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6 15: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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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做好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斷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發勢頭,根據支隊《關于采取斷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壓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書記在支隊調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隊決定,從4月12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構建和諧平安社會的目標,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發勢頭,努力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XXX大隊長任組長,大隊其他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X副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綜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深入開展交通安全“五進”工作,結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對轄區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行車安全教育,同時宣傳到轄區所有的運輸企業、車主,全面開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繼續在車站、車管辦證大廳播放宣傳光盤,在社會上營造“壓事故、保暢通”的交通安全嚴管氛圍。責任單位:宣教科。
2、加強調查研究。迅速對今年以來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一次全面、綜合分析研究,在主觀和客觀方面深刻查找發生事故的原因,對轄區交通安全工作的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各類交通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細致、認真的調研和梳理,提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需要市委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要以書面形式向市委、政府報告;對帶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統一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責任單位:秩序科。
3、加強源頭管理和隱患治理。對轄區(包括縣鄉道路)的道路狀況、“黑點”路段、車輛情況和駕駛人情況做到了如指掌,及時發現和處置山洪、塌方等毀路毀橋等險情,發現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采取領導掛片,科室中隊負責人包區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誰排查誰負責。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并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單位形成書面材料報秩序科,由秩序科匯總上報。責任單位:各轄區科中隊。
4、加強路面監控。當前正值雨季,“五一”黃金周即將來臨,是道路交通事故易發期,各單位必須全員上路執勤,嚴查嚴管嚴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結合治理“雙超”、反盜搶機動車輛專項工作、“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整治工作,重拳打擊無證駕駛、超速行駛、超員超載、違法超車、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客運車輛夜間在三級以下山區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違法現象,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開展平安問候、安全提醒活動。在集中統一行動中把“平安問候、安全提醒”活動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見交通違法行為,都要不受管轄區域的限制,進行平安問候。將平安問候、安全提醒作為每一位民警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作為每一位民警的自覺行動來落實。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于當前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全隊民警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必須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交通事故高發勢頭。
2、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大隊采取領導掛片、中隊包區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實管轄責任。對民警上路的出勤率進行量化考核。中層干部須向大隊領導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整治期間,全隊一律取消休息,按照執勤安排表上路執勤。
3、切實加強民警自身的安全防護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視路面執勤民警的安全防護工作,科室中隊責任人在上路前和執勤時應對民警安全防護裝備進行督促檢查及進行安全提醒,切實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觀點一
嚴格責任
趙惜兵
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以來,各方面對該法第七十六條關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的規定,一直存在不同理解,爭議不斷。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一些地方的執法人員在處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時,適用法律不當,加之有些媒體不確當報道,使許多人特別是機動車駕駛員對第七十六條產生了誤解,甚至產生對立和抵觸情緒,進而對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民意基礎、立法機關的工作提出質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是關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確認民事責任歸屬的規定。這一規定適用的是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嚴格責任是指對于民事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加害人無論主觀上有無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均由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加害人的責任;因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害,可以免除無過錯加害方的責任。在嚴格責任的適用中,要考慮當事人雙方的過錯,但這僅對減輕加害人的責任有意義,并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責任。
嚴格責任的核心就是無論機動車駕駛員是否有主觀過錯,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擔責任,具體承擔多大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但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責任。比較過去的規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適當加重了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主要考慮有以下三點:
第一,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一是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道路上機動車多、自行車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國機動車的增長速度很快,但機動車質量、駕駛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從近年來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絕大部分是由于機動車駕駛員違法或者機動車性能不符合要求導致的。強調機動車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謹慎駕駛義務,是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首要環節。二是我國道路通行條件尚不夠完備,即使在大中城市,道路交通信號、道路通行設施都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小城市的問題就更加突出。這給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嚴格守法帶來一些困難因素,如有些地方非機動車的流量很大,但非機動車道設置過窄,很難保證非機動車按道行駛;又如許多地方人行橫道設置不合理,相隔距離太遠甚至根本沒有,很難要求行人嚴格按規則都走人行橫道。在這樣的道路通行條件下,行人或非機動車的輕微違法有時很難避免。三是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的交通法律知識缺乏、守法意識淡薄,再加上客觀條件的限制,輕微違反交通法規和規則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設定各方責任時,必須從這些實際情況出發。
第二,堅持以人為本,以尊重和保護人的生命健康權為首要的價值取向。堅持以人為本,是現代法治的本質要求。立法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重視保障公民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權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權,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權,前者必然優于后者,法律要優先給予保障。從實際看,機動車作為一種高速運輸工具,對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潛在危險性,這種高速行駛的“鋼鐵戰士”與人的“血肉之軀”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軀”。因此,采取嚴格責任原則,強調對人的生命健康權的保護,才能更好地貫徹以人為本,尊重和保護人的生命健康權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現代法治精神。
第三,堅持公平正義的價值取向。法律是調整利益關系的,不同利益之間存在矛盾和沖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種利益關系,以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采取嚴格責任原則,是根據國情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利益關系進行的分配,它既強調機動車一方要承擔嚴格責任,也強調了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違規也承受相應的損害后果,并力求通過對雙方責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整體的公平正義,進而達到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立法目的。可以設想,如果第七十六條適用過錯責任或過錯推定責任,行人有輕微違法就可以“撞了白撞”,則會偏離公平正義的價值取向,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
有人提出,行人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在一般道路上可以采取嚴格責任原則,但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和隔離設施好的城市道路上則應該采取過錯責任原則。這個意見確有一定道理,立法中也曾慎重研究過,但考慮這類事件屬于個別情況,法律不宜對個別問題作一般規定。
法律的規定是否會鼓勵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有人擔心嚴格責任的適用可能助長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違規行為。有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認為,違規不要緊,“撞了不白撞”。這是不對的。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一個道路交通參與人的法定義務,應盡而不盡法定義務,都要承擔違法責任。根據法律的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依據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和造成的后果,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將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根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并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減輕的部分責任,要由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自己承擔。二是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三是根據刑法的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該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觀點二
客觀過錯責任
李然深徐小鵬
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是“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而不是“免除”,這是否意味著機動車方的責任屬于無過錯責任?
