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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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安全;問題;監督;關鍵;創新
中圖分類號:U298文獻標識碼:A
一、前言
我國先后頒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等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標準,促使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有了較為顯著的提高。但由于建筑行業自身特點,勞動者準入門檻低、生產現場勞動密集、施工工藝流程繁復多樣等各種因素,屬高危作業的建筑安全生產,仍時有事故仍時有發生。其主要問題如下:
(一)建筑市場行為不規范。一方面,個別業主和施工企業法制觀念淡薄,不嚴格遵守建設程序,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未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就擅自開工,造成工程在開工階段政府監督缺位,相應安全監控措施落實滯后。另一方面,部分施工企業掛靠經營或非法轉包,導致企業對項目部失去控制和約束,包而不管的情況嚴重。建筑市場不規范已成為發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各方主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特別是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得不到落實。
1、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企業對“安全第一”的認識不足,沒有擺正經營、效益與安全生產的關系,重效益輕安全的現象十分普遍,并造成安全生產責任制形同虛設。其根源在于企業法人及項目經理的第一責任人制度落實不夠,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不健全且流于形式;未能理順生產經營和生產安全之間的關系;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獎懲等重要制度落實不到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技術薄弱;而且施工現場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不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三違’現象時有發生。
2、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突出表現在忽視施工規律,盲目壓縮工期,趕進度搶時間;壓價墊資,致使施工企業得不到合理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導致施工安全生產缺乏最有力的保障。
3、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監理單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監理責任制,對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把關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和對隱患建立整改機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政府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1、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監管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除了各級安全監督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裝備長期得不到滿足,監督力量與監督任務不相匹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監管難于到位;而安全監督人員,對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操作規程掌握不夠全面,對新技術和新設備未能及時了解,監管手段、水平各有差異,整體素質需待提升。
2、安全管理模式滯后,監管方法未能創新。現行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法,安監機構對施工現場檢查的次數、內容、深度遠超過施工企業、項目部所作的工作,監督員相當大程度的越位充當了安全員的角色。這種越位管理方法令安監機構疲于應付,沒有正確發揮履行地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能和作用,反映出目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落后。
3、建筑安全的政策、法規的執行力度不足。雖然近年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不斷完善,但執法不嚴,“查而不處、處而不嚴、重案輕罰”的現象仍然存在;對易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大危險源監管仍需加大督查力度。
4、監督管理部門偏重對施工現場以查找安全隱患為主的監管,對施工企業的指導與服務工作不足。各地抓標準化示范工地(安全文明樣板工地)力量不夠,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水平提升緩慢;較少向施工企業提供有效指引和技術分類指導,在“幫、扶、帶”上做得不夠。
二、切實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建筑行業作為高風險的行業,作為地區行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著重考慮如何切實履行部門職能的工作,具體如下:
(一)以《建筑法》為依據,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根據近年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一般事故,傷亡者大多是臨時工,事故原因多為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就違章操作;較大以上事故,則為未落實重大危險源預防和監控所造成。這說明片面追求高速度和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導致人民生命財產不可估量的損失,甚至危害社會和諧安定的嚴重后果。所以,只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可靠的組織保證體系,才能搞好安全生產。因此,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必須依法監督,強化安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安全生產有人管,使各類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法規得到貫徹執行。
(二)深化安全監督機構的職能要,繼續加強監督力度
加強行業管理,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是建筑市場發展的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監督,是使國家的建筑安全法規得以貫徹執行,落實行業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方法和途徑。
施工現場安全形勢是動態的。因此,必須加大施工現場日常監督的力度,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巡相結合,促使企業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及時消除隱患。同時,深化政府的監督職能,要改變過去那種“以監代檢”、“以監代管”的狀況,將對工程實體的監督轉向對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監督指導,檢查建設工程是否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各方責任主體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施工人員安全教育、班前技術交底落實情況,安全防護設施、機械設備合法使用、運行情況等。要改變安全監督員越位取代安全員的保姆式管理方法。若發現問題,嚴格按照行政執法程序和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分清各方主體責任,促使各責任單位管理、行為規范化,充分發揮施工企業的主導作用,及時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工程安全順利進行。
(三)把握好建筑安全檢查標準為尺度,使安全監督工作貫穿施工全過程
《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是科學評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發生的強制性行業標準,從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等十項內容,具體規范了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評價標準,內容詳細,可操作性強,是日常監督管理的根本依據和重要尺度。作為安全監督部門,應牢牢掌握這個尺度,自始自終的對施工項目進行監督,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合符國家行業規范。
(四)不斷提高安全監督人員自身的業務管理素質,增強安全監督的責任感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項涉及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的綜合性工作。安全監督屬行政和技術監督執法,監督員不僅要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還要熟悉經濟和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安全生產技術。所以,對監督人員要進行定期培訓、考核,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標準、新技術和科學檢測方法,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特別是增強對重大危險源和工程事故風險的預見性和應對能力,從而提高監督執法水平。
(五)加強培訓,提高建筑行業整體素質
安全生產的主體是人,而人的素質高低將影響和制約企業的安全生產。首先,應對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大力培訓,幫助企業建立各項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促使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質和自檢能力。其次,要強化對新工人的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把提升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作為強化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除了落實工程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和班前技術交底,對包括特種作業以內的各大工作開展崗位培訓、考核,利用工種職業化的上崗制度,提升建筑行業一線從業人員的入職質素。
三、安監部門應正確處理好自身定位及參與各方關系
作為建設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監督機構,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其功能定位主要應為:履行政府監督管理職責,維持本地區建筑生產安全秩序,發揮保駕護航作用的督導者。
在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監督部門作為在安全生產的統籌者和裁判員,具體制定本地區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管理措施,規管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并實施獎懲。
