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3 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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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復和分散開戶現象難監管。
形成基層銀行財政專戶數量和余額占比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復和分散設置專戶,由于財政專項資金數額巨大,基層商業銀行為吸引大批財政專項資金落地本行,相繼采取各種措施違規動員財政及預算單位將同一專戶資金化整為零開立賬戶,財政及預算單位由于與商業銀行長期合作關系,礙于一些情面,協助商業銀行巧立名目開立專戶;二是財政及預算單位機構管理不健全有多頭開戶現象;三是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不完善,缺乏對專用賬戶開戶文件有效的管理和檢索功能,依靠人工記錄和查賬等方法,很難在短期內實現財政專戶全面規范。
(二)財政資金運行透明度不高。
財政專戶資金運行分為預算內和預算外兩種模式,對預算內專戶資金實行了嚴格的預、決算制度,接受人大審議、審計監督、人行審核把關,形成了較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而散落在基層商業銀行大量的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往往脫離了人大、審計、人行等部門監督,透明度不高,當地政府很難全面掌握這些信息,直接影響政府預算工作的科學性和完整性。
(三)財政專戶分類細、資金沉淀多。
專項資金開戶過細,最主要體現在社保基金專戶上,分別按“生育”、“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五金分設專戶,同時,“醫療”基金又按照“城鎮”“、農村”進一步分設,非稅收入資金也分為縣直單位非稅收入資金戶和鄉鎮非稅收入資金戶,賬戶數量過多,資金沉淀多,截至2013年末,尚志市預算外資金及財政專項資金余額6.83億元,而國庫庫存余額僅1.81億元,僅占財政資金總額的26.5%,73.5%的預算資金游離于國庫之外。
二、財政專戶對財政資金管理的影響
(一)虛增財政收支,降低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各級地方財政將大量財政資金通過國庫調撥至在商業銀行開立的財政專戶,再通過專戶進行二次分配,形成實質上的“第二國庫”,虛增財政資金收支,增加資金劃撥環節,而且大量財政資金沉淀在專戶上,違背了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初衷。沉淀于各類專戶的大量資金,游離于預算管理體制之外,削弱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與執行效果,對國庫單一賬戶的構建產生阻滯效應。
(二)財政專戶繁多,財政資金使用缺失監督。
《國家金庫條例》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國庫的主要權限包括財政存款的財政庫款的支撥”,賦予了國庫監督財政存款開戶的權力,但《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中都沒有明確國庫監督財政存款開戶的內容和范圍,國庫難以掌握和監督財政在商業銀行的開戶情況,導致從人民銀行國庫轉出的大量專項資金監督幾乎處于“真空”狀態,容易發生貪污、挪用的風險。再者,從相關預算法律法規看,人民銀行對財政性資金監督主要是通過對商業銀行集中支付業務待劃轉清算戶的檢查進行,但實際上預算收入與支出執行權均集中在財政部門,僅對商業銀行檢查難以起到治本的效果。
(三)商業銀行不良競爭,大量財政資金游離在國庫之外。
一方面由于目前國庫存款利率按照活期利率計息,利率固定化及現金管理功能的缺位造成財政部門不但對預算外資金納入國庫管理缺乏主動性,而且想方設法將預算內資金劃出去,以謀求更高收益;另一方面財政存款的穩定性強、資金數額大,商業銀行對財政資金的爭奪異常激烈,以各種優惠條件吸引財政資金,而且由于大多數財政存款專戶資金性質不明確,商業銀行將財政資金專戶歸入一般性機關團體存款中,使之變成了一般性繳存款,從而向人民銀行少繳財政性存款。在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尚未實施的情況下,地方財政部門出于收益最大化和脫離監管的天然訴求,可能會以各種方式將財政資金從國庫調出,造成大量財政資金沉淀在商業銀行,減少了財政資金使用操作和管理的透明度,同時也加劇了商業銀行的不正當競爭,使大量國庫資金游離在國庫之外。
三、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的建議
(一)制度先行,統一財政專戶管理。
制度建設是加強財政專戶管理,建立健全財政專戶管理長效機制的根本保證。目前,財政專戶管理的相關規定大多分散在各個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中,缺乏統一規范的,具有指導性的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因此,需要盡快制定統一、規范的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從制度上明確界定財政專戶資金核算范圍,減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數量,是加強和規范地方財政專戶管理的前提。同時,也要明確財政、人民銀行、審計等部門在財政專戶管理方面的職責,清理、撤銷不合規專戶,統一規范財政專戶開設、使用和管理。
(二)落實為重,提升專戶管理成效。
制度是加強專戶管理的基礎,落實是強化效果的根本。《財政部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通知》(財庫[2011]1號)文件中,針對非稅收入專戶管理的問題,提出了“在嚴格落實非稅收入開戶的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按旬劃庫的制度要求”。但目前執行情況不容樂觀,因此上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部門制度、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于專戶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處理。
(三)推進改革,力爭財政資金全部納入國庫管理。
預算績效管理是指預算資金所能夠達到的產生和結果。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是一種以支出結果為導向的,以項目成本為基本衡量單位的預算管理模式,其核心目標就是能夠將績效管理理念有效地融入到預算編制和監督的全過程中去,才能更加地關注到預算資金的產生和結果,切實通過改進財政資金預算管理,不斷優化各種資源配置,切實提高自身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質量,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所存在的問題分析
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從整體上看,我們必須對其進行改革和創新。我們可以發現,在水利制度的建設方面以及預算執行和組織管理方面還是存在薄弱的環節,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管理還要我們對其進行深入的探索和實踐,而水利預算資金管理體系還需要進一步進行完善。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主要是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1)崗位職權定位不清晰
在我國長期的工作中所形成的思想觀念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中還是存在著“重分配、輕管理”的問題,而績效管理作為部門預算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所形成的實踐時間相對來說比較短,崗位職權定位非常不清晰,人員也沒有從根本意識到職權對水利財政資金的預算績效管理。
(2)目標設置上沒有進行明確,缺乏合理有效的績效計劃
績效評價目標設置上,我們要結合水利財政部門的具體實踐情況來進行適當的調整。這樣才能為水利項目的決策提供良好的支撐和依據過程。同樣的,績效目標的設定需要綜合成本和效益兩者之間的關系,這樣才能確定項目支出的必要是否。在項目資金的申請方面,會計人員一定要制定相應的額度,尤其是在現實中進行的績效考核不僅僅是為了能夠完成上級下達的指標,更要為項目資金的支出確定在合理有效的空間之內,績效管理的目標不合理,這樣就會使得大部分績效目標的設定依照是否符合現行政策和財務規定來進行設計,帶有明顯的審計特征,從而會忽視了對項目效益的考慮。在一般的情況下,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項目過程中進行績效評價機構,并嚴格制定相應的績效指標。
(3)評價指標體系不健全
