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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我國 鋼鐵企業 能源 管理 消耗 節能
從1996年開始,我國的鋼鐵產業迅速發展,鋼鐵生產量已經連續15年位居世界第一。隨著鋼鐵生產量的不斷增加,其能源消耗也隨之增長。到2010年的時候我國已經處于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作為能源消耗的重頭產業,我們必須要加強對鋼鐵企業的節能優化,減少鋼鐵企業的能源消耗量,努力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一、我國鋼鐵企業能源管理現狀
21世紀之前,我國的鋼鐵企業大都還沒有形成節能減排的意識,很多鋼鐵企業把工作重點都放在了如何提高企業的生產總量上,對于能源消耗基本沒有做出過高的重視。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鋼鐵企業更是迎來了百年難得的發展機遇,在這種大環境下幾乎所有的企業都開足馬力加大鋼鐵的生產總量,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08年。哥本哈根會議之后,中國政府對鋼鐵行業為代表的高耗能產業做出了全面的反思,下定決心要做好本國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事實上,在鋼鐵生產過程中,能源已經占據到鋼鐵生產成本的30%左右,除了保護環境、節省能源之外,很多鋼鐵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也在不斷的進行反思,反思如何進一步的減少能源消耗,降低生產成本。
但是,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們發現,我國鋼鐵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進行的并不是很理想,很多鋼鐵企業的節能工作都是在不斷的改建和擴建中所完成的。事實上這也給鋼鐵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麻煩:要想在這種結構復雜、先天設計不足,后天隨意變更的鋼鐵企業中全面科學實施節能減排談何容易?基于此種情況,當前我國鋼鐵企業大都面臨一種非常尷尬的局面:鋼鐵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勢在必行,但是究竟如何進行節能減排工作卻是一籌莫展。
二、未來鋼鐵企業的節能方向與途徑
為了進一步降低能源消耗,我國鋼鐵企業節能可以沿著下面幾個方向開展:
(一)建立節能工作的基礎
如何建立好鋼鐵企業節能工作的基礎呢?筆者認為鋼鐵生產的各道工序必須要重視節省能源,對鐵水和燒結礦等重要能源的消耗更要投以必要的重視。與此同時,我們還要降低鋼鐵生產工序中溶劑料以及零部件與耐火材料等非能源物質的單耗。眾所周知,對于生產鋼鐵的企業來講,影響其噸鋼能源消耗的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鐵鋼比”。假如一個企業噸鋼能耗高的話,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判斷其“鐵鋼比”就一定會高。但是,要想降低“鐵鋼比”不是單純依靠企業的力量就能做到的,這主要是與我國所儲存的廢鋼資源密切相關。為了改變這一現狀,國內的很多鋼鐵企業都采用了擴大電爐鋼比例的做法。雖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筆者認為這種做法是不明智的,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走精細化道理,實施精料方針,努力提高燒結礦和球團礦的品位,這樣才是降低鋼鐵產業能源消耗的正確途徑。
(二)抓住節能工作的重點
所謂鋼鐵企業節能工作的重點,主要是要大力提高鋼鐵企業能源系統生產、轉換、加工等環節的能源轉換效率。遺憾的是,鋼鐵企業的能源高效轉換本應該得到有效發揮的,它也是鋼鐵聯合企業的3大功能之一。但是如今卻成為制約我國鋼鐵企業發展的重要瓶頸,拉大了我國鋼鐵企業與國際先進鋼鐵企業的差距。分析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因為焦炭、電力等重要能源在鋼鐵企業的生產以及加工過程中的能源消耗過高所造成的。基于此種情況,我國的鋼鐵企業在未來的節能減排過程中,必須要加強相關的技術手段研究和運用,努力提高鋼鐵生產過程中能源系統的轉換效率,盡量減少鋼鐵生產、轉換和加工等環節過程中的能源消耗。另外,還要努力降低鋼鐵各生產環節中燃料、電力、氧氣、蒸汽以及工業水等能源動力的單耗,這也是我國鋼鐵企業未來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
(三)降低回收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
最后,我們還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鋼鐵企業在廢鋼的回收和生產過程中也存在著大量的能源消耗,回收生產過程中所散失的各種余熱、余能和廢棄物等都是造成我國鋼鐵企業能源消耗的重點。相關學者通過其研究表明:中國整個鋼鐵行業對余熱資源的回收和利用效率,與國外先進的鋼鐵制造業相比,整整落后他們20%左右,與韓國和日本的差距還要大。基于此種情況,我國的鋼鐵企業要想降低在回收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還需要不斷發展自身的技能技術,依靠先進的技術來降低能源消耗。與此同時,還要組織相關專家對余熱余能資源的回收利用理論進行深入的研究,進而促進節能技術和裝備的發展和進步。筆者建議可以將以往余熱資源的單一間接回收方式改變為間接或者是直接聯合回收;還可以將單純的熱回收改變為熱電聯產。這些都是降低回收生產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有效途徑。
三、結語
由于我國鋼鐵企業一直在能源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都不到位,現在突然實施節能減排確實給一些鋼鐵企業帶來了壓力,顯得力不從心。即使是到了今天,我國鋼鐵產業的能耗水平仍然比韓、日等國高出40%左右。面對這些情況,我們必須要積極克服,努力進行鋼鐵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面對我國鋼鐵企業巨大的能源消耗現狀,我們必須要改變以往的生產方式,加大節能投入。只有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國的鋼鐵行業才能取得更快、更長遠的發展。
參考文獻
一、“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模式、特點及作用
1.“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是由節能服務公司(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o)通過與企業簽定能源服務合同來為企業實施節能項目的模式。即:節能服務公司自帶資金、技術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在合同期,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回收投資和獲得利潤,合同結束后,設備及效益歸企業所有。
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原本由能源用戶進行的節能改造工作現由節能公司承擔,能源用戶坐享節能改造成果;二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三是能源用戶利用預期的節能效益引進新型節能技術,改造升級現有設備;四是節能服務公司不斷開拓節能市場,在發展壯大自己的同時,客觀上提高了全社會節能降耗水平。
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作用是能夠有效排除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障礙,其核心是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合作,通過實施節能項目創造節能價值來實現互惠雙贏。
能耗企業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接受節能服務,自身不投入,不擔風險,不占用太多精力,不需要額外投入節能資金就能引進新型節能技術,改造升級現有設備,坐享節能成果。
節能服務公司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節能服務,容易開發潛在的巨大節能市場,通過同類項目的開發和大量“復制”來提高其節能項目的運作能力,降低節能項目的實施成本,在為能耗企業提供節能服務的同時獲得更多的利潤。
隨著節能服務公司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發潛在的巨大節能市場,可帶動節能產品生產、租賃和節能投資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國外的發展現狀
1.“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得到普及
“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石油危機之后,就在許多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基于這種節能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也十分迅速。經過30多年的發展,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其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據統計,美國已有專業節能企業2100多家,其中有些公司已形成跨國集團。2003年僅紐約州專業節能公司的營業額就達85.5億美元,節能客戶已由工業企業擴大到機關、團體、學校和私人住宅。1990~1994年,加拿大EMCo協會所屬公司的營業額每年遞增了60%。
2.“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得到推廣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以促進國內節能機制的轉換,提高能效,節能減排。早在1996年就開始組織實施“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以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一期,于1998年12月正式實施,在北京、遼寧、山東建立了3個示范EMCo,并成立了國家節能信息傳播中心,為項目提供技術援助。項目二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啟動,將世行/GEF贈款的絕大部分用作EMCo商業貸款的專項擔保資金,進一步在全國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與發展。到2005年12月底,三家示范EMCo累計為客戶實施了423個節能項目,節能能力達到135萬噸標煤/年,項目壽命期內的節能總量為1411.3萬噸標煤/年。二期到位專項擔保資金1100萬美元,拉動節能投資29505萬元人民幣,實現銀行貸款18090萬元人民幣,累計擔保總額16271萬元人民幣。
面對經濟發展中的能源瓶頸和國內巨大的節能市場,在國家示范項目的帶動下,各省紛紛建立和發展節能服務公司,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步伐。湖北2002年1月成立首家EMCo――湖北美歐節能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并申報第二批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2002年10月,上海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和上海首家EMCo――上海市節能服務有限公司,并制定了2003~2005年上海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規劃。自2002年10月起,“合同能源管理”在上海興起后3年多的時間里出現了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其中30多家專門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完成了各類節能項目200多個,有3.1億元的非政府資金投入,年節約能源15萬噸標準煤,減少用電負荷80MW,年減排二氧化碳10萬噸,粉塵42噸,全部投資預計在3年內可收回。“十一五”期間,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再結合本市“十一五”節能規劃的內容,組織、協調安排40個大中型節能項目,預計可削峰140MW。經過5年努力,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效果要達到相當于建成一個600MW的能效電廠。
從2004年國家成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到2006年,EMCo會員已發展到226家,年均增長54%。截止到2006年底,國內各類EMCo共計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1426個,形成年節能能力280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181萬噸。
