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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產險;成本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21-0218-01
1 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抓成本
當前,保險企業存在一種重業務輕管理的現象。在保險市場多家競爭的情況下,一些領導產生了“只要有市場,不怕無收人”、“只要上保費,不怕無效益”的模糊認識。他們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主要用在開展保險業務上,而對成本管理抓得不嚴,力度不夠,對公司費用率、賠付率升高的情況不夠重視。鑒于此種情況,企業領導層必須對保險成本管理引起充分注意和足夠重視,做到一手抓業務發展,一手抓成本管理,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同時要提高全體職工對成本管理的認識,做好全民進行成本預算和全民成本管理。職工是成本管理的具體實施者,所以應經常召開職工會議,宣傳成本管理思想,進行成本管理的討論,明確成本管理的意義,讓職工感到成本管理與自己切身利益緊密相連,使職工從頭腦中消除“成本管理是領導們的事,與己無關”的錯誤觀念。
2 加強業務管理,把好承保、理賠關
賠付支出是財產險保險公司最大的成本項目,也是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影響因素,它的多少與保險業務的承保、防災與理賠工作密切相關。
(1)注重承保質量,避免騙保損失。隨著經濟的發展,保險企業業務發展越來越迅猛。保險市場多家競爭局面日益突出,使得一些保險公司只顧搶占市場份額而忽略承保質量,業務員主要精力用于拉客戶、簽保單、收保費,很少在承保前對被保險人及保險標的進行必要的調查和驗證,導致時常出現騙保騙賠的現象,給企業帶來了不應有的經濟損失。因此,抓好承保質量,減少騙保損失,是成本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2)加強防災防損,減少災害事故。對財產保險企業來說,在承保之后應強化對保險風險的調查分析,采用必要的防災防損措施。如把保險賠付率與業務人員的經濟利益掛鉤就能最大限度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促使業務人員經常對其所承保標的進行檢查,在被保險單位的配合下,做好防災防損工作,減少災害可能發生率,從而減少賠款支出,增加保險企業經濟效益。
(3)把好理賠關,避免錯賠、騙賠。保險賠款支出是保險企業最大的業務支出。保險企業業務成本隨賠款的增高而增高,隨賠款的降低而降低,從而對企業經濟效益產生重要影響。因此,在理賠環節實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要嚴格理賠勘查的調查制度。理賠查勘員應按規定查勘現場,有效地組織對案件的調查,或與有關部門協同做好勘查工作,以避免出現道風險的欺騙行為,杜絕理賠中騙賠、錯賠案件的發生。嚴格理賠案件的審批制度。通過制定賠款案件的等級確定各級審批權限,建立審批負責制,做到誰審批誰負責,把住理賠審批關。建立理賠監督機制,防止“以賠謀私”。
3 加強財務管理,把好費用開支關
保險企業手續費、營業費用是較大的業務支出。這些支出不象保險賠款會受到不可預料的災害事故影響,在一定時期內波動較小,相對穩定。但不可忽視。
(1)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執行費用計劃。要組織職工學習財經法規、政策和制度,明確有關費用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同時依據年初制訂的費用預算,嚴格控制運行中的發生額。對無預算、超標準的開支應予制止,對制度規定不完全符合實際情況的,應一方面按規定執行,一方面反映給有關領導部門研究修訂,在沒有修訂前,不得擅自列支,使各項費用的發生合理合法,經濟有效。
(2)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主管財務的領導應嚴把費用審批關。財會部門要經常主動地為主管領導提供有關費用支出情況,當好領導參謀,使領導對企業的費用開支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通過“一支筆審批”,對費用開支進行有效的控制。
(3)嚴格控制手續費的提取比例,不得隨意提高。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手續費的支付比例呈上升趨勢,影響著保險成本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為此必須對手續費支出進行有效的控制,應根據業務險種、開展領域以及展業難易程度等多種因素,制訂出相應的較為合理的手續費開支比例和開支標準,由業務部門與財會部門嚴格掌握,不得隨意超出,如遇特殊情況應請示上級,待批準后再進行處理。
(4)對重點費用實行重點管理。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營業費用包括宣傳費、防災費、招待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印刷費等重點費用,在管理上應分清主次,衡量輕重,定期檢查,對開支較大的費用,實行跟蹤,進行重點管理
4 加強會計核算,把好會計監督關
財會部門是進行財產險業務成本核算的職能部門。應在日常核算中加強與業務部門、有關行政部門的密切配合。對發生的費用支出及時做好帳簿登記工作,如實向企業所有者、債權人以及經理部門提供有關保險成本的信息資料,以便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為企業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5 做好全面預算工作,使企業各項支出控制在合理的預算范圍內
費用預算是財險保險企業控制業務成本支出、保證企業創造最大利益的保證。因此,制訂切實可行的全面預算尤為重要。
6 搞好考核評價,不斷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保險企業要定期對成本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以成本計劃為標準,確定實際完成計劃的程度,并據以衡量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成本管理業績,不斷改進和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隨著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保險業內競爭日益激烈,單純的價格之爭雖有一時之功,但絕非長久之計。通過特色的服務建立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和支持,完善客戶服務和大客戶關系管理,保持與大客戶穩定的合作關系,是促進公司業務規模持久上升、提升公司實力的重要條件。營業部自成立以來,注重永安公司的品牌形象,致力于客戶服務的創新,特別是將大客戶的服務與管理作為工作的重點,靠服務贏得了業務的穩定發展。
我公司于2003年11月正式與鄭交集團合作開展保險業務,兩年來共實現保費收入近4000萬元。我們在合作中不斷改進服務措施,提高服務質量,積累了一定的為集團客戶提供專業承保和客戶服務的經驗,雙方建立了良好的溝通協調關系和合作基礎。現將營業部開展鄭交集團大客戶服務和管理的做法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兩年多來,分公司領導高度關注與鄭交集團的合作進展情況,給予營業部大力支持。分公司總經理室成員經常過問鄭交業務情況,聽取營業部關于承保、理賠等方面的專題匯報,指導營業部確定工作思路,并親自參加與鄭交集團的高層座談會。營業部經理室經常深入鄭交集團進行公關協調,現場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目前已形成與鄭交集團多個層面的溝通聯系制,增進了雙方的了解。
營業部圍繞著鄭交集團和客服工作的需要,加大對客服的投入和傾斜,保證了各環節的服務基礎,通過創新的服務思路和特色的服務手段,提高客戶的服務滿意度,形成了自身的競爭優勢。
二、成立專門機構服務鄭交集團
在分公司領導和鄭交集團的大力支持下,為了更好地為鄭交集團提供及時周到的保險服務,體現永安公司的實力,營業部抽調8名工作經驗豐富的業務和客服人員,組成鄭交業務部和客戶服務部進駐鄭交集團,配備了查勘車、電腦、傳真機、打印機等相關的硬件設施,為集團客戶提供從簽發保單、收取保費到出險報案、查勘定損、受理案件、理賠計算、賠款支付等一站式保險服務,統一了永安公司對鄭交集團保險業務的管理,樹立了永安公司在河南運輸行業中良好的保險品牌形象。
營業部經理室帶領駐鄭交兩部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對在承保或理賠工作中遇到有爭議的問題協商解決,原則性的問題堅決不讓步,同時耐心細致地做好溝通解釋,雙方本著“平等友好、實現共贏”的原則,通過長期的溝通與協作,建立了融洽的合作關系。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實