總的來說,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項目所支出的范圍是比較廣的,其中就包括是經常性項目,建設購置類的項目,以及水利維修類的項目等方面,在同類的項目中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只有建立一個完善的涵蓋水利行業預算項目評價指標體系,才能更好地加強水利財政的預算管理。但是,我們發現,現行的指標體系當中存在以下的弊端,其一,項目指標體系過于注重合規性的審查,這樣就可能會忽視了對項目本身的可量化指標審查。其二,比較側重于項目的可見性評價,進而忽視了項目實施所帶來的各種附加效益的評價。其三,現行的績效管理評價定性指標較多,投入指標多,產出指標少,這樣也就無法對財政資金管理進行全面科學地評價。
(4)績效評價難以產生實質性的效果
績效評價結果必須要能夠靈活地運用到全面預算管理實踐當中去,并有效地和部門預算編制進行緊密結合,才能真正地實現預算管理效益的良性循環。如果是所投入的得不到最終的效益,這樣就很有可能會造成對評價結果的運用缺乏明確的思路。如果只是將評價結果當做相關部門支出項目的資料來建立相應的檔案,而且對于具體支出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和社會效益沒有進行相應的考慮,而且評價結果難以產生實質性的約束力,所以,當前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管理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的預算績效管理模式。
3如何來加強水利預算績效管理
一方面,為了能夠加強推進預算績效管理,這就要在新時期下提高水利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還要能夠確保財政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切實提升公共財政管理機制的重要要求,這也是當前促進水利財政改革亟需的需要,從而建立更為科學合理地績效管理模式。
(1)建立更為高效的管理組織體系
水利財政資金管理必須要由財政部門進行主導,并和監察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等進行協助,要能夠將各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把關,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對各個部門的負責人職責范圍進行細化,才能進一步完善管理組織的工作流程,將各個部門的績效評價力量進行整合,提高績效評價工作的效率,有效地避免績效評價工作流程只是走形式。
(2)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指標體系
一方面,我們要對水利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進行科學研究,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才能更好地利于水利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一般來說,作為覆蓋行業項目較為全面的績效管理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績效指標管理體系和數據庫,才能真正地發揮相關領域的評價專家庫。除此之外,我們還要考慮到項目的經濟效益,并能夠將項目評價的結果和行業內類型項目數據進行比較,為此,財政績效目標和評價指標的相關數據確定就必須要結合專業的建議。在對于行業規定以及項目類別特點來加以確定,并能夠結合本地區的水利市場加以考慮,對專業人員和專家的專業素養相對來說比較高,還要進一步調動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才能在實踐中對數據庫進行相應的調整和完善。
(3)探索績效評價結果的實踐運用
績效預算管理的科學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過績效評價的結果得以展現的,對于績效評價結果的實踐運用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要能夠靈活地運用各種績效評價手段,逐步發現在預算管理中所面臨的問題,找出其中問題的根源,在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問題時,一定要提出科學有效地解決方案,才能進一步提升水利單位的決策水平。在另外一方面,我們要能夠將不同項目的不同階段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到下一個階段的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一系列得到過程中。切實通過對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分析。才能為實現下一階段的預算目標制定計劃。
4結語
(一)專項資金核算問題。事業單位進行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時由于受各種主客觀因素影響導致資金核算頻頻出現問題,具體表現為:
(1)預算編制量表格式過于繁多,欠缺統一格式,導致單位內部財務部門匯總工作過于繁雜及費力;
(2)進行專項資金核算時由于沒有對資金支出設定明細賬,導致各項資金混淆,難以分清,不利于開展核算工作;
(3)預算編制工作人員素質呈現高低不齊水平,進行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時缺乏專業技能,容易使預算編制出問題或內容過于粗略。
(二)專項資金挪用問題。專項資金是用于特定項目當中,而事業單位并為將全部的專項資金投入到指定的項目中,僅將小部分專項資金投入到項目當中,將大部分專項資金進行其它方面的使用,這樣的專項資金挪用現象較為普遍。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而有些事業單位將專項資金用于其他公務活動、個人營利等行為嚴重危害到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不利于事業單位長期發展。
(三)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欠缺完善。當前很多事業單位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較大的漏洞,首先表現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執行度不高。事業單位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往往沒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修訂,導致管理制度過于落后,因此實際操作性不強。其次,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性不明確,很多管理條款過于籠統,沒有根據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具體化和細化管理條例。最后,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實施力度不到位,管理制度過于形式化,無法從實質上約束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四)專項資金缺乏監督力度。很多事業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方面欠缺一定的監督力度,主要有以下表現:
(1)欠缺相應的績效監督機制。財政部門只在乎專項資金撥付情況,對于專項資金的效益情況則缺乏嚴格的評價,沒有完善相應的績效監督機制致使專項資金的應用作用沒有得以真正的發揮。
(2)專項資金分配監管力度不夠,尤其是社會監管職能沒有充分發揮,導致無法保證分配的公平、公正性。(3)懲罰力度欠缺,財政監督的權威性與有效性無法得到保障。
二、解決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財務管理力度,加強財務控制意識。在事業單位業務工作中,財務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開展過程實際上也是事業單位資金流的運作過程,通過財務管理可以明顯看出業務工作中的資金支出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因此,為了提高事業單位各項資金管理水平,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強單位財務部門的監督與管理。首先,應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者的責任感,同時使專項財務匯報制度化、專項財務資金使用檢查專題化。其次,加強財務對資金使用的控制職能。明確財務職能定位,實現全面參與到資金使用的控制與決策,規范財務部門內部崗位職責,明確分工。最后,加強財務管理人員財務控制意識,使其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全面參與到資金管理過程當中,并予以系統、全面的規劃,同時應加強資金支持管理的控制力度,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二)健全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事業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使專項資金管理更為規范與科學。同時應健全專項資金跟蹤反饋制度,加強專項資金購置固定資產的管理力度,及時、準確辦理好專項資金購置固定資產的決算與驗收工作,按照相關規定程序,移交產權與財產物質并做好入賬登記手續,進行資產統一管理。另一方面,事業單位還應嚴格遵守專款專用原則,建立完善專項資金審查與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單位內部對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此外,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應根據項目與資金管理權限逐級上報相關審批部門,獲取批準后才能進行相應的調整或變更。
