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10 0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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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體育的蓬勃發展潛伏著人身安全風險
體育活動是在開放的室外環境條件下進行的師生活動,相當于文化室內教學條件下,體育活動更加具有危險性和意外性,一旦出現事故,就給廣大師生的身心健康帶來重大傷害。為了確保學生和教師相對的安全教學環境,學校體育保險是規避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國外很多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日本、新西蘭、法國都建立了學校體育保險體系,實際運行也很好,有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參考。
學校體育課程改革帶來了課程的選擇性,體育課程內容上加大了選修的比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去選擇自己喜歡的運動。學生的選擇已經不局限于某些球類項目,那些更具趣味、挑戰性、高風險運動項目越來越受到學生的喜愛,并逐步成為體育活動的主流選擇。跆拳道、羽毛球、網球、攀巖、拓展訓練等體育項目融進了學生們的體育生活,學生們在充分享受著體育娛樂帶來快樂,在引發學校和學生間意外傷害事故糾紛、司法官司的案例中,體育意外傷害事故占到了第三、四位,可現有的學校制度體系卻不能很好地解決學校對此事件承擔責任的歸屬、賠償范圍、免責事由等問題,當由家庭獨自承擔或由學校全部賠償或由雙方分擔都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時,求助于保險。
二、學校體育活動中的體育保險存在的一些問題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體育保險的對象主要指體育領域中從事體育活動的人員,包括運動員、教練員和體育活動中的師生。保險作為一種商業性的分攤損失、轉移風險的經濟手段,能夠更好地發揮其經濟補償和風險分擔的作用,通過體育保險可以得到來自體育和保險領域的專家對于運動訓練、體育教學、體育賽事的風險分析、風險預防和風險處理意見以及迅速完善的索賠服務,可以為運動訓練、體育教學、體育賽事提供有效的保障。
通過對部分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和訪談發現,目前的學校體育保險存在一些問題。問卷設計中主要包括學生進行體育活動時是否存在風險、學生體育活動風險嚴重性態度、學生體育活動風險可控性認識、應對學生體育傷害事故的有效方法、不同學生群體風險大小的比較和學生對于保險的需求和顧慮等內容。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學生與家長參與的保險意識相對比較淡漠。學生保險意識薄弱,保險知識缺乏。大多數學生對保險業務陌生,并且認為不需要購買體育保險,不愿主動購買適合自己的體育保險,保險意識淡薄,保險認識的匱乏制約了體育保險的開發。體育保險意識薄弱,舊的管理體制也制約了商業化保險在體育領域的推行。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運動員已經習慣于一切由國家或單位包下來的做法,認為自己既然是給單位效力,那么公費保險就是天經地義的。在對學校體育代表隊的學生調查中,在被調查的500名學生中,77%學生周運動時間在5~10小時之間,而89%參加體育運動的學生曾受過或大或小的運動損傷事故。問卷調研中有82.2%的代表隊認為保險應該由單位承擔,大多數運動員還沒有自掏腰包投保的意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不夠,保險知識欠缺,在出險后不能及時投案,對普通高中學生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事故保險情況調查中發現,總體上反映出大部分學生保險意識淡薄,保險知識匱乏,對代表隊學生的調查中只有5.5%的學生了解體育保險,而非代表隊學生則只有4.3%有一定的體育保險知識。加上理賠程序復雜又不及時,這些都成了影響學生投保積極性的重要原因。而現在參加一些重大賽事的學生82.2%只是經強制由代表單位統一購買體育保險,非比賽期間的體育事故做的重新定論,而一般的學校開展的體育運動賽事一般都不參與體育保險。
第二,體育保險為學校提供的險種服務相對有限,覆蓋面窄。學生選擇險種有限,覆蓋面窄,不能形成有效的保險組合。體育保險險種覆蓋面窄,險種的設計沒有結合體育運動的特點,不能夠有針對性的設計出險種。因此可選擇險種有限,不能形成有效的保險組合服務。
目前針對學生體育保險險種單一,保險只涉及到運動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而對重大賽事、風險系數大的保險就沒有涉及到,其中這些險種也只是作為一般險種的特殊存在形式,且對于一般的傷害沒有明確的規定,其程度更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一般只涉及體育課和校內體育活動,沒有考慮到早操課,課間活動,校內運動比賽,代表隊訓練等。然而現在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高發率,不得不引起關注。校園傷害事件的不斷發生迫切需要保障校園安全,減少傷害事故的發生也迫切要求保險公司針對學校安全開設學校體育運動保險。
保險公司對體育保險的市場需求了解不夠,體育保險險種的設計與體育項目的特點結合不緊密,因此不能夠有針對性的設計出險種,造成體育險種與體育保險的市場需要相去甚遠。另外,體育風險大、賠償多、投入大、產出小,是目前保險公司對體育風險的基本認識,因此各大保險公司對體育保險這一塊大蛋糕也是望洋興嘆,都不敢輕易舉動。保險公司的責任范圍一般只涉及體育課和校內體育活動,并且有明確的規定保險內容,對那些大的意外傷害事故才理陪。
在調查學生對象中有少數購買了保險,他們所投保的一般以意外傷害保險為主,其承保范圍包括車禍、燙傷、溺水、意外傷殘,等等。體育保險多以一年或幾年的短險為主,涉及壽險、財產險,不同的運動項目涉及不同的險項,險種的設計和運動項目的特點緊密結合。意外傷害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如果學生在體育運動中出現了意外傷害事故,也只有某些大的傷害事故(如骨折、跟斷裂、脫臼、溺水等)才能獲得理賠,小的傷害事故(如肌肉拉傷、搓傷等)則不了了之,原因在于保險公司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體育運動損傷哪方面的該理賠,哪方面的不該理賠,意外傷害的釋義也只是宏觀的概括,這是保險責任不夠精細、不夠專業化造成的,但往往學生在體育運動中出現大的傷害事故的概率較小,調查顯示體育運動中大傷害事故如:骨折、脫臼占2.3%,常見的損傷較多,這些常見的損傷不容忽視,處理不好就給學生帶來終生的慢性體育運動疾病,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即便參加了意外傷害的保險,自身的合法權益卻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
保險服務業對體育風險缺乏專業的研究和認識,保險公司面對體育風險的特殊性,常常是望而卻步,也就難以開發出適銷對路的體育保險產品,結果是需求與供給無法實現有效的對接。而且,體育風險不同于常規風險,因此,在體育保險的經營過程中,需要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管控,而保險公司往往缺乏對這種風險進行管控的手段,經營的科學性與安全性缺乏保障。并且由于體育產業的特殊性,體育保險產品的營銷需要專門的渠道和形式,保險公司在發展體育保險的過程中往往苦于銷售無門。保險公司與體育界的多次攜手合作,大都是贊助形式,保險公司這種帶有公益性的贊助方式,從長遠來看,如果沒有后續的產品開發和創新服務,難以使消費者對公司的品牌打心眼兒里認同,要想由此轉變到對公司產品的實際購買也就無從談起。體育行銷不能急功近利,不能視為短平快的促銷手法。各家保險公司應該借鑒國外體育保險中發展較為完善的系列險種經驗,改變體育保險險種少、條款粗、理賠手續繁的實際問題。
第三,體育保障制度不完善,學校體育運動缺乏相應法律保障。我國現在外理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體育法》等,國家一直以來都十分重視學校體育工作的法制管理,但在現行的體育中,沒有針對性較強的法律條文來處理和調解有關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糾紛,也沒有明文規定學校具體的行使責任等,保障制度還很不完善。而西方發達國家體育保險法規相對健全。明文規定了學校在給學生投保后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一旦出險,就有對應的認定標準,這些規定有效地保障了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如何讓體育保險更好地服務于學校體育的發展
第一,尋找學校體育保險的空當地帶,完善學校體育保險制度。一些高風險的運動項目,如跆拳道、攀巖、網球、棒球、冒險等。這就迫切的需要一種保險機制來分擔其中的風險。在現階段國內的保險業務中,只有人身保險中人身意外保險有相似的條款,人身意外保險指在意事故中身體蒙受傷害而殘疾或死亡后,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殘廢保險金或死亡保險金或醫療保險金的保險。從文字表述上看,仔細斟酌又有很大不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明確列出了除外責:即規定被保險人在從事某種活動的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屬除外責任,如規定被保險人在從事拳擊、摔跤、滑雪、漂流江河等體育活動期間所遭受的意外傷害屬除外責任,若需要保險,則需事先進行特定的約定,稱為特別約定意外傷害保險,體育保險只能作為普通保險的特例存在。體育保險作為一種客觀的保險需求而存在,現有的保險商品中不存在有效的供給,這就構成了供需之間的矛盾,因而體育保險的提出和試行,是水到渠成的事。
第二,完善體育保險險種設計體系,為學生提供更個性化的險種需求。學生體育保險的范疇很廣,險種多、分類細,既包括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又包括重大賽事的保險和財產損失保險等等。多樣的保險險種既有利于保險公司分散分險,又滿足了學生不同專業、不同年年齡、不同性質的多元化體育保險需要。體育保險險種的設計需要應該根據運動項目、參加人群以及體育場地的特點對出險概率、賠付率和保費進行精確地計算,等等這些至使險種少、條款不明確,不能滿足保險需求。
第三,加快對體育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針對學校體育活動的特點,精心設計符合師生需要的體育保險服務。當然,事業的發展離不開專業人才群體的支撐,一方面可以聘請這方面的專家學者,通過辦培訓班的形式來培養體育保險人才,然后再把這些體育保險人才送到著名的體育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學習或考察;另一方面在高等院校的相關專業中開設與體育保險相關的課程,甚至可以開設體育保險專業,來加大體育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
作為一種新興產業,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業可以說還沒有起步,但是它卻已經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潛力:我國體育旅游業從1994年開辦以來,一直以30%~40%的速度上升,比一般的旅游增長要快.世界旅游組織預測:至2020年,中國將成為世界上第一位體育旅游接待大國和第四位客源輸出國.另據報道,1996年,國內出游者(包括體育旅游和一般旅游)達到36.2億人次,專家預計,體育旅游將成為國民經濟的一個新的增長點.相對于旅游業的迅猛發展,我國的旅游保險業卻相對落后.在我國每年外出的旅游者中,大約80%是自助旅游,只有20%是隨旅行社出游.而旅游意外保險作為旅游保險的主要險種,只對旅行社的游客,這就從某種程度上把80%的游客放在了“無保”的狀態,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總結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現狀:體育旅游保險市場開發潛力巨大,而體育旅游保險本身卻發展緩慢.