在與施工企業的關系,監督部門應從幫助企業管理項目繁雜的安全生產具體事務中擺脫出來,以監督、指導、服務、協調為主,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企業在公正合法有序的建筑市場中合理競爭。
同本地區人民政府,以及其它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有關部門的職能交叉與業務配合問題,主要應為:為政府制定本地區行業管理方針和規劃提供參考意見、決策依據,依法行政、主動協調、簡化程序、保護建設各方主體單位合法權益。
四、安監部門應把握好關鍵管理環節
(一) 嚴格開工條件審查,對參建單位資質和項目管理體系、現場安全開工條件、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等做好監管。
(二)合理安排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計劃,對項目特別是重大危險源施工實行動態監控。
(三)及時把握安全生產形勢,審時度勢實施專項治理,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和施工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對建設各方主體履行職責實施行為監管,合理利用獎懲手段。
(五)對項目過程進行安全評價,促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建設。
(六)及時宣傳、落實管理制度和法規法規,引導建設各方主體規范安全生產管理。
(七)把好企業年度考核、安全許可、發證、年審等資質考評關。
(八)加強自身建設,從責任分解落實、制度建立運行、轉變監督管理模式等多方面提升監管水平。
(九)抓好等級以上事故處理,嚴格按法規進行處罰,及時調整、完善監督管理措施。
五、監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創新
(一)創新監管工作。要從幾方面入手:做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相結合;對企業安全行為監督與對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監督相結合;安全生產達標與文明施工效果相結合;專項治理活動與安全管理活動整體推進相結合;典型引路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突擊性檢查抽查與日常規范性巡查相結合。
(二)、實行監督工作的轉變:由監督工程實體安全狀況轉變為監督企業安全行為為主,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為輔;由跟蹤過程監督向事前預防、事后結果考核的監督方法轉變;由計劃經濟的傳統管理向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的轉變。
六、總結語
目前建筑市場安全形勢嚴峻,我們應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緊緊圍繞施工安全生產為主題,建設一個完整可靠的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責任制和管理體系,形成一套規范科學的內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才能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定和諧。
參考文獻:
[1]任愛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與管理.建設監理.2006.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施工安全監督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與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中央和各省、市各級政府每年都要針對目前建筑市場存在的不規范現場下發一系列規范管理的相關文件。本文就建筑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如何做好安全監督工作的對策闡述如下:
一、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現狀
1.本區日常監督檢查同一個企業的多個項目部時被檢查的項目負責人居然一直是同一批人員。部分施工現場未足額配備專職安全員或一人身兼數職,起不到應有的安全監督檢查的作用,更無從談起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及安全大檢查,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話。
2.重點工程普遍有這么幾個共同點:①施工許可證未辦理已經開始進場施工,較為明顯的例子就是農民安置房工程; ②現場進度雖快,但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往往嚴重滯后,較為明顯的例子就是某些安置廠房工程施工至二層、三層甚至四層主體結構,外腳手架遲遲未搭設;③現場安全生產投入費用未完全落到實處,較為明顯的例子就是現場有統一佩戴胸牌、手套、膠鞋及工作防護服等防護用品的工地鳳毛麟角,現場大多數作業人員均自備防護用品。
3.腳手架坍塌事故頻發,腳手架搭設用鋼管、扣件較難達到3.5mm壁厚、最大扭力矩65N •m的規范要求,特別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質鋼管、扣件,且經過多次周轉重復使用后鋼管、扣件發生彎曲、銹蝕、截面缺損、端面不平、扣件裂縫、破碎等現象,所搭設的架體承載力大大降低,是造成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監督檢查中還發現架體桿件搭設存在不完整、架體桿件間距普遍偏大且施工人員擅自拆除連墻件、剪刀撐、擋腳桿、內檔防護的現象將是導致事故的又一個重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
1、企業急速占領市場,承攬過多建設工程,現場實際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嚴重不足,從業人員年齡偏大,安全業務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項目部項目經理、安全員、資料員、質檢員、材料員、施工員均應在開工前配備到位,特別是專職安全員還必須滿足《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如下條例。(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勞務分包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程度的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企業總人數的5‰的規定。分析原因是,安全員的業務素質普遍較低,從業人員年齡普遍偏大,不具備與所從事的施工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管理經驗和管理的能力,對施工現場缺乏應有的安全監管的作用。安全管理人員地位、待遇普遍過低,吸引不了較高素質人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企業雖然培訓了大量的安全員,但并沒有幾個真正學校畢業的大學生專職從事安全管理工作,項目部也只是一些老職工從事專職安全員工作,僅有的大學生安全員在現場始終只是掛著安全員的虛職,工作重心及精力全都放在施工技術上,無人認真鉆研安全技術和管理。再加上,現場技術負責人安全技術素質普遍偏低,編制的專項安全方案(如模板工程、腳手架、臨時用電等)大都沒有針對本工程單獨編制,只是將前一個工程相近內容籠統照搬、照抄到新的工程上,甚至直接抄襲規范,無任何可操作性可言。現場施工人員根本不按方案施工,僅憑木工班組、瓦工班組、架子工班組以往經驗進行搭設及操作,導致現場安全隱患五花八門。
2、重點工程搶工期現象較為普遍,安全設備設施投入嚴重滯后。重點工程從立項開始就被一路往前趕,恨不得幾年的工期能在幾天之內完成。分析原因是,施工總承包單位面對來之不易的承包合同,一味妥協建設單位的種種不合理要求,甚至將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項方案拋擲腦后,采取嚴重違反基本操作流程的方法,“跨越式”向上拔高本不應該上升的施工樓層高度。施工企業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進度和科學之間的關系,企業自我管理、自查自糾不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力,對安全隱患抱有僥幸心理,對安全問題多采取搪塞、敷衍態度,導致現場專職安全員發現的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甚至出現架空專職安全員的現象),安全防護設施嚴重滯后于施工進度,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投入少,安全隱患叢生。
3、非標鋼管、扣件充斥建筑市場。回顧2009年蠡湖人家三期項目工地腳手架坍塌事故,2010年北塘區文教中心工地腳手架坍塌事故,2012年無錫市長江國際二期工程腳手架坍塌事故,不難發現腳手架搭設及維護確實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是腳手架材質問題這個關鍵性要素是誰也回避不了的事實。
經多年調查由于建筑市場對鋼管扣件的大量需求,鋼管扣件又是以噸為計算單位,相同重量的一噸鋼材,由于壁厚的變化,同樣是一噸鋼管可以多搭設30%左右面積的腳手架,所以特別受施工企業的歡迎。目前市場上流通的鋼管普遍壁厚2.5-3.0mm之間,扣件扭矩25-50N·m之間,遠不能滿足規范要求。
國家新近頒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明確規定:鋼管采用Φ48.3×3.6,壁厚3.6mm,允許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鋼管內徑41.82mm,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8kg, 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新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符合《金屬材料室溫拉伸實驗方法》GB/T228的規定)、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紋、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涂有防銹漆。舊鋼管應符合上述規定。銹蝕檢查應每年一次。檢查時,應在銹蝕嚴重的鋼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銹蝕嚴重的部位橫向截斷取樣檢查,當銹蝕深度超過規定值時不得使用。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檢測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
三、安全監督管理的對策
1、從招投標入手,嚴格控制企業超正常能力承攬業務。對于日常安全監督中已經發現存在中標安全負責人及項目部管理人員無法到崗履職現象的企業,限制其在一定時間范圍內承接新的建設工程項目,直至該公司有能力組織起一個完整的項目部管理人員隊伍時再恢復其招投標資格。為達到人員到崗履職長效機制的建立,要求施工企業項目部,建立項目經理、安全員每日考情制度或手機定位制度。要求項目經理、安全員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進行網絡考勤或每半個小時進行一次手機定位搜索考勤。通過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強化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到崗履職,確保中標工程安全管理人員的到崗。
2、從整頓市場行為入手,規范建設單位行為,提前要求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撥付施工單位且施工單位必須足額將安全生產措施費用落實到位并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監督形成互相督促的良性機制,最大程度上確保安全生產的專項費用專款專用,不作為讓利或挪作他用。監理單位及建設安全監督部門,加強對生產一線施工作業人員防護用品的日常檢查力度,確保施工人員都能領取到各自應有的防護用品。