自鄭交業務部和鄭交客服部成立,就建立了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同時按照行業協會公布的保險服務標準,認真進行落實,并針對鄭交集團的業務特點,制定了六項承保服務制度和八項客戶服務措施。公開服務承諾,公布服務監督電話,自覺接受客戶的監督。兩部人員深知,工作地點在鄭交集團,自身的一言一行不僅代表了永安公司的形象,而且服務態度好壞、服務質量高低直接關系到客戶對永安公司的滿意度,因此更加注重對自己進行嚴格要求,自覺按照職業道德規范和內部規章制度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展現永安員工良好的職業形象。無論是承保或是理賠,重點突出“快捷”,用耐心、周到、熱情的服務贏得了客戶的普遍好評。
四、建立完善溝通協調制度
在與鄭交集團的合作過程中,雙方不斷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座談會制度及信息制度,構建多層面的溝通平臺,及時了解集團的保險動態,促進了保險工作的全面開展。
(一)營業部每季度和集團保險部聯合組織召開由雙方分管領導及鄭交集團各專業公司領導參加的大型座談會,互通合作情況,加強溝通理解。通過座談會的形式,既加深了雙方的了解,又及時解決了一些工作中出現的不協調問題。
(二)每年由營業部和集團保險部安排雙方高層互訪不低于兩次,營造出高層領導重視溝通客戶關系、維系客戶關系的良好氛圍,致力于創建長期合作的寬松環境。
(三)充分利用各類報表互通信息。駐鄭交業務部每月2號前向集團保險部報送承保情況統計表,定期對集團的保險需求進行分析,給集團提供合理化的建議和承保依據。
駐鄭交客服部每周向鄭交集團保險部報送一次出險報案情況報表,通報理賠信息,每月匯總報送案件處理情況報表。對出險案件估損金額超過萬元以上的,當日通報集團保險部。
(四)營業部不定期組織開展不同范圍、形式多樣的聯誼活動,營造出和諧友好的合作氛圍,增進永安公司和鄭交集團雙方的了解,促進合作持續穩定地發展。
五、不斷提升全流程的特色服務
(一)駐鄭交業務部實行全年無障礙服務,無論節假日或上下班,只要客戶有需求,隨時為集團的客戶提供出單和咨詢服務,讓客戶充分感受到永安公司熱情、周到、便捷的服務;并根據鄭交集團業務的特點,設計出固定的車型保費價格表,便于客戶快速測算保費。鄭交集團40多家分公司分布在鄭州所轄12個縣、市區,無論刮風下雨、嚴寒酷暑,都留下了鄭交業務部人員上門送單及收費服務的身影。在今年元月份的一場大雪后,已經晚上8點多鐘了,因為天氣寒冷,加上一天繁忙工作的勞累,剛回到家的鄭交業務部業務人員正準備休息,突然接到鄭交保險部的電話,說有12輛車明天要跑長途須辦理保險,我部人員接到電話后,二話不說,立即趕到公司為客戶出單,等到業務處理完畢,已近夜里11點。像此類加班加點、毫無怨言為客戶服務的情況還有很多,這種忘我的工作態度得到了集團客戶的贊許。
(二)鄭交集團的理賠工作得到了分公司領導的高度關注以及分公司理賠管理部的大力支持。營業部從受理案件、查勘定損、賠案理算、賠款支付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服務措施,實行“限時查勘定損、限時賠款理算”制度,加強各環節的銜接,實行對賠案處理時限的全程監控,明確責任人、落實責任追究制。對未處理的賠案,雙方及時互通信息,根據集團保險部提供的未決賠案清單,由營業部主管副總督促處理,正常案件加快理賠速度,盡快結案;對有爭議的案件,面對鄭交集團保險部人員對條款較為專業的認識和理解,我部人員采取提高案件的第一現場查勘率、掌握第一手翔實資料、及時完善案件手續等方法,擺事實、講道理,據理力爭,本著公平、合理、實事求是地原則予以解決,得到了客戶的理解。
(三)實行客戶首問負責制。首問負責人按照業務流程引導客戶辦理相關業務手續,并將自己的工號明確告知客戶,便于客戶再次遇到問題時可直接找首接人進行處理,有效避免了同一問題向多人重復咨詢的情況,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客戶的滿意度。
(四)多種形式地開展保險和防災知識的宣傳。我部人員經常為鄭交集團《保險信息》報提供材料,介紹保險知識、索賠須知和事故處理程序等;利用走訪基層和集團安全員座談會的時機,對車主進行安全教育和保險知識的宣傳,并注意通過典型案例的分析,強化車主的保險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加客戶對永安公司的了解,真正成為客戶業務上的伙伴,生活上的朋友。
(五)營業部一直堅持每案必訪,并下發征求意見表、走訪鄭交集團基層各分公司安全科,收集客戶意見,進一步了解客戶的真正需求,及時進行整理分析和反饋,將客戶意見看成是一種寶貴的資源和信息加以利用,從客戶意見中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便于我們制定具體的改進措施,提高保險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
(六)根據集團保險部的需要,積極協助集團公司做好內部相關保險業務的各項工作,參與集團保險部日常安全值班管理,為鄭交集團提供延伸和增值服務,深得集團公司信賴。
六、有效實施大客戶管理,統一保險資源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一)因鄭交集團客戶資源龐大,為全面管理大客戶信息,鄭交業務部和客服部利用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承保及理賠情況明細臺帳。針對各分公司不同車型分類整理,以各分公司為單位統計到期續保車輛的情況報表,提前通知集團保險部,做好續保工作,對出現的漏保情況及時進行跟蹤了解和反饋,促進集團保險業務的統保。
(二)針對保險管理,雙方共同做到“統一集中”。一方面積極配合鄭交集團維護集團保險資源的統一和集中,不斷擴大集團公司保險的覆蓋面;另一方面,在營業部系統內始終保持對鄭交集團保險服務管理的統一和集中。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2005年客運公司正常營運車輛保險覆蓋率達到100%。
(三)對新車入戶鄭交集團的保險業務,雙方建立了聯合審批制度,并達成協議,凡不在鄭交業務部承保的車輛,集團公司不予辦理入戶手續,大大提高了對新增車輛保險的監控力度。
(四)為加強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目前鄭交集團配備了先進的衛星定位系統和視頻系統,加大對車輛行駛的全程監控,大大降低了事故的出險率,增加了企業的經濟效益,達到了雙方的共贏。
2005年底,鄭交集團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2006年保險合作伙伴,先后共有人保、太平洋、華安、安邦、陽光等六家公司參與競標,各家公司為爭取業務均采取全方位的逐級滲透的公關手段。面對眾多的競爭對手和強大的競爭壓力,分公司及營業部領導高度重視,統一部署,成立專門的競標小組,負責信息收集、研究對策、制定方案,確定投標報價,制作精美標書。面對六家保險公司的競標,營業部憑借著永安保險的品牌實力、完善的客戶服務管理、合理的報價和前期的合作基礎,一舉獲得競標的成功,繼續成為鄭交集團的保險合作伙伴。據事后了解,對此次投標報價,我公司在費率上不是最低的,費用不是最高的,但鄭交集團最終選擇了我公司,正是體現了我們搞好大客戶服務與管理工作所帶來的競爭優勢。
保全風險是指在保全作業和審批過程中由于客戶和保全人員的原因導致保險公司和客戶風險程度增加,保全風險主要有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
一、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指由于人們不誠實、不正直或有不軌企圖,故意促使風險事故發生,導致經濟損失。壽險公司的道德風險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為獲得投保資格或保險金,而故意進行欺騙的行為。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對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因素所引起的經濟損失,不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
道德風險在保全環節主要發生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復效、新增附加險、給付類業務等保全項目。
1.風險識別。通過對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復效、新增附加險、給付類業務等高風險保全項目進行分析,對保全環節的道德風險進行識別。投保人變更非原投保人的真實意愿;受益人變更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復效、新增附加險未如實告知;給付資金未給付相關權益人。
