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1 1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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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范圍內的試產該營銷對于我國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有著積極的影響,市場營銷能夠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作出科學的預測和規劃,以經濟效益為目的而展開的經濟活動。隨著國際貿易活動的不斷的深化,世界各國之間的聯系日益密切,產品營銷理念、營銷策略和營銷平臺為世界市場的貿易發展帶來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而言,想要豐厚的利潤回報需要樹立品牌意識,對市場發展方向進行細致的把握,占據廣泛的市場空間,吸引大量的客戶群體,產生持久深遠的市場影響力,活躍國際貿易的氛圍。
二、我國國際貿易環境下市場營銷對策分析
國際貿易環境下,市場營銷的手段更加多樣化,更多的資源、技術和資金可以為市場營銷帶來更多的可能,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市場營銷的行動力和市場效率,創設更多的經濟利潤,在國際市場上形成品牌的優勢,壯大我國市場營銷的發展規模,打響中國品牌的國際知名度。
1.深入市場調查,了解國際貿易發展趨勢
我國的市場營銷對策和市場發展狀況密切聯系的,對于國際環境下市場營銷發展規劃需要深入的了解國際市場環境。從社會發展環境來說,各國的文化習慣、風俗習慣和認知習慣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把握這種差異性能夠滿足市場營銷的策略調整,從而確定符合各個國家貿易習慣的市場營銷對策。從經濟環境上來說,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各個國家的經濟水平和經濟實力都對市場營銷的規模和利潤有著深刻的營銷,了解市場發展的綜合性因素,了解國家消費群體的消費習慣能夠為市場營銷策略的是定提供豐富的材料依據。
2.創設自主品牌,形成品牌競爭模式
企業的長遠發展需要形成自主的品牌優勢,通過創設自主品牌打入國際市場,抓住產品營銷的有利時機,通過創新性的市場營銷手段,提升產品的市場價值和市場份額。從生產能力和銷售能力出發,提升企業的競爭實力,以產業的發展優勢在國際競爭中獲得有利的條件。尤其是在信息技術時代下,品牌營銷的速度和效率影響著消費的走向。在市場營銷的過程中,以品牌來最大程度的吸收消費群體,通過細致入微的服務來占領品牌銷售的市場。積極的引進技術和人才,提升生產和銷售的能力,以自主創新的競爭模式帶動企業的發展能力,創造更多的經濟利潤。
3.完善法律制度,規范市場營銷秩序
完善我國的市場營銷法律規范,堅決捍衛我國在世界市場競爭中的合法權益,采取適當的方式來解決貿易問題,避免貿易爭端和貿易糾紛的產生。對于世國際貿易局勢應該有準確的把握,以高度的經濟敏感洞察市場貿易的發展規律。及時的調整相應的政策法規、為國際貿易和市場營銷創設健康的發展環境,積極的拓展國際市場的發展份額。嚴厲的打擊國際貿易中的不公平現象,積極的捍衛我國的時市場權益,提升應對風險和爭端的能力,以適應市場營銷激烈的競爭環境。
三、結論
關鍵詞明末清初華東市場海外貿易走私貿易
國內市場,無論是初級的墟集市場還是高一級的城市市場、區域市場,在明清時期都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大與發展。更具意義的突破區域范圍的全國性市場,由于因交通的便利而發展起來的長距離販運貿易的成熟和商品經濟生產的拓展,也在明中葉形成。[①]在全國性市場及其網絡中,由于多元社會經濟結構導致地區發展的不平衡,[②]以運河為南北交通干線的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廣東)的市場發育較為成熟,網絡較為密集,從而成為中國國內市場的重心。現在要討論的問題是:華東市場的優先發育成熟不僅是國內商品經濟發展的結果;16世紀西方資本主義的擴張力量已經多次叩開了中國市場的大門,海外貨幣資本首先對華東市場產生了魅力,日益成熟和壯大的國內商人隊伍及其資本,已不滿足于國內市場由于發展不平衡而出現的不充分的流通能力,開始向海外延伸,參與以海外貿易為主體的海洋社會經濟活動。華東市場與海外貿易的這種互動力也是華東市場成熟的營養劑。這是明末清初商業發展有別于前代的一個顯著特征,也是近代中外貿易的序幕。
一、華東市場的構成及其對外貿易的擴張力
市場的構成,主要是商品的流通量和流通內容。流通量的大小取決于市場的交通輻射情況和商埠碼頭的大小;流通內容則指集散商品的種類。明末清初,華東地區不僅擁有貫穿南北的大運河——長江——贛江——北江黃金水道,這條水道串連了以北京為樞紐通向全國各地的8條干線要道中的3條:北京分別至南京浙江福建、至江西廣東、至山東;[③]而且擁有全國2/3的大中型工商城市[④]和大量傳統與新興的手工業商業小城鎮。[⑤]明清兩代人口密度前4名的省份在華東,明末華東6省人口6900萬,為全國15省12000萬人口的58%(1578年)。[⑥]清中期統計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00人以上的府州全國有29個,華東占24個(1820年)。[⑦]便利的交通、發展起來的工商城鎮和眾多的人口為市場的構成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質條件。
從商品生產與流通關系看,市場可分三類:
第一類是由專業特色明顯的手工業市鎮構成的專業市場。華東地區擁有一大批較為發達的手工業城鎮,迅速增長的人口生存需求,極大地刺激了這些城鎮及其周圍農村的手工業商品生產,并且向更廣的范圍輻射,構成交易網絡。例如松江棉紡聞名于世,因而形成了棉布市場;景德鎮、佛山等地也都是這一類型的專業市場。
第二類是由傳統文化城市或工商城市構成的綜合性市場。例如蘇州,既是文化古城,又是絲織業中心。杭州、南京、揚州等都屬于這類市場。
第三類是并無特色的手工業生產,而是以交通樞紐或河埠港口地位而構成純然市場,如臨清、濟寧、淮安、寧波、泉州、廈門、月港等。這些城鎮港口市場首先是因商而興,如果有手工業,也是在流通的刺激下然后形成的。又如江西廣信府屬鉛山,既無特色手工業,而且偏僻落后,由于地處閩、浙、贛交界之處,又是閩浙商人經錦江入鄱湖北上湖廣江皖南下廣東的要道口,成了南方各地手工業產品和土特產甚至還有海外商品的集散地,純然的貿易市場。如果我們認為為了商品的交換而進行的長途販運的流通形式具有近代商業意義的話,那么最能體現這種意義的市場應是這第三類。
明清時期,國內市場最大宗的商品依次為糧食、棉花、棉布、絲、絲織品、茶、鹽、鐵、瓷器等。[⑧]按人均占有量、產地、集散地、人均消費量等方法計算,華東都是最大的市場并擁有最大的流通額,總人口與城市人口的基數決定了這一判斷,而且前述三類市場使華東地區形成了層次不同的市場網絡。
粗略的估計,明末清初,占人口58%的華東地區,占有80%以上的商品市場和更大比率的商品流通額,以及更多的商業資本。當時,國內市場是主要市場。但是,當我們注意到市場上最大的交易量為糧與布和糧鹽,即Ⅰ類工業品(布、鹽)和Ⅱ類糧食之間的交換,注意到Ⅲ類經濟作物(棉、絲、茶)主要是城市消費,一個問題便出現了:Ⅰ類和Ⅱ類商品基本上都由農民生產,屬于農民小生產者之間的交換,不形成由商人作為媒介的商業市場的交換流通,Ⅲ類商品又很少流向鄉村,[⑨]城市的自我生產消費必須保持供需平衡。但是,已經發展起來的經濟作物商品化生產和手工業商品經濟決不可能停滯在自給自足的平衡水平,于是買方的缺乏便造成市場的不充分。這也許是明清時期手工業品價廉物美,江南城市消費趨于奢靡的一個重要原因。過多的商品必然由于國內市場的不充分而產生尋找新市場的欲望。向農村?可能性不大,農民缺乏購買力,那只有向海外,海外有需求,何況外國人已經用大船載著銀元來做生意了。近代海外貿易序幕的拉開首先不是商人的企圖,而是商品的欲望。當海外市場不僅廣大,而且利潤可觀時,商品尋找市場的欲望與商人謀利的企圖便構成了向海外貿易的擴張力。當時,除了武器裝備落后于歐洲,中國的遠洋航海技術與物質條件都是第一流的。如果國家允許,這種擴張力就能得到正常的外放;如果國家不允許,它就以各種非法形式實現不正常的外泄。
華東諸省,大多沿海,自古有涉海貿易的傳統,至明,已形成寧波、福州、泉州、月港、廈門、廣州等外貿港口。華東市場作為外貿腹地,正可借此外銷商品。問題在于貨利之謀與王權之穩之間的平衡。嘉靖中,原本為消極外貿之果的倭亂又成了禁海之因。隆慶開禁,準販東西二洋,給明末華東市場的發展帶來生機。萬歷中再次因倭禁海,海上“人輒違禁私下海,或假借縣給買谷捕魚之引,竟走遠夷”[⑩]。清初為鄭成功之事,海禁更嚴,但設法走私的商人漁船時有冒險出海。“海中之利無涯,諸番奇華本一利萬,誰肯頓息哉”[①①]?