(三)健全完善項目管理制度。為避免造成資金浪費,提高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建立預算編制體系,實現預算編制科學化、規范化、細化。第一,加強項目申報與立項審核工作。在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前提下,建立專項資金項目庫,根據實際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通過嚴格篩選與審核后的項目納入到相應的項目庫管理當中,并依據項目資金使用的輕重緩急進行相應的劃分歸類,以方便預算部門參考。第二,明確各項項目支出范圍及相關標準,同時編制項目的明細表,將項目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填列到明細表中,使預算合理化,提高預算的透明度。第三,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通過綜合、全程評價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掌握與控制項目進展,一旦出現問題應立即予以處理解決,以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與科學性。此外,為了提高預算編制的權威性與嚴肅性,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事業單位進行申報專項時應盡量使費用預算細化,盡量減少或控制專項資金中關于人員經費的比例,當項目完成后應由業務經辦人員進行嚴格的項目驗收與結報工作,然后進行專門項目的預算工作。
(四)健全完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與評價機制。事業單位應健全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與評價機制,制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辦法,明確績效目標、對象及內容,規定績效評價標準與方法,同時財政部門應結合項目特點設立相應的評價指標,通過建立合理、科學的方法評價與獎懲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納入考評結果到今后年度預算安排及專項資金審批的根據中。建立健全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分析制度,以規范會計核算,優化資金結果,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加強監督與管理。同時,應將監督工作內容從事后集中檢查與審計轉移到日常工作,實現全面監督。專項資金核算為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提供完整的會計信息,而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實施有利于規范資金的核算,具體表現為:事前進行專項資金評價可以提高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與科學性;進行事中評價可以通過分析與掌控項目進展情況,有利于及時處理問題,確保預算準確性;事后評價在審查、評價項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起到重要作用。
三、小結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管理;問題分析;控制策略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改革越發重視,對財政資金管理方面的發展同樣提出了挑戰,因此行政事業單位不斷的字財政資金管理方面進行不斷的強化和改善,文章就改善過程中存在或忽視的常見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經過研究找出相對應的資金控制策略,以此提高財政資金管理的質量和工作水平,滿足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
一、行政事業單位在發展過程中財政資金管理出現的問題
(一)缺乏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因為涉及的采購、銷售等方面比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就比較忽視財政資金管理,從而造成單位沒有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管理制度,導致資金的使用無法按照正確的規章制度進行操作,導致資金風險隱患的存在,而且因為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導致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跟不上,降低了財務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另外因為監督管理制度的缺失,導致在資金管理的過程中,無法對財務的收支情況進行實時的全面評估,導致收支不平衡的現象出現,而且因為監督制度的缺失,間接的導致失業單位的財政資金管理情況出現隨意使用的情況,甚至逐漸出現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而且再算上缺乏監督導致的信息反饋不及時,很容易導致風險漏洞的存在,給事業單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1】。(二)事業單位在財政資金管理方面比較隨意。就目前的發展而言,事業單位比較缺少資金管理方面的相關經驗,導致成本和預算管理都比較的隨便,相關的一些資源也無法得到合理化的配置,降低了四爺單位整體的效益水平,甚至在發展方面進行盲目的擴張,導致資金的使用超標或者資金閑置等多重問題出現,在設備的采買方面也過于的盲目的追求,沒有專業人員跟進,導致一些實用性不強價格還比較昂貴的設備購買,使得資金產生鋪張浪費的現象出現。尤其是作為財政資金管理中重要的預算來說,財政資金的管理本身就存在很多的項目,如果事業單位管理方式不達標,會給職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帶來不良的影響,包括預算不科學、沒有進行規定的編制以及執行難度欠考慮等方面的存在,同樣直接影響了事業單位資金的運轉和使用效果(三)缺少準確的績效評價機制。績效評價機制同樣在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占據重要地位,就行政事業單位來講,每次的活動項目結束之時,就是對資金進行簡單匯總,從而完成結算體系的建立,但是就目前發展來講,事業單位還沒有完善的結算體系,同時在資金的控制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這樣一來很容易就會出現資金超支、浪費、停滯等問題的出現,甚至還在不斷的加深問題,從而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資金管理人員績效評價質量,無法滿足企業持續發展的需求。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控制管理對策
