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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我國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對美元盯住匯率8.27就此終止并逐步開啟市場化進程,如圖所示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總體呈現一定升值態勢,但同時伴隨著較強的階段性雙向波動行情。按官方統計數據,2014年我國進出口總值26.43萬億元,同比增長2.3%;國內生產總值(GDP)初值63.64萬億元,同比增速7.4%,預計外貿對GDP增速貢獻10.5%,可見外貿業務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而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匯率環境,我國出口企業經營風險逐步加大,如何有效規避和對沖外匯交易風險尤為重要。
圖1 2012年1月~2015年1月美元兌人民幣中間價趨勢圖
外匯交易風險指企業以外幣計價的各種交易中因兌換匯率變動造成本幣數額減損的不確定性,是經濟業務外幣交易額已確定而在后期實際清算時出現的交割兌換風險,外幣經濟業務包括:信用結算方式下的商品或勞務貿易、國際信貸及貿易融資、跨國投資并購、收取境外分紅、外匯頭寸保值增值等。浮動匯率體制使得未來貨幣走勢更具波動性,企業需提高外匯風險敞口管理水平,采取適當的對沖策略,本文試對我國出口企業外匯交易風險管理策略做出分析與探討。
一、明確外匯交易風險管理目標與原則
我國出口企業應以外幣經濟業務為基礎,引入外匯交易風險預警、監督和考核機制,通過識別、評估外匯風險,借助各種風險規避、對沖手段,將風險鎖定在可控范圍內并保障預期利潤,切忌不可偏離主業,盲目追求投機獲利,這應作為外匯交易風險管理的總體思路與目標。
外匯交易風險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效益最大化原則,盡可能壓縮風險管理成本,靈活運用對沖工具以獲取更大收益;風險源頭控制原則,首先考慮在外幣經濟業務中規避、化解、消除外匯風險;全面性原則,外匯交易風險敞口對沖覆蓋率目標應為100%,不可超出敞口上限;動態管理原則,根據業務和外匯市場變化情況制定風險敞口及對沖方案滾動預算,并按預測、識別、評估、對沖和合約交割各環節往復循環,實時掌握外匯風險狀態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職責分離原則,健全外匯交易風險管理體系,實行決策、操作與稽核職責相分離。
二、外幣業務合約風險規避策略
外幣經濟業務談判時可通過對合約條款優化設置來規避外匯交易風險,以做好風險源頭控制。
(一)合理選用計價結算貨幣
貨幣匯率會隨著一國經濟和金融狀況的變化而變化,國際金融市場上匯價堅挺并能自由兌換、幣值穩定、可以作為國際支付或流通手段的貨幣為硬貨幣,而匯價疲軟,信用程度低不能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軟貨幣。為規避匯率風險,原則上資產權益類款項以硬貨幣收取,負債信用類款項以軟貨幣支付,如:出口收匯首選硬貨幣,進口付匯首選軟貨幣,借用外資首選軟貨幣等。同時,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不斷深入,國際業務中應積極爭取以人民幣計價結算,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
(二)訂立貨幣保值條款
在合約中明確結算貨幣、保值貨幣并約定兩者之間比價關系,在后期支付時若匯價變動超過一定幅度,則按約定比價關系調整結算貨幣金額,以達到保值目的,保值貨幣主要包括黃金、硬貨幣和一籃子貨幣。以一籃子貨幣保值為例,如出口企業2014年9月初貿易項下形成應收賬款100萬歐元,以美元、英鎊、日元構成一籃子保值貨幣,三種貨幣權重分別為40%、30%和30%,與歐元間約定比價為:EUR1=US$1.32、EUR1=£0.8、EUR1=J¥137,則歐元權重價值分別折算為52.8萬美元、24萬英鎊、4110萬日元,2015年2月初結算時這三種貨幣與歐元間比價變為:EUR1=US$1.13、EUR1=£0.75、EUR1=J¥133,則按此匯率將以美元、英鎊、日元計價部分重新折算為歐元,歐元相對一籃子貨幣整體貶值9%,我國出口企業可收回貨款109萬歐元,實現貨幣保值目的。
(三)確立外匯風險分攤機制
為避免匯率變動對貿易雙方的影響,簽訂協議時可協商確立外匯風險分攤機制,明確基本匯率和商品基價,支付時匯率變動導致結算貨幣價值增減額由雙方按約定比例分攤,并調整反映在商品價格及結算金額中,形成加價保值或減價保值,進而化解外匯風險對雙方預期利潤的影響。
三、外匯交易風險自然對沖策略
出口企業可利用資產、負債業務組合或某些具有匯兌損益負相關性質業務組合的風險抵消特性實現敞口自然對沖,本幣現金流量根據幣值變動進行自然調整,并在匯率波動中保持相對穩定。
(一)外幣資產負債調整
外幣資產、負債受匯率波動影響將產生溢價或折價,對外幣資產、負債組合在幣種、期限、數額等方面進行合理安排可實現總體保值甚至增值,出口企業應爭取持有硬貨幣資產、軟貨幣債務,且保持期限相同或相近,數額相等或相當,以有效降低和消除外匯風險敞口,例如當企業新增一筆外幣應收賬款時,則同時可在銀行敘做一筆同幣種、等數額、同期限的融資借款,以消除外匯風險敞口。
(二)外幣借款-即期交易-投資(Borrow-Spot-Invest,BSI組合)
擁有應收賬款的出口企業先借入與應收外匯等值的外幣,以消除時間因素導致的外匯風險;同時在即期外匯市場上將借入外幣兌換成人民幣,以消除幣種因素導致的外匯風險;之后再將人民幣納入運營進行理財或投資,以理財及投資收益抵減借款利息和手續費;最后應收賬款到期收取外匯直接歸還外幣借款,有效規避外幣應收賬款交易風險。
(三)提早收匯-即期交易-投資(Lead-Spot-Invest,LSI組合)
擁有應收賬款的出口企業與進口商協商以給予一定折扣優惠為條件而提前收取外幣貨款,以消除時間因素導致的外匯風險;同時在即期外匯市場上將所收外幣兌換成人民幣,以消除幣種因素導致的外匯風險;之后再將人民幣納入運營進行理財或投資,以理財及投資收益抵減提前收匯的折扣損失,實現外幣應收賬款保值增值。
四、金融工具外匯風險對沖策略
若無法有效利用合約條款消除或化解外匯風險,自然對沖組合構建不完整,還可積極選用金融市場相關工具來對沖外匯殘余風險。
(一)境內遠期結售匯(Deliverable Forwards,DF)
出口企業可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售匯協議,約定未來結匯或售匯的外匯幣種、金額、期限與匯率,到期時按照該協議訂明的幣種、金額、匯率辦理結售匯,這樣通過確定未來兌換匯率可以鎖定預期成本或收益,起到保值避險作用。企業可以選擇固定期限交易,如7天、20天、1個月、2個月、3個月至12個月等;也可選擇擇期交易,在起始日至到期日間根據客戶需求任意選擇交割日;若不能確定外匯結算具體日期,還可選擇具有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交易,企業將被賦予在交易日后的一定時期內執行遠期合約的權利。
(二)境外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s,NDF)
新加坡和香港人民幣NDF市場是亞洲最主要的離岸人民幣遠期交易市場,該市場的行情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人民幣匯率變化的預期,出口企業可通過設立在新加坡和香港的貿易中轉子公司操作NDF交易,NDF與DF一樣均須有國際貿易背景,兩者在匯率風險控制功能上并無差別,NDF在合約到期時只需將按約定匯率與實際匯率計算的交易差額完成交割清算。
(三)外匯期權交易
出口企業可以簽訂外匯期權合約,在支付期權費后便可享有在一定期限內按約定匯價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外幣的權利,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套期保值者可根據未來即期匯率走勢判斷是否行權,將風險損失上限鎖定為期權費,同時保留理論上無限的獲利機會。
(四)外匯利率期權
出口企業借入浮動利率外匯貸款后,為規避市場利率不利變動影響可選擇買入或賣出外匯利率期權,一般分為三種情況:買入利率封頂期權,鎖定浮動利率最高限,可避免市場利率大幅上升帶來的融資成本增加;賣出利率封底期權,可獲取期權費收入來沖低債務成本,鎖定融資成本,但也失去了市場利率下降帶來融資成本減少的機會;買入利率封頂期權并賣出利率封底期權,實現利率兩頭封,以期權費收入抵減期權費支出,企業利率成本將被鎖定在該封底至封頂的利率區間內。
(五)外匯貨幣掉期
結合外幣需求情況,出口企業可與銀行約定在近端交割日按約定匯率交換人民幣與外幣的本金,在遠端交割日再以相同匯率、相同金額進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換,期間雙方定期向對方支付換入貨幣按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計算的利息,以規避匯率、利率變動風險,降低融資成本或提高資產收益。例如,企業在境外取得外債借款1000萬美元,期限3年,按浮動利率計息,企業收到美元借款后結匯為人民幣投入使用,此時可敘做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以鎖定匯率、利率變動風險。
(六)外匯利率掉期
出口企業取得外幣貸款后,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利率走勢,可與銀行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將其自身的外幣浮動利率債務轉換成固定利率債務,或將固定利率債務轉換成浮動利率債務,雙方只交換利息,不交換本金,企業可基于利率掉期市場價格,選擇最有利的貸款付息結構,規避利率變動風險,降低融資成本。