2在我國推行體育旅游保險的必要性
2.1推行體育旅游保險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的體現
當前,我國要實現“全面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而人的發展就是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推行體育旅游保險不但是對于人的自身安全的一種保障,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種具體體現.因此,全面推行體育旅游保險,既是我國社會進步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又是我們社會文明的一種體現.
2.2推行體育旅游保險有利于促進體育旅游業的健康發展體育旅游保險的實施,不但可以消除游客旅游時的顧慮,而且有利于提高體育旅游業的服務質量,從而更好的促進體育旅游業的發展.與此同時,推行體育旅游保險也是體育旅游服務的必要環節.
2.3推行體育旅游保險是我國體育旅游事業與世界接軌的必由之路
近年來,F1大獎賽、斯諾克中國公開賽以及NBA季前賽等大型國際體育賽事紛紛登陸中國,這一切都為我國的體育旅游提供了豐富的體育旅游資源,必將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我國體育旅游業的發展.而作為體育旅游軟環境的體育旅游保險,不僅為體育旅游者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和經濟保障,而且有利于我國體育旅游業形成自己的品牌,能更好地促進我國體育旅游業的國際化發展.
3推行體育旅游保險目前存在的問題
3.1體育保險體系未建立
相對于國外比較健全的體育保險體系,可以說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目前還處于萌芽狀態.因此,它在面臨機遇的同時也同樣面臨著挑戰.首先,由于體育旅游的國際化程度不斷加強,我們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體育保險理念和科學的管理經驗,以此來開展和推行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其次,國外已有的相關經驗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會制約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的開展和推行,尤其是目前我國已經加入WTO,國外的一些保險公司必然會對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業構成沖擊,所以我們要確立“以我為主”的思想,在結合我國體育保險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種體育旅游資源,構建適合我國國情、有中國特色的體育旅游保險體系.
3.2游客對于體育旅游保險的認識不足
當前大部分體育旅游者根本沒有購買體育旅游保險的意識和想法,究其原因,相當一部分游客對于體育旅游的風險性認識不足,存在僥幸心理,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對于體育旅游保險的認識等等.針對這些情況,保險公司應該切實有效的宣傳體育旅游保險,使游客從思想上認識到體育旅游保險的重要性,樹立“花小錢,買健康”的思想,變游客“要我買”為“我要買”.
3.3保險公司對體育旅游保險的重視和開發不夠
作為一個體育強國和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擁有巨大體育旅游保險市場.因此,如何把這種“潛在市場”轉化為“現實市場”就成為了擺在保險公司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保險公司要放長眼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開發和培育好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市場,屏棄以前那種認為體育保險是“芝麻”、“雞肋”的想法,切實把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做好、做大、做強.
4在我國推行體育旅游保險的對策
4.1搞好體育旅游保險的宣傳工作
當前,游客的保險意識淡薄、安全意識薄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對于體育旅游保險缺乏了解、認識不夠,因此,保險公司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等傳播媒體進行有效的宣傳,還可以進行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集體宣傳,提高游客對于體育旅游保險的認知程度,提高旅游的保險意識.
4.2不斷完善體育旅游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
體育旅游保險的開展和推行,離不開良好的法制環境.要建立健全與體育旅游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為體育旅游保險的實施創造優良的法制環境,使體育旅游保險有法可依,真正做到依法引保、依法治保、依法促保.
4.3加強與國外先進保險公司的合作與交流
在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還未起步的時候,國外的許多保險公司已經比較成熟和完善,他們有著自己獨特的經營策略以及先進的經營理念.我國的體育旅游保險業,必須要加強與他們的合作與交流,不斷吸取和借鑒他們較為成熟的經營理念、經營模式,以此推動我國體育旅游保險業的發展.
4.4完善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加大保險覆蓋面
當前,我國體育旅游者忽視體育旅游保險,除了認識不足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們的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單一,體育旅游保險的覆蓋面小.因此,作為體育旅游保險經營方的保險公司,要不斷加大對于體育旅游保險市場的研究,根據我國體育旅游市場的實際,在關注體育旅游者需要的基礎上,不斷增加和完善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以滿足體育旅游者的需要,在完善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的同時,還要加大了體育旅游保險的覆蓋面,讓體育旅游者“有保可投”、“險種可選”、“有保可依”.
4.5完善體育旅游保險的銷售和售后服務網絡
關鍵詞:體育旅游;保險;旅行社;游客
中圖分類號:G80
文獻標識碼:A
文獻標識號:1004-4590(2006)06-0046-03
Abstract:The tourist insurance of sports i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insurance of our country. The tourist insurance of sports can divid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ravel agency dangerously with the travel casualty insurance of sports according to the assured. The former means the travel agency pays the insurance premium to the insurance company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of the contract of insurance, the insurance company is in engaged in the sports travel business activity in the hotel, when visitor's rights of the person, property are damaged and should be undertaken responsibility by the travel agency, compensate the behavior of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insurance premium; And the latter means the tourist pays the insurance premium to the insurance company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of the contract of insurance, the insurance company is during the process of going out to travel to the travel visitors of sports, it is not an original idea to suffer to, at the time of the outside and unexpected injury, compensate the behavior of the insurance. This text will combine the above-mentioned 2 respects, on what several qu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which develop the sports travel insurance of our country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Key words:sports travels; insurance; travel agency; visitors
體育旅游是近幾年來興起的現代旅游方式,并已成為旅游業的一個新亮點。我國擁有豐富的體育旅游資源,具有獨特的區位優勢,加上大眾體育的開展及2008年奧運會申辦的成功,在我國發展體育旅游具有可行性。開發體育旅游對我國的旅游業、體育產業及整個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入新世紀,國內體育旅游迅猛增長,2005年全年出游5.2億人次,成為全世界人數最多的國內體育旅游市場。根據專家預測未來幾年,國內體育旅游發展前景樂觀。我國體育旅游消費者信心指數可望逐漸提高;體育旅游供給能力將繼續增強;鄉村體育旅游開始升溫;服務質量將著實提高。同時,我國體育旅游業將面對更加多樣的需求。體育旅游業的變化是由市場決定的,而市場的變化又取決于消費者的需求。近年來,體育旅游消費者的需求突出表現為:體育旅游地點,關注新鮮與稀罕;近地旅游,熱衷自駕;觀光,講究主題與深度;游樂,更愛新潮;休閑,趨向健身與輕松。體育旅游項目亦呈多元化發展趨勢。武術、太極拳及少數民族地區的眾多文體結合的節目和項目,已被海內外旅游者所青睞;依托獨特地形地貌與生態環境構成的自然旅游資源而發展起來的登山、攀巖、漂流、探險和冰雪運動,不斷擴大旅游接待規模;眾多富有地方和少數民族特色節目舉行的賽馬、射箭、摔跤、散打、蕩秋千等活動,成為組織游客進入民族地區觀光旅游的最佳時間;許多旅游資源集休閑、娛樂、健身、回歸自然、探險、漂流、文化追求、科學考察等為一體,并突出參與性與趣味性。“體育活動已成為我國旅游資源的組成部分,隨著全國體育事業蓬勃發展,我國全民健身運動遍及城鎮鄉村,為開展體育健身游豐富我國體育旅游產品和種類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隨著我國社會的進步和體育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和申奧成功后,體育旅游保險已成為我國體育旅游業不可缺少的內容。但目前在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理論與實踐研究方面還是一個新的領域。因此,現階段加強我國體育旅游保險業的研究,科學地利用現代保險的強大保障功能,有效地降低和化解與體育旅游相關的風險,已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
1 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
我國是體育大國,也是世界旅游大國,2005年國內旅游人數達12.12億人次,出境旅游人數達3102萬人次。但我國體育旅游保險消費明顯滯后,目前除了約20%的游客是隨團體育旅游由旅行社辦理保險外,絕大部分出游者處在無保險狀態。來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的資料表明,我國體育旅游市場每年至少應有30億元保費潛力,但有八成至九成的市場尚未開發。
1.1 旅行社責任險