(一)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制度。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我國在行政事業單位上的發展也有顯著的進步,并且單位事業之間的市場競爭也越發的激烈化,所以為了能夠順應時代的變化,提升事業單位的市場競爭力,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對資金進行整體的管理。對此,首先需要對事業單位內部的資金情況加以準確的了解,并認識自身單位的正確定位,進而組織高效率的團體,處理財政資金的關系,尤其是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工作在財政資金管理控制方面非常的重要,不僅是事業單位發展的基礎核心,同時也是事業單位發展和管理的重要環節,需要將法規、政策以及單位的業務進行統一管理,所以監督管理工作在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促進了事業單位整體的效益發展,提高了事業單位組織效率,確保了資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為事業的持續發展提供了數據參考價值【3】。(二)對事業單位的資金成本和預算進行管理。在對資金進行整體管理的基礎上,需要對事業單位內部的資金成本和預算進行準確管理,首先需要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成本管理的意識,安排相關的專業人員進行成本管理的控制,成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以此營造良好的管理氛圍,對此可以從人員的責任制進行分配,細化成本管理的整體目標,并將細化的目標進行合理分配,使每一個的資金管理人員都對自己的工作負起責任,以此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同時在資源管理有效的情況下,事業單位的資金管理人員,應該發揮自身的最大價值,為事業單位創造更大的企業效益。另外,預算管理是資金管理中比較重要的環節,對此首先需要明確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然后結合事業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以保證資金收支上的平衡,而且預算制度的制定是實現高效管理的基礎,因為依靠科學的方法進行人員職責的匹配,和任務計劃的合理安排,以此實現資金的合理使用,保證資金管理效果。(三)制定健全的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是根據項目的資金情況進行制定,借助比較科學的方式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制定,以最終的審批結果為依據,提高資金的使用情況,對于資金的績效管理,首先需要明確資金績效管理的總體目標,做好財政資金的事前分析工作,制定以優化財政資金配置、提高資金使用率等為準的發展目標;其次強化分級負責管理,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科學的規劃和公開透明的相關原則,實現績效掛鉤制定獎懲機制,以激勵員工對資金管理工作的重視,提高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水平,并對某些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準確的分析,及時發現違規違法等行為,并進行相應的處理;然后對績效評價體系進行完善,包括具體的實施細則、資金管理流程等,以此增加資金管理的可操作性,確保績效評價制度的有效實施,并針對一些資金效益上不去的項目,及時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適當的懲處,而對于績效達標甚至效益優秀的項目,同樣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獎勵,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以此來提高事業單位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事業單位的穩定持續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不斷的改革發展以來,在財政資金管理方面的額工作越發的重視,不斷的提升財政資金管理和控制工作,促使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水平不斷的提升,保證了財政資金管理質量,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缺乏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資金管理隨意、缺少績效評價等一些常見的管理問題,文章就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強化財政資金的管理制度、管理資金成本和預算、制定健全的績效評價制度等解決對策,以提高財政資金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資金控制管理的效率,促使事業單位持續穩定的發展。
作者:潘道國 單位: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交通運輸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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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始于十多年前,深圳、蘇州、天津等科技事業發展較為發達的地區對此進行了嘗試和探索,各地審計機關取得了不少寶貴經驗和成果。但截至目前,財政科技資金由于涉及單位廣、資金量大、內容多、專業性強,各地對財政科技資金的績效審計還處于試點階段,歸納總結的審計案例和實踐經驗都很有限,從總體上說還是以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尚未建立起一套切實可行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二、構建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意義
建立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有利于科學有效的考核和評價科技資金使用產生的效益和效果,有利于審計人員做出客觀公正的審計評價,也為審計人員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意見提供有效依據,在指導和規范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工作中具有重大意義。
(一)有利于規范和指導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工作。當前,我國試點地區開展的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工作大都處于試點階段,側重點各有不同、評價指標各式各樣、評價標準差別很大,亟需一套相對科學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規范和指導。
(二)有利于節省審計人員工作時間,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以評價指標體系為指導,可以規范績效審計基本工作流程,縮短審計現場工作和數據分析時間,精準提煉審計結論,節省審計工作成本。
(三)有利于相關部門開展資金績效管理和考核。科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在項目、資金分配和管理過程中也在大力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但他們也同樣面臨著評價指標體系不健全、不規范的問題,審計部門建立的評價指標體系將發揮結果導向作用,以審計建議和意見方式為上述部門開展資金績效考核提供參考。
(四)有利于促改革、調結構,加快經濟轉型發展。通過建立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對科技資金投入所產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項目,形成的新產業、新品牌做出客觀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與政策管理結合起來,有利于優化完善產業扶持政策,更加突出政策的針對性和導向性,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增強產業政策在促進經濟轉型發展過程中的引領和導向作用。
三、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設置的原則
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對資金扶持項目所產生的效益和效果做出的標準性限定,可以為審計人員評價被審計對象的成績效能提供標準,一定程度上能保證績效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構建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需要遵循以下原則:獨立客觀原則。評價指標應客觀存在,指標內容應提前限定,不受任何人的主觀影響,完全客觀真實地反映并評價科技扶持資金使用效能和效果。相關有用原則。評價指標設定應緊緊圍繞審計工作目標,只有按照審計目標來進行設定和選擇使用,才能正確確定審計評價標準,達到預期的績效審計效果。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原則。科技項目開展過程中會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及政策規劃等各個方面,要全面的反映地方財政科技資金使用的績效情況,就要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有效獲得使用各種指標。易于操作原則。績效審計評價指標要具有可操作性,易于采集,易于理解,使用方法簡便易行,合理控制成本,能滿足橫向與縱向分析研究需要。長短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科技項目有的見效很快,有的需要長期才能見效,因此建立指標體系要兼顧短期效益指標和長期效益指標相結合。
