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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能源;節能服務;管理模式
1.引言
我國是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第二能源消費大國,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費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發展新能源、節能減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為我國能源發展的關鍵。每一個高耗能用電企業,能源成本占企業總成本相當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開源節流,已成為各企業積極探索的重要課題。節能減排是一項戰略政策,也是發展低碳經濟、保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而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節能管理模式,正日漸成為供電企業、節能服務公司與用電企業進行節能合作與溝通的紐帶。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中期,是能源管理公司的一種經營方式, 是一種基于市場化運作、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風險的節能新機制。
2.合同能源管理與節能服務
2.1 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一種以節約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基于這種機制運作的專業化公司被稱為節能服務公司(ESCO)。合同能源管理過程就是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包括能效審計、融資、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培訓、維護、節能量監測等一系列的綜合,并通過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來收回投資和獲取利潤。
江門供電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電服務的內涵就是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以促進用電客戶提高用電效率為核心,把節能服務融入優質服務體系。由2007 年開始,江門局加強宣傳,深入廠企,挖掘客戶節電潛力,節電服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政府的指導下,形成與節能服務公司、科研機構的戰略聯盟;通過加強宣傳,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完善營銷手段,以合同能源管理引導客戶節約用電,豐富和拓展供電服務的內涵,建立電力需求側管理長效機制,促進企業向電力能源方案綜合服務商發展;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推動江門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圖1 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圖
目前,江門用電客戶存在大量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節電項目,如客戶使用的專用變壓器中還有不少S7型及以下型號的高損變壓器。但與巨大的節電潛力相比,實際取得的效果卻十分有限。經過細致調查分析,江門局認識到客戶節能意識薄弱、資金和技術匱乏是影響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節能降耗最大的瓶頸。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給供電企業進行節電服務指出了一條切實可行的新路,合同能源管理為江門局深入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拓展服務內涵提供了良好的借鑒;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2.2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
(1)選擇節能服務公司,利用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和技術優勢,幫助客戶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電局在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做好參謀和向導,幫助客戶實施節電改造,配合客戶進行調研,跟蹤分析節電改造效果。供電局要做用電企業的技術指導,幫助選擇信用好、具有一定技術水平、資金和發展規模的節能服務公司,建立本地區節能服務平臺。
(2)通過整合供電企業內部在節能服務方面的技術、設備和人才資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為重點客戶提供節能咨詢、培訓、診斷、改造、評估、維護等一體化服務。
(3)選擇具備節能潛力的企業客戶,開展宣傳、指導和培訓。
(4)確定節能工作內容。以無功補償、變壓器經濟運行、更換節能設備、使用節能技術、提高功率因數、負載率、負荷管理技術、諧波治理為主。有條件的供電企業,可擴展業務規模,將服務范圍延伸至交流電機變頻調速、熱泵改造、電動機系統節能、分布式供電技術等領域。一般情況下,江門市功率因數不符合要求的節能改造占大多數,變壓器經濟運行、負載率的改造也為數不少。但這些改造工期短、投入少、見效快,供電局根據客戶的需求很快就可以提供幫助完成改造,一般情況不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圖2 供電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3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江門某紙箱廠是一家生產瓦楞紙箱、彩色印刷制品的企業。該公司10kV配電房安裝一臺420kVA SJ3型的高耗能變壓器,配電變壓器處于輕載狀態,并且現場電容補償盤已損壞,每月功率因數電費達到七千多元、變壓器損耗電費一千多元。該公司有較強的節能改造意愿,但因缺少資金一直未進行節電改造。
根據企業的用電特點,江門局提出了減容變壓器和安裝自動無功補償裝置的節能技改方案。建議將變壓器更換為S11型250kVA的并安裝100kVar無功補償裝置。為打消客戶對節電效果和投資回報的疑慮,江門局有關人員多次上門服務,加強了客戶的信心。最終,該公司和江門局共同選擇了新會大光明城區供電服務有限公司作為節能服務公司,并根據江門局的節電建議書,簽訂了能源節能服務合同,完成了節電改造。