3、從市場準入入手,對鋼管、扣件的供應單位實行備案管理。施工單位采購和租賃鋼管、扣件時,要與供貨單位簽訂質量擔保協議,查驗和保存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等有關資料,加強對鋼管、扣件的進場驗收,采取有效措施增強鋼管、扣件質量的可控性和質量責任的可追溯性。鋼管、扣件在使用前,使用單位應進行質量檢查,并在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對現場鋼管、扣件抽樣,委托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復驗,鋼管復驗應包含尺寸(外徑、壁厚)、抗拉、彎曲等指標;扣件復驗應包含外觀、尺寸、抗滑、剛度、抗破壞、抗拉等指標。復驗不合格的鋼管、扣件不得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影響因素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P62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 建設工程投資規模越來越大。建筑施工隊伍的持續擴大也給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帶來了難度。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事故頻繁發生, 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面對如此嚴峻的建筑安全形勢, 政府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監管力度, 及時督促建設過程各責任主體整改安全防護中存在的隱患,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關系到我國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確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加強建設工程法規建設逝在必行。
一、對影響施工安全的五大因素的監督管理
1、施工過程中對“人”的因素的安全監管。人是決定施工過程是否安全的首要因素。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是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各合同當事主體之間均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約定及獎懲辦法。參建各方主體都應當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及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應上墻宣示。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分工及其責任,規定檢查考核辦法。檢查和考核按規定期限進行,檢查情況和考核結果應有書面記錄。另外,參建各方主體都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加強對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并使這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政府監督機構(主要是安監站) 要認真履行監督執法的職責,對各方主體的安全行為實施監督檢查,督促各方主體落實安全責任。要約束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不規范安全行為,增強人們的安全意識,使安全行為不規范或不以科學態度辦事的相關責任主體受到懲罰。具體實施中可以建立工程安全信用體系,并實行動態差異化監管。工程安全信用體系必須和激勵機制掛鉤,比如作為企業招投標和承攬業務、年檢、資質升級的重要依據、招標加分或減分等等,這樣才能起到應有的效果,使安全管理薄弱的企業退出市場。
2、施工過程中對“料”的因素的安全監管。建筑材料是構成工程實體的基礎,其質量好壞對施工安全也有很大影響。進場的各種建筑材料都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必須經見證取樣復檢合格后方能準予使用。現實中仍有少數單位為降低工程成本,將質低、質次、質劣的低價材料用于工程,給工程質量安全帶來隱患。對此,政府質量監督機構與安全監督機構應互通信息,聯動監管。
3、施工過程中對“機”的因素的安全監管。工程施工安全與否,與各種施工機械的設計質量、制造質量以及安裝使用質量關系極大。按現行施工管理制度要求,工程所用的施工機械、電器設備、腳手架,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現場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不僅要對其設計安裝方案進行審批,而且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必須經專業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時,在使用過程中尚需落實相應的管理制度,以確保其安全正常使用。因此在日常安全監督檢查中,安監人員應查看進場的各種設備有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和型式檢測報告,并查看安裝調試、使用維護記錄。另外安監人員必須對施工中選用的腳手架、安全網等設施按批準的設計方案及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檢查,沒落實的要立即整改到位。
4、施工過程中對“法”的因素的安全監管。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操作是否正確,都將對施工安全產生重大的影響。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土方開挖工程、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的安裝與拆除等應當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如果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等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并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審查報告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專業部門會簽,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蓋章,并報建設單位簽字蓋章。施工現場按審查后的方案組織實施。在監督過程中,監督檢查人員要查看這些經過各方建設主體批準的安全方案是否有效落到實處,不符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到位。
5、施工過程中對“環”的因素的安全監管。工程項目的施工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周邊環境、勞動作業環境以及管理環境。環境因素往往對施工安全產生特定的影響。要消除其對施工安全的不利影響,主要是采取預防預測的監控方法。
安全生產無小事,只有在安全的工作壞境中,各參建人員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所以必須努力減少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營造良好的生產環境。在較差的作業環境中,應為工程參建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物品,如絕緣鞋、口罩、防塵面具等。監督人員在日常檢查中要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加強環境管理,改進防護措施,這樣就能更有效的保證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通過開展各項安全自查整治活動,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加大安全生產獎懲力度,營造人人遵紀守章、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目前我國建筑業的“ 誠信制度”和“ 意外傷害保險制度”與發達國家差距很大, 意外傷害保險開展緩慢。企業安全生產信譽與市場準入清出脫節。此外, 政府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違規生產處罰尚未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 未能及時對違章責任主體實施處罰。信息管理展開緩慢。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斷發展的建設市場安全生產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 為趕工期在未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擅自開工。給政府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管增加了難度。少數建設單位工作人員對工程安全生產不夠重視, 認為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的事。未能及時督促其它參建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部分建設單位為為降低工程造價, 不按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措施經費, 造成施工單位在安全防護投入方面經費保障上的困難。對安全生產影響很大。
3、少數設計單位未能對復雜地質構造、不利的自然環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產安全提出專項安全措施。并對建設過程中安全狀況實施跟蹤管理, 出現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不能從技術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監理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監理單位對建設單位只抓進度不管安全的現象持遷就態度, 怕處理不好關系影響今后工程監理任務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開; 有的監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知識掌握不夠全面, 未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提出的整改意見針對性不強。未能有效指導施工單位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5、多數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不扎實。特別是一些跨地區從事建筑活動的施工企業, 對外埠工程項目部管理松弛, 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現象。部分企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近年來建筑領域大量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而建筑行業從業人員75%以上為農民工, 企業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訓不能滿足需要。多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批滯后。大多項目部編制的應急預案、施工用電、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強, 未能有效指導施工。未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一但出現險情無法按預案展開排險。部分項目在高支模搭設和基坑開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實施。安全防護用品未按規定進行檢測。絕大多數企業為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往往會千方百計降低安全生產成本,減少安全生產防護方面的投入,甚至冒著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風險強行生產。
三、監督管理措施
1、現場防火
(1)方案中,應有詳細的平面布旨圖,其中必須標明消防路線,對總平面要有專人管運輸道路、臨時電力網、各種管道、倉庫、附屬設施、職工宿舍及其他臨時性工程的安排要符合現行的防火和工業衛生等有關規定。
(2)須保持場地整潔,安全防火措施必須實用可系,防火器材備齊。
(3)應設置醒目的安全、防火標語牌或宣傳畫。
2、現場環境
(1)的交通道路,應經常保持暢通,清除泥垢、垃圾、積雪和其他雜物。運輸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臨時交通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愛防護落桿。行駛斗車和小平率的道路,坡度不大干3%。鐵軌的終點應有車擋。車輛的制動間和掛鉤要完好牢固。
