待遇,給予一系列申報程序以及稅收上的優惠,這對于申報意識不高的現狀也許有較大的改進功效。
參考文獻
(1)劉劍文主編《稅法學》,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楊萍、靳萬軍、竇清紅著《財政法新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日田中治主編,姜莉、劉曙野譯《各國(地區)的稅務制度》,中國稅務出版社1997年版。
(4)「日金子宏著,劉多田等譯《日本稅法原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
(5)陳少英著《中國稅法問題研究》,中國物價出版社2000年版。
(一)納稅申報的法律規定尚顯粗陋,缺乏可操作性
納稅申報在《稅收征管法》僅規定了3個條文,《實施細則》也只有8個條文,只是相當原則地規定了納稅申報的主體、內容和方式,對于將稅務管理與稅款征收緊密相連的中心環節——納稅申報而言,確實過于粗疏,納稅人僅依據法規條文難以理解與掌握納稅申報的全貌與具體程序,這使得納稅申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將大部分的規范空間留待稅收行政機關以部門規章的方式解決,又使納稅申報的法定性大打折扣,不僅與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不符,納稅人權利也難免在具體程序操作中受到侵害。
(二)納稅申報控管不嚴
盡管我國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納稅款、是否屬減免期,均應按期報送納稅申報表。但實踐中,由于我國稅務登記制度尚未覆蓋到每一納稅人,僅僅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是稅務登記的重點,稅務登記證件及相關制度的管理也只能在這部分納稅人身上發揮納稅申報的監督作用。而大部分的個人納稅者難以為登記制度所控管,自行申報也就缺乏制約機制。隨著我國個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上漲,所得來源的日趨復雜化,納入自行申報范圍的個人納稅者將越來越多,如何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監督管理成為立法和實踐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申報方式選擇尚受限制
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自由選擇直接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的選擇權,但隨后頒布的《實施細則》卻限定了這一選擇權的行使,明令經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方可使用其選擇的申報方式。這對于信息化建設尚處進程中的我國也許實際,然而卻違背了下位階法不得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立法原則,而且有背原立法條文的立法意旨。稅務機關當前應關注的是如何加快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征管計算機應用技術,以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提高申報效率,減輕納稅人的申報成本。
(四)申報業務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稅務業務仍停留在試行階段,發展現狀不容樂觀。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稅務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展工作,公正性難以保證;稅務業務不規范,行業自律性差,官方監督不夠,造成稅務人素質良莠不齊,服務質量不高。稅務機構對稅務機關的親緣性而對納稅人權利的漠視造成納稅人對其缺乏信任感,使稅務市場出現有需求但無吸引力的尷尬局面。業務遠遠落后于市場經濟發展、利益主體多元化、稅源結構復雜化對申報服務的需求。
(五)納稅申報服務有待完善
對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一直是我國稅法建設中的弱項。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管法》集中規定了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中的諸項權利,使得我國納稅人權利在立法上大有改觀,然而如何將這些權利落到實處,則是新時期稅收征管工作中需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問題。納稅申報的瑣碎、細致和經常性使得這一環節中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需求異常突出。如申報中的服務質量和保密義務是納稅人反映較多也最為敏感的問題。如何改善申報環境,提供便捷、優質的申報服務,培養自覺的服務意識是稅務機關需認真思索和改進的問題。
二、完善我國納稅申報制度的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問題,借鑒國外納稅申報制度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可作以下改進:
(一)完善納稅申報立法
針對法律條文過分粗疏、在短期內再次修訂《稅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況,建議由稅收征管的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納稅申報的統