該項目工程造價55000元,預計項目改造后,功率因數能夠達標,每月減少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約8800元。合同約定:改造工程完工后,企業分期從節能收益中支付工程款項,每月支付5500元,期限為10個月。預計扣除每月支付的工程改造款后企業還能分享約37%的節電效益,10個月后全部效益歸企業所有。
2007年12月,項目改造完成后,實際效果好于預期(如表1所示)。客戶每月節省電費合計10877元,節能服務公司合同期內實際分享節電效益51%,客戶分享49%,10個月后全部效益歸企業所有。
表1 客戶節能改造前后用電對比表 單位:kWh,元
月均用電量(基準電量) 月均到戶電價 月均電費 備注
改造前12個月
17779 1.6198 28798 基準電量采用改造前12個月的平均用電量
改造后8個月 1.0080 17921
對比 0.6118 10877
注:1.客戶的節電效益主要體現在節省功率因數電費、變損電費和基本電費,使到戶電價降低。
項目采用分期支付固定額度工程款項的方法,不但克服了一般節能改造項目“先投資后回收”支付方式的瓶頸,而且在目前缺少公認的節能效果度量方法和權威驗證機構的情況下,避免了合同各方對節能效果度量方面的爭議。對于用戶來說,改造前后電費明顯的下降使其能夠了解節能項目產生的效益,有利于減少其與節能服務公司的糾紛。
圖3 用電客戶節電效益分享圖
2.4 供電局在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中的角色
引入節能服務公司,利用社會上的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和技術優勢,幫助客戶節電改造是合同能源管理具體實施的模式。在實施過程中, 供電局起到技術指導、檢測、監督的作用,做好參謀和向導,幫助客戶實施節電改造,配合客戶進行調研,跟蹤分析節電改造效果,促成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改造項目順利實施。
3.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存在的問題
(1)一些用電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認知度低、推廣積極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為中小企業,自身力量薄弱,難以發展壯大。
(3)很多地區目前還沒有正規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較為麻煩。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體操作中,如節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現行稅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適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難題。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涉及客戶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導和宣傳, 政府主管部門和能源管理機構應根據本地區節能減排要求,加緊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區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場培育步伐。
4.對電網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建議
4.1 實施主體
電網企業應以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模式,成立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整合電網企業內部在節能服務方面的技術、資金、設備和人才資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為廣大用電客戶提供節能咨詢、培訓、診斷、投資、改造、評估、維護等一體化服務。在組建節能服務公司的方式上,有2種模式可供選擇:一是新設立節能服務公司;二是收購社會上已有的節能服務公司。但是不管采用哪種方式,電網企業都應充分吸收社會節能服務組織的力量,不斷發展壯大,力爭成為節能服務市場的龍頭企業。
4.2 服務領域
在服務對象上,電網企業應重點選擇節電潛力大且有節電改造意愿,但是缺乏專業技術指導或是缺乏項目資金的用電客戶。從業務范圍上講,在業務開展初期,電網企業應以無功自動補償、變壓器經濟運行、電力系統經濟運行、負荷管理技術為主,不斷積累合同能源管理的經驗,擴展業務規模。隨著業務的深入開展,再逐步把業務范圍延伸到交流電動機變頻調速、電動機系統節能、分布式供電技術等其他領域,最終形成涵蓋各個專業、各種節能技術的綜合性節能服務公司。
4.3 運營方式
電網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整個過程可以分為2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能源服務合同的開發,第二階段是能源服務合同的實施。在這些步驟中,最重要的有3個環節。
(1)節能診斷和分析計算。電網企業對客戶的耗能設備及其運行情況進行測評,將測試數據記錄下來,通過對預改造設備能耗情況的調研,分析其改造后可能達到的節能效果,從節能潛力上判斷項目的可行性。
(2)節能改造項目設計。項目設計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客戶而定,盡可能通盤綜合考慮,從可行性分析到擬采用的技術和擬選用的設備等,都要經過謹慎設計,這樣才能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3)節能量監測及確認。電網企業與客戶要事先在合同中約定節能量監測的設備和計算方法,并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監測的執行應由電網企業和客戶雙方共同主持,也可請第三方執行。
4.4 風險管理
電網企業必須將風險管理貫穿于合同能源管理始終,有效控制各種風險。
(1)投資風險。電網企業在實施節能項目前,要對客戶的資信、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發展前景等進行調查評價,并作出是否投資的決策。客戶歷史上的電費回收記錄可以作為決策時的重要輔助信息。
(2)技術風險。電網企業應認真編寫和認證可行性研究報告,“保守”預計節能效果,盡量選擇自己已經熟練掌握、比較成熟的節能技術,選擇可靠的設備供應商和施工隊伍,保證項目質量。
(3)財務風險。電網企業應在充分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的基礎上,根據項目生命周期內的現金流,準確計算項目的內部報酬率(IRR),確保項目成本得到完全的補償,并取得合理的收益。