凡是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并登記注冊、合法經營的旅行社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旅行社責任險。它的保險責任范圍是: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因被保險人的疏忽或過失造成被保險人接待的境內外體育旅游游客遭受的:(1)因人身傷亡發生的經濟損失、費用;(2)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醫療費,必要時近親屬探望的交通、食宿費,隨行兒童或長者的送返費用,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以及補辦體育旅游游客證件的費用和因行程延遲所導致的費用;(3)行李物品的丟失、損壞或被盜導致的損失;(4)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上述各項每人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中的每人賠償限額,即國內游每人每次賠償限額是8萬元,國際出入境游每人每次賠償限額是16萬元;國內旅行社年度賠償限額是200萬元~1000萬元;國際旅行社年度賠償限額是400萬元~2000萬元。另外,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被保險人為減少賠償責任,搶救受傷的體育旅游游客及施救游客的財產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該項費用每人賠償總額國內不超過16萬元,國際不超過32萬元。該保險還有附加旅行社特殊旅游項目責任附加險。游客在從事由旅行社組織的賽車、賽馬、樊巖、滑翔、探險性漂流、潛水、滑雪、滑板、跳傘、熱氣球、蹦極、沖浪等具有高風險的旅游活動過程中,旅行社可以就由于自身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游客人身傷亡和隨身攜帶行李物品損失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依法應由旅行社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可以負責賠償。附加條款的費率為旅行社責任保險基本費率的20%至30%。而對于以下幾種情況,參保責任保險的旅行社并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一是體育旅游游客在旅游過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二是由體育旅游游客個人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導致需支出的各種費用;三是體育旅游游客在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參加雙方約定的活動而自行活動時間內,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失。
1.2 體育旅游意外險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為體育旅游游客提供了4個類型的可供選擇的意外險種:一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這類保險主要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時提供風險防范服務,游客所購買的車票和船票金額中的5%是用于保險的;二是住宿游客人身保險,主要承保游客在賓館住宿期間的人身意外事故;三是體育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承保您進入景區后至出景區這段時間出現的意外傷害;四是體育旅游救助保險,適合出境游的旅客。是保險公司與國際救援中心聯合推出的,游客一旦在體育旅游過程中遭遇險情都可撥打電話獲得無償救助。如果為了游客的人身安全更加有保障,出游前最好能夠投保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附加醫療保險,可以彌補旅行中發生的其他不在旅行保險保障范圍內的意外傷害情況。
體育旅游意外保險的投保范圍是我國境內的體育旅游團隊的全體成員、包括體育旅游旅客及旅行社派出的為體育旅游游客提供服務的導游、領隊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該保險。而且,體育旅游意外保險對體育旅游途中被保險人急性病發作或意外傷害者事故承擔責任。保險責任一般包括醫療費用、人身意外、意外雙倍賠償、緊急醫療運送、運返費用、個人行李、行李延誤、取消旅程、旅程延誤、縮短旅程、個人錢財及證件,還有個人責任等。
自國內保險公司開辦體育旅游保險業務以來。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的發展速度很快。目前,國內大部分保險公司都開辦了體育旅游保險業務,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分別是旅行社責任險和體育旅游意外險市場的領頭羊。
2 制約我國體育旅游保險業發展的因素分析
2.1 游客方面
主要是因為游客的保險意識薄弱,僥幸心理強。這是導致體育旅游熱、但體育旅游保險冷的重要因素。體育旅游的游客認為,外出就幾天時間,根本不會出事,犯不上掏腰包買保險,或者認為買保險不吉利。
2.2 保險公司方面
2.2.1 保險公司對體育旅游保險業務的發展不太重視
認為體育旅游保險業務的保險期限短,收費不可能高起來。而且,從現在已經開辦的情況看,體育旅游保險業務的確存在賠付率高而利潤低的情況。保險公司的不重視,致使體育旅游業保險的宣傳做得不到位。一方面,保險公司對體育旅游保險缺乏有廣度和深度的宣傳。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體育旅游保險產品“養在閨房人未識”。
2.2.2保險公司缺乏相關的風險控制技術,難以對體育旅游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首先,由于缺乏相關的控制技術,各保險公司對體育旅游意外險產品都將“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滑翔、登山、攀巖、探險、狩獵、蹦極運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博擊、特級表演、賽馬、賽車”作為責任免除條款,雖然這可以有效地降低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卻抑制了游客的有效保險需求。隨著“野外生存體育游”、“生態體育游”等體驗式體育旅游的流行,登山、攀巖、探險等越來越受到游客青睞,隨之而來的是游客所面臨的風險系數加大。對于很多游客而言,這些責任免除條款正是很多游客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其次,由于缺乏相關的風險控制技術,保險公司就無法為游客提供極富人情味、個性化的服務,無法為客戶量身定做適合的保險;第三,由于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技術跟不上,致使大多數的體育旅游意外險只賣團體險,只針對旅行社的游客,而對于自行參與體育旅游的散客暫不承保。有資料顯示,我國目前出外體育旅游的人群中有80%是自助型散客。而目前的做法就把相當多自行參與體育旅游的散客擋在了門外,使之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2.2.3 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問題
第一,在旅行社責任險方面,它的費率是確定的,繳費實行一刀切。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如:體育旅游期限長短、風險大小、旅行社的經營情況而有所變化。由于我國目前體育旅游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大打價格戰,有些短線體育旅游的游客的純利潤平均只有人均4-5元錢,甚至更低。因此,規模較小的旅行社有時一年賺不到錢,甚至會是虧損。而旅行社責任險又是強制性保險,至少2萬元的保險費對于它們是一個不小的包袱。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買,可又沒錢買的尷尬境地。一些規模較大、收入較高的旅行社就比較愿意購買旅行社責任險,用以轉嫁自身的風險。另外,旅行社責任險的條款本身也還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體育旅游游客自由活動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因為這不屬于旅行社的責任。但在實際操作中,究竟是旅行社的責任還是游客的責任,并不是那么容易確定。而責任歸屬不明確,保險公司就可能拒賠。第二,在體育旅游意外險方面,險種不夠完善,覆蓋面較窄。體育旅游僅有4個類型的險種可供選擇,即體育旅游救助保險、體育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體育旅游游客意外傷害險、體育旅游游客住宿人身保險。面對日益拓展的體育旅游市場,這些有限的險種顯然無法涵蓋體育旅游游客在出游中遇到的各種風險,難以適應不同層次體育旅游游客的不同需求。另外,由于現有體育旅游保險產品較為單一,使得產品之間缺少互補性,沒有形成系統完善的體育旅游保險鏈,無法為參與體育旅游的游客提供全程式的服務。
2.2.4 保險公司的銷售服務做得不夠,銷售渠道有限
據了解,目前,我國體育旅游旅客投保的渠道包括旅行社、機票點代售,網上投保等三種方式。而且旅行社的積極性往往不高,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保險公司考慮到成本問題,機票點代售的網點還不多;網上投保尚未普及。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體育旅游游客購買保險的積極性。
2.2.5 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
如按照有關規定,國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時,保費為1萬元,保額為200萬元。但是隨著旅行社責任險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各保險公司不斷地降低保費標準,有的甚至降到了4000元。降幅之大讓人瞠目結舌。這種無序的價格競爭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保險公司的應收保費減少。于是,保險公司在理賠上更加謹慎,賠付不能迅速到位,這讓旅行社和參與體育旅游的游客“很受傷”。
2.3 旅行社方面
第一,旅行社的經營還存在著不規范經營的因素。旅行社為了招攬更多的參與體育旅游的游客,常常會夸大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障范圍,當體育游客發生的事故屬于旅行社主觀擴大的保險責任范圍內時,保險公司就會拒賠,這就容易引發體育旅游法律糾紛,從而損害保險公司和游客的利益。目前,由于組團社和地接社實行分離制,體育旅游游客一旦發生意外,就可能發生處理不及時或相互推諉,不愿承擔責任的情況,無法保障旅行者的利益。這對我國體育旅游業的發展和體育旅游保險業務的開展是十分不利的。第二,旅行社應該在理賠中承擔及時提供相關證據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在這一點上,一些旅行社認識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賠不積極,直接導致了理賠難。
3 發展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的措施與對策
加入WTO和申奧成功后,隨著我國體育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各種新奇特的體育旅游項目也將會不斷涌現,這將會造成體育游客所面臨風險的增大。這都呼喚體育旅游保險為游客的出游提供保障。雖然目前體育旅游保險市場相對冷清,但卻蘊藏著無限的商機。積極推進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的發展,有利于為參與體育旅游的游客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我國體育旅游業發展的軟環境、促進體育旅游業的繁榮和健康成長,有利于促進我國體育旅游保險業的發展。推進體育旅游保險的發展,使之與體育旅游業的發展相適應。
3.1 加強對體育旅游保險險種的開發與利用
目前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非常少,而且銷售渠道也不寬,宣傳力度不大,使得自助體育旅游者接觸到體育旅游保險的機會很少。拓展體育保險投保的渠道,使體育旅游者更加直接方便地接觸到體育旅游保險;增加體育旅游保險的險種以滿足不同的體育旅游保險需求;加大對體育旅游保險險種的開發和利用力度。
3.1.1 關于旅行社責任險
保費收取要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考慮到各個地方和各個旅行社的實際情況。由于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險費是記入旅行社成本的,若收費過高,負擔過重,會影響其購買欲望。而且一些小旅行社無法和大旅行社相比,一刀切的保費使其無力承擔。同時,針對實踐中出現的諸如有關條款的認識模糊的問題,要不斷地改進和完善相關的條款,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
3.1.2 關于體育旅游意外險