關于無過錯責任的闡述雖然在概念上有不一致之處,但都強調了無過錯并不是免責的事由。然而翻遍了所有的著述,卻看不到“應當承擔責任”到底應當是到什么程度,是全部責任還是大部分責任,還是僅僅10%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能不能算作無過錯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明確了機動車一方承擔10%的經濟損失,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只是規定“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減輕多少并不明確。但無論如何,還是考慮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過錯問題。筆者認為,在同一個事故責任的認定中應當使用統一的歸責標準,即事故雙方的責任相加應當是100%。在同一個事故中,對雙方當事人在認定責任時適用不同的標準如何操作才能夠使責任相加成為一個整體?顯然,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都考慮了行人的過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已經明確了是在行人負全部責任的情況下,由機動車方承擔10%的損失。
違章行為應當與損害的過錯行為相區別。客觀地講,在道路上違反交通規則的現象非常常見,違章行為影響了交通秩序,相對來說行人的違章現象更普遍。行人的違章行為的普遍性的解決方法,可以用加重處罰的方式來預防,也可以用自行承擔損害后果的方式來預防,當然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其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已經區分了違章行為與損害過錯行為,沒有交通違章的行為,不一定對損害后果的發生沒有過錯。機動車是社會進步的產物,機動車的廣泛使用大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但是機動車數量的增加同時也帶來了交通事故數量的增加,因此造成的人身損傷和財產損失是觸目驚心的,因此遏制交通事故已經成了世界性的話題。當然機動車一般是事故的核心,機動車相對于非機動車、行人來說速度快、質量大,是強者,對非機動車、行人有較強危險性,一旦行駛中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有接觸,非機動車、行人往往是受害者,發生事故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損害往往是嚴重的、無可挽回的。因此駕駛人對其駕駛行為應盡到特別謹慎的駕駛義務,不但自己要遵守交通規則,而且還要時刻提防違反交通規則者,避免損害后果的發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雖然其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但不能說明其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因為非機動車、行人的行動相對于機動車來說緩慢的多,即使有違章的行為,機動車駕駛人一般是能夠采取適當的措施來避免事故的發生的。一旦發生事故就應當推定其沒有盡到特別謹慎的駕駛義務,因此在其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令其承擔部分責任并不是因為沒有過錯,而是推定其肯定有過錯。當然過錯的程度要根據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違章程度來定,但底線是機動車駕駛人沒有違章行為,也對損害后果有過錯,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這是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經驗總結,也應該說是立法者的心理狀態。屬于過錯推定,其實質仍然是過錯責任。
過錯責任向來有主觀過錯和客觀過錯之爭議,關于交通事故中的過錯責任應當是客觀過錯,即不管行為人主觀上對事故的發生的心理狀態,一律按客觀行駛的情況(交通警察勘驗現場就是例證)與事故的關系確定責任的大小,而不是根據其故意違章還是過失違章、是違章還是因機械故障。例如,一機動車因突然爆胎而撞了另一輛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交警肯定認定該機動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考察其是否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輪胎已經陳舊,也不考察其是否存在別的原因。因為導致事故的因素是單方的,不至于因為主觀上沒有過錯而認定對方有責任吧?因此筆者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是客觀過錯的歸責原則,而不管是發生在什么主體之間。
觀點三
無過錯責任
尹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所確立的歸責原則為無過錯責任更為妥當。理由在于:
機動車致人損害這一特別法上的侵權責任類型,其民事基本法上的依據在于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該條,包括高速運輸工具在內的各種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其惟一的免責事由在于受害人的故意。但后來的行政法規改變了這一規定,而是單純地依據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來確定各自責任的承擔。這一原本用來規范行政機關行為的規定,在實踐中演變為侵權責任的確定規則,從而實際上改變了民法通則的規定。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做法則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將機動車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重新納入了民法通則的軌道。
第七十六條第(二)項采無過錯責任的理論基礎在于危險責任理論。現代各國民法普遍對高度危險作業采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現代各國廣泛存在的無過錯責任,用過錯是根本無法解釋其承擔責任的依據的。德國學者提出的“危險責任”理論為各國學者乃至立法廣泛接受。所謂危險責任,是指以特定危險的實現為承擔責任的依據,也就是說,在民事主體進行危險活動,或者其所有、占有以及管理具有危險的物品、設施或活動場所,致使侵害他人權益時,應就所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而責任主體是否有過失,則無須考慮。