5.結束語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國已嘗試10年,充分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對節能事業的巨大推動力,節能改造技術將有很大的市場推廣空間。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程》,對規范節能服務市場、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將起到積極作用。隨著國家節能政策的貫徹,新能源、低碳經濟的蓬勃發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用電客戶與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合作關系,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EMC;討價還價模型;利益分配
[中圖分類號]F27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1)45-0130-02
1 引 言
合同能源管理(EMC)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投資的節能投資方式。隨著政策的引導和激勵、政府的推動和企業的認識提高,節能降耗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共識。因此這種先節能后付錢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電網企業作為亟待節能降耗的重點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能夠充分發揮其專業優勢,為客戶提供更加深入、專業的節能服務,從而提高終端電能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電力企業資金實力雄厚,融資能力強,可以通過電費方式獲得現金流,也使得電網企業能夠較好地了解客戶的信用和經營狀況,有助于規避節能推廣中的效益回收風險。特別在目前電網企業缺乏需求側管理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合同能源管理能夠有效補償電網企業節能服務的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產生節能效益。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快電力企業節能降耗進程,同時也加速了企業節能方式創新。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epc)為了共同實現節能目標而形成合作“雙贏”目標,但在強調合作節能收益的基礎上,實現每個參與者收益分配最優化,其分配必須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由于收益分配不合理,很可能導致節能合作的失敗。博弈論中應用Rubinstein輪流出價模型,構造電力企業、節能服務公司之間實施非合作各利益主體討價還價博弈模型,并按照逆向歸納法對模型進行拓展和求解,在此基礎上,獲得雙方收益分配的最優組合。
2 模型假設:魯賓斯坦模型
電力企業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進行交易,是一種博弈行為,在分配過程的每一個階段都是一個子博弈,也可以將整個并購過程看成一個子博弈。本文僅根據利益分配雙方作為參與人做出相關假設,構建魯賓斯坦模型。
2.1 模型假設
在節能利益分配的討價還價模型中,博弈雙方是電力企業節能收益方和節能服務公司方,用參與人1和參與人2表示。對于模型我們作以下假設:
(1)在談判中雙方參與人是理性的,即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為了簡單起見,首先假設雙方的討價還價最多只允許四個回合,即構建四階段的完全信息分配博弈模型。先由電力企業出價,由節能公司選擇是否接受。
(3)若協議在第二、第三或者第四回合達成,則雙方利益都要進行貼現,引入貼現因子&1&2,(0
(4)我們用x表示參與人1即電力企業的份額,(1-x)表示參與人2即節能服務公司的份額,x1和(1-x1)分別表示參與人1和參與人2的份額,x2和(1-x2)分別是參與人2出價時參與人1和參與人2的份額。
2.2 博弈的過程分析
對于這個討價還價過程,如果是有限的,我們可以使用逆向歸納法求解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分析如下:
第一階段,參與人1先出價x1,參與人2為了獲得自己想要的利益會拒絕。假定博弈只進行了兩個時期,在t=2時,參與人2出價,如果他提出x2=0,參與人1會接受,因為參與人1不再有出價機會。參與人2在t=2時得到一單位收益等于在t=1時的&2,如果參與人1在t=1時出價1-x1≥&2,參與人2會接受。所以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結果是參與人1得到x=x1=1-&2,參與人2得到1-x=&2。現在假定t=3,在最后階段,參與人1出價,他可以得到的最大份額x1=1,因為參與人1在t=3時1單位等價于t=2時&1單位,如果參與人2在t=2時出價x2=&1,那么參與人1會接受;因為參與人2在t=2時1-&1單位等價于t=1時的&2(1-&1),所以如果參與人1在t=1時就出價1-x1=&2(1-&1),參與人2將會接受;因此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結果是x=1-&2(1-&1)。假定t=4時,參與人2最后出價。使用上述分析,因為參與人2在t=2時最大可得(1-&1(1-&2)),參與人在t=1時將出價1-x1=&2(1-&1(1-&2)),博弈均衡結果為x=1-&2(1-&1(1-&2))。
第二階段,均衡結果不僅只是依賴貼現因子的相對比率,還依賴于博弈時期長度t和誰在最后階段出價。當t=無窮時,博弈沒有最后階段,但從參與人1出價的任何一個階段開始的子博弈等價于從t=1時開始的整個博弈來應用有限階段逆向歸納法邏輯尋找子博弈精練均衡。假定在時期t≥3時,參與人1出價,得到的最大份額為M。對于參與人1而言,t期的M等價于t-1期&1M,參與人2知道在t-1期的任何x2≥&1M的出價將被參與人1接受,因此參與人2出價x2=&1M,自己得1-&1M;因為對于參與人2而言,t-1時期的1-&1M等價于t-2時期的&2(1-&1M),參與人1知道在t-2期的x1≤&2(1-&1M)出價將被參與人2接受,因此參與人1出價x1=1-&2(1-&1M)。從t-2時開始的博弈與從t時開始的博弈完全相同,參與人1在t-2期能得到的最大份額一定與其在t期得到的最大份額相同,因此我們可以得出:&2&1
解上式得出:M=1-&21-&1&2
現在假定參與人1在t期能得到的最小份額為m。因為t期的m等價于t-1期的&1m,參與人2在t-1期最多得到1-&1m。因為t-1期的1-&1m等價于t-2期的&2(1-&1m),參與人1在t-2期至少得到x1=1-&2(1-&1m)。因此有:
x1=m=1-&2(1-&1m)
m=1-&21-&1&2
因為參與人1得到的最大份額與最小份額相同,均衡結果是唯一的:
x*=1-&21-&1&2
因為t為任意的,上述證明過程表明,參與人1的子博弈精練均衡戰略是:“在t=1,3,5…時總是要求(1-&2)/(1-&1&2),當t=2,4,6…時接受任何大于或等于&1(1-&2)/(1-&1&2)的份額,拒絕任何較小的份額。”如果參與人1提出更高的要求從而被參與人2拒絕,參與人2在t+1期要求(1-&1)/(1-&1&2),參與人1的支付是:&1((1-&1)/(1-&1&2))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電網企業和服務公司之間分別按x*和1-x*比例分配總收益時,可以收益分配最優化。
