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0 16: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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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監理;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行為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只對業主負責。從法律意義上來理解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關系,是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委托協作關系,而不是某種從屬關系。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項目監理制稱為“第三方”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業主和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按照施工合同價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項目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介紹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在監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從服務意識、合同簽訂、工程質量、進度的控制、工程變更及索賠的管理等方面闡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內容,提出只有搞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強競爭力。
現就監理工程師在具體工程項目監理過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談幾點看法。
一.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工程項目的實踐中,由于業主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及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1)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2)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都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方管理,反面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進行;3)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4)工程未簽訂施工合同,業主直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這種情況也使監理方對施工合同管理處于被動。如某大型移民工程,大量新增項目不簽訂施工合同,無設計概算及投標競價,直接委托某施工單位實施,最后施工單位以借款形式拿工程款,過程管理就不受控,工資投資加大,甚至做一年工程,結算扯皮三年的情況;而且沒有過程控制資料,不能通過國家審計部門的檢查,不能順利完工結算,對工程相關的業主方、施工方及監理方都造成損害。
2.監理工程師對存在問題的處理
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工程師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并及時改進和解決。當監理工程師正確的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并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二、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三、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工程項目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變更單項雖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3)防止非指令性變更發生。如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令的情況下,而業主某些人員提出變更工程標準、技術規范、修正設計差錯以及某些監理人員提出超合同規定提高工程質量和工程材料質量控制標準等,造成實質上的工程變更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加,此種變更帶有隨意性,缺乏根據,應予避免。
四、工程索賠的管理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
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應具備: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
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
信息資料管理工作;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結語
本文通過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分析認為,在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業主要給予監理工程師的充分信任與授權,發揮監理工程師獨立公正的第三方管理作用??傊O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必須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從而較好地實現目標控制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1] 叢建存.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手冊[M]. 北京:中國大地出版社,2000.
監理工程師是經國家注冊登記為工程建設提供智能服務的專業人員。監理工程師依據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為工程建設業主提供以工程建設管理與控制為內容的智慧和能力服務,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和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協調工程建設各方面的關系;依據工程建設業主與工程建設參建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如勘測設計合同、物資采購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調試合同等)對工程建設參建單位進行監督和管理,使他們的作業和施工程序、工作和施工質量、進度、費用或造價滿足合同和法律、法規、標準要求,使各項工作和施工情況處于受控狀態。監理工程師與業主的關系是授予服務與服務的關系,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
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就是要為工程建設開展好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并利用合同形式管理好工程建設,使工程建設達到預定的目標(如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等)。
在工程項目建設準備階段(即工程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獲得國家批準或核準、已列入國家國民經濟建設計劃或即將列國家國民經濟建設計劃后),如果工程項目建設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一是協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策劃勘測設計合同、設備采購合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科學地設置好勘測、設計、設備采購合同的分段(如需要時),規劃完全各個合同的工作范圍,描述清楚各個合同的工作內容和要達到的技術、工藝、質量、安全、經濟標準(指標)及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設定好合同目標。努力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全面、合同目標客觀、合適、合理,合同條件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為得到良好的勘測、設計成果,采購到優良的設備奠定合同基礎。二是參加勘測設計合同、設備采購合同招標,對勘測、設計、設備供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定。通過對投標文件的評審,挑選出優秀的投標人,以便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將合同發包給優秀的投標人履行,讓優秀的投標人與其簽訂合同,讓優秀的投標人履行合同。為得到良好的勘測、設計成果,采購到優良的設備奠定組織基礎。三是在勘測、設計、設備采購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提示并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承擔全自身的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要求。