三、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進吉林省節能工作
吉林省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期,要完成“十一五”能耗減低目標,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從節能效果看,國外普及、國內正在推廣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可大幅降低企業的投入和風險,是節能的有效方式。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推動全省節能減排,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現實和長遠的意義。
(一)吉林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吉林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除了財稅、融資等國內共性市場障礙外,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節能產業薄弱。據各節能網統計,目前相關節能企業有16家,其中14家為節能產品生產企業,2家為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起步晚,發展緩慢。
二是節能市場尚未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在省內尚未廣為人知。從長春市四星級以上酒店能管部門的問卷調查顯示,不知道“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占70%。從3家大型企業、20家中小企業的調查看,大型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都有所了解,而中小企業則基本空白。由于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不甚了解,EMCo與客戶在節能服務的具體環節上難以達成共識。
三是存在信息障礙。目前全省還沒有一家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權威、實用的綜合節能信息。金融部門、私人投資者等潛在的節能投資方,對節能項目的可贏利性不甚了解,節能市場和節能資金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脫節。
(二)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對策建議
2007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降耗的關鍵一年,需要強化手段為節能降耗助力。在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有必要加強政府推動,并發揮市場主導作用,積極培育節能服務公司,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
1.成立專門機構,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借鑒外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經驗,建議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和對EMCo的指導工作。從科研院所、大型重點企業、機關部門中挑選人員,組成過硬的節能管理專家隊伍,研究制定“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規劃”和相應的激勵政策及扶持政策,營造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2.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認知度。舉辦政府各級相關部門、大中型重點企業、節能服務公司參加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訓班。一是提高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立全省節能服務體系、推動節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的認識,以及對國家節能政策和形勢的認識;二是使耗能企業與EMCo正確理解和運用“合同能源管理”。
3.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傳播“合同能源管理”。一是動員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節能知識、政策和法規,提高全民節能意識;二是在政府網站開辟節能專網,權威、可靠和有效的信息,引導社會投資者及企業決策者了解、關注節能,搭建節能服務公司與耗能企業之間的合作平臺;三是開通能效診斷熱線,積極開展網上培訓、交流和咨詢活動。
4.依托大型企業優勢,高起點發展我省節能服務企業。由于大型工業企業的工藝復雜,生產線科技含量高,外埠EMCo很難獨立提供節能服務。吉林省大型工業企業多數擁有節能方面的技術、人才、設備和管理等優勢,應引導和扶持省內大型企業集團,依托自身優勢成立EMCo,在為本企業提供節能服務的同時,開展對外節能服務,使全省節能產業背靠大型企業技術和人才等實力,高起點,快速發展。
北京建筑大學北京100044
摘要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一種新型的管理方式應運而生,通過市場的手段促進了節能,這就是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方式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節能改造醫院簽訂能源管理合同,從而提供有效的服務,分享節能改造利益回收的一種商業模式,本文將就能源合同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進行相關探析。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
0 引言
在建筑節能的統計和研究中可以得出的是樓宇占據了大量的能源,幾乎占到全球能源的百分之四十,并且二氧化碳排放量很高,直接影響了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并且在建筑節能方面來說目前我們重視程度不夠,數據表明在我國約430 億平方米的建筑中,僅有4%的建筑采用了先進的能源效率改進措施。
在市場化的減排機制中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有效的方式,但是由于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并不完善,所以應用范圍較為拘束,不能有效地應用到建筑行業當中。
1 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現狀
1.1 確定合同能源服務公司是否應履行招投標程序目前來說我們的招投標程序主要面對的是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用建筑,對于這種建筑形式來說要采取公開的招投標方式進行公司的選擇,避免在招投標程序確定之后有些公司由于利益相關放棄了改造項目,造成經濟的損失。
1.2 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方案是否履行設計管理程序問題在設計管理程序問題上由于很多管理工資沒有相關設計資質,不能出具相關設計文件資格證明,這就造成了有些公司為了獲得項目采取掛靠的形式,從而造成了質量得不到保證,這就需要對這些公司選擇科學的管理方式,避免對資質的硬性要求造成問題。
1.3 節能改造工程監理機制問題對于建立機制的問題如果嚴格按照相關規范,例如《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等的要求,需要對改造項目直接納入監理工作,這種情況造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復雜性,增大了合同能源管理的難度,這就需要對監理機制進行科學的選用,從而實現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性。
1.4 改造后工程驗收問題工程驗收時工程最后的質量保障,采用了合同管理模式進行了改造之后的項目如何進行驗收,驗收標準和形式如何采用,這些問題目前來說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這就造成了驗收過程中無據可依,對于節能效果的檢測評估目前采用只要達到預期效果即為合格,但是在各項管理和驗收政策中需要不斷的完善,從而保證在相關驗收工作中保證工程質量。
2 完善管理措施
2.1 政策支持政策是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有效也必須的支持,首先來說建筑節能建造的合同能源管理目前仍處于初步發展的階段,合同能源服務公司規模較小沒有形成一個科學的體系,主要是一些中小企業,從技術方面、資金方面和服務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這就需要相關的政策進行扶持,不斷的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應用和應用效果,具體來說就需要在已經明確的政策基礎上,根據不同的建筑節能問題對建筑節能改造能源服務產業進行細化,從而對建筑節能工作不斷的推進,需要做的包括,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的政策,這一政策的有效實施能夠降低合同能源服務公司的項目風險,保障企業的初期發展條件,不僅如此,對于建筑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的貸款方式也要給予一定的優惠,從而促進產業的快速發展,降低融資的門檻要求,對融資渠道不斷的擴大和暢通,最重要的一項包括對該項目加大宣傳和強制推廣力度。對于節能效果以及節能意識的了解和提高需要宣傳才能擴大范圍,加大對用能單位的宣傳,提高其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認知和認可度,同時對公共機構、國有投資或國有投資為主的高耗能建筑應強制要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從而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應用釋放更大的市場空間。
2.2 加強改造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不斷實施過程中,對于建設程序進行了簡化,促進了改造項目的快速有效進行,但是這種簡化工作不能對合同能源項目的改造質量要求降低,必須依舊保證質量要求,首先是對合同能源服務公司的安全主體責任進行明確,其次是對相關改造產品以及材料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對于技術指標和使用年限要嚴格控制,另外對于質量后期的保修制度也要有效的確立,避免合同能源公司出現利益問題。
2.3 簡化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工作要求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公司在投入和應用當中的風險來說,對相關單位來說沒有承擔風險和支付費用,這就造成了合同能源管理應用中的成本較高,對于合同能源服務公司來說就容易不能嚴格履行建設程序,從而造成經營風險問題,這時就需要從多方面進行有效的控制,第一是采用競標的方式進行合同能源公司的選擇,第二是對一些以建筑改造為主的產品技能型合同能源服務公司來說對公司的審核要以技術為主,避免對設計施工進行無用的審核,最后是對工程竣工之后的驗收程序進行有效的簡化。
2.4 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對于建筑節能的合同能源管理要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合同的完善,從合同雙方的角度出發,從而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正和指導,對于建筑節能項目特點進行節能量的核定,具體的核定方式要根據具體的建筑要求進行選擇,對已經經過改造的建筑進行總結和分析,結合建筑應用的具體現狀綜合考慮各個方面包括氣候行為方面因素,對核定方法進行確定,保證核定方法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在現有的單位基礎上對第三方的節能核定機構加快培養的力度,對于機構的工作范圍以及程序進行有效的控制,對改造措施以及改造技術進行不斷的細化,明確節能方式和節能效果,從而在選擇的時候能夠更有針對性,能夠更便于核定和應用。
3 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中的應用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但是由于發展時間較短,各個方面還不夠成熟,這就需要我們不斷的總結經驗,吸收國內外先進管理理念,從而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效果,促進建筑節能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元圓,陳展.合同能源管理對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的應用和意義[J].環境保護,2009(4):53-56.