華東市場的擴張力可以從兩個方面去看,一是國內市場的不充分與華東商品經濟的較發達的矛盾,促使商人向海外尋找市場。“閩廣奸商,慣習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為主,中載重貨,余各以己資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①②]“童華,蘭溪人,以巨資為番商”。[①③]明人王在晉《越鐫》卷21中列舉4件海商案,其中3件為商人聚資購買當地的絲織品和磁器白糖等,與日本通商。徽州、寧波等地商人攜帶大量資金進入沿海市場,參與海外貿易,而廣東、福建沿海商人以特有的地理優勢活躍于海上貿易。[①④]“海濱之民,惟利是視,走死地如鶩,往往至島外區脫之地曰臺灣者,與紅毛番為市。”[①⑤]據日本學者巖生成一《近世日支貿易數量的考察》,1611年到1646年約有1100艘“唐船”赴日;1662年到1699年有2819艘,其中從中國本土赴日的為1972艘。[①⑥]又據錢江《1570~1760年中國和呂宋貿易的發展及貿易額的估算》,當時中國赴馬尼拉商船總數為3097艘,其中明末的64年中有1677艘,康熙開海禁后的第二年1685年至1716年有525艘。
二是發展起來的華東市場對海外諸番產生了極大的吸引力。“是兩夷者,皆好中國綾緞雜繒,其土不蠶,惟藉中國之絲到彼,能織精好緞匹,服之以為華好,是以中國湖絲百斤,值銀百兩者,至彼得價二倍。而江西磁器、福建糖品果品諸物,皆所嗜好。”[①⑦]“大抵日本所須,皆產自中國,如室必布度,杭之長安織也;婦女須脂粉,扇漆諸工須金銀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饒之磁器,湖之絲綿,漳之紗絹,松之綿布,尤為彼國所重。”[①⑧]至于西歐對中國茶、絲、絲織品、磁器、糖等商品的向往,乃是自絲綢之路阻斷之后,歐洲人冒險開避通向東方商路的主要動機。據美國學者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卷第二十六章統計的1739年和1740年廣州的歐洲商船情況看,兩年中商船24艘,運載噸數為13905噸,分別來自英國、法國、荷蘭、丹麥、瑞典。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商船在澳門出入,1740年1年中有12艘,運載噸數為4400噸。華東市場的商品價格內外有別,外銷比內售明顯高出許多,也有劣質貨物,但總體上是價廉物美,外商能夠接受,即使再加上船鈔稅銀、官吏勒索及其他費用,以及萬里航海之險,歐洲人也愿來中國投資貿易,因為回去后仍有大賺頭。即以絲織品論,中國的要價是西方市場上同類產品的1/3或1/4。[①⑨]
二、外來貿易對華東市場的拉力
利潤是推動商業發展和市場成熟的主要動力,商品尋找市場的擴張力通過商人的趨利行為表現出來,因此,商品的擴張力與尋找中的市場的利潤拉力是一個事物的兩面。明末清初,正在向中國尋求貿易的歐洲和東西洋諸國市場擁有的貨幣對華東市場產生了這種利潤拉力。這實際上是已經形成的世界市場初期競爭在中外貿易上的表現。
以英國為例,在明末清初一個多世紀的時間里(1635~1753年),“英國對東印度貿易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22條遠洋商船運來貨物約合中國白銀727669兩,運來白銀(主要是銀元)折合中國銀元7713078兩,總資金達14267452兩。[②⑩]英國對華貿易中懸殊極大的入超在證明中國商品的擴張力的同時,也表明那數以百千萬計的白銀對中國市場,首先是對華東市場的拉力。
這種拉力主要表現在同一商品的內外差價上。在中國的出口貨物中,簽約并完成貿易最多的先是絲和絲織品;后來由于英國國會法令禁止幾種絲和絲制品在英倫零售或穿著[②①],絲和絲織品貿易曾略有下降,而英國人對中國茶葉越來越感興趣,茶葉貿易上升很快;還有糖、瓷器、銅、白銅、水銀等。在“公司”大多數商船的貨單上,茶葉和絲、絲織品常常放在首位。以茶葉為例,1701年至1736年,茶價每擔,工夫茶38兩或35.3兩或23.1兩,武夷茶27兩或17.15兩或14.8兩,白毫38兩或35.3兩或24.4兩,松蘿19兩或16.15兩或22.1兩,瓜片24.5兩,色種49.4兩,最貴的是貢熙細茶54.9兩。而道光初年的茶葉國內市場價每斤在48文至200文之間,[②②]當時的銀錢比率是1兩:1300文左右,每擔約合3.7兩至15兩。以此來計算“公司”當時從廣州買到的茶葉,至少是國內市價的三倍甚至更高。
實際上,外商已經注意到這種內外的差價。在廣州,英商“自行進入城內,詢問店鋪的貨物價錢,我們發覺比他們從來向我們索討的價錢便宜得多”[②③]。
內外貿易中的價格差額構成的更高利潤,對商人的誘惑力是極大的,這其中首先被吸引的是華東商人。“茶葉是由安徽、江西及湖南等省運來的”[②④]。“董事部又命令購買南京手工織制品,特別指定幅寬一英碼的南京棉布”[②⑤]。“我們與米森諾會同和德少、秀官及保商啟官平分訂約,購入最好的南京生絲400擔,每擔175兩銀,繳清各項費用,一百天內船上交貨。該商人等在廣州沒有這樣大批的生絲存貨,一定要到外地搜購,逼得我們預付款的80%給他們,這是我們能夠勸誘他們索取的最低數額。”[②⑥]以廣州為交易市場,貨源100天內搜集,應是從廣州到江浙來回所需的時日。利瑪竇從廣東北上去南昌、南京、北京沿途見到了這種長途販運以供外貿的盛況。[②⑦]當時來華外國商船不僅在廣州貿易,也沿海岸線北上廈門、舟山(定海)等地商貿。有的外船在廣州訂到貨后,還必須航往舟山、寧波口岸去裝貨。[②⑧]可見華東市場接受海外貿易的拉力的形式是多樣的。
由于各種原因,借依廣州、廈門、寧波等港口在政府官員的監督下與外商貿易是有限的,港口管理外貿的官員對外商成千上萬的銀元更具貪婪之心,他們千方百計地向中外商人勒索,官商、皇商欺行霸市現象也很嚴重,市場交易常常出現波折甚至夭折。但海外貿易的高利潤依然存在,它吸引市場以商人走私的形式進行交易。于是,華東商人走私貿易在明末清初更為盛行。“夫漳、泉之通番也,其素所有事也,而今乃及福清。閩人之下海也,其素所習聞也,而今乃及寧波。寧波通番,于今創見。又轉而及于杭州。杭之置貨便于福,而寧之下海便于漳。以數十之貨,得數百金而歸,以百金之船,賣千金而返,此風一倡,聞腥逐膻,將通浙之人,棄農而學商,棄故都而入海。”[②⑨]漳州、泉州、福清和寧波、杭州之間的市場輻射關系已發展成走私外貿的利害聯系了。“原來這邊中國的貨物,拿到那邊,一倍就有三倍價;換了那邊貨物,帶到中國,也是如此。一往一回,卻不便有八九倍利息?所以人都拼死走這條路。”[③⑩]明中葉后發生在東部沿海的海外貿易、海外移民、走私沖突甚至倭寇之亂的主要原因應是華東經濟發展與海外貿易之間的推拉作用。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對此作了闡釋:“今海賊據浯嶼、南嶼諸島,公然番舶之利,而中土之民,交通接濟,殺之而不能止,則利權之在也”。[③①]
明末清初的海上走私貿易可分為近海島、港貿易和遠海諸番貿易兩種。第一種近海島、港貿易。如浙江,舟山城東南百里的雙嶼港,“為倭夷貢寇必由之路”[③②],在嘉靖年間發展成為華東走私商人與日本、葡萄牙等國商人的集散中心、國際貿易港,主要經營絲和絲織品。[③③]這個走私市場有多大?當時曾到過中國沿海活動的葡萄牙人賓托(FernaoMendezPinto)在他的《游記》中寫道:“雙嶼港總人口有三千多人,其中葡萄牙人占一半以上,還有房屋一千余幢,有的房屋建筑費達三四千金;還有教堂三十七所,醫院二所。每一年進出口貿易額達三百多萬葡幣(Cruzado),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用日本銀錠作貨幣的。”[③④]浙江沿海還有可以避風良港四五十處,都成了當時海上走私的貿易市場。又如福建,福建沿海由于海岸線更為曲折,島嶼眾多,加上閩東南鄭芝龍家族海商集團擁有較強大的武裝力量,臺澎相距不遠,形成接應之勢,沿海的走私貿易更為活躍。“漳之詔安有梅嶺、龍溪、海淪、月港,泉之晉江有安海,福鼎有桐山”[③⑤]等,其中月港為最大海港。明末,月港衰微,鄭氏海商集團總部所在地安平港興盛起來,到清初,成為與清廷抗衡的海上貿易大港,直到清軍剿鄭的戰火把它毀為灰燼。福建還有下屬臺灣府的澎湖、大員、雞籠淡水港。廣東除了人們熟知的澳門之外,還有可以輻射閩、贛、粵三省的南澳島,也是當時走私貿易的國際性市場。走私貿易的商品流通量與貿易額永遠是一個謎,雙嶼港的年進出口貿易額也只是一個參考數字,但不可懷疑的是,以華東豐富的商品市場作為腹地,沿海島、港走私量一定很大,否則,不足以引起再三發生的“倭亂”,不足以形成持續16、17兩個世紀的十幾個私人海商集團。[③⑥]
第二種遠海諸番貿易。這是沿海島、港走私的輻射性向海外的延伸,所及的國家與地區東起日本、朝鮮,南經呂宋至南洋群島,西及阿拉伯半島并直至東非,而且在這些地區和國家同葡、西、荷、英等國商船貿易:這種貿易額也是很難確計的。林仁川先生根據國外有關史料,作了估計工作。其中1641年6、7兩個月,鄭芝龍運往日本長崎的諸多貨物中有白生絲25700斤,黃生絲15550斤,各種紡織品140760匹;1641年,銷往日本長崎的各種糖5726500斤,1644年為1417550斤,1645年為3377900斤。[③⑦]明末清初遠海貿易的總額估算,年平均出口約918萬兩,進口約738萬兩,利潤約942萬兩。[③⑧]
綜上所述,明末清初,華東市場參與海洋社會經濟的海上貿易,與世界性的海上貿易存在著互動作用的關系,這種關系顯示出華東商品經濟和市場網絡的新發展。但是這種新發展的主要動力是在民間,中國的海外貿易主要特征是民間走私,在本國政府的有限貿易和海上禁令以及番國洋人中的海盜前后夾擊中,華東特別是沿海商人不畏艱險依然起錨,趨利而去,干著赴湯蹈火的事業。中國近代中外貿易的序幕充滿活力與艱難。注:
①⑧⑨關于國內市場等級的界定和明中葉始全國性大市場的形成,參見吳承明先生《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一書的有關論述,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17~256頁。
②關于多元社會經濟結構的理論,主要參見傅衣凌先生的《中國傳統社會多元的結構》,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3期。
③另外五條干線要道為:北京分別至河南湖廣廣西、至陜西四川、至貴州云南、至山西、至(遼寧)開原。見明人黃汴的《一統路程圖記》和儋漪子的《天下路程圖引》,楊正泰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65頁、第354~512頁。
④根據傅崇蘭先生《中國運河城市發展史》統計,明清時期比較發展的32座城市中,華東占21座;清代工商業城市,華東占六座。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頁。
⑤傅衣凌主編,楊國楨、陳支平著:《明史新編》,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9~342頁。
⑥胡煥庸、張善余:《中國人口地理》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表12、13。
⑦梁方仲:《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表88。
⑩[明]張燮著,謝方點校:《東西洋考》卷7,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33頁。
①①[明]王世懋:《策樞》卷一,《通貨》,叢書集成初編本,第十二頁。
①②[明]周玄wéi@①:《涇林續記》,叢書集成初編本,第二十七頁。
①③①⑧[明]姚士麟:《見只編》卷上,叢書集成初編本,第五十、五十一頁。
①④參見張海鵬、張海瀛主編《中國十大商幫》有關章節,黃山書社1993年版。
①⑤①⑦③①[明]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第二十六6冊,《福建》;四部叢刊三編本。
①⑥轉引自鄭永昌:《明末清初的銀貴錢賤現象與相關政治經濟思想》,臺灣師范大學歷史研究所1994年版。
①⑨《利瑪竇中國札記》,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3頁。
②⑩這里的三個數字根據馬士著《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以下簡稱《編年史》,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中文版)第一卷第309~321頁《東印度公司的英國船只對華貿易表(1365—1753年)》的有關數據統計而來,原表多用鎊和八單位里亞爾后稱元為計算單位,這里根據100英鎊=416.67元、100元=72兩、100英鎊=300兩換算,0.72兩×416.67=300.0024兩。又:貨物價值與白銀相加不能等于總資金的原因是有許多船只只有總資金的記錄。
②①②③②④②⑥②⑧《編年史》第一卷第十一章、第八章、第十五章、第二十八章、第八章。
②②黃冕堂:《清史治要》,齊魯書社1990年版,第441頁。
②⑤《編年史》第一卷第二十一章。所謂的南京棉布應是指當時蘇松地區的棉布織品,南京和蘇州都有棉布市場。
②⑦《利瑪竇中國札記》,第278頁。
②⑨[明]王在晉:《通番》,《越鐫》卷21。
③⑩[明]凌蒙初:《轉運漢遇巧洞庭紅波斯胡指破鼉龍殼》,《拍案驚奇》卷之一。
③②天啟《舟山志》卷2,《山川》。
③③③④③⑦③⑧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136、219、456~465頁。
【關鍵詞】敦煌/市場/等價物/麥粟
【正文】
晚唐五代吐蕃、歸義軍統治下的敦煌市場由于政治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影響,中原地區的貨幣很難流入,唐代的錢幣不再使用,因此敦煌貿易市場錢幣匱乏。從敦煌文書反映的情況看,自吐蕃占領敦煌起直到歸義軍政權末期,不再有任何關于使用錢幣進行交換的記載。其次敦煌市場有白銀黃金流通,文書中有使用銀碗支付物價的記載,銀器成為晚唐五代敦煌市場上流通的一種特殊貨幣。但是銀器有其不可克服的弱點。銀器貴重,一般重六兩以上,按當時比價,一兩銀相當于三石麥(注:張亞萍、láng@①閣:《唐五代敦煌的計量單位與價格換算》(《敦煌學輯刊》1996年第2期)據P.2583號文書推算出銀壹兩價值麥四石八斗。我們據P.2049所載得知銀壹兩價值麥叁碩,參拙稿《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的物價》,《敦煌研究》1997年第3期。),故銀器不利于小宗貿易。而小宗貿易一般來說是市場交換的主體,雖然輔之以碎銀,仍然不能滿足需要,分割還是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為保障貿易順利進行,必須使用一種既方便分割又不損耗其價值的東西來代替錢幣。錢幣取消后敦煌貿易市場是以什么作為等價物進行交換的?這個問題不解決,對敦煌貿易市場就無法深入研究。到目前為止,學術界對這個問題還沒有進行任何研究。本文主要根據敦煌籍帳類文書所載在交換收支中的所用物,來探討晚唐五代敦煌市場中的等價物。
一、黃金白銀在晚唐五代敦煌市場流通
在敦煌貿易市場上,粟特等西域人充斥其中,西域地區的商品多見于敦煌市場。姜伯勤先生指出,粟特人的貿易路線是一條白銀之路(注:姜伯勤:《敦煌吐魯番文書與絲綢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章第一節《薩珊波斯通往高昌的"白銀之路"》,第五章第二節《敦煌吐魯番的流通經濟與"白銀之路"上的粟特人》。)。晚唐五代敦煌商業貿易在唐代錢幣奇缺而不得不以實物代替的情況下,金銀等是否作為貨幣進入流通領域并在敦煌使用呢?