一、詳細的實施辦法。長遠之策應該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納稅申報制度的規定,使其更具執法剛性和透明度。但現實的權宜之計,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立法意旨,提煉散布在各稅種法中的納稅申報的共性規范,同時總結實踐經驗和成功做法,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并行,制定《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明確并區分申報主體、申報內容、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程序以及罰則,便于稅務機關統一行政,也便于目前稅法意識與稅法知識尚顯單薄的納稅人全面理解、系統掌握,提高納稅人在申報中的意識和遵從度,實際申報才不會勉為其難。對于應嚴格管理的延期申報明確申請條件,要盡量縮小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增加延期申報適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修正申報是涉及納稅人責任承擔和稅法正確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這方面我國目前在法律法規層次尚缺乏明確規定,可考慮在稅收行政規章的層次先期予以規范、補缺,在下一次《稅收征管法》修訂時上升到法律層面。
(二)改進申報方式的多樣化選擇
申報方式直接決定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成本。西方國家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提高申報效率。郵寄申報、電話、傳真等電子申報方式在西方國家極為普遍,隨著計算機應用以及網絡的普及,網上申報成為各國申報方式發展的主流趨勢。如瑞典電子計算機的使用范圍已經覆蓋了所有稅種的登記、申報、繳稅、復核、研究等方面。巴西推廣網上申報,大大節約了時間和人力,征稅成本也大為降低。英國目前也正在大力推廣網上申報,為納稅人申報提供多樣化方式選擇。我國應盡快取消申報方式的批準制,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申報方式自由選擇的便利性。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的同時,重視對網上申報方式的試行和推廣,并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這對于納稅人權利的保障,現代化征管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重要課題。
(三)大力推行稅務申報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人忙碌的身影。稅務業務在發達國家極為普遍與繁榮。現代稅制的復雜、稅法的繁瑣以及稅額計算、扣除的專業性均使得理性的納稅人積極求助于具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的稅務師、稅務律師等稅務職業人。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正是在此契機下發展和完善各自的稅務制度。大部分國家均制定專門的稅務法規,對稅務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以及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細致的規定。如日本的《稅理士法》,德國的《稅務咨詢法》、法國、韓國的《稅務士法》等。其共同特點也很明顯,即稅務人處于中介地位,遵循獨立、公正的準則,服務于納稅人權利保護,忠實于法律的正確執行,實現征納雙方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我國當前應借鑒國外相關的成熟立法,制定我國的《稅務師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稅務人資格認定與考核、職業規范與懲戒,積極引導稅務制度的健康發展。嚴格稅務師和稅務機構的審批制度,加強行業監督,扶植行業自律性管理,在提高稅務人業務素質的同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規范稅務業務范圍,梳清稅務機構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使之保持獨立、公正的立場,以幫助納稅人正確、適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推動我國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健康發展。
(四)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強化申報控管