這是因為,現代社會中,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各種構造極其精密、復雜的新技術、新機器、新工藝、新產品相繼投入社會生活。這些產品在極大地方便人們生產生活、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蘊涵著不可測的危險。因此,一方面不能因噎廢食,拒絕使用這些新技術、新機器、新工藝,阻礙人類社會的發展,但另一方面,這些危險活動或者危險物品具有很高的技術含量,一旦損害發生,要求受害人舉證證明危險活動人或者危險物品的持有人對損害發生具有過錯是很難的,甚至危險活動人或者危險物品的持有人對損害發生可能根本就沒有過錯。如果因此否認受害人的賠償請求權,則對其是很不公平的。因此,在危險活動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下,考慮到:1.危險是由危險活動人或者危險物品的持有人的危險活動或危險物品所造成的,而這些危險又是導致損害發生的原因;2.危險活動人或者危險物品的持有人從其所支配的物或進行的危險活動中獲利,其既然為自己利益而進行這些活動或者持有這些物品,就應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風險;3.危險活動人或者危險物品的持有人往往是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可以借助保險制度將投保的費用納入商品或服務的價格、酬金之中,從而將該風險由社會來承擔。所以,才有必要令危險活動人或者危險物品的持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但是,如果損害是在兩個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之間而發生的,則無過錯責任就失去了上述理論基礎,而只能依據過錯來分別確定各自的責任。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也正是基于此種考慮。
摘 要 中小學生是容易發生交通安全問題的弱勢群體。如何有效培養和提升中小學生安全意識,防范安全事故發生,是當前政府部門和教育部門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駕駛員培訓系統的出現為安全教育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教育平臺。
關鍵詞 初中生;駕駛員培訓系統;安全教育
中圖分類號:G63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1-489X(2016)11-0040-02
1 前言
安全教育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基礎,也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點。特別是當前中小學生因交通問題而頻繁出現傷亡事故,對中小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迫在眉睫。然而,傳統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大都采用圖文說教的教育方式,這樣無法使學生直觀地感受交通事故的嚴重性,所以教學效果不是非常理想。而如果可以借助駕駛員培訓系統,則可以幫助學生形成立體視覺的沖擊體驗,提高安全教育的效果,不斷提升初中學生的安全意識。
2 利用駕駛員培訓系統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案設計
在當前的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的過程中,教育人員大都是采用示例圖片加口述的教育方式,告訴學生交通安全如何重要,以及在平時的生活中要如何注意交通安全等。這種被動的聽課方式對成年人不失為一種有效方法,但對中小學生而言則是不合適的。駕駛員培訓系統則是為了培訓駕駛員而創設的一個系統,其中不僅有豐富的學車視頻、模擬考試、學車動畫,還有模擬實際行車體驗的仿真考試等,可以為學生模擬行車過程中的虛擬環境,使他們體驗虛擬危險,減少他們在真實環境中遇到的各種風險。
教師可以先引導學生借助駕駛員培訓系統來了解安全駕駛、駕駛技能以及交通法規等方面的知識,接著可以引導學生借助駕駛員培訓系統來體驗道路駕駛,開展應急處理能力訓練等,然后可以引導學生體驗虛擬的安全事故,講解一些真實的事故案例,使學生對有關的道路安全知識有更為深刻地了解和認識。簡言之,整個教育過程可以分成“知識、體驗”這兩大功能順序來幫助學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1]。
3 利用駕駛員培訓系統進行安全教育的知識普及
現有駕駛員培訓系統中,涵蓋了豐富的教育內容,而模擬考試中的數千道模擬考試題則可以幫助學生模擬演練,不斷強化學生的交通安全規則意識。這種培訓系統的教育方式,使學生可以積極自主地去學習有關的交通安全法規,并且不再受時間和位置的限制,只要有網絡和智能終端設備,學生就可以方便地學習有關的交通道路知識。教師要充分發揮指導作用,引導學生有目的、有計劃地學習有關的交通安全法規。
此外,還可以借助Flash、三維動畫、文字、聲音以及圖片等綜合多媒體形式來將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交通法規解釋以及基本駕駛技能知識等內容完整地呈現給學生,幫助學生通過反復地學習和記憶,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知識;交通教育者可以應用我國人民交通出版社所出版的《安全駕駛從這里開始》以及公安部或者交警單位的安全教育素材,進一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使他們在思想層面上對于交通安全有充分的了解和認識,自覺遵守法規,規避安全風險。
在借助駕駛員培訓系統來開展安全教育的過程中,教育人員必須要切實結合學生的實際生活情況來將那些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交通知識傳授給學生,從而幫助學生在平時的上學、放學或者節假日出行的時候。例如:在平時學生上下學的過程中,一般也是交通最為繁忙的時刻,此時的車流量非常多,相應的安全問題比較突出,所以要教育學生必須切實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規;在道路上行走的過程中,學生要嚴格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果道路上沒有設置人行道,就需要靠路邊行走;在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時候,教師要組織好學生出行,確保他們有秩序地去排隊行走,并且不可隨意嬉戲、打鬧、追逐,尤其是要使他們時刻注意周圍的情況,更不可邊走路邊看書或者玩手機;在沒有設置交通指揮的道路路段上,教師要引導學生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可爭道強行,而在遇到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的時候,我們要最好穿著色彩比較艷麗的衣服,以避免因視覺因素而對學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利影響。