(七)其他金融工具
為規避外匯風險,出口企業還可以敘做貿易融資提前收匯,如:出口信用證押匯、出口信用證貼現、福費廷等,同時對于成熟的跨國公司還可嘗試運用相對復雜的金融工程技術研究外匯衍生品組合,實施更加精準、目標更高的外匯風險管理策略。
五、集團外匯風險管理策略
國際金融市場匯價瞬息萬變,這對集團型跨國公司外匯風險駕馭能力提出較大挑戰,集團需有效整合子公司資源,建立外匯風險統籌管理系統。
(一)外匯資金集中運營
集團型跨國公司需積極爭取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資格,嘗試集中管理子公司外匯賬戶信息和外幣資金,進行分類歸集與監督,打通境內、外資金雙向流動渠道,實現集團層面資金統一運營與外匯風險統籌管理,有助于提高集團資金運營效率,優化外匯資源配置,拓寬資金融通渠道,降低集團財務成本,提升集團國際競爭力。
(二)創新財務公司外匯業務
多數大型集團均通過組建財務公司來統籌資金集中管理及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務公司應發揮集團內部金融機構的獨特優勢,控制外匯風險并提高外匯運營收益,充分利用國家政策創新外匯經營業務,如:申請成為中央外匯交易中心會員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同時做好結售匯綜合頭寸限額管理;申請外匯資金集中收付業務資格,并將付匯業務擴大至異地成員單位;申請遠期結售匯業務資格,完善頭寸平盤模式,制定風險防范及應急機制;平衡集團外匯風險敞口,提高外匯頭寸運營收益。
我國出口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外匯交易風險管理體系及相應策略機制,準確認識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適度選用避險工具,堅守鎖定風險及保障預期利潤底線,防止陷入投機陷阱。在全球貿易新格局下人民幣國際化的訴求不斷增強,我國出口企業外匯交易風險管理策略也必將進一步豐富與成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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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保證金雖然在全球范圍內屬于個人理財產品中的頂級產品,但由于國內還沒有建立完善規范體系,1992年~1993年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過程中,多家香港外匯經紀商未經批準即到中國大陸開展外匯期貨交易業務。并吸引了大量國內企業,個人的參與。由于國內絕大多數參與者并不了解外匯市場,盲目的參與導致了大量客戶虧損,其中包括大量的國有企業。到了2003年,伴隨美國外匯經紀商逐漸步入正軌,并接受監管,許多外匯經紀商不斷將觸角伸向中國,這也不斷的刺激了中國銀行業。
2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特點
(1)匯保證金采取的是保證金方式,充分利用杠桿原理做到以小博大。
(2)外匯保證金交易可以雙向操作,就是投資者既可以看漲也可以看跌,這樣操作起來十分靈活。貨幣的匯率在一天之內會有一定的起伏,基于雙向操作的原理,投資者不但可以在低價買入,高價賣出中獲利;也可以在高價先賣出,然后在低價買入而獲利。
(3)24小時和T+0的交易模式,也就是說外匯保證金交易時24小時不間斷的進行交易(除周末全球休市)。而且加上T+0的模式也使得投資者的交易變得非常隨意便捷。投資者可以在任何一個時間段都能進入外匯市場進行買賣,投資者可以隨意進出市場改變投資策略。
(4)外匯保證金交易沒有到期日,因此投資者可以無限期持有頭寸,當然投資者首先要保證賬戶上有足額的資金,否則當資金額度不夠時,會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
(5)投資者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時選擇的幣種種類豐富,所有的可兌換的貨幣都能成為交易品種。
3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風險
保證金交易屬于一種高風險的金融杠桿交易工具,從其自身特點來分析,風險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
(1)高杠桿性。由于按金交易的參與者只支付一個很小比例的保證金,這樣外匯價格的正常波動都被放大幾倍甚至幾十倍,這種高風險帶來的回報和虧損都是驚人的。
(2)外匯市場頻繁波動的背景。國際外匯市場的日成交金額可以達3.2億美元以上,眾多的國際金融機構和基金參與其中,各國經濟政策隨時變化,各種突發性因素時有發生。這些都可能成為導致匯率大幅度波動的原因。
(3)監管的難度。無論是交易者還是市場監管者,在介入按金交易之后都充分認識到風險監控的難度。由于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以及匯率的大幅波動。客戶經常發生巨額虧損。這固然有交易者自身的原因,同時也有許多問題是來自于種松散型的市場結構。
4 對策與建議
(1)監管部門應該建立一個完善的的監管體系,不以禁止投機易為監管的一個主要原則,而應將監管的原則和目標定位于完善有利于市場發展的條件,設施維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市場運行規則,以市場的自主運行為主體,保證市場運行的效率性和連貫性。同時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制裁措施,以便有力促進我國外匯保證金交易的規范發展,并根據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地修改、調整。
盡管大多數國家維持釘住匯率制,但越來越多的經濟實體如巴西,智利、以色列和波蘭等在過去的十年里已經用了彈性匯率制。這種趨勢可能會繼續下去,因為跨國界聯系的加深已經使得釘住匯率制的國家面臨可變資本流動的風險,并且彈性匯率制能在起到更好的保護作用的同時,免遭外部沖擊并增強貨幣政策的獨立性。
即使這樣,為避免過度波動,許多國家也不愿實行浮動匯率制度――這是這些國家的主要關注點,這些國家的資產負債表有面臨匯率波動的危險,并且匯率變化引起通貨膨脹的發生率提高――減小匯率變動可能會控制通貨膨脹。他們也擔心最終的結果是從固定匯率中慢慢退出,因為它要求提前準備恰當的時機和一個強大的政策構架。實際上,現實是大多數轉到彈性匯率制的國家己受到危機的影響,大多數國家退出到彈性匯率制是危機所迫而不是有序退出(見圖1)。
外匯交易市場
對于國家來說開發一個深度流動的外匯交易市場是必要的,此交易市場用來進行價格――匯率的發現和決定。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的市場經濟實體中的外匯交易市場力度不深,效率不足,部分原因是他們過分依賴外匯交易調節。匯率呆板也阻礙外匯交易市場的發展,因為市場參與者缺乏刺激而無法形成匯率趨勢的觀念。也不能正確地確定自己的位置或處理風險。而且,實行固定匯率制的中央銀行在市場中必然是主動的,這樣就束縛了銀行間的活動。
國家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提高他們外匯交易市場的深度和效率?允許一些匯率有彈性是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匯率中存在波動,即使很小,也可迅速刺激市場參與者去收集信息、形成觀點、定價外匯交易、處理匯率風險(見圖2)。第一步,匯率向著彈性方向發展是必要的,不管退出的步調如何,應該是足夠大并可產生匯率的雙向風險。雙向風險使市場參與者既放長線也放短線。國家加深市場應該采取的其它措施包括:
降低中央銀行操縱市場的作用 包括買人價和賣出價的報價,這樣會削弱其它市場參與者。取而代之的是中央銀行通過減少它與銀行間的貿易并作為一個價格接受者的方法來培育市場。例如,在土耳其,中央銀行在2001年早期的里拉浮動之后就逐漸從市場退出,迫使市場參與者在他們自己之間進行貿易。
增加市場信息 增加資源和外匯交易以及支付趨勢平衡的信息,以便于市場參與者能有效率地發展關于匯率、未來貨幣政策和定價外匯交易的可靠觀點。
逐步淘汰抑制市場活性的規則 如要求給中央銀行上交外匯交易收據,要求上交外匯交易事務的稅和附加費用,銀行間交易的限制。其它取的措施是統一外匯交易市場,放寬流通,選擇資本賬戶的限定。
統一和簡化外匯交易法規避免特別的、頻繁的變化。明確定義的、簡單的容易理解的外匯交易法律和規則能增加市場的透明度,并盡量降低交易成本。
簡化套利交易風險設施的開發 一旦金融機構獲得足夠的風險管理能力便可通過加大對促進市場活性因素的控制做到這一點。當匯率制為較小彈性(或固定)匯率制的國家外匯交易市場流通量已經下降時,這些國家已經成長起伴有更大匯率彈性的市場。
官方干預
國家需要合適的政策來指導外匯交易干預的目標、時間和金額。在固定匯率制中,干預的時間和金額遠遠超過中央銀行的控制。在彈性匯率體制中,干預是任意的,而且中央銀行仍要干預以糾正并協調無序市場,積累儲備和提供外匯交易。但是各國經驗對于為什么干預需要選擇性并且要盡量少干預給出了提示。
匯率失調是難以發現和度量的 即使評價平衡匯率的方法多樣。
短期匯率的易變性不一定總要干預 匯率易變可能是由于經濟基本因素的變化或傳達了新的信息,并且匯率易變也反應了價格發現的市場過程。此外,盡管普遍認為匯率易變有真正的經濟成本,但是實驗研究沒有發現這一點。
在影響匯率或減少變化方面官方干預并非總有效
這正如我們在智利、墨西哥和土耳其看到的那樣。事實上,干預經常會增加匯率的易變性。
當干預相對少一些時調整結果會更有效 因為這樣就使意外的成分最大化,并且在官方承諾的匯率彈性方面建立起市場威信。