2.風險評估。對保全環節的道德風險進行評價,以便進行有效的風險管控。投保人變更非原投保人的真實意愿,如發生保險合同質押、解除等將嚴重影響保險合同效力;受益人變更未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后的受益人為騙取保險金危害被保險人身體健康或保險事故發生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復效及新增附加險業務未如實告知,特別是大額失效保單復效及新增高額住院費用類險種及高額身故類附加險的客戶,可能存在帶病投保騙取保險金的風險;給付資金未給付相關權益人,可能存在冒領、錯領給付資金的風險。
3.風險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主要通過加強客戶身份識別、規范實務流程、推行非現金給付、加強通知回訪服務等方式進行道德風險的管控。
(1)加強客戶身份識別。一是運用技術手段識別客戶身份證件,充分利用身份證識別儀器進行有效客戶身份識別,防范虛假證件引發的道德風險。二是密碼認證,通過輸入保單密碼或發送手機確認短信,確認客戶身份,防范冒認客戶身份引發的道德風險。三是核對保險合同權益人簽名,通過對申請人簽名與公司留存的簽名資料進行核對,防范冒領資金的給付風險。
(2)規范實務流程。一是嚴格委托代辦管理,對變更投保人、保險合同借款及較大金額的給付類業務等高風險項目,限制委托代辦,需權益人親辦。二是加強核保管理,所有失效保單復效、新增復效險全部提交核保,由核保人員根據風險保額及財務狀況等對投保人及被保險人進行風險評估。三是加強事中風險控制,通過風險識別系統對風險因素進行識別控制,自動將高風險作業提交審核環節,對高風險作業進行事中審核控制。
(3)推行非現金給付。大力推廣非現金給付方式,通過批量銀行轉賬將給付資金轉至權益人賬戶,保證資金安全,防范錯付資金風險。嚴格執行保監會關于非現金給付的規定,在客戶親辦的情況下,才能支付小額現金,委托代辦業務應全部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至權益人賬戶。
(4)加強通知回訪服務。通過完善客戶信息,更新留存客戶最新的聯系方式,保全業務特別是涉及保險合同權益的高風險保全項目,辦理完畢需實時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進行電話回訪,通知客戶辦理結果,防范道德風險。
二、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由于公司內、外部相關人員違規、違紀、違法等問題而導致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保全環節的操作風險主要有員工風險和操作流程風險。
1.風險識別。保全環節的員工風險主要是公司內部人員或銷售人員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人員提供虛假委托手續、公司內部人員利用工作便利,冒用客戶名義虛假解除合同、領取保險金,侵占給付資金,損害客戶利益等虛假支出風險。保全環節的操作流程風險主要是公司內部員工未嚴格執行公司制度規定存在違規操作的風險,可能存在保全申請資料不齊全、保全項目操作錯誤、給付對象錯誤等。
2.風險評估。保全環節的員工風險危害極大,未經客戶同意,公司內部人員、銷售人員假借客戶名義,提供虛假資料,辦理虛假退保及給付,不但嚴重損害客戶利益,且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極易引發風險案件,對公司經營可能造成嚴重影響。保全環節的操作流程風險主要是合規性風險,可能引發保險合同訴訟糾紛,引起監管部門的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對公司品牌及社會形象造成不好的影響。
3.風險控制。操作風險控制主要通過加強員工職業道德教育、加大集中管理力度、加強后督核查管理、加強預警監測分析等手段防范員工風險和操作流程風險,提升操作風險的管理水平,減少操作風險損失金額及操作風險所引發案件的影響。
(1)加強員工職業道德教育。一是加強對銷售人員的誠信教育,強化銷售人員的誠信合規意識。二是堅持開展內部員工的職業道德、風險意識、案件警示等教育,強化員工的執行意識,提高制度執行力。
(2)加大集中管理力度。通過推行集中管理,將高風險作業集中至省公司或總公司審核,事中審核人員應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業務處理的合規性、客戶身份識別進行有效審核,可以防范基層公司因人員流動性大、風險意識不高所引發的違規風險及虛假給付風險。
關鍵詞:銀行保險;現狀;風險;對策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13-0059-01
作為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以及金融服務融合和創新的產物,銀行保險是指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共同客戶為服務對象,它既有銀行的又有保險特征的產品,銀行和壽險公司通過共同的渠道來銷售,一起為客戶帶來融合的產品的金融服務,當前中國壽險公司的銀行保險業務獲得了長足的進步,逐漸作為壽險的一種有分量的銷售方式,但銀行保險業務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非常多的問題,比如產品單薄、服務跟不上以及存在不良競爭等等突出的弊端,在此,我們借鑒西方國家成功經驗的同時也需要根據我們國家的特殊國情來實事求是的制定出符合我們國家的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的風險管理原則,對保持壽險公司銀行保險健康有序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就當今世界上銀行保險業務已經有一定的研究進展,但針對我們國家的比較少,為此,本文就筆者的一點體會來談下當前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對風險的正確的管理來規避風險,有效的避免非復雜性風險的產生,以促進壽險公司的銀行保險業務的良性發展。
1 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的背景及意義
銀行保險是新近出現的一個詞匯,它的產生是壽險公司與銀行多層次、全方位合作的體現,壽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合作,銀行保險是一種全新的銷售方式,可以有效的降低壽險公司的推廣成本,并取得相對規模的優勢;對銀行而言,銀行可以借此保險業務進入保險領域,擴大了業務并帶來比較可觀的業務收入;對客戶來說,可以享受到更便捷方便可靠的一體化的保險服務。因此,銀行保險是一種多盈的方式,他最早是出現在1980年左右的發達國家,開始叫 “附隨業務”。時代變化莫測,國際上的資本流動非常多,產生了金融的多元化的發展,對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刺激,在歐盟,壽險公司銀行保險的概念被大家所接受,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是當前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銀行與壽險公司的合作是一種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戰略。當前,中國已經加入WTO多年了,外國的金融機構多元化經營的模式(銀行+保險+信托+證券)的綜合的勢力將漸漸體現,從信用卡、基金、保險、債券到股票都可以在外資銀行進行一站式辦好。但是在中國這些業務一般是相互隔離的,相互單一的,這樣下去,中國的銀行和壽險公司都將難于對抗外國金融機構的進入,因此必須學習國外銀保的合作方式,吸取其中有益的成分來為我們服務,現今,在政策層面上,金融行業的銀行和壽險公司基本實行的是分行業的經營的模式,銀行與壽險公司基本采用的是的形式展開合作,這個層面比較膚淺,與當今經濟發展是想違背的,最近幾年的發展情況來說,中國的銀行保險業務獲得了很大的成效,著重提出的是在壽險業務等簡單產品的業務上。就目前情況來說,中國的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中有很多制約銀行保險想更高層次發展的因素,例如壽險公司與銀行合作方式不固定、產品沒有人性化、相應的法律環境也沒有得到完善改進等等,本文正基于此來進行論述的,并提出相應的對策的,當前,有學者從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的理論與實務兩個方面來進行深入的研究,加強風險對策研究,促進壽險公司保險業務的發展。
2 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風險管理
主要包括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風險管理的微觀策略和宏觀策略,微觀策略主要可以采取如下:
(1)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聯合開發研究,主要的目的是聯合開發人性化的銀行保險產品以便更好的服務于客戶,滿足大家的不同需求。
(2)增強銀行保險業務的營銷合作管理,壽險公司原來一般采用了專人負責制,這樣不利于銀行保險雙方的多方式、多角度的交流和溝通,一起建立壽險公司銀行保險多方面的的營銷網絡。