3 創新點
傳統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在合同期間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收益,而所約定的比例并沒有合理的劃分規則。輪流出價討價還價模型是以分蛋糕為例來說明利益瓜分問題,而電力企業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中完全可以利用這個模型進行利益分配的談判活動,分析得出在利益分配過程中交易雙方的影響因素,博弈均衡結果是參與人貼現因子(耐心程度)的函數,這是魯賓斯坦模型得出的重要結果。
特別地,給定&2,當&1趨于1時,x*=1,即參與人1得到整個蛋糕;給定&1,當&2趨于1時,x*=0,即參與人2得到整個蛋糕。這可以說是“耐心優勢”。直觀地講,有絕對耐心的人總是可以通過拖延時間使自己獨吞蛋糕。
4 結 論
本文將電力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分配利益行為抽象成博弈雙方之間的完全信息的討價還價動態博弈,在各博弈方,雙方理的前提下,采用逆向歸納法分析了交易雙方的策略選擇和利益分配方式。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關鍵詞:企業;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
當前,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的節能工作,最為迫切的任務是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渡和轉變,借鑒、學習和引進國際上先進的節能新機制,以克服我國目前存在的種種節能市場障礙,加快節能項目實施步伐。從國外市場化國家節能事業發展的經驗來看,合同能源管理這種節能新機制比較適合我國的情況,我國的節能機構和潛在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對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從中獲取盈利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能夠幫助客戶乃至全社會以最有效的方式挖掘節能潛力。同時,在該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承擔了幾乎所有風險。但是,由于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能源價格被低估、財政體制不支持節能服務費的支付、稅收負擔不合理等因素,節能服務的收益有限;同時,節能會計核算體系、誠信體系、融資體系不完善,使節能服務公司、客戶、銀行等不得不支付額外的交易成本去處理爭議,規避風險,進一步壓縮了節能服務的利潤空間。因此,完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對發展我國的企業能源管理業務,推動我國節能減排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專業化的節能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為EMC、EMCo或ESCo)為客戶設計節能方案,由前者出資添置或改裝設備,產生節能效益后,節能服務公司從中提取一部分作為收益來源。在這種模式下,客戶幾乎不承擔風險,而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了幾乎全部風險。一般而言,完整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要經過以下幾個環節:能源審計方案設計項目施工設計項目融資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和調試運行、保養和維護節能量監測及效益保證收回節能項目投資和利潤。項目合同期結束后,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企業合同能源管理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其一是節能效益分享型,雙方按合同規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效益;其二是節能承諾型,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在合同中承諾必須達到一定的節能量;其三是長期的節能服務托管,就像物業外包服務一樣;其四是融資租賃,如果節能服務公司出資有困難,就需要有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出資購買設備,再租賃給節能服務公司或其客戶使用。作為一種專業化的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幫助客戶以同等成本獲得最大的節能效益,或以最小的成本獲得同等節能效益。而且,由于在節能服務市場上,節能服務公司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優勝劣汰的壓力會促使它們不斷改進節能方案設計水平,并經由它們推動節能設備生產端的技術進步。如果這種服務模式得以在全社會推廣,則可以幫助整個社會以最經濟的方式節能,使節能潛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挖掘。在上述四種類型中,其中節能效益分享型最難核算,如果這一類型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能進行準確的業務核算,其他三種類型的業務也會迎刃而解的。
二、當前發展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困境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雖然對減排節能具有重要意義,但這一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市場卻難以運轉起來。一方面,是節能的貨幣收益不足。如果能源價格不能反映其真實價值,所節約能源的貨幣價值,就難以補償為節能而付出的成本。由于財政體制比較僵化,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以及一些大型國企購買節能服務的費用難以出賬或報銷。此外,在現行稅收體制下,節能服務公司或其客戶承擔了一些不合理的稅負。這些都會使節能服務的收益縮水。另一方面,節能服務市場或相關市場的交易成本過高,人們不得不付出額外的成本來規避風險,進一步壓縮了節能服務的利潤空間。由于沒有權威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體系,節能服務公司和其客戶對于節能效果的爭議很大,難以就節能服務費用的支付達成一致。因為誠信體系不完善,節能服務的買賣雙方都很容易遭受對方違約帶來的經濟損失,必須付出一定的規避風險成本。由于節能服務項目每筆貸款的額度較小,加上節能服務公司尚未建立起足夠的商譽,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愿向其提供貸款,它們的融資成本很高。要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的發展,就要在能源價格、財政、稅收等各方面出臺支持性政策,增加其收益;完善節能會計核算體系、誠信體系、融資體系,降低節能服務公司、客戶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交易成本。同上,能源價格如果不能完全反映其真實價值,企業節能的積極性就會削弱,對專業節能服務的需求自然會減少。對此,應當漸進式完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真實正確的核算出能源價格,使能源價格能反映其真實價值,讓企業有足夠的激勵節能,產生更多購買節能服務的需求。