吐蕃及歸義軍統治下的敦煌寺院,黃金白銀使用很普遍。黃金白銀用于制作寺院的法器,像寺院的鍍金佛像、金銀泥書幡寫經、金銀器皿等。P.3432《龍興寺卿趙石老腳下依蕃籍所附佛像供養具并經目錄數點檢歷》記載吐蕃時龍興寺有數量眾多的鍍金和金銅佛像、菩薩像、黃金裝飾物品,又有陸兩金花銀盞壹、散金肆錢及"銀盞壹,拂臨樣"等。(注:唐耕耦、陸宏基:《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第三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1990年,第2-6頁。)盡管原卷后部殘缺,但這些足以表明龍興寺在吐蕃統治時期黃金、白銀使用普遍。除散金、金花銀盞外,其余都與流通領域無關;散金是否用于流通,亦無資料說明。但有一點是清楚的,當時敦煌市場中有數量較多的黃金白銀流通,寺院才有可能得到數量可觀的黃金白銀。P.2706《年代不明某寺常住庫什物交割點檢歷》記載該寺有生銀、銀末、銀珠子、金餅子等。S.5897《子年領得常住什物歷》記載有銀釵子。銀末可能是做銀泥用的,銀珠當是做法器裝飾用的,銀釵子是施入物。在吐蕃統治下的敦煌寺院普遍收藏金銀,到歸義軍時期黃金白銀在寺院的作用更為普遍。P.2613《唐咸通十四年(873)正月四日沙州某寺交割常住物點檢歷》點檢物品中專門列具了金銀器皿一項,所列的器皿有柒兩拂臨銀盞子壹、弱金肆錢、貳拾肆兩銀香爐并銀師子、銀珠子貳拾陸。(注:《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第三輯,第9-13頁。以下所引敦煌文書不注明出處者,并見此書第二輯至第四輯。)從拂臨銀盞子看,有很多金銀器皿是從拂臨(東羅馬)等地傳入敦煌的,這顯然是粟特人商業活動的結果,說明歸義軍時期,敦煌的粟特人仍然是對外貿易的主體。這些銀器是以貨幣的性質還是以商品的性質進入敦煌,雖無法肯定,但其入藏寺院一定是商業交換所致在舍施活動中,官員和富商把金銀施入寺院較常見。P.2583《申年比丘尼修德等施舍疏》記正月十五日吐蕃某官施物中有黃金五兩;二月五日尚乞心兒福田施僧拾伍兩金花銀盤子壹、拾兩銀瓶子壹;宰相上乞結羅福田施僧拾伍兩金花銀盤子壹、拾兩銀盤子壹、柒兩銀盤子壹,"三事準得麥陸拾馱",即上乞結羅所施三件銀器共32兩值麥60馱。這表明銀器有可能作為硬通貨流通。又P.2567《癸酉年(793)二月沙州蓮臺寺諸家散施歷狀》記載散施物中有銀@②子四、銀一兩三錢、十量金花銀瓶子一、八量銀胡祿帶一、銀火鐵一、又銀一錢半、金八薄、又金一錢、銀鞋帶一量等。這都表明晚唐五代敦煌市場有大量黃金白銀在流通。黃金白銀除作為器皿或裝飾品外還有一部分保持著原始狀態的散金碎銀。
歸義軍時期寺院使用的大部分金銀購買于市場,這可以從大量的收支帳中看出。P.2049《后唐長興二年(931)正月沙州凈土寺直歲愿達手下諸色入破歷算會稿》記載:"麥叁碩,張兵馬使買銀壹量打wǎn@③(碗)用。麥陸碩,張兵馬使買金水柒錢,渡(鍍)金剛頭冠用。麥叁碩,李員住買金壹錢付庫。麥兩碩叁斗,徐和員買金半錢,亦付東庫保達。""粟叁碩,張兵馬使買銀一量,打wǎn@③(碗)用。粟肆碩,李員住買金一錢,付庫。"毋庸置疑,張兵馬使等人是從市場購買的金銀。這些流通于市場的金銀其作用是充當一般等價物,還是作為商品流通?從籍帳記載看,敦煌市場出現的是一逆反現象,即金銀充當商品,而真正的商品反而變為一般意義上的等價物。人們購買金銀不是作為貨幣以備使用,而是制作成各種器皿并加以保存,故本卷記載著敦煌還活躍著一個專門負責金銀器皿制作的行業(金銀行)及其下屬的一批工匠(金銀匠)的一些情況(注:參拙稿《唐五代敦煌手工業研究》,《敦煌學輯刊》1996年第1期。晚唐五代敦煌手工業中有金銀匠都料及大批金銀匠,構成了敦煌金銀器皿制作行業。榆林窟第24窟有供養人題記"社長押衙知金銀都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郁遲寶令一心供養"。)。從市場上購買金銀制造器皿還見載于S.6452《辛巳年(981)十二月十三日周僧正于常住庫借貸油面物歷》:"粟兩碩,于fàn@④都料邊買銀用……酒壹甕,打銀wǎn@③(碗)博仕(士)吃用。"P.2776《年代不明(十世紀)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面伍斗,看造銀wǎn@⑤(碗)博士用。"S.6330《年代不明(十世紀)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記載:"粟肆斗,與金銀匠李員住用。"為此敦煌專門設有金銀匠都料,管理該行工匠。從P.2641《丁未年都頭知宴設使宋國清等諸色破歷狀并判憑》記載歸義軍官府一次動用的工匠中就有金銀匠十人。S.1366《年代不明歸義軍衙內面油破歷》記載四月十一日衙內造腰帶金銀匠七人,工作十五日,支面兩碩壹斗。又于四月二十九日動用金銀匠五人造作三日。說明晚唐五代敦煌手工業中金銀器皿制造很興盛。為數甚多的金銀匠在都料的統官下,經常活動在官府、寺院和民間制造金銀器皿,表明在當時市場上有很多金銀或者金銀器皿在流通。
敦煌高級僧侶或者出身富家的僧徒大量使用、保存金銀器皿在當時蔚然成風。P.3410《崇恩和尚析產遺囑》記載索崇恩和尚的財產中,就有伍兩金銀間腰帶壹、銀碗壹枚、拾伍兩銀碗壹枚等。上行下效,甚至一般僧徒也使用金銀器皿,佩金戴銀相沿成俗,嚴重影響到佛教教團的清規戒律,佛教教團不得不用明文加以限制。S.2575《后唐天成四年(929)三月六日應管內外都僧統置方等戒壇榜》曰:"銀匙銀筋,輒不得將入……銀匙銀筋打碎,莫惜功夫。"榜文中這一限制規定表明在當時的僧徒中使用金銀器皿等奢侈品較普遍,情況十分嚴重。
敦煌文學文書中記載晚唐五代敦煌民間使用有大量金銀器皿,市場流通有金錢、銀錢。P.2058《兒郎偉》、P.2569《兒郎偉》、P.3270《兒郎偉》記載敦煌使用的器物有金盞、銀瓶、銀碗和純金作的幄帳,與其他文書記載相符。敦煌市場使用的金銀錢幣主要來源于回鶻和西域等地,與貿易、納貢關系密切。P.2569《兒郎偉》記載"焉祁送納金錢"。P.4011《兒郎偉》稱甘州回鶻"獻納金錢城川"。金銀錢幣在敦煌的使用情況亦有記載,P.3302《兒郎偉》記載長興二年都僧統于宕泉建窟,窟成之后,為慶窟上梁,"盡向空中亂撒,次有金錢銀錢"。P.3909《障車詞》有"金錢萬貫,綾羅數千"。金銀錢等硬通貨不但流通,而且數量不小。P.2612《兒郎偉》記載敦煌街南、街北市場貿易繁榮,商鋪林立,外商眾多。(注:以上所引敦煌文書中的《兒郎偉》,錄文參黃征、吳偉《敦煌愿文集》,岳麓書社1995年版,第943-976頁。)P.3718《梁幸德邈真贊并序》記載他出使西域:"西城奉主,金盞親傳。"(注:拙著《敦煌碑銘贊輯釋》,甘肅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50-451頁。)金盞等當由西域傳入。金銀錢的流通使用與當時敦煌對外貿易關系密切,并主要使用于對外貿易中,故敦煌籍帳類文書不見金銀錢使用的記載。歸義軍官府中亦收藏銀器,時常用作賞賜和支付物價。P.3750《歸義軍時期某守官與瓜州家屬書》稱歸義軍恩賜諸物中有銀碗一枚。S.6010《歸義軍時期衙前第六隊轉帖》記載有:"押衙王通信銀碗,兵馬使李海滿、宅官馬茍子銀碗。"歸義軍官府和官員收藏銀碗也有來自中原地區,P.3547《沙州上都進奏院上本使狀》記載唐朝賜給沙州賀正專使陰信均等的銀器有押衙三人銀碗各一口、軍將十三人銀屈厄各一枚,尚書答信物中有銀盞一具、銀蓋碗一具、判官三人都衙一人銀碗一口。此外,銀釵等裝飾品和器皿也很常見。
為什么晚唐五代敦煌人要打制保存那么多銀碗、銀盤子等器皿,是單純為了使用還是作為其他用途?從寺院所收藏的金銀器皿看,主要是銀碗(或金花銀碗)、銀盤子等,這使我們聯想到吐蕃時期敦煌富商粟特康秀華向張金炫所在的乾元寺施舍的物品中除胡粉、粟麥外還有銀盤子三枚三十五兩。(注:P.2912《某年四月八日康秀華寫經施入疏》。參拙稿《都教授張金炫和尚生平事跡考》,《敦煌學輯刊》1997年第2期。)康秀華是經營胡粉生意的富商,胡粉價格昂貴,若換為糧食不便于保存,難以攜帶,我們推測銀盤子是康秀華用胡粉換來的,是流通中使用的硬通貨,故標明重量,便于計算。S.4215《庚子年(940或1000)后某寺交割常住什物點檢歷》亦記載有白銀碗壹枚重捌兩半;P.3579《宋雍熙五年(988)十一月神沙鄉百姓吳保住牒》證實銀碗等是用作支付物價的等價物:"牛價銀碗壹枚。"關于白銀用于支付物價充當貨幣還可以由下列文書證明。S.4525《付什物數目抄錄》記載:"付白山銀@⑥(碟)子壹雙、銀鋤壹雙、銀盆子壹、大銀wǎn@③(碗)壹枚,盤盞壹副……付岳富定銀wǎn@③(碗)四枚、孔員昌壹枚、米永興壹枚、張章兒壹枚、史殘友壹枚。"文中所載支付銀質器皿,其性質顯然是貨幣,不是作為一般意義上的器皿。表明銀碗是作為貨幣流通于敦煌等地的貿易市場中。金銀器皿用于支付物價,而且其中相當部分來自西域,文書所載最小銀器也重六兩,按照時價,當在18石麥左右,相當于一頭牛的價格,故在敦煌籍帳中一般性支付物價,很少使用銀器。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雖然有散金碎銀流通,由P.2049、S.4642等號文書中的記載看,占不到整個支付物價的百分之一。
二、吐蕃統治下敦煌貿易市場支付物價的方式
吐蕃統治敦煌時期的貿易市場雖無錢幣、金銀等充當等價物的明確記載,但是交換卻表現得十分活躍。關于商品交換的一般原則以及市場貿易支付的方式,可以從敦煌籍帳類文書看出。P.2912《炫和尚貨賣胡粉歷》記載張金炫等出賣康秀華舍施的四十九兩半又一分胡粉時是用麥來計算其價值,但實際支付的不完全是麥,如宋友友妻半兩胡粉準麥兩石五斗,旁注"付粟稻收了";賀進玉、fàn@④什德買胡粉準價是麥,實際支付的是青麥;惠興、fàn@④興國購買胡粉以麥計價,實際折為經價、畫幡價,另外還有折為chèn@⑦價等。(注:參拙稿《康秀華寫經施入疏與炫和尚貨賣胡粉歷研究》,載《敦煌吐魯番研究》第3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91-208頁。)在殘存的61筆帳中無一例外。可以說明在這次出賣胡粉的貿易活動中,麥是作為等價物的身份出現的,是出賣胡粉的計價標準。
以麥計價還可以由其他文書找到相應的例證。北圖咸字59號《寅年(822)fàn@④英振承造佛堂契》記載慈燈雇fàn@④英振于東河莊造佛堂一所斷作麥捌漢碩,"其麥平章日付布一匹,折麥肆碩貳斗,又折先負慈燈麥兩碩壹斗,余欠fàn@④英振壹碩柒斗,畢功日分付"。議價當天訂的工價是麥,而實際支付的是布,也表明麥是當時支付物價時的主要計價標準。以麥計算工價而不支付麥,是因為當時敦煌用麥計價比較方便,已形成習慣,易于交換雙方接受。北圖鳥字84號《丑年至未年某寺得付麥油布歷》記載:"丑年五月十五日杜都督當家書幡四十二,每一麥壹碩,準合麥肆拾貳碩。"(注:查原卷圖版,該卷右下角今已殘。錄文中"每一麥壹碩,準合"系據許國霖《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下輯"書幡帳目"條補。)"寅年正月五日使車牛七日折麥叁碩伍斗;三月五日使牛具種兩日折麥一石;又布一匹,折麥肆碩二斗……九月十日wéi@⑧課折麥壹碩肆斗,又使車牛兩日折麥一石,又wéi@⑧課折麥一石……寅年三月廿日僧海印書幡十二口,每口麥壹碩二斗……靴一量折麥肆碩貳斗……又@⑨一具折麥貳碩貳斗……卯年三月十日僧福漸書幡十二口,每口麥壹碩貳斗……索朝宰書行像麥叁拾碩,內領麥柒碩,八宗(綜)布二丈壹,花氈壹領折麥陸碩,又使牛具兩日折打祛(?)子一。""北蘭若杜家書佛堂領麥陸碩,高行真處得。"從以上記載看,吐蕃時期敦煌的工價、物價計算都是以麥為標準進行的,折算成麥子并不說明實際支付的一定是麥,像索朝宰書行像以麥計價而交付的有八綜布、花氈等。故支付的可以是麥,也可以是按麥與其他東西的比價關系而換算成所需要的東西。因此帳中所標示的準麥、折麥數,實際含義是用麥來折算工價或物價。S.2228《辰年巳年(九世紀前期)麥布酒付歷》記載:"五月十四日于李日照家邊買小銀釵子一三(枚),其釵子折麥拾碩,并漢斗",清楚地表明麥是用作支付物價的等價物。吐蕃統治時期,不但麥在支付物價時似乎具有等價物性質,而且粟同麥一樣可用于支付物價。記載最為突出的是S.6829《丙戌年(806)正月十一日已后緣修造破用斛斗布等歷》,帳中記載因修造買木、鐵及支付工價用的主要是麥和粟:"(正月)十九日買張奉進木付麥肆碩。廿二日買康家木價付布肆匹;計壹佰柒拾陸尺折麥壹拾碩。又付粟叁碩。"麥在帳中僅作為木材價格折算標準,實際支付的是布和粟。"四月二日,出麥柒斗,付曹曇恩解木七日價。同日出麥貳斗,付索家兒充解木兩日價。又一日價麥壹斗。九日,出粟柒斗,付索鸞子充解木五日價。廿一日出粟柒斗,付彭庭賢雇車載城西木。""五月三日出粟壹碩肆斗,粟壹碩捌斗,付孟家木價。同日,出粟壹碩,與榮國造chuán@⑩及毗離(篦籬)手功。九日出麥壹碩肆斗,粟叁斗伍勝,買鐵四斤打釘。同日付康太清粟叁碩,充先買材木價。六月二日出粟柒碩,付榮清等充仰泥手功。同日出粟叁碩,麥壹碩伍斗,與王庶子仰泥手功。""(九日)同日出粟貳碩,付康太清買柱子價。十二日出粟陸碩叁斗,還道萼等先修佛殿手功。廿一日出粟肆碩、麥壹碩伍斗,與王庶子仰泥手功。"從這數筆支付帳分析,粟和麥等都用作支付木材、鐵、手功(工)價,唯麥作為計價的等價物。我們從帳上表象看,似乎粟也是一種等價物,實際上從粟與麥比較來看,粟更偏重于以物易物而不是等價物,之所以用粟來支付,背后有麥與粟等其他東西的比價在里邊。