(3)實行壽險公司與銀行的信息的共享與合作,保險公司與銀行可以實行信息共享,實行網絡對接,這樣可以使客戶可以直接獲得便捷銀行、保險等各方面的理財服務等等。
(4)加強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的隊伍的培訓,提升服務客戶的水平,客戶是保險業務的生存發展的前提,提高客戶服務的質量,可以有效的帶動的效益,促進更好更方便的產品以適應客戶。
(5)加強銀行銷售保險產品的風險控制,壽險公司要有效的控制風險可以采取三個方面,一是保險產品在銀行的時候需要有嚴格的流程,明確各個環節以及客戶服務的細則;二是保險公司、銀行需要有一套解決糾紛的方法,建立公平、公開的透明程序;三是壽險公司應該利用自身的業務網絡支持銀行的保險產品業務,堅持為客戶提供有效的查詢、信息公開、代付及理賠等一站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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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于近日了2004年第13號令《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我國第一部與國際通行做法保持一致的非壽險責任準備金計提標準,使保險公司在評估各項責任準備金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參與該《辦法》研究課題小組的上海財經大學保險系副教授粟芳博士告訴記者,我國精算制度建立的時間很短,非壽險精算更處在剛起步階段。這是監管層首次專門針對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原先的規定非常粗糙,且分散在各監管規定中,原來的責任準備金計提取方法和標準已經不適應非壽險業務的經營情況。
與壽險不同的是,非壽險業務通常保險期限短,但理賠時間長,核算復雜,保險公司潛含準備金提取不足的風險。粟芳對此表示,隨著保險產品條款和費率的逐步自由化,尤其是允許保險公司自主厘定車險費率后,當務之急便是建立非壽險精算制度。
在談及《辦法》的具體改進內容時,粟芳分析總結道,“《辦法》除規定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種類和各項準備金提取方法外,還要求保險公司建立非壽險精算制度,并定期向保監會報送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報告,有助于監管層進一步規范非壽險責任準備金。”
國際金融報·黃蕾
法定代表人:陳耀新,總經理。
委托人:吳偉海,海南省第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龍,經理。
委托人:舒予平,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情介紹
原告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因與被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發生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糾紛,向海南省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投資公司訴稱:原告按照與被告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已經將順發新村第一期開發約10萬平方米公寓的物業管理權發包給被告。被告只依合同給付原告保證金50萬元,承包金分文未付,至今共欠承包金246萬元。被告的行為嚴重違約,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判令被告償付拖欠的承包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被告物業公司答辯同時提出反訴稱:原承包合同中關于被告每月按每平方米1元向原告繳納承包金的約定違反了物業管理法規,是無效條款,不應受法律保護。原告沒有按時按約定的面積交付房屋,造成被告少收管理費203.4292萬元。按照雙方簽訂的《維修承包合同》約定,原告應于1994年底支付第二期維修費款15萬元,此款超期支付一天,應當按總額的3%給付罰款。此款至今未付。反訴請求法院判令原告支付物業管理維修費15萬元,違約金15萬元以及未按合同約定的面積交付物業管理住房給被告造成的損失203.4292元。
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原告投資公司是海口市順發新村住宅小區的開發商。1992年上半年,投資公司已經將順發新村住宅小區的住宅預售給湖南長沙有色金屬探查設計院海南分院、海南鑫鑫實業有限公司等9個業主。1993年9月,該住宅小區建成,遷入320家住戶。1994年1月31日,投資公司和被告物業公司簽訂《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各一份。約定:原告將其開發的順發新村第一期37棟高級公寓(面積約10萬平方米)的物業管理承包給被告,承包期十年,承包金按實際住房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一元;合同簽訂后10日內,物業公司應向投資公司支付履行保證金50萬元。同年5月12日,投資公司又和物業公司簽訂了《維修承包合同》,約定:順發新村1-37棟樓房在保修期內的維修任務由投資公司總承包給物業公司維修,總承包工程款31萬元。為此,物業公司向投資公司支付了履行保證金50萬元。投資公司也陸續向物業公司交付了物業管理房產面積61028.25平方米及有關附屬設施。物業公司在實施物業管理行為期間,向住房收取了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但是沒有按合同約定向投資公司支付承包金,投資公司因此訴至法院。
審判結果
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投資公司和被告物業公司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損害了順發新村住宅小區業主的利益,應確認為無效合同。雙方依據該合同取得的財物應相互返還,投資公司請求物業公司支付承包金246萬元以及物業公司反訴請求投資公司賠償因物業管理房屋面積不足給其造成的損失2034292元,均屬無理要求,應予駁回。投資公司和物業公司因《維修承包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與本案是不同的法律關系,不予合并審理。投資公司和物業公司之間的承包關系雖然無效,但鑒于物業公司已對順發新村管理多年,為維護該新村的管理秩序和便于收回住戶拖欠的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可限期物業公司將順發新村的管理權及維修基金交投資公司代管。據此,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5日判決:
一、限投資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個月內返還給物業公司保證金50萬元;
二、限物業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個月內將已收取的維修基金和順發新村的有關附屬設施(按移交清單所列)交付投資公司代管。
三、駁回投資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和物業公司的反訴請求。
一審判決后,被告物業公司不服,以投資公司未交足物業管理面積給其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責任,以及該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權已經由業主管理委員會授予該公司行使,投資公司無代管權為由,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改判。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查明:順發新村住宅小區的9個業主組成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已經在1997年經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成立,并與上訴人物業公司另外簽訂了《住宅聘用管理合同》。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物業管理是近年來住房商品化過程中出現的新行業。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機構統一對住宅小區提供公共,包括社會治安和環境秩序的維護和管理,根據其管理事實和服務行為,依照規定標準向住戶收取一定費用的一種社會工作。物業管理權是一種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權,因此誰可以行使該權利,應當由物的所有權人(即業主)決定。