三、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節能服務公司是根據節能量從客戶處獲得報酬,所以準確的節能會計核算是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之一;但是,目前國內缺乏權威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體系,導致合同雙方要耗費額外的成本處理爭議,尤其是節能服務公司要承受不能獲得應有報酬的風險。節能量的會計準確核算本身困難很大。首先,因為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前后,許多其他因素也會發生變化;核算節能量時應考慮其他因素引起的能耗減少或增加,而不能簡單地將項目實施前后的能耗量相減。其次,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需要客戶配合,如果因客戶不配合而未能達到預期的節能量,則不能歸咎于項目。其三,在一些項目中能耗量本身并不穩定,為節能量的確認帶來了不確定性。
四、解決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會計核算問題的對策
(一)出臺規范節能會計核算的法規和準則
目前,我國沒有能源核算的會計準則,甚至連行政法規也沒有,唯一相關的《企業能源會計核算技術通則》是1997年由國家技術監督局頒布的部門規章。這一法規在實踐中表現出立法層次較低、效力不高、缺乏配套措施、可操作性不強的特點。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應當效仿美國的經驗,頒布若干能源會計核算標準。目前,《國際性能核算和認證協議》是當前國際通行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和認證標準,并已成為美國節能服務公司的行業標準。這一權威的標準可以用來指導節能效益的會計核算機構剔除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不確定因素和獨立變量,如天氣、運行時間等對能耗有著重要影響但又是合同雙方很難或根本無法控制的因素,從而準確地核算出多少節能量應歸功于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本身。在此基礎上,美國能源部編制了《聯邦政府節能項目驗證和核算指南》,此類技術指導手冊為節能服務公司及其客戶提供了標準的技術平臺,有效地減少了圍繞能耗基準和節能效果的爭議。當前,要建立規范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制度體系,推進節能服務產業化。要將政府節能管理和節能改造納入同級財務預算,堅持依法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實現;通過編制政府機構節能的項目指南和建筑能耗標準與定額,推動節能產品認證和能效標識管理制度的實施,保證會計核算的實現
(二)培育專業的節能效益測算機構
針對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政府還應當培育專業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機構,并規范這一中介行業的運作,使之能為節能服務公司及其客戶提供權威的節能會計核算報告。在這方面,日本做得較好。日本有獨特的能源管理師制度。日本把能源會計核算作為一個獨立的中介行業,出具能源會計核算報告的是能源會計核算師,要求一定量的用能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能源會計核算師和能源會計核算員。能源會計核算師有兩種資格取得渠道,其一為全國統一考試,無先期條件要求,考試通過發給能源會計核算師執照;其二為能源會計核算師進修,要求具備3年實際工作經驗,考試合格發給能源會計核算師執照。我國可以仿效日本的做法,在《節能能源法》中規定能源會計核算師制度,并在此基礎上培育專業的能源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上海市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已經計劃設立6~10家專業的第三方節能會計核算機構,來為節能服務的買賣雙方服務。
(三)由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行業協會進行會計核算服務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行業協會也可以站在相對中立的立場,為節能服務公司及其客戶提供節能會計核算或者編制指導性文件,輔助它們或中介機構進行節能測算。例如,美國采暖、制冷與空調工程師協會就在《國際性能會計核算和認證協議》基礎上編制了更為詳盡的《節能會計核算指南》,供節能服務的買賣雙方或專業會計核算機構使用。
總之,隨著國家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節能減排的力度越來越大,有關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法規準則也必將不斷出臺,這將對加快推行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當前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是我國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完善和發展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對推行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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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炭企業 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是上世紀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的一種行之有效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分為效益分享型、節能保證型、合作承包運營型。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