我國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有效推行,離不開稅收信息化建設。國外廣泛應用計算機、通信和網絡技術進行登記、申報、征收、稽核的全方位管理。大型的計算機信息處理中心與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網、信息共享,以及計算機在資料收集、分類、整理、貯存、交換、傳送以及申報表審核、稅款征收、匯算清繳、稅款退回、稅務審計等方面的應用,都使得納稅申報的效率與正確率大為提高。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均有稅收征管中運用計算機技術的成功經驗,美國現行的稅收信息系統模式就很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我國當前推行的金稅工程尚屬狹義,局限于增值稅的稅控管理,應盡快致力于廣義的金稅工程的建設,即稅務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提高征管質量和決策水平,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而實施的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它包括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稅務行政管理信息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和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其中,稅收業務管理信息化內容涵蓋所有涉稅事務處理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外部信息交換管理信息化包括加強與國庫、銀行、海關、工商、財政、審計、企業等方面的聯網,并實現多種形式的電子繳稅和電子結算。
為加強申報控管,當前我國的納稅申報制度尚需稅務登記制度和稅務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稅務登記制度應將個人納稅者的登記監管納入其中,借鑒西方國家經驗,加快我國納稅人識別號的全面覆蓋率,通過稅務信息一體化建設,實現稅務機關與工商、金融、物價等部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加強對申報不實、申報不當及漏報的控管。
(五)改進申報服務,增強服務意識
廣義上的金稅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增強為納稅人服務意識,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有效、優質服務。這包括加強服務硬件建設和加強服務軟環境建設互動的兩方面。服務質量、服務意識、服務理念應逐步提升,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應貫穿于征管工作中的每一環節,納稅申報環節應著重探索申報咨詢服務和申報方式改進。國外非常重視納稅申報服務,計算機技術在提高征管機構工作效率的同時,也在為納稅人服務方面發揮積極功能。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均在網上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咨詢服務,積極探索個性化申報服務方式。這種服務意識和服務方式正是我國稅收征管工作急需改善之處。今后征管工作的重點應是致力于提供豐富、便捷、個性的納稅申報服務,將《稅收征管法》總則中賦予納稅人的權利落實到納稅申報的具體環節中。稅務申報網站、稅務信息服務以及納稅申報軟件開發均是服務的手段和介質。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主動自覺的申報意識除依靠完善的法規、嚴格的管理外,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良好形象將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動因。
稅務是高職院校會計學專業的核心課程。主要教授稅務登記、發票領購與審查、建賬建制、納稅申報、納稅審查、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咨詢等內容。通過學習,學生應具備掌握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程序、要求,以及稅務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備稅務登記、發票領購與審查、建賬建制及納稅審查和涉稅文書制作實務等工作能力,并具備一定的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咨詢與稅收籌劃能力。
一、稅務課程的相關基礎課程
1.基礎會計實訓
通過基礎會計實訓,使學生系統地掌握會計憑證的填制和傳遞、會計賬簿的登記和管理,采用不同的會計核算程序組織會計核算工作,為專業課實訓打下良好基礎。
2.財務會計實訓
通過財務會計實訓,使學生系統地完成一個企業在一定時期的全部會計業務的賬務處理,并能合理地組織會計核算程序,保證會計核算的正確性、及時性。
3.財務管理(ERP沙盤)實訓
通過財務管理(ERP)沙盤)實訓,使學生熟練地掌握企業理財的基本程序,進一步掌握財務預測、決策方法,以及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系統中的重要地位等。
4.會計信息系統
通過會計軟件應用實訓,使學生能正確地組織基層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工作,系統地完成會計核算工作,并能運用會計核算軟件為企業管理提供有關決策信息。
二、稅務課程教學目的與要求