另外,吐蕃時期布絹等紡織品支付物價時似乎也具有等價物的性質。前引S.6829號文書中記載:"二月十一日,付翟朝木價布壹匹肆拾伍尺。"七月八日"出布叁丈貳尺與法日赤白。"八月二日"同日出布陸拾柒尺,付靈圖金光明充杜邕木價。"單從這些記載看,似乎布也是等價物。但是帳中最后一段文字無疑是對其作為等價物性質的否定:"又布一丈一尺出賣,每尺伍升"。表明這11尺布以每尺0.5斗的價格出賣。北圖鳥字84號文書記載"張山海書幡價領得物七綜布壹匹,麥壹碩,油壹升"。書幡價實際支付的實物是麥、油、布三樣,只表明布與麥、油一樣都用于支付物價,至于是否具有等價物性質,還無法肯定。S.2228《辰年巳年(九世紀前期)麥布酒付歷》記載:"布九匹,并付興胡胡充懸欠用。斷麥伍碩伍斗,至春還,其布納官用。又張老于尼邊買布一匹四十二尺,至折麥壹碩五斗兩家合買,其布納官用,各半……又于寺家取布兩匹,辰年十月折麥納官用。"取布而折麥,說明布的價格是以麥來折算。P.T.1261《吐蕃占領敦煌時期齋chèn@⑦歷》記載幾筆帳亦表明布以麥計價:"都計八十三人,絹布五十八尺,八十三人人支麥七升一寸。"58尺絹布折合麥平均每人得麥七升,其中每人余一寸未折算。"其道真齋chèn@⑦布壹匹四十二尺,布二丈一,二石一斗,海凈,計麥四石六斗。"亦以布折算為麥。郝春文教授認為,作為等價物麥比布有更多的優點,就是分割為最小的單位也不會損失它自身的價值,而布則不然。(注:參郝春文《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四)--為他人舉行法事活動之所得》,《敦煌學輯刊》1997年第2期。)面在吐蕃時期也用于支付物價。S.3074《吐蕃占領敦煌時期某寺白面破歷》記載白面充修wéi@⑧輪、博(?)羊皮等價。但未見有關以白面計算物價的記載。
由此可見:第一、吐蕃統治敦煌時期市場貿易支付方式普遍采取實物支付,表現為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換。在支付物價的實物中,以麥為主,還有粟、面、油、布、絹等。第二、在物價的折算方面,主要用麥為標準來計算各種物品的實際價格,不論當時支付物價種類多么豐富,但計算物價的標準基本劃一,說明麥是當時貿易市場中的等價物。第三、麥子用作等價物除了當時實際情況需要外,還有其自身的優點,即便于分割,適于小宗貿易。絹布和金銀雖有物輕價重便于攜帶的優點,但分割困難,不能適應小宗貿易。小宗貿易是市場貿易的主體,故吐蕃時期麥作為貿易市場的等價物在當時具有歷史必然性。轉三、歸義軍時期敦煌貿易市場中的等價物
歸義軍時期,敦煌貿易市場除仍流通著金銀之外,交換時所用的等價物與吐蕃時期一樣,以麥為主,輔之粟、布等物。歸義軍時期留下來的籍帳最多,一般來說,倉儲支出多為平常用度。若支出不用在市場交換,不應當是等價物。只有當麥、粟用在市場交換中并且用以支付物價折算價格時,才具備這一等價物性質。
歸義軍時期敦煌市場交換在支付物價時,粟麥并用。敦煌籍帳文書記載當時市場貿易用麥粟支付各種物價:S.4373《癸酉年(913或973)六月一日wéi@⑧戶董流達園wéi@⑧所用抄錄》記載用麥支付閘頭賽神買羊價;S.4899《戊寅年(918或978)諸色斛斗破歷》記載用粟買草柴檉等;P.4674《乙酉年(925或985)十月麥粟破用歷》記載用麥粟買燈心布、胡餅等。P.4907《庚寅年(930)九月十一日--辛卯年七月九日諸色斛斗支付歷》記載有還閻骨子舍價粟拾碩、fàn@④都頭舍價粟壹車、曹達坦樹木價粟兩碩伍斗、丑撻都頭地價粟叁拾碩、買bì@(11)籬粟拾壹碩等,故粟多用于市場交換中支付物價。S.5800《唐光化三年(900)正月一日已后講下破除數》亦記載用麥粟買紙、買絹、買墨等,是知粟與麥一樣,都用于支付物價。S.5927《戌年某寺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記載:"麥伍碩肆斗,看園人善奴價值用。""粟陸斗,買鹽用。"可知粟用于買鹽比麥用于支付工價,是更為直接的交換。P.2838《唐中和四年(884)正月上座比丘尼體圓等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記載支麥壹碩肆斗買wéi@⑧老搗木、油壹斗打幡桿索價、麥叁斗粟肆斗劉再晟出糞價、麥兩碩粟捌斗煙火價三筆、麥貳拾肆碩粟陸碩肆斗修wéi@⑧堰買枝刺、粟麥各肆碩陸斗買枝五車白刺二車,又用麥粟支付檉、大木等物價,是知歸義軍時期麥與粟同時用于支付工價、物價。同卷《唐光啟二年(886)安國寺上座勝凈等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記載用粟陸斗買飛橋木、麥五斗支出糞人工價。S.5050《年代不明(十世紀)某寺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稿》記載用粟買金青、買紙、買油、買膠等,表明粟也用于支付各種物價。
除麥粟之外,其他糧食及糧食加工品也可在交換活動中用來支付手工價、物價。像麩就用于支付物價。S.5048《庚子年(940)麩破歷》記載二月九日以麩五碩還索僧政白刺價、三月十日麩兩碩伍斗還慕容使君檉價,似乎連麩也具有了貨幣的支付功能。以麩支付物價,雖然有兩筆帳記載,其他文書亦有零星記載,但這畢竟不是普遍現象,而屬于市場交換中的特例。值得注意的是,未見在任何情況下用麩來作為計價標準的記載。因此,單單以麩使用于交換支付物價,還不能確定它是否作為等價物,這種零星的交換只能看作是以物易物的交換。此外,麻、糜、豆、油、酒等都可用于支付物價。
歸義軍時期敦煌貿易市場交換活動中用于支付物價的除糧食及糧食加工品外,還有紡織品類如布、褐、絹等。S.4120《壬戌年-甲子年(962-964)布褐等破歷》記載:"斜褐壹拾捌段于胡衣買樓綾一匹,""斜褐兩段、細褐貳仗(丈)肆尺于甘州使面上買@⑨用。土布壹匹于索盈達面上買檉壹車用。土布壹匹安憨兒舍價用。又土布壹匹亦安憨兒舍價用。昌褐壹疋與張宅官wéi@⑧價用。……細昌褐貳仗(丈)陸尺,付安憨兒舍價用。""布壹匹于高押牙(衙)面[上]買檉用。布壹匹于畫師面上買銅lù@(12)(?)。"褐與布一樣,在交換中被用于支付物價。P.3156《庚寅年(930或990)十月一日已后破xiè@(13)數》記載xiè@(13)布也用于支付物價:"官家駱駝價粗xiè@(13)一匹;東河北頭剝(?)價與孔目細xiè@(13)一匹,粗xiè@(13)一匹;帖綾價細xiè@(13)三匹,粗xiè@(13)六匹;肅州去(?)細xiè@(13)六匹,粗xiè@(13)十一匹。"這批xiè@(13)布是住兒從西州販來,除用于支付物價外,又販往肅州。我們由P.2250、P.3156號文書所載支付情況得知,布一般用于大宗貿易支付物價,以整匹支付為主,這可能由于布的不可分割性所決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中用布、xiè@(13)、絹等支付物價,亦見載于P.2638《后唐清泰三年(936)沙州chèn@⑦司教授福集等狀》,狀文記載chèn@⑦司唱賣陰和尚、曹大王、梁馬步等衣物得布58502尺,用樓機贖鞍,用生絹付鞍價。P.3579《宋雍熙五年(988)十一月神沙鄉百姓吳保住牒》記載除糧食外亦用官布、斜褐支付物價。敦煌文書中保存了相當多的出使借貸絹、褐等契約,歸義軍時期使團帶有很強的商人色彩,所以借的生絹等物顯然是為貿易用的,每篇借貸文書都無一例外,所借數目為一整匹,出使回來后還本利。這都毫無疑問地說明,生絹在敦煌或其余各地充當等價物。由于生絹質輕價重,便于攜帶,有利于大宗貿易等特點,故一般使用于對外貿易中。S.4445《庚寅年(930)二月三日寺家漢不勿等貸褐歷》記載有:"畫定興買油褐壹段,蘇家永富白鞋壹兩斷麥壹碩貳斗……索茍兒買油白褐壹段。"說明褐與麥一樣,也用于支付物價,并且褐的支付以段為單位,反映了褐在交換支付活動中的局限性。晚唐五代歸義軍時敦煌貿易市場以麥、粟、豆及布、褐、絹、xiè@(13)等支付物價的情況,在敦煌文書中有很多反映,有時單一支付,更多的時候是合并支付,合并支付具體表現有兩點:一是在一卷文書中以多種東西支付物價;二是在一筆帳中以兩種以上東西聯合支付物價。P.2032《后晉時代凈土寺諸色入破歷算會稿》"己亥年西倉破"條下記載有支康都料造西倉檐手工價粟拾貳碩、支造鐘樓博士手工粟叁拾碩及蘇定子青價、院生手工、郭文進柴價等七項合計51.2碩。麥粟合并支付物價有三項:麥一石、粟兩碩五斗支王再盈梁子價,麥貳斗、粟貳斗付都師買炭用,麥肆碩柒斗、粟四石陸斗支陳留信鐵價;麥單純支付有福子珠價、都師炭價兩項2.4碩。布破中僅有一項用于支付物價:"布壹匹,王博士邊買榆木用。"
由以上記載得知,在市場交換中支付物價表現得非常繁雜,總的來說主要有兩類東西最為常用:一是糧食,以麥為主,輔之粟、豆等,甚至糧食加工品面、麩、油、酒在特定情況下也用于支付物價;二是紡織品,以布為主,對外貿易以絹及貴重絲織品為主,輔之以xiè@(13)、褐等。支付方式有單純支付,也有合并支付,貴于實用而輕于形式是其突出特點。
麥同粟、豆、油、酒、麩、布、褐、絹、xiè@(13)相比較,用于支付物價更為普遍。P.6002《辰年某寺諸色入破歷算會牒》有用麥支付布、羅底、木條、柴、檉價的十余筆帳,而粟用于支付物價僅見一處。P.2049號記載用于支付物價的各種物品中以麥為主,其次是粟和布,與P.6002的記載基本相符。從這些記載看出,在晚唐五代商業交換支付活動中,麥比粟、布使用更為廣泛,更易為人接受。P.2040《后晉時期凈土寺諸色入破歷算會稿》記載支付物價共用麥39.7石,在粟破中用于市場交換的有買紙、買鐵、買瓜、買楂木、支手工價五項共用粟4.4碩。在油破中有史生買鐵支油五升一項。從以上P.2040號記載看,麥、粟、油、豆等糧油面都可以用于交換支付物價,其中用麥支付物價較其他糧食更為普遍。
無論支付形式多么雜,麥在支付中充當等價物的中心地位始終不變。P.3763《年代不明(十世紀中期)凈土寺入破歷算會稿》記載:"麥五石二斗,欠在凈勝,折絹價用",用麥折算絹價足見麥在敦煌當地貿易中地位之高。其次又以麥支付有程早回木價,王昌閏、張萬達、曹虞候生鐵價,龍家生鐵價,fàn@④再勝梁子價,唐清奴、程富子、安谷穗、王骨兒bì@(11)籬價等用麥共23.4石。粟破有買銅、買銅錄兩項6斗,又有"粟叁石欠在凈勝折絹價用"。凈勝可能是從事絹生意的商僧。從支付量來說,粟遠不及麥。P.4642《年代不明(十世紀)某寺諸色斛斗入破歷算會牒》用麥支付地價、買銀、買色、褐價、酒價;用粟買紙、稷價、褐價、色價;用麩買丹、買胡粉、買柴,用油買蔥、簇博士工值價等。雖然寺院支付物價時形式各異,但麥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項。對整個帳目進行綜合分析,雖然個別情況下豆、麩、粟在部分帳中支付物價量大于麥,但總體上麥仍然是支付的主體,特別是折算價格時以麥為主。S.286《年代不明(十世紀)某寺麥粟油黃麻入歷》記載:"@(14)(橛)一束wéi@⑧戶石盈昌折債入,準麥粟七石。"是證麥為交換中的等價物。S.5039《年代不明(十世紀)諸色斛斗破用歷》記載:"麥叁碩,于寺主教真褐袋一口折麥入用。"表明麥是折算物價的等價物。粟不但支付物價,有時還用以折算物價。S.4649+S.4657《庚子年(970)二月十日沿寺破歷》記載:"又粟壹碩伍斗,折氈價用。"粟用于計算物價,就具有了等價物的性質,但是文書中見載以粟計價非常少,說明它不是計價的主體。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以糧食計算物價的方式,在各種契約文書中亦有反映。P.3331《丙辰歲宋欺忠賣宅舍契》斷作舍價計斛斗陸拾捌碩肆斗,內麥粟各半。S.3877《乾寧四年張義全賣宅舍地基契》其舍"都斷作價值伍拾碩"。同卷《唐天復二年壬戌歲曹大行回換屋舍地基契》折價"斛斗玖石",從罰麥兩馱看,折價斛斗亦應是麥。從歸義軍時期的地契記載看,用麥粟等計算價格并支付地價非常普遍。唐代敦煌郡(沙州)有公廨本錢出貸生利,到晚唐五代由于錢幣匱乏,市場貿易一般不用錢幣而改用糧食作為等價物,這個時期的公廨本錢改為公廨麥粟出便與人生利。P.3370《戊子年(928)六月五日某寺公廨麥粟出便與人抄錄》便物人有沙州赤心、洪潤、莫高、玉關、龍勒、平康等鄉百姓及當寺僧眾,麥粟生利為至秋百分之五十。這從側面說明晚唐五代敦煌不使用錢幣,貿易交換主要以糧食等實物作為等價物。
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以麥作為等價物,表現最為明顯的是P.3631《辛亥年(951)正月二十九日善恩愿通等柒人將物色折債抄錄》:
辛亥年正月廿九日,先把物團善因、愿通等柒人,欠常住斛斗,見將物色折倩(債)抄錄謹具如后:善因入褐布柒拾捌尺,準麥粟柒碩捌斗,折黃麻叁碩玖斗。愿通入褐布柒拾五尺,準麥粟捌碩,折黃麻肆碩。愿威入榆木兩根,準麥粟陸碩;入昌褐肆拾尺,準麥粟肆碩;木及褐價折黃麻伍碩。保瑞入昌褐叁丈貳尺,準麥粟叁碩貳斗,折黃麻壹碩陸斗。保端替老宿入白方氈壹領,準麥粟肆碩,折黃麻兩碩。又入人上典物銅鍋子壹口。上件物色等對眾僧分付,領入庫內。領褐布人王上座,后要破數。又六月九日,保遂入斜褐壹段,準麥粟(注:此行及此后四行下部有還物人名及畫押。不錄。)肆碩伍斗,折黃麻兩碩貳斗伍升。又紫綿綾衫表(?)壹領,準麥粟玖碩,折黃麻肆碩伍斗。又白羊毛氈壹領,折麥粟兩碩伍斗。故僧愿住入昌褐肆拾尺,折麥粟肆碩。又愿通入布叁丈捌尺,折麥粟叁碩捌斗,其布僧政貸還。善因入褐袋壹口,折麥粟肆碩。保端替故張老宿入布壹丈伍尺,折麥粟壹碩伍斗;又昌褐貳丈肆尺,折麥粟兩碩肆斗。其文書內物于李法律算時總入破了,更無理詞。其文書內黃麻及麥粟并入愿通交歷及李法律交歷。