透明干預政策也有幫助,包括菲律賓和土耳其在內的許多國家確認他們已承諾市場決定匯率,并且強調干預不是針對匯率。而且,公開承諾干預的客觀性能夠使市場監督并且也有義務監督中央銀行的外匯交易運作。透明性好的例子是澳大利亞和瑞典公布的干預政策,他們明確聲明干預的原因。
基準的變化和貨幣政策
當國家從固定匯率制中退出時,需要建立一個新的名義基準匯率,并且要重新設計貨幣政策結構來適應它。這兩項任務要求建立起真正的容量和可信度。為了有序退出,做好過渡的計劃至關重要。發展另外一個名義基準匯率的困難――此名義基準匯率是用來釘住通貨膨脹預期的――已經造成許多國家逐漸放棄匯率的基準的作用(并因此成為固定性基準)。幾個國家已經應用一個逐漸拓寬的緩沖區間作為中間體制來過渡到另一個名義基準匯率,這可能會經歷很長時期(例如在智利、匈牙利、以色列和波蘭)。
通過官方操作,從釘住匯率制中有序地退出的國家普遍采用通貨膨脹目標作為能長期維持在一個水平線的另一個名義基準匯率。過渡時間的長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完成必需的制度需要的時間和宏觀經濟條件。但是不管達到通貨膨脹目標的前提條件是否具備,它的許多要素對形成可信賴的貨幣政策框架也是非常關鍵的。尤其是貨幣政策體制應該給予價格穩定性特別的優先權(相比較其它的競爭目標),應為中央銀行提供獨立操作,為貨幣政策的運行建立透明性和責任性,應證明有足夠的能力預測通貨膨脹,執行政策和維持政策的穩定性相一致。而且,當貨幣政策基準定在預測通貨膨脹這一中期目標方面或將基準定在按正規程序形成貨幣政策方面,貨幣政策應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比如定期舉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并舉行新聞會,而不是臨時決定或僅進行一些溝通。
管理匯率風險
國家需要在所有的經濟部門蘊藏有匯率風險。培育市場參與者管理這些風險的能力和監督官方調節和控制這些風險的能力都需要時間,并且應該在匯率還是釘住制時就進行培養。
在所有經濟部門對如何管理匯率風險進行全面地分析,是一個國家實施從釘住匯率制中有序退出的關鍵步驟。評價匯率風險同時也包括詳細的資產負債表分析――不僅關注資產負債表項目的貨幣組成,而且也關注外匯資產和債務的成熟度、流通性和信貸質量。
匯率風險也存在于釘住匯率制中,但是在彈性匯率制中調節和管理風險將更加緊迫,因為彈性匯率制的匯率每
天都浮動。金融機構管理匯率風險包括建立監控風險來源的信息系統,設計估量風險的基于賬戶的公式和非常有前景的分析技術、開發內部風險政策和規程。
資本賬戶自由化的時機選擇
談到關鍵的政策問題,國家必須衡量在過渡到較大的匯率彈性之前或之后,他們是否應該放寬他們的資本賬戶的控制。在采用彈性匯率之前,過去十年新興市場國家的經歷突出了與開放資本賬戶有關的風險。在突然逆轉資本流到開放資本賬戶的情況下,許多國家被迫退出釘住匯率制(墨西哥是在1994年底,泰國是在1997年7月,巴西在1999年早期)。其它國家,面對嚴重的流人和釘住匯率的上浮不得不允許匯率彈性化以避免經濟過熱(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智利和波蘭)。因此,即使在良好的經濟條件下,在引入彈性匯率之前開放資本賬戶會引起國內流通條件動搖、造成宏觀經濟失衡和助長投機襲擊。
然而,即使在資本賬戶開放之前匯率發生彈性化,資本賬戶自由化的方向和組成也已具有宏觀經濟的含義。例如,因為中國對資本流入比流出開放,一些研究者推測如果允許資本流出人民幣上浮的壓力將不再繼續。因此,匯率向彈性化過渡應該通過逐漸刪除資本過渡中存在的不對稱性來支持,這樣可簡化任何潛在匯率失調的有序糾正。
快還是慢退出
國家也必須決定他們能接受匯率向彈性化過渡的快慢程度。漸進主義要求沿著自由浮動點方向走。例如,從單幣種固定的釘住匯率制過渡到多幣種固定或爬行釘住匯率制,并且,進一步過渡到帶寬逐漸增長的匯率帶。相比而言,快的方法如果可能的話幾乎不包括中間步驟。
機構和市場的發展程度是決定合適步調的關鍵因素。缺乏機構和市場的支持,漸進退出策略可能更合適,因為它減小了匯率過度變動的風險,也減小了對市場信譽、通貨膨脹預期和資產負債表的潛在副作用。同時,漸進退出策略也允許通過加強匯率彈性和外匯交易活動的相互關系而深化外匯交易市場。
假如運作浮動匯率制的機構支持是適當的,則快速退出策略呈現重要的優勢。如果從宏觀經濟的實力出發并伴有謹慎的良好的經濟政策,那么快速方法對于匯率彈性化可以承諾比漸進方法更可信。它可以使得對外匯交易干預的辨別力增強:對預先確定的匯率道路和帶寬缺乏承諾限制了中央銀行的干預,但卻使中央銀行保留它的外匯交易儲備。
不管是哪一種退出策略,推進的每一步都可能造成匯率過渡的雙向風險。例如,當使用匯率調節帶時,帶應足夠寬以確保匯率圍繞中心點雙向過渡。調整匯率水平也是關鍵的,這樣可確保帶寬支持的彈性化不要太快,以免被可能的失調耗竭。如果在持續上調的壓力下移到窄帶則會造成匯率沖擊帶的上限,這樣將迫使金融官方或者保護帶、或者進一步加寬帶。頻繁調整帶寬,反過來會損害市場信譽并導致測定帶范圍的投機壓力。這些問題隨著資本賬戶開放的進一步增大將變得更加緊迫。
1.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企業或證券交易商與銀行達成協議,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遠期匯率辦理外匯收付業務的交易行為。它是當今國內外回避匯率風險普遍的做法之一。
遠期外匯交易交易方式具有以下優點:一是防范風險所花的成本低。企業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而只需支付手續費和風險保證費;二是靈活性較強。我國的銀行已開辦這項業務,外貿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利用。如外貿企業在與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對未來的外匯匯率走勢作判斷。如果我方為進口方,為防止到期支付外匯時匯率上漲而造成損失,便可與外商簽訂合同后,立即與銀行簽訂買進外匯的合同,從而將匯率固定下來;如果我方屬賣方,為防止到期收匯時匯率下跌而造成的損失,則要與銀行簽訂合同,將此外匯按幾個月的遠期匯率賣給銀行。從上述的交易過程不難看出,遠期外匯交易的實質是企業將匯率波動的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銀行除向企業收取手續費外,還要向企業收取風險保險費,即防范風險的成本。
運用遠期外匯交易來防范匯率的風險已被國內外眾多企業證明為一種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較明顯的缺點。采用這種交易方式,要求企業在簽訂外匯買賣合同時,必須確定企業未來收付的外匯金額,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單對外貿企業來說,外匯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難確定,為了避免遠期外匯交易的這一弊端,外貿企業可利用由遠期外匯交易所派生出來的擇期外匯交易來回避匯率風險。
2.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協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買賣一定數量外幣的交易。
由于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在匯率變動不利于進口企業的情況下,可以使進口企業少損失一些外匯,擔當匯率變動有利于進口企業時,它又要使進口企業的外匯盈余少一些,這就是外匯期貨套期保值的特點。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具有三個優點:第一,投資者范圍擴大。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只要按規定繳納了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經紀人進行外匯期貨交易。但是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投資者的范圍則比較小,一般是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企業和信譽良好的證券交易商才有資格。第二,市場流動性大,市場效率比較高。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存在,所以外匯期貨市場上的流動性比較大。第三,外匯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的貨幣也僅限于少數幣種,所以外匯起獲合約比較容易轉手和結算。
3.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除具備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其獨特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1)外匯期權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僅限于期權費;(2)外匯期權交易可對未來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的外匯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因為期權交易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外匯期權的執行與否,必須視約定價格的計價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而定。