[2]沈量生.合同能源管理與建筑節能[J].工程與建設,2010,24(5):646-648,676.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市場機制;節約能源
中圖分類號:F71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研究目的和意義
節能減排對于保障我國能源安全、建設集約型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近30年來,我國的經濟長期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長,各種耗能呈現高速的增長態勢。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能源消耗國,但同時也是世界上用能效率最低的國家之一[1]。究其原因是產業結構不合理,長期以來節能僅僅依靠節能技術或節能設備,并沒有從系統上出發提高能源利用率。節能技術的應用固然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但相比于提高整個能源系統的效率,僅利用節能技術的作用還是顯得微弱[2]。要從根本上提高能源系統的整體能效,應該把能源的利用當作一個系統工程來解決,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就是從系統上降低能源消耗的機制。
二、合同能源管理概念及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EMCo)與客戶簽訂合同,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為客戶進行用能診斷、工程設計、資金籌措、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驗收、員工培訓、維護保養等服務(如圖1)。合同中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分享節能改造后節能效益來獲取利潤。這種模式將節能改造的大部分風險由客戶轉移到節能服務公司。因此這種新模式對于缺少專業節能人才和資金的中小企業以及公共設施如學校、醫院等特別適用,對于資金充裕、技術能力較強的企業,也因為節能項目改造的機制變化和風險責任的轉移而取得更實在的效果[3]。
圖1.EMC圖解
合同能源管理是通過市場機制解決高能耗問題的有效模式。大多數企業為追求最大利潤,不愿意投入節能改造,雖然政府制定了企業減排目標,用能單位自主進行節能改造的積極性不高。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用能單位既能不投入資金設備,又可以不用承擔風險,便能達到節能減排目標并實現盈利,促進了企業自主減排的積極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
服務外包,客戶少操心
節能項目的能源審計、方案設計、融資、設備采購、施工、測量、運營維護和認證等活動均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客戶只需要參與配合,不需要做大量的基礎工作,享受一條龍服務的“交鑰匙工程”[4]。
客戶投入少,或者零投入
用能單位一般不需提供節能改造所需的資金、設備及支付節能服務費用,前期資金投入可以由節能服務公司全部提供,包括節能設備也可以是節能服務公司投入,或通過租賃的方式獲得。
節能效益有保障,客戶無風險
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的節能服務合同,約定改造后能達到的節能效果,保證節能改造完成后,相同條件下,所消耗的能源總量比改造前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如果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損失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客戶無需承擔節能改造失敗的風險。
節能效益共贏性
共贏性是EMC的一大特點,當項目成功實施,在達到節能效果的情況下,無論是用能單位還是節能服務公司,或者設備供應單位等其他參與方均可實現預定收益,并且實現了國家的節能減排要求,形成多贏的局面,正是由于這種共贏性,使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具有很大的潛力。
三、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應用
客戶通常不需要承擔節能改造所需投入資金和設備的風險,由節能服務公司對項目進行部分或全部投資,并保證客戶的節能收益,大部分風險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合同結束后所有設備劃歸客戶所有。目前EMC項目的主要應用模式有[5-6]
1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即節能公司對項目進行節能改造后,項目期內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模式(如圖2)。
圖2.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是合同能源管理的最典型類型。節能效益分享型的主要特點為:
1.客戶可以不用投入任何成本,由節能服務公司投入節能改造所需的資金和設備,節能服務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資金也可以通過融資手段獲取資金,融資全部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償還。
2.節能服務公司承擔所有相關工作,包括提供能源審計、方案設計、融資、設備采購、施工、測量、運營、認證和培訓等全部服務,保證實現合同節能目標。
3.項目有收益后,雙方根據合同約定的分配方案分享節能改造所帶來的節能收益。合同期限內的分配方案由雙方協商確定,節能分享比例可以固定也可以不固定,節能服務公司為了盡早收回成本,一般在節能改造完成后的最初幾年,節能服務公司會收取一個較高的比例,收回成本之后該比例下調。
4.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退出項目,并無償將所有的節能設備和設施轉讓給客戶,客戶享有全部收益。
分享模式在能源價格保持不變或上漲的情況下,項目的收益就有保障,不過在能源價格大幅度下降的情況下,項目則有虧損的可能。
2節能效益保證型模式
節能效益保證型模式是由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節能改造后項目節能量。節能改造完成后,經雙方檢測確認達到合同承諾的節能效益,客戶根據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若未達到承諾的節能量,則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賠償損失。
節能效益保證型的特點是:
1.由節能服務公司或客戶進行節能改造的資金和設備投入,也可以雙方約定投入的比例共同投入。
2.節能服務公司提供整個節能改造項目所需的各項工作。
3.節能公司保證改造后的能達到的效益,合同約定節能改造后一段期限內能達到的節能量,在約定的期限內,如果節能量能達到節能服務公司的承諾,則客戶按合同約定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節能服務費,如未達到合同中的承諾,則承諾節能量與實際節能量產生的差額部分由客戶從應支付的節能服務費中扣除或由節能服務公司賠償。例如,合同承諾改造后每年能夠節約100萬元,雙方以5年作為期限,這5年中,合同約定用能單位每年應當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50萬元。每年對節能量進行核算,如果當年節約100萬元以上,則客戶應當按約定支付50萬節能服務費;如實際節約了90萬元,未達到100萬元,則客戶應扣除未達標部分,僅需支付40萬元;但如果只節約40萬元,則客戶不但不用支付費用,節能服務公司還應賠償客戶10萬元。
4.合同期滿后,所有的節能設備和設施由節能服務公司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用能單位將獨享所有的節能收益。
對于新建建筑要嚴格管理,必須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目前在許多地區對于實行65%或者更高的節能標準都存在困難。在操作方面,我們要從建筑保溫材料著手,加強管理,達到國家要求的技術標準來衡量。對于既有建筑,在逐步改造過程中,要按照先公共建筑、商業建筑,后住宅的順序進行,房屋建造同時要主要解決窗門隔溫、外墻保溫等相關問題.另外,如果建筑能利用太陽能,應使用這一資源最大限度地利用,盡量實現建筑與太陽能一體化,重點節能考慮。建筑中節水考慮也是節能的一部分,在雨水以及中水的收集與利用上多做文章,還有已經廢棄的建筑材料也可以進行加工再利用,充分節約能源。建筑節能工作空前艱巨,由于涉及到政府、企業以及每個公民,在建筑方面,涉及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因此操作起來有一定的難度。國家大力倡導節能,建筑節能方面如果僅僅靠簡單的操作或者辦法就想完成國家要求的節能標準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一直在思索,不斷的探索和研究,找出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難題,那么當前形勢下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就很有必要。
2合同能源管理機制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能源消耗不斷增加,在全世界各國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節約能源消耗問題已近成為全人類關注的首要問題。從上各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市場上出現一種新的投資機制,這是一種全新的節能模式,人們稱為“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PC)。這種模式新穎獨具創新,很快在許多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伴隨著它的出現一種全新的非常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簡稱(EMC)迅速的發展起來,尤其是在一些比如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EMC已經遙遙領先,稱為大家追捧的節能產業。