善因、愿通欠常住物色主要是黃麻和麥、粟,還物有布、榆木、昌褐、毛、斜褐、衣物等。所還物與欠負物間的價格換算是以麥粟為標準進行的,先把所還物換算成麥粟,然后根據麥粟與所欠物黃麻的價格關系,再折合成黃麻數。由還物-麥粟-欠負物,麥粟起著所還物與黃麻間的等價物的作用。表明麥粟是交換中的等價物,起著計算物價的作用。
1.廣西藝術市場發展的資源優勢
廣西藝術市場具有獨特的文化優勢與地緣優勢。廣特的少數民族文化和旅游資源,形成了區域特色鮮明的產業群帶。尤其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桂林,其豐富的喀斯特地貌山水資源,為藝術品的創作提供了獨特而豐富的素材,山水畫成為了廣西山水文化的重要載體,也是廣西書畫永恒的主題。廣西與東盟相連,處于東盟大市場的前線,CAFTA的設立和發展為廣西書畫走向東盟提供了巨大的市場便利。
2.廣西藝術市場發展的政府支持
廣西地方政府在藝術教育與文化發展上給予了大力支持。近年來,政府通過各種途徑推廣了廣西藝術文化品牌——“漓江畫派”,把打造“漓江畫派”文化品牌列為廣西繼文學、戲劇、音樂、舞蹈之后的第五個文化發展戰略和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的重要內容。圍繞中國-東盟文化交流,廣西大力開發具有民族特色、廣西氣息、東盟元素的各類藝術品,通過舉辦中國-東盟書畫藝術展,建設中國-東盟書畫藝術產業園等一系列舉措,加強推進書畫作品的藝術培訓和人才培養,并通過中國東盟博展會等商業平臺,積極促進美術工藝品和書畫作品產業鏈的形成,打造廣西藝術品牌。
3.廣西藝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支持
廣西制訂實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引導、推動藝術市場的發展。在產業制度方面,廣西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庫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等相關文件;在投融資政策方面,地方政府與中國人民銀行南寧支行聯合下發了《關于金融支持廣西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與國家開發銀行廣西分行簽訂了《廣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合作協議》,充分發揮政銀合力,對解決廣西藝術市場的投融資問題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二、廣西藝術市場發展現狀
隨著CAFTA和國家西部建設大開發的發展,廣西的藝術市場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就書畫市場而言,近年來碩果頻出。廣西美術館、中西名人美術館、如意畫廊等十多家藝術場館如雨后春筍般相繼涌現,廣西三益、廣西泓歷、廣西正槌等多家藝術品拍賣公司也逐漸發展壯大。2003年,廣西從大文化發展戰略的高度打造的“漓江畫派”更是整合了廣西整體的美術力量,共同打造極具地方特色的藝術品牌,在全國書畫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處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前沿的廣西,近年來還不斷加大與東盟國家的文化貿易。隨著中國-東盟文化產業論壇及中國-東盟收藏文化論壇相繼在南寧召開,廣西與東盟國家,特別是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等國的文化交流在不斷加強。近年來,政府部門牽頭組織了“魅力廣西——廣西美術精品展”“馬來西亞•廣西文化舟——漓江畫派精品展”“無盡江山——中國油畫邀請展•南方的風景展”等一系列展覽,讓畫家們的作品一次次亮相國內外。漓江畫派在打造壯族文化品牌的同時,以中國-東盟博覽會為平臺,把漓江畫派的作品推向東盟市場。
三、廣西藝術市場存在的問題
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廣西藝術市場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總體產業水平不高,仍處于培育成長的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1.層次不高,精品短缺
目前,廣西藝術市場的發展層次參差不齊,整體水平不高,市場中缺乏精品。以山水畫為例,陽太陽、黃格勝等盡管都是廣西畫家,但他們的作品主要在北京、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的高端藝術市場流通,極少在廣西市場出現,廣西藝術市場名家作品短缺,名家精品更是一畫難求。相反,以陽朔西街為主的低端市場卻非常繁榮,西街等市場流通的大多是價格低廉、作品水準低的“陽朔的農民畫”“通俗行畫”,對于成熟的藝術品消費者和收藏愛好者來說,市場出現了“高不見、低不就”的尷尬局面。
2.市場培育不夠
對于一個完善的藝術市場來說,畫家、畫商、消費者、鑒定評估者等相關市場要素都是必不可少的。廣西藝術市場的建設盡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但仍然處于培育和初級階段。就消費者和畫家這兩大市場要素而言,其市場觀念依然停留在初級階段。對于許多非美術界的廣西人來說,藝術往往只是一種愛好而不是一個行業,其藝術品消費的意識比較弱;而對于一些美術人來說,盡管這些人認為自己是在直接或間接地為藝術市場工作,但主動走向市場、積極成為市場主體的人并不多。即使具有市場意識,這些藝術家也大多只是通過自己開辦畫展或者把收藏者帶回工作室交易,市場經營的意識仍然較為薄弱。這些掌握文化資源、美術資源的個體大量游離于市場之外,阻礙了廣西藝術品市場的發展。此外,畫商——藝術市場經營者更是發展滯后。一方面,經營者數量無法適應快速發展的藝術市場。當前廣西藝術市場的從業人員十分缺乏,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規模的擴大。相對于其他文化市場來說,書畫市場整體規模相對較小,專業化程度落后。另一方面,懂畫的畫商更少。廣西的一些書畫經營者鑒賞水平、經營管理水平較低,一些市場經營負責人的思想停留在依賴政府資金辦文化的觀念上,用人機制不靈活,社會投資不積極,缺乏市場營運活力和創意活力,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3.政策執行不到位,效果不理想
目前,廣西出臺了一系列引導和推動藝術市場發展的法律法規,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廣西藝術市場的發展。但由于受到各方面條件的影響和制約,政策的執行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如簽訂并實施了《關于金融支持廣西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和《廣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合作協議》,但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由于顧及藝術品作為精神產品的特殊性,銀行對市場發展中的資金、人才、技術保護和創新,投融資和市場格局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遠遠不夠,市場資源的開發、整合及資本的積累還處于一種初級狀態,未能形成機制靈活、運作高效的市場機制。此外,政府和組織自身對于形成品牌的藝術產品缺少品牌保護意識,沒有對新創作的優秀產品進行商標注冊或專利保護,打擊了新產品升級的積極性。
四、廣西藝術市場發展策略
1.提高藝術品質
藝術作品的優化、精品化是激發藝術市場生命力和活力的有效手段。一方面,政府要規范市場秩序,提供便利和鼓勵政策,引進大師級人才,在藝術市場中的鑒定、交易、展覽、拍賣等環節層層把關,為藝術品特別是藝術精品走向市場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本土藝術家走向市場。不僅要倡導“文化搭臺,經濟唱戲”,也要積極促進“經濟搭臺,文化唱戲”,引導廣西的藝術家特別是名家認識到東盟市場的前景,積極參與廣西的“文化唱戲”。此外,還應發揮藝術經紀人這個獨立法人實體的作用,他們具備雄厚的經濟實力、豐富的藝術品投資知識和經驗以及高超的市場運作能力。
2.提升藝術品牌
繼續打造漓江畫派藝術品牌,帶動南方畫派的持續發展。漓江畫派和南方風景畫派近年來發展勢頭較快,在國內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應該繼續努力將這兩派發揚光大,使之成為廣西書畫的名牌。一方面,兩大畫派集聚了廣西本土畫家中的精英,本身就是廣西書畫家的代表;另一方面,他們把漓江、廣西的自然地域環境和民族文化特色當做對象進行創作,其作品帶有強烈的廣西地方色彩。因此,打造“漓江畫派”和“南方風景畫派”藝術品牌,積極支持兩大畫派的發展,以具有民族特色和影響力的文化活動為載體,以本土名家和名作為支撐,可以大大地推動廣西藝術市場的發展。
3.充分發揮CAFTA的市場功能
建設展示交易平臺。依托中國-東盟博覽會平臺,舉辦美術作品產業論壇、優秀美術作品巡展和交易會等活動,高起點搭建廣西藝術市場與國際交流合作平臺。廣西相關文化部門還可以與其他國內外相關組織合作開展“民族特色書畫、工藝美術文化行”的巡展活動,匯聚廣西優秀的精美藝術品,開展展覽、銷售、洽談、拍賣活動,共同開發藝術品市場、美術工藝市場和消費市場,不斷開發廣西藝術市場的發展戰略。同時,依托CAFTA積極發揮中國-東盟文化產業合作中的橋頭堡作用,重點加強與東盟國家的藝術文化產業合作,讓廣西的藝術市場成為出口基地、產品和服務貿易與中介服務中心的市場平臺,并且利用區域優勢,引進東盟乃至國際企業以及國際資本入駐區內,對美術作品產業進行投資、發展,為藝術市場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因素。
4.進一步完善市場軟環境
1.從宣傳價值角度來看從一定程度上講,一個國家的經濟形象,能夠幫助這個國家提升國際中的地位,因此,從宣傳價值角度來看,鞏固市場經濟貿易有利于提升我國的對外宣傳形象,進而提升國際形象。在我國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中,市場經濟貿易是一件不容忽視和掉以輕心的大事,因此,鞏固市場經濟貿易理應得到我國社會各界的足夠重視,在鞏固市場經濟貿易的過程中,政府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要深刻理解各項市場經濟貿易的有關政策,只有自身對這些政策掌握后,才能在工作中為市場經濟貿易發展構建出一個堅實的政策環境和基礎。一旦經濟貿易政策制度得到切實可靠的落實,市場經濟在我國就會朝向健康的方向持續、穩定、健康、和諧地發展。在這樣的發展趨勢下,我國的城市發展水平才能與我國的整體經濟實力相對應,并跟隨經濟發展而發展,最終實現各個城市和地區的經濟貿易水平快速提高。總之,鞏固市場經濟貿易是構建我國城市經濟發展美好愿景的重要元素,只有各個城市的經濟貿易得到較好的發展,我國的城市活力才能凸顯出來,進而向世界傳遞正面陽光的中國形象。
2.從社會發展角度來看正如前文所述,人們的生存和發展需要物質基礎來作為支撐,因此,鞏固市場經濟經貿易,能夠有效地促進人們的就業,緩解我國緊張的就業形勢,為人們帶來勞動收入。同時,鞏固市場經濟貿易的地位,還可以為人們在學習和工作之余,提供多種形式的消費和消遣項目,使人們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所以說,鞏固市場經濟貿易是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的,對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都是有很大的益處的。
二、當前我國市場經濟貿易運營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過去的幾十年時間里,市場經濟在我國發揮出了巨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使我國找準各個行業和領域的關鍵突破點,不斷實現了經濟社會的進步和飛躍。然而,市場經濟貿易在我國的發展過程中,也同樣充滿了荊棘和坎坷,并不是一帆風順和自然發展的。在當前我國市場競價貿易的運營中也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不應逃避或抵觸,而是應當客觀審視,嚴陣以待,認真地予以處理和解決。