(2)場臨時用電的配電設施及架空線路的安全要求,應符合電力部門的規定。
(3)現場應設置適當數量的廁所,保持文明清潔。
(4)現場內的懸崖、陡坡、深坑和施工預留孔洞等處,應設有防護設施,并掛標志牌,夜間要設紅燈。
(5)或改造工程,在施工前應對建筑物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倒塌溺水、墜落和物體傾倒砸傷。
(6)構件和設備的堆放要整齊穩定。
(7)用防護用品和設施進入高處作業、起重和打樁有物體墜落危險的施工現場和礦井、隧道、洞庫的人員,特別是參加搶修、救災、處理事故,必須穿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上―下立體交叉作業,要有隔離措施,距地面2m 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粉塵、氣體和液體等場所作業時,必須根據實際需要采取專門防護措施,穿戴有效的防護用品。
(8)易燃、易爆物質的倉庫,嚴禁穿帶釘子的鞋,不準帶入火種。施工現場要組織群眾性的消防隊伍,要有防火設施、滅火器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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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構建;建筑;監督管理體系;意義;障礙
中圖分類號:TS95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一直以來,安全問題不僅是建設工程中面臨的最大挑戰,同時還是影響建筑使用壽命的罪魁禍首。并且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提高建設工程的整體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因此建設工程單位必須要加強對構建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重視,并制定完善的構建措施,才能將監督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到實際應用中,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和意義。但是,構建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項目,所以必須要詳細的了解構建將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障礙,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才能為建設工程的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基礎。
一、構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意義
安全生產是促進國家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措施。近年來,由于建設工程的發展速度逐漸加快,且影響建筑質量安全的因素非常多,所以造成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是針對建設工程質量問題建立的管理體系,所以對提高建設工程的施工水平和施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監督和約束作用,從而有效地降低了建設工程的安全隱患[1]。此外,由于監督安全管理體系是建立在科學、嚴謹、規范的基礎上的,同時還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所以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范建設工程的施工秩序。所以說構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對我國建設工程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同時還對提高我國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構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障礙
(一)、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配套法律法規體系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等局限性,且相關法律條款比較抽象,所以操作性相對較弱。并且大多數法律法規的時間過久,因此許多條款已經無法滿足現代建設工程的施工要求,從而導致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基本處于“名存實亡”的現狀[2]。但是由于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是建立在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礎上的,因此一旦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現不完善,就會直接影響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另外現行的建筑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缺乏科學性和專業性,且《建筑法》中對建設、施工、勘察設計等內容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使得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部門之間的職能重疊嚴重,不僅影響工程進度還造成了大量的資金損失。
(二)、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體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普及,部分偏遠地區和城市還沒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監督執法人員,從而導致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制沒有完全落實到實際應用中。并且大多數建筑單位對建筑安全技術的法規和標準缺乏正確的認識和重視,從而使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無法正常的執行。且很多地方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掌握的實權過小,所以,很難發揮監督職能。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進措施和專業的人才培訓機制,導致監督安全管理部門普遍存在管理人員數量不足,質量低下的現象。且沒有專業的安全監測設備,致使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處于相對落后的發展現狀,從而嚴重制約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構建。
(三)、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落后
先進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是構建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前提,因為科學的建筑監督安全管理方式,可以為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提供實踐基礎,因此落后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嚴重阻礙了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并且造成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監測設備落后、監督管理技術落后、監督實踐能力和執行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并且由于監督管理的理論不健全,以及資金不到位導致監督管理人員缺乏創新意識,且對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弱,依然沿用傳統保守的管理理念,使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無法適應現代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要求[3]。
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對策
(一)、完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必須要融入標準化、體系化的法律法規框架,才能更好地適應建設工程監督管理的要求。要想構建健全的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就必須要將完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為重中之重,才能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必須要將監督管理體系與行政管理獨立開來,才能避免行政管理過多的進行干預,同時,還要與時俱進的對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更新,并在原基礎上進行完善和創新,才能有效地靖江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到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中,才能為保障建設工程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奠定基礎。
(二)、強化建筑單位(企業)監督管理機制
建筑單位(企業)是安全工作的主體,因此只有加強建筑單位建立健全的監督管理機制,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從而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創造條件。所以要想強化建筑單位的監督管理機制,就必須要合理的分配安全監督任務,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督責任,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建筑管理的實際價值。并且監督管理機制是構成檢制度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要加強對監督管理重視,并積極的發揮監督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價值,才能擴大監督管理機制的影響力,從而使得監督管理深入人心[4]。
(三)、優化監督管理隊伍素質,提高監督管理力度
監督管理制度是監督管理人員制定的,監督管理措施也是監督管理人員實施的,因此必須要保障監督管理隊伍的質量,才能提高監督管理決策的準確性。所以必須要將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分層管理,并加強管理人員正確的認識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還要定期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從而有效地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精神面貌和專業素養。同時還要建立考核機制,便于更好地幫助管理人員正確的認識自身的不足之處,從而養成自我學習、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能力。最后還要建立嚴格的人才選拔招聘程序,并擴大人才引進渠道和選拔門檻,才能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力度。