四、構建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議
科技項目扶持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按能否量化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計量性指標,這類指標值可以直接用數值或比率表示;另一種是說明性指標,這類指標不能通過計算分析評價內容,一般采用專家評議、調查問卷、涉及對象評議等方法得出結論。對此,我們提出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地方財政科技資金績效審計評價體系應采用“1C&3E”的模式,即:合規性(Compliance)、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并以此模式來研究構建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一)合規性指標。合規性是檢查有關主管部門或項目單位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要求的遵守情況,是對履行遵守法律法規或承諾的評價。具體包括項目立項情況、項目承擔單位申報資料真實性、合規性以及企業誠信情況,主要采用定性指標,但也應設定一些定量指標。1.計量性指標。合規性定量指標主要包括項目立項比、財政撥款到位率、項目進度比、驗收比例等。其中,項目立項比、財政撥款到位率和驗收比例指標反映的是科技主管部門的項目管理情況的指標,項目立項比是項目立項數占企業申報項目數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門立項管理是否規范;財政資金到位率是實際撥付財政資金占應撥付財政資金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資金撥付的效率;驗收比例是項目驗收數占項目立項數的比例,反映科技主管部門的驗收管理情況。項目進度比,是項目投資額占項目總投資額的比例,反映項目單位是否按照合同規定進度開展項目研究。2.說明性指標。主要關注項目立項的規范性、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審查設立的項目是否經過集體討論、是否經過可行性論證,資金分配是否按照政策規定在合理范圍內;對申請的項目是否組織內部審核、專家評審、中介機構評估等;完工的項目是否經過驗收,是否按照合同在規定時間內達到預期目標。
(二)經濟性指標。經濟性是指以最低費用取得預期效果或達到預定目標,檢查經濟性,重點是分析審查科技項目的可行性,科技資金的投向合理性,以保證科技資金的投入能夠發揮出最大的效果,取得最大的收益。1.計量性指標。經濟性定量指標主要包括項目資金使用率、財政投入乘數、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其中,項目資金使用率反映項目實際使用金額占項目投資總額的比例,反映科技資金是否真正用于科技投入;財政投入乘數反映財政投入后帶動其他資金投入總額占財政投入金額的比例,反映財政科技資金投入后起到的杠桿效應;內部收益率反映項目收益情況,根據行業基準內部收益率考核評定;投資回收期反映財政科技資金投入后回收彌補項目投入的期限,期限越短越好。2.說明性指標。主要關注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調整政策方向,是否緊密結合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重大的共性、關鍵性、公益性技術研究與開發的實際需要,是否具有先進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性。
(三)效率性指標。效率性是指投入和產出的比例關系,具體來講就是是否實現了投入最小化和產出最大化,簡單地說就是支出是否講究效率。檢查效率性就是對項目組織實施過程的審計。1.計量性指標。效率性定量指標包括項目開工進度比、資金使用到位率和配套資金到位率三個指標。工期實際計劃比項目實際完成時間占項目計劃完成時間比例,反映項目是否按計劃開工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到位率反映科技資金使用單位是否專款專用,全部用于科技支出,是否有將資金挪作他用的情況;配套資金到位率反映實際到位配套資金占應配套資金的比重,反映相關配套單位撥付資金的及時性,是否有滯留現象。2.說明性指標。效率性審查時主要審查預算的安排和科技資金使用情況,可以從資金使用是否專款專用,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科技資金是否真正用于科技活動等方面進行評價。
(一)違規違紀現象嚴重
1.財政支農資金被擠占現象嚴重目前,一些專項資金沒有實行獨立核算,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混合使用,導致了一些支農資金被用作管理部門的經費支出,嚴重擠占、挪用支農資金,政府為農民辦事的錢成了部門養人錢。2.財政資金遲撥、滯留在與財政支農資金有關的項目執行和撥付上常常是十分滯后,難以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支農惠農政策,尤其是在縣、鄉鎮這一級時,支農項目的資金到位更為困難。
(二)支農資金投入結構不合理
在農業生產能力建設資金投入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現行的財政資金投入體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負責大中型基礎設施項目,省級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資金配套搞大中型項目,導致大量支農資金難以“沉淀到底層”,使實際對農業發展和農民收入有顯著影響的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資金投入。
(三)支農資金缺乏有效監督
1.政企不分離,政府未起到監督的作用我國在支農資金管理基本上還是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較為集中的管理方式。這種管理方式會導致行政權力介入到工程項目中,政府難以履行監督職能,這樣就很容易產生腐敗,造成資源的浪費。一些企業為了多贏得項目、多爭取資金與政府部門的一些官員勾結一起。一些財政部門為了從中撈取好處,不對項目建設進行有效的跟蹤監督檢查。2.資金發放不公開透明,群眾難以監督目前,資金發放都是由上級往下撥付,發放公開透明度不夠,信息公開不規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發生侵占、挪用、截留、滯留涉農專項補助資金的情形,致使涉農專項資金流失嚴重,有限的資金沒能真正發揮作用。
二、加強支農資金管理與分配的對策建議
(一)改革支農資金的管理模式
1.對支農資金進行整合資金整合,關鍵是打破各部門“固化利益”,從“橫向”和“縱向”兩方面來整合支農資金。在中央、省市和縣三級,對分散在各級部委(部門)的資金進行橫向集中,成立專門部門負責管理;根據支農資金的性質,將中央、省市和縣級資金進行縱向整合,分配計劃和標準確定后,由各級專門資金管理部門直接撥付到縣級支農資金專項賬戶,將資金最終使用和管理設在縣一級。這樣,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農資金賬戶,保證資金及時到達、專款專用。2.全面推行惠農補貼資金“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模式把由多個部門分散管理、分別以現金、存折等多種形式發放的惠農直接補貼資金整合起來,從中央到省、市、縣、鄉多級財政部門,統一進行指標下達,由鄉級財政機構對各項惠農財政補貼政策以“明白冊”形式通知到每一家農戶。對直接補貼農民的資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時足額地兌現給農民。
(二)優化支農資金投入結構
1.精簡管理機構,壓縮事業費支出我國農業財政專項資金支出中,農林水氣事業費占比很高,這些資金主要用于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和員工福利,絕大多數屬于非生產性支出。優化農業資金投入結構,就需要精簡機構、裁減冗員、減輕財政負擔,使支農資金更多用于農業發展的實際需求。2.壓縮流通領域補貼,加強農業基礎投資目前,我國農業補貼中流通領域補貼份額較高,雖然對提高農民收入和穩定糧食價格具有積極作用,但對國家農業長期發展促進作用不明顯。國家支農資金運用應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支持農村道路和農村電網建設等。3.加大對農業科研和推廣的投入農業科研是解決我國農業生產力落后的關鍵因素,農業科研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確定,對私人資金缺乏吸引力,幾乎完全依賴政府投入。因此,在未來的財政支農資金使用中,應更多地向農業科研投資傾斜,將支農資金運用的“現期消耗”轉變為“儲備未來”。