第一,要擴大體育旅游意外險的承保范圍。保險公司要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水平,應針對不同的體育旅游群體,設計出不同的保單,盡可能為所有的體育游客提供合適的保單。在應當的時候,將廣大的自助型散客納入保障范圍。要為特定的體育旅游項目提供單項保障,如專門的峽谷體育旅游保險、水流漂流體育旅游保險、驚險體育旅游保險等。體育游客選擇此類游樂項目時,可以購買此類保險以提高保障額度。將過去不可承保的風險轉化為可保風險,在滿足體育旅游消費者需求的同時、擴大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第二,各大保險公司應圍繞體育旅游業的發展現狀及其發展趨勢,開發一批新的體育旅游意外險產品,將體育旅游保險延伸到吃、住、行、游各個環節,深化現有產品之間的互補性,形成系統的體育旅游保險鏈,為體育游客提供全程式、一條龍的服務。第三,由于保險公司的大多數體育旅游意外險產品都是通過相關的網點銷售,因此,險種的設計做到盡量規范化,簡單易懂,便于操作。
3.2 保險公司要在服務上多下功夫
第一,大力發展體育旅游保險險種,保險公司必須改善與拓寬其銷售的渠道。可以讓體育旅游保險產品上銀行柜臺。現在大多數保險公司都與國內銀行簽訂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多為銷售保險公司的分紅險與投連險。保險公司完全可以利用這種合作伙伴關系,讓銀行銷售相關的體育旅游保險產品,銀行網點眾多,銀行銷售體育旅游保險產品,即可以有效地節約保險公司的成本,又方便了體育旅游游客投保,體育游客可以在銀行辦理支付款項時,即可以辦理體育旅游保險,同時還可以增加銀行的收入,實乃“三贏”之舉。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要積極地發展網上投保業務,推進體育旅游保險產品的銷售。對于保險公司來說,網上投保可以有效地節省營銷和廣告成本,減少中介環節和由于利益驅動給保險公司和游客帶來的風險。24小時全天候在線作業,可以使體育游客不受時間地點限制投保。目前,國內各保險公司做出了積極的探索,特別是在網上投保方面,如購買泰康人壽的“旅游救援保障計劃”的體育游客,出游前只需要登錄“泰康在線”填寫有關出游信息,公司就會根據客戶提供的E―mail地址將電子保單及時送到其信箱中。平安保險公司在2002年9月作出了體育旅游自助卡,它將體育保險產品的外在形態設計制作成為配有賬號和密碼的保險卡,游客在出游前,登錄平安的“PA18”網站,填寫相關的信息。自助保險卡的最大特點是購買與消費相分離,即“平時購買,用時保險”;第二,在售后服務上,保險公司的核損,定損及理賠一定要及時。如果保險公司的這些售后服務跟不上,將會對體育游客造成損失。體育旅游游客的出游時間較短,流動性較大。游客可能在一個地方投保,而在另一個地方出險;甚至可能是在國內投保,而在國外出險。這些都為保險公司的核損、定損及理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個保險公司之間要加強合作,包括國內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國內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網點優勢,快速核損、定損,及理賠。切實抓好體育旅游安全,不斷加強體育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安全是體育旅游的生命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完善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要完善體育旅游保險安全服務體系,繼續推進體育旅游保險緊急救援、信息服務等體育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與保險行業的合作,推進體育旅游意外險等險種的開發,推動旅行社責任險的改革,探索統保、自保的新模式,推出體育旅游綜合保險。進一步完善體育旅游保險安全預警制度和中國公民出境體育旅游預警機制,逐步建立中國公民體育旅游安全救援機制和體育旅游綜合救助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強體育旅游保險公共信息服務,加強與體育、媒體、網絡的合作,提供及時、準確的體育旅游信息服務。
3.3 做好體育旅游保險險種的宣傳工作
保險公司要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廣泛地宣傳體育旅游保險險種,增強旅行社和體育旅游者的風險意識。通過網絡推廣和銷售體育旅游保險險種。保險公司可以明確旅行社等中介機構在銷售體育旅游保險種時,有向參與體育旅游的游客進行必要的宣傳和推薦的責任,以督促其做好宣傳和推薦工作,擴大體育旅游保險險種的宣傳覆蓋面。
3.4 充分發揮體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作用
體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推進我國體育旅游保險發展中發揮著獨特而重要的作用。體育旅游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旅行社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的監督與檢查,要將旅行社是否開辦旅行社責任險作為對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如在向旅行社辦理經營許可證的時候、在進行旅行社業務年檢的時候,要對于沒有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旅行社進行必要的懲罰,以有效地提高旅行社辦理體育旅游保險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采取措施,依法督促旅行社向游客推薦意外險的責任和義務,使旅行社在普及旅游質量評判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這樣才能在歸屬責任時更加明確,節約時間,節省人力物力。
參考文獻:
[1] 方千華. 北京奧運會保險市場可行性分析及發展對策研究[J]. 體育科學,2003,23(5):1-4,40.
關鍵詞:高校體育專業 體育保險 問題
中圖分類號:G8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643(2013)10―0120―02
1 湖南高校體育專業學生體育保險的優勢分析
隨著大學生競技體育迅速發展,以大學生為主的體育賽事不斷增多,為了在比賽中爭取好的名次,使得大學生運動員的訓練負荷明顯增大,這在實際上也增加了大學生運動損傷事故的發生系數。當前湖南省體育專業的大學生在高校的體育保險并沒有具體規定,但它屬于湖南省高校體育保險的一部分,因為大學體育保險的普遍性規定同樣適用于高校體育專業的學生。當前高校學生唯一享有的保險是平安保險,它是學生作為被保險人,由于意外事故、疾病所引起的殘疾或死亡,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合同。
1.1 高校人口眾多,為保險業提供了主要群體
高校是大學生生活和學習的主要場所,這就為保險公司的一些業務開展提供了大部分的群體,不少保險公司看中了這一優勢,紛紛到高校經營業務。
1.2 大學生體育賽事多,賽事保險發展良好
隨著不斷進步的大學生的競技體育水平,大學生競技體育迅速發展,以大學生為主的體育賽事不斷增多,保險公司在其中看到了商機,紛紛參與。2001年第2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北京舉辦,世界大運會組委會與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簽署了體育賽事的保險協議,向大運會開出了保額154.06億元的保單,創大學生體育保險之最。
1.3 大學生接受新事物能力強,能較早認知體育保險
當今大學生的身心發展迅速,他們思維敏捷,對新事物有很強的接受能力。大部分人群在現今體育保險意識是很淡薄的,大學生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強,這也使得他們認識和運用體育保險的應是最快的。
2 湖南高校體育專業學生體育保險的存在的問題
2.1 學校體育保險的法律法規不細化、詳盡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學生傷害問題的法律法規,其中提及校園傷害事故的處理方法,可尋求保險來處理,但是并未制訂詳細具體的程序和規則,對學生投保方式等問題也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導致學生在購買保險和理賠等方法與程序上無法可依,無章可循。
2.2 高校體育保險體系不完善
保險公司的部分業務來自于學校體育保險。但其重點卻是競技體育方面的保險,沒有深入研究其他方面的高校體育保險。由于體育大部分運動項目有高風險、高賠付率、低利潤的特點,所以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經營這種體育保險,這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高校體育保險在我國的發展。
2.3 缺乏參保意識及保險知識
對個體來說,購買保險需要犧牲現期消費利益,來換取將來的安全需要,與其他金融商品相比較,保險并不是一種顧客明顯需要的商品。人們害怕風險及其所帶來的后果,對理解保險存在的必要性也都局限在已經發生了的事件的風險,而在此之前是心存僥幸的,認為風險不會那么湊巧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大多數學生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私人保險,只有少數學生購買了學生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其他的許多學生保險內容不清楚,甚至不知道有這種保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們體育保險業起步晚,人們的體育保險意識低,只注重眼前的利益,以為危險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參保根本就是浪費。
2.4 體育保險險種單調,覆蓋率狹窄
湖南高校體育專業的學生學習的體育內容豐富,項目繁多。不同的運動項目涉及不同級別和類型的風險,既有散打、拳擊、體操等風險高的競技類運動項目,也有武術、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籃球、游泳等風險一般的運動項目。各種體育運動的特點,導致不同類型的損傷,損傷程度也都不一樣,但目前只有幾個與其相關的險種,這就出現了體育保險險種單調的問題。
最初建立體育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運動員訓練的安全,而不是為體育愛好者或者是體育專業的學生。由此可知,體育保險的覆蓋率狹窄,這大大影響了廣大體育愛好者的投保。
3 湖南高校體育專業學生體育保險的發展對策
3.1 建立相關的高校體育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相關的高校體育法律法規并不完善,應盡快出臺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和相應的具體內容、立法操作程序,特定的規則和條例,構建系統的大學體育保險法律法規,使高校體育發展的方向更科學化、合法化,使高校在處理相關體育事故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商業保險公司也會因此而依據規定,發揮出積極性,設計出種類多樣的、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險種。
3.2 完善高校體育保險體系
高校是大學生生活和學習的主要場所,這就為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提供了大部分的群體。由于較多的運動項目風險高、賠付率高、利潤低,所以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經營體育保險業務,這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高校體育保險在我國的發展。因此,保險公司應深入研究高校體育保險,在合理條件下,開發設計適合高校的體育險種,尤其是高校體育專業學生的體育險種,從而使高校體育保險得到更好的發展。
3.3 加強宣傳體育保險知識,提高參保意識
由于我國體育保險行業起步較晚,人們的體育保險意識低,因此要求保險公司要加大力度宣傳體育保險知識。宣傳體育保險可以通過多種媒介,如報刊雜志、電影、電視、互聯網等,使高校、學生和家長多方面的認識和了解體育保險知識,提高他們的參保意識。
3.4 根據高校體育專業學生各種運動項目的特點,開發合適的體育保險險種
我國的高校體育保險事業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湖南高校更是如此。體育專業的大學生學習與體育相關的各種豐富的內容,多樣的項目,各個項目的運動特點不同,所涉及的風險的級別和類型也不同,應根據各個運動項目的特點,開發設計合適的體育保險險種和體育保險條例,豐富原有的體育保險險種和條例,使之盡量完善,并適用于高校體育專業的學生。
4 結論
隨著我國體育事業不斷向市場化方向發展,而且我國作為體育大國的地位也越來越突出,這一切更加需要大力發展我國的體育保險。隨著不斷完善的我國保險體系,與高校體育專業的學生相關的體育保險的制度也將不斷的得到完善。文章分析了湖南高校體育專業學生的現狀問題,并列出了其優點和不足,從而提出相應的對策。
參考文獻:
[1]任塘珂,周明華.高校體育專業學生體育保險現狀及對策研究[J].職業教育,2007.
[2]俞愛玲,童佳梁.論我國職業運動員保險的發展[J].保險研究?論壇,2004(8):26-27.
