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3 11: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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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核電是清潔、高效、安全的能源,目前核電企業已成為市場電力供應重要來源,在國家的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節能減排、實現可持續發展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國家對于法制建設要求、不斷變化的外部市場環境和核電企業自身發展要求,作為法律風險防控中重要一環,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越來越受重視。建立和完善核電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推進合同管理效率,優化合同管理體系,是追求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具體體現。
關鍵詞 核電企業 合同 風險防控
目前從核電企業商務合同部門的工作流程來看,主要有采購合同和總包合同兩個合同管理種類,其中采購合同管理是針對核電企業所需的物項或服務所進行的活動,包括從提出采購需求開始一直到驗收物項或服務為止的全部活動,包括外委服務、緊急采購、零星采購等合同管理。而總包合同管理是針對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的報價、合同談判、條款確認、合同執行等管理工作。核電企業歸口商務合同部門作為合同管理主體,需要建立一套從前期準備、簽署以及合同義務履行相對完整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風險管控體系。
企業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實際結果與預期目標發生偏差而導致企業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害的可能性。在日本福島核事件發生后,國際核法律界正在反思國際核法律體系,國內也在推進《能源法》和《原子能法》的擬定和出臺工作,核電企業將面臨更為嚴厲的外部法律環境,從企業內部來說安全和質量控制將提升到一個新高度,要求核電企業將合同管理作為利潤源之一。因此合同管理面臨更多壓力和風險,其中的合同法律風險包括交易主體的合格性、合同簽訂前法律風險(包括要約、承諾、承包商選擇和控制、簽訂前的內控流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以及合同管理風險包括合同管理組織體系的風險、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合同管理制度風險、合同管理流程風險和合同信息管理的風險以及核電企業特有核法律風險。
為了做到對合同法律風險的有效防控,核電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的經營性質和范圍,與合同管理模式相匹配,建立分工明確的組織機構,做到從承包商選擇開始到合同簽訂的過程文件逐漸審批,層層監督,建立科學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包括:一個核心:追求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和全員的法律意識;二個體系融合建設:合同法律風險管控與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法律風險管理體系融合建設;三個支柱:歸口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門建設、合理的合同管理流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四個屏障和四個“有”原則的落實;實體、個人、管理、組織屏障和有人負責、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有人監督;五個階段風險管控:合同主體風險、合同內容合法性風險、合同簽訂風險、合同履行期風險、合同管理風險;六個內外部力量推進持續提高;審計、效能監察、質保監查、廉潔建設、自我評估、對標管理。
編制實用性強的合同范本,從條款入手,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按照合同類別特點編制參考合同范本,其條款應盡可能涵蓋此類合同所要約束所有內容,合同條款盡最大可能嚴謹、周全,明確約定有關質量、數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費用、違約責任、所有權轉移、風險負擔、爭議和糾紛的解決等條款。參考合同文本初稿應該讓企業法律顧問審查把關,待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投入使用,從而做到合同條款的合理詳盡、并能更好的維護甲乙雙方權益,規避風險。
建立合格供方庫并實行動態管理,合格供方庫的承包商,需通過主體資格審查,判斷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行為能力,審核承包商相關資質,或者委托認證中心進行主體資質審查,審查包括查明對方當事人的經濟實力、信用情況和不良行為記錄,并掌握相應單位的證明材料。將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方,分門別類放入合格供方庫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供方庫中的合格供方進行質保評價和源地審查,隨時將考核不及格、承攬項目表現差的供方從供方庫中刪除,并補充新的合格供方。企業的一切經濟合同簽約對象都應該來自于合格供方庫中,防范由于簽約對象的不合法而導致的合同風險,從而更好的規避合同執行風險。
企業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及防控措施
李梅
(中石化華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業分公司,河南鄭州450042)
[摘要]合同是現代企業市場經營的主要體現形式,是現代經濟社會中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對于企業的經濟活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然而,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時間還不夠長,經濟社會中合同制度的發展還不夠完善,這就造成企業的經濟活動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存在諸多的風險。
[
關鍵詞 ]企業;合同管理;風險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9?059
合同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并作為連接現代企業與其他市場經濟主體的紐帶,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影響著現代企業經濟之間的往來。合同從訂立到履行的每個階段,都處于風險與利益并存的狀態,合同履行的過程貫穿企業經營管理的過程,管理不好合同就保障不好企業經營目標的落實和經濟利益的實現,企業為了實現合同利益,就必須對合同進行從訂立到履行終結全方位、全過程的有效管控。
1合同管理的內容
合同管理應該是全過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具體內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的高低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必須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等方面的培訓。
二是履行監督和結算管理。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合同結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和內容,生產經營部門應同財務部門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結算管理。
三是規章制度的建立。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必須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談判與簽訂。在合同談判前首先要對合同項目進行論證,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仔細斟酌合同中關于標的數量與質量、價款支付、違約等主要條款;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最好是經營人員和法律顧問人員同時參與,確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違約糾紛的處理。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違約發生應及時采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主要由以下幾方面。
一是不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在我國的經濟生活中,書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重要憑據。但是,有許多的企業對于合同的簽訂并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有的企業僅僅憑借對方的電話或是發貨清單就進行交易,這給合同的履行帶來了很大的隱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業由于合同管理整體水平不高,對合同內容的重視不夠,自身沒有統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選擇上多比較被動,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習慣使用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關鍵條款上處于弱勢一方,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很容易陷入被動的局面。有些企業雖有合同文本,但其內容沒有經過專業人員審核,關鍵條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內容甚至存在重大誤解,容易導致將來發生履行困難,責任難以界定的尷尬局面。有的大型項目合同,缺少招投標過程,導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對于合同履行情況的監控不夠。在經濟不斷發展的形勢下,合同已成為企業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許多企業卻并沒有合同的監管意識,未建立相關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制度,無法很好地規范企業的簽約行為,也不能在企業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
四是缺少可行性分析。訂立合同前沒有對另一方的背景資料進行盡職調查或可行性分析。有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前,不注意了解合作他方的資格、技術條件是否具備,是否有履約能力等等,由于相關信息收集不夠,最終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五是沒有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關鍵。構建合同管理體系,建立適合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科學化合同管理的關鍵。有些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備,缺乏合同風險控制能力,不具備應對合同糾紛和維權處理的能力;有些企業雖然有合同管理制度,但僅限于制度層面,不能靈活應用于實際的合同管理工作中。
3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明確合同管理的任務
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風險,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就必須要明確劃分各部門的責任,督促各相關的業務部門落實自身工作,通力合作,共同防范合同風險的發生。一方面,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并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使之承擔起合同管理的任務,同時還要明確部門的具體職責。另一方面,將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據需要劃分到企業的各個業務部門。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的過程中,要組織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參與,建立企業各部門參與的合同風險防范機制。
3?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選擇的主動權
企業自己制定格式文本,既能節省時間,又能減少交易風險,避免日后可能會出現的爭議,即使出現爭議,也可以掌握主動權。此外,爭取合同的起草權,也能夠在合同中充分考慮己方利益,認真甄選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保護企業利益。對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常用合同,企業應制定標準的合同格式文本。對于其他合同,一般應由合同業務部門起草,企業法律部門再配合修改;重大合同最好由企業法律部門牽頭,會同合同業務部門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起草。
3?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使企業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規可依