4 利用駕駛員培訓系統進行安全教育的實踐體驗
除了基本安全知識的實時學習外,借助駕駛員培訓系統,學生可以真實體驗行車環境,借助道路交通環境和車輛運行狀態來模擬虛擬的交通事故,系統可以根據學生所選取的操作參數、路況信息和車輛運行情況來自動觸發交通事故環境,比如在山區道路下坡進入到彎道的過程中,如果前方存在視線死角,那么很可能因前方存在車輛而發生兩車相撞的問題,同時可以借助系統的回放功能來使學生更好地體驗交通事故,從而使學生可以充分意識到安全行車的重要性。此外,由于當前社會中的機動車輛數量不斷增加,相應的安全事故問題也頻繁發生,這些交通安全事故給許多家庭造成了危害,安全教育者可以借助系統展現生活中這些真實的交通事故案例,借助這些安全事故圖片或者視頻,幫助學生進一步意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現實生活中,初中生的活躍性實際上也是增加安全風險問題的誘因,特別是在學生騎自行車出行的過程中,相應的不安全因素也比步行有所增加。所以應提醒學生需要注意以下出行注意事項:要定期對自行車的狀況進行檢修,確保車況的完整性,尤其是要確保自行車車鈴和車閘的靈敏性;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騎行,不可逆行;在轉彎的過程中不可搶行,需要提前減速,并注意來往的行人,嚴格遵守交通紅綠燈;要告誡學生不可當前為了展現自己的騎車車技而置安全于不顧,不可多人共騎一輛車或者雙手撒把,以確保騎行安全;不可邊聽音樂邊騎行,否則很可能因聽不到其他車輛的鳴笛聲而造成安全事故,全面確保學生出行的安全,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5 結語
總之,通過在安全教育的過程中合理引入駕駛員培訓系統,不僅可以豐富學生的安全交通知識,也可以使他們切實體驗到交通事故的危險性,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在初中生進行安全教育的過程中,必須要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社會和學校要同時加強初中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增強風險意識,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的出現。
雖然離市區并不很遠,但這里已是全然不同于城市的另一番樣子。學校的位置比較偏僻,下車之后需要步行一段路才能走到學校,而這條凸凹不平的顛簸小路就是孩子們每天上下學必經之路。
學校附近有鐵路和建筑工地,門口正對著一堵高高的施工土堆。復雜的交通環境對孩子們的日常安全出行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
星愿基金志愿者帶來了奔馳“安全童行”益課堂,根據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特征為孩子們精心設計了一堂交通安全課。
在“交通安全跳跳棋”游戲中,孩子們勇敢大闖關,認識身邊最實用的交通安全標識和規則;在“交通盲點大破解”中,孩子們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和動手能力,搜索交通盲點,并繪制出以學校為中心的安全地圖。
新穎的教學方式讓孩子們對學校周圍的交通環境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在歡聲笑語中就學到了交通安全知識。
“奔馳作為汽車發明者,同時也定義著自己的駕駛文化,這種駕駛文化重視行車環境中所有人的安全。”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高級執行副總裁、奔馳星愿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宏鵬這樣說道。
在奔馳的企業社會責任體系當中,道路安全教育是至關重要的內容。
奔馳“安全童行”項目2012年引入中國,此后,奔馳“安全童行”校園計劃以“第一課堂”的形式走進全國多所小學,并進入常規校本課程,另外,奔馳“安全童行”道路安全教育星愿基地作為“第二課堂”也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多個城市落地。
2016年,奔馳“安全童行”項目正式進入社區,充分調動遍布全國主要城市的經銷商網絡,在梅賽德斯-奔馳授權經銷店內建立起首批50個奔馳“安全童行”社區教育基地,把兒童道路安全課堂帶進22個省市的不同社區。
公益項目落地到社區,這為展廳周邊社區家庭帶來更便捷的道路安全教育機會,讓更多的孩子體驗到全方位的安全理念,以更好地適應復雜的交通環境。
2016年4-10月,奔馳在經銷店開展的奔馳“安全童行”活動超過200場次,聯合英語教育機構、兒童早教機構、交警等專業教育組織、政府機構與個人舉辦特色主題活動達72場,參與家庭單位數近4000個。
為了擴大社會影響力,奔馳“安全童行”還在都市商圈開展了幾十場活動。
寓教于樂、多維互動,是梅賽德斯-奔馳“安全童行”內容的特點。
兒童交通安全教育內容集知識性、創造性、趣味性于一體,孩子們在暗盒游戲、多米諾骨牌、黑白配對、角色扮演、互動問答等趣味項目中,潛移默化地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了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教育多元化和注重兒童綜合素質養成,也是奔馳“安全童行”社區教育基地開展的特點。梅賽德斯-奔馳經銷商結合店內“安全童行”社區教育基地,舉辦了多種特色主題活動。
唐山龐大之星經銷商邀請轄區交警參與到奔馳“安全童行”項目中,為小朋友們現場講解交通安全知識。西安利之星經銷商邀請父母與孩子一同參與互動活動,享受親子樂趣的同時也將道路安全教育深入家庭。
浙江臺州德星經銷商借助汽車零部件變廢為寶,讓孩子們在輪胎上發揮想象力進行涂鴉,在學習道路安全知識之余,發揮想象力繪出自己對出行世界的認知。廣州錦星行經銷商將道路安全教育與英語語言教育相結合,邀請專業的外教老師,一邊與孩子們用英文互動一邊教授英文道路安全標識。
這些形式多樣的奔馳“安全童行”活動能有效幫助經銷商在當地建立正面且積極的社區形象,使經銷商與車主、社區之間的連接更為密切,同時也讓公眾對奔馳的品牌內涵有了更加全面的認知。
2016年“十一”黃金周,奔馳“安全童行”連續第四年進駐中國網球公開賽場館,并且較社區教育基地又進行了創新:首次引入VR技術,讓孩子們以主人公第一視角體驗了駕乘情景。
利用數字化手段打造了具有更強互動性的道路安全教育內容,這成為梅賽德斯-奔馳在教學形式及內容拓展上的有益嘗試。
2016年12月22日,梅賽德斯-奔馳舉辦奔馳“安全童行”年終總結及研討沙龍,邀請公益專家、交通安全學者、媒體記者等齊聚一堂,為奔馳“安全童行”課堂下一步工作出謀劃策。
哪些內容能幫助孩子們應對日益復雜的交通環境?哪些方式能吸引孩子們多次參與安全童行活動?如何能提升公眾對兒童道路安全的意識?