1.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不夠完善,制約著市場經濟貿易水平的提升從當前的整體經濟情況來看,我國在區域經濟規劃方面仍然存在著規劃不完善的地方,一定范圍內還經常出現一些不必要和欠缺人性化考慮的問題,這都對我國市場經濟貿易運營質量的提升和發展水平的提高產生了制約影響。例如,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區域在規劃經濟時,存在規劃內容重復、交叉或沖突等問題,這就導致了這些地區制定出的規劃在執行的時候,往往會出現不確定性的問題,最終導致規劃停留在了直面,無法切實有效地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最終導致了規劃停滯,對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帶來嚴重的危害。又如,有一些地區的政府在進行規劃時,規劃的內容過于注重政績的實現,有時甚至背離了經濟發展的規律和規劃的科學性原則而進行不科學的規劃,這顯然使規劃工作成為了實現政績的一項“權力”手段,最終制造成了不良影響。正是由于這些不良現象的存在,使得我國市場經濟貿易的水平總是難以得到質的提升,運營效果也難以得到顯著的改善。
2.財政轉移支付機制有待進行科學化完善當前,在市場經濟貿易的運營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看到許多以各種名目而設立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而對于一般性的轉移支付項目則設立的十分少。從本質上分析來看,當前出現這些落差和不均衡的原因在于我國許多的專項轉移項目一般都具有較大的規模,因而所涉及到的資金支付也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機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處,在市場經濟貿易發展運營過程中,相關的針對性政策也未能及時地建立起來,缺乏一套完整的系統化的支付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對市場經濟貿易布局的有效調整造成了阻礙影響。
3.公共服務資金投入不多,給市場經濟貿易發展帶來阻力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所帶來的作用效應是十分廣泛的,作用于社會領域的各個層面,也涉及到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別是對于社會公共服務的建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資金支持作用。然而,這種支持作用是需要重組的資金投入來完成和體現的,雖然我國的社會公共服務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從當前全國總體來看,我國在社會公共服務方面的資金投入仍然是十分有限的,投入資金的比例也較其他領域來說要少得多。分析其原因,在于很多地方性的基層政府對于我國的整體經濟發展形勢尚未弄清楚,對于趨于經濟的走勢和方向也難以有一個清晰的把握,從而在公共服務領域缺乏合理的規劃,相應的專項資金也難以及時到位,這就導致了這些地區的公共服務能力往往處于較低水平的狀態,制約著人們各項活動的開展。一旦城市的公共服務缺乏力度,就會給人們的生活和社會的發展帶來更多的負擔,長久下去,將會對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也會造成阻力,最終影響我國整個經濟的發展。
4.存在地方貿易保護主義,阻礙了市場經濟的前進步伐市場經濟貿易要想取得蓬勃發展,在關鍵在于保持其一定的市場規律和自由度,因而,在市場經濟貿易發展的過程中最忌諱的即是地方貿易保護和過多的權力干涉。然而,在實際中,許多地區卻存在著嚴重的地方貿易保護的情況,給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設置了重重阻礙,不僅使市場經濟貿易的方向與我國的實際國慶相偏離,還使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目標變得模糊不清而難以實現良性發展。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將實現經濟效益作為最大的目標,甚至放在了其他一切工作的前頭孤立地去開展經濟工作,不僅不去與其他地區進行交流和溝通,更不愿意開展區域合作,這使得這些地區在經常往往各搞各,難以實現區域之間經濟貿易的合作和互惠的共贏局面。最終導致這些地方的經濟貿易長期處于了“關門過日子”的狀態,嚴重了阻礙了地方經濟貿易發展的腳步。
三、促進市場經濟貿易實現高效運營的對策思考
市場經濟貿易的運營一定要體現有效性和高效性,為經濟貿易發展搭建一個廣闊的平臺,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辦法。當然,這些辦法需要綜合考慮我國現狀加以甄別篩選,使其實現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市場經濟貿易的運營水平得到提升。
1.政府發揮好自身職能作用,大力完善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一是各地政府部門應當意識到自身的職責所在,并對自身的權力有清醒的認知。一旦職責明確,權力運營妥當,就可以使自身的職能作用實現正常的發揮,以此來滿足市場經濟貿易的需求,使經濟貿易在政府的正確指引下健康運營。二是政府對當地的經濟發展要有全盤的考慮,而不應孤立地看待地方經濟貿易問題。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大力完善區域經濟的發展規劃,使發展規劃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更加理性科學。如此,規劃內容才能以市場經濟貿易發展為核心內容,摒棄那些不必要的政績內容,使政府擺正自身位置和經濟貿易發展規劃的位置,為經濟貿易發展水平的提升減少麻煩。
2.建立健全財政轉移支付機制,實現經濟貿易布局有效調整市場經濟貿易運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轉移支付項目,這些項目也是經濟發展的必要環節。但是,我們必須重視這個環節。因此,必須建立健全項目轉移支付機制,使資金支付做到有據可依,使資金支付的來龍去脈都能確保真實客觀。從而,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浪費,也有利于杜絕違法亂紀犯罪現象,使經濟貿易的發展格局更易于調整,使經濟貿易資源達到優質配置整合。
3.加大公共服務資金投入力度,為市場經濟貿易發展創造機遇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與社會各個領域的發展都密切相關。而社會公共服務領域更是經濟貿易發展水平的一個縮影。因此,公共服務能力是經濟發展的自然流露。我國必須以社會保障的高度,來完善社會服務體系,確保社會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社會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社會負擔會相應減少,也會反作用于市場經濟貿易,為市場經濟貿易的穩步運營提供機遇。
4.徹底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加快市場經濟貿易步伐地方保護主義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步伐。因此,若想實現經濟貿易的順暢運營,就必須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充分尊重經濟發展規律,確保市場經濟貿易步伐邁得穩邁得遠。這樣,必然是以市場經濟貿易運營目標的明朗化為前提,有利于客觀評價地方經濟的地位,實現地域經濟發展中的有效協作和互惠互贏,使各個地域之間的資源實現高效共享,實現生產因素的良性流動,從而全面推動市場經濟貿易的發展,徹底告別閉門造車的局面。
四、結束語
國際貿易就是世界各國之間進行的商品和勞務的相互換取,構成主要是世界各國的對外貿易,也是一定的時期內世界貿易的總量。國際市場營銷是指跨越國界的市場營銷行為。兩者之間是有共性的,如兩者均會有商品和勞務的輸出,也會產生很大的經濟效益,不過由于兩者之間的本質和所面對的對象不對,所以會存在差異,它們之間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相互影響和促進這一關系。
(一)性質存在差異
對于國際貿易而言,其包括采購及出售兩個重要環節,國際貿易活動的展開是覆蓋全世界范圍內各個地方的。進一步而言,各個地方的對外經濟貿易自然又涵括了進口與出口環節,從而國際貿易體現出購進售出的性質特征。而國際市場營銷從字面意思上來理解就能夠較為清楚地了解到其重點凸顯的是“售出”部分,換句話來說,便是借助對國際市場的實際要求分析,面對國際市場開展商品或勞動力的銷售,在這一活動中取得相應的利潤回報。
(二)組織者存在差異
國際貿易的實質是國際范圍內產品與勞動力的交流互換,產品與勞動力的服務者全是國家,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國家是國際貿易活動開展的組織者。國際市場營銷在這一問題上則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其是現代企業所輸出商品及所勞動力和國際市場實際需求進行持續磨合,商品與勞動力所針對的服務者是企業、商家或者是國家等。因此,國際市場營銷和國際貿易在組織者問題上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國際市場營銷通常而言是通過企業所組織控制的,同時也是在一個國家經濟體制、國情及法律制度的制約下得以進行的。
(三)交易性質存在差異性
國際貿易的開展一定是跨越了國界的,換句話說一定是在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進行的,如果沒有滿足這一條件,便不能稱為國際貿易。國際市場營銷即使從行為上來說其同樣跨越國界,不過只是單純地跨越國界,不是必須兩個或多個國家的資源互換,因此能夠加以整體化的整頓與調節。設計符合自己需求的戰略條款,站在這一角度上而言,國際市場營銷比國際貿易更具隨意性質。國際貿易和國際市場營銷的這一點不同,導致了在現實中國際市場銷售額往往會超過國際貿易額度。
二、國際營銷給國際貿易所帶來的制約與作用
國際營銷是針對潛藏的尚未呈現的市場加以篩選與決策,針對可行的經營手段及方式加以設計,以達到市場實際發展需求而加以應用,同時獲取可觀的經濟利益回報,從而提升自身的競爭優勢,在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中占據一席之地。國際貿易所針對的是兩個國家或者多個國家間的貿易往來,換句話而言,交易必須是以國家為單位的,只有這樣才可以順利完成該交易活動,而國際市場營銷就不存在如此多的原則性要求,其所針對的服務目標可以是國家、企業或者是個體。因此,與國際貿易相對比來說,國際市場營銷具有更加顯著的靈活性特征。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帶動下,全世界范圍內各個國家都融入到了競爭的沖擊中,作為企業如果想要在這一形勢下生存,為自己創造更加可觀的利益,就一定要更新自身的國際營銷理念,同時結合各個目標市場的特征,規劃最為合理的營銷方案,站在各個國家的企業立場上來看,國際市場營銷是一個絕佳的渠道,銷售對象不再局限于國內市場而是進一步延伸到了更為寬闊的國外,這在很大程度上為企業制造了更多的利益機遇。國際市場營銷在企業國際貿易能力的問題上是十分關鍵的決定性因素,它能夠連接客戶實際需求和企業對信息的反饋,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企業在國際分工中的參與情況,制約著企業國際貿易的最終實施結果,也就是說國際營銷對于國際對外貿易能力有重要的制約性影響作用。
三、技術創新給國際貿易所帶來的影響與作用
根據相關的國際經濟學理論知識,技術創新在國際貿易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因素。所以,在國際貿易中,出口方通常是那些在某項技術十分先進的國家或地區。技術創新給國際貿易所帶來的影響與作用主要表現在下面幾點。首先,從靜止狀態的層次上來說,只有實現了技術的創新,才可以進一步提升技術水平,從而創造出全新的商品,并最終符合出口的要求標準。所以,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必須要針對自身的技術加以創新與完善,從而為自身創造更加顯著的優勢,并最終促進商品的出口。其次,在信息對稱的情況下,國際貿易能夠依靠進口國所傳遞出的市場反映情況,針對輸出國技術進行調整與完善,或者是再一次進行創新行為。最后,從活動狀態的層次上來說,在國際貿易活動實施的帶領下,商品輸出國原本所具有的創新優勢往往會在技術擴散的影響下慢慢逝去。它所帶來的影響可能是任其自由發展,在創新優勢逝去中慢慢失去自己的出口位置;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對自己技術進行更進一步的創新,維持自身的優勢狀態,這對于出口國的國際貿易活動開展起到極大的推動意義。