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造成業務的內容也各不相同,使得合同管理的方法也存在著很大的不同。首先是企業相關制度的建立。各個企業要根據自身實際,依照國家的《合同法》以及上級頒布制定的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適的企業合同管理機制,明確相關的人員配置、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等。其次,企業要加強對于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為簽訂合同時的重要憑證,要加強保管,做到專人保管、專章專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濫用所造成的合同風險。最后,要有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的授權、審批制度。對于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的授權、審批工作,要進行嚴格的規范授權審批行為,防范可能發生的合同風險。
3?4重視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對于重大合同,在對合同文本審查的同時,也要對合同背景進行調查。由企業法律部門牽頭,組織由企業高管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員、財務人員組成的專業團隊,對合作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等方面進行實地的調查,做出風險的總體評估。這種審查不是形式上的審查,而是要確認對方是一個合法的法律主體,具備相關從業資格、完整的履約能力、技術條件是否過關等等。如果是特別重大合同,可以考慮聘請專業的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由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對于工程項目和重大采購合同,在必要的條件和要求下,要運用“招投標”過程,明確項目的核心內容和要求,來避免合同中出現重大缺陷,否則一旦合同簽訂,后期的合同管理無法糾正合同文本的關鍵性缺陷和問題。
3?5嚴把合同審核關,重視合同訂立和履行的監督和管理
合同簽訂前,首先要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合同文本起草完成后,須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提交給企業法律顧問或專業律師,法律顧問或律師對合同草案進行審查后,提出修改意見并反饋給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法律意見進行相應的修改。尤其要注意的是,對于格式文本合同,不能接受合同內容中有明顯傾向對方的條款。對依法簽訂生效的合同,合同執行部門要嚴格根據合同條款履行合同,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修改,凡經雙方同意的改動內容,必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進行管理。合同管理部門應做好合同履行的檢查工作,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對不能夠按時完成的合同,及時反饋給責任領導,并要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合同違約。
4結論
總之,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但是來個過程,而且是一個首尾相連、循環往復、不斷提高的過程,直接關系到企業發展的前途。對于合同的管理絕不能等閑視之,大意麻痹。企業要樹立正確的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門和管理體制,企業的各部門要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關工作,提高企業風險防范能力,切實保證企業的合法權益,使得企業在不斷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謀得一席之地。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及防控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相關含義分析
所謂合同管理是指對包括合同的審批與簽訂、履行、變更、終止、違約處理等在內的合同全過程的計劃、組織、控制、調節、訴訟和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的總稱。企業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都存在著法律風險,建筑施工企業也不例外,因此,建筑施工企業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應當高度重視并有效識別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采取有效措施對法律風險進行防控,以最大程度地減少法律風險的發生,維護施工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1]
二、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不同階段所涉及到的法律風險分析
第一,在合同簽訂階段建筑施工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在這個階段,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合同主體存在不恰當的問題。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合格的合同主體應當是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以及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卻經常出現簽訂合同的雙方盡管有以上兩種法律規定的能力,但卻不是合同的當事人,存在合同當事人主體錯位的現象,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很難厘定主體;二是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經常出現合同文本行文不嚴謹的問題。這里所提到的不嚴謹,即文章不規范、不準確,極容易引起誤解和歧義。三是在涉及到的合同條款上海存在不全面、不完整的問題,一旦發生違約事故,如果合同中沒有對此予以事先約束,那么就會產生重大的法律風險。四是往往對從合同的重視程度高于主合同的重視程度。五是雙方主體在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當地規定簽訂的合同,一旦合同發生糾紛,雙方主體不但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反而還會收到相應法律法規的處罰。
第二,在合同履行階段建筑施工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在這個階段,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可能會涉及到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對于實踐中遇到需要變更的事項而沒有及時在合同中予以變更。在建筑施工實踐過程中,受主客觀條件的影響出現變更是很經常出現的事情。但是對于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出現的變更沒有體現到合同中,未進行及時變更,由此很容易導致建筑施工企業加大風險損失。涉及到的合同變更主要包含合同內容變更以及合同主體的變更。對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而言,更重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二是對合同欠缺必要的動態化管理。例如應當對合同辦理簽證確認的卻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發出書函的,卻沒有發等等。在合同履行階段實施動態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進行自我有效保護的重要途徑和主要方式,但是這一點往往被忽視,造成相應的法律風險。三是合同當事人并沒有對合同規定權利義務予以有效行駛。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是具有抗辯權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對于合同法賦予的這項權利卻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業單方面墊資施工,不利于發包方欠款問題的解決。
第三,在合同終止階段建筑施工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合同法律風險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是貫穿始終的,從合同準備階段、合同簽訂階段、合同履行階段和合同終止階段都是存在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往往認為合同風險在合同終止階段就不復存在了,其實這種觀點也是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使再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對于合同終止之后,如果施工企業違反合同規定中的保密條約、保密協議以及相關通知等合同后期義務,那么施工企業依然是要負相應法律責任的。從這層意義上講,盡管在合同終止階段,合同風險依然是存在的。再比如,如果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之后,沒有將事先合同規定中對各種資料予以有效的保管和存檔,一旦發生糾紛,建筑施工企業若是拿不出相應的卷宗,就會在糾紛過程中處于非常被動的地位。
三、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進行法律風險防控的具體措施分析
第一,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一定從自身做起不斷提高對合同管理風險的思想意識。從某種程度上講,之所現實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業面對諸多的法律風險,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時沒有對合同管理的風險予以高度的重視,從思想意識上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風險會對企業造成的重大損害。因此,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在平時高度重視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主動轉變觀念,不斷提高法律風險意識,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諸多風險予以高度重視。從思想意識上重視,需要建筑施工企業在平時做好相關方面的培訓和教育工作,組織企業管理層和企業領導者對該方面的學習,研究現實案例、開展經驗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業所有人員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以及提高會對企業產生的重要負面影響的潛在法律風險。
第二,建筑施工企業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風險管理的有效組織體系。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建立健全合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異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風險管理體系,才能更好的對合同風險的防控、管理、應急等各個環節開展更加具有統一性的指揮負責體系,有助于在對合同風險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種組織有力、分工負責、相互協調的機制;同時,建立健全合同風險組織體系能夠加強對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加強調查和研究,在平時重點針對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有效分析,提高應對合同管理風險的應急性和針對性,有效的減少因為合同管理風險而對企業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可以建立由企業法人任主管,法律、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的機制,明確各合同管理部門及人員的合同管理職責,實現合同工作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體系,可以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提供一定的組織保障。
第三,建筑施工企業有必要對合同當事人的資信情況等進行深入的核查,以避免在后期合作中出現的合同管理風險。在進行合同談判之前,建筑施工企業很有必要對當事人的資質進行全面的審核,對當事人在存在的合法性、法人的行為能力方面、合同簽約資格、合同以后的履行能力等各個方面的資質都要予以審核。建筑施工企業對合同當事人的資信進行的審核,還需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當事人在營業執照方面是否合法,是否具備相關資質;二是對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狀況進行審核,看看是否具有資質進行合作;三是對當事人的相關經驗業績和信譽、榮譽方面進行審核;四是對上級部門頒發的質量體系認證書情況、金融機構頒發的信用證書等情況進行審核。對于建筑施工來講,對當事人進行審核是非常有必要的,盡管在前期可能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但是從長遠來看,能夠有效比避免因為當事人資質或信譽問題而為建筑施工企業造成相應的損失。
參考文獻
[1]曹紅程;許恩信;李丹,論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及防控措施[J].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學報,2009/03.
[2]黃少彬;張旭;牟艷華,中小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研究[J].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學報,2012/03.