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受托(供貨)方主張權力,促使受托方(供貨商)履行好職責,承擔全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安全等)要求。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校驗、檢查、評價勘測、設計單位提交的勘測、設計成果,其成果如有不足或缺陷、錯誤、失誤,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要求勘測、設計單位給予補充、修改、更正。使勘測成果滿足設計要求,為設計人員設計出堅固耐用的優秀作品奠定基礎。使設計成果滿足建設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工程項目要求,為施工人員建造出工藝美觀、質量安全、可靠、造價低廉的工程項目奠定基礎。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檢查、觀察供貨方供應的設備的實物,校驗、檢查、評價記錄設備性能、質量、安全的技術文件,如其實物的工藝、質量存在缺陷、缺點,其技術、經濟指標不滿足合同和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要求供應商給予更改或調換,使產品合格或更換成合格的產品。當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見不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應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確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說明和解釋,辨析出合同對各方職責和義務所進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義,提示雙方全面、充分、真實地履行完全,不留殘余。記錄簽約雙方對合同進行履行的情況,當受托方(供貨商)對合同的履行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受托方(供貨商)索賠,提供、提交索賠材料。當委托方(供貨商)向業主或建設管理提出索賠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反索賠,提供、提交反索賠材料。
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階段(即完成了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并已經審查、批準,建設場地已經征購或接收,場地附著物已經清除后),受工程項目建設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一是協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策劃施工發包合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科學地劃分好施工合同的標段(如需要時),規劃完全各個合同的施工范圍,描述清楚各個施工合同的工作內容和要達到的技術、工藝、質量、安全標準及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設定好合同目標。設置好合同中(需要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使工程量清單的分項科學、合理、全面,層次順暢,邏輯關系嚴密;計量單位設定符合常規習慣,便于(利于)投標標價;數量計列準確;分項工程中的工作內容描述全面、清楚、清晰,便于投標人準確地計算價格。以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全面、合同目標客觀、合適、合理,合同條件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為得到高效、優質的工程項目、避免合同履行紛爭奠定基礎。二是參加施工合同招標,核查施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評價投標人對招標的響應情況;調查、了解投標人的施工資質、施工經驗、施工能力及對以前的合同的履行情況,評價投標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評價投標人擬訂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施工進度保證措施、文明施工方案和擬用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的素質、經驗、管控水平及施工技術(運用的機械、設備、工具)裝備水平;評價投標報價的技巧和價格水平;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挑選出施工經驗豐富、管控水平高、履約能力強、履行合同全面、社會信譽好、造價經濟合理的投標人,以便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將合同發包給這種優秀的投標人,讓這種優秀的投標人與其簽訂合同,讓這種優秀的投標人履行合同,為得到優秀的工程項目打下堅實的基礎。三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提示并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承擔全自身的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要求。如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按期、按量、按合同要求向施工承包商提交建設場地、提交施工許可手續,按進度計劃的要求提交施工圖紙和業主采購供應的工藝設備、裝置及裝置性(主要)材料,按時、按進度對已經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計量及支付。督促承包商按時、按期、按要求編制、報送(合同簽署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施工進度計劃、施工作業計劃、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障方案與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方案與措施、施工進度保障方案與措施、文明施工組織方案,收到施工承包商這些文件后,及時給予審查、確認。如果其中存在錯誤、缺陷或不足,及時返還報送方更改、修正、補充,達到合格為止。督促承包商填寫合同和國家規程、規范所要求的各種開工報告,收到承包商的這類報告后,及時給予審查。認為條件滿足時,及時批準開工。如果條件不足,是施工承包商應完成的條件,就督促施工承包商補足所需的條件;如果條件不足,是業主應完成的條件,就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補足所需的條件。督促承包商填寫隱蔽工程隱蔽報驗單、材料及半成品檢驗、試驗報驗單、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檢驗報驗報告,接到承包商的這些文件后,及時對實物質量和質量、技術記載文件給予核查、審查。認為實物質量、工藝滿足了合同和規程、規范規定的要求,且質量、技術記載文件記錄的數據是真實的實物質量、工藝時,及時將其簽署給承包商,以便承包商開展后序工作。否則,要求承包商返工,直到滿足要求為止。督促承包商填寫合同、規程、規范和工程建設管理文件所要求的各類統計報表,接到承包商的這些報表后,及時給予核查。認為填寫的數據是工程的實際情況,沒有虛假,滿足了合同和規程、規范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時,及時將其簽署、確認,交給承包商,由承包商留存并報送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及有關政府或政府的部門。如果填寫的數據不真實,沒有如實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沒有滿足合同和規程、規范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時,及時將原件返還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及時給以修改、補充、更正,達到符合要求為止。當業主和承包商對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見不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應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確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說明和解釋,辨析出合同對各方職責和義務所進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義,提示雙方全面、充分、真實地履行完全,不留殘余。記錄雙方對合同進行履行的情況,當承包商對合同的履行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承包商索賠,提供、提交索賠材料、證據。當承包商向業主或建設管理提出索賠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反索賠,提供、提交反索賠材料、證據。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 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合同 管理 注意事項
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項目的參建者――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針對某一具體的工程,經協商簽訂對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的協議,也是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施階段實行監理控制的主要依據。監理工程師的監理控制活動應該圍繞建筑施工合同展開工作。為此,筆者就施工合同的管理談幾點個人看法:
1、合同管理要遵循維護施工合同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施工合同中明確了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這一范圍也是監理工程師實施監理活動的主要范圍。一是施工合同實施的過程中,施工單位所有的工程活動必須圍繞施工合同來進行,而且還要得到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工程師的認可。二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既要維護建設單位的權益,又要不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以施工合同為依據,切實維護施工合同雙方的權益。因為,施工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對施工過程中將要發生的權利、義務、責任協商一致的結果,受到法律保護。監理工程師應嚴格履行合同管理的職責,既維護了建設單位的利益,又沒有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確實做到能夠體現監理工程師執業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監理工程師不能只為了建設單位的利益而有意識地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更不能為了施工單位的利益而與施工單位和謀損害建設單位的利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應嚴格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規定的責任而開展監理工作。
2、要做好工程變更合同的管理。由于施工中不確定因素的出現和設計單位圖紙中原有的“錯、撞、碰、漏”,工程設計變更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設計變更通常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之一提出而經設計單位出具。監理工程師對設計變更的控制首先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29條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6.2.1的規定,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承包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通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查同意后,再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提出的變更要符合規范規定或其他規定文件,所以設計變更要做好四方溝通,避免單獨行事。另外,設計變更通知發出后,要及時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最后變更工程量、單價、總價等各項內容。
3、要做好工程索賠合同的管理。長期以來,在我國因受經濟體制的影響,合同雙方當事人索賠意識淡薄,建設單位堅決反對索賠,有些施工單位不會索賠,工程索賠很少發生。大部分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處理的原則、方法、技巧還比較陌生。而在國際上建設工程索賠司空見慣。新版FDC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涉及索賠的條款有37條之多。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與國際社會的深入交往,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的提出與處理將是合同管理非常重要的一項監理工作。妥善處理索賠事件,能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和水平。合格的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做到如下幾點:
一是要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施工單位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監理工程師應該受理而不應該拒絕。
二是要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和實踐探索,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式、技巧,用爭先創優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
三是要認真、仔細、深入地閱讀和理解合同文件,掌握該合同的履行風險。在施工單位提出索賠要求時,能夠準確把握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是否吻合,并且迅速辨別索賠是否成立。
四是要注重收集原始材料(文字記錄、影像資料等)、憑證及驗收記錄。監理工程師從開始進駐現場,就要有針對性地從事信息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計算準確的索賠事項要按時受理。
4、要做好工程施工合同爭議的調解工作。由于合同雙方當事人利益具有對立性,難免對施工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況且合同條款本身在簽訂的時候也可能存在不夠嚴謹、全面的情況,在執行的過程中,原定的合同條件亦會在某些方面發生變化。所有這些情況的出現,實際上監理工程師承擔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爭議的調解職責。針對建設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等方面的具體問題,監理工程師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問題久拖不決以影響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實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時,監理工程師要充分注意如下幾點:
一是要平時注意與建設單位代表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和人際關系,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不斷加強甲乙雙方對自己的信任。當他們在施工合同方面發生爭議時,能夠在一個相對平和的氣氛中接受調解。
二是要充分了解分歧產生的具體原因,厘清是非而曲直,做到心中有數而有的放矢。
三是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于建設單位的原因不袒護,因為施工單位的原因不手軟。
四是要注意監理方法。施工合同交底時不怕傷和氣,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要怕傷和氣。盡量防止事態擴大化,避免合同雙方無路可退。對暫時不能調解的爭議不妨先放一放,采取冷處理的方式,過一段時間再進行調解。調解結果要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或補充協議以利于執行。
5、要依據施工合同做好工程驗收(不僅僅是質量驗收)的監理。已完工程的驗收是檢驗能否真正履行合同約定的重要階段。監理工程師要組織、協調、配合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參建單位做好驗收工作。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驗收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兩點:
關鍵詞:合同管理 工程監理 重要意義 主要內容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279-02
合同,又稱契約,它是當事人雙方或數方設立、變更和終止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協議應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經濟合同是法人與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種協議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和調整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范疇,是指業主就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與各經濟人(承包人)為實現工程目標而以書面協議形式締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工程監理合同就包含于其中,因此受經濟合同基本規則的約束。
施工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參加監理投標、中標后與業主簽訂監理合同并依據合同要求在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對工程質量、費用、進度和合同事宜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施工監理的依據是合同,監理工作實際上是合同管理工作,無論是進行質量監理,還是進行進度控制或計量支付,監理工程師都應按合同辦事。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一旦在監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就變成了業主和承包商應遵守和執行的承包合同條款,監理工程師一方面要盡職盡責,不能越權;另一方面業主和承包商應服從監理工作,配合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的獨立地位和公正要求,決定了他在合同管理中,能督促合同雙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決工程變更、延期、索賠等合同管理事宜,協調雙方的合同關系,及時避免或減少合同產生的爭議或糾紛,維護業主、承包商的合法權益。