學生熟練了解稅務的概念、特性及原則,稅務在稅收征納關系中的作用;熟悉稅務的法律關系與法律責任;掌握稅務的范圍與形式,稅務登記的基本內容,熟悉稅務登記管理規程和操作規范,掌握企業稅務登記和企業特定稅種與納稅事項的稅務登記的辦理方法,具備相應的能力。發票的種類與使用范圍,發票審查的基本內容;熟悉發票領購管理規程,發票開具要求,發票審查的基本內容;掌握領購發票操作要點,發票填開的操作要點和發票審查的基本方法。通過學習,學生應具備發票領購、填開和審查的能力。建賬建制的適用范圍與基本要求;熟悉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掌握記賬操作規范。通過學習,學生應具備從事建賬建制的能力。通過學習,學生應具備從事流動稅納稅申報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所得稅納稅申報的基本內容;熟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操作規范;掌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制方法。通過學習,學生應具備從事所得稅納稅申報的基本工作能力。熟悉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房產稅和資源稅納稅申報操作規范,掌握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房產稅和資源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制方法。通過學習,學生應具備從事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房產稅和資源稅納稅申報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稅務咨詢、稅務顧問、稅收籌劃的概念,熟悉稅務咨詢、稅務顧問、稅收籌劃的內容與形式,掌握稅收籌劃的分類、范圍及基本方法。通過學習,學生應樹立起稅收籌劃意識,為從事稅務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礎。
三、稅務課程在高職院校中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通過對中小企業招聘會計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企業對所招聘的一般會計人員的基本要求是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和素養,能夠獨立進行會計核算,熟練操作電腦,能夠準確填寫納稅申報表,會網上報稅。而剛畢業的會計專業學生大部分找不到會計工作,得不到企業的信任,主要是因為學生實踐動手能力太差,不能獨立進行納稅申報,不知如何進行網上報稅。從最近幾年各高等職業院校的會計實踐教學的現狀來看,納稅實訓存在嚴重不足。
造成納稅實訓存在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專業教師缺少納稅實踐經驗。很多會計專業教師,大學畢業后分配到學校任教,沒有在企業從事過會計工作,雖然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但實踐經驗匱乏。教學中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而且實踐教學中不能很好地針對企業實際會計工作情況設計實踐教學內容,缺少靈活性、針對性。而有些專業教師本身就不知道如何進行納稅申報,當然也就無法指導學生進行納稅申報實訓。二是沒有模擬實訓設施,缺少必要的實訓條件。如果要讓學生掌握熟練的納稅申報技能,必須讓學生在一個仿真的環境中進行實訓。現在的納稅申報基本上都是網上申報,與以往的申報方式有很大區別。有些稅種的網上申報需要配備相應的申報軟件。
四、稅務課程改進的措施
1.加強《稅法》課程的教學,掌握常見稅種的正確計算一般企業,每月上報的常見稅費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教育費附加,有的企業還涉及到資源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在學習稅法知識時,專業教師應重點指導學生準確計算各種稅費,并對各種納稅申報表的各項目內容進行詳細講解,使學生對納稅申報表有一個初步認識。
2.鼓勵專業教師下企業鍛煉,掌握納稅申報操作技能納稅實訓教學的效果,主要取決于專業教師的指導。雖然納稅申報操作程序比較簡單,但是如果會計專業教師沒有經過專門的訓練,沒有進行過系統地、真實地操作,在指導學生進行納稅實訓時,可能會出現偏差,誤導學生,產生不良的影響。對于一些沒有納稅申報經驗的專業教師,可以采取到企業掛職鍛煉,或者參加短期培訓的方式,促進專業教師熟練掌握納稅申報操作技能,為做好實踐教學打下堅實的基礎
3.建立模擬實驗室,在仿真的環境中進行納稅實訓校內的模擬實訓在會計實踐教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校內模擬實訓,可以讓學生掌握規范的會計核算操作技能。進行納稅模擬實訓,也要有配套的實訓設施和操作軟。有些納稅申報軟件的使用比較復雜,可以聘請稅務部門的人員來校對師生進行指導、培訓。在進行納稅實訓時,可以模仿實際的納稅情景進行操作,從而能夠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4.設計實用的納稅實訓材料,學以致用不同行業的企業,納稅申報有所不同。對于所有企業,一般都要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工商企業還要交納增值稅,餐飲、旅游、建筑安裝、咨詢服務等企業要交納營業稅,有些特定商品的銷售,還涉及到要交納消費稅。在進行納稅實訓前,實訓指導教師要針對不同行業企業的實際納稅申報情況設計不同的實訓內容。
參考文獻