2.1關于EMCEMC又被稱為能源管理公司,它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運作的、并且以贏利為目的專業化公司,通過這種運作方式可以使項目的節能效益提高很多占總效益的一半以上。節能服務公司與市場上很多亟待改造爭取節能的建筑商或者其他用戶簽訂合同。然后為客戶制定相適應的節能方案。前期的調研,可行性研究,到后期的節能設計方案,甚至項目的實施過程材料的采購,施工的管理和節能的檢測等等一系列的流程都由節能公司進行包裝設計。最后產生的節能收益以此獲得利潤。節能服務公司要求在合同期內,他們擁有節能改造的設備,并且分享的足額效益。但是在合同結束以后,節能設備和全部節能效益都要全部移交給客戶。
2.2節能服務公司帶給能耗客戶的效益(1)能耗客戶不用任何資金投入,便可以完成節能技術改造;(2)節能工程施工完畢,便可以分享項目的部分節能效益;(3)在合同結束以后,節能的設備和全部節能效益全部歸客戶所有;(4)節能服務公司可以為能耗客戶承擔很多技術風險以及一定的經濟風險。
2.3關于EMC的運作流程EMC在市場上與能耗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以后,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EMC在市場上運行有自己的特殊性,同樣是企業它銷售的卻不是某種具體的技術或者產品,而是一系列的節能“服務”,換種說法是EMC向耗能客戶銷售節能量。節能服務公司在市場的上的全部服務內容:在項目前期準備中,根據用能診斷報告,提出項目建議方案,并且測出項目能耗基準線。在項目過程中,與客戶簽訂合同并進行融資,同時工程設計,以及設備安裝和調試,最后項目驗收。項目效益分享、項目的維護以及設備的操作說明最后全部移交客戶。
2.4示范工程上海浦江金融廣場就是典型的示范工程,在其設計之初相關部門就建立最終的節能目標,并且在整個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后期的運營和管理中都始終嚴格執行。人們稱之為“全生命周期”,這也是我國節能項目中首創此舉的新建建筑工程項目備受矚目。在這個基礎上以這個項目為起始,周邊很多新建的商業建筑、辦公建筑都探索推行這種模式,使上海的北外灘成為我國領先的節能建筑示范區。從建筑設計角度,我們在前期策劃階段就把節能問題考慮進去,對于以后的節能舉措將是一帆風順。在上海浦江這個項目建設階段,相關的生產和技術部門通過智能服務管理監控新建建筑的能耗,在運行中不斷調整方案。在運營過程中采取同一時期同類建筑的能耗水平為準則,通過第三方托管服務的形式托管能源費用,最終實現在同類建筑中能耗最低為目標,從而建立完善的綜合節能系統實現全面智能化的能耗監控。作為建筑設計從業人員我們應該在建筑設計初始階段就應該聯合不同的節能機構針對新建建筑的不同部分進行評測,然后根據國家要求的相關建筑節能標準還有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LEED標準來設計建筑方案。通過建筑能耗的數據模擬,最后來確定建設項目總體的節能標準和實施方案。
3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相關問題
雖然我國的節能服務全面推行,但是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還有很多問題:(1)國內信譽環境不利于EMC的發展。當前,在我國境內由于EMC作為一項新興的產業還沒有完全投入市場,沒有有利的信譽知名度,對于這個問題很難扭轉市場的尷尬局面,很多能耗企業懷疑EMC公司的承諾的真實性,然而EMC公司也懷疑客戶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節能效益。(2)現行財務管理制度使EMC公司難于為政府機構實施節能項目。國內的財務管理制度與國外不同,EMC公司很難與政府分享節能效益,政府在EMC公司運營中如果不增加能源費用才能切實與EMC公司分享節能效益。另外政府機構關于節能效益沒有建立獎勵制度,從事相關管理人員沒有工作積極性。(3)融資困難重重。EMC的融資過程困難重重,很多銀行等金融機構不為合同能源管理的相關項目進行融資,他們認為原因是:在我國EMC都屬于中小型企業,很難讓金融系統信任;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由于不熟悉EMC公司的業務很難操作;節能項目不是形態物品,不能形成抵押物。但是在發達國家就不存在這些問題,發達國家的政府非常鼓勵金融機構為節能項目融資。(4)節能服務產業運行不規范。EMC還是屬于早期發展中的中小型產業,目前處于魚目混珠的市場混亂狀態,即使有很多方面的政策支持,我國建筑節能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有很多經驗,但是它畢竟沒有非常成熟的行業規范和行業服務標準,節能多少的測量和方法都沒有成型的管理規定。還有很多的EMC沒有很強的專業化能力和市場經濟下的運營能力,那么復雜的運營機制導致在市場上很難生存。如果加強相關的行業培訓,增強市場的開拓能力,并且在財務和技術上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完全可以大大提高耗能客戶的服務水平。規范行業運行軌跡使得EMC更容易在國內的市場條件下生存。
4結語
關鍵詞:節能減排、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變頻器
中圖分類號:TE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概況
我廠目前的生產能力為年產焦炭500萬噸,全廠共有6KV和10KV兩個等級的電力變壓器54臺,總容量61060KVA,200KW以上高壓電機97臺總功率為54270KW,月均用電量在2100萬KWh左右,噸焦電耗在60KWh/噸左右,平均月電費1260萬元,年用電量2.5億KWh,年電費在1.5億元。
從以上數據上看,耗電量和電費數量據大,如何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對當前鋼鐵行業節能降耗,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竟爭力具有重大的意義。
數據分析及改造的依據
我廠的高壓負載大多是煤氣風機、焦爐除塵風機、干熄焦除塵風機、循環風機和水泵,一般采用液力耦合器進行調速,下面是對運行數據進行技術分析,篩選出具有節能潛力的設備進行改造。
(一)設計參數分析
我國現行的設計規程規定風機的風量裕度為5%-10%,設計時考慮運行時的各種問題,風機的風量和風壓富裕度達20-%-30%,其配用的電機也留有很大的余量,如水泵的機械儲備系統為1.2,較易和較難啟動風機的儲備系統分別為1.15-1.26。一般情況下,風機采用調節風門擋板或者閥門,水泵采用調節出口閥來確定設備的運行點,從而使設備的運行效率大幅降低,這種參數不匹配及調節方式不當,損耗了相當一部分耗電量。因此,改進風機和水泵的調節方式是提高風機和水泵降低耗電量的有效途徑之一。
(二)液力耦合器和變頻器的節能對比
液力耦合器調速是屬于低效的調速方式,其調速的效率等于調速比,其轉差損耗變成了測溫的升高散發掉了,加上液力耦合器的機械損失和容積損失等于額定傳動功率的3%-4%,并且維修成本較高
而高壓變頻器的運行效率高達96%,并具有改善啟動性能,提高調速精度,滿足工工藝精度的控制要求,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生產效率,延長設備壽命,降低設備噪聲的振動,減少設備維修費等特點。
(三)運行數據分析
從以上二點分析得出設備在設計和調速方式上都存在節能的空間,再通過對風機和水泵負載的運行數據進行調查和統計分析,從而找到較大節能效益的設備。
我廠設備負荷的大小,根據生產工藝,由焦炭出爐時間和出爐數進行周期巡環,下面舉例,做出對部分代表性設備的運行現場數據分析如表(一)所示:
電機運行數據調查表表(一)
從表中看出,各負載根據生產工藝,存在不同的速度和電流,而電流則根據速度或者流量的不同存在升高和降低,并且調節幅度較大,而周期根據焦爐生產周轉時間而定,低速有2/3時間,高速只有1/3時間。而煤氣風機和水泵則根據集氣管的壓力和所需流量進行調節。
而當前而風機類負載采用液力耦合器調速,性能反應遲緩,在低速時轉速較低效率也低,存在較大的浪費。而泵類負載為電機直接拖動,沒有調速。水泵則采用出口閥開機時進行調節,很少根據負載變化進行調節,也存在較大的浪費。因此你以上負載具有較大的節能潛力和空間。
(四)節能空間的計算
由于液力耦合器的調速效率等于調速比,而變頻器調速的效率在96%,所以用變頻器代替液力耦合器調速的節電率可用下式進行計算:
節電率=變頻器的效率-液力耦合器調速比
以一焦環境除塵為例進行電動機的節能分析,
液力耦合器低速時的調速比=低速時轉速/電機額定轉速=500/991=50.45%
節電率=96%-50.45%=45.55%
由此可見,風機類的節能空間較大,改造盡量選擇風機類負載進行。
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
從計算出的節電率可看出使用變頻器代替液力耦合器調速有較大節電潛力,另外變頻器還有以下的優點:1)調速范圍寬可達到10:1以上。2)調速精度可達到0.1Hz;3)啟動性能平滑,啟動電流不會對電網造成沖擊,其起動速度也不會對機械設備造成沖擊;4)故障率低,維修量少;6)功率因數高,在0.95以上次 。
根據EPC合同乙方提供的廣州變頻廠家型號,選出改造設備管理型號如表(二)所示。
變頻器設備選擇表 表(二)
在控制方式上,考慮在變頻器故障情況下不能影響生產,采用變頻器帶旁路系統的控制方式如(圖一)和(圖二)所示。
實施后的效果
我廠從2010年6月與乙方簽訂EPC合同,從2010年9年開始實施,到2012年4月止,共完成一期和二期12臺設備的變頻節能改造,改造后效果較好,下表是各改造設備的節電統計數據:
一期和二期變頻器改造設備節電統計表
從以上表看,我廠的EPC變頻器節能改造設備一二期總功率為6550KW,平均節電率達到32.75%左右,年節電量為965.1萬KWh,電費以單價0.6元/KWh計,年節約電費579.06萬元。特別是除塵類風機設備,節電率高達41.48%左右,因此改造盡量選用此種類型的設備進行,效果特別好,投資效益特別高。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減排;融資;秦嶺水泥