四、國際貿易與國際市場營銷發展趨勢的分析
(一)經濟交換和社會交換
站在宏觀的角度上來分析,國際市場營銷所延伸到的區間較為廣闊;站在圍觀的角度上來分析,跨國企業在進行市場擴展的過程中所能夠運用的工具及思維模式很大一部分都是國際市場營銷。比較優勢要想成為競爭優勢就必須要進一步增強比較優勢,所以國際貿易所凸顯的核心問題就是交換的經濟性,但是國際市場營銷所凸顯的關鍵問題是社會交換和經濟交換的有效融合,同時借助社會交換來實現對經濟交換的有效促進。
(二)一體化和全球化
隨著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發展與完善,主要衍生出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這里所說的經濟一體化其實就是國際融合機制滿足經濟全球化的前提,這是很多政治實體主觀意志一起顯示的成果。如果對經濟全球化保持抗拒的立場,不僅不符合現實發展所需,同時還會給企業制造很多負面的影響。不過,經濟全球化的持續推進同樣為部分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穩定與名族文化帶來了更大的沖擊,使其陷入危機當中,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快速崛起與前行。經濟一體化和國際貿易、國際營銷這幾個問題間存在十分緊密的關聯。針對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兩個環節,加以注重權衡,把持兩者的平穩發展同樣是國際貿易當前面臨的關鍵性事項。資本國際間流通最為突出的便是國際市場營銷活動的開展,其摒棄了保護主義,同時突破了保護主義所帶來的限制,在產品勞務的持續輸出過程中,將成本投放到相對回報更充分的地區,從而對經濟主體實現更加有效的控制。一般而言掌握全世界最有力市場控制的國家制約著國際貿易整體的規則與方向。在世界這個大市場上,一個國家的競爭地位如何,不僅由該國技術、文化等因素所決定,還要由該國擁有的跨國公司數量及該跨國公司的國際營銷能力所決定。國際貿易規則的形成由市場控制力所主導,市場控制力又因貿易規則得到進一步強化。因此,相互補充、相互促進是國際貿易和國際市場營銷的關系,對于一國參與國際競爭的作用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五、結語
關鍵詞:人文貿易;增長方式;可持續發展模式
一、國際貿易人文化的內涵
進入21世紀后,隨著世界經貿的變化和發展,在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種新的價值取向正在國際貿易領域內悄然形成,即貿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貿易)——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在國際貿易領域的體現,它通過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安排,特別是“貿易與環境”等問題納入WTO新一輪多哈發展議程,使國際貿易活動不僅重視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問題,而且關注人類發展中的社會問題。
在傳統人文主義的影響下,國際貿易的指導思想以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和對物質財富的最大限度占有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義理論,還是亞當•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李嘉圖的比較成本理論和H-O原理都只是重視貿易的總量,很少顧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承受能力。傳統人文主義對國際貿易的影響集中體現在以GATT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的宗旨之一是“對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過分地強調人的“主體性”一方面導致個人發展與社會發展的脫節,另一方面導致人類發展與自然發展的對立,使人類社會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環境污染、資源短缺、生態失衡、貧富分化等。
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從根源上改變了傳統人文主義思想對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的錯誤價值導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旗幟鮮明地將可持續發展寫入前言,作為一個重要宗旨,這是對GATT宗旨的重大發展。在發展國際貿易的過程中牢記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目標,是著眼于全球的長遠利益和子孫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時期生產與貿易的發展,而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的破壞,以至從根本上動搖國際貿易的基礎,降低人類的生活水平。從GATT對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演變成WTO對世界資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尋求的人類對資源利用能力的擴大主要表現在對資源利用質的提高,而非對資源利用量的擴大;從更深層次上講,也是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在國際貿易的體現,是貿易人文化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二、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國際貿易理論基礎的動搖
第一,對指導國際貿易理論價值取向的哲學思考。理性經濟人的假設是現代經濟學基本的核心假設,是現代經濟學產生、發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與起點。經濟學研究主要建立在人們受自身利益驅動并能做出理性決策的假設基礎之上。因此,從哲學意義上講,該假設其實是基于人本主義、功利主義的,把人看作是理性、自利、謀求利益最大化的。現代人文主義思潮的興起,在國際貿易內形化的新價值取向。人文貿易的哲學基礎——現代人文主義堅持“以人為本”,追求人的全面發展。人文主義關注人的發展與完善,強調人的價值和需要,關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義,并且在現實生活中努力實踐這種價值和意義的精神。其哲學價值取向與傳統國際貿易理論是完全不同的,對謀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假設提出嚴重挑戰。
第二,對傳統自由貿易能增進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的質疑。關于自由貿易可以改善經濟福利的論斷是經濟學中最古老和最廣泛接受的原則之一。它在構造國際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單一市場地區,如歐盟和WTO)中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然而傳統自由貿易理論(不管是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李嘉圖的相對成本理論還是H-O模型等)論證的條件假設中都沒有把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的負面影響計入生產成本。沒有考慮環境成本的“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其實是一種“虛擬”、“現時”的增長,其增長的背后忽略了“現實”、“延時”的補償成本,如果考慮環境成本帶來的財富和福利的損失,傳統的自由貿易會增進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的結論實際上可能站不住腳。
(二)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多邊貿易體制的挑戰
隨著國際貿易人文化的發展,如何協調環境與貿易的關系,對多邊貿易體制的許多基本原則提出了挑戰。如生產過程和方法(PPM)問題和雙重環境標準的爭論對現有國民待遇原則提出了質疑;國內禁止產品出口或對外投資問題及締約國和非締約國不同待遇對非歧視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提出了挑戰;環境補貼和與環境成本內在化有關的生態傾銷問題使得人們重新思考公平貿易原則;發展中國家在保護環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還有數量限制是否符合多邊貿易規則等。眾多的多邊、雙邊環保協議,大量的國家環保法規、政策和措施與現有的多邊貿易存在很多不協調之處,國際貿易人文化的發展,將從新的角度思考兩者的協調問題。
(三)國際貿易人文化考驗著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較量
國際貿易人文化發展一方面促進發展中國家積極轉變對外貿易的增長方式,將環境成本納入貿易利益的評價體系中去,阻止其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生態環境的破壞;另一方面,國際貿易的人文化發展也考驗著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較量,從是否應該將貿易與環境議題納入WTO新一輪談判議程這一激烈爭論中也可略見一斑。以美國、歐盟為主的發達國家積極倡導,因為如果在WTO中進行貿易與環境問題的談判,要求各成員實施嚴格的環境法規和標準,發達成員就可以阻止發展中成員低環境標準和低附加值的產品進入本國市場;同時,發達成員可憑借自身在經濟實力和環保科技上的優勢,在龐大的國際環保市場中占據領先位置。而發展中成員(包括我國)則普遍反對,因為保護環境固然能為發展中成員提供可持續發展的環境資源,但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執行嚴格的環境法規和標準,無論從提高生產成本還是從限制出口潛力來說,對發展中成員都是嚴峻的挑戰;一旦發達成員所主張的嚴格的環境法規和標準為WTO所肯定,很可能被發達成員濫用,成為“人文壁壘”(如綠色壁壘、技術壁壘等),發展中成員的產品將無法進入其市場。
三、建立以人文貿易為基礎的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初步探討
(一)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目標
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必須以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促進對外貿易的人文化發展。國際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應與人文化發展方向內涵是一致的。國際貿易的可持續發展應跳出傳統意義上的片面追求貿易額的“可持續”增長,而是在關注貿易總量的同時還應關注貿易的實際質量,從以物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到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從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續發展到追求長期綜合利益的可持續發展。
(二)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審視對外貿易效益來源,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轉變外貿的增長方式,必須重新審視外貿效益來源。首先必須建立人文貿易的評價體系,在衡量外貿效益的經濟指標體系中增加生態指標和社會指標,客觀評估外貿對國家經濟、生態、社會帶來的整體影響。在此基礎上,重新思考外貿效益的來源,對資源投入與貿易收益嚴重失衡的產業進行技術革新,減少其負外部性,促進產業結構和貿易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貿收益的現實增長。