學校應當從學生幼兒時期就培養他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并對其實行路隊制放學,這既是對學生的生命安全負責,更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在日常教學的過程中,教師除了要教好文化知識,還要教給學生遵守道路交通規范,比如說,放學回家或者來學校上課的路上,不能隨意大鬧玩耍,注意在人行道內行走,但是由于中小學生自身尚不成熟,還不具備較強的自律意識。所以讓學生自身遵守道路交通規范往往不會很容易,所以就需要教師的有力引導,而如果學生養成習慣,勢必會受用終身。還要讓學生知道,如果道路沒有人行道,盡量靠右邊走。教師在進行安全教育的過程中,要為他們講一些關于安全教育的相關案例,讓他們認識到遵守安全規則的重要性。不少中小學生由于自身安全意識薄弱,無視自身安全,隨意穿越、攀爬,或者倚坐在道口護欄上,還有隨意扒車和追車甚至隨意突然攔車等,對此,我們必須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課程資源開發的相關措施
安全教育問題并非只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飲食安全教育,它幾乎涉及學生生活的整個過程。為了保障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師要格外提醒學生,不得在馬路邊上踢球、打鬧或者開展其他娛樂活動,學生放學時,要求學生佩戴小黃帽或者紅領巾,往往能夠起到一定的交通警示作用。如果在上下學的途中,需要經過山路或者人流量較小的地方,盡量結伴而行,避免一個人單獨行動。禁止在上下學過程中做危險活動,也不得打鬧玩耍,這樣很有可能造成車輛意外傷害。
飲食安全問題主要注意農藥殘留危害,近些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飽受社會熱議,所以教師應當對中小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讓其了解食品農藥殘留的表現和危害,并告知其一些生活實例,從而讓其了解到農藥殘留對人體造成的巨大危害,所以要對社會中食品農藥殘留危害進行準確分析,要有一定的危機感。教師可以列舉當前社會食品安全現象為學生普及食品安全教育。教師還可以為學生講解食品添加劑的危害,很多電視新聞或網絡新聞都曾曝光過不少無良商家或經營者為追求經濟利益,對食品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屑一顧,在食品中隨意添加食品添加劑,比如說色素或者香料等。同時還要讓學生對食品添加劑濫用的表現和危害有比較清楚的認識和了解。我們經常在新聞中看到,很多廠家經營的目的就是獲利,而不顧及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更不可能以合法經營商的身份面對消費者,這種經營商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此外,課堂上也有可能出現安全問題,作為教師,對于不遵守課堂紀律的學生,要有耐心,否則就很可能導致安全事故出現。教師在教育教學課堂上也要時刻注意,行為過激就有可能對學生造成傷害。
【關鍵詞】交通安全中小學農村學校現狀對策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市場的繁榮,農村交通條件逐漸變好,各種交通工具在城鄉逐漸普及,各種大車、小車、摩托車、自行車飛速的在公路上行駛,在給人們帶來交通方便的同時,各種車禍也在不斷發生,一個個鮮活的生命被無情的吞噬,特別是近年來發生在小學生的車禍不斷增加,引起了人們的警覺,那怎樣抓好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所以說,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和諧的交通安全環境,事關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和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那么,如何做好農村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從而降低交通事故對農村中小學生的侵害,下面從當前農村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現狀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一、農村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現狀及分析
(一)學校教育方面:交通安全基礎教育薄弱,由于教育教學壓力過大,學校主動開設安全教育課程的很少,學生的交通安全防護差不多都處于一種自發狀態,學校對學生的違規行為情況缺乏詳細的了解和掌握,學校對學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況掌握不實,更是缺少這方面有針對性的講座。
(二)學生自身因素方面:由于中小學生身心特點,生性好動、好奇心強、爭強好勝、天生貪玩、心理脆弱等特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當前,農村中小學生存在的主要違法行為有:中小學生偷開機動車;過馬路時不作前后張望,隨意搶道,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騎車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鬧玩耍、雙手離把或單手扶把等;另外,農村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普及較少,這就造成了學生“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現象,對110、122、120這些常識性的報案電話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現農村中小學生駕駛摩托車、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或超員超載的車輛以及在公路上成群結隊不靠右側路邊行走等現象發生,為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即使發生交通事故,他們也不知道如何及時報警,從而,給肇事逃逸駕駛人以可乘之機。
(三)家庭教育:農村中小學生中,大部分家長文化知識水平較低,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缺乏交通安全常識,不能對子女進行較好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多數學生家長及監護人甚至為了圖一時之方便和利益而違規駕車或乘車,學生接觸的家庭教育、社會現實和學校的宣傳教育有時是互相抵觸的,導致學生的價值觀念、是非觀念模糊。另一方面,農村留守兒童的交通安全問題凸顯。在農村,很多家庭都是夫妻外出打工,只能把未成年的兒女留在老家,交給年邁的父母看管。由于疏于監護,安全教育缺位等問題嚴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二、開展農村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對策
在以人為本、實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對農村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也要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宣傳的內容、形式和手段要順應時代潮流,形成人人都講交通安全的好風氣,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給廣大的農村中小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安寧、安心的學習環境。
(一)學校要強化學生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的教育,精心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要采取行之有效教育活動方式,增強全體學生的安全觀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一:利用班會時間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課。組織學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豐富學生的法律知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
第二:組織學生觀看有關交通安全宣傳片,通過電影中一些場景感染學生,并通過寫觀后感提升安全意識。
第三、利用各種載體廣泛開展 “文通安全宣傳月”活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交通安全教育讀本》下發至學生每生,做到人手一本,班內黑板報出“交通安全專版”進行宣傳讓學生制作交通安全手抄報、漫畫在學校宣傳欄進行展示。校園設置交通安全教育標語和宣傳畫組織等。
(二)、學生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道路交通安全法》,把《交通安全常識》熟記于腦,牢記于心,并且落實在行動上,從而,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