國家建設部1994年3月23日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住宅小區應當成立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海南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6月4日的《海南經濟特區城鎮住宅區物業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業主有參加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權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設施、維護住宅區公共秩序、遵守住宅區物業管理規定的義務。業主大會是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管委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有權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人員或其他專業服務機構對本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本案中,被上訴人投資公司只是順發新村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其擅自與上訴人物業公司簽訂合同,將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權“發包”給物業公司行使,借機收取承包金。該行為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這個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應為無效合同。依照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投資公司應當將保證金50萬元返還給物業公司,其要求物業償付承包金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應當駁回。物業公司根據無效合同的約定,要求投資公司償付少交付物業管理面積給其造成的“損失”,不予支持。投資公司對住宅小區沒有物業管理權,原審在處理合同無效時,雖然注意到這一問題,但是以維護住宅小區的管理秩序和便于收回住戶拖欠的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為由,判決將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權及維修基金交投資公司代管,沒有法律依據,應當撤銷。現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已經成立,并與物業公司簽訂了《住宅聘用管理合同》,這是業主行使權利的行為。物業公司據此提出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物業公司請求判令投資公司按照合同向其支付物業管理維修費15萬元及違約金15萬元,是另一法律關系,一審不予合并審理,是正確的。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判決部分不當,應予糾正。
綜上,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于1997年12月4日判決:
1、維持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1997)新民初字第293號民事判決第一項;
2、撤銷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1997)新民初字第293號民事判決第二項;
張洪武分享了自己的三點看法。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新的風險管理工具提供保障。
我國正處在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關鍵時期。這兩年我國農業面臨國內農業生產成本“地板”與國際市場價格“天花板”雙重擠壓,以及“國貨入庫、洋貨入市”等問題,給我國農業造成了巨大沖擊。其根本原因在于,加入WTO后較低的關稅承諾,使我國農產品,尤其是大宗農產品不具備國際競爭的比較優勢。從大的趨勢來看,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應該是提高農業競爭力的根本出路。以往一家一戶的小規模分散經營,對于資金的需求不是十分強烈。現在,我國耕地流轉比例已經達到了30%,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達到了270萬家左右,他們發展生產所需的資金數量,是以往普通農戶的幾百甚至幾千倍,因此必須借助金融的力量。
但農業“融資難、融資貴”也是一個世界性難題,一些發達國家也沒有找到很好的解決辦法。銀行不愿意貸款給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核心問題是他們的有效抵押物不足,滿足不了銀行風險控制的有關要求。農業產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商業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面臨同樣的風險管理難題,難以承擔起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擔保的主力軍責任。因此,創設新的政策工具,建立一整套體現政策性、專注于農業、相對獨立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發揮銜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資金供給者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解決銀行的后顧之憂,成為破解這一難題的關鍵。
2015年下半年,中央決定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將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每年拿出20%、約230億元用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前三年作為注冊資金重點用于建立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計劃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建立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在國家層面組建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為省級機構分險增信,構建起完整的專門支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全國性擔保、再擔保組織機構體系。
各省積極響應、迅速行動,目前已有26個省成立了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另有7個省正在積極籌建中,預計年底前掛牌成立。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報經國務院批準,于今年5月成立了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家農擔公司”)。國家農擔公司擬分三年形成150億元的注冊資本金規模,首批約10億再擔保業務也在10月份正式落地,國家農擔公司確立“風險共擔、利率優惠、不繳存保證金”的基本原則,先后與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儲銀行等簽署“總對總”戰略合作協議,與中國工商銀行、國開行、農發行、中信銀行等十幾家主要銀行類金融機構初步達成戰略合作意向,將于近期舉行戰略合作簽約儀式。
應該說,國家創設農業信貸擔保體系這一新的政策工具,找準了農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痛點,順應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于資金的迫切需求,打消了銀行等資金供應者在風險管理方面的顧慮。同時,改變傳統的農業直接補貼方式,創新財政支農方式,發揮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政策性、普惠性、市場化、專業化優勢,可以將更多金融活水引入農業農村發展領域,既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效率,也保證了財政資金的公平,代表了財政支農資金改革的方向。
現代農業金融風險管理需要組合運用多種風險管理工具。