結語: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依然存在許多問題,并且由于建筑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所以必須要強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才能促進社會和諧,才能有效地減少建筑安全隱患,從而為我國建筑行業的又好又快發展創造條件。總的來說,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的構建,必須要正視目前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對策,才能為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的開拓全新的發展空間,才能為促進我國建筑行業走的更高、更遠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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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項目不斷增多,特別是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不斷推廣應用,要求建筑技術管理人員,跟上形勢的發展,在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善于不斷地總結經驗教訓,學習掌握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我們要創新監管手段,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新形勢下建設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建設施工事故發生,通過各方共同努力,以構建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質量、安全能真正得到控制。
一 質量監督管理
1、影響建筑工程質量因素
首要因素就是施工企業和隊伍的質量,包括領導者的素質、操作人員的理論知識、技術水平以及操作人員的不合理行為。高級工程師素質高,決策能力就強,就有較強的質量規劃、目標管理、施工組織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術措施得力,工程質量就高。反之,工程質量就低。影響工程項目質量的環境因素有很多,首先是工程技術環境,例如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其次是工程管理環境,例如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等;最后是勞動環境,如勞動組合、勞動工具、工作面等。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是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我們要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2、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方法
(1)完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規范監督管理程序
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體監督機制,保證執法監督的公正性和準確性。深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改革,提高工程質量監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強監督執法;建立集體監督機制,并規定要持證上崗;建立預見性、服務性的質量監督模式,做到服務與執法有機結合;改變以日常監督為主的監督方式,將隨機檢查作為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改變原來的預約式、通知式的監督檢查方式,加強巡回檢查和隨機抽查,保證檢查內容和部位能夠真實反映施工的質量狀況。監督程序要規范化,就要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權威性,減少人為因素影響,避免不正之風的滋生。具體包括:①加強監督機構及其人員資格管理;②完善施工許可及監督報監;③切實做到現場檢查;④改進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理;⑤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與備案等等。
(2)建立實物監督與行為監督并重的監督機制
行為監督與實物監督并重,實行結構工程質量季度大檢查制度。目前,質量監督機構是以行為監督為主、實物監督為輔的監督方式。但實踐中發現如果對實物監督力度不夠,就可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處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行為以及其結果,即工程產品質量,均列為監督對象,將工程建設參建各方推向工程質量責任第一線,通過日常監督、監督巡查與結構工程季度大檢查相結合的監督形式,對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全要素實現全覆蓋的監督。及時調整監督工作內容和方法,針對結構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反映多的屋面、外墻滲漏通病,實行結構工程季度大檢查制度。
(3)嚴格資質審查,把好建筑市場準入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的各建設單位的資質審查,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凡無資質或資質較低的建筑設計、施工單位,計劃部門不予立項,規劃部門不發建筑許可證,建筑安全管理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全面推行質量認證制度,由國家質量監督機構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或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檢驗和檢查,考核合格后,以頒發產品質量證書、標志等方法,確認和證明企業生產的產品已達到某一質量水平,企業在特定的產品范圍內具有必要質量保證能力。未經認證或認證不合格的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不允許從事相應業務。當前應重點查處無證、越級、超范圍承接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行為;掛靠承包、轉包、非法分包行為;同體監理行為;認真組織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年檢,取消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從事相應業務的資格或降低其資質等級。
(4)提高監督人員的素質
質量監督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應從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術素質兩方面入手。所謂思想政治素質是指正確處理與建設各方主體的關系,以其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公正廉潔,不參與有損質量監督公正性和客觀性的業務行為,不,以維護政府監督的形象;所謂業務技術素質是指質量監督人員除了要熟練掌握專業知識、精通專業技術規范外,還要掌握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及其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隨著建設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進,質量監督人員應用法律和法規來處理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并依照法律程序處理與建設主體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到依法監督、依法行政。目前,質量監督重點要做好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和考試工作,爭取在近期內取得執業資格。只有這樣,才能合法地對各方主體執行監督職能。
(5)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督告知制度,提高監督執法的透明度
對于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工程”,除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還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會的質量意識。
二 注重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1、建筑安全的重要性
建筑業作為我國新興的支柱產業,同時也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由于行業特點、工人素質、管理難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觀念、社會發展水平等社會現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建筑業已經成為我國所有工業部門中僅次于采礦業的最危險的行業。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更應該強調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搞得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其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意義深遠。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就,狠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1)重視安全
安全工作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著安全問題。它不分地表還是地下,不分大單位還是小單位。也就是說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各級人員心中要時刻裝著安全。特別是管理層要把安全工作當成頭等大事,給予高度重視。對安全的重視著重體現在:責任,把安全問題納入議事日程;意識,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實,發現問題就要緊抓不放;督查,要經常親臨現場檢查安全;引導,要善于用典型來抓安全,從正反兩方面來加以引導、啟發。從多年來的工作實踐來看,領導對安全不重視或重視不夠的單位,事故發生的頻率較大。
(2)落實到位
事故的發生盡管有許多不同的客觀原因,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走馬觀花看現場,拿著記錄抓落實,因此,要反復強調抓落實要在基層、在現場、在作業面、在職工群眾中。這是抓安全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只有狠抓落實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 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建筑工程而言,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建筑技能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改進培訓方法,擴大培訓內容,以提高企業管理和技術骨干力量的質量安全保證能力。加強一線作業人員的培訓,突出重點工種,強調專業化,盡快培育出一支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的隊伍,確保新形勢下質量安全生產的需要。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O213.1 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2306-1499(2014)08-0148-01
社會在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的帶動下,近年來也得到了充足的發展空間和長足的發展環境。由于社會的不斷進步發展,建筑業的廣泛興建便應運而生,發展的風生水起,變化的日新月異。國家也通過頒布相關法律條例來宏觀調控為了建筑業能夠有良好、健全和合理的發展空間,一方面針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能夠有依據遵循并有效處理,另一方面也通過法律手段強制有關單位能夠做到建設工程質量可以保障日常生活需要。通過不斷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的安全,不論對社會的發展還是對市場經濟的發展都有意義,也是對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
1.我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存在的問題