根據上級要求,我校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作為校安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學生交通安全。通過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為提高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供了保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保證活動長期有序地開展,我校成立了“學校交通安全教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安排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有關負責人多次召集召開專題會,商討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二、加強宣傳,增強意識。
精心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1、親身感受,培養學生的自護能力。為開展交通安全社會實踐活動,鍛煉學生的實際能力,讓學生感受“遵守交通法規,珍惜生命”的重要性。同時,我們學校組織了交通法規等方面知識的教育。讓學生掌握了有關交通安全法規常識,這對維護學校秩序,疏導交通,宣傳交通法規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作用。
2、轟轟烈烈開展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我們利用綜合實踐課,專門設置“交通安全在心中”為內容的教育課,使全校師生受教育率達100%,實現了交通安全教育進學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使全體學生深受教育。
3、我們與交-警中隊聯系,索取有關交通安全的圖片資料,并將交通安全有關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交通標志牌和事故案例圖片等展板,在學校內進行展覽。
4、加強對學校師生自行車、電瓶車的管理,教育學生嚴格做到“安全行車、規范停車”,通過教育、檢查等形式制約師生遵守交通法規以及校紀校規。
5、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車安全提醒,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這樣,不僅使能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而且能輻射家長,規范家長的交通行為。
通過活動的開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師、學生和家長都深有感觸。學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了遵守交規意識。安全走路,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己成為學生們的自覺行動。通過活動的開展,廣大的家長對孩子的在校學習感到放心,同時,社會對學校的滿意程度有了較大提高。
三、建立機制,鞏固成果。
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應當堅持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教學工作及各項社會實踐活動有效結合,在長效機制建設上下功夫,以本次活動的成果,促進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積極的作用。通過開展本次活動,使得全校學生參與本次活動活受教育率達到100%;學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識知曉率達到95%以上;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明顯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率達到95%以上。
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始終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以“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走路”養成教育為主要內容,以促進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工作,集中開展多種形式和內容的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關注小學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高了我校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維護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和促進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總結(二)
交通安全是我校長期抓不放的一項重點工作,目的是通過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懂得安全的重要性,做到安全第一,珍惜生命。把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動作為學校德育特色活動,切實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一、我們學校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周”組織學生開展了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動
1.利用升旗儀式,做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講話,并且對全校各個班級和全體師生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
2.在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活動之初,制定了活動計劃及活動安排。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讀本》,強調各班組織全體學生開了“交通安全教育 ”主題班會,提高了學生的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二、深入扎實地開展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1.組織學生觀看了交通、行路話安全等系列教育短片,教育學生做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少年。
2.各班班主任老師開展了以“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為主題的出黑板報活動以及充分利用宣傳櫥窗、墻報欄進行了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圖片展覽,來增長學生的安全防護和自救知識。
3.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內容,以加強中小學生道德建設,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倡導青少年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教育活動為主題,教育學生不乘坐無牌、無駕駛證、拆裝等違章的車輛。
1.安全主題活動滲透課程,使安全教育常態化。以“強化安全意識,提升安全素養”為契機,以《安全寶寶》《交通安全讀本》等為教本,在各年段開展安全主題系列活動。按照不同年齡班幼兒特點,各年段分別設計一個主題,并根據主題進一步編制主題活動網絡圖,整合多個領域教學內容,以游戲、觀看視頻、故事、情景表演、討論、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安全教育的內容,將安全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納入教育活動中,通過生動有趣的互動形式,選擇適宜的教材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用電安全、公共場所安全、發生危險時如何自救”等系列安全活動,使幼兒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識,學會如何安全游戲,并建立良好的生活常規,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營造安全教育氛圍。2.經典安全童謠詠唱活動根據小、中班幼兒年齡特點,通過采集極富韻律,朗朗上口的關于安全教育的“童謠或詩歌”,采用“教師參與、家長參與、幼兒參與”的三方聯動方式,開展以“安全在我心中”為主題的童謠詩歌詠誦會,通過“班班有歌聲”活動讓幼兒在欣賞、感受、參與的同時,把積極向上的詩歌寓意在孩子們幼小的心靈里埋下珍惜生命、學會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3.“安全知識伴我行”競賽活動結合我園中、大班幼兒主題探究活動課程特色,開展“安全知識伴我行”競賽活動,預設內容有“珍惜生命”“做文明守紀好孩子”“小小交通員”“誰對誰錯”“文明小使者”等。通過“安全知識競賽”,鞏固幼兒學會的消防、交通、用電、防雷、防震等一系列安全常識,進一步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營造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孩子們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斷增強安全意識。4.“安全小衛士”活動各班每周在班內選出一名小“安全小衛士”負責每天的安全檢查,并在每周末進行評比,評一評誰的安全紅花最多,同時每月評選出幼兒園的“安全之星”予以獎勵,將口頭上較為“籠統”的“安全”概念轉化為孩子們的自覺行為;在傳授有關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基礎上,開展以大帶小的“小衛士”活動,大班哥哥姐姐能夠大膽地向弟弟妹妹宣傳“我們怎么保護自己”“不跟陌生人走”“認識交通標志”“安全標志知多少”的活動,進一步讓幼兒掌握安全知識,潛與默化地進行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生活化,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