二、防范外匯交易風險的內部技術
1.資產負債調整法。以外幣表示的資產負債容易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幣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利潤下降或折算成本幣后債務增加。資產和債務管理是將這些賬戶進行重新安排或者轉換成最有可能維持自身價值甚至增值的貨幣。這一方法的核心是:盡量持有硬貨幣資產或軟貨幣債務。硬貨幣的價值相對于本幣或另一種基礎貨幣而言趨于不變或上升,而軟貨幣則趨于下降。作為正常業務的一部分,實施資產負債調整策略有利于企業對交易風險進行自然防范。
2.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外匯風險的大小與外幣幣種有著密切的聯系,交易中收付貨幣幣種的不同,所承受的外匯風險會有所不同。在外匯收支中,原則上應爭取用硬貨幣收匯,用軟貨幣付匯。
3.在合同中訂立貨幣保值條款。在交易談判時,經過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止匯率多變的風險。貨幣保值條款的種類很多,目前,合同中采用的一般是硬貨幣保值條款。訂立這種保值條款時,需注意三點:首先,要明確規定貨款到期應支付的貨幣;其次,選定另一種硬貨幣保值;最后,在合同中標明結算貨幣與保值貨幣在簽訂合同時的即期匯率。收付貨款時,如果結算貨幣貶值超過合同規定幅度,則按結算貨幣與保值貨幣的新匯率將貨款加以調整,使其仍等于合同中原折算的保值貨幣金額。
4.適當調整商品的價值。在進出口貿易中,一般應堅持出口收硬幣,進口付軟幣的原則,但有時由于某些原因使出口不得不用軟貨幣成交,進口不得不用硬貨幣成交,這樣就存在外匯風險。為了防范風險,可以采取調整價格法,主要有加價保值法和壓價保值法。
5.通過風險分攤防范交易風險。風險分攤指交易雙方按簽訂的協議分攤因匯率變化造成的風險。其主要過程是:確定產品的基價和基本匯率,確定調整基本匯率的方法和時間,確定以基本匯率為基數的匯率變化幅度,確定交易雙方分攤匯率變化風險的比率,根據情況協商調整產品的基價。
6.靈活掌握收付時間以防范外匯交易風險。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收付時間。作為出口商,當計價貨幣呈上升趨勢時,由于收款日期越向后推就越能收到匯率收益,故企業應在合同規定的履約期限內盡可能推遲出運貨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長出口匯票期限。當然,這要在雙方協商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由于使用這種方法,企業所受利益,便是外方的損失,故不易為外方所接受。但企業應對此有所了解,一方面在有條件時可藉此避免收匯風險;另一方面則可以防止外方向我方企業轉嫁風險。
[論文關鍵詞]交易風險外部技術內部技術
[論文摘要]當前,全球經濟日趨一體化,國際間交易往來頻繁,由外幣結算帶來的外匯風險逐漸加大,因此,如何選擇合適的方式來回避匯率風險已成為經營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本文將主要對外匯交易風險的防范技術進行探討。
外匯交易交易風險是指企業以外幣進行的各種交易中,由于匯率變動使結算時和交易時即簽訂合同時折算的貨幣的數額增加或減少的風險。對于交易風險的防范技術,一般可以劃分為外部技術和內部技術。
在國際金融環境瞬息萬變的今天,企業只有充分認識到外匯交易風險的危害,熟練掌握規避外匯交易風險的方法,對匯價變動的基本因素進行全面科學的分析,才能從容面對外匯交易風險,同時企業要從戰略上重視外匯交易風險管理,把風險管理目標與其整體經營和發展合起來,提出防范外匯交易風險應選擇的時機和有效措施。
二、加強外向型財務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準確地預測貨幣匯率變化趨勢是避免外匯風險的前提條件,而匯率的預測、成本收益的測算和遠期外匯交易的操作都具有復雜性、專業性的特點。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投資自由化的發展,匯率波動的復雜性增加,對企業外匯管理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精通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理論與方法,還應通曉國際金融知識,具有敏銳洞察力開放性思維和創新意識。所以外貿企業必須不斷充實外匯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使他們能夠熟練使用各種金融衍生工具為企業避險套利,同時提高外匯風險的預測能力,以備在有利時機做出最佳的應對策略。
三、綜合采用各種技術手段規避外匯交易風險
1、合理安排外匯資金。對外貿企業來講,既需要外匯來支付進口款、運保傭等,也需要人民幣來支付國內收購資金,所以合理安排好人民幣及各種外匯資金,也能為企業規避一定的風險。合理安排外匯資金的基礎在于對外匯走勢(主要是對人民幣)的判斷,如果說對人民幣比貶值的幅度大于外匯買賣之間的差價,那完全可以先結匯,付匯時再買匯,反之,就應該留相應的外匯用來付匯。
2、正確選擇計價貨幣、收付匯和結算方式 。外匯交易風險的大小與外幣幣種有著密切的聯系, 交易中收付貨幣幣種的不同, 所承受的外匯交易風險就會不同。一般來說,外貿企業在出口商品、勞務或對資產業務計價時,要爭取使用匯價趨于上浮的貨幣,在進口商品或對外負債業務計價時,爭取用匯價趨于下浮的貨幣。我國已經于2009年7月正式啟動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這意味著人民幣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的地位將從計價貨幣提升至結算貨幣。
3、積極利用衍生金融工具 。隨著我國金融體系的成熟和參與國際金融活動程度的提高,我國企業在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的過程中,也應更多的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來降低企業的外匯交易風險。國際金融市場上常見的匯率保值操作主要有外匯遠期、外匯期貨以及外匯期權等幾種。實踐證明,這幾種衍生金融工具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對于外貿企業控制外匯交易風險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利用貿易融資。這是我國外貿企業常用的規避外匯交易風險的方法,銀行借款、進出口押匯、福費廷、貼現是其主要的形式。
5、擇機確定合同價格,適當分散交易風險 。我國出口企業在結算貨幣呈現貶值趨勢時,可適當提高出口價格,或與進口商約定按一定比例分擔匯率損失;當結算貨幣可能升值時,我國進口企業可要求境外出口商降低進口商品價格。 6、利用保險制度。一些國家專門設有一種為經營外貿服務的保險機構以及外匯保險制度,其提供的保險服務就是匯率波動保險。外貿企業按照保險規定投保,若因匯價變動造成了損失,則可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賠付。
一、交易商戰略概述
在實際交易活動中,交易商總是基于過去經驗、現存條件以及未來預測制定行動方案,因此,交易商的主觀判斷——信念(belief)在交易商戰略選擇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作用。在對信息的搜集和處理過程中,交易商經常出現認知偏差,這些偏差造成不同交易商對于相同信息的判斷出現差異,最終導致在交易戰略的選擇上出現分化。同時,不同交易商的信息條件不同,也導致戰略選擇出現差異。
戰略的本義是對戰爭全局的謀劃和指導,泛指指導或決定全局的策略。交易商戰略是指,交易商根據自身條件和市場發展趨勢,在尋求利潤和(或)規避風險過程中所選擇的交易方式,以及為實現交易目的所采取的重大舉措,這些交易方式對外匯交易商會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具體說來,交易商戰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風險控制者與存貨控制型交易戰略
就單個交易商而言,外匯市場上規模較小的交易商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為了控制外匯頭寸的風險暴露,他們必須根據外匯市場交易實情不斷調險頭寸。而那些規模較大的交易商,在做市過程中,面臨其他交易者所提交的大量買入和賣出指令,由于這些指令是隨機的,買入和賣出指令之間會產生不平衡,為避免破產,做市商必須保持一定的頭寸,通過交易來平衡這種買入和賣出指令之間的不平衡。因此,這類以風險控制為目的的交易模式被稱為存貨控制型外匯交易。一般認為,存貨控制型交易戰略直接影響到外匯市場短期運行,造成外匯市場日內交易量、價差和市場波動性出現有規律運動。
(二)投機者與信息驅動型交易戰略
外匯市場上,不同的交易商擁有不同的信息集合,他們根據自己對市場的判斷進行投機,這類交易以投機為特征,其出發點是交易商的信息條件,因此被稱為信息驅動型交易。交易商的信息驅動型交易也會對外匯市場起重要影響,它既可能起到穩定現有市場結構的作用,也可能驅使市場體系發展成一種新的穩定結構,這種穩定結構甚至可能會對應一種新的市場動態機制。例如,當所有的交易者就市場運動方向達成一致意見時,就會出現一個單向市場,即:當所有交易者都認為英鎊下跌時,他們就會都想賣空英鎊,所有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最后英鎊的價格會跳到一個新的水平。
(三)噪音交易者與正反饋交易戰略