摘 要 體育保險是體育產業健康發展的必備條件之一,是體育產業鏈中不可缺少的環節。對此本文闡述了體育運動的風險的特點和通過體育保險控制體育風險。
關鍵詞 體育運動 風險 體育保險
體育運動不可避免地伴隨著風險。在我國競技體育屢攀高峰、全民健身日漸升溫的形勢下,轉移運動風險的最佳方式――體育保險應運而生。“體育保險在世界上已有百余年歷史,在我國卻只能算是新鮮名詞。法國、日本等國家的體育保險已惠及全民,地位幾乎與社保同等重要,而我國體育保險意識嚴重缺失,由此產生的問題和糾紛不斷。”作為中國第一家專業體育保險經紀公司,中體保險行政總監羅陽頗為擔憂地表示,“不僅普通百姓意識薄弱,體育管理者中也僅有少數人真正意識到體育保險的重要性。由于我國很多普通險種都將高風險運動排除在外,使得體育保險具有極強的專業性[1]。“我國應該轉變觀念,樹立‘健康運動、安全運動’的理念來發展和普及項目,所以要借助體育保險來對項目進行科學管理。這樣可以讓從事這項運動的人享有一份安全保障,當然,也希望借此推動體育保險在其他項目上的發展。”
一、體育運動的風險的特點
體育運動的研究者對體育運動的風險進行研究,發現體育運動有以下特點。
(一)體育運動風險具有危害性
由于某種原因體育運動的特點決定,其本身就存在著較高的危險性。體育教學最重要的場所是在室外運動場上進行的,是以肢體活動為主要形式的一門特殊課程。如足球、籃球、跨欄、跳高、跳遠等大多數體育活動項目對抗性激烈,速度很高,強度也較大,有的項目甚至還需要借助體育器械等進行練習,這就使體育教學本身就存在了很高的風險性、危險性,很容易引發學生傷害事件的發生
(二)體育運動風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體育運動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雖然我們在開展體育運動的過程中采用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和設置多種預案,這只是降低了體育運動風險發生的概率,但是并不能杜絕。比如我國運動員桑蘭在進行體育鍛煉時,場館的各自設備都有各種防范措施也都有,但是還是沒能避免悲劇的發生[2]。由此可見體育運動的風險是可以防范但是涉及到的偶然因素太多,導致體育運動風險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也即是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三)體育運動風險在群體具有可測性
雖然體育運動在具體某一次體育運動風險發生具有偶然性,但是在群體中通過統計學的調查分析發現其就有一定的概率。這種對群體的概率統計可以用來預測某次體育運動發生體育事故風險的可能性。這就要求體育管理工作中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強調體育風險管理是體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通過風險管理明確管理者、經營者、參與者在風險面前的職責和任務,運用科學的風險管理手段有效規避各類風險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這樣通過風險管理控制和降低事故率。
二、通過體育保險控制體育風險
體育風險管理主要包括針對運動員的風險管理、針對體育場館的風險管理、針對體育賽事、群眾體育活動等的風險管理。通過多年的發展我國體育風險管理和體育保險的發展已步入正軌,且呈現以下特點:完善的法律體系;競爭性的運作機制;多樣化的業務經營;周到細致的保險內容;健全嚴格的監管體制,但是由于起步晚也存在我國運動員互助保險有待完善,商業保險亟待加強,社會保險還待探索的問題,因此要進一步提高體育保險作用和在保險體系中的地位[3]。
(一)借鑒外國經驗建設我國體育保險
針對我國運動員保險中現存的主要問題,通過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完善我國運動員風險管理和保險制度,具體建議如下:借后奧運之際,深入研究奧運保險規則,積極同國際慣例接軌;加強體育保險監管,規范運動員保險市場;加大體育保險宣傳力度,提高運動員保險意識;加速保險經紀公司發展,帶動運動員保險發展;加大保險創新力度,開發適銷對路的險種;借鑒國外體育保險經驗,全面與國際體育保險市場合作。
(二)發展中國體育保險事業首先要建立完備的市場體系。
體育保險市場作為一個新興的市場,其本身具有體育市場和保險市場的雙重身份,它的健康運行應該受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和國家體育總局的雙重監管。體育保險涉及到保險對象較多可以是自然因素,也可以是人為因素導致的體育風險,既可以是本人參保也可以他人參保。同時保險品種涉及壽險、非壽險以及再保險,由此可見要利用體育風險管理和體育保險有效的解決在體育事業發展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問題,我們需要加強同國內外保險公司、中外保險經紀人之間和與國際再保險市場合作,準確把握體育保險發展的下列趨勢: 體育保險需求全面化、多元化;體育保險設計科學化、集約化;體育保險經營國際化、綜合化;體育保險創新自主化、深度化;體育保險監管系統化、專業化[4]。
三、結語
體育保險是保險業的重要組成部門,通過體育保險通過降低事故率能分散政府所承擔的風險,減少國家財政負擔,改變長期依賴國家財政承擔體育風險的狀況,因此開展我國的體育保險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 丁英俊,穆瑞玲,李海.體育保險在我國的緣起與發展策略[J].體育學刊.2002(01).
[2] 劉媚琪.透視發達國家體育保險業[J].體育博覽.2004(05).
【關鍵詞】 競技體育 保險 體育改革
競技類體育保險主要指的是在競技類體育活動中存在的保險行為,這種保險活動和其他的保險活動都屬于一種商業行為,國際上一些經濟發達國家,在經濟類體育的保險上有十分嚴格的法規規定,以及高效的管理保險制度與體系,能夠在競技類體育活動中給競技類運動員提供更加高質量的人才技術隊伍和成熟的保險產品。
1 我國競技體育保險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我國的體育保險制度導致運動員自我保險意識較差
我國的競技類體育保險長期以來受到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運動員的各種意外傷害長期由國家負責,他們已經習慣在發生意外后由國家承擔后果,在我國,除了一部分商業運作水平高的俱樂部,很大一部分運動員都不具備自行投保意識,在這一點上,西方國家于此形成鮮明對比。一些國外的運動員都有意識的對自己的身體投入重金進行保險與訓練,由此一來,市場經濟下,很多運動員都得到發展,大多數競技類運動員都為自己的一條腿以及身體的某一個部分投下非常大額的保險。如國際米蘭的羅納爾多為自己的雙腿投下了數千萬美元的保險,這意味著,如果他本人因為腿傷而不能在足球場上繼續工作,那么憑借著保險金仍然能夠保證自己衣食無憂。
1.2 保險公司本身的運營能力不足
競技類體育在我國有著非常廣闊的發展前景,但是卻一直沒有較大的發展,從很多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因為保險險種存在著地區性差異,很多地區的費率較高、不同險種中存在著諸多不明確條款以及不夠及時的賠付能力都使得我國很多體育運動員和保險公司不敢參與。因為競技類體育本身各種項目具有較大差異性,因此就會發生較大的偶然性和隨機性,保險公司不愿意涉足一些具有較高危險性的競技類項目,因此對于高危險性的競技類運動保險品種的開發和相應的風險承擔都有顧慮,這就造成了對于高危性競技類運動險種服務的欠缺。
1.3 競技類體育費率難以界定,險種缺乏
很久以來我國的競技體育沒有被各大保險公司納入到正常經營項目中,在保險行業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精算,但是還沒有一個用于競技類體育的精算模型,這就導致了日常的風險核定中難以對風險進行詳細的評估,如果無法對風險進行詳細的運算就難以對風險進行評估和定價。除了在精算方面競技類運動項目對于身體的損傷也沒有完全的了解,只憑著保險公司單方面很難做出相應的風險評估和保費定價。根據有關數據表明,在保監會已經上報的保險產品目前只有四種,這幾種保險產品分別為水下運動責任保險、滑雪類運動意外傷害險、跆拳道意外傷害和道館責任保險以及登山戶外運動意外人身保險。因此很多運動員雖然想對自己的某項運動項目投保,但是保險險種的單一嚴重制約了競技類體育運動的保險發展。
1.4 競技類體育運動中介主體少,專業性差
保險中介類機構的發展水平體現了該種保險市場的發展程度,根據保險業的慣例,競技類體育保險通常是由保險經紀公司代為辦理的,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成熟保險市場中,差不多有一半的投保人都是通過經紀公司進行投保,在我國的香港地區,這個比率將近百分之六十以上。因為我國內地的競技類體育項目保險項目起步本來就比較晚,直接導致了保險中介行業發展滯后。直到2004年我國第一家體育競技類運動保險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成立。除了保險中介機構較少之外我國競技類體育保險發展緩慢還因為這個行業本身的專業復合型人才嚴重缺乏,我國的人才培養體制造成了在競技類體育保險行業中缺少保險專業人才。整個競技類體育保險工作從體育風險的評估到新險種的協助開發,從投保后的售后服務到發生事故后的理賠工作都需要體育復合型保險工作人員的參與。
1.5 與競技類體育相關的保險法律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截止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我國體育基金會和保險公司共同制定的《國家運動員傷殘事故程度分級標準》、《國家隊運動員傷殘事故程度分級標準定義細則》、《國家隊運動員傷殘保險試行方法》等對于國家運動員傷殘開始有了涉及,到目前為止,我國的保險法和體育法沒有涉及體育相關保險,雖然我國的保險法經歷了多次的修訂,但是為了強化保險法在體育保險理賠過程中的可操作性,還有待于通過更加詳細的法律和規章制度進行有益的細化和補充。
2 我國體育競技保險發展對策
2.1 改變有關部門對于我國競技類體育保險的觀念
我國很多的保險界專家認為我國的體育類保險應該屬于商業類保險的范疇當中,這一點就決定了我國的競技類體育保險一定要通過市場化的道路進行發展,但是我國體育運動中的競技類項目真正實現職業化和市場化的并不是很多,而且我國很多的運動員沒有清楚地認識到自身的角色應該有國家所有轉向自我所有,在這個觀點轉化的過程中,國家有關體育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通過加大對競技類體育項目保險的宣傳使得運動員對運動類保險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使得他們能夠真正樹立一個明確的保險意識。除了要改變運動員的傳統觀念還要加強運動項目主辦單位的保險承購意識,因為人們對于競技類體育項目中的風險認識不夠充分,只有在發生了事故造成重大損失之后才想到保險可以作為轉移意外風險的重要工具,所以要通過承辦賽事機構加強風險宣傳教育,提高整體保險意識。
2.2 加快我國競技類體育項目保險的市場化運作