幼兒園的一日生活也離不開安全教育,在幼兒入園時,保健醫生把好晨檢關,仔細檢查幼兒的口袋,提醒幼兒不將危險物品如小珠子、豆豆、項鏈、打火機、果凍、棒棒糖等放在口袋中,以免發生危險事故;教師在一日生活中注意隨機教育如:幼兒吃點心、喝開水時,教師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防止燙傷事故,進餐時提醒幼兒不嬉笑打鬧不說話,避免異物進食管;吃魚前把刺挑干凈再吃,避免魚刺卡咽部;上下樓梯時提醒幼兒注意靠右走、扶欄桿、不推擠、一個跟著一個走。戶外活動前提醒幼兒鞋帶系得牢可避免跌倒、受傷,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問題,反復強調,使幼兒建立起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此外,教師利用生活實例教育幼兒,如隨機拍攝下幼兒玩玩具,玩大型器械的場畫,通過真實情景的再現,讓幼兒分析怎樣玩危險,怎樣玩才安全等,讓幼兒認識到自我保護的重要性。教師可利用晨間、餐前餐后活動或離園時段,進行安全教育,播放適合幼兒的安全教育專題片如《消防員湯姆》《交通安全進校園》,以動畫片的形式呈現安全注意事項,讓幼兒親眼看見由于不注意安全,而引發嚴重后果的事例,增強幼兒自護意識,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
三、安全教育游戲化,提高幼兒安全防范意識
創設與安全教育有關的游戲區域,在區域游戲中了解各類安全知識和技能,如:教師在操作區設置安全棋類游戲——文明出行棋、交通分類棋、設計標志、拼標志圖,讓幼兒在玩中學習如何安全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了解道路交通的標志、遵守交規;在閱讀區讓幼兒觀看安全教育讀本和繪本,區分對錯;在表演區讓幼兒學習交警指揮,表演交通指揮操、拍手操;在美工區畫交通安全漫畫、安全標志、印畫等;在結構游戲——熱鬧的十字路口,讓幼兒搭建馬路、十字路口、拼插各種車輛、紅綠燈等;在角色游戲——乘坐公共汽車中設置崗亭、紅綠燈、人行道安全標志等,讓幼兒扮演司機、交警,并知道坐車不把頭手伸出窗外等安全知識;在實景游戲——安全出行中,讓幼兒當小司機模擬馬路上開車的游戲,設置電話,幼兒可學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讓幼兒懂得生活中的急救措施,遇到意外知道求助,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四、安全教育社會化,提高幼兒安全意識
一、當前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現狀及分析
(一)學校教育方面:一是導向的錯誤。在片面追求升學率的今天,各中、小學校都以學生升入重點中學或考入重點大學的人數多少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唯一標準,教育導向的錯誤,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無可避免地大面積出現各學校忽視學生交通安全的問題。二是學校交通安全基礎教育薄弱。學校主動開設安全教育課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門來督促,多半都是走走過場而己;學生的交通安全防護差不多都處于一種自發狀態,學校將學生的安全責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會;學校對學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況掌握不實,缺乏必要的考試、考核和督導;教育的對象層面窄,僅限于小學生或低年級的學生,中學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課的,更不用說參加交通安全實踐活動了。三是對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的規范欠思考。學校對接送學生的機動車是否無牌、無保或報廢全然不知也不聞不問;對學校的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橫道線設置缺乏必要的考慮和規劃,各種標志、提示、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很不完善。以富順縣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全縣68所中小學,不同程度地共缺少139處道路交通標志標線。
(二)學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學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動、好奇心強、爭強好勝、天生貪玩、心理脆弱、記憶力強等特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當前,中小學生存在的主要違法行為有:未滿12周歲騎自行車及未滿18周歲無證駕車和偷開機動車;過馬路時不作前后張望,隨意搶道,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騎車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胡鬧玩耍、雙手離把或單手扶把等;乘坐無牌無證、超員、超載車和農用車、拖拉機等等。二是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普通較少。由于中國的應試教育,造成了學生“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現象,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相對較少,對110、122、120這些常識性的報案電話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現中小學生騎車上車、成群結隊,步行上路,不守交規,搭乘公車、不守秩序等現象發生,為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而且即使發生交通事故,他們也不知道如何及時報警,從而給肇事逃逸駕駛人以可乘之機。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方面:一方面從警力而言,警力嚴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觀現實。由于基層中隊及一線交警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務已顯得捉襟見肘,因而面對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少數同志確實存在為完成任務而走過場的現象。另一方面宣傳形式和內容單一、枯燥。上交通安全法制課、作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報告、播放電視光盤和圖片展覽幾乎是慣用的幾種宣傳方式。缺少針對性、新穎性,中小學生接收效果相對較差。
(四)各職能部門方面:
一是政府各職能部門漠然對待校園的交通現狀。受經濟指標和招商任務的壓力,各職能部門的領導對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只浮于表面,華而不實。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門對這方面的考慮更是乏善可陳,很少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的。二是社會輿論及各大宣傳媒體對校園的關愛缺乏熱情。大對數的宣傳只是流于行式,沒達到預期的宣傳教育效果。
二、開展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對策
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曾提出“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方針,在以人為本、實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我們對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也要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和要求,宣傳的內容、形式和手段要順時代潮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減少并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確實給廣大的中、小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安寧、安心的學習環境。