二、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歷程
1997年,我國首次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原國家經貿委其它國際組織成立了“世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該項目一期在北京、遼寧、山東三地成立了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2003年,項目二期啟動。由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成立世行項目部,解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成立了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近年來,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行業蓬勃發展,截止到2011年底,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企業數量將近3900家,其中備案節能服務企業1719家,實施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企業1472家,行業從業人員達到37.8萬人。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被引進國內以后大大促進了國內節能企業的發展,很多節能企業由單純的制造節能設備轉變為節能投資,這在促進節能減排發展的同時也加快了節能企業本身的快速成長,更有很多企業將企業的重點發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國后逐漸地適應了中國的能源環境,在運營上一步步地走向完善和合理,市場模式下發展起來的一批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在運用合同能源管理上趨于成熟。
三、我國煤炭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現狀
(一)煤炭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規模不大,較早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煤炭企業已開始獲得收益
在國內較早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兗礦集團,在2007年就開始嘗試這種節能機制。兗礦集團物業公司泵房和華聚能源公司濟二電廠的輸煤皮帶改造,每年節電10萬千瓦時,且仍在運行;科澳鋁業公司的濟三電廠、南屯電廠、電解鋁廠的變頻改造等項目也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濟三電廠,單臺一次風機變頻改造,節電率達36%,全年節電收益為121萬元。近年來,兗礦集團一直借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進節能減排,效果明顯。2009年,兗礦集團原煤生產綜合能耗達到每噸3.90千克標準煤,低于山東省能耗限額標準23.52%,位居全國同行業先進水平。
2009年,河北冀中能源集團在東龐礦運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該礦矸石熱電廠1號爐二次風機進行變頻改造,年節電量達48萬千瓦時,年節約電費30余萬元。這標志著合同能源管理首次進入河北省。
(二)相當煤炭企業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積極,更傾向于自己組建節能服務部門
首先,在財務政策上,在合同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節能公司,客戶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后,設備才能成為企業的固定資產,這樣,財務支出就遇到了難題。例如兗礦的合同能源管理經費最終以設備維檢費來實現。其次,大多數的大型國有企業不缺少節能技改的資金,且并不相信節能公司是否擁有先進的技術,更傾向于自己組建節能服務部門。例如,神華集團組建節能環保專業化技術服務公司,開展技術咨詢與服務。第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節能項目,一般需要節能服務公司提前墊付資金,但節能服務公司大多是中小企業,處于成長期,融資難。而節能服務公司一般都面臨著項目開發周期長、短期獲利能力差、負債率高、項目融資難等困難,他們認為客戶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節能效益是一個很大的風險。這造成了擁有先進節能技術的大型節能公司不希望與信譽差的小型煤炭企業合作,而資金充裕、信譽良好的大型煤炭企業更傾向于用自有資金進行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只能作為一種輔助的方式。
四、我國煤炭企業的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前景
(一)國內外節能減排潮流不可逆轉
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哥本哈根舉行的全球氣候大會上,來自全球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達成了《哥本哈根協議》,共同致力于全球的節能減排工作。國務院總理出席會議并發表了題為《凝聚共識、加強合作,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歷史進程》的重要講話,講話中提出,中國是最早制定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發展中國家,是近年來節能減排力度最大的國家。200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決定。
(二)國家規范政策法規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發展
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其中就規定在稅收上給予能源合同管理產業發展的支持,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前提下,對節能服務產業采取適當的稅收扶持政策。一是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二是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是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也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上述稅收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另行制定。