1.1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工作職責模糊
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為了加快社會發展進程,促進了建筑業的快速發展。而建設工程質量處理的并不是很清晰,很多工程存在安全隱患。一般來說,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人員只對施工單位的工作負責,包括施工人員、施工材料、現場檢查以后驗收工作,而忽視了對安全的把控。普遍認為安全監管應該由政府機構負責,或者由相關單位主動檢測,并不應該由施工單位或者承建單位來完成檢測。這樣造成的現象就是施工單位并不真正了解所負責的建設工程的質量存在哪些安全問題,一旦出現問題并沒有合理的處理方案和應急策略。這些都是因工作職責不明確造成的相互忽視安全問題的根本原因,而也是監管部門要花大力氣解決的問題。
1.2相關處罰很難實現
在現行的我國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處罰意見中,對相應存在問題的建設工程處罰過重,這樣造成了執行起來很難,無法對單筆罰單做到有效的處理。同時也影響了社會力度,但處罰過輕,又起不到警告作用。很難找到一個有效的平衡措施,給實際執法處理帶來很大麻煩。對處罰的有效證據也很難找到,也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又一個缺陷。
1.3建設工程質量缺少安全標準化管理工具
很大程度上,沒有一個良好的、有針對性的管理制度,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一個重大弊端。即使存在管理工具,也不是統一標準,沒有合理的科學性和與實際緊密結合的經驗性。標準化管理的大力推廣,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安全性很多有必要也很有意義,很切合實際。
1.4建設工程質量缺乏過程監督
建設工程的驗收往往以建設的結果為標準,忽視了建設過程中會產生的問題,比如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這都是不容易被發現的安全隱患,但在驗收結果中并不能被驗收人員所察覺。這樣就完全靠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自我管控,目前來看,很少有施工單位有標準的施工過程處理方案,也達不到自我約束的標準要求。
1.5建設工程管理團隊違規
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離不開人的參與,而人的主觀意識在管理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并不能客觀的進行管理工作,出現了大量違規、違法現象。不能按照相關法律程序工作,不能按照有效管理原則工作,同時,主觀的將建設工程工期縮短、投入經費減少以及自我標準降低等現象。
2.建設工程質量監管應對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工作程序十分復雜,涉及的領域很全面也很繁瑣,質量作為建設工程的生命。其監管應該得到足夠重視。我們在建設工程實施中,理論結合實際,以實際出發,建立科學合理的體系,站在改革發展的角度上,做到更嚴謹、更科學、更有效、更合理的監管體系。
2.1建設工程需要大力度改革
建設工程質量的把控需要更大范圍。建設工程的質量不能僅僅單一的關注現場的質量安全,還要對建設工程參與方的自身安全意識以及安全行為所重視。并加強施工個人的安全意識,調動個人的主觀意識,只有從根本上解決安全意識問題,整個建設工程無論在施工過程還是結果上都會提高安全系數。
增加施工信譽保障。建設工程應該完善詳細建設記錄,作為安全考核的依據,嚴格記錄不健全的施工單位,提高信譽危機意識。把安全記錄作為質量體系管理水平的重要根本,才能在日后工作中將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2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的風險控制
處理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所存在的風險,實現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風險具有科學性的評估,降低風險發生的幾率,規避不必要的風險發生。建設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會出現很多風險,要對其安全管理上做好規避工作。首先是其施工方自身存在的風險,其次是客觀存在的風險,包括建設工程周圍環境、施工人員組成以及選取建材等方面,最后是借鑒以后工程安全質量管理經驗,對比可能存在的風險。增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風險意識,不僅可以保證施工過程可以順利進行,也為社會和諧發展做出貢獻,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同時,也保證了建筑業安全環境的建設。同時,合理有效通過科學方法來進行評估,可以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的風險起到管控作用,對質量驗收有很大幫助。總體來說,質量的安全關系到社會正常發展,也關系到我國市場經濟深化改革。
2.3建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科學機制
建設工程質量的安全管理離不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隨著網絡信息時代的帶來,建設工程應該建立網絡管理平臺,將建設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通過聯網排查做到施工單位信息透明化,不會存在資質淺、暗箱操作等現象。同時,也可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抽查。因為網絡信息流通的快速,可以建立建設工程質量動態的管理模式,主要針對當地建設單位以及人員踐行資質審查、建設環境合理化管理、相關證件審核等。對一些混亂現象要加大處理深度,合理安排上報程序,從嚴從重處理違法違規現象,這關乎到安全的大問題。
還要完善誠信制度的改革,加強監管部門直屬單位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網絡信息及時將建設工程質量信息共享,對存在安全問題的施工單位企業進行信譽審核,嚴厲打擊不良行為,協調各方進行配合監管,做到建設工程質量的無死角。
3.結語
總之,建設工程質量的安全監管比建設工程本身的質量更為重要,關乎著社會和諧發展和市場經濟發展的穩定,關系著人身財產安全,必須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意識。落實到實際,通過有效科學的管理機制,積極配合的管理態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監管體系,針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全方面的安全測評。只有堅持原則、
把握方向、嚴格要求才能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規范,這樣我們能夠有適合自己發展的質量安全管理目標和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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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保護監察暫行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市和區、縣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勞動保護監察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監察職能。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的行業主管部門;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管辦)依照本辦法,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
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區、縣勞動行政部門的指導。
第四條 (安全監督機構和安全監督員)
市建委和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設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根據市和區、縣立項審批的管理權限,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區、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在業務上接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指導。
市和區、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以下統稱安全監督機構)設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員(以下簡稱安全監督員)。安全監督員應當經市建委會同市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取得《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員證》后,方可從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安全監督員的具體資質條件,由市建委和市勞動行政部門另行規定。
第五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下列與施工安全管理相關的協調工作:
(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文件的安全技術交底;
(二)對施工過程中涉及勘察、設計文件規定的安全問題,及時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協調。
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任務整體發包給一個單位總包的,應當由建設工程總包單位負責前款規定的協調工作。
第六條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及其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應當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況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施工開始前,組織各施工單位共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對各施工單位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上的銜接進行協調;
(二)對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交接過程中或者交叉作業時出現的安全問題及時進行協調。
本條前款所稱的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發包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承包的,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
(二)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承包的,該施工單位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
建設單位作為施工工地管理單位的,應當配備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適應的技術管理人員;未配備技術管理人員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履行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職責。
第七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單位應當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施工承包合同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八條 (施工安全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