關鍵詞:煤電企業;合同風險;防范;控制
一、印章管理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企業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在煤炭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尤其是在因為合同爭議引起的訴訟或者仲裁中,與煤炭企業有合同爭議的一方,往往因為持有加蓋煤炭企業公章或者合同章的合同,盡管煤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沒有在合同上面簽字,仍然要求煤炭企業履行合同甚至承擔違約責任。實踐經驗表明,這種爭議一旦發生,煤炭企業往往面臨“囚徒的困境”:如果按照對方的要求履行合同,自身的利益將蒙受巨大損失;如果不按照對方的要求履行合同,對方提訟或者仲裁后,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一般都會根據民法、合同法“雙方對格式合同的理解存在爭議的,應該作出對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利的解釋”這一原則,判令煤炭企業履行明顯有利于對方的合同甚至承擔違約責任。
可見,煤電企業必須加強對企業公章和合同章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以“專人管理、專人負責、用印前須如實請示、用印后須如實登記”為主要內容的公章或合同章管理制度;其次,嚴格執行合同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細化量化考核標準,強化執行,獎優罰劣,提高員工的執行力、積極性和自覺性。
二、委托授權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長期以來,煤電企業在實施區域化擴張和推進多元化戰略的過程中,在某些地區甚至某些行業設立了辦事處、代辦處甚至商,將一部分加蓋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或者合同,提前發放。這些機構甚至個人的經營方式,缺乏煤電企業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長期形成的程序性和規范性,在很大程度上帶有委托授權的性質,加上辦事處、代辦處甚至商出于自身利益優先的慣性,在一定程度上給煤電企業帶來表見行為、狹義無權等風險。這種風險與印章管理風險相比較,更具有不確定性、隱蔽性、潛伏性,防范與控制的難度更大。
因此,在公司治理結構日益規范化的形勢下,煤電企業首先要逐步取消辦事處、代辦處甚至商的方式,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成立與公司總部同步治理、規范管理的分支機構;其次,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亂”的原則,加強對分支機構的規范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消除表見行為、狹義無權等行為。
三、合同簽訂前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可見,煤電企業在簽訂合同前,如果對對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把關不嚴,很可能對合同的履行帶來風險。具體來說,應該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審查當事人資格和身份。簽訂合同后是不是能夠真正履行,當事人資格和身份非常關鍵。承辦人一定要在審查對方營業執照的同時,要求對方承辦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必要時,煤電企業應該派由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主管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法務人員+財務人員等的調查組,去對方所在地進行審查對方的年檢注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案件、不動產的抵押擔保、拖延繳納稅費等情況。如果發現對方的主體資格、經營情況、商業信譽、財務風險存在問題,盡量不要貿然行事。其次,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有無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的情況,有無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有無含糊不清和容易引起岐義的地方。如果存在這些問題,將導致合同部分甚至全部無效,給公司的經營帶來許多不確定性風險,因此應該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重新起草。第三,審查合同關于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訴訟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選擇等條款是否存在不利于本煤電企業的條款,未雨綢繆,及時刪除。
摘 要:負債經營增加了公司的利潤,提高了公司每股的收益使公司資本結構的彈性得到了提升。對于公司來說,科學的發揮負債經營的優勢,減少其負債風險是重中之重。公司必須首先分析環境作為一個整體考慮,全面準確駕馭負債,科學使用的資金,正確理解負債籌資風險,把握負債經營風險防范措施,使企業獲得利益的同時減少債務風險,實現公司盈利最優化。
關鍵詞 : 負債經營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
負債經營作為企業的主要競爭方式,開始被廣泛應用于市場競爭,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適當的舉債籌措資金用以解決經營資金暫時匱乏的問題。在進行具體舉債的過程中,企業應該多角度考慮,通過財務分析,采用適合自己的模式。因此,如何確定負債經營在新形勢下的優勢、劣勢,樹立風險意識,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將變得特別重要。使用企業負債經營可以將社會閑散資金投入生產經營,提高資金利用率,使其增值,最終實現“借雞生蛋”的目標。企業負債經營是指企業在得到一定的股權資本的條件下,使用有償的借入資金流,最大化利用資源,以實現他們的商業計劃和管理目標,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一、企業負債經營的現狀
在統一的財政收入和支出制度下,國有企業“負債”只體現在財務報表的資金進出平衡,或增加或減少,在會計中,這是一種“虛擬”的債務,而不是簡單意義上的“負債”,這是因為國有企業的債務僅僅只是一種會計象征。
負債經營可以彌補資金不足,加快資金的流動,在沒有擴大股本的情況下擴大企業的規模,提高資金利用率。但后果同樣是非常嚴重的,如果它是一個短期債務,很容易導致資金鏈斷裂。況且財務成本較高,資本回報率低于市場利率,企業務必遭損失。
二、企業負債經營的利弊分析
(一)負債經營的積極作用。從財務管理的角度觀察:
1.負債經營有利于企業迅速籌集所需資金。在劇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新技術、新產品屢見不鮮,企業務必要開拓進取,才能求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企業僅靠自身資本積累,很難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使用負債經營,能夠使自己的資本缺口得到填補,先發制人,抓住市場機遇,并獲得最大的收益。
2.企業負債經營能夠有效降低企業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對于投資者,債券收益率是固定的,除非公司破產清算,收回本金的風險較股權投資略少,要求的收益率較低,債務融資成本比股權融資成本略低。因此,債務資本成本較股權資本成本略低。此外,債務管理可以受益于“減稅”。
3.負債經營可以給企業帶來“財務杠桿效應”。由于債權人的利息支出是一個固定費用,企業利潤無關,當企業資本利潤率高于債務資本本金,公司收益將大幅增加,即財務杠桿效應。
(二)負債經營的消極作用
1.財務杠桿負效應。通過以上分析,財務杠桿可以有效地提高權益資本利潤率,但也會有負面影響,財務杠桿的負效應的本質是投資利潤率低于債務利率,債務和股權資本獲得的利潤不足以填補債務利息,使債務業務風險轉移給了股權資本。因此企業需要利用科學的管理方法來控制金融風險的負面影響,正確測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對財務杠桿負效應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
2.無力償付債務風險。后果不光是會致使公司資金短缺,也會影響公司信用度,乃至取消信用,毀壞企業的信譽和良好形象,導致企業資金緊張,被迫廉價拍賣或者抵押財產,嚴重的還會因無力支付而遭到滅頂之災。
3.降低了企業的再籌資能力。公司債務期限內,如果不能按時、足額償還債務,將影響到企業的信譽,籌資能力就會降低。
4.股票價格下跌風險。負債率太高,導致公司股票每股收益下降,股市的下跌。因為巨額的利息支付,所以能剩下給股東的就不多了。在這種情況下,很難保持一個穩定的股利支付。對股份制企業而言,所有者也許會因此兜售股票,同時在市場預測等心理因素的影響下,企業的股價必然會下跌。
三、案例分析——以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為例
公司近幾年的經營狀況如下:
2009-2012年度,伴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資產總額呈逐年增長趨勢,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也不斷持續提高,2012年的速動比率,流動比率等償債能力指標相對于2009年有所上升,但從其償債能力的絕對值來看,流動比率<2,速動比率<1,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說明其短期償債能力較低。就起長期償債能力來說資產負債率大于50%并持續增加,產權比率也逐年增加,給公司造成了沉重的財務負擔,企業的償債壓力也伴隨著逐年增大。
公司借款雖然促進了公司可持續發展,但也致使公司每年的費用支出持續升高使公司的經營效益受到了損失。2009-2012年度,公司的銷售凈利率從5.919%降至2.8393%,下降幅度達到3.0797%。總資產的凈利率從2.4466%降至1.1672%,下降幅度達到1.2794%。凈資產收益率從4.42%降至2.55%,下降幅度達到1.87%。持續的負債經營將導致公司面臨更多的金融風險。
四、企業負債經營風險的防范及控制策略
1.加強風險防范意識。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導致實際結果不同于預期的效果是不可避免的。
2.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通過設計適當的籌資規模和科學的籌資結構用以分散風險。如通過拉制經營風險來降低籌資風險。防止形成資金閑置浪費務必把綜合資金成本率的高低當作選取籌資方式的重要標準。
3.應確定適度的負債數額。負債經營可以獲得更大的財務杠桿可以使企業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因此穩定的資金結構是維持企業償債能力的基礎條件。
4.合理安排資金。負債經營的企業,必須考慮貸款的利息支付日。同時,企業也應考慮資金使用的高峰期和低谷期,避免資金使用不當所帶來的財務風險。
綜上所述,負債經營增加了公司的利潤,提高了公司每股的收益使公司資本結構的彈性得到了提升。公司負債經營的缺點主要體現在財務風險、償債能力等。對于公司來說,科學的發揮負債經營的優勢,減少其負債風險是重中之重。公司必須首先分析環境作為一個整體考慮,全面準確駕馭負債,科學使用的資金,正確理解負債籌資風險,把握負債經營風險防范措施,使企業獲得利益的同時減少債務風險,實現公司盈利最優化。
參考文獻
[1]劉建青.淺析我國中小企業負債經營.甘肅理論學刊.2010.