我國實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制度以來,國際慣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例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尤其在引入外資項目上更是如此。工程監理實踐證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的關鍵是熟悉合同,掌握合同,利用合同對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進度、費用實施管理。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賠償、爭端與仲裁、違約、工程分包、工程保險等方面。理解和熟悉合同的主要內容,對監理工程師、業主、承包人都十分重要。
工程變更是合同變更的表現形式,按《合同法》規定,合同變更一般由一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變更的建議,經合同雙方或多方協商一致后生效。作為監理工程師,在處理工程變更問題時,應與業主和承包商協商,正確處理工程的變更工作。工程變更,不僅變更工作本身會產生額外工程成本,延長工期,還經常會影響其它相關工作,埋下索賠隱患,甚至會使業主對其工程投資失去控制。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通常是不可預見的,但工程變更一般均對工程費用、工期產生影響,涉及業主和承包人的利益,因而監理工程師應謹慎的按合同條款實施工程變更管理。一般來講,工程變更要求可以由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提出,但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才能生效。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變更工程時,應經業主同意;業主提出變更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辦理;承包人請求變更時,監理工程師必須審查,必要時報業主同意后,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辦理。監理工程師應就頒布工程變更令而引起的費用增減,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確定變更費用。
工程延期是合同管理的內容之一。按合同規定,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經監理工程師書面批準的合理竣工期限的延長,它不包括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延期的原因主要有:額外的或附加的工作;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由業主造成的延誤、妨礙、阻止;不是承包人的過失、違約或由其負責的其他特殊情況;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延誤原因。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確認下述條件滿足后才受理工程延期:①由于非承包人的責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成;②延期情況發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延期意向;③承包人承諾繼續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有關延期的詳細資料,并根據監理工程師需求隨時提供有關證明;④延期時間終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請報告。
合同管理的費用索賠是指工程實施過程中,非承包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費用損失或增加,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承包人通過合法的途徑和程序,正式向業主提出認為應該得到的額外費用的一種手段。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處理費用索賠時,一般分兩個步驟進行,即查證索賠原因、核實索賠費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賠申請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看到所要求的索賠是否有合同依據,然后將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記錄、帳目等與駐地監理工程師的記錄核對,以弄清承包人聲稱的損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經監理工程師查證,承包人所提供索賠理由成立,則應該核實承包人的計算是否正確。在允許索賠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無意的在計算上出差錯,監理工程師必須嚴格審查計算過程,特別是承包人計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條款依據、價格、費率標準和數量等方面。
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合同中止前或以后,業主和承包人對合同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很多問題將可能發生各種爭端事宜,包括由于監理工程師對某一問題的決定使雙方意見不一致而導致的爭端事宜。對于爭端的管理按照合同要求,無論是承包人還是業主,都應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并呈一副本給對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爭議通知后,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對爭議事件的全面調查與取證。同時對爭議作出決定,并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果監理工程師發出通知后,業主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要求仲裁,其決定則為最終決定,爭端事宜處理完畢。只要合同未被放棄或終止,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繼續精心施工。當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爭議進行友好調解,同時督促業主和承包人繼續遵守合同,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在合同規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調查時監理工程師應以公正的態度提供證據和作證,監理工程師應在仲裁后執行裁決。一般而言,仲裁人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再訴諸于法院或其他權利機構,以改變此裁決。
關于工程違約原因則是多方面的,既有業主的原因,又有承包人的原因。作為監理工程師應分清原因,及時協調、處理違約,避免違約現象發生,目前由于公路建設資金緊張,業主在資金支付上違約時有發生,這樣監理工程師必須想法進行協調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按照慣例,獲得整個工程的工程合同的承包商,可以將該工程專業性質或工程范圍再分包給若干家分包商實施任務,業主也可將一些專業性強的部分工程或單項工程直接授予指定的分包商。分包商一般直接與承包商簽訂合同,監理工程師應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加強組織、監督與管理承包商和分包商,處理好一般分包合同與指定分包合同,避免和禁止出現不必要的層層分包。合同規定合理的分包一般在30%以內,監理工程師必須掌握分包情況,切不可放松對分包人的管理,使質量出現漏洞,影響進度、質量、投資三大控制目標。
合同轉讓強調無業主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及合同名下的利益隨意轉讓他人,工程分包須經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同意,承包商并不能解除合同中分包工程部分的責任與義務,仍要協調、督促、照管整個工程,承包商不能將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執行主體工程合同。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從而減少其對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分包合同,最好得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共同批準。在標書中,應明確寫出指定分包的項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單。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指定金額應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單之內,指定分包商應當向承包商承擔如同承包商和業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以保證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滿意并合作共事。