噪音交易者是指對風險資產未來收益分布形成錯誤理念,并按照這種錯誤理念選擇交易戰略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在市場中收集和處理信息以及形成預期收益的某一環節中出現了行為上的偏差,也有可能由于他們過于相信自己的判斷,錯誤的評估了與收益相關的風險。
大量調查研究發現,噪音交易者在交易中存在正反饋交易行為,他們在外匯資產價格上升時買入,價格下跌時賣出。導致交易者選擇這種交易戰略的因素有許多。首先,從交易者對外匯資產價格的主觀預期來看,導致交易者選擇正反饋交易戰略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價格預期采用簡單的外推或者追逐潮流的做法;其次,從外匯交易機制來看,在主動交易過程中,交易商買賣外匯資產的限價指令性質也可能會導致其選擇正反饋交易,因為限價指令使得在外匯資產價格下跌時,交易者加速賣出;再次,從交易模式來看,在外匯交易過程中,交易商也有可能因不能滿足債權人追加保證金要求,而被迫平倉,從而選擇正反饋交易戰略;此外,外匯交易商往往在外匯交易機制設計過程中,對交易員設置一定的頭寸限額,鼓勵其進行止損交易,這種交易結果也會導致交易商的正反饋交易。一般而言,在實踐中,投資者愿意選擇這種交易戰略,因為在外匯資產價格上升時,其財富水平得到提高,同時,也傾向于承擔更大的風險。
(四)套利者和知情者下注(SmartMoney)戰略
除了加劇外匯市場波動的噪音交易者外,另一類外匯交易商在市場中利用噪音交易者對市場的錯誤判斷,根據自身優勢,將外匯資產價格推回到與基本面相符的水平,這類交易者經常被稱為套利者。他們經常性的在各個外匯市場間,吞吐各類外匯資產,充當噪音交易者的對手。一般而言,套利者具有更高超的交易技巧,更靈通的信息,善于捕捉市場中的各類獲利機會,往往被認為是穩定市場的力量。具體來說,套利者利用噪音交易者對市場判斷不準的缺點,在后者過分樂觀,大量購買外匯資產時,向市場拋售存貨;而當噪音交易者過分悲觀,積極拋售外匯資產時,大量買進。這類建立在對市場信息有較為準確判斷基礎之上的交易戰略被稱為知情者下注戰略。
這幾類交易戰略是從不同角度來刻畫的,其中存貨控制型交易與信息驅動型交易是從交易商的交易動機出發的,它們分別對應于外匯交易商的風險控制與投機行為,因此,這兩類交易戰略是最基本的。后兩類交易戰略是從交易商行為特征來刻畫的,是前兩種交易戰略在實際交易活動中的體現。因此本文以前兩種交易戰略作為考察重點。
二、交易商戰略影響因素分析
(一)風險與交易商戰略選擇
投資理論認為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和交易戰略是建立在對風險和收益的判斷基礎之上的,風險最小和收益最大化是行為準則。許多研究表明國際資產組合多樣化是減小風險的最有效途徑之一,作為國際間資產組合經營者,外匯交易商可以通過投資多個國際市場實現多樣化。
在外匯市場實際操作中,為了消除風險,外匯交易商采取改善交易機制、開發交易工具、加強管理等措施,推動了外匯市場的發展。但在面臨具體風險時的決策方式直接導致了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會經常性地出現認知與行為的偏差,造成外匯市場出現許多異常現象,其中比較著名的要算是“比索問題”。“比索問題”是指1976年墨西哥比索在預期貶值之前較長的一段時間,比索就開始出現貶值的現象。盡管最后市場預期被證明是正確的,而且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實際貶值和預期貶值不一致,存在一個時間差,實際貶值提前。Krasker(1980)指出決定匯率的潛在變量較大變化有一個小概率,在無限時間的跨度內,該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較大,但在一定限度的樣本期間內,該事件可能根本不會發生,這樣這個小概率的重大事件在檢驗的有限樣本期間內可能就反應不出來。這個小概率重要事件的潛在發生對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和預期有重要影響。“比索問題”表明一些外匯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外匯交易商在從事外匯交易過程中,在其認為貶值風險將要增加的情況下,決策權重發生了明顯變化,紛紛提前采取措施,導致比索提前貶值,而在看到其他交易商的行為后,另外一些交易商迅速改變自己的預期,最終形成羊群效應,導致整個市場波動。
(二)信息決策與交易商戰略選擇
外匯交易商的交易活動是以其期望或預測為基礎的,他們對外匯資產價格未來運動的看法是決策關鍵。交易商對匯率運動方向的預測是其可得信息的函數。一般而言,信息不僅包括事實,也包括評估事實所需的技術或人力資本;不僅包括新聞報道,還包括有關新聞報道的意義價值。除了信息本身外,交易商對新聞的任何舉措也都屬于信息的研究范疇。通常情況下,市場中不同的交易商所獲的信息不同,并因之產生不同的期望后才可進行交易。
交易商獲取信息是有成本的,否則便沒有人會不辭勞苦、想方設法搜集第一手信息資料。如果沒有消息依據的人在市場上可以和有情報根據的人一樣應付自如,那就不會有任何人愿意閱讀媒體消息、觀看路透社行情并進行追蹤研究。正因為信息是影響交易商戰略的重要因素,很多理論都以信息條件作為劃分交易商戰略特征的重要標尺。
信息對外匯市場的影響是通過交易商行為實現的。外匯市場微觀結構理論的大量實證研究發現,交易量和波動性之間存在高度的日內相關性。例如Frankel和Froot(1990)指出,同期的交易量和波動性之間存在相關性。他們認為形成這種相關性的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外匯市場用一種有效的方式處理信息。市場將單個人的微量信息加總,以相對較快且平穩的速度傳遞給每一位交易者。外匯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比較及時,利用信息優勢,有些交易商能夠通過交易獲利,外匯市場交易商信息條件存在異質性;第二,交易量自身能夠產生“過度波動性”,市場存在大量的“噪音交易”(Goodhart,1988;FrankelandFroot,1990)。
在外匯市場眾多的參與者中,以交易商身份出現的各種市場參與者是外匯市場主導力量,他們的戰略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外匯市場的發展。資產組合理論認為,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總是根據各種資產的風險、收益以及流動性特征等來決定持有量。作為一個高度簡化的理論,他指明了交易商在投資過程中的基本行為特征。但對現實的交易來說,交易商所考慮的因素遠遠不止這些。具體說來,交易商在選擇交易戰略過程中受到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因素的影響。其中,客觀因素包括交易商所面臨的市場條件和自身條件兩個層次;主觀因素主要是指風險和信息對交易商決策所起的影響作用。后者,直接導致交易商交易行為的異質性。正是由于交易商所具備的條件不同、行為方式不同,才會引起不同的交易需求,最終形成外匯市場巨大的交易量,使外匯市場成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
三、交易商戰略與我國外匯市場發展
外匯市場運行效率主要體現在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是否充分、信息能否在各交易主體間迅速傳播、外匯資產的價格能否對信息做出充分調整、潛在的交易需求能否迅速轉化為現實的交易等方面。具體說來,外匯市場的發展和效率的提高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第一,愿意并能夠交易本外幣的個人和機構之間的網絡已經建立,愿意并能夠賣出貨幣的個人與愿意并能夠買入的個人相連接,對雙方均有益的交易不會因為缺乏連接而不能進行;第二,交易得以安全、迅速和低成本地進行;最后,市場能發現外匯供求平衡的匯率水平,也就是市場出清。總之,外匯市場運行效率的提高是以外匯交易主體是否能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交易作為衡量標準,而外匯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的大小正是這一標準的體現。因此,從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出發,我國外匯市場發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提高外匯市場效率:
(一)有步驟、按次序地取消資本管制,擴大外匯可兌換范圍
資本自由流動、貨幣自由兌換、匯率自由波動是發達外匯市場所應具備的三大基本條件。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人民幣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市場,取消資本管制擴大外匯可兌換范圍是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外匯市場發展的前提。就外匯市場而言,這些措施可以增加外匯交易量、提高市場流動性,但同時也會導致匯率波動加劇。就后者而言,匯率波動會給一國經濟發展造成沖擊,但隨著金融體系完善,外匯市場發展,這些沖擊會得到部分化解。保羅.克魯格曼曾在《匯率的不穩定》一文中指出,對于(20世紀)80年代的浮動匯率,一個最令人困惑不解,因而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匯率的大幅波動對真實經濟的任何方面都只有輕微的影響。同時,對于資本過度流入和匯率過度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通過采取一些措施來加以防范。例如,建立外匯平準基金,或是利用外匯儲備建立海外投資機構在國際外匯市場操作等等。
(二)培育外匯交易商,促進外匯交易主體結構合理化