原《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距今已有十三年,無論從經濟發展情況、相關政策調整情況,還是從公民收入、消費水平上來看,原暫行辦法已經不適合現在的國情和民情,尤其是個人所得稅法的修訂和相關政策的調整,進一步加速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的調整進程。2006年11月6日頒布實行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稅收規定為根據,全文共八章四十四條,涵蓋了從申報內容、申報地點、申報期限、申報方式、申報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各項涉稅事宜,特別是對應稅所得、免稅所得、計稅方法和申報地點等問題進行了全面的解釋和詳實的敘述,充分體現了國家稅收政策以人為本、方便納稅和充分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二、豐南區地稅局自行納稅申報結構分析
從整體來看,豐南區局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準備早、措施足、力度強、效果顯著。截至申報期結束累計申報人數313人,所得額11064萬元,已繳稅款3487萬元,補繳稅款7萬元。在全市該項工作中屬上游水平,期間一些得力措施也得到了相關領導的肯定和表揚。在此,筆者以豐南區局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為藍本進行相關分析。
申報所得區域構成:從申報區域構成情況來看,申報者多數來自城區及個別經濟發達的鄉鎮,如唐山惠達陶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黃各莊鎮、唐山瑞豐鋼鐵有限公司所在地小集鎮等等。與全市、全省乃至全國自行納稅申報區域來自沿海地區、各級政府所在地區、知名企業所在地和經濟發達地區特征基本一致。
申報所得行業構成:據統計,豐南區局申報者主要集中在冶金、陶瓷、房地產等高收入行業上,比例達95%。其中冶金行業申報135人,占申報總人數的43%;陶瓷行業申報147人,占申報總人數的47%;房地產、建筑等行業申報15人,占申報總人數的5%。
申報所得人員構成:主要是收入較高行業和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職工、個人投資者、承包人員、承租人員及外籍人員等,平均稅負31%,高于全國平均稅負6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個人投資者所得數額巨大影響而致。
申報所得項目構成:個人所得稅11個申報所得項目中除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外,其他8個所得項目均有涉及:工資薪金所得申報133人,申報所得2956萬元;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申報122人,申報所得6118萬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申報33人,申報所得1348萬元;勞務報酬所得申報18人,申報所得486萬元。這四個項目的申報人數占總申報人數的97.8%。另外,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申報3人,申報所得53萬元;財產轉讓所得申報1人,申報所得10萬元;稿酬所得申報1人,申報所得68萬元等等。313位納稅人申報的人均年所得36萬余元,說明無論是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還是其他所得項目的納稅人中,均不乏高收入者。
三、目前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存在的問題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作為新生事物,開展初期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申報區域過于集中,有待于審視宣傳手段、宣傳力度和宣傳效果
由于各方面條件的限制,納稅人如實納稅申報還依賴于納稅人的誠信,而不是制度約束。對此,筆者認為,稅收工作應以為國聚財為根本,以服務經濟、服務社會和服務納稅人為目的,以強化征管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加大查處力度,提高執法剛性等等手段去開展實施。其中,宣傳和服務是稅收征管流程的重要環節,應該貫穿稅收工作始終。因此,要充分發揮稅法宣傳搭橋鋪路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擴展宣傳空間,注重宣傳方式,講求宣傳效果,在充分體現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的同時,讓廣大公民熟知自身的權利、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義務。
(二)申報行業過于集中,有待于審視如何做好納稅服務工作和擴大納稅服務范圍
近年來,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水平和質量提高迅速,無論從軟、硬件設施還是具體人員調配都有了巨大的投入。但是通過首次的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來看,申報行業過于集中,這從側面折射了我們的納稅服務工作還有不到位的問題,還有重大輕小的思想。個別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單憑主觀印象確定大規模、大效益企業屬于高收入單位,從而導致對中、小型企業及個別人群的疏忽,使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總體思路局限于冶金、陶瓷、房地產等主流產業,而忽視助力于此類行業的輔助企業、輔助群體及其他高收入單位和自由職業者等小規模人群。
(三)申報人員構成過于集中,有待于審視高收入人群收入范圍、收入渠道和收入總額