(三)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監督機制
1.建立支農資金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于支農資金的管理,必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理順財政部門管資金和主管部門管項目的雙約束機制,明確雙方權力與責任。財政部門要規范撥款程序,完善監督稽核手續,實現權力到人,責任到人。同時,項目主管部門對審批項目必須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對完工項目實行驗收制度,做到項目未完不換人,將每一項目專款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于審計查出的違規行為,直接追究當事人責任。2.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對財政專項支農資金的使用要堅持公開透明的分配原則,大力推行支農資金縣級報賬制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逐步擴大支農資金分配使用在互聯網上公開,形成社會監督機制。另外,在基層更要大力推行村務公開制度,凡涉及村到戶支農惠農專項資金,都應當在村務公開欄上面進行公示,自覺接受農民群眾監督。
三、基本結論
農村公共品是指在農村地域范圍內,用于滿足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公共需要的一類物品。對于農村公共品而言,政府必須充分發揮其財政保障作用,通過一定的機制,保障農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給,這是由農村公共品的性質決定的。
(一)農村公共品具有一般公共品的性質
1.農村公共品具有非排他與非競爭的特性。由于存在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在農村公共品的供給中,基于市場的資源配置將會出現“搭便車”現象,從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供給不足,難以達到帕累托最優。而政府的強制性融資方式能夠很好地解決該問題,實現農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給。
2.大多數農村公共品具有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將導致私人的邊際效益與成本偏離社會的邊際效益與成本,無法達到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所以農村公共品的市場供給是無效的。為了保障其有效供給,政府需要建立財政保障機制,通過矯正性的稅收、財政補貼等手段,調整私人邊際效益或成本,矯正外部性。
3.部分農村公共品具有規模效應。部分農村公共品的單位成本會隨著供給規模的增加而呈現出下降的趨勢,如就農村科技推廣這一公共品而言,小村莊的分散供給是低效率的,但是當土地相對集中后,可以更好地使用新技術、推廣機械化,產生規模效應。這類農村公共品的市場供給同樣是無效的,會出現私人收費成本過大、浪費性重復建設等問題,所以應當由政府通過一定機制保障其有效供給。
(二)農村公共品具有區別于一般公共品的特性
1.農村公共品具有生產分散性。農村公共品的生產分散性是指農民能夠用于公共品供給的資金較為分散,這是由農業生產的特點和農村分散的經營方式決定的。由于存在這種生產分散性,一些在城市中可以由私人提供的公共品,在農村中只能由政府通過發揮財政資金的保障作用,保障其有效供給。
2.農村公共品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農村公共品的受益范圍相對較小,因此農民就能夠通過一定的渠道反映其實際需求,上級政府也可以通過這些渠道,了解農民的需求意愿,并在此基礎上,做出合理的供給決策。而且在多數情況下,農村公共品是否有效提供,直接關系農民的受益程度,因此農民也愿意表達其需求意愿。基于這一特性,政府的財政保障機制,應以滿足農民需求為基礎,使上級政府的供給決策能夠反映農民的需求意愿。
3.農村公共品具有邊緣性。所謂邊緣性是指農村社區處于中國行政區劃的最底層,鄉鎮以上各級政府提供的全國性或地方性公共品都有可能覆蓋到農村,這就使得農村公共品供給具有多層次性。這一特性要求各級政府的財政資金保障機制,應當以供給資金均衡為目標,通過合理確定其供給決策,保證公共品在農村分布的數量和質量。
二、現行農村公共品供給資金財政保障機制的缺陷
(一)基層政府財政收入有限
在農村公共品的供給中,地方財政收入,特別是基層財政收入,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財政體制下,中央財政收入主要由一些稅源廣泛、稅收收入穩定、征收成本較低的稅種組成。但是,相比之下,基層財政收入則主要依靠一些小額、零星的稅種,基層財政缺乏支柱財源。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農業稅和特產稅取消后,基層財政空間被進一步壓縮,預算赤字缺口比較大。為了支持農村稅費改革的鞏固與完善,2006年起財政每年將安排1000億元以上的資金,其中中央財政每年將通過轉移支付補助地方財政780億元,但這與稅費改革之前政府和農村社區組織通過各種形式每年實際收繳的1500億元~1600億元相距甚遠。稅費改革使得基層財力受到影響,削弱了其能夠用于農村公共品的財力保障。
(二)基層政府支出范圍不合理
在分稅制的財政體制下,基層政府的重要經濟職能之一就是提供轄區范圍內的公共品。但是,目前基層政府的支出范圍偏大,擠占了原本應當用于公共品供給的一部分財政資金,導致公共品供給的財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國縣鄉兩級的人員經費支出增長大大超過財政收入增長,盡管近幾年對鄉鎮進行了合并或撤銷,但也存在減機構不減人員的問題。行政體制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導致政府運行成本上升。
(三)轉移支付難以體現對農村公共品供給的資金扶持
1.專項撥款難以體現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圖。在各項轉移支付中,專項撥款應當能夠促進基層政府農村公共品供給的積極性。但目前專項撥款存在以下問題:一方面,資金范圍太寬,用于支持準區域性公共品供給的資金所占比例較低,數額較少;另一方面,在確定撥款額和配套資金的配套率時,并沒有充分考慮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地區間公共品提供水平上的差距,而且容易誘使一些地方政府偽造配套資金,調取專項撥款。
2.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目前財政部門只管撥款、不問資金使用去向的現象仍然相當普遍,這使得中央撥付的資金在使用中存在嚴重的擠占、挪用、截留、沉淀等問題。而這些資金經過層層截留,下撥到農村后,基層政府往往還要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資金、項目運作,這些機構和行政人員也占用了大量的資金,這都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導致能夠真正用于農村的項目資金很少。
三、完善農村公共品供給資金財政保障機制的對策
(一)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合理界定基層政府的職能范圍
1.應改變現有基層政府的財政體制,借鑒先進省份經驗,全面推廣“鄉財縣管”。鄉鎮的財政可以由縣級政府負責管理,這樣可以利用縣級政府的財力,有效提供農村公共品,同時利用縣級財政的約束力,防止腐敗現象、資金挪用現象的發生。
2.鄉鎮作為一級政府仍有必要存在。截至2004年底,我國縣級單位共有2862個(其中縣級市僅374個),而村民委員會共有652718個,不可能由縣級單位直接面對行政村,在二者之間應當有一級鄉鎮政府,并逐步將其發展為社區公共事務活動的中心,這將更加有利于農村的發展。
3.基層鄉鎮政府的職能應當有所轉變。即從現在的全能型、多功能的政府向有限功能的政府轉變。其首要職能應是保障農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給,滿足轄區范圍內居民的公共需要,其職能范圍應當被界定為接受縣級政府的委托,負責農村公共品的具體提供過程,并向縣級政府負責,保證農村公共品的數量和質量。
(二)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供給決策權,穩定供給資金來源
基層政府對農村公共品的財政保障能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與政府間供給決策權的混亂有關,因此,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在農村公共品供給中的決策權,才能穩定農村公共品的資金來源,確保農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給。具體而言,中央政府應當負責提供全國性公共品,如義務教育、計劃生育等,并確保其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均勻分布。對于地方性公共品,應根據受益范圍,由地方各級政府提供。對于準區域性公共品,如農村病蟲害防治、農村職業教育等,在地方政府供給的同時,中央應適當干預地方的供給決策。通過明確的制度安排,確定各級政府的供給決策權,穩定農村公共品的資金來源,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公共品資金的供給問題。