節能減排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突破口,也是高能耗企業降低能耗費用、開源節流的必要途徑。做好這項工作不僅需要高端的技術支持,而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在傳統模式下,無論節能項目是否成功,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耗能企業承擔。節能項目本身存在的巨大不確定性和風險讓眾多高耗能企業裹足不前,也制約了這些企業經濟效益與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新型金融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本文以秦嶺水泥為例,在介紹該公司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成功解決節能項目資金需求實踐的基礎上,深入分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并對如何更好地發揮這一機制的作用提出了幾點建議。
一、秦嶺水泥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
陜西秦嶺水泥股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秦嶺水泥)籌建于1956年,至今已有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歷史。迄今,公司已是國家多年的水泥重點骨干企業,也是全國重點支持的60家水泥企業之一。
近年來,隨著社會環保意識的增強和國家環保要求的提高,以及市場競爭壓力的加劇,秦嶺水泥不斷在節能減排上增加投入、加強管理,以提高生產運行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其2007年進行的節能改造項目最為典型。
2007年,秦嶺水泥的經營形勢非常十分嚴峻。公司不僅連續兩年巨額虧損,并被證交所列為有退市風險的“*ST”公司,而且面臨著淘汰傳統舊工藝、引進新工藝的市場趨勢,需要對新技術、新工藝進行投資。水泥價格的波動、經營成本的壓力也迫切要求企業節能降耗,尤其需要對公司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進行變頻節能改造。此種背景下,如果按照傳統思路進行節能改造,不僅前期一次性投入大(300多萬元資金),而且短期回報率低,企業資金存量難以滿足。在強大的資金需要與現實的有限資金存量面前,公司管理層一度焦慮不安,不知如何融資以完成節能改造項目無米之炊。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就像及時雨,讓困頓中的秦嶺水泥看到了希望,并解決了公司節能項目所需的資金問題。
在對6號窯的窯尾高溫風機進行節能改造之前,秦嶺水泥并沒有接觸過合同能源管理,更不清楚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正是在此項目的改造初期,由于設備投資價值不菲,企業資金有困難,公司在西門子的推介下,在陜西省發改委、銅川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經過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縝密的技術論證和工藝測算以及可行性論證,最終與第三方西安某節能服務公司正式簽署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根據合同,西安市的這家節能公司投資購置一臺PH-6型1250千瓦的西門子-羅賓康完美無諧波高壓變頻器,然后租賃給秦嶺水泥用于啟動調節高溫風機電機運行,秦嶺水泥僅需投入30萬元用于變頻器室建造及高低壓電纜鋪設。通過對項目實施前后窯尾高溫風機電機的電耗對比,以嚴謹的方法計算節能效率和節能收益。節約的電費一部分付給節能服務公司,剩下的是秦嶺水泥的收益。能源管理合同結束后,這臺變頻器設備的所有權無償歸屬秦嶺水泥。2008年7月,在土建、電氣、自動化等部門的緊密協作下,秦嶺水泥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的變頻節能改造項目順利完成,前后只用了一個月的時間。項目完成投入運行后,秦嶺水泥節每年節電l70多萬度,節約電費折合人民幣80多萬元,節能效果相當顯著。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原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是20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所需全部資金的節能投融資方式。
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下,節能服務公司與具有節能改造需求的能耗企業(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明確規定合同期限、改造成本投入比例、利益風險比例等。根據合同規定,節能項目改造初期,節能服務公司為能耗企業提供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等服務;改造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提供包括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服務;改造完成后,節能服務公司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推銷的不是產品或技術,而是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有兩種最基本的合同模式:節能量保證型(Guaranteed Saving Contract)和節能效益分享型(Shared Saving Contract),二者的區別主要是借貸風險的承擔者不同。
節能量保證型,是指能源管理合同中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承諾最低節能指標,保證其項目在改造后的節能收益。在項目實施后的合同期內,由能耗企業歸還進行節能改造的金融機構貸款。如果實施節能措施后的合同期內項目的節能收益沒有達到合同中承諾的數字,節能服務公司就必須將這部分收益差額退還給能耗企業。節能收益超出合同規定的部分,則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按合同中事先確定的比例分配。在這一模式下,能耗企業是節能改造金融貸款風險的承擔者。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指能源管理合同中商定,工程初期進行工程改造的款項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融資或者與能耗企業分擔融資,項目運行后所得的節能收益在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之間按比例分配,其中節能服務公司分得的節能收益足以償還其進行節能改造的貸款以及保證其合理利潤率。在這一模式下,借貸風險全部或絕大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能耗企業不承擔風險,或僅僅承擔小部分的風險。
與節能量保證型相比,節能效益分享型具有以下優勢:一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能耗企業“零投入”;二是節能服務公司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其投資的收回或利潤的賺取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能耗企業“零風險”;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能耗企業“高回報”。也因為如此,在節能服務市場發展的初期,能耗企業對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為偏愛。秦嶺水泥2007年的節能改造項目使用的就是此種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
對高能耗企業而言,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十分明顯。
1、資金投入少,風險低。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的規定,能耗企業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引入節能產品、節能技術和專業化服務,而無需承擔節能項目上的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不僅資金投入量小,而且風險水平低。這可能也是2007年身處困境中的秦嶺水泥敢于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對其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進行變頻節能改造的主要原因。
2、節能有保證且效率高。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提供的是涵蓋事前、事中、事后,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在內的一整套服務,而且有國內外最先進的節能技術和產品作支持,能夠保證項目的成功運行。單從節能效率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進行的節能改造項目,其節能率一般為10%-40%,最高可達50%。以秦嶺水泥為例,其2007年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率就遠遠超過當初節能服務公司承諾的25%。
3、改善現金流,提升企業競爭力。能耗企業借助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節能減排,不僅可以節約節能改造初期所需的資金投入,而且可以將有限資金投入到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進而改善企業現金流動狀況。同時,能耗企業還可以減少能源成本支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善環境品質、建立綠色企業形象,并從節能服務公司處獲得專業的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三、思考與啟示