不同的交易主體對外匯市場發展起不同作用。雖然說,外匯市場客戶是外匯市場最終推動者,但國際外匯市場發展表明,外匯市場交易商在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是外匯市場的主導力量。一方面,外匯交易商的交易規模大,對外匯市場的影響較大;另一方面外匯交易商的交易技巧高、創新能力和創新欲望強,容易形成實際的推動力。
交易主體的結構決定外匯市場利益分配關系,交易主體結構是否合理決定了外匯市場發展是否平穩。按外匯市場交易主體在交易中表現出的行為特征來看,有些交易者,例如規模較大的機構投資者,在外匯交易中一般充當知情交易者角色,對于穩定外匯市場、溝通外匯供求、傳遞市場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些交易者,如規模較小的交易主體往往充當了噪音交易者的角色,往往是加劇外匯市場波動的作俑者。因此,不同交易主體的比例,及其構成對一個有效的外匯市場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外匯交易機制,提高交易效率
外匯交易機制是外匯市場參與者共同遵循的交易規則,其主要功能是將外匯市場潛在供求轉換成現實的交易。在這一轉換過程中,價格發現過程是關鍵。不同的交易機制在價格發現過程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各交易機制在所允許的指令類型、交易可能發生的時間、交易提交時投資者所能獲得的市場信息數量和質量以及對做市商提供流動性的依賴程度都有所不同,外匯交易機制是外匯交易商實施交易戰略的制度前提。外匯交易機制決定了外匯交易方式,而交易方式是實現市場效率的關鍵因素之一。交易方式對貨幣價值的確定、供求關系的協調、信息的溝通、政策的傳導等等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外匯市場的發展必須要完善交易機制,提高外匯交易效率。
不同交易機制具有不同特征,對外匯市場效率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按照交易機制與交易安排的關系,可以把交易機制分為集中化的市場安排和分散化的市場安排兩大類。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場安排對做市商集體來說是有效的,但外匯買賣價差較大,波動性較高,而集中化的市場買賣價差較小,波動性較低;另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場要比集中化的市場面臨市場崩潰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國外匯市場通過采用電子經紀系統和集中清算,緩解了信用風險,但市場流動性較差。為進一步發展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健全外匯市場運行機制,2003年9月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雙向交易的通知》,決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雙向交易。允許各會員單位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系統在同場交易中進行買賣雙向交易。為引進了做市商機制,增強市場流動性、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創造了條件。
(四)促進外匯交易工具創新,滿易需求
在外匯市場上,不同的交易主體對獲利要求不同,風險偏好也不同,因此,他們在交易工具的選擇上也具有多樣性。一個成熟的、有效的市場應該能提供多樣化的交易工具來滿易主體的不同需求。因此,為了擴大交易商戰略選擇空間、提高外匯市場效率,必須不斷促進外匯交易工具的創新,滿足外匯交易商的各種交易需求。
(五)完善電子交易系統,改進外匯交易設施、降低交易成本
(一)外匯交易概念
外匯交易,是指在跨國間貿易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外幣債權和外幣債務的過程。由于在交易發生的時間和相互間的交易結算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所以在這一過程中,不同貨幣之間匯率的兌換比例的波動便會對公司在跨交易結算之時產生一定的損失或者收益,由此便會對跨國公司的業務帶來不確定性,匯率的波動便會對跨國公司的外匯交易產生重要影響,由此會存在特定的交易風險。
(二)匯率波動對跨國公司的影響
在對外貿易過程之中,由于公司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外幣債務和債權,外幣與本幣之間匯率的波動,便會導致企業無法在交易之前確定進出口貨款的本幣額度,這也增加了企業財務預算的困難和企業的經營成本。同時,這種匯率的波動也為企業帶來如下潛在的風險:海外資產和本國證券之間匯率風險、海外分支機構在財務報表合并過程中產生折算風險以及折算損益、企業在資產市場的價值波動所導致的對海外分支機構進行經營績效評估時的不確定性等。
二、跨國公司外匯風險管理的現狀
(一)跨國公司外匯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我國跨國公司的外匯業務隨著國際貿易和企業國際化成本雙向流動的加劇,正逐步表現出強勁的上升勢頭。但由于我國大多數跨國公司沒有風險意識和危機感,在國際業務管理方面缺乏經驗,而且對外匯的風險認識不到位,并沒有對此引起足夠的重視。國內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滯后,銀行現有的外匯保值工具相對單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的外匯交易風險。
(二)跨國公司風險管理的案例
第一,華為公司外匯基本情況概述。表1為華為公司2011~2013年的匯兌損益情況表。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到,華為公司近年來的匯兌損益呈現出了良好的發展趨勢,一方面是得益于人民幣的不斷升值,另一方面由于華為公司在近些年不斷加強對外匯風險的有效監控,使得公司在兌換成本幣時對外貿易時的大額外幣貨幣性負債的價值得到了提升。
第二,華為公司的外匯風險現狀及其管理。由于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華為公司為了開拓國外市場,實行了以市場開拓為主攻點的戰略,從而忽略了匯兌風險和經營效益的實際風險,這也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但是近年來,隨著公司國外業務的不斷發展壯大,公司逐漸認識到了外匯風險管理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性。一方面通過時刻關注國際上有相關業務國家的宏觀政策以及世界政治經濟形勢的走向,不斷加強用科學的金融預測手段,提升外匯交易時預測的廣度與精度。另一方面,為了確保公司的盈余不會由于匯率的影響產生劇烈波動,增強了在對外貿易過程中財務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在簽訂外匯交易合同時,盡量與合作方協商實現保障雙方利益外匯保值條款或者采用固定匯率以實現此目的。此外,華為通過加強相關業務骨干的培養,增強了公司在外匯交易中所處的優勢地位。
第三,對華為公司外匯管理分析及總結。華為公司結合自身的發展狀況,在明確了外匯風險管理必要性的前提下,通過組合各類匯兌風險管理措施,有效地增強了公司應對外匯風險的抵抗能力,降低了公司外匯的交易風險,確保了公司在外匯交易中的優勢地位,實現了盈利水平的穩定增長。
三、應對跨國公司外匯交易風險的對策
(一)加強風險防范意識
風險防范意識的建立是企業實行外匯風險管理的重要保障。企業需要盡早建立外匯風險管理的相關制度,建立相關的管理機構,健全相關的人員、制度等的配置,不斷將這一風險防范意識滲透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從而實現外匯風險管理與企業發展的緊密結合。
(二)設立專業的管理機構
我國目前許多跨國公司內部外匯風險的管理都是由財務部門執行的,但由于財務人員在對外貿易中對各國政策和相應匯率的變化并不十分敏感,使得公司難以有效且充分地進行風險防范和控制,造成在執行相關外匯管理職能方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此,企業就非常有必要吸引專業的金融及財會人員,就外匯市場和外匯收支制定有效的管理預案和管理機制,并且通過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及時動態性地分析預測匯率的波動情況,來提升決策的時效性和有效性。
(三)結合我國企業特點進行管理
由于不同企業的經營規模、性質及所屬行業的差別,不同企業在面對外匯風險管理的策略選擇上不可一概而論。不同的企業必須依據自身實際建立符合自身的外?R風險監管體系,制定符合企業的外匯風險應對策略。
(四)加強會計的風險核算
由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在確認期間和計量上的脫節,傳統的會計處理方式會導致企業行為發生沒有任何經濟意義的盈余波動,不僅有損企業形象,而且加重了企業的財務管理成本。在企業新的會計準則下,企業可以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外匯風險。而加強企業的會計核算,則可以減小匯率波動對企業盈余能力的影響。
(五)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進行管理
伴隨著新人民幣匯率機制的出臺,以及國際資本的日趨市場化和自由化,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借助一定的金融工具來降低外匯風險,以應對國內外金融市場的波動影響。