[2]陳愛早.企業負債經營的若干思考.中國集體經濟,2008.
關鍵詞:風險防控 法律風險防控 體系建設
一、前言
目前來說,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正在建立規范,主要為提高管理經營水平和實現公司總體戰略經營目標。在當今經濟不斷發展的情況下,商業環境也愈加復雜,每個企業都面臨著諸多不確定的風險因素,除了不可預知的意外造成的損失,還會有因為錯誤判斷而出現的戰略風險、財務風險、法律風險等等。企業在面對這些風險的時候,要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目標。這不僅要關注個別的風險,更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控對其進行全面管理,這是企業在目前的市場經濟生存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目前企業的風險防控情況
企業的安全風險管理主要從規避安全風險入手,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個人,通過這種制度提升個人責任感。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在企業內嚴格要求員工,通過隱患排查,整改公司制度,不斷完善企業的風險防控制度,以確保企業的穩定發展。
(一)風險管理主要貫徹方針
企業往往最重視資金的風險管理,資金的流動性強,出錯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需要更加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這項工作涉及到資金在流動中經歷的各個環節,從審批環節到最終的票據印章都需要嚴格控制在多個關鍵點上。為了資金安全與規范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率,公司應該制定相關規范制度,對資金的收支、支付要求,和審批程序有明確規定,對資金管理嚴格規范流程,爭取在風險形成初期就及時遏制。同時要對風險事件進行分類整理,對重要性進行排序,提前為風險管理準備應對策略。另一方面,以建筑行業為例,企業在安全生產的同時,也要注重環保,響應國家號召,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根據工程規定,全面展開建設進度,確保安全施工與工程主體同時進行,加強監管力度要從工程管理人員入手,在各個方面嚴格把關,嚴格審查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加強對施工現場中的設備的管理檢查,定期維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保證記錄真實有效。在工程中用電安全也是需要重視的關鍵點,嚴格遵守用電安全制度,定期檢查供電設備及線路,排查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公司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
(二)貫徹“各盡其責”方針
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建立印章票據有價證券等分管職位,各個職位互相監督,各司其職,定期對流動資金進行盤點,以確保資金的安全運行。合同管理風險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嚴格執行《合同管理辦法》,達到風險防控的目的。在公司內部的各個職能科室負責合同審查、簽訂、履約等工作。凡是金額超過三十萬的合同,都需要上報管理部門及風險管控部門審批,并認真審查合同內的條款,貴其中不恰當的內容進行修改。主要負責的部門,授權人和合同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堅決落實調查資信,在雙方談判后擬定條款,然后認真審查條款最后才能會簽,接下來就是等待審批、簽署履約等步驟,最后備案歸檔。這個過程需要進行全程管理。還需要制作合同管理資料審核清單,認真審核從最開始的招投標及議價到確認承包商資質,再到擬定合同基本條款,公司會審,公司會簽等環節是否違反了規定,資料是否完整,確保合同簽訂的合法性。企業內常常會有合同會簽職責分配不明確的現象,所以需要制定《合同管理補充規定》,根據合同的不同性質分類,根據其特性指定會簽部門和他主要的審核職責。為了明確合同管理,詳細合同的相關信息和履約情況,需要建立合同管理臺賬,把這些信息全部收錄到臺賬里,在合同履約期間及時的給出在法律風險方面的建議,這些管理細則都可以給各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個良性的督促,使他們嚴格按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全面維護企業利益。
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需要采購設備,或者物資,這中間也存在一定的風險,想要有效的進行風險防控,就需要在日常采購計劃中做好防范,首先制定計劃,貨比三家,確保采購價格不高于市場價,對各個廠家的價格和質量做出比較,再選擇供應商。之后要雙方簽訂采購協議或采購合同,確保在購買過程中沒有經濟損失,在之后如果發生質量問題可以退貨或者換新,總之要在管理供應過程以及之后的各個環節都加強風險控制,從根本做到防范風險。
三、全面風險風控的前景展望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全面風險防控已經滿足不了企業的要求了,所以應當將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全面嵌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圍繞企業的總體經營目標,通過法律風險識別,總結和評估方法,制定法律風險防控制度與全面風險防控制度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動員全體員工全過程參與,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改進,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上升一個臺階,使企業成功規避風險,促進企業更加平穩的發展。
四、結束語
在經濟不斷發展的情況下,全球經濟化加劇,不斷有國外企業走向中國市場,這種情況下,兩種不同的市場競爭壓力加劇,企業面對的風險會越來越大,所以現在有必要在完善全面風險防控制度體系的情況下,加強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面對當前嚴峻的市場形勢更要高度重視這一點,借鑒國外知名企業的成功案例,及時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和完善法律風險防范制度。不斷提高我國企業的實力,提升我國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1]趙博廷.筑牢全面風險防控的基石[J].施工企業管理,2015
[2]路軍.企業文化視角下的全面風險防控[J].經營與管理,2015
[3]申慶勇.從安全生產運行到全面風險防控[J].電子金融化,2015
[4]安軍.加強風險全面防控體系建設[J].中國電力企業管理,16-19,2014
1.找準風險來源
工程施工企業應結合本行業、本企業的業務特點、企業內部管理特點,找準風險來源,而不能照搬教科書或其他企業的經驗。工程施工項目存在合同總價高、施工周期長、受環境影響大、成本變化多等特點,這些特點使工程施工企業面臨不同于其他企業的一些特點,因而有必要做到風險防控的個別化、差異化。
2.科學防控風險
工程施工項目風險防范應從科學防控的角度出發,在風險防控機制的建設上做到系統化、科學化、常態化。工程施工項目風險防范的目的是提高企業的科學管理水平,即風險防控只是手段,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才是目的。
二、工程施工企業常見的各類風險
工程施工項目是一個有機系統,需要各方面、各部門、各階段均做好風險控制工作,才能有效完善項目管理,減少甚至消滅潛在的風險。從筆者的管理經驗來看,工程施工項目常見的各類風險主要有如下幾種:第一,投標風險。投標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主要是由于招標人處于強勢地位,買方市場因素決定了投標人的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投標人的信賴利益極易遭受侵害。第二,合同風險。工程施工中的合同風險主要表現為受到外界政策、經濟等因素的影響,合同雙方的制約責任是否平等,材料價格是否閉口等。第三,資金風險。資金風險嚴格來說是合同風險的內容之一,但是資金風險會關系到施工方的現金流轉,交易相對方一旦在資金撥付階段違約則會對施工方造成利益損害。第四,廉政風險。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廉政風險表現為暗箱操作、權力尋租、商業賄賂等,這些風險因素的存在不但會對施工質量產生難以彌補的損害,同時還會引發其他風險如法律風險、信譽風險等。第五,安全風險。工程施工需要做好安全保障,安全保障措施如果不到位,極易發生安全事故,會對項目施工造成妨礙以及產生損害賠償責任等重大風險。第六,支付風險。施工企業內部的成本開支和現金報銷是否符合既定的規章制度和流程,直接關系到資金安全,如果支付和報銷制度管理不善,將會引發一系列內部風險。第七,管理風險。工程施工企業內部管理風險也應得到重視,相關管理環節如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也是企業風險防控的重要方面。