綜上,合同能源管理既能減輕高耗能企業節能減排的融資壓力,又能克服傳統模式下節能項目的大部分風險由能耗企業獨自承擔的問題,并能幫助能耗企業降低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終實現盈利和可持續發展。但合同能源管理畢竟是一種新型機制,也可能面臨失敗的風險,其成功運行需要政府、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扶持與保駕護航。對此,筆者建議:
(一)政府在政策和財政上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融資是能耗企業,尤其是中小能耗企業在進行節能減排時需要首要面對的問題和難題。政府應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持續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融資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及其所在企業給予資金補助、獎勵、稅收減免,并鼓勵銀行向節能減排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
(二)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控制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個長效的項目,投資回報率高,但如果能耗企業停產、轉產或破產,合同能源管理就面臨失敗的風險,節能服務公司也會因此而承受巨大的損失,進而影響其他能耗企業乃至全國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因此,應通過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控制機制予以預防。具體來說,能源管理合同簽署前,能耗企業要向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增強節能服務公司投資的信心。節能服務公司也應在能耗企業的幫助下,弄清節能改造項目的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并在專家的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技術與配套設備。此外,節能量的具體計算方法、生產要素價格波動等因素對節能量的影響等細節,都要在能源管理合同中定義清楚,以防范于未然。
(三)營造有助于合同能源管理成功運行的市場環境
市場環境是合同能源管理能否順利實施的一個關鍵因素。我國應加快培育發展節能技術服務市場,為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創新機制在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具體來說,可通過電視、報紙等輿論媒體以及節能減排的專項宣傳活動,提高全民、尤其是高能耗企業及其職工的節能減排意識;培育和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著力研發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科技水平;建立環境工作問責制,將節能減排效果納入能耗企業及其領導的業績評估系統,并與企業領導、職工的薪酬掛鉤;對節能減排效果顯著的能耗企業予以獎勵,對未有效進行節能減排的企業予以處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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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EMC;節能改造;風險防范
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簡稱EMC)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企業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企業提供綜合性的節能服務,幫助企業節能降耗,并與企業分享節能效益,以此取得節能服務報酬和合理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對于企業來說可以實現零投資、零風險、高回報,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升設備系統能效,同時建立企業綠色形象;對于節能服務公司來說可以利用資金優勢實施綜合性的節能服務,提升公司業績及市場影響力。20世紀90年代初,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登陸我國。經過多年的發展,2003-2013年,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行業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復合增長率高達50.45%,說明行業發展迅速。2012年,投資規模為557.65億元,同比增長35.21%;2013年,中國合同能源管理投資增長到742.32億元,增幅為33.12%,相應實現的節能量達到2559.72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6399.31萬噸[1]。隨著國內、國際的能源價格都在迅速上漲,較低的能源利用效率大大增加了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的成本,而國內能源利用技術、能源產品和能源管理與使用模式的落后也大大增加了中國單位國民生產總值的能耗水平,與發達國家的能耗水平相比相差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因此,節能降耗是中國現階段發展所面臨的重要問題,這也說明了國內節能服務產業、能源管理技術存在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1]。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對合同雙方“雙贏”的商業模式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如何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廣意義重大。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推廣大約已有20年的時間,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也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認可。但是從總體上來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存在諸多風險點,如中國目前的信用機制尚不完善,客戶信用差會帶來回款困難;或是客戶由于經營不善,盈利能力下降,可能會導致履約困難,不愿支付節能效益款;或是節能服務合同的不完善,對一些細節規定得不夠詳盡,導致在合同執行過程產生糾紛及問題;或是金融和財務風險,如宏觀經濟運行周期、能否如期獲得銀行貸款、合同期內的通貨膨脹率變化、利率變化等問題導致對項目預期產生偏離;最后是技術方面,選用的節能改造技術未達到預期測算的節能效果,導致無法產生節能效益的情況[2-4]。由于缺少合理的風險防范和管理機制,因此我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市場規模有限。本文主要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篩選、模式分類選擇,以及影響項目收益等角度出發,給EMC項目全過程風險防范的建議和方法。旨在通過這些方法提高EMC項目的普及率,為我國節能減排大事業做貢獻。
1、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項目篩選原則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一般合同期限較長,且投資規模較大,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在前期項目選擇上需要慎重,盡量選擇優質的項目,從源頭上避免因項目選擇的不合理造成的用能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的風險。(1)建筑規模及能耗費用總量達到一定的規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重點是“節能”,節能效益=項目收益,因此在項目選擇上應盡量選擇建筑面積及能耗量達到一定規模的項目,在此基礎上實施節能改造或優化才能有較大的空間,同時能耗基數較大抵御各種不確定因素影響的能力更強。(2)建筑能耗強度較大且存在較好的節能潛力選擇同類型建筑中能耗強度明顯偏高或處于中等水平,且用能系統在效率提升和運營管理方面存在明顯的優化潛力的項目。(3)建筑產權較為清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由節能服務公司投資,需簽訂長期的節能服務合同,若建筑產權不清晰或多產權人,后續合同條款的履行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4)有較好的支付能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需用能企業定期支付節能服務費用,因此需要用能企業有較好的支付能力。(5)有較好的運行數據記錄節能效益預測的準確性是決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能否成功的關鍵,因此需要建筑具有較完備的能耗賬單及歷史運行數據,據此來測算節能效益可大大降低節能效益預測風險。(6)建筑業態及業務量較穩定建筑業態的調整及業務量的變化會對建筑能耗產生明顯的影響,若業務量大幅度提高會增加改造后能耗,使項目節能收益受到較大影響,因此在項目選擇時盡量選擇業態和業務量較為穩定的項目。