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十條 (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的確定)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一)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在施工工地的主管人員為全面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二)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為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將按照前款規定確定的責任人名單報市建管辦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管理員的配備)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配備規定數量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范圍。
第十二條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制定和組織落實專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員(包括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勞務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市建委應當協同市技術監督部門制定有關的地方標準。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開工的安全條件限制)
凡施工現場的狀況不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具備開工所需的安全條件的,不得開工;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強行要求開工的,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并可以向市建管辦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建設工程的施工進度,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二)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根據季節或者天氣特點,設置或者調整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建設工程施工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專項的公共安全防護設施。公共安全防護設施的有關費用應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未作約定的,應當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 (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
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安裝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
(二)在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十六條 (電氣安全保護和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保護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處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狀態;
(二)確保用火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并保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七條 (施工中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施工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八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提供)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施工人員作業的安全要求)
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三)發現施工現場安全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員或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
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者安全監督員報告。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以及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二十一條 (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對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
安全監督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施工作業,應當責令施工工地管理單位、施工單位或者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 (施工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施工工地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下列規定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工會以及市建管辦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一)一般傷亡事故在24小時以內;
(二)重大和特大傷亡事故在2小時以內。
建設工程施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施工安全情況的評價和處理)
建設工程竣工時,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情況作出評價,并向施工單位出具有關證明。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情況的證明應當作為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考核、評定的主要依據之一。對施工安全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施工單位,市建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行政處罰)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市建委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的,經市建委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其停產整頓。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勞動行政部門可以按照勞動保護監察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處罰的制約)
市建委和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同一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處罰。
市建委和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將實施處罰的情況抄送同級勞動行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 (處罰程序)
市建委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作出行政處罰,應當向當事人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款,應當出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
罰款收入按照規定上繳國庫。
第二十七條 (復議和訴訟)
當事人對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對安全監督員的處理)
安全監督員未依照本辦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施行日期)
1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有待提高。建設行業屬于勞動力密集型行業,建設行業的發展是以大量的勞動力供給為基礎的。當前,建設行業不斷發展,大量剩余勞動力被其所接納。然而,這批勞動力基本由農民工組成,由于教育水平的限制,農民工知識水平不高,缺乏工作所需的專業性知識和技能,同時安全意識和質量意識也十分薄弱,無法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科學、規范的進行施工。而且他們對于工程監管重要性的理解也不夠,難以成為對這項工作有推進作用的力量。國家雖然在相關立法、政策方面已經做出表率,但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實際實施效果完全達不到要求。建設行業的從業人員并不固定,導致安全、質量培訓教育難以進行,施工人員的專業素養一直得不到提高。
2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體制不完善。現在多數企業都已建立了安全監管體制,但具體落實情況卻很難令人滿意。各項具體要求并不能貫徹進每項工作中,安全監管工作做不到責任到人,監管人員對工作不夠負責,施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無法在第一時間得到處理,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因此產生。此外,權責難以分離也是常見的問題。一人身兼多職,尤其是兼任監管職能,導致很多違規行為肆意發展,最終導致安全問題。
3監理工作有待加強。在我國,監理工作尚處于探索階段,并未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要歸結到監理人員身上。職責不明確,一人身兼多職,監管人員分身乏術,難以做到多項目兼顧,難以對工程進行科學、有效的監管;部分監管人員專業素養不高,不了解相關技術規范、安全系數要求,對安全隱患缺乏敏感度,不能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嚴重影響工程質量。
4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設施不齊全。某些施工單位盲目追求利益,在實際施工中,對安全監管的資金投入完全不能滿足要求。設備不足、人員不夠,施工中缺少必須的安全防護設備,施工過程也缺乏監管,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工程質量都得不到保證。
二、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有效的保障機制,嚴格規范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工程建設是一項以人為主體的工作,工程質量很大程度上受施工人員綜合能力的影響,實際中許多人對于安全并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工作中會出現許多安全隱患。所以,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十分有必要,對于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也應一并進行;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對單項、分項工程要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避免施工現場出現安全隱患,加大事故的監管力度。