競技類體育保險項目和體育事業之間是相互促進的,為了能夠促進競技類體育的發展,除了要解決制約發展的主要瓶頸,還要調整好保險產品和競技類體育的關系,在雙方的發展過程中要盡量融入商業化和市場化的元素,從而促進一種新型的市場關系。目前我國的競技類體育保險和體育項目之間的合作主要是通過一種贊助的形式進行發展,這種發展模式是在市場化初期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是隨著競技類體育產業化和市場化的縱深發展,這種贊助類型對于龐大的競技類體育市場是遠遠不足的,通過建立新型的市場化運作模式來促進我國競技類體育項目的保險市場發展。
2.3 加快開發新型保險品種,提高市場占有率
我國國內的保險公司要根據我國國內的市場形勢和市場需求開發出新的保險品種,提高我國保險公司和國外保險公司競爭的實力。在進行根據市場開發產品的過程中最主要的是制定合理的保險費費率,保險公司要在能夠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維持公司的良好運行,但是在開發的過程中不能過分重視短期利益,以此避免在日常業務開展中產生道德危機等風險。同時在險種開發的過程中要注意和保險公司以及和保險中介公司之間的合作,在開展業務之前要對競技類體育市場進行充分地調研,調研后對數據進行整理。然后在借鑒國外成功開發保險的基礎上,研發出適合我國競技類體育市場的保險險種。
2.4 發揮體育保險中介的積極作用
在我國競技類體育保險的發展過程中,受到一些相關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競技類體育中介市場存在著很大的待開發市場,這對于我國人口眾多的的現實情況是十分不相匹配的。建設一個良性的競技類體育保險中介市場,同時在教育過程中也要同時注重對保險和競技類體育的并重教育,兩者教育不可偏廢,以此培養同時精通體育和保險領域的人才,通過多方面的培訓來加強對競技類體育保險公司發展環境的建設,為體育保險提供多個方面和多個層次的服務,將市場當中潛在的需求轉化成為實際的市場需要。
2.5 建立、健全體育保險的法律法規體系
西方的體育保險法律法規是比較健全的,很多國家對于所有體育項目和運動員都進行了相關投保。在我國的體育保險法律法規發展過程十分緩慢,而且遠落后于現代化的體育保險發展。所以我國要在體育保險上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加和體育保險有關的內容,同時在進行競技類體育運動時必須要進行商業投保,以此提高對于運動員的保險率。
3 結語
綜上所述,競技類體育保險是社會商業保險的一部分,社會保險體制的不斷發展也在推動著競技類體育本身的發展,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這是我國市場發展的重要的根本性轉變,而我國的競技類體育在社會經濟和政治文化的運行中不斷的影響著社會的發展,因此競技類體育保險作為一種保險事業,國家要通過投資和合理引導實現保險資源在該行業的合理配置。同時國家有關部門要對競技類體育投資行業做出管理,制定出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通過對競技類體育行業進行評估,對該種保險進行客觀的評價,并且在未來的幾年中將競技類體育保險事業當做保險行業中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來培養,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環境逐漸強調競技類體育保險的經濟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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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貞瓊,雷選沛,陳宏星.北京奧運風險管理與我國體育保險的發展[J].理論月刊,2013,(10):78-81.
關鍵詞 體育運動 風險 體育保險
體育運動不可避開地伴隨著風險。在我國競技體育屢攀高峰、全民健身日漸升溫的形勢下,轉移運動風險的最佳方式——體育保險應運而生。“體育保險在世界上已有百余年歷史,在我國卻只能算是新鮮名詞。法國、日本等國家的體育保險已惠及全民,地位幾乎與社保同等重要,而我國體育保險意識嚴重缺失,由此產生的理由和糾紛不斷。”作為中國第一家專業體育保險經紀公司,中體保險行政總監羅陽頗為擔憂地表示,“不僅普通百姓意識薄弱,體育管理者中也僅有少數人真正意識到體育保險的重要性。由于我國很多普通險種都將高風險運動排除在外,使得體育保險具有極強的專業性[1]。“我國應該轉變觀念,樹立‘健康運動、安全運動’的理念來發展和普及項目,所以要借助體育保險來對項目進行科學管理。這樣可以讓從事這項運動的人享有一份安全保障,當然,也希望借此推動體育保險在其他項目上的發展。”
一、體育運動的風險的特點
體育運動的研究者對體育運動的風險進行研究,發現體育運動有以下特點。
(一)體育運動風險具有危害性
由于某種理由體育運動的特點決定,其本身就存在著較高的危險性。體育教學最重要的場所是在室外運動場上進行的,是以肢體活動為主要形式的一門特殊課程。如足球、籃球、跨欄、跳高、跳遠等大多數體育活動項目對抗性激烈,速度很高,強度也較大,有的項目甚至還需要借助體育器械等進行練習,這就使體育教學本身就存在了很高的風險性、危險性,很容易引發學生傷害事件的發生
(二)體育運動風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體育運動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雖然我們在開展體育運動的過程中采用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和設置多種預案,這只是降低了體育運動風險發生的概率,但是并不能杜絕。比如我國運動員桑蘭在進行體育鍛煉時,場館的各自設備都有各種防范措施也都有,但是還是沒能避開悲劇的發生[2]。由此可見體育運動的風險是可以防范但是涉及到的偶然因素太多,導致體育運動風險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也即是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三)體育運動風險在群體具有可測性
雖然體育運動在具體某一次體育運動風險發生具有偶然性,但是在群體中通過統計學的調查分析發現其就有一定的概率。這種對群體的概率統計可以用來預測某次體育運動發生體育事故風險的可能性。這就要求體育管理工作中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強調體育風險管理是體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通過風險管理明確管理者、經營者、參與者在風險面前的職責和任務,運用科學的風險管理手段有效規避各類風險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這樣通過風險管理制約和降低事故率。
二、通過體育保險制約體育風險
體育風險管理主要包括針對運動員的風險管理、針對體育場館的風險管理、針對體育賽事、群眾體育活動等的風險管理。通過多年的發展我國體育風險管理和體育保險的發展已步入正軌,且呈現以下特點:完善的法律體系;競爭性的運作機制;多樣化的業務經營;周到細致的保險內容;健全嚴格的監管體制,但是由于起步晚也存在我國運動論體育運動的風險與保險相關,如需可聯系我們.員互助保險有待完善,商業保險亟待加強,社會保險還待探索的理由,因此要進一步提高體育保險作用和在保險體系中的地位[3]。
(一)借鑒外國經驗建設我國體育保險
針對我國運動員保險中現存的主要理由,通過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完善我國運動員風險管理和保險制度,具體倡議如下:借后奧運之際,深入研究奧運保險規則,積極同國際慣例接軌;加強體育保險監管,規范運動員保險市場;加大體育保險宣傳力度,提高運動員保險意識;加速保險經紀公司發展,帶動運動員保險發展;加大保險創新力度,開發適銷對路的險種;借鑒國外體育保險經驗,全面與國際體育保險市場合作。
[關鍵詞] 體育保險;體育產業;體育運動;競技體育
體育保險,作為保險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有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了,在西方發達國家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已成為體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民的體育活動和體育產業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國,體育保險剛剛起步。盡管近些年來,在眾多的體育賽事中,不乏保險公司的身影,但多為帶有贊質的宣傳方式,不屬于真正的商業體育保險。
體育保險,專指在體育領域中從事的保險活動,其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壽險、財產險、責任險、再保險等。僅從需求方面看,可大致分為兩類:一是運動員保險,指為運動員提供的適合專項體育項目及其訓練情況的保險,主要是運動員傷殘保險;二是體育產業保險,主要為體育賽事參加者的安全保險和體育設施裝備及體育場館保險。從實際經營操作來看,主要有體育賽事保險和體育運動保險。
我國作為體育大國的地位愈來愈突出,每年舉行的體育賽事越來越多,全國各地納人國家體育總局計劃的大型體育賽事每年約600場;從事體育運動的人也與日俱增,有近3億多人次參與體育鍛煉,而各級別的專業運動員達8萬多人。另外,令人矚目的2008年北京奧運會,將產生保額近 3 000億元。這一切將給我國的保險業帶來無限商機。但我國體育保險的發展遠遠落后于體育事業發展的步伐,因此亟需發展我國的體育保險。
一、我國體育保險發展的歷程及其現狀
我國體育保險起步比較晚,雖然在20世紀80年代有保險公司開始嘗試開辦體育保險,但正式提出要發展我國的體育保險是在1995年,而直到1998年桑蘭事件后,體育保險才受到國人的廣泛關注。有關我國體育保險發展的重要歷程見表1。
經過10多年的探索,我國的體育保險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在近幾年有不斷升溫之勢,但目前,由于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體育保險的發展存在諸如覆蓋面小、保障程度低、險種少等問題。
二、目前制約我國體育保險發展的主要因素
(一)需求方面,體育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
1.運動員的保險觀念比較淡薄。在體育產業發達的西方國家,人們的市場、保險意識很強,很多運動員從小就養成了良好的保險意識,很多選手不惜重金為自己的一條腿、一只手甚至一個手指投下巨額保險,以防不測。如已故巴西著名車手賽納生前所投保的金額就高達2000萬英鎊;德國的大舒馬赫2002年的投保金額達到8100萬美元;當今世界足球明星歐文為其一個腳趾就投保了6 000萬美元。在2006年的德國世界杯期間,貝克漢姆為了備戰與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比賽,為自己的腿上了保險,保險金額是驚人的3 100萬英鎊;而歐文在第三場小組賽時右腿十字韌帶撕裂,保險公司將為他支付每周10.3萬英鎊的工資,直到他康復為止。在我國,體育長期以來是“舉國體制”,運動員傷、殘、病都由國家負責,因此基本上不需要商業保險,運動員也養成了一種“依賴”思想。而隨著我國體育產業不斷向市場化方向發展,體育組織、運動員都不斷變成市場經濟中的一員,需要自己為自身的安全保障負責。由于有關體育組織、運動員及廣大普通體育健身者風險意識不強,存在僥幸心理,因此缺乏主動投保的積極性。