2、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模式分類及適用性
根據公共建筑的建筑類型、建筑功能、采用的節能技術形式及效益分享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以下幾種分類。
2.1建筑類型劃分
根據建筑是否竣工驗收投入運行,可將其劃分為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中應用較為普遍,新建建筑受能耗基準和節能效益較難確定等因素的影響,較少采用,僅在照明系統和分布式能源類型項目試點應用。
2.2建筑功能劃分
公共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衛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每種類型的建筑又細分成多種類型。根據不同類型的建筑功能及特點,給出公共建筑EMC模式的適用性建議,表1中打√的建筑類型可結合建筑規模和用能情況考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3改造技術劃分
根據項目所采用的技術形式,可分為采用單一節能技術和集成節能技術,常見的節能技術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適用性分析如表2所示。
2.4商務模式劃分
按照不同的商務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類如表2所示,目前較為常見的是采用效益分享型和保證型,以及多種模式相結合的混合模式。
3、影響合同能源管理收益的風險因素及對策
3.1用能企業的風險
(1)信用風險。項目可能存在用能企業惡意隱瞞、轉移項目收益、拖延支付節能收益、提前終止合同期、企業改制或更換領導班子后新任領導不愿意履行合同等風險,建議將此類信用風險對策在合同中予以明確。(2)經營風險。項目可能存在因經營不善導致盈利能力下降、改造后設備達不到預定負荷導致節能量相對下降、客戶從事非法經營導致停業或關閉等風險,建議在前期對項目進行充分的評估,對此類風險較大的項目不建議開展EMC節能改造,對于采用EMC模式的項目在合同中對可能出現的經營風險對策予以明確。(3)使用權限。項目可能存在用能企業的建筑產權和租約關系的風險,建議在項目前期對使用權限和時限進行充分評估,對于產權不清晰和使用期限較短的項目不建議采用EMC模式。(4)合同風險。項目可能存在因合同條款的不完善導致的收益風險。如未考慮天氣、業務量、使用習慣、不可抗力等可變或不可預見的因素;能耗基準及節能效益驗證方法、付款時限和方式、設備所有權等。建議在合同中結合項目可能存在的技術、商務、所有權等風險因素,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3.2項目自身風險
(1)金融和財務風險。能否如期獲得銀行貸款,國家稅收政策,合同期內通貨膨脹率變化、利率變化、匯率變化等風險因素需充分考慮。(2)設計及技術風險。系統設計在滿足現有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設計是否經過優化比選,所選用的技術或產品的高效性和成熟度等技術風險需全面評價。(3)設備原材料采購風險。在采購設備時需充分考慮設備能否正常運行、設備性能是否達到預期、運行是否可靠、售后維護是否及時可靠等風險。(4)工程施工風險。工程能否按照預定進度和預算保質保量完成,后期系統調試、操作培訓、運維管理等均會對項目總體收益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議用能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介入施工過程,避免前期工程與后期運維管理不能有效銜接。改造系統竣工驗收后,務必對改造系統進行節能優化調試,保證系統和設備達到最佳運行狀態,同時對用能企業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專業的操作培訓,并制定節能運營管理手冊指導后續節能運行。(5)業態及業務量風險。在節能改造前后,業態調整或業務量發生較大變化會對項目收益產生較大影響,對可能存在業態調整和業務量變動風險較大的項目,不建議采用EMC模式。(6)節能量界面風險。改造前后所改造設備功能范圍應完全一致,設備數量、開啟規律、室內環境應基本一致,改造前充分調研評估原系統的使用合理性,并對可能發生的此類風險在合同中予以明確。(7)節能量的測量與驗證風險。改造前雙方確定能耗基準和節能效益測量與驗證方法,前期節能量預測的準確度,以及后期評估機構和用能企業對驗證標準和內容的認可度等都會對項目收益產生一定的影響。節能量的測量與驗證方法要盡量規避改造系統之外的因素對節能效益產生的影響。(8)原有系統或設備利用風險。節能改造可能會利用部分建筑原有的輔助系統或設備,原系統或設備運行可靠性、維護保養情況、效率衰減及使用習慣等都會對項目收益產生一定的影響,在改造前要充分評估考慮此類風險的影響,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確。(9)能源價格變化風險。能源價格變化造成的節能效益變化對項目收益的影響,建議盡量采用固定的能源價格,避免因價格變化產生的收益風險。(10)投資風險回報。效益分享的比例和期限、用能企業的支付能力、政策變化(補貼等)、體制改革、領導更換等風險需謹慎評估。
4、結論與建議
【關鍵詞】 節能服務商; 合同能源管理; 應收賬款; 報表優化
中圖分類號:F231.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6-0057-03一、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與會計反映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美國20世紀70年代,主要為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在這種背景下,一種具有綜合性且專業的節能服務商(ESCO)應運而生。
在這種商業模式下,節能服務商往往是設備制造商或者主要經銷商,通過這種業務模式可以帶動核心設備(或部件)的銷售,還可以通過搭配技術輸出,帶來顧問咨詢業務的額外收入,通過能分享大部分的節能收益來獲得除了設備銷售與技術型勞務輸出外的額外收益,該收益來自用能方節約的能源費用分享。
作為交易對手,用能單位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在不增加企業支出的情況下實現節能改造,免費完成國家節能減排任務;同時,用能單位還不需承擔項目資金投入和實施技術風險,可安享節能收益,獲得無風險回報;在雙方約定的分享期結束后,還可以獲得節能服務商實施改造時安裝的節能設備,免費獨享設備余值及其隨后帶來的全部節能收益。
(二)節能服務商的會計核算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商務模式給節能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會計核算的發展相對滯后。現行會計準則是2007年開始執行的會計準則體系,包括一個基本準則與38項具體準則,但其中沒有一個準則適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業務模式。大部分節能服務公司是小微企業,較多采用更早的會計準則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這些制度和準則也沒有對此作出規范。因此,近年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蓬勃發展起來后,節能服務公司的會計處理各行其是,缺乏橫向可比性。據不完全調查,在銀行申請融資的大部分節能服務公司中,主要的核算方法有根據各年應分享的節能收益逐年確認收入和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確認全部應分享的節能收益兩種。它們帶來的結果就是,節能服務商財務報表上反映出大量的應收賬款和固定資產,而其他流動資產與貨幣資金較為匱乏。
根據各年應分享的節能收益逐年確認收入的節能服務公司同時處于節能收益分享期的項目往往多達數十個,每年初賬面應收賬款余額少則數千萬元,多則上億元。出于所得稅納稅的考慮,他們在提供節能改造時投入的設備等所有初始投資應視作其固定資產,后續各年初將當年按合同約定應分享到的節能收益作為營業收入,同時借記應收賬款,而每月或者每季度實際收到節能收益款時,再減記應收賬款,同時增加銀行存款。這就形成年初應收賬款增加,而年末隨著收款逐步實現后應收賬款減少至接近零余額的情形,在接近年初與接近年末之間形成較大的余額反差。每年平均數千萬至上億元的應收賬款余額常常表現為公司賬面金額最大的資產項目。
按照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確認全部應分享的節能收益的節能服務公司,通常節能收益分享期在3至5年左右,且單個項目各年分享的收益總數額不大,一次確認收入省去了逐個項目逐年確認的繁瑣,同時還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盡早實現大額的賬面營業收入,也可將公司總資產規模盡早做大,在形式上優化公司短期償債能力指標。當每個項目被提前至項目竣工驗收時確認了全部合同期內應分享的節能收益時,單個項目的合同金額可高達千萬元或數千萬元,而一個實力尚可的節能服務商,每年可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約數十個,同樣會形成賬面數千萬元或者數億元的營業收入和應收賬款,而且這些應收賬款的賬期與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約定的收益期限一致,長達3至5年,形成實際上流動性較低但數額龐大的賬面資產。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節能服務商的影響
節能服務商在投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時,往往需要在改造或新建項目建設期資金先行墊付,在隨后的節能效益分享期逐步收回,顯示出前期投資大、建設周期較短、節能收益分享周期長、應收賬款在總資產中比重較大等特點。這些資產通常金額占比較大,會導致降低整體流動性和資產質量下滑的不利后果,也不利于公司盤活資產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一)項目前期投資需大量資金而自身造血能力不足