三、工程施工項目風險控制的具體措施
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類風險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所謂外部風險,是指工程施工企業在與合同相對人的商業交往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投標風險、合同風險、資金風險等。外部風險的防控需要加強對商業交往過程中交易相對方資質、信譽、資金的審核和考查,同時需要預先采取風險防控預案,做好商業風險的防范;所謂內部風險,是指工程施工企業在內部管理、內部運作中產生的風險,包括廉政風險、安全風險、支付風險、管理風險等。內部風險的防控需要加強工程施工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建設,消除制度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筆者分別從外部風險防范和內部風險防范兩個角度探討工程施工中的風險控制:
1.外部風險控制
外部風險控制應找準風險來源,針對不同的風險種類、風險性質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第一,就招標風險來說,投標人應嚴格審查招標人的主體資格,核實招標人建設工程預先審批手續是否完備,以防范投標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同時,還可以適當地對招標人的商業信譽及建設資金展開一些必要的調查;第二,就合同風險的防控來說,應在合同締結過程中對每一個合同條文仔細審核,邀請法務部門在締約階段即提前介入。在合同解除、違約金等重要條款上應防范隱含的風險。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施工企業應善于利用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等積極主張權利;第三,就資金風險的防范來說,工程施工企業應要求對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約定違約責任,并善于通過擔保手段主張權利。
2.內部風險控制
內部風險的控制主要應立足以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應建立起符合現代企業管理標準的內部規章制度,并善于結合工程施工企業的特點,防范本企業內部的各種風險。主要應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有:第一,針對廉政風險,應加強企業內部的廉政教育,促使企業內部工作人員遵守廉潔從業的各項規定。在重大事項上應強調集體決策,防范個人專斷和暗箱操作;第二,在安全風險的防控上,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完備各類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第三,在支付風險的防控上,應加強內部計量支付和現金報銷制度的管理,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審批流程,使每一筆資金流向都符合規定且有案可查;第四,在管理風險如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要注重合同、印章及各類資料的使用和保管,防范商業秘密泄露,防止印章的亂蓋、盜蓋。
四、小結
一、建立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對采油企業的意義
采油企業作為油氣生產單位,用工量大、生產場所范圍廣、地方關系復雜,法律風險的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到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關系到管理過程中所有的人和環節。緊緊圍繞采油企業中心工作,構建適合采油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對正確認識法律風險,做好法律風險防控,保障采油企業生產經營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1.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是社會發展對企業的現實要求。首先,中國經濟處于轉型階段,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經濟結構和關系錯綜復雜,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加劇;其次,中國仍處于市場經濟初級階段,企業的外部法律環境仍在日臻完善,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有限,可供企業借鑒的經驗也不多,也使得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加大;再者,相比國資委法制工作要求,采油企業法律管理的基礎比較薄弱,在法治理念、管理體系和方法上還有不小差距,使得在參與市場活動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更加復雜。因此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對采油企業的發展,具有不可置疑的積極作用。
2.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是采油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長遠需要。現代的企業管理要求把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提高到企業戰略發展的高度。中石化集團公司提出要建設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長遠目標,作為子公司的采油企業必須要加強法律風險防控,客觀評估國內國際法律風險環境,制定一套科學的法律風險戰略管理措施,才能提高國際競爭力。所以,采油企業要把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作為一項基本的企管措施,逐步建設完善戰略性、常規性的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3.構建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是提高采油企業的法律風險防御能力的必然要求。風險防控要防范于未然。企業外部的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都會產生負面法律后果。法律風險是以承擔法律責任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如果對法律風險估計不足或處理不當,未能有效進行法律風險防控,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后果。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經營發展的每一個環節,必須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規范經營管理行為,依法規避和防范法律風險。
二、采油企業管理中常見的法律風險形式
根據油田的整體法律環境,結合采油企業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流程,采油企業主要面臨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風險。
1.市場交易風險。指采油企業在與其它單位進行經濟往來行為過程中發生的風險,主要是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存在的法律風險。包括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有受到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有時會出現合同相對人主體不適格、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或越權簽約的現象;在采油企業建設工程合同、技術合同、承攬合同等合同中,由于外委計劃滯后或生產應急項目等原因,有時會發生事后補簽合同的現象;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有時會出現不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質量瑕疵、部分給付等不符合法定和約定的情形;在發生合同爭議時,不是依法解決而是采取私了的辦法處理等。這些做法使合同失去了應有的約束力,也無法實現合同預防和控制法律風險功能,很容易使我方陷入不利的局面,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行政管制風險。指政府對企業進行規范和限制方面存在的風險。采油企業屬于中央企業范疇,長期以來由于地方政府不是中央企業的責任主體和利益主體,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沖突給采油企業帶來的法律風險難以避免,特別是“地方保護主義”在土地、價格、稅務、公檢法等方面給企業運行帶來的負面影響較大。它主要以行政部門對采油企業生產經營過程進行檢查的形式出現,各種檢查使采油企業存在被處罰的可能性。