土木工程實施階段的保險,是指通過專門機構保險公司以收取保險費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參加保險者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時,即用保險金給以補償的一種制度。它的好處是參加者付出一定的小量保險費,換得遭受大量損失時得到補償的保障,從而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有關規定,督促承包人進行保險。
總之,合同管理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對合同進行科學管理,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合理的運用和實踐,才能做到精心組織,合理安排,優化施工監理,創造優質工程。同時合同管理不但使企業在建設市場有充分的自,還可預防和減少糾紛。因此,簽訂合同必須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具有法律效力,才能為反對壟斷、進行公平競爭提供保護。但目前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運用和實踐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1、少數合同由于低價中標,有些合同條款明顯對承包商不利,致使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等手段,工程質量低劣,工程材料以次充好,給工程帶來隱患。2、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商資金緊張,削弱企業竟爭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直接造成龐大的債務,危及社會穩定。3、施工單位非法轉包現象時有發生,存在“高資質投標,低資質進場,無資質施工”的做法,直接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4、承包商對有限的建設資金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擠占、挪用的現象,由于資金未能及時用于建設工程,影響施工進度,延誤了工期,同時加大了工程費用。5、施工單位主要人員隨意更換和私自離開施工現場,設備不能及時按合同到位,致使施工現場管理混亂。
針對以上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常見的問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就應該制定相應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施工監理和合同管理的關系,嚴格監督檢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監理服務合同執行情況,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三大指標的有效控制,因此,要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的投資效益,必須理順施工監理和合同管理的關系。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一、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內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條款(包括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目前,我國利用世行貨款項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修改而成的。該文的特點為凡是能作為一般條款的,均寫入一般條款;凡是要在特殊條款中明確的,寫入特殊條款,克服了過去特殊條款修正一般條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點;②技術資料和說明;③圖紙;④協議書;⑤招標規定和說明(投標組織及有關說明資料);⑥投標書中標有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和費率等;⑦補遺及附錄。
二、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類型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總價,業主不管理項目實際工程量的增減及各種設計變更均不得改變原合同價。這種合同的風險僅由承包商承擔,在總價合同中,盡管規定了合同總價在實施中無論發生什么情況都不得改變,但在實際中,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會千方百計尋找理由,雙方也會經常發生爭議,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總價合同。
2、費用加減合同
費用加減合同要求承包商對承包的工程項目報其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管理費的基本價格以及利潤比例,業主按上述實際發生的各種費用,外加規定比例的利潤向承包商付款,這種類型合同的主要風險由業主承擔。由于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無論工程量和設計發生增減或變更,承包商的利潤是不變的。因此,承包商不會注意節省。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計日工的支付,只作為合同應變能力的補充措施。
3、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較多的一種合同方式。單價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標時所報的各項工程單價為基礎,工程量則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合同的風險是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的,在單價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必須規范執業,做好詳細記錄,否則,支付就沒有可靠的依據。當然,承包商投標的總報價并不是業主最終支付給承包商的合同款數,承包商的投標總報價僅供評標時使用。在合同執行中,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價格浮動、追加工作、合同變更、匯率變化、索賠的發生等等都會導致業主支付額的變化。
三、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圍
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貸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并監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2、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②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④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工程監理是通過組織、技術、經濟、合同四大措施對土建工程的項目、進度、質量三大目標進行監理。同時,根據我國國情執行世行貸款中的土建工程的合同條款,實施政府監督(交通質量管理站)、施工監理(監理工程師)、企業自檢(質監員)的制度,實質是樹立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作為業主單位、承包商以外的獨立的第三方的監理工程師運用業主委托給予的權力,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監理一方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轉貼于 四、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完善合同文件是做好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礎
合同愈完善、愈明確,責權利關系愈清楚,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就越小,糾紛就越少。合同文件的任何失誤、疏忽、遺漏、含糊都會給合同執行帶來困難,也會給管理工作增加難度。
2、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由于合同管理是技術、經濟及其他各方面的綜合性管理,因此,管理體系中的人員分工、職權范圍應有明確的規定,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還要制定規范的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工作納入科學軌道。
3、提高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的關鍵是管理人員的素質。因此,要加強人員培訓,深入細致地研究和分析合同條款,提高管理能力,要求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大公無私、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等條件。在合同管理中,堅持國際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堅持質量第一。同時,還要加強管理人員外語培訓,以適應國際合同管理需要。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可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一是選好人員。要選擇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聘的方式選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的人才放在重要的崗位;二是組織繼續學。根據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采取布置學習,定期檢查,進行短期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個方面的分析總結。同時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崗位成才;三是送到有關院校深造。要舍得花錢進行智力投資,選送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骨干進有關院校深造;四是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