建立專注農業、相對獨立的政策性農業融資擔保機構,是解決農業融資難、融資貴政策設計中的重要一環。作為政策性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正在從保費補貼、風險代償、系統風險救助等方面,進行一系列的風險防范政策設計。但是,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運行是完全市場化的,需要運用市場化的手段管控風險。農業風險最主要的是自然和市場兩種風險。在中國,尤其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今天,農業還有第三種風險――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比如今年開始實施的玉米收儲制度改革。
就傳統的融資擔保業務而言,風險是農戶、銀行、擔保公司三方共擔的關系。首先,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要承擔信貸風險造成的代償損失的大部分。同時,通過建立與銀行之間的風險共擔機制,銀行也要對代償損失擔負一定比例的責任。擔保機構也需要新型經營主體出具必要的反擔保措施。除了上述的傳統模式,目前比較流行的是供應鏈金融的方式,通過農業生產資料的下行鏈和產出農產品的上行鏈,把資金流轉化為可控的商品流,可以有效防范信貸資金被挪用的風險,同時資金的閉環運行,也可以保證貸款償還的優先順序。
但是,僅僅依靠上述的風險管理措施是遠遠不夠的。需要進一步拓寬視野,創新思路,使更多的風險管理工具聯起手來,共同分散風險。
首先,擔保公司與保險公司具有天然的合作屬性。一方面,如果擔保公司的擔保客戶同時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客戶,客戶的保單就是一份優質的抵押品,起到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增信,為擔保公司分險的作用。同時,擔保公司也可以把新型經營主體購買保險,作為提供擔保的必要條件,有助于保險公司擴大客戶群體規模,開發新的產品,增加業務收入。
其次,保險公司也需要一個分險的渠道。隨著中國期貨市場的不斷發育,運用期貨、期權分散大宗農產品風險,成為可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購買保險公司相應品種農作物的目標價格保險產品,來確保和穩定預期收益;保險公司通過購買期貨公司的“場外期權”產品,實現風險分散轉移;期貨公司將轉移過來的風險在期貨市場上化解。
從農業信貸擔保的角度,今后可以探索“擔保+保險+期貨”組合式的風險模式,這可以說是現代農業金融風險管理模式的創新。一方面保險和期貨提供了從自然到市場的全方位風險管理保障,保險標的成為農業融資的優質抵押物,提升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抗風險能力,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貸款資金安全。另一方面,擔保業務可以反向促進農業保險以及期貨市場的產品創新和結構優化,提升保險市場和期貨市場的活躍度。實現了三方風險共擔,才能實現互利共贏。同時,三方共同發力,既有利于防范化解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也有利于平緩糧食收購市場化改革所帶來的政策性風險,推動改革取得預期成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融資過程中,與銀行、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進而與期貨公司打交道,也有助于進一步提升他們的市場意識、風險意識、質量意識。隨著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不斷發展壯大,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就會不斷增強。
根據上述模式,最初的農業融資風險控制只涉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銀行、擔保公司三方,在此基礎上,增加了保險和期貨,風險控制體系就更完善了,成為同舟共濟的關系。
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愿意與保險、期貨行業通力合作。
張洪武介紹了國家農擔公司下一步的重點工作。
一是跟蹤“保險+期貨”試點工作的進展,積極介入相關新型經營主體的融資活動中,為其提供優質、優惠的擔保服務。
二是探索與大的保險機構、期貨公司開展“總對總”的戰略合作。目前國家農擔公司與銀行之間的“總對總”戰略合作談判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國家農擔公司將把合作重點放在與互聯網金融、產業金融等新的金融業態合作上,還將積極探索與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交易所的通力合作,借助現有的客戶資源,從中挖掘和培育共同客戶群體,分工合作,共同推動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壯大。
三是實現大數據下的信息共享。國家農擔公司正在著手研發建立統一的全國農業信貸擔保信息系統,具備新型經營主體的基礎信息、生產信息、財務信息、信用紀錄等大數據的采集,以及擔保業務風控分析、線上審批、保后管理等多種功能。
【關鍵詞】財產保險 保費收入 發展建議
一、總體發展狀況
保費收入穩步增長,財產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7544.4億元,同比增長17.49%,增幅較去年同期增長6.26個百分點。企業財產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387.35億元,同比增長2.26%,增幅較去年同期下降2.86個百分點,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5.13%。機動車輛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5515.93億元,同比增長16.84%,增幅較去年同期下降1.03%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73.11%。責任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253.3億元,同比增長16.93%,增幅較去年同期下降0.95個百分點,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3.36%。信用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200.67億元,同比增長29.32%,增幅較去年同期上升32.68個百分點。保證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199.88億元,同比增長66.05%,增幅較去年同期上升37.26個百分點,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2.65%。貨運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95.44億元,同比下降7.29%,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1.27%。農業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35.78億元,同比增長6.26%,增幅較去年同期下降21.17個百分點,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4.32%。
二、分險種財產保險發展概況
(一)機動車輛保險發展狀況
自1988年機動車輛保險首次超過企業財產保險成為我國財產保險第一大險種之后,機動車輛保險一直保持了較高的增速。2010年是機動車輛保險險種深具轉折性的一年。首先,機動車輛保險的增長率是近年的新高,達到了39.4%。高速增長的背后主要有三點原因:一是新車拉動是重要動力;二是全國各地開始實施機動車輛信息共享機制有效避免了車主換個公司享受最高差別費率優惠制度;三是保險行業自律監管,降低了車險的優惠力度。據不完全統計,各地區及各公司對車險的優惠力度下調了10%-20%。由于車險的特殊性,即從經濟學上講是機動車輛保險需求彈性遠小于1,類似車主必需品,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釋2010年機動車輛保險增速劇增。
(二)企業財產保險發展狀況
在我國,企業財產保險一直沒有得到足夠的發展。1985年企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占財產保險保費收入比例為45.6%,而2012年企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僅僅占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6.7%。企業財產保險的發展速度一直低于財產保險發展速度,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財產保險公司把重心都放在了機動車輛保險,而對于企業財產保險的重視不夠。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相當一部分企業屬于低端制造業,這部分企業主風險意識淡薄,企業管理理念落后,不能形成有效保險需求。