第二,建立貿易與環境的有效協調機制。建立貿易與環境的有效協調機制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加強貿易與環保法規、政策的協調,充分考慮貿易政策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環境政策對貿易的扭曲代價,實現貿易與環境的雙贏;其二是建立人文貿易措施保護體系,推行綠色貿易行動計劃,合理建立中國產品綠色標準體系,既可以增加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產品的實際競爭力,又可以實現以人為本,自然、社會的協調發展的保障體系。
第三,構建應對國際貿易“人文壁壘”的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國際貿易的人文化發展伴隨著“人文壁壘”的產生,為了防止其帶來的負面影響,需構建相關的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對人文貿易發展過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壘”的變化因素進行監測、識別、評價、預測、預防控制并及時矯正不良發展的趨勢,以保證國際貿易人文化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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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世界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快速發展,跨國公司憑借其經濟實力和壟斷地位,在國際貿易中廣泛采用限制性商業慣例,加強在國外市場的壟斷和競爭。本文結合我國反壟斷法的內容,分析反壟斷法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積極作用,并提出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策略。
反壟斷法的特點
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頒布了反壟斷法,實行保護競爭和反對壟斷的經濟政策。反壟斷法的特點是,它適用于所有的對國內市場起著限制競爭效果的行為,而不管這種行為發生在國內還是國外。例如,2008年8月1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中國反壟斷法所針對的壟斷行為主要包括:經營者之間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一致的行為;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等。
反壟斷法不僅是各國保護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有力武器,而且還與對外貿易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系。隨著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商品、資本、技術和勞務的跨國流動已成為國際上普遍的現象,跨國公司隨之也成為國際經濟活動中十分活躍的經濟組織,在世界生產、貿易和投資中居于主要地位,對國別經濟和全球經濟發展發揮著巨大的作用。跨國公司依靠技術創新,憑借全球生產和營銷網絡,在東道國的市場競爭中常常占據優勢地位,對東道國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在東道國的市場結構處于壟斷或寡頭壟斷的狀況下,先進的技術和價格低廉的產品會給封閉的市場注入新的活力。
同時,競爭是跨國公司活力的源泉,競爭又會促使其通過內部積累和外部兼并走向集中和壟斷。因為跨國公司掌握了絕大多數的知識產權,容易利用其經濟優勢在東道國的市場上取得壟斷地位,成為限制競爭的勢力,進而影響東道國的經濟和技術發展。
我國反壟斷法對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制
跨國公司憑借其經濟實力和壟斷地位,在國際貿易中廣泛采用限制性商業慣例,打擊局外企業,加強在國外市場的壟斷和競爭,保證謀取壟斷利潤。目前,在華跨國公司的限制競爭行為主要包括:橫向限制競爭,即跨國公司聯合起來控制產品生產、銷售、價格以及在任何特定行業或商品中獲取壟斷地位;縱向限制競爭,即跨國公司作為上游生產廠商對銷售商的經營地域、經營產品范圍以合同的形式施加某種壓力,其手段有維持轉售價格、獨家交易、選擇易、搭售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跨國公司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實施限制競爭行為,主要手段有不公平定價、超高定價、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價格歧視等。為了增強競爭力,跨國公司通過采用資本、品牌、技術與行政力量的結合,使其限制競爭行為更具規模性、長期性、隱蔽性,表現出以下特征:通過并購方式達到限制競爭目的。以控股的方式并購國內企業,是跨國公司擴大企業規模和實力、在東道國取得市場優勢地位最便捷的途徑;通過知識產權達到限制競爭的目的。目前,跨國公司已在我國形成了對技術的控制和壟斷。我國專利申請數量呈逐年遞增之勢,平均增幅為20%,但在迄今為止的18萬余件發明專利申請中,來自跨國公司的申請占87.8%。
為了遏制跨國公司的壟斷勢力,保護本國競爭性的市場結構,我國反壟斷法對于在本國活動的外國企業和跨國公司,以及它們在國外產生的但對國內有影響的限制競爭行為,都作了具體規定:
(一)限制跨國公司的外部擴張
企業合并常常是市場競爭的結果,但是集中度過高的合并則會引起經濟高度集中,集中則會導致市場的壟斷。跨國公司在國外直接投資時,一般是通過購買當地企業或者通過與當地企業的聯合來進入東道國的市場。從競爭的角度看,這種方式一般不會受到東道國反壟斷法的干預,因為它們一般不會提高東道國市場的集中度。然而,如果跨國公司在進入市場時或在進入市場后,以某種方式破壞了東道國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即由此產生或加強市場支配地位時,那就會受到反壟斷法的干預。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31條規定,對外資并購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涉及國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按照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審查將分為兩個階段,一是為期30天的初步審查階段。如果在完成第一階段審查以后,認為該并購案影響市場競爭的可能性比較大,就會進入第二階段審查。第二階段審查為期90天,必要時第二階段審查還可延長60天。
(二)禁止跨國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根據該法第1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1/2的;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2/3的;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3/4的。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要考慮企業的市場份額以及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控制銷售市場或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能力、財力和技術條件,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等因素。企業一旦被認定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就得承擔特殊的責任,即不得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該法同樣適用于在中國取得市場支配地位的外國跨國公司。
一般來說,外國企業或者跨國公司在東道國不容易取得市場支配地位,因為東道國政府可以通過其經濟或競爭政策進行限制。而且,一旦有這樣的事實發生,東道國政府一般也會通過推動國內企業的聯合來抗衡跨國公司事實上或潛在的競爭優勢。例如,“信息設備資源共享協同服務標準化工作組”的正式成立,充分印證了中國企業正在通過聯合,迎接外國企業的挑戰。該組織由TCL、聯想、康佳、海信、長城計算機集團5家企業自發成立,是一個采用會員制的、開放式的非營利性組織。凡從事計算機、家電和通信產業的相關企業和科研院所都可以申請參加。
基于反壟斷法的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策略
我國反壟斷法的實施,不僅有利于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維護競爭性的市場結構,規范企業的競爭行為,建立一個競爭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且也有利于我國在對外經濟和貿易往來中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一)建立有效的價格預警機制
加強數據的收集和分析平臺建設,及時發現市場的異動。限制競爭的秘密活動所導致的最終市場表現基本是一樣的,即在沒有其他因素影響的情況下一致地抬價,固定、僵硬的價格或多年不變的市場份額以及新進入者普遍生存困難等等。這些現象足以說明市場上有不正常的操作,競爭機構則可采取措施進行調查或干預。
(二)加強科技自主創新且實施品牌戰略
據聯合國工業計劃署統計,世界名牌商品共約8.5萬種,其中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經濟體占據90%以上的名牌擁有權,處于壟斷地位。而我國出口商品中90%是貼牌產品,我國光纖制造設備100%、集成電路85%、紡織制造設備70%、石化設備80%和高端醫療設備90%-100%都依靠進口。因此,實施出口名牌戰略,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培育名牌,是增強國際競爭力和綜合國力的重要手段,是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實現外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三)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當前,國際貿易競爭已從產品競爭進入標準競爭,把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就意味著拿到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因此,企業要注重長期效益,增強知識產權意識,增加研發投入,建立技術標準體系,要在電子信息、基因工程等高新技術領域形成支撐高新產業的標準群;在環境保護、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及有中國特點的產業,建立起以自主知識產權為基礎的標準。超級秘書網
(四)建立行業協會或加強企業聯盟
多年來,我國在DVD、電腦、汽車、數碼相機等高科技含量的行業都存在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問題。而國外的高科技企業通常會至少將純利潤的50%再投入到新技術的開發研究上,并且,國外企業有強大的橫跨全球的市場平臺,如果國內企業不聯合起來推廣、保護自己的技術,該技術就會很快被國際大企業強大的市場力所吞并。
(五)加強國際合作以進一步完善反壟斷法
由于各國貿易法規不盡相同,在禁止國際卡特爾、控制企業合并、確定損害程度等方面,往往會涉及不同國家的企業,所以,應在互惠、公平合理和不損害國家和利益的前提條件下,在反壟斷領域加強與其他國家的信息共享,不斷完善我國反壟斷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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