4、實施合同執行的統籌
由于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會有許多承包商參加建設,各個工程和各個合同之間的銜接需要統籌協調和綜合平衡,只有做好協調工作,實施合同執行的統籌,才能保證各項工程順利進行。協調對于合同管理來講相當重要。因為一個世行貸款中的土建工程,工期往往比較長,在這么長的時間,承包商、業主難免有磨擦。這就要求協調承包商與業主、業主與監理,監理與承包商之間的關系,以便能保質保量如期完成,降低工程投資,更好地體現世行貸款的土建工程價值。同時,世行貸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員要用高度的責任心和嚴謹的科學態度來對待施工過程中的每個環節、每道工序,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系統管理。
【關鍵詞】施工合同 合同履行 合同跟蹤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見問題
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與承包商為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協議。在施工過程中,一切施工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約束和規范下,各方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職責,進行有效的合作,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但在工程項目中普遍存在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簽訂過程,輕簽訂合同后的管理,導致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現了不少常見問題。
1.1合同條文不夠完善,難以對合同雙方的進行有效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1.2 “口頭協議”、“私下合同”屢禁不止
在水利水電工程小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存在有正式合同與私下協議并存的現象。正式合同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訂立,但雙方當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應付上級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是按照合同補充條款形式或口頭協定執行,此類條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換柱、瞞天過海的微妙作用,這樣把通過招標投標產生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條款。這種協議通常表現在工程進度不合理壓縮,變更工程設計,材料、設備的替換等方面。另外,施工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后,不嚴格按合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造成施工合同管理不規范,最終給國家和企業自身都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
1.3 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投標管理脫節
施工企業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然而在實際中,存在一種情況是施工企業編制投標文件中“商務標”、“技術標”的部門一般是施工企業的開發部門,而往往施工企業每年給開發部門下達開發任務指標,指標的完成情況直接影響著開發部門的年終獎金,通常情況下開發部門只是片面追究中標率,不考慮此工程中標后是否對企業有效益和利潤,甚至是低價中標。一旦投標中標,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發給項目經理部具體實施,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技術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對施工合同不進行有效跟蹤,長期將施工合同鎖進柜子,打入“冷宮”,最終使得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另外一種情況項目經理部對施工合同的處理也只是交給項目計劃合同部,項目上的計劃合同部雖說是合同管理部門,但是主要任務是項目部對業主跟協作隊的結算工作,大部分項目經理注重追究工程進度和工程結算,輕合同管理。一般人的思想認為施工合同(包括企業協作隊)的管理是一個部門的事情,往往忽略了合同關系是脫離不了合同管理體系,是一個全員參與的過程體系。單單讓一個部門去嚴格實施管理施工合同(包括企業協作隊),勢必造成合同管理與工程實際施工過程失控。
1.4 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時有發生,合同履行困難重重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強化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舉措
2.1 仔細閱讀合同文本,重點把握“通用條款”與“專業條款”的關系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2.2 明確工期、質量、造價的合同條文
“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題,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1)實踐中關于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進場之日”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采用何種說法,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并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哪些手續、簽署何種文件。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作出約定。
(2)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都不可避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作出明確規定。
2.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2.4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2.6選擇好的監理隊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
監理工程師是聯系建設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紐帶,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高素質的監理工程師能夠公平、誠信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對工程項目實施有較好的預見性,給工程建設創造一個寬松良好的環境,可以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關鍵詞 建筑工程 工程監理 項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之間的區別
建筑工程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的委托,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和建筑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對建筑工程實施的監督管理。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針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要求,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正因為二者之間的區別,工程項目管理是項目管理代表建設單位方,按照雙方合約的規定對整個工程項目組織實施管理或服務,而監理企業或公司則是一種有償的技術技能服務,它不具備項目管理企業更加廣泛的職能和職責。而且監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原有的建設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項目法人不可能將投資、進度、合同管理等交給監理人去進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又規定建設單位必須要有監理,則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只有將質量管理交給監理公司來進行。雖然近幾年對建筑安全監管十分重視,各地均發文要求監理也要對安全負監管責任。這一系列的定位,職責的界定使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之間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差距,按照市場運行規律,工程監理必然要向工程項目管理發展。