(三)信用保險發展狀況
我國信用保險起步較晚,1992年才正式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但一直發展緩慢,直到2001年中國進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成立才算有所發展。雖然我國過去20年都是依靠出口、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但信用保險并沒有獲得足夠的發展。在歐盟地區,信用保險所承保的貿易量占貿易總量的70%,而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貿易量僅占總貿易量的3%。可以說信用保險還處于起步階段,大部分企業并沒有信用保險意識。
(四)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農業保險是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我國農業保險雖然起步不晚,但由于承包責任制,農業發展水平較低,農業風險發展一度處于停滯狀態。直到2007年國家支持農業保險發展,給予大幅的政策補貼才算真正的開始發展。與其他財產保險不同,農業保險的雙方具有高度的信息對稱性和簡明的事故確定方法。隨著城鎮化加快,農業機械化提高,相信農業保險可以得到長足的發展。
(五)責任險發展現狀
責任保險是指以保險客戶的法律賠償風險為承保對象的一類保險。責任保險在我國發展也相對緩慢。一方面,責任保險在我國存在較多爭議,主要是公眾風險意識淡薄,沒有考慮風險的客觀性。發生事故時,沒有考慮風險的因素,而僅僅是對責任人和責任原因進行追究,缺失事故善后應對機制。另一方面是我國相關法律機制不夠健全,相關保險產品單一。公眾責任險和職業責任險因相關法律的缺失而停滯不前;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也因法律的不完備而發展緩慢。
三、目前財產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發展速度降低
盡管近兩年我國經濟發展速度仍然保持了很高的增長速度,但財產保險卻仿佛失去了高速增長的引擎。相對于年均24.8%的高速增長來說,近兩年來,財產保險增速持續低迷,2013年財產保險增速只有17.20 %。2014年財產保險增速只有16.41 %出現了持續下滑的態勢。
(二)分險種發展不均衡
機動車輛保險長期占據財產保險的70%以上,而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與國外相比,發展嚴重不足。保險公司對此也毫無對策,電話營銷一般針對的都是機動車輛保險,更加冷落了其他財產保險。國民對于保險知之甚少,又受到惡劣保險營銷的影響,對其他財產保險產生抵觸情緒。對此情況,若不能使國民對于保險印象改觀,車險一家獨大的情況很難改變。而車險的發展始終都有個瓶頸,市場己經確定,剩下的只有惡性競爭了。
(三)保險公司管理不善、惡性競爭
保險公司管理粗放,單證管理、合規管理等意識淡薄,只重份額,不重質量。很多保險公司的管理并非科班出身,對于保險自身也是一知半解,對于單證管理也是懵懵懂懂,業務質量很差。保險產品的設計也大同小異,各個保險公司都盯準對手,很快推出競爭對手相似產品大打營銷戰、價格戰。惡性競爭的環境下,不但消費者得不到實處,保險公司也沒有盈利空間。
參考文獻:
從國內保險公司組織機構形式和職能分配看,多數是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作為最基層經營單位,其主要職能是銷售保險產品、提供保險服務,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是保險公司運營系統的終端和服務窗口,是保險公司微觀經營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險公司業務收入和利潤的直接來源,其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保險公司的整體經營狀況,直接反映保險公司的形象和發展水平。加強基層保險公司的管理,提高基層公司業務發展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對于夯實保險公司發展的基礎、實現良好的經營業績至關重要。
一、基層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經營理念上,發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經營過程中,為了保證完成保費計劃指標,基層公司領導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費計劃上,理賠管理、服務舉措、內部建設等方面工作存在諸多薄弱環節,業務發展屈服于管理的問題比較突出。面對競爭日益激烈而尚欠規范的市場環境,基層公司在處理速度和效益的關系上存在觀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輕效益,風險管理意識和風險控制水平不高,部分業務質量較差,為完成保費任務不計成本地承保一些賠付率高、連年虧損的業務,經營效益水平低,制約了保險公司的快速健康發展和壯大。
(二)在市場開拓思路上,業務領域狹窄,產品創新力度小,銷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隨著我國市場的日益發展,國民經濟所有制結構已經發生巨大的變化,個體、私營經濟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險公司的業務領域沒有跟上形勢的變化,大、大項目仍然是各公司競相爭奪的焦點,存在巨大市場潛力的個體、私營經濟領域和地域廣闊的保險市場幾乎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從各保險公司產品結構看,部分市場需求接近飽和的傳統產品仍然是基層公司的主要保費收入來源,產品結構雷同、單一,不能適應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基層公司對新產品開發推廣的積極性不高,工作力度太小,新興保險市場領域亟待加強開發。在銷售渠道上,雖然擴大了營銷業務和專、兼職業務,但在管理上沒有建立落實相應的制度,比較混亂。
(三)在市場競爭上,表現為“三高一低”的違規經營行為仍然是部分基層保險公司競爭的主要手段。近年來,部分專、兼職機構和個人人受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違反保險監管部門的規定抬高手續費;部分基層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不計成本地采取高返還、高手續費、高傭金、降低費率等違規手段招攬業務,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保險市場的惡性價格競爭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和保險公司的社會形象,影響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益,損害了被保險人的利益,造成大量保源流失,不利于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四)在服務水平上,技術含量較低,仍然存在過分依賴關系和人情的現象。基層公司在展業過程中,主要依靠業務人員的“關系網”拉業務,或者是通過大量招聘營銷員的“人海戰術”開拓市場,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誤導消費,坑害被保險人利益等行為時有發生,部分業務人員忽視消費者心理狀態而采取死纏濫打的推銷方式。基層保險公司的“人海戰術”和“關系業務”的過度膨脹,使國民對保險的作用產生誤解,有的甚至產生反感情緒和厭惡心理,不利于培育國民的保險意識,損害了保險業的社會聲譽和保險從業人員的社會地位。另外,基層公司在理賠服務過程中,有的為了穩固與大客戶的關系不講原則地進行人情賠付或通融賠付,有的為了個人或小集體的利益進行人情賠付和搞假賠款,而對一些非關系客戶另眼相待,服務態度和質量差,違背保險經營的損失補償原則和最大誠信原則。
(五)在保險隊伍建設上,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減弱,企業文化氛圍不濃,團隊協作精神不強。基層公司領導班子為了各自一時的政績和小集體的利益,短期行為突出,當公司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發生沖突時,過多地考慮自身的利益和職位,缺乏大局觀念和長遠發展的意識。在對員工管理方面,多為簡單的“一包一掛”(包保費任務、掛費用),忽視了對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的考核。對公司文化建設重視不夠,忽視對員工的經營理念、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質。在“績效掛鉤”的考核機制下,基層公司業務人員和營銷人員過分地注重自身的經濟收入,沒有把從事保險工作當作終身的事業,缺乏主人翁意識,缺乏愛司愛崗和團隊協作精神。