3.環境保護風險。采油企業勘探開發不可避免地要對采油企業區域內的草原、水域、林地、河道等生態要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和影響,隨著國家對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提高,如不及時恢復地貌和植被,會遭到更多的行政處罰和索賠,企業形象也會受到較大影響。
4.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在人力資源管理過程各個環節中,都有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風險產生于
勞動者與單位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義務之間的沖突,主要表現在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關系的解除以及工資報酬、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勞動兼職等方面發生的糾紛。隨著《勞動合同法》實施的不斷深入,各種規范制度會日益增多,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在逐漸加強,任何違反法律或不規范的行為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響,引發勞動糾紛。尤其在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處分、臨時性用工管理、離崗干部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風險。
5.財務風險。指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在貨幣資金管理、資金收、撥款管理、應收賬款管理等方面行為不當造成損失。主要包括:未經審批私自開設銀行賬戶;對外付款未按規定權限審批,導致資產損失;網銀卡和密碼未分開保管,導致資金被非法挪用;應收賬款業務不規范,責任不落實,造成損失等。
6.侵權風險。指采油企業作為一方主體,與地方企業和個人因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某些原因造成糾紛的可能性。在對外協作或交流中,由于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必要的制度約束,使我方知識產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在計算機軟件應用方面,使用盜版軟件的情況比較普遍,潛在遭受訴訟索賠的風險。
7.證照和印章管理風險。證照管理風險指需要取得國家、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特定資格證照的單位與個人,未按法定程序取得證照、取得證照后未按要求進行年檢或未按規定合法使用證照帶來的法律風險。印章管理風險是指單位或部門不注重印章管理,個別人員私自使用印章,惡意簽約、擔保、出證等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法律風險。
8.稅收風險。稅收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涉稅行為不當而造成的法律風險,包括避稅、漏稅、偷稅等法律風險。
9.訴訟風險。訴訟的結果將對企業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訴訟涉及到調查取證、參加庭審、協調關系等復雜過程,任何一個環節處理不妥,對案件的結果都將產生影響。
10.其它風險。指包括突發性的事件或自然災害在內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風險。
三、做好采油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工作的有效途徑
法律在市場經濟中起著引導、規范和保障的作用,“依法治企”是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的根本手段。作為一個采油企業,要立足于改革穩定和生產經營,強化法律風險意識,健全法律工作機構,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加強過程控制管理,才能有效構筑法律風險防控屏障。
1.強化內控的宣傳與培訓,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全面實施內部控制制度,是中石化集團公司“精細管理、極限管理”的要求,是實現“人治”到“法治”的制度保障,能夠有效控制經營風險、保障資產安全和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可靠,滿足國內外資本市場監管要求。油田企業點多面廣,相對分散,是沒有圍墻的工廠,長期以來油田企業大干快上,資金流量大,人員補充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干部職工風險意識和危機意識相對薄弱。所以,要強化內控宣傳和普法教育,增強風險意識。日常工作中,對領導層、執行層和普通職工進行三級內控培訓,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措施,為內控制度的執行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增強內控理念,提高內控制度認識,奠定有效執行內控、防范經營風險的基礎。
2.建立健全法律工作機構,完善法律事務規章制度。采油企業要全面推進依法治企,認真落實內控制度,規范企業管理,就應該加大企業內部法律事務工作的協調力度,規范經營秩序,正確處理案件,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應成立由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領導任副主任、成員由相關科室及業務部門的人員組成的法律事務協調委員會,并明確機構的職責;照章辦事是管理到位的保證,健全規范的制度是實施有效管理的基礎,要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防控規章制度,包括重大合同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托制度、企業法律顧問咨詢制度、重大決策法律意見書制度、重大法律事項聯合審議制度、企業涉外文字材料審查把關制度、法律事項督辦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等。依靠規章制度嚴格規范經濟業務行為和干部職工行為,將有效地規避各種法律風險,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深入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基層法律工作框架體系。按照國家法律顧問制度實施要求,成立法律事務部門,作為獨立的職能部門運作,明確法律事務部門的責任,設置專門的法律事務崗,配備專職的法律事務人員,建立由企業負責人、總法律顧問、法律事務機構、法律顧問、基層法律聯絡員組成的工作框架體系。采油企業還可采用聘請專職律師和培養企業法律事務人員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落實法律法律顧問制度,一方面利用律師豐富的法律知識為企業的重大經濟活動提供較為完善的法律咨詢服務,有效規避法律風險;另一方面加快企業員工中法律事務人員的培養和取證工作,發揮內部法律工作者對企業熟悉、了解較為充分的優勢,制定完善的法律保護體系,保證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
4.突出強化法律風險防控,構建法律風險防控保障體系。法律事務部門應把法律風險防范、控制的著力點落腳到法律事務工作上,努力把法律風險防范和法律審核把關工作滲透到生產經營、改革發展的各個環節中去。一是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構。單位成立法律風險防范
辦公室,協調處理法律風險的防范,指導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開展法律風險防控,糾正基層單位違規的行為。二是規范法律風險防范工作程序。基層在生產經營中預測到或發現可能發生法律糾紛,必須立即向法律風險防范辦公室匯報,由防范辦公室安排相關部門配合解決的法律糾紛防范事務,避免損失擴大。三是開展法律風險防范責任追究。對日常工作中容易發生的風險等進行分類,明確責任管理單位,實施督查和責任追究。
5.加強合同的過程管理,事前防控各種法律風險。合同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經濟效益的紐帶,同時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合同風險防范首要目標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糾紛,以有效降低經營風險,實現利益最大化。嚴把資質審查關,嚴控市場準入,夯實防控基礎;嚴把法律論證關,法律合同工作人員,對項目隨時提供法律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嚴把合同簽約關,增加QHSE合同條款,保證所簽合同合法有效;嚴把監督履約關,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對合同項目的檢驗、驗收,提出相關合同結算意見;深入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抽查,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建立合同檔案,對歸檔資料建立統一臺賬,合同管理既要走足程序,也要留下痕跡。