2.購買力薄弱,這是影響我國體育保險發展的重要經濟因素。由于許多體育項目的高風險、高強度性,相應的保險費率也較高,所以對于廣大收入水平較低的普通運動員來說,購買體育保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二)供給方面,體育運動的高難度、高強度、高對抗性和高標準決定了其高風險性,死亡率、傷殘率都較高,對于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公司來說,賠付率太高,因此都不愿意承保,我國體育保險的供給嚴重不足
1.缺乏費率厘定的基本依據——相關統計資料。費率的厘定需要根據標的的出險概率、損失程度,依據大數法則來精確地厘定。由于體育項目多種多樣,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風險特征,另外,不同的人群,如專業運動員與普通群眾之間、不同年齡段的人之間,風險特征也不一樣。這里以體操項目為例,不同年齡段、不同性別、不同身體狀況的人之間出現意外傷害的概率是不一樣的,具體參見表2和表3。
從表2和表3中可以看出,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男女間的出險概率存在較大的差距;對處于相同年齡段的人群來說,不同的身體狀況出險的概率也不一樣,對于身體狀況很好的運動員來說,從事競技性質的體操比一般的體操運動的出險概率要大,對于其他情況,身體狀況從健康良好、健康、能夠改善的、需要提升的到不健康,健康狀況依次遞減,越差的人的出險概率越大。在這里,表2和表3中所列出的數據只供參考,在實際中還要考慮其他的各種影響出險的因素,如是否有過受傷的記錄?是專業運動員還是普通的體育愛好者等情況。
另外,對于不同的體育項目來說,參與人的出險概率也不一樣。比如17-20歲的非常健康的男性,從表2中知道其參加體操運動出險的概率是17.84%,而溜冰,出險的概率則為11.9%;同樣的女性溜冰出險的概率則為9.52%。
財產險、責任險方面,不同的場館場地、器械,風險也不一樣。因此,需要針對不同的項目、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場館場地和器械,精確地厘定不同的費率。由于體育保險險種的復雜性,加之我國的體育保險起步比較晚、對之的研究也比較少,體育組織管理體系也還不健全,所以缺乏豐富、詳細分類的傷病統計資料,無法準確地厘定出各種保險險種的費率。
2.缺乏相關的技術,尤其是信息、精算技術。風險的核定、費率的厘定、出險后的快速理賠,需要有快速的風險核定技術、龐大而精確的信息支持技術、專業的保險精算技術和快速理賠服務技術。而目前我國在這些方面還比較欠缺。
以上關鍵的兩點決定了我國體育保險險種極少、費率厘定不準確、條款缺乏靈活性、理賠不及時,不能滿足不同體育項目的不同需求。目前主要險種有:運動員傷殘和死亡保險、公眾責任險、財產險等,其他的國際上較常見的有關重大賽事的保險,如“賽事取消保險”、“電視轉播取消保險”、“俱樂部降級保險”、“贊助取消保險”、其他財務風險保險等,在國內還是空白。費率的厘定,主要是在普通的相同險種費率的基礎上加成一定比例計算,費率偏高。條款的設計上,主要參照一般的保險條款,無法滿足不同人不同項目的需求。理賠手續也較繁雜。
3.缺乏專業的人才。從體育風險的評估、重大賽事的監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蹤服務,到提供相關信息和數據、協助開發新的險種、出險后進行理賠工作等等,都需要既懂體育又懂保險的復合型人才的參與,但在我國,這種既熟悉體育特點、又具有保險專業知識的人才十分匱乏。
4.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健全完善的有關體育保險的法律法規是促進其規范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我國的體育保險起步晚,因此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已有的《國家隊運動員傷殘事故程度分級標準》、《國家隊運動員傷殘事故程度分級標準定義細則》、《國家隊運動員傷殘保險試行辦法》、《優秀運動員傷殘互助保險試行辦法》等,存在如覆蓋面小、保障程度低等問題。另外,并沒有專門的對體育主辦方、組織者、體校學生保險的規定。
三、借鑒國際經驗,不斷促進我國體育保險的發展
(一)發達國家體育保險的發展狀況
1.從供給主體來看,一些國家如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他們的保險企業中既有專門的體育保險公司,又有兼營體育保險業務的公司,他們還有比較發達的中介組織——保險經紀人,也有專門的體育保險經紀人,極大地促進了體育保險的發展。
(1)美國。美國已有50多年歷史的k&k保險公司、so- da體育保險公司,提供各種體育保險;成立于1946年的 saddler & company公司,在提供體育運動保險和為各種娛樂組織提供保險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在全美50個州都有業務,除了為小型技術企業提供普通責任險、職業責任險,為貿易訂約人和建筑承包商提供普通責任險、工人補償保險,產品責任險之外,還提供各種各樣的體育保險產品,如各種球類項目的保險、體操保險、游泳保險、武術保險、體育運動責任險、運動員傷殘保險、裁判員保險、帶領拉拉隊保險、健身教練保險、體育賽事保險、天氣保險、體育設備保險及各種俱樂部保險等;成立于1997年的spoasinsurance.com,目前是全球體育保險業的重要首席承保人,在北美、西歐都有業務,其提供多種多樣的體育保險產品。
(2)日本。日本共榮火災保險公司有很好的網球保險,日本富士火災海上保險提供家庭體育綜合保險;日本體育安全協會還設立了一種專門的體育保險——體育安全保險。
(3)澳大利亞。成立于1986年的澳大利亞sportscover保險公司,現在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體育保險承保商之一,它擁有覆蓋全球的經紀人網絡,為體育運動提供意外傷害保險、責任險、財產險等各種相關的保險產品;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已經設立了一個專門對嚴重的體育意外傷害進行補償的組織計劃——新南威爾士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計劃(the nsw scheme),這是一個州政府自愿設立的非盈利的、非強制的保險基金,專門對嚴重的體育運動意外傷害進行補償, nswscheme運作得比較成功。
(4)新西蘭。新西蘭的體育保險發展得也相對比較好,積極設立國家強制體育保險計劃,它具有無過錯保險計劃的優點。另外,作為健康保健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新西蘭意外事故補償社(new zealand’s accident compensation corporation,acc)對體育運動、交通和工作中的意外傷害進行統計,acc能十分精確地確定新西蘭的體育運動意外傷害發生的成本(如2000年這一成本是nz$100 000000)。
2.從保險對象來看,保障范圍十分廣泛,不僅覆蓋了競技體育,也擴大至學校體育、群眾體育。
3.從保障程度看,不僅有商業體育保險,也有社會體育保險,保險金額高達上千萬美元。
4.從保險險種看,險種多種多樣,如公共責任險、產品責任險、雇主責任險、職業責任險等各種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重大賽事的保險,財務保險,環境損壞保險等,較好地滿足了對體育保險的各種需求。
5.從法律法規看,法律法規對體育保險的職能、保險的對象及對保險經紀人的經營活動范圍等方面均做出了嚴格、詳盡的規定;有的對運動員傷殘保險、比賽保險、場館保險等都作了強制性規定,要求每一項比賽的主辦者都必須對觀眾和運動員的安全負責。
(二)借鑒國際經驗,完善我國體育保險的對策
1.加強保險宣傳,不斷提高人們的風險意識、增強人們的保險觀念。隨著我國體育產業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運動員變成職業運動員,轉變成市場中的一員。而由于在體育運動尤其是競技體育中,風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保險作為一種較好的風險轉移方式,能很好地解決運動員以及教練員、主辦方及其他相關人員的人身、財產、責任風險。針對目前運動員購買力薄弱的問題,可爭取保費的多方籌集,如爭取企業贊助,國家和集體都分擔一些,運動員自己分擔一部分。另外,保險公司也要不斷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服務水平,在保險的各個環節尤其是承保之后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不斷改善自身的行業形象。
2.順應市場變化,不斷進行改革,提高保險公司的競爭力。隨著國內市場對外開放程度的增強,更多的外資保險進入國內市場,市場競爭更加激烈。為適應市場的變化,我們要不斷進行改革,以提高國內保險公司的競爭力。在稅收方面,要降低保險公司的營業稅率,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營業稅率為5%,而國際上保險業的稅賦水平大多普遍較低,美國聯邦各州適用的營業稅率雖然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在2%左右,而歐洲一些國家如英國、西班牙等對保險業更是免征營業稅。與國外的營業稅稅率水平相比,我國保險企業的稅賦仍偏重,對于賠付率相對較高的體育保險來說,降低稅負將會十分有利于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的積極性。另外,要實現中資與外資保險公司稅收的公平待遇。在費率方面,要不斷深入費率的市場化改革,由于體育保險需求的多樣性,因此更多情況下,需要為顧客提供量身定做的產品,推行費率的市場化,以促進保險公司間的競爭,不斷提高其綜合水平。
3.擴大體育保險的覆蓋面,提高保險保障程度,同時建立相關的統計資料庫。體育保險不僅針對競技體育領域,也要擴大至學校體育、群眾體育,從而可以在更大范圍內分散風險,同時也可以更好地收集相關的統計資料。目前我國的體育保險的保險保障程度仍比較低,難以滿足投保人的需求,因此需要提高保險保障程度。另外,要盡快建立一個有關中國體育傷病、體育賽事以及其他體育資源的數據統計資料庫。
4.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縱觀體育保險比較發達的國家,都有一套比較完善的有關體育保險的法律法規體系,有些甚至對一些細節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目前我國有關體育保險的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有些地方比較籠統,也沒有為運動員和體育賽事上保險的強制規定。隨著我國體育產業不斷向市場化方向發展,不完善的法律法規會嚴重阻礙體育保險的健康發展。因此,應盡快完善相關及配套的法律法規,如體育運動法、侵權法和保險法,并對基本的體育運動保險、體育賽事保險做出強制性的規定。