2建立健全安全監督管理體制,落實監管職責。進行安全監管首先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監管體制,指導人們進行工作。監管工作需要全員參與,因此建設企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進行安全監管首先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監管體制,指導人們進行工作。在具體實施時,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相應的安全規范、標準進行各項工作。當然僅靠規章制度是完全不夠的,貫徹執行到底才是根本。安全監管人員必須詳盡的了解工程施工的各項要求及施工過程,以便能及時發現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預防更嚴重的安全問題的出現;具體的監管工作要依據實際,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管做到權責統一,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并貫徹實施到具體的施工監管中;盡量做到事前監管,對安全隱患提前預防,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動態控制,從而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質量、效率,保障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3加強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安全行為的監督。施工單位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規范的衛生管理制度、門衛崗位制度,進行文明施工管理,按照相關規定設置牌圖、圍擋、材料堆放;根據安全系數要求及設備老化程度,及時更新老舊設備,同時積極學習采用最前沿的施工技術。建設單位要履行好自身職責,依據法定程序辦理監管手續,提高質量監管水平,要為施工單位提供建設相關的各項信息;對于防護用品、施工器械的購買也要全程監督,避免不合格設備被用于工程建設,對于出現違規行為的施工方必須嚴厲查處,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監督檢查工作。監理單位要做好對施工單位的審查工作,審查施工單位的操作資質證書、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認真審查施工機械、設施、設備,切實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和管理。
4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施工人員的安全是整個施工過程中最應引起人們重視的問題,為保證他們的安全,就必須在施工現場做好妥善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企業要保證充分的資金投入,配備足夠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設備。安全監管人員要對施工現場進行仔細勘察,掌握容易發生事故的位置,預先做好防護措施。對于防護設備也應定期檢查,最大限度的保證安全。
5提高監督人員的監督水平,不斷更新知識。安全監管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尤其是法律知識,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監管工作中嚴格落實,按照國家規定來進行監管工作。監管人員要隨時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和法律素養,緊跟時代步伐,提高監管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合法性。
三、結語
關鍵詞:工程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監督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vestment scale more and more big. Building construction team to the continued expansion of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of production brought the difficulty. Construction of the frequent accidents in production, caused heavy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Facing such grim building security situation, the govern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authorities must increase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timely urged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main body of responsibility for security protection in the rectific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hidden trouble, contain the accident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ite; Security; 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 D03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建設步伐的快速前進, 建筑業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機遇.與此同時,人世的嚴峻挑戰, 《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 給建筑施工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和機遇. 根據本人多年的工作實踐, 認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可分為開工的準備工作、開工后的基礎工作以及安全文化建設.必須堅持以預防為主, 著重開工后的現場管理, 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隱患消除于萌芽狀態, 從而保證職工人身安全, 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
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目前我國建筑業的“誠信制度”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與發達國家差距很大, 意外傷害保險開展緩慢。企業安全生產信譽與市場準入清出脫節。此外, 政府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違規生產處罰尚未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 未能及時對違章責任主體實施處罰。信息管理展開緩慢。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斷發展的建設市場安全生產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 為趕工期在未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擅自開工。給政府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管增加了難度。小數建設單位工作人員對工程安全生產不夠重視, 認為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的事。未能及時督促其它參建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部分建設單位為為了降低工程造價, 不按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措施經費, 造成施工單位在安全防護投入方面經費保障上的困難。對安全生產影響很大。
3、小數設計單位未能對復雜地質構造、不利的自然環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產安全提出專項安全措施。并對建設過程中安全狀況實施跟蹤管理, 出現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不能從技術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監理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監理單位對建設單位只抓進度不管安全的現象持遷就態度, 怕處理不好關系影響今后工程監理任務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開; 有的監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知識掌握不夠全面, 未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提出的整改意見針對性不強。未能有效指導施工單位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把好施工單位的入廠關
每個施工隊伍入廠必須到安監部門辦理入廠手續。要求施工單位提供入廠施工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名單,特別是要按照投標書提供的人員名單進行審查,看是否貨不對板。防止投標時是一幫人,實際現場管理和干活的是另一幫人,人員實際素質大大下降,給以后的施工管理帶來麻煩。要求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特種工作作業人員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必須持證上崗。該證書的復印件由安監部門保存備查。
全體參建人員必須按轄區派出所的要求提供身份證的復印件,然后辦理入廠證。所有人員必須憑
證進入廠區和施工區域。
2、交納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每個施工單位應依據其承擔工程量的大小、性質、危險等級、作業人員素質高低等,交納數目不等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該保證金主要針對現場工人出現的一般的違章違紀行為。若出現重大違章違紀行為或是造成事故的,則根據合同規定,另外從工程款中扣罰,予以處罰和追究賠償責任。發現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或嚴重的危險行為,可以及時通知違章單位的項目經理或安全管理人員后,直接從安全文明保證金中進行扣款處罰。這樣,既免除了直接跟違章工人發生沖突,又免得每次罰款時都要當事人或單位直接掏錢,減少了業主的工作難度。但是,處罰一定要及時,不要等工程完了再秋后統一算賬,因為事隔太久的話,就不會對當事人和單位起到警示作用,就不會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就會使不安全、不文明現象越拖越嚴重,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施工完畢后,嚴格按照工完料凈場地清的標準進行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確實完全按規范做事,沒有發生任何事故,沒有不安全不文明行為,則全部返還安全文明保證金。
3、要求各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到位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工程建設方面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建筑施工單位、較危險的行業單位必須根據人數,配備1~2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多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先從安全管理人員抓起,管好、用好安全管理人員,進而再管好工人。要求各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佩帶“安全監督”、“安全員”袖標,頻繁巡視現場,對于一些重點工作、危險作業等要進行現場守候監護。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成員到現場首先檢查各單位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在現場;對于發現的違章行為,馬上找附近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