【關鍵詞】 企業 法律風險 防控 誤區 新關注點
企業法律風險通常是指法律和法律行為實施過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企業自身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后果的可能性。企業的法律風險從縱向講,一方面與法律法規、行業規范、企業自身規章制度的遵守和實施自上而下相銜接,另一方面,貫穿于企業設立、經營、管理、重組、終止的全過程。從橫向講,一方面與外部的市場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等相互關聯,另一方面,與企業的戰略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財務風險等相互交叉,一定條件下互為轉化。防控法律風險是企業對法律風險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在思想、組織、人才、技術、制度等各個層面上全面系統的科學管理。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企業法律風險意識有了明顯提高,隨著《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實施,企業治理結構、制度建設不斷加強,國家有關部門、相關研究機構、一些大型企業對包括法律風險在內的企業風險的防控體系建設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由于當今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法律環境及企業自身運營狀況的變化越來越快,情況越來越復雜,企業法律風險存在條件、表現的形式、負面后果的程度也變得更加復雜,這就需要企業以科學的態度、創新的舉措,更加審慎地探索和實踐防控法律風險這一課題。
一、防控法律風險的幾個誤區
1、只要自己守法、守約就能防控法律風險
過去相當長一段時期,我們比較注重教育企業自身要學法、守法、守約,認為只要自身守法守約了,就沒有法律風險了。而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新的法律不斷頒布,各交易主體的守法、守約、誠信程度參差不齊,這就增加了來自外部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法律環境變化,不特定相關方的違法、違約、侵權等,所以防控法律風險僅憑“潔身自好”是不夠的,應當內外兼治。
2、中小企業條件有限,難以防控法律風險
中小企業不像規模企業,有比較完備的組織架構并能投入一定的人力、財力來防控法律風險,所以,一些企業認為自己規模不大,遭遇風險的幾率相對較小,防控法律風險的主客觀條件有限,有限的資金搞防控法律風險,不如去做廣告,故防控不必為之,無力為之。其實,法律風險和其他風險一樣,都是客觀存在的。目前我國中小企業進入的行業大多是充分競爭的市場領域,他們不僅要與同行業的其他中小企業競爭,還面臨著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相對成熟的大型企業的擠壓。所以風險的有無、大小,并不一定取決于企業規模的大小。觀念、制度、措施不到位,小企業同樣會遭遇大風險。中小企業雖然規模小,但同樣可以針對自身特點采取投入較小、操作方便、完善制度、加強監督等措施,不斷提高自身的防控風險能力,如對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重要合同等除了作出合理的商業判斷外,還可聘請律師等專業人士對該經營活動進行法律風險論證,對合同條款提出法律意見,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多咨詢、多學習、勤探索,只要意識和措施到位,中小企業同樣能防控法律風險。
3、只要和主要客戶搞好關系就能避免法律風險
現代企業都是市場經濟鏈條中的一個環節,企業與上下游的客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重要因素。但一些企業只注重與上下游客戶搞關系,認為市場經濟就是關系經濟,沒有必要為防控法律風險而勞神費力,故特別專注于對與之配套的大型企業、知名企業、知名品牌等能為自己獲得重大利益的企業領導、對接部門的負責人的“感情投入”,如請客送禮、利益輸送、關聯交易乃至違法行賄,這種非正當及違法手段本身就存在重大法律風險。而通過非正當及違法手段維系的關系,往往又容易因產品價格、產品質量、付款結算、售后服務等問題引發法律糾紛乃至引發犯罪。一案爆發倒掉一批人、毀掉一批企業的慘景時有發生。
4、遇險止步、涉險撤步就能防控法律風險
當前市場環境、法律環境都比較復雜,企業要生存發展,要轉型升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風險。面對風險,一些企業采取消極回避、止步不前的猶豫態度,從而不僅沒有防控風險,反而阻礙了企業發展,其實風險雖然客觀存在,但對于有準備者風險是可以化解或減小的。面對風險,我們應當依照法律和事實科學評判,在區分風險的性質、大小、輕重緩急的基礎上,積極應對,不輕言止步或退步,敢于在危機中搶占市場競爭的制高點。除了那些違反法律和合同的風險不能冒,對法律沒有禁止的、不損害社會和他人利益而對企業自身有利的,要敢于創造條件化解風險,使企業免受損害。
5、只要聘請專業中介機構出具報告就能防控法律風險
最近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經一家全國著名的企業協會介紹并牽頭,由五家企業向江蘇某金屬材料公司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戰略投資,投資金額共計5000萬元人民幣,投資前先后由兩家為業界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和一家國內著名律師事務所分別出具了財務、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報告認為該被投資的目標公司經營狀況、資產狀況均良好,預計年利潤達1.5億元左右,2012年下半年可在境外上市。但當投資款陸續支付到位,投資者翹首以盼目標公司上市喜訊時,該目標公司因嚴重拖欠銀行等債務已資不抵債而東窗事發,其全部資產被法院查封,全體投資者的投資過程前后歷時僅數月,其全部投資打了水漂。這起事件警示企業:第一,專業機構出具報告依據的法律和事實不一定全面、真實、有效;第二,專業人員的工作也有可能疏漏;第三,對重大經營決策聘請專業中介機構出具意見、報告一般意義上講雖是提防法律風險的措施之一,但絕不是唯一的、不必質疑的、絕對可靠的保證;第四,聘請專業機構時,應當在聘請合同中明確專業機構的法律責任,過錯賠償責任。
6、只要建立公司治理結構,按制度走流程,就能防控法律風險
公司治理結構的建立是規范企業、防控法律風險的基礎條件之一,但認為只要公司的決策、經營管理、監督三權分立、重大事項按制度走流程就可以規避法律風險,這種想法是危險的:一是公司制度框架的建立,不等于有效運轉,我國的公司治理結構還存在許多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二是防控法律風險從一定意義上講也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有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就萬事大吉了,防控法律風險需要觀念、立法、執法、制度、各崗位的責任、科學方法等各個層面上的配合協調;三是按制度走流程,如果沒有每個流程上的執行者高度的責任感、熟練的專業能力,那么,即便有了公司治理結構,訂立了規章制度,走了層層簽字畫押的流程,也是徒有形式。
二、當前防控法律風險幾個新的關注點
1、國際市場變化,企業防控法律風險面臨新挑戰
(1)跨國經營風險大、代價高。近年來,我國企業以對外投資、基礎設施工程承包、勞務輸出等方式探索走出去的跨國經營戰略,由于不熟悉外部法律環境,缺乏實踐經驗,所以面臨風險大、代價高的處境。有的大型承包工程和大批勞務輸出因所在國政局變化被迫停建和撤離。如利比亞大撤離事件、中電集團投資的中緬合作水電項目被擱置事件。2004年以來中國共有14家企業在海外發生巨額虧損達950.5億元,截至2012年上半年,我國在海外投資設立約18000家企業,其中三分之一已告失敗。
(2)“兩反一保”的風險持續增加。在世界各國普遍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背景下,我國企業不斷遭受反傾銷、反補貼、特別保障措施的調查和爭端。據商務部網站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2012年9月10日至14日就發生了“歐盟對華光伏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歐盟決定繼續對華文件夾金屬件征收反傾銷稅”、“阿根廷對中國進口單相交流發電機征收反傾銷稅”、“美國際貿易委員會公布我輸美純鎂反傾銷日落復審仲裁(認定我征收反傾銷稅再延長5年)”等四起案件,與反傾銷反補貼相比,“特保”措施的門檻低、彈性大、易實施,只要進口國認為來自中國的產品對其造成“市場擾亂”即可能啟動“特保”措施,對我出口產品采取撤銷、減讓或限制進口。這種商業風險最終會轉化為法律風險,有些案件已成為法律糾紛進入爭端處理機制。