節能服務商在投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竣工前,其投資額主要以基建與設備購置的形式計入財務報表“在建工程”項目,竣工后即轉入“固定資產”項目并存續至項目分享期末(一般5至10年),同時節能服務商開始節能收益的分享,產生合同能源管理收入。節能服務商投資多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后,公司賬面貨幣資金等流動性較強的資產大量變成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大幅降低公司的流動性。
(二)應收賬款占資產比重大而回款緩慢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竣工進入收益分享期后,節能服務商在各會計年度內按節能收益分享周期分別確認營業收入,但付款很可能約定在年末;部分節能保證型合同約定了固定金額的每期應分享節能收益,這些收益在年初即可一次性確認為當年營業收入,同時記入應收賬款,分享期內各年均如此。如果節能服務商投資的項目較多,其賬面積累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收款期往往靠近年末;隨著年度推移,節能服務商新投資竣工的項目更多,其賬面每年的應收賬款隨之快速增長,影響了公司資產的變現能力,給報表使用者帶來公司應收款管理清收不力的錯覺。
節能服務商購置設備等原因導致資金大量占用可以通過租賃或者按揭等方式解決,不是本文探討的重點,但其不斷竣工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分享收益在賬面形成的應收賬款會像滾雪球一樣迅速膨脹,導致財務報表的資產質量變差的錯覺。因此,改善節能服務商報表結構,應收賬款出表成為較優的選擇之一。
三、報表優化的應收賬款轉移
通過應收賬款轉移出表,可實現節能收益分享期節能收益的提前實現,顯著提高經營業績,可以在分析相關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約束的基礎上,探討節能服務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未來應收款出表的可行途徑。
(一)相關會計準則的約束
新準則下,應收賬款屬于金融資產。因而,所有企業的應收賬款都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有關規定來核算。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的節能服務商去應收賬款,使其出表,主要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及其有關規定。
1.金融資產轉移的實質依據
節能服務商已將應收賬款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的,應當終止確認該應收賬款;保留了應收賬款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不應當終止確認該應收賬款。(終止確認,是指將應收賬款或金融負債從節能服務商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予以轉銷)
節能服務商在判斷是否已將應收賬款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轉入方時,應當比較轉移前后該應收賬款未來現金流量凈現值及時間分布的波動使其面臨的風險:(1)節能服務商面臨的風險因應收賬款轉移發生實質性改變的,表明該節能服務商已將應收賬款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轉入方,如不附任何保證條款的應收賬款出售等;(2)節能服務商面臨的風險沒有因應收賬款轉移發生實質性改變的,表明該節能服務商仍保留了應收賬款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如承擔全額補償責任等。
節能服務商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應收賬款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應當分別是否放棄了對該應收賬款控制區別處理。節能服務商在判斷是否已放棄對所轉移應收賬款的控制時,應當注重轉入方出售該應收賬款的實際能力。轉入方能夠單獨將轉入的應收賬款整體出售給與其不存在關聯方關系的第三方,且沒有額外條件對此項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節能服務商已放棄對該應收賬款的控制,節能服務商放棄了對該應收賬款控制的,應當終止確認該應收賬款;節能服務商未放棄對該應收賬款控制的,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所轉移應收賬款的程度確認有關應收賬款,并相應確認有關負債。
2.金融資產轉移的主要形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金融資產轉移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節能服務商將收取相關應收賬款現金流量的權利轉讓,由受讓方自行收取;另一種是節能服務商雖然轉讓了相關應收賬款,但具有代受讓方收取該應收賬款現金流量的義務。
3.金融資產部分轉移的確定
節能服務商應收賬款部分轉移出表時,尚未明確可以將該應收賬款在時間序列上分割分段轉移出表,目前僅允許三種情形:(1)將應收賬款所產生現金流量定、可辨認部分轉移,如節能服務商將一組類似貸款的應收利息轉移等;(2)將應收賬款所產生全部現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轉移,如節能服務商將一組類似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合計的一定比例轉移等;(3)將應收賬款所產生現金流量定、可辨認部分的一定比例轉移,如節能服務商將一組類似貸款的應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轉移等。
(二)節能服務商應收賬款轉移的建議
1.應收賬款轉移的利用平臺
由于節能服務商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的毛利水平通常較高,可以容忍相對較高的融資和應收賬款轉移出表成本。理論上,愿意受讓應收賬款的商業銀行、租賃公司、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投資基金等都是可行的交易平臺。然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即便是央企旗下的節能服務商,大多注冊資本與資產規模也偏小,單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金額也不大,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尚未充分壯大。目前僅有租賃公司與部分投資性保理商參與受讓節能服務商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收賬款,創新超前的商業銀行當前也僅停留在運用該應收賬款質押為節能服務商提供信貸融資,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與投資基金也僅有類似的零星融資支持,尚未有創新產品受讓節能服務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收賬款,使其轉移出表。
2.應收賬款轉讓方式的選擇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和第23號已分別就節能服務商應收賬款賬面確認、計量與轉移進行了約束,在應收賬款轉移判斷依據、主要類型與部分轉移等方面進行了較細致的規定,既有終止確認與不終止確認的情形,也有需要進一步計算確定的較模糊情形。
根據現有會計準則的要求,以下兩種方式可以明確地作為節能服務商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收賬款轉移出表的路徑:(1)賣斷式出表。節能服務商幾乎完全放棄(95%以上)對相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全部分享期內的應收賬款控制權并在轉移出表期間不承擔任何信用損失賠償責任;(2)約定以公允價值回購式出表,節能服務商在應收賬款轉移后只保留了優先按照公允價值回購該應收賬款的權利的(在轉入方出售該應收賬款的情況下),也可實現所轉移的應收賬款出表。在轉入方到期有以公允價值出售意愿的前提下,為了控制節能服務商到期不回購出現潛在道德風險等,可以將節能服務商出表時的出表對價充分降低,保證其未來回購動力。
除此以外,根據準則的要求,還可創新地提出更有利于轉入方權益的出表方式,即保證轉入方出售該應收賬款的能力方式出表。此時,節能服務商采用代收款方式轉移應收賬款,保證受讓方具有出售該應收賬款的能力(但不一定是全部控制權),同時與節能服務商簽訂一份財務顧問協議,該協議基于受讓應收賬款項目對應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發生履約風險時,該財務顧問協議生效,協議規定節能服務商先行墊付應收到的現金流,待合同履約正常后返還,受讓方同時支付相應利息。
3.與節能服務商審計師充分溝通的重要性
節能服務商上述應收賬款轉移的建議是基于相關會計準則提出的,該準則是整個準則體系中較難把握的部分之一,理論的運用還可能遇到現實的困難,需要充分溝通。畢竟該類準則的運用,不如極端情況下容易辨認,需要增加審計師對應收賬款轉移時的判斷依據、主要類型與部分轉移等方面面臨的模糊地帶進行額外分析和處理。
例如,在采用保留次級權益或提供信用擔保等進行信用增級的應收賬款轉移中,節能服務商只保留了所轉移應收賬款所有權上的部分(非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但不能控制所轉移金融資產的是否應該可以出表及計量方法的確定等在準則中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審計師具體分析和判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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