5.細分市場,進行險種創新。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場館場地的風險特征的多樣性和體育項目的多樣性決定了體育保險險種的多樣性。必須對市場進行細分,提供多樣化的險種,以滿足市場多樣化的需求。我國可以借鑒西方體育保險發展較好的國家的經驗,同時結合我國體育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的市場調研,以顧客為中心,不斷開發新險種。
6.加快專業人才的培養。我國體育保險發展比較落后的深層次的原因就是缺乏既懂體育運動知識又懂保險知識的資深專業人才。保險是進行風險管理的特殊行業,再加上體育運動的特殊性,這種復合型人才的加盟將會直接促進體育保險險種的開發,這是促進我國體育保險快速發展的關鍵,因此,可以暫時引進專業的人才,同時加快這種專業人才的培養。
7.加快我國體育保險經紀人行業的發展。在國外,體育保險經紀人作為保險市場的重要的組成部分,是連接保險公司和顧客的重要橋梁,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體育保險經紀行業十分薄弱,只有一家兼營體育保險的中介公司。要加快完善我國體育保險經紀人行業的發展,發揮其在促進我國體育保險市場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隨著我國體育事業不斷向市場化方向發展,而且我國作為體育大國的地位也越來越突出,這一切更加需要大力發展我國的體育保險。目前,我國的體育保險處于消費需求消極與供給缺陷同在的一種局面,提供的大多數體育保險是帶有贊質的,這遠遠滿足不了現實的需求,而且這種模式也不是我國未來所要的發展模式,我國需要采用商業化的運做模式。我國的體育保險市場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以2008年北京奧運為契機,大力發展我國的體育保險,為我國的體育事業提供更強大的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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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體育商業保險的供給和需求現狀
1.1需求現狀
需求是在一定時期既定的價格水平下,消費者愿意且能購買的商品的數量。故保險需求就是在一定的費率水平下,有保險需求且有能力購買的保險產品的數量。對目前體育商業保險市場的需求現狀進行分析,有助于體育商業保險的投資者做出正確決策,進而推動體育商業保險的發展。根據《體育法》對體育結構的分類,可以將體育保險分為三大類,即競技體育保險、學校體育保險和社會體育保險。該文將分別闡述這三類體育商業保險的需求狀況。
1.1.1競技體育保險方面在競技體育中運動員們不斷挑戰自身的生理極限,各級各類比賽的競爭性、對抗性變得越來越強烈。競技體育在帶給觀眾極大的刺激性和觀賞性的同時,風險無處不在。在追求高難度、高強度動作的賽事和訓練中,尤其是競技體育依賴運動員自身的特殊屬性,運動員很容易發生身體事故。據了解,我國目前有專業運動員8萬多人,每年大型體育賽事近600場,每年都有許多運動員因為運動損傷而退役,每場賽事也都會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競技體育風險(見表1)的高頻性、多樣性催生了運動員、賽事組織者對體育商業保險的需求,他們希望通過保險來轉移風險,降低損失,使得競技體育保險的潛在需求變大。然而潛在的需求并不代表有效的需求,受到收入、舉國體制、意識等的影響,大多數運動員事實上并沒有購買保險。
1.1.2學校體育保險方面隨著大眾體育的推行,越來越多學生走出教室參加體育活動,學校體育風險也隨之增高。近年來各大媒體頻頻報道學生因為參加體育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學生的安全問題受到社會極大關注。這不僅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而且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學校體育風險指在校園或與學校有關的體育活動中發生體育風險的可能性,主要涉及人身傷害和責任風險(見表2)。學校體育風險和其他體育風險的不同之處在于其主要參與人是學生,其風險發生時會涉及到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的利益,處理不當會引發社會問題。因此降低和轉移體育風險成為學校管理的重點,體育保險也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首選。目前,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大部分學校要求學生購買基本的學生險,但是這種學生險的保險范圍小、免責范圍廣、起賠標準高,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滿足越來越多樣化的學生體育保險需求。
1.1.3社會體育保險方面目前全國有3.4億人口城鄉居民參加體育鍛煉,隨著全民健身的推行,體育人口比2007年增長了48.2%,主要集中在40~60歲。然而,有運動就有風險,有風險就有傷害,社會體育風險相對競技體育要低很多,但是相對學校體育又高一些,雖然參加體育活動是為了提高身體素質,但其受傷、甚至死亡的事件也屢屢發生。應該說,體育鍛煉的人口數量決定了應該存在一個巨大的市場,然而,通過對體育鍛煉人群的調查,很少有人購買體育保險,即使購買也只是一般的人身意外險,這主要是因為很多人的保險意識不強,認為不需要購買,而且現有的保險服務不能滿足不同人群的個性化需要。
1.2供給現狀
1.2.1競技體育方面面對龐大的競技體育需求市場,我國的體育商業保險表現出嚴重的不足,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專業保險公司幾乎沒有。截止2013年我國有9家保險集團,4032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而在眾多的保險公司中沒有一家專門的體育保險公司,只有少數保險公司涉足競技體育保險,這主要是因為目前我國保險市場非常大,保險公司在利益的趨勢下追求高利潤,并不屑于高風險且低回報的競技體育。二是競技體育保險險種單一,保障范圍小。市場上并沒有專門為競技體育設計的險種,更多的是人身意外險和責任險,例如對于劉翔的腿,國內并沒有能有保軀干一部分的險種,現實只能讓劉翔放棄投保。另外,雖然國家實施了運動員傷殘險,但是更多默默付出的運動員并沒有保障,他們同樣付出卻沒有適合的險種可以享受。
1.2.2學校體育保險方面由于我國體育保險剛剛起步,整體上還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學校體育保險也相對比較落后,目前我國體育保險的主要投保對象是運動員,普通學校的學生并不適用。市場上針對學生的體育保險很少,與學校學生體育運動有關的保險基本都是包含在意外保險內,顯然,單一的險種遠遠不能滿足學生多樣化的保險需求。
1.2.3社會體育保險方面相對國外發達的體育保險業,我國的體育保險還是一片空白,針對專門的競技體育的險種很少,針對大眾體育參加健身開設的保險就更少了,因此許多人要么就不投保,要么就用意外傷害險代替,對于一些不嚴重的小傷害就自行處理了。由于保險的缺失,很多體育活動的組織者都會通過簽訂免責協議來轉移風險,一旦發生事故,便有參與者自己承擔。我國第一個專業的體育商業保險是龍騰虎躍跆拳道運動險,其保障人群是包括學員、教練員。
2影響體育商業保險市場發展的因素
2.1從需求方面來講,主要是投保意愿和投保能力。
體育活動的參與者仍然參保意識不強主要表現在:一是運動員有國家保障,工資、傷病醫療、養老等都是國家負擔,各種體育賽事的風險也由國家承擔,他們認為沒有必要購買保險,其對保險的認識淺薄。二是普通大眾對體育保險的認識不足,并不了解體育商業保險會給他們帶來什么樣的保障,且他們認為一般的運動只要做好防護措施就不會發生意外,存在著一種僥幸心理。三是有體育保險需求的人認為現有保險并不能讓他們滿意,因而不愿意投保。我國體育參與者未能真正投保還主要受到投保能力的限制。對于大部分運動員來講,他們的收入并不高,難以支付高額的保費,參加體育鍛煉的體育大眾也都是中等甚至大收入的人群,他們也不會將有限的資金用于保險上,另外,對于一些賽事組織,很多的活動都是非盈利性的,經濟效益不好,資金來源匱乏,無力投保。
2.2從供給方面來講,主要是保險險種和保險費率。
產品的質量是影響消費者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我國的保險險種少、缺乏針對性、條款粗,很難真正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我國僅有少數的針對專門體育運動的保險,大部分都是從普通險中延伸出來的,導致消費者選擇空間小,由于一些保險公司設計的體育險種是從其他險生搬硬套的,條款粗獷,和體育項目本身不匹配,保障的范圍不夠全面,最終還是不能讓消費者滿意。目前國內體育保險供給少,和發達國家相比導致保險的費率偏高,這主要是因為體育運動的風險高,保險公司為降低損失率不得不提高保險費率,另外,保險企業本身實力弱,成本高,需要通過提高費率來彌補成本。目標消費人群的單一,風險的無法分散,市場的不完善也是其費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3解決體育商業保險市場供求矛盾的對策
3.1從需求方面來看,要變潛在需求為有效需求
3.1.1加大體育保險的宣傳力度,提高投保意識體育活動往往伴隨著傷害的發生,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遵循自愿原則的,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在積極承接體育賽事風險管理的同時,積極宣傳投保的意義,擴大品牌的知名度,讓客戶更加了解體育保險。政府也應該出臺相關的政策,一方面提高人們的投保意識;一方面通過優惠政策鼓勵各類人群投保,再推動體育保險投保的過程中促進商業保險事業的發展。
3.1.2增加體育保險資金來源,提高有效需求體育運動面臨的風險頻發性高,這就意味著體育保險的費率不會很低,對于低收入的普通運動員來說只能是望而卻步,因此國家應該出臺相關的體育商業保險政策如稅收的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等,鼓勵運動員積極選擇商業保險投保,不僅保障運動員的權益,也為國家減輕了負擔。
3.2從供給方面來看,改善服務質量,提高供給能力
3.2.1創新產品,滿足不同的體育保險需求國內的相關體育保險公司要積極對體育活動產生的風險進行調研,針對不同的風險和人群設計不同的險種,創新和升級舊險種,增加保險責任內涵的針對性,尋找普通保險和體育專業保險的結合點,重點開發各種賽事險、資源險、肢體險、財務險以及針對普通大眾和學生群體的特殊體育保險,完善體育保險的產品體系。今年跑男為范冰冰的臉買巨額保險即是我國很好的例證。另外要注重對地方特色和體育產業特色的險種開發,進一步滿足不同階段、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體育商業保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