二、基層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中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尚處于發展初級階段的國內保險市場,沒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場運行規則。改革開放以來,國內保險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保險業務快速增長,保險市場不斷發展,保險立法不斷健全。但與保險業發達國家相比,國內保險業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主體較少,市場壟斷程度較高,市場競爭層次較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尚未形成,價值在保險市場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發揮,國民保險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在這種尚欠完善的保險市場環境下,市場供給大于需求,傳統市場領域趨向飽和而導致競爭激烈,新興市場領域因國民收入水平和行業發展水平的差異較大而沒有形成規模需求效應。直接經營業務和面向市場的保險公司基層單位受各自計劃任務的壓力和經濟利益的驅動,在市場監督管理力度不夠的情況下,難以避免地導致經營管理中的短期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
(二)基層保險公司管理的精細化程度不高,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層公司在制定年度業務發展計劃指標時,缺乏對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保險市場發展水平等因素的,下達的計劃指標難免簡單化和針對性不強,導致基層公司完成保費任務的壓力過大而盲目追求業務發展規模,業務質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違規經營,采取一些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2.基層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缺乏長遠發展的眼光,對保險市場開發沒有長遠的計劃和措施,著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興市場開發和新的保險產品推廣上,因為市場對保險的認知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并且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大量的宣傳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層公司考慮到投入大、收效慢而喪失了積極性,遇到困難就退縮,新興保險市場開發工作難以展開。3.基層公司內控制度不健全,統一法人制度執行不力,貫徹落實上級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層公司對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根據形勢的變化健全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現實操作性,形同虛設,使管理工作無章可循而出現混亂的局面。部分基層公司統一法人意識不強,對上級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賠、規范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越權行為和違規行為時有發生。4.管理技術落后。部分基層公司化水平較低,運用電子化管理的認識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還大量依賴和使用手工操作,給管理工作的精細化造成障礙。
(三)基層保險公司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據調查,部分基層公司業務人員90%以上沒有接受過正規的保險專業知識,文化水平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較差。對員工培訓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沒有長期性的計劃。當前,基層公司大部分業務員依靠經驗和關系網展業,對保險的職能和作用認識不清,缺乏市場營銷、風險管理等學科知識的支持,承保理賠工作技術含量低,服務水平停滯不前,對公司的戰略、經營理念、經營管理辦法,以及多項改革措施和公司發展前景缺乏足夠的了解。也有相當一部分基層公司高管人員不完全具備職業經理人的素質,對于發展戰略、經營目標、市場營銷、成本核算、人力資源配置、考核機制、統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職能缺乏足夠的認識和綜合靈活地加以運用。
三、提高基層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的措施
基層保險公司要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保險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須認真并解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和不足,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不斷實施新的競爭戰略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一)轉變經營觀念,變粗放式經營為集約化經營。我國加入WTO后,國內保險公司發展已經面臨各方面的挑戰。基層保險公司過去那種粗放式的經營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基層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必須樹立成本效益觀念,苦練內功,以增強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場競爭實力為中心,實現公司業務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長,不斷發展壯大。在業務發展戰略上,要深入調查了解當地發展情況,認真分析市場變化,不斷市場動態,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場潛力,以先進的經營理念、靈活的展業方式、豐富的保險產品、優質的保險服務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業務快速、持續、健康發展。要不斷和借鑒同業發展的先進經驗,彌補自身的不足,增強發展的后勁。基層保險公司領導班子要有長遠發展的眼光,避免經營管理中的短期行為,堅持依法依規經營,加強公司各項管理和基礎建設,為公司長遠發展打好基礎。
(二)加快創新步伐,提升市場競爭力。創新是發展的不竭動力,是提高競爭實力的客觀要求。要加快產品創新,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加大對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力度,加大宣傳和投入力度,努力開拓新的市場領域,不斷形成新的業務增長點,徹底擺脫業務發展依賴于傳統險種的束縛。基層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戰略上,對我國國民經濟所有制結構發生的變化要有充分的認識,不能老是把眼光局限于一些國有大上,應充分挖掘個體、私營經濟和廣大市場的潛力,充分利用保險人、經紀人等中介機構資源,培養一批忠誠于公司、職業道德素質高的營銷隊伍,完善落實好營銷員管理制度、人管理制度、經紀人管理制度,開辟新的業務發展渠道。要加快服務創新,創新服務的內涵和形式。基層保險公司要突破保險服務僅限于承保和理賠的局限,強化對客戶的延伸服務,倡導增值服務和跟蹤服務。加強對承保前的風險評估和承保后的風險管理,對客戶提出全面合理的風險防范建議,既有利于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公司經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