(3)外貿應收款凸現。違約率提高導致國內出口企業的貨款被“國外老賴”拖欠,乃至無法收回。此類事件有的已從經營風險轉化為法律糾紛。導致上述法律風險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國際政治形勢變化,有些國家地區政局動蕩,無法保障跨國經營的正常開展;二是國際市場變化,一些國家地區經濟不景氣,市場消費能力和進口方的償付能力持續下降;三是加入世貿組織后對其規則的熟練掌握和運用尚有差距,對一些國家和地區利用“特保”、反傾銷等規則隨意挑起的爭端,思想準備不充分;四是對交易合作對方國家地區的法律環境了解不充分,防范不及時;五是對交易合作對方企業的誠信度及履約能力不能充分掌握,有的企業又不事先采用“信保”等措施;六是在防控風險方面對交易合作合同等法律文本的訂立和履行不到位。
2、國內經濟增長放緩和轉型,企業防控法律風險面臨新的壓力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相當程度上是依賴“透支資源”、“透支環境”、“人口紅利”維持較高速度的增長。為了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當前,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已成為關系全局的戰略選擇,為此,國家和地方政府相繼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推動企業轉型升級。這些措施的逐步實施,在相當一個時期內,將使得企業壓力加重,法律風險增大,主要表現在:第一,各級政府執行國家對房地產投資和銷售的調控,使得社會總需求擴張速度放緩、相關行業投資放緩、交易量減少,有的企業被迫轉行乃至關閉;第二,土地市場交易趨冷,制約了地方投融資能力,使得相關企業經營陷入困境;第三,節能減排,對經濟增長質量提出新要求,制約了粗放型增長,使得高能耗、高污染企業面臨嚴峻挑戰;第四,資源、勞動力成本上升,提高了經濟增長成本,將導致企業利潤下降,虧損增加。
3、新的商業模式和信息技術背景下,企業防控法律風險面臨新的課題
在全球化、信息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的生產、銷售、服務等商業模式競爭力日趨下降,而商業模式的創新已成為新世紀企業生存、發展和企業間激烈競爭的核心關鍵。在新的商業模式層出不窮、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市場環境下,如何有效防控法律風險,這是企業無法回避的新課題。
(1)商業模式的創新之路是企業防控法律風險的探索之路。企業嘗試和實踐新的商業模式,本身就需要反復實踐和探索,有探索就有風險。新的組織結構、工作流程、交易方式、盈利方式等新商業模式下各個環節的運營將伴隨著與市場環境不協調、與上下交易鏈不銜接、與企業自身能力不匹配、與客戶資源不融合而產生新的法律風險,所以,商業模式創新之路不是平坦之路,而是風險之路,企業防控法律風險,應貫穿于商業模式設計、論證、運營、控制的全過程。
(2)新的商業模式伴隨著新的違規違法風險。法律法規是隨著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而產生的,隨著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立法立規的步伐也在加快。近年來,我國在跨國經營、資本運作、電子商務、信息技術、倉儲物流、連鎖經營、著作權、商標、專利的保護、公司企業犯罪等領域陸續頒布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而新法新規的頒布實施,一方面維護了新的商業模式健康運營和發展;另一方面又產生了企業遵規守法的不平衡性和不適應性,而產生了新的違規違法風險。有的因不認真學習而盲目違規導致糾紛發生、有的因不能熟練掌握和運用新規而遭受處罰、有的明知違規而輕信能逃避制裁而造成損害、有的嚴重違法而構成犯罪。所以在新的商業模式下,企業應具有防控新的違規違法風險的警覺和措施。
(3)新的商業模式下企業法律風險的新特點。第一,風險類別更具新穎性,除了前述的跨國經營失敗率高,“兩反一保”凸現等新的涉外風險外,電子商務中信息安全、知識產權保護、廣告誤導或濫用等都會產生新類型的風險和糾紛;第二,新商業模式下的企業在新技術和信息化的背景下運營,其法律風險更具技術含量,如我國每年受理了3萬多起知識產權案件,其中四分之一為以網絡為載體的著作權侵權糾紛;第三,立法立規的進程滯后于商業模式的創新,使得許多新的商業模式運營在法律不健全的軌道上,導致企業在對商業模式的戰略規劃、個性設計、實施經營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更具不確定性;第四,新的商業模式使企業面對的市場和各交易主體更復雜、消費群體更廣泛,所以法律風險一旦轉化為糾紛或其他負面后果,其危害性就更大。如大型品牌企業的一個連鎖店出問題,會影響到整個品牌企業的生存發展。
三、當前企業防控法律風險的幾點建議
防控法律風險也應與時俱進,面對當下和今后的內外環境和企業自身的發展實際,要不斷轉變觀念、方法和策略,增強信心,在實踐中不斷優化防控法律風險的實際效果。
1、意識上從要我防向我要防轉變
企業防控法律風險貴在自覺性和主動性。當前,要我防的被動消極意識在一些企業和員工中仍有不同程度的表現,如法律規定了公司設立條件、治理架構等,若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申報材料就無法通過注冊、登記;國企受上級文件規定制約,若不做一些表面文章就無法應對上級檢查;民企或外企的管理者和員工聽老板話,按老板指令辦就能保住飯碗。所以企業要通過教育培訓、制規定責、考核獎懲等綜合治理的方法使企業的領導者、管理者和員工從消極被動的要我防轉變為積極主動的我要防。
2、方法上從學習借鑒向自主創新轉變
企業作為市場中的單一個體,因其所處行業、產品和服務,采用的商業模式、運營過程中與相關主體的構成的法律關系、面臨的內外法律環境等因素,與其他企業相比既有共性又有個性差異。企業如何結合自身實際,在消化吸收外部經驗為我所用過程中逐步轉變為自主創新,使企業防控法律風險的方法更貼近當下形勢、更符合市場規律、更適合企業發展戰略、更能適用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每一階段、每一重大決策的實際。這是企業防控法律風險需要不斷思考的。
3、防控法律風險“信心比黃金更貴重”
風險處處在,時時在,經營企業就是經營風險,當前,面對日益復雜的內外環境,防控法律風險“信心比黃金更貴重”。信心來自于科學的思維方法,理論上的清醒自覺,對復雜形勢的準確判斷和手中有管理風險的“金剛鉆”。
(1)要有敢于直面風險的信心。防控法律風險,要像人類面對困難、麻煩、危機一樣,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膽略和勇氣。2012年10月8日美國國會情報委員會打著國家安全牌對我華為、中興兩公司以莫須有威脅美安全發表歧視排斥報告。10月10日我國發改委就公布了十六個獲批的對海外投資項目。這一舉動,十分明確地表明了中國企業勇敢地走向充滿風險和阻力的跨國經營之路的信心。當前,作為現代企業的領導、管理者面對企業生存發展中的法律風險,克服困難的信心不能丟、戰勝風險的信心不能丟、勇攀企業發展高峰的信心不能丟。
(2)要有善于管控風險的自信。要敢于直面風險,若沒有善于管控風險的自信,企業防控法律風險仍將半途而廢。善于管控風險的自信源自于管控風險的能力,這種能力也源于企業防控法律風險在機制、技術、人才、體系建設上綜合實力的積累。有了管控風險的自信,一方面可降低風險事件的發生幾率,當企業運營或實施某一法律行為時,對能夠或已經預估到的法律風險,通過盡職調查、方案設計、商務和技術談判、合同條款約定等工作進行前期防范,使法律風險事件少發生或不發生;另一方面,可把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承受的范圍內。風險事件發生時,在不危及企業戰略目標和具體經營目的實現的前提下可轉移或保留風險。如買賣合同中因賣方違約遲延交付標的物、建設施工合同施工方違約工期遲延,只要上述遲延還能補救,尚未危及合同目的的實現,而解除合同對合同雙方的風險會更大,那么買方或建設方可保留對方遲延履行的法律風險繼續履行,待合同履行終結時再“秋后算賬”,以挽回風險事件帶來的損失。
(3)要有防控風險為企業獲得機遇、創造價值的信心。企業防控法律風險要堅持科學發展觀,不斷創新觀念、創新方法、創新技術,使企業在風險中不斷成長發展。與勇于面對風險、善于管控風險的信心相比,在防控風險中讓企業獲得更多的機遇和增值,這是對防控法律風險更高層面上的優化,體現了風險管控者駕馭風險的信心和能力的再升華。事實也是如此,企業在運營過程中所遇的法律風險往往是與機遇并存的,有些風險管控合理是可以轉化為機遇的,這是企業逆境生存的DNA。如電子產業巨頭韓國三星公司,上世紀末金融危機發生時,負債高達190億美元,接近凈資產的3倍,三星面臨破產的風險,但三星把危機變成機遇,到2007年創造了銷售額1060億美元的神話,領跑世界電子產業。企業防控法律風險過程中依靠信心和智慧為企業創造價值,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優化企業防控法律風險體系建設為企業創造價值鋪平道路,打好基礎。如對企業組織架構中股東關系、“三會”的權力分配進行優化的法律設計,對企業制度建設、人才管理、合同管理等進行規范。二是針對具體的法律行為為企業增值創造條件。如設備采購合同中,除設定嚴格的質量條款外,還可約定售后服務、零配件供應的優惠價格,從降低企業支出成本的角度獲得增值;軟件或技術服務合同中設定軟件升級或技術更新時購買方可優先以優惠價(或無償)獲得;企業并購合同中除了保證收購的資產或股權物有所值外,還可將被收購企業的重要人才、客戶渠道作為并購條件,為并購方創造更多價值儲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