(三)節能減排指標促使煤炭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加強合作
在2011年召開的兩會上,國家“十二五”的節能目標確定,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8―10%。煤炭行業作為高能耗行業首當其沖,節能減排壓力很大,而在近年來煤炭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合作的先行者,例如兗礦集團、焦煤集團、冀中能源集團等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收益體現,將吸引更多的煤炭企業與節能服務企業加強緊密合作,以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任務。
五、結論
合同能源管理以其節能效率高、客戶零風險、節能有保證、投資回收短、并有助于客戶改善現金流、提高競爭力等諸多優勢在世界范圍已得到了認可和推崇,但如何將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引進并運用在我國的煤炭行業,是一個長期的課題,雖然現階段有著很多困難,但從長遠看,合同能源管理在煤炭行業的應用是勢在必行的,也是有著光明的前景的。
參考文獻:
①孫友霞. 煤炭企業過程控制管理模式的研究[D]. 山東科技大學,2004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減排;融資;秦嶺水泥
節能減排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突破口,也是高能耗企業降低能耗費用、開源節流的必要途徑。做好這項工作不僅需要高端的技術支持,而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在傳統模式下,無論節能項目是否成功,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耗能企業承擔。節能項目本身存在的巨大不確定性和風險讓眾多高耗能企業裹足不前,也制約了這些企業經濟效益與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新型金融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本文以秦嶺水泥為例,在介紹該公司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成功解決節能項目資金需求實踐的基礎上,深入分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并對如何更好地發揮這一機制的作用提出了幾點建議。
一、秦嶺水泥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
陜西秦嶺水泥股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秦嶺水泥)籌建于1956年,至今已有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歷史。迄今,公司已是國家多年的水泥重點骨干企業,也是全國重點支持的60家水泥企業之一。
近年來,隨著社會環保意識的增強和國家環保要求的提高,以及市場競爭壓力的加劇,秦嶺水泥不斷在節能減排上增加投入、加強管理,以提高生產運行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其2007年進行的節能改造項目最為典型。
2007年,秦嶺水泥的經營形勢非常十分嚴峻。公司不僅連續兩年巨額虧損,并被證交所列為有退市風險的“*ST”公司,而且面臨著淘汰傳統舊工藝、引進新工藝的市場趨勢,需要對新技術、新工藝進行投資。水泥價格的波動、經營成本的壓力也迫切要求企業節能降耗,尤其需要對公司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進行變頻節能改造。此種背景下,如果按照傳統思路進行節能改造,不僅前期一次性投入大(300多萬元資金),而且短期回報率低,企業資金存量難以滿足。在強大的資金需要與現實的有限資金存量面前,公司管理層一度焦慮不安,不知如何融資以完成節能改造項目無米之炊。合同能源管理的出現就像及時雨,讓困頓中的秦嶺水泥看到了希望,并解決了公司節能項目所需的資金問題。
在對6號窯的窯尾高溫風機進行節能改造之前,秦嶺水泥并沒有接觸過合同能源管理,更不清楚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正是在此項目的改造初期,由于設備投資價值不菲,企業資金有困難,公司在西門子的推介下,在陜西省發改委、銅川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經過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縝密的技術論證和工藝測算以及可行性論證,最終與第三方西安某節能服務公司正式簽署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根據合同,西安市的這家節能公司投資購置一臺PH-6型1250千瓦的西門子-羅賓康完美無諧波高壓變頻器,然后租賃給秦嶺水泥用于啟動調節高溫風機電機運行,秦嶺水泥僅需投入30萬元用于變頻器室建造及高低壓電纜鋪設。通過對項目實施前后窯尾高溫風機電機的電耗對比,以嚴謹的方法計算節能效率和節能收益。節約的電費一部分付給節能服務公司,剩下的是秦嶺水泥的收益。能源管理合同結束后,這臺變頻器設備的所有權無償歸屬秦嶺水泥。2008年7月,在土建、電氣、自動化等部門的緊密協作下,秦嶺水泥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的變頻節能改造項目順利完成,前后只用了一個月的時間。項目完成投入運行后,秦嶺水泥節每年節電l70多萬度,節約電費折合人民幣80多萬元,節能效果相當顯著。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原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是20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所需全部資金的節能投融資方式。
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下,節能服務公司與具有節能改造需求的能耗企業(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明確規定合同期限、改造成本投入比例、利益風險比例等。根據合同規定,節能項目改造初期,節能服務公司為能耗企業提供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等服務;改造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提供包括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服務;改造完成后,節能服務公司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推銷的不是產品或技術,而是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有兩種最基本的合同模式:節能量保證型(Guaranteed Saving Contract)和節能效益分享型(Shared Saving Contract),二者的區別主要是借貸風險的承擔者不同。