(六)吸引復合型管理人才
【關鍵詞】跨國公司 外匯風險 風險管理 風險控制
一、引言
20世紀70年代早期,世界上主要經濟體遵循1944年由44個國家簽署的布雷頓森林體系條約,以保持各國貨幣交換匯率的穩定性。之后,由于美國脫離和背棄了該體系,允許美元價值浮動,導致了整個國際貨幣交換體系的巨大改變。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統計,國際間外匯每天的交易量從1974年的10億美元躍升到2010年的4萬億美元。在同一時期,交易費用的下降和新技術的運用,也導致了市場上更大的交易流量和更多的參與者及交易者等等。
外匯風險管理是指外匯的持有人或公司通過對外匯結算風險的識別、衡量、管理和控制等方法,規避和消除外匯結算中的各種風險,從而減少或避免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從而實現在外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和風險的最小化。因此,跨國公司為了保持外匯風險中性,不得不在資產負債表中配置每種需要的貨幣以保證可以償還在各國經營中的到期債務和應付賬款。這也導致了超過72%的年銷售一億美元以上的國際大公司都積極的管理和控制外匯風險,利用金融衍生品來對沖風險,并在公司內部設定制度、控制和程序,對沖外匯風險也成為公司財務部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二、外匯風險管理目標
對于大多數跨國公司而言,外匯風險管理項目的根本目的是減少公司在外匯交易中現金流和盈利控制的震動幅度。在低震動幅度的情況下,跨國公司可以更好地預測未來現金流和盈利水平,以應對和估算未來核心投資項目的可使用資金和其他現金需求。美國迪斯尼公司在2006年匯率對沖報告中寫到:“我們管理匯率波動的目的是減少盈利和現金流的波動幅度,保證公司專注于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業務和傳統業務。”可以看出,迪斯尼選擇專注與它的核心競爭力和傳統業務,而不是從外匯交易中獲利。
除了銀行和其他金融交易機構,跨國公司一般會在年報中明確地指出它們外匯風險管理的目標是盡可能減少外匯結算風險,而不是去預測外匯的走勢。其中部分管理任務也必須決定公司外匯的風險敞口、頭寸和誤差。 跨國公司對匯率風險的誤判會導致公司其他風險的發生,例如:資金流動性、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和投資風險等。必須說明的是,匯率風險管理并不需要完全控制匯率的風險敞口和頭寸,而是將頭寸設定在一個可控的范圍里。
三、外匯期貨考量
為了應對公司預算和管理風險頭寸的需要,跨國公司必須對外匯期貨有所測算。如果公司認定外匯市場是有效的,外匯期貨就可以視為匯率的有效預見,并可以作為有效的對沖外匯風險工具之一。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標準化的遠期外匯交易,交易時必須嚴格按照期貨市場關于貨幣種類、交易金額、交割日期等統一的標準化規定進行。
有些跨國公司對國際外匯期貨的預期進行判斷,以便于選擇對沖方式、調整對沖頭寸的數量和級別。 美國赫氏公司(Hexcel Corporation) 在2007年的對沖策略是在對沖外匯頭寸時,限定一個數量區間,而不是一個具體的數字。如果外匯市場匯率上升時,公司會增加同方向的對沖數量;如果匯率下降的方向同對沖方向相反,則減少對沖的數量。但是,該策略的前提是公司必須基于公司財務狀況設定一個可操作范圍,并嚴格按照該范圍進行對沖操作。這種做法是把公司外匯貿易結算和外匯交易獲利結合在一起,會有不錯的交易盈利,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該策略的操作人員必須對外匯貿易結算、宏觀經濟和外匯期貨市場有很多操作經驗和了解,才能使該策略正常實施。
四、外匯風險管理和控制程序
每個跨國公司為了規避外匯結算交易風險,都會建立、實施和監督真個公司的外匯交易和風險控制機制。針對公司外匯結算的交易量、頻率和復雜性,該機制會設定相應的比率來管理和控制匯率風險。整個跨國公司的外匯結算風險管理和控制機制需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匯率風險測量
外匯風險管理需要對外匯交易市場具有很清楚的認識,并可能需要在短時間內對外匯市場的異常波動做出準確判斷的能力。為了能夠保證管理者做出準確的判斷,公司需要在很短的時間里向管理者提供大量、充足、必要和準確的市場信息。根據這些準確、準時記錄下的外匯結算和換匯信息, 風險管理者才能通過測量出匯率風險敞口和頭寸的具體情況。因此,每個跨國公司都需要建立一個有效的財務、資金和分析管理信息系統,以達到實時、準確和經常性的記錄和測量外匯風險。
(二)外匯結算活躍程度控制
控制公司外匯結算活躍度避免了公司內部違反公司制度的外匯交易行為,同時也避免了違規交易所帶來的資金損失。盡管控制外匯結算活躍度的公司制度會隨著公司的策略和制度經常改變,但其主要的實質不會改變:保證公司每筆外匯結算交易清楚、準確和明確;保證每筆外匯結算交易都記錄在冊;非授權的交易迅速的被發現和上報;外匯結算交易被監控并符合公司匯率風險控制制度。
(三)獨立審計制度
獨立審計制度是外匯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的關鍵,每個公司應當使用獨立審計制度去規范和保證外匯風險管理控制制度的真實性。獨立審計制度需要每隔一個合理的時期對外匯風險管理控制制度進行測試,獨立審計制度可以保證該制度被正確的執行;保證外匯交易頭寸被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核實外匯風險管理控制信息被準時和正確的報告和記錄;確保外匯對沖交易行為符合公司外匯風險管理策略和政策。
五、結論
當前,我國正在逐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人民幣匯率波動幅度、頻率逐步加快,我國相當一部分進出口企業已經開始步入跨國公司的行列,公司外匯業務空前增長,公司價值和利潤受到國際匯率風險的嚴重影響。然而,由于長期以來人民幣匯率相對穩定,導致相當多的跨國公司級別的企業規避匯率風險的意識十分淡薄,對匯率避險工具的了解和使用經驗不夠,特別是國有企業仍然沒能轉變經營理念,往往將匯率風險歸咎于政策因素,缺乏主動規避風險的思路和意識。中國的跨國企業應該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向西方成熟的跨國公司學習先進的經驗和管理模式,充分提高自身的外匯風險意識,轉變經營理念,密切關注國內外金融市場的動向。同時,應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建立外匯風險防范機制,強化內部財務和審計管理制度,盡可能地降低經營成本,提升出口產品的競爭力,不斷提高自身的抗風險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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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籌資管理中的外匯風險防范
籌資活動不僅可以為企業帶來經營所需的資金,同時,只要籌資的幣種、金額和時間安排得當,它還能幫助企業規避現有的外匯風險。這里主要介紹資產負債平衡法和債務法兩種防范外匯風險的方法。
(一)資產負債平衡法
資產負債平衡法是從資產負債表出發,通過資產和負債的匹配來規避折算風險。雖然折算損失并不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產生實質影響,但是由于財務報表反映了匯率波動對企業的影響,因而容易向報表使用者傳遞出不利于企業的信息,進而影響公司的整體價值。資產負債平衡法的核心思想,就是通過為外匯風險下的暴露資產匹配相同金額的暴露負債,以期使暴露資產和暴露負債在總額上盡可能達到平衡,相互抵消匯率波動帶來的折算風險。如果子公司所用的計量和報告貨幣為所在國貨幣,且該貨幣相對于母公司所在國貨幣的匯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則子公司可以通過借入當地貨幣的貸款,盡量縮小暴露資產和暴露負債的差額,同時盡可能將子公司所持有的當地貨幣轉換成母公司所在國的貨幣。如果子公司的暴露資產與暴露負債能夠恰巧平衡,那么無論匯率波動的方向如何,其暴露資產的折算損失(收益)都能與暴露負債的折算收益(損失)相抵消,達到規避外匯風險的目的。
(二)債務法
債務法是從企業的現金流量出發,通過為已有的或即將持有的受險資產創造一筆頭寸相同的負債來規避交易風險或經營風險,即企業將籌資的來源與未來將要獲得的收益進行搭配。
例如,當企業預計將有一筆外幣應收賬款時,就可以通過“搭配”的方法,創造一筆與該應收賬款幣種、金額、期限均相同的應付賬款,從而使兩筆交易面臨的匯率風險相互抵消。但在現實中,交易的結算時間和幣種取決于交易雙方的共同協商,這就使得企業幾乎不可能為每筆應收款項都搭配如此完美的應付款項來規避風險。因而,企業可以采用另兩種次優的方法:一是通過外幣借款,通常借款在金額和期限上比應收賬款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因而可以比較好地匹配某筆特定的應收賬款,但同時借款利息也成了企業防范外匯風險的成本;二是當企業難以形成同種貨幣的對沖時,可以通過“組對”的方法來規避外匯風險。所謂“組對”,是指當企業存在某種貨幣的外匯風險時,人為制造一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且與該貨幣相聯系的第三種貨幣的反向資金流動來抵消風險。它與前述搭配法的區別在于:搭配法是基于同一種貨幣的對沖,而組對法則是基于兩種貨幣的對沖。