二、當前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程監理對建設單位行為無規范。建設單位行為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進行,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完成。建設單位方往往是出資方,因而相當一部分建設單位對監理工作干預較多,有的不通過監理工程師直接給承包商下達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對于大型的項目,有時建設單位還要自行組織一套人馬來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造成極為不良的后果。從理論上講,監理工程師應該是建筑工程項目現場的唯一管理人員,建設單位委托了監理,就應由工程師去實施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監理與管理,建設單位的意見和一些決策也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去實施,而建設單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這似乎是一個很容易處理和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實際建筑工程項目中,由于對建設單位缺少規范,往往由此出現了許多問題。
2.工程監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從工程監理制度實施以來,對監理費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趨勢,低價競標更加壓低了工程監理費的收取,有的項目工程監理費還未達到標準取費的三分之一。過低的監理費對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和監理人員素質的提高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具有高學歷、高職稱、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監理行業來。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從事這個行業,也由于監理企業無力常年聘用,他們多為臨時工,有項目需要時被招聘過來,項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監理就是質量監理。監理企業的職責原本應當概括為“三控、二管、一協調”。但是在目前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體制原因、機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監理單位的職責多被拆解,該做的沒做夠,該給的沒給到,不該的卻擔著。監理的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管理”職能多被大大弱化,絕大多數監理單位僅僅是以“質量監理為主”。工程建設中的監理工程師也就是質量檢驗員。面對于工程建設中的前期咨詢、勘察設計、指標、設備采購與建造等內容服務卻基本不涉及。正因為如此,工程監理變成了業主單位聘請的工程質量監督旁站人員,有些業主單位甚至認為聘請工程監理純粹是為了滿足國家法規的要求,是應付上級政策的對策。正是由于對前期階段監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階段在功能策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圖紙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夠完善和健全,直接導致施工階段設計變更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預算超出范圍,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嚴重的時候大大影響了整個工程的建設。
由于工程監理基本上是屬于施工隊伍的四控、二管、一協調與真正意義上的項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們并未進入前期的調研和采購范圍。因此它們也缺乏適合項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經濟、管理、商務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監理企業所有的人才對這些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嚴重不足?;谝陨显颍瑢е铝藢I監理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務的急劇增加,而合格的監理人員又嚴重不足,使各監理企業和單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專業人員來充當監理人員。因此使得監理人員的結構不合理,職責寬泛,素質不高,加之監理單位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等,使得整個監理行業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
三、工程項目管理的意義
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因為隨著社會分工日益細化,專業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場的規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從理論上講,建設單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項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務,但是從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多項業務職能上,建設單位的能力是與專業機構的能力無法對比的。對投資方的建設單位而言要配建各專業齊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許的,而且是十分困難的事情。正因為這樣,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則為投資方建設單位提供了可以解決這些困難的途徑。這也是工程項目管理得以發展的基礎。而一個以質量監督為主要職能的工程監理企業,就勢必要向工程項目管理轉型和發展。
1.建立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項目管理從項目建議書階段就開始了,歷經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標、施工招標、項目實施、竣工驗收、試運行和項目后評估等一系列過程,因此對人才的要求,特別是高智能、高素質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監理企業要過渡和轉型成為項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結構,采取積極的措施,引進急需的人才去實現專業功能配套,功能補全。除此之外,還應有不同類型的各種培訓,如對員工的項目管理基本知識培訓和著重實務實用的專題性培訓以及實用外語能力培訓等,提高員工的能力。通過以上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復合型和開拓型能力的,懂設計和管理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2.建立標準和工作規范。各個企業都有自己的項目管理唯一標準和工作規范。項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監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應的專業服務外,還要擔當起項目策劃及在建筑工程全過程中負起組織協調等主導作用。因此項目管理企業應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為嚴謹的業務標準及工作規范。這些標準和規范應該和企業自身的內部基本管理制度結合起來,體現自己企業的文化和精神設計,這些標準和工作規范應該成為企業員工的業務手冊,成為保證企業正常運作的另一重要資源。
3.努力開拓市場。目前在我國的建筑市場上不可能將項目管理企業所承擔的工作全部交給監理公司來完成,即使已經從監理公司轉型過來的項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項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為有實力的建筑監理公司負責承擔,則是今后的發展方向。除上述應該建設好的內涵部分外,還應加大對建設單位的宣傳力度,主動開拓市場,主動向建設單位方介紹項目管理的全過程、管理的內容、意義以及委托項目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的必要性,這些宣傳和市場開拓,對政府投資或者是私人投資的建設單位方均要實施。使它們逐漸明白項目管理對一個建筑項目的重要性和意義。
關鍵詞:合同管理;招投標階段;合同實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of project management, which covers many aspects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signed contract, dispute settlement, risk management, claims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rom two aspects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quality.