(一)政府重視、部門參與、齊抓共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
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1、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要認真貫徹依法治國方針,制定長期的、全國性的交通安全教育規劃,以法律形式加強確定并保障實施。
2、召開定期聯席會議。由政府牽頭,定期組織安全、公安、教育、學校、交警、公路、交通、農機、保險、醫療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各部門要對學生安全狀況進行講評,對好的作法予以推廣,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防止問題已經被發現或雖被發現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釀成不應該發生的安全事故。
3、建立考核機制,嚴格逗硬獎懲。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終目標考核范疇,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機制,嚴格兌現獎懲。
(二)納入日常教育日程,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四款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1、強化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高度重視對中小學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在校學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通過不斷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促進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的提高,遠離交通事故、健康成長。
2、建立校園交通安全形勢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各中、小學校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定期召開安全形勢分析例會,對照公安機關的相關要求,對學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特別對潛伏的隱患,看似不經意的違法行為,要通過形勢分析會得到有力的糾正。真正使“車禍猛于虎,生命不回頭”的觀念牢記于廣大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心中。
3、建立“交通安全學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規好學生”等評選制度。可采取學生“持卡上路”方式,違法時,由執勤交警予以糾正和教育并記系卡中,每月底交警部門將登記的學生違法情況反饋給學校和縣教育局。每學期由縣教育局牽頭,對轄區內的學校實行考核評定,獎優懲劣。各學校也可以根據此對班級、學生進行考評。
4、加強校車管理,建立交通違法舉報制度。發動學生、家長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舉報校車超載、不按規定行駛等交通違法,拒乘不具備載人資格的交通工具。凡舉報內容一經查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學校法人的責任。
(三)履職盡責,全面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二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對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職,采取新穎、創新的方式全面開展:
1、針對學生特點,對癥下藥。要借助其好動性,組織學生開展交警警體操訓練;借助好奇性,組織學生開展行式新穎、靈活多樣的普法活動。如在校園設置模擬道口及復雜路況。讓學生搞好模擬規范道路交通行為訓練;借助學生的好強性,組織學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競賽,道路交通知識漫畫比賽等項活動;借助學生記憶力強的特點,組織他們觀錄像看展板、搞典型案例剖析,通過直觀形象的教育形式增強他們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消化吸收。
2、形式新穎、內容創新。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中小學生日趨成熟,以往灌輸式的宣傳教育方式必將被“按需求接受知識”所取代。這就要求交通民警在宣傳教育方式上要推陳出新。一是在內容上。交通安全圖片展,可以使用卡通形象設計制作,盡量搜集內容涉及中小學生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而導致的交通事故案例,要將正確的交通行為用簡潔、通俗易懂的語言文字和圖片學生傳播;二是在形式上。可以以開展“少年兒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動為載體,推廣小學生交通安全“小黃帽”路隊制,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和演講比賽,“小手牽大手”等活動,以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3、運用心理學理論,探究宣傳教育新方式。一是“護花”理論。教育心理學中的這個理論認為:一個花園,如果都用禁止性、懲戒性的標語來阻止游客采摘花朵,不但起不到任何效果,反而采摘的人會更多,但換上溫情式的宣傳標語后,游客遵守的自覺性就大大提升。在對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上也同樣如此,恐嚇性的語言、血腥味的圖片不僅達不到宣傳教育的效果,還將使受教育者出現恐懼、緊張、失眠、憂郁的癥狀,對于正在成長中的中小學生尤其如此;二是“破窗”理論,心理學中的這個理論認為:如果一座大樓的一塊玻璃破了而沒有馬上修好,那么人們會認為大樓無人照管,不久以后所有的窗玻璃可能就會被打破。同樣,如果一個路口,一群人正在等紅燈,只要其中有一人沖紅燈,那么跟著沖紅燈的人就很多,那么集體的沖紅燈就會導致信號燈控制事實上的不存在。這就提醒了廣大交通民警在對中小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時要從抵制“小”(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始,從“平常”不經意的交通違法開始,從糾正個別交通違法開始。讓中小學生從小樹立起正確的道路交通安全觀,讓“遵守交通法規,從小做起,從我做起”的理念根深蒂固。
(四)發揮新聞媒體力量,營造社會宣傳陣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第五款明確規定:“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廣播、報刊、雜志、宣傳欄、宣傳車、宣傳單、信息簡報等宣傳陣地,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法規、交管動態、事故圖片巡展等活動,在社會中營造一種“交通管理人人有責”的氛圍。定時播出提示中、小學生安全出行的宣傳畫面,特別是推出動畫片等中、小學生喜歡的節目時,有意識地插播一些宣傳教育公益廣告,此種宣傳方式長期堅持,久而久之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廣播電臺的交通頻道,是廣大駕駛人最喜愛的一檔節目,在學生上、下學的重點時段,連續播出提示駕駛人集中精力注意觀察路面學生行走動態及謹慎駕駛的語言,使駕駛人即覺得溫馨又不致感到枯燥乏味。新聞、出版要充分發揮本行業的獨特優勢,刊發一些事故案例,供廣大駕駛人和中小學生在平時閱讀時潛移默化地接受教育。 電信、移動等部門,也可以借用短信的方式,向廣大駕駛人群發提示短訊,提醒其在特別的時段應倍加提高警惕,慎防一不留神闖下滔天大禍。
(五)娃娃教育,從家庭開始。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法》第七條明確規定了家長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法定職責。
在家庭里,長輩們的言傳身教,給中小學生帶來的影響絕不亞于其他人。因此,家長們在日常生活中,積極配合學校,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行車走路方面的自我保護教育,以避免不該發生的交通事故給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不必要的影響。家長要結合學生的年齡、生理、心理特點,注意言傳身教,以自己遵守交通法規的模范行為影響子女,使交通安全在他們幼小的心靈里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