籌資活動雖然可以通過為企業匹配與外幣資產相同或相近的外幣負債來幫助企業規避外匯風險,但它需要企業承擔一定的籌資費用。同時債務籌資也會提高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進而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對于上市公司來說,資產負債率的提高可能會影響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導致公司股價的下跌。
二、營運管理中的外匯風險防范
營運管理中的外匯風險防范主要是通過對現金流的管理來控制企業的交易風險和經營風險。
(一)提前與延遲收結匯
所謂提前與滯后,是指當企業預期某種貨幣將要升值或貶值時,提前或推遲對交易賬款的收付,通過改變外幣資金的結匯時間來規避外匯風險。通常,當外幣出現升值趨勢時,進口商應提前付匯以鎖定購貨成本,而出口商則應延遲收匯盡量換得更多的本幣收入;當外幣出現貶值趨勢時,進口商應延遲付匯以享受匯率下跌帶來的收益,而出口商則應提前收匯以鎖定本幣收入。由此可見,匯率波動會對進、出口雙方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采取提前與延遲的方法實質上是交易一方將外匯風險轉嫁給了交易對方,所以在具體操作中存在一定限制。首先,它會受到交易合同的制約,只有企業在交易中處于支配地位時這種策略才能得以實施;其次,提前與延遲收付匯本身也會產生機會成本,以進口商提前付匯為例,進口商會因此而損失一筆銀行利息收入;再次,有些外匯儲備短缺的國家提倡的是遲付早收,因而在這些國家,企業早付遲收的做法會受到限制。
(二)應收賬款貼現
應收賬款貼現是企業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常用手段,然而,對于出口企業而言,應收賬款貼現還能幫助其規避外幣貶值帶來的外匯風險。國際貿易中常用的票據貼現方式有福費廷和保理。
1.福費廷
福費廷又稱包買票據,是指在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下,出口商把經進口商承兌的,并經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以無追索權的方式賣斷給包買商(通常為出口商所在地的商業銀行或其附屬機構)。福費廷業務使出口商可以在進口商付匯前取得貨款,從而規避了出口商的兩大風險:其一,由于福費廷是一種票據賣斷行為,所以將進口商到期不付款的信用風險轉嫁給了包買商;其二,出口商在應收賬款貼現后,可以立即將現匯兌換成本幣,在預計本幣可能升值的情況下就能順利地規避外匯風險,減少企業的外匯暴露頭寸。
2.保理
保理在我國又稱為承購應收賬款業務,是指在國際貿易中承兌交單(D/A)、賒銷方式(O/A)的支付方式下,保理商從出口商手中購入以發票、提單、保險單表示的,對債務人的應收賬款,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保理是一種集結算、管理、擔保、融資為一體的綜合性售后服務業務。出口商通過保理業務貼現應收賬款,可以在支付一定的手續費或貼現費用后,提前收回大部分出口貨款,從而縮短了外幣應收賬款的暴露期限,在提高資金周轉率的同時,也有效規避了應收賬款的外匯風險。
雖然應收賬款貼現法可以幫助我國企業在人民幣升值期間有效規避外匯風險,但是這種方法存在單向性的缺陷,即當人民幣出現貶值預期時就不再適用了,此時企業只能選擇其他方法來防范外匯風險。而事實上,我國的匯改并不僅僅是讓人民幣升值,而是預示著未來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所以這類防范方法對于企業外匯風險防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轉移定價
將轉移定價用于外匯風險防范時,通常是跨國公司為了規避匯率波動引起的折算風險和經營風險。具體來說,即當子公司所在國貨幣有貶值趨勢時,應設法通過轉移定價將子公司以當地貨幣表示的利潤轉移到母公司;而當子公司所在國貨幣有升值趨勢時,則應盡可能將其他子公司的利潤轉移到該子公司。
轉移定價雖然在國外的許多跨國公司中使用頗多,但是在我國的涉外經營企業中,跨國公司只是極少部分,因而對大多數國內的進出口企業而言,尚不能通過轉移定價來規避外匯風險。另一方面,即使是跨國公司,其在運用轉移定價策略時也會遇到一些外部制約因素:由于非正常交易的轉移定價通常會減少東道國的稅收收入、吞噬東道國合作(資)方的利益,世界許多國家的反避稅法規及相關規定都對轉移定價實施了嚴格的監管,同時也為我國企業通過轉移定價實現非避稅目的(如防范外匯風險)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三、投資管理中的外匯風險防范
企業的投資活動通常包括實物資產投資和金融資產投資兩大類。其中金融資產,尤其是近年來不斷發展的衍生工具是防范外匯風險的有效工具。企業可用于外匯風險防范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貨幣互換等。
(一)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外匯交易是銀行及其客戶就將來用某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而達成的協議,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就己經確定了交割匯率、交割日期以及交易的金額。遠期外匯交易最大的作用,是讓具有交易風險暴露的企業在簽訂協議時就能以固定的匯率確定企業未來外幣現金流的本幣價值。采用遠期外匯交易可以幫助企業規避因時間間隔而產生的外匯風險。但同時,選擇遠期外匯交易也要求企業對匯率波動有準確的預測,否則企業可能因為遠期外匯交易而產生損失。假設企業在3個月后有一筆100 000美元的外匯收益,當前即期匯率為1美元=8.l元人民幣,企業與銀行達成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匯率為1美元=8.05元人民幣,則到期時,若實際匯率低于簽訂的遠期匯率,企業便成功規避了人民幣升值的風險;而當實際匯率高于簽訂的遠期匯率時,企業便會遭受損失。
(二)外匯期貨交易
外匯期貨交易的客體是外匯交易合同,它是交易所為進行期貨交易而制定的一種標準化合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喊價的方式,買賣在將來某一日期以既定匯率交割一定數量外匯的期貨合同。對沖――是運用外匯期貨合同來控制外匯風險的基本原理,即通過即期市場和期貨市場上方向相反的交易以達到即期市場與期貨市場盈虧相抵的目的。企業根據未來現金流的不同方向可以選擇空頭套期保值和多頭套期保值兩種操作方向截然相反的防范手段。以空頭套期保值為例,若某出口商在1月1日需支付一筆50萬美元的進口原材料貨款,而3個月后將有一筆50萬美元的出口外匯收入,則為防范結算日美元貶值可能帶來的外匯風險,企業在1月1日便可以在即期外匯市場上買入50萬美元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交易金額相同的,3個月以后到期的美元期貨合同;待收到貨款后,在即期外匯市場上賣出50萬美元現匯,同時在外匯期貨市場上買入與之前的金額、到期日均相同的美元期貨合同軋平期貨頭寸。如果3個月后美元確實貶值,則即期市場上美元的貶值會帶動期貨市場美元的貶值,因而,企業在即期外匯市場上的損失便可以由期貨市場上的收益來彌補。但外匯期貨同遠期外匯交易一樣,需要企業對匯率走勢有準確的預測。
(三)外匯期權交易
外匯期權交易是期權購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后,有權在將來的約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匯率向期權賣出方買入約定金額的某種貨幣,賣出另一種貨幣的交易。外匯期權合同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關于選擇權的契約,買方有權在到期日(歐式期權)或到期日之前(美式期權)選擇是否要求賣方按約定的匯率和金額執行所簽訂的合同。相比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具有3大優勢:首先,它將期權買方的外匯風險局限于期權費用,因為當執行期權的損失大于期權費用時,企業可以選擇放棄執行而只承擔期權費用的損失;其次,它保留了期權買方獲利的機會,前述兩種交易方式在幫助企業規避風險的同時,也迫使企業放棄了潛在的盈利機會;再次,它增強了期權買方管理外匯風險的靈活性,企業有時會產生潛在的外幣現金流,如涉外投標項目,企業在投標時難以確定是否中標,但通常標的金額又比較大,所以通過外匯期權交易就可以幫助企業以較低的成本規避因中標而產生的外匯風險,同時企業也可以通過放棄權利來避免真實的外匯交易。雖然,外匯期貨賦予買方要求履行或放棄履行合約的權利,但相比前兩種衍生工具,外匯期貨買方也需要支付相應的期權費用作為避險成本。
(四)貨幣掉期
貨幣掉期,也稱貨幣互換,是指將一種貨幣的資產或債務轉換為另一種貨幣的資產或債務,以幫助企業控制中長期的外匯風險,尤其適合有外債的企業進行外匯風險規避。例如,企業獲得一筆500萬歐元的貸款,但該企業需將貸款兌換為美元采購設備,進而生產產品出口到美國,也就是說企業的資金流動以美元為主在貸款到期日仍需用美元兌換成歐元用于清償貸款。若歐元在貸款期間對美元升值,則將增加企業償還歐元貸款的壓力。因此,企業可以在獲得貸款初期以約定匯率與銀行達成貨幣掉期交易,對沖歐元升值的風險,即,期初、期末雙方以該匯率互換貨幣;期中則按相應貨幣的利率水平相互支付利息(企業向銀行支付美元利息,而銀行向企業支付歐元利息)。通過貨幣互換,企業不僅可以用銀行支付的歐元利息直接償還貸款利息,同時,由于鎖定了期初、期末的兌換匯率,有效地規避了匯率長期波動可能對企業造成的損失。
四、外匯風險管理中的控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