Key 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bidding;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中圖分類號:TU71
1.工程招標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1.1合同的總體策劃。合同總體策劃的確定對整個工程項目有重大影響,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問題,是確定合同的戰略問題,它們對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控制有決定性的影響。合同總體策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實施中體現出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始準備每—份合同招標,以及準備簽訂每—份合同時,在工程結束階段時都應對合同總體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1.2招標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應進行全面分析和正確理解。主要包括:1)招標文件的總體檢查;2)招標條件分析;3)招標工作時間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術文件分析。
1.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對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與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條款,對工程環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應有合同管理的實際工作經驗和經歷。一般來說,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個方面內容: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分析;4)后果性分析。
1.4承包工程中的風險分析。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這些因素都有可能會產生變化,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些變化會使得原定的計劃、方案受到干擾,使原定的目標不能實現。因此,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作全面分析、預測,以采取有效的對策預防和降低風險的發生和損失。
1.5投標文件分析。投標文件的分析是招標人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標文件是投標人參與評標的憑證,也是未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招標人應審查投標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較投標報價、評審方案和其他評標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審查投標文件,才能正確地評標、定標。
1.6合同談判。由于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蓋未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同時,合同雙方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理解也不盡相同。因此必須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訂立前對合同進行談判和協商,進一步澄清和補充合同條款,使合同雙方在談判中進—步地溝通,詳細地交換意見。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款,合理分配合同風險和合同權利、義務與責任。
2.合同實施控制 建設工程施工的過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要使合同順利實施,合同雙方必須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責任。施工合同的實施管理與控制應貫徹到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2.1參與落實計劃。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的其他職能人員一起落實合同實施計劃,為各工程小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如施工現場的安排,人工、材料、機械等計劃的落實,工序間的搭接關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
2.2協調各方關系。在合同范圍內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相互之間出現的問題,如合同責任界面之間的爭議、工程活動之間時間上和空間上的不協調。承包商與業主、與業主的其他承包商、與材料和設備供應商、與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間、工劇、組與分包商之間常常互相推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末明確劃定的工程活動的責任,這就會引起內部和外部的爭議。
2.3指導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作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各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合同管理人員的目標不僅僅是索賠和反索賠,而且還要將各方面在合同關系上聯系起來,防止漏洞和彌補損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2.4參與其他項目控制工作。按合同要求,合同業主及工程師等對工程所用材科和設備開箱檢查或作驗收,看是否符合質量、圖紙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進行隱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負責驗收文件的起草和驗收的組織工作,參與工程結算,會同造價工程師對向業主提出的工程款賬單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單進行審查和確認。
2.5合同實施情況的追蹤、偏差分析及參與處理。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及各種工程資料,并作出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計劃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偏差;對合同屜行情況作出診斷;向項目經理及時通報合同實施情況及問題;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等。
2.6負責工程變更管理。工程變更管理是指參與變更談判,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科,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并及時反饋給項目經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
2.7負責工程索賠管理。工程索賠管理包括與業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及其他方面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8負責工程文檔管理。工程文檔管理是指對分包商發出的任何指令,向業主發出的任何文字答復、請示,業主方發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須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