(三)完善地方稅體系,壯大地方政府提供農村公共品的財力
取消農業稅之后,地方財政尤其是基層財政的負擔比較大,如果不采取相應的措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村公共品的供給。為此,必須加強地方稅體系的建設。
1.在合理界定地方收入規模的基礎上,明確地方稅的主體稅種,建立地方流轉稅(包括營業稅)和地方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為主體的雙重主體稅種的地方稅體系。主要措施是改革城市維護建設稅,將其由附加稅改為專門的地方流轉稅,從而保證地方稅稅基的廣泛、收入的穩定、征管的便利。
2.完善輔助稅種。財產稅是地方稅收的重要稅種,具有稅基穩定、稅收收入保障性好的特點,結合我國國情,在規范地方稅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完善財產稅、資源稅及一些行為目的類稅收,并將其作為地方稅收的輔助稅種。
3.在全國統一稅收政策的前提下,中央下放部分稅收的管理權限,地方根據情況確定稅種,決定具體稅收制度,確定開征或停征,即地方對一部分稅種具有相對較完全的稅收管理權限。
(四)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1.建立促進地區公平的轉移支付制度。為了保證農村公共品供給資金的均衡分布,應通過促進地區公平的轉移支付制度,調整地區之間的既得利益,逐步縮小地區之間財政保障能力存在的差距,實現財力水平的相對均衡。特別是對目前財力不足的貧困地區,應提高無條件轉移支付所占的比重。
2.注重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逐步縮小轄區內地區間財力的差距。加大省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充分利用轉移支付制度來平衡地區間財力差距,保證不同地區農村公共品供給的均衡,特別是對存在轄區外部性的農村公共品(如環保和教育)應當通過轉移支付,對供給方做出一定的補償,實現外部性的內在轉移。
3.調整現行轉移支付的結構,充分發揮專項撥款對農村公共品供給的保障作用。對專項撥款進行合理分類,同時在確定地方政府配套比率時充分考慮各種因素,保證專項撥款的合理分配,同時加強對專項撥款資金的管理,爭取實現轉移支付資金的“一步到位”,避免資金的再分配。
(五)完善其他配套措施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國家的宏觀經濟狀況,特別是與經濟的起伏波動有著緊密的內在關聯,更受到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諸多經濟政策變量的直接影響。正因如此,但凡關注資本市場的人,沒有不關心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動和走勢的。其中又尤以對財稅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關注為最。從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財稅政策選擇,似需著重考慮和解決如下的幾個突出問題:
一、關于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政策的調整問題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不僅具有企業融資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而且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也有積極作用與重要影響。
在當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結構中,由于強調上市公司以國有企業為主,國有股必須占控股地位,同時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作出了禁止國有股上市流通的規定。不僅如此,在股份中還設置了法人股,其中有屬于發起人的法人股和募集的法人股,也不準上市流通(只有少數法人股在CTAQ系統和NET系統流通)。此外,又設置了內部職工股(事實上是給職工的一種福利性安排),上市三年內也不許流通。這樣,如果不考慮B股的情況,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內,能在市場上流通的就只是向公眾募集的那一部分。根據證監會的資料,1998年全國上市公司的總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包括A股、B股和H股)僅占34.11%。這種股份結構,特別是國有股、法人股和職工內部股的長期不流通,不僅使這幾種股票與公眾募集股處于同股不同價(前者按票面價或原始價,后者按市場價)的非公平狀態,而且60%以上的股份不流通,也使證券市場特有的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資源(資產)重組功能嚴重受損,還使國家因國有股、法人股的不上市而付出了巨大代價。
因此,無論是從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解決國有企業資金困難,還是從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產權流動和資產重組等角度來看,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改變國有股、法人股乃至職工內部股的僵化不流通局面,都是我國改革和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政策轉變的一項重要內容。
特別是在今年8月8日中國證監會下發了《關于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準許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投資證券二級市場的股票以后,這個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也更不合時宜了。
二、關于財政性融資政策問題
國家的財政性、政策性融資,是一個牽延性強、牽涉面較廣的大問題,許多方面都與資本市場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就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以下幾個問題的研究解決,顯得尤為突出:
──政策性銀行的融資政策有待改革和改進。就當前情況看,我國的政策性銀行主要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進出口銀行。他們分別承擔著具體的社會目標,不實行公司化體制而實行完全的國家所有、國家經營,是真正的國有金融機構。然而,由于受制于國家的財政困難,財政撥付的資本金嚴重不足,主要依靠向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來籌措資金,籌資成本較高,故而嚴重影響了其政策的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拖了商業銀行市場化的后腿。有鑒于此,可考慮讓國有政策性金融機構直接介入資本市場,以國家信用為后盾,通過市場化的渠道籌措資金。這樣做,一則可降低籌資成本;二則可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三則也可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
──發行專項建設國債。一方面可減輕國家財政的債務壓力,提高投資效果,同時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擴張效應。所謂專項建設國債,簡而言之,就是將此類國債的發行,以及項目投資、項目經營和還本付息等活動,建立在運用這些國債所形成的資產及其收益上,并最終以(國有)資產轉讓和經營收益,作為還本付息的財產基礎和資金來源。這種做法,能收到刺激經濟、減少財政債務負擔、提高投資的資本化(資本金)程度、增加國有資產比重和控制力、優化經濟和產業產品結構等多重功效。事實上,除了某些所謂“純公共產品”之外,現有的許多財政性投資對象(如公路、鐵路、機場等),都可考慮和試行這種籌投資形式。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發行了大量的轉向建設國債,用于滿足某些公共事業、公共工程和大型項目的貸款需要,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適時調整國債的發行范圍和發行對象。考慮到銀行較大的存貸差規模,我國近兩年的國債發行都是以商業銀行為主要發行對象。今后似應部分地轉向城鄉居民。這樣做,一則可加大啟動社會資金的力度;再則,對于那些具有投資意愿的居民群體來說,也不會產生對其消費的“排擠效應”。
三、關于充分發揮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積極作用問題