單從此次申報人群范圍來看,集中于上述高收入行業人群。雖然通過持久的輔導工作和不懈的努力,使稿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等預計并不看重的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但是成績并不能掩蓋問題。首先從收入范圍來看,部分納稅人申報了兩項以上的應納稅所得,如工資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等等,但是否存在有其他收入隱瞞、有所得不報等情況無從考證,只能依賴于納稅人填報的納稅申報表。其次,從收入總額上來看,隱性收入申報只憑納稅人的意識。更重要的一點,越是有隱性收入的人收入越是高,也越容易獲得收入,而稅務機關受人力、精力等客觀原因影響,根本無法全面考證轄區內所有公民的基本收入和其他收入。對此,應當建立完善的協、護稅網絡,進一步提高部門協作水平,真正實現共同參與、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社會化征管格局。
(四)申報所得項目過于集中,有待于審視征管范圍、征管措施和征管力度
申報所得集中于工資薪金、生產經營、利息股息紅利及勞務報酬,凸顯了一個地區的經濟結構和收入渠道。但是,稅務機關征管觸角的延伸深入程度、延伸普及范圍和延伸拓展空間亟待開發和加強。首先,稅務機關無法全面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對納稅申報準確性監控困難,應當大力推廣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和全員全額申報管理辦法,拓展轄區納稅人征管空間。其次,納稅人必然存有主觀故意或者客觀影響等因素無法參與、不參與自行納稅申報的現象,甚至會有個別納稅人隨意變更申報地點,又不報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從而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等等。對此,稅務機關務必從全面監控入手,深化手段、細化措施、精化管理,切實把工作做細致、做深入、做徹底。
四、強化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增強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力度,確保行之有效
以稅法宣傳月、個人所得稅宣傳月等活動為契機,組織開展聲勢浩大、影響力廣泛的、經常性的稅法宣傳活動,充分借助于網絡、短信等現代科技力量,發揮電視、電臺、報紙等涉及范圍廣的常規媒介力量,深入開展鄉村廣播、集市宣傳、下企業進車間等經常。尤其要對涉及大眾、民生以及公民利益的稅收政策法規突出宣傳,不斷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例如,豐南區局在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中針對不同人群開展了多樣性、多渠道的宣傳輔導,使納稅人積極主動,工作開展順利。面向轄區納稅人,開展了“宣傳進企業,輔導下車間”活動,并專門對涉外企業印發了中英文對照版宣傳材料;面向廣大公民,與國稅部門聯合組織了大型稅法宣傳文藝表演、在區電視臺為公民點歌祝福、聯系移動通信等部門為公民發送稅收法規短信等活動;面向個別人群,開展了進學校、進農戶、下地頭宣傳等活動。自行納稅申報期內共發放宣傳材料5000余份、受理咨詢電話126個、舉辦培訓、輔導、座談75次,使廣大公民在耳濡目染中提高了對稅法的認知程度和遵從程度,提高了納稅意識。
(二)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確保服務效果
徹底摒棄重大企業輕小管戶、重主觀印象輕直觀分析等現象,切實把納稅服務做實、做牢、做細。在不斷改善服務環境、服務條件和服務措施的基礎上,在感情上貼近納稅人,拉近與納稅人的距離,重點解決納稅人因不了解政策、不明白政策等原因導致的觀望態度和躲避心理,爭得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在服務內容上貼近納稅人,強化“五制”管理、“四項服務”和“五零”服務,全力推進“一窗式”服務、全程服務、延時服務等納稅服務制度;在納稅人的監督下解決“行為不規范、素質不高、作風不實、效率低下”等問題,使全體干部職工思想上經受洗禮,作風上明顯轉變,服務質量上顯著提高,讓納稅人順暢、順心的辦理各種涉稅事宜;要在改進工作上貼近納稅人,要以納稅人的反應為第一信號,解決納稅人怕露富、怕暴露隱私等心理,堅決做好為納稅人相關涉稅事宜保密工作,使納稅人沒有顧慮,讓工作沒有阻礙。
(三)增強審視意識,拓展監管空間,確保稅基穩固
未雨綢繆,采取多種多樣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對“準”高收入人群的審視意識,在大力涵養稅源的基礎上,加大監管力度,確保稅基穩固。一是上級稅務機關應當積極聯系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單位,推廣個人收入實名制,強化非現金結算,縮小現金交易范圍和交易量。在此基礎上,建立以個人身份為唯一識別標志的個人基礎信息及收入征管信息系統。二是各地稅務機關應當主動爭取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協助,加大協、護稅力度,使稅收監管無處不在。三是進一步加大與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的溝通協作,及時傳遞信息,全方位監控高收入人群。四是在申報期前或期間對個別高收入人群進行短信類“溫馨提示”,告知受信人收入可能到達自行納稅申報標準,稅務機關已將其納入監管范圍,既可以提醒納稅人,又能展示稅務機關對此項工作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