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在具有高風險和高利潤同時,并存著不確定性。從經濟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風險投資的發展如無政府的參與和積極推動是不行的。其中包括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規保障,政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等的制定與引導,對產、學、研相結合,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匹配的組織與推動,以及政府除了在基礎研究階段給予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以外,還往往需要通過設立“孵化器”和政府采購等方式來支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為風險投資提供充分的選擇余地。此外,市場環境、資本市場和中介組織則是風險資本運作的必要條件。可見,風險投資既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健全有直接關系,又與政府的相關經濟政策,特別是與財稅政策有著緊密關聯,而且也是發展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領域或重要方面。
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風險投資通常是從不同的投資者那里獲得資金,并將這些資金投入新興企業。風險投資基金一般都以股權的方式投資到眾多的高科技企業,通常是參股于企業,而不對企業實行控股,投資額一般占公司股份的15—20%,待項目成功,企業獲利增加后再將投資收回。風險資本獲利一般通過這樣四種辦法:一是低價獲得公司的股票作為報償,如果新創企業成功上市,這些股票就會大幅增值,風險投資家就能獲得巨大的投資回報;二是目標企業未上市,通過協議的方式被另外的企業收購兼并,并從這種兼并中獲利;三是風險基金本身的上市與回贖;四是對基金股份的回購。由此可見,這些活動本身就既以完善的資本市場為依托,又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擴大資本市場空間或容量的一個重要方面。
近年來,這種投資方式在美國等西方國家中十分盛行。風險投資幫助很多新創網絡公司通過經營上的難關,并成功地發行原始股。在美國,今年第2季度,僅新創網絡企業就獲得38億美元投資,而投入科技企業的風險資本高達60億美元,占所有風險投資金額的90%。在我國,隨著科技進步步伐的日漸加快,特別是高科技產業的蓬勃生長,作為高科技產業化推進器的風險投資的發展,以及它對資本市場的意義,也將越來越為世人和投資者所關注與青睞。
四、關于促進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稅制與稅政問題
這方面涉及到的問題很多,不可能在此一一列舉。如就其中的突出問題來看,以下兩點似應首先予以重視和研究解決:
──盡快研究解決股份制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所得稅名義稅率統一,但實際稅率卻雜亂無序的問題。據粗略統計,在我國當前的數百家上市公司
1.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專項資金在鄉鎮財政資金中占比很高,國家為了推進“三農”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設置了大量的財政專項資金。目前,國家對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不斷強化,專項資金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尤其是涉農專項資金的使用得到了重點強化。然而,由于我國大多數鄉鎮的財政管理制度不完善,財力相對比較緊張,加之部分鄉鎮財政經辦人員法律意識淡漠,導致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
2.資金的監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國對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力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監管方法,沒有嚴格按照事前預算、事中控制與事后監督的資金內控方式來執行。盡管我國大多數鄉鎮財政已經實行“鄉財縣管”的方式,鄉鎮財政資金大多由縣級支付中心進行統一核算,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鄉鎮財政所在財政資金收支管理中仍然具備很大自,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監管。
二、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管理的對策建議
1.不斷完善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制度隨著我國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化,要不斷完善健全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為鄉鎮財政資金管理提供規范指導。相關財政部門要對鄉鎮現行的資金管理制度進行調查和評價,根據新形勢的要求對現行制度進行調整和完善,例如專項資金管理、負債資金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預算管理等制度,從而逐步形成統一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新的資金管理制度要進一步明確鄉鎮財政部門的職能,將國家財政政策的落實作為核心,在事權上要強調依法理財。首先,要對鄉鎮財政資金管理的層級進行科學劃分,要對相關財政部門和人員的權責利進行明確,從而做好資金管理工作;其次,要嚴格貫徹落實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在修改時要經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強化制度的可操作性,真正將制度落到實處。
2.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近些年來,國家加大了對基層鄉鎮的專項資金投入力度,作為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部門,鄉鎮財政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財政專項資金支出進行操作,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規范性。上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按照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監督的資金管理方法來執行。要將資金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在資金跟蹤方面,對資金使用進行嚴格審批,規范使用流程,杜絕私自挪用資金的情況出現;要對資金的使用進行嚴格把關,各專項資金一定要嚴格按照用途進行支出,避免擠占專項資金的情況;要對專項資金進行核算,由專人專賬負責資金的核算與管理;要加強對資金的監督,尤其是要對資金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3.引入現代化資金管理模式鄉鎮財政部門要認清當前財政資金管理的新形勢,及時的發掘財政資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對資金管理手段和方式進行創新完善,提升資金管理水平,實現財政資金管理的現代化。鄉鎮財政部門應該引入先進的電子信息平臺,建立專業化、規范化、數據化的資金管理系統,將財政資金的管理納入到數據平臺中來,從而提高財政資金管理的科學化、透明化。信息平臺的應用可以有效的規避傳統人工管理模式下的諸多弊端,使得財政資金從申請、撥付到使用全環節透明運行,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4.強化對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的監管中央、省、市、縣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其在鄉鎮財政資金管理中的職責,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力度。上級財政部門要聯合稅務、審計等部門,對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狀況進行定期的檢查和審計,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的追究責任。要制定科學的領導干部評價獎懲機制,將鄉鎮干部的任職考核與財政資金的收入相掛鉤。另外,要不斷深化“鄉財縣管”的資金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