節能量保證型,是指能源管理合同中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承諾最低節能指標,保證其項目在改造后的節能收益。在項目實施后的合同期內,由能耗企業歸還進行節能改造的金融機構貸款。如果實施節能措施后的合同期內項目的節能收益沒有達到合同中承諾的數字,節能服務公司就必須將這部分收益差額退還給能耗企業。節能收益超出合同規定的部分,則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按合同中事先確定的比例分配。在這一模式下,能耗企業是節能改造金融貸款風險的承擔者。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指能源管理合同中商定,工程初期進行工程改造的款項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融資或者與能耗企業分擔融資,項目運行后所得的節能收益在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之間按比例分配,其中節能服務公司分得的節能收益足以償還其進行節能改造的貸款以及保證其合理利潤率。在這一模式下,借貸風險全部或絕大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能耗企業不承擔風險,或僅僅承擔小部分的風險。
與節能量保證型相比,節能效益分享型具有以下優勢:一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能耗企業“零投入”;二是節能服務公司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其投資的收回或利潤的賺取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能耗企業“零風險”;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能耗企業“高回報”。也因為如此,在節能服務市場發展的初期,能耗企業對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為偏愛。秦嶺水泥2007年的節能改造項目使用的就是此種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
對高能耗企業而言,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十分明顯。
1、資金投入少,風險低。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的規定,能耗企業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引入節能產品、節能技術和專業化服務,而無需承擔節能項目上的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不僅資金投入量小,而且風險水平低。這可能也是2007年身處困境中的秦嶺水泥敢于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對其6號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窯尾高溫風機進行變頻節能改造的主要原因。
2、節能有保證且效率高。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向能耗企業提供的是涵蓋事前、事中、事后,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在內的一整套服務,而且有國內外最先進的節能技術和產品作支持,能夠保證項目的成功運行。單從節能效率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進行的節能改造項目,其節能率一般為10%-40%,最高可達50%。以秦嶺水泥為例,其2007年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率就遠遠超過當初節能服務公司承諾的25%。
3、改善現金流,提升企業競爭力。能耗企業借助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節能減排,不僅可以節約節能改造初期所需的資金投入,而且可以將有限資金投入到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進而改善企業現金流動狀況。同時,能耗企業還可以減少能源成本支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善環境品質、建立綠色企業形象,并從節能服務公司處獲得專業的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三、思考與啟示
綜上,合同能源管理既能減輕高耗能企業節能減排的融資壓力,又能克服傳統模式下節能項目的大部分風險由能耗企業獨自承擔的問題,并能幫助能耗企業降低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終實現盈利和可持續發展。但合同能源管理畢竟是一種新型機制,也可能面臨失敗的風險,其成功運行需要政府、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扶持與保駕護航。對此,筆者建議:
(一)政府在政策和財政上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融資是能耗企業,尤其是中小能耗企業在進行節能減排時需要首要面對的問題和難題。政府應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持續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融資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及其所在企業給予資金補助、獎勵、稅收減免,并鼓勵銀行向節能減排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
(二)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控制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個長效的項目,投資回報率高,但如果能耗企業停產、轉產或破產,合同能源管理就面臨失敗的風險,節能服務公司也會因此而承受巨大的損失,進而影響其他能耗企業乃至全國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因此,應通過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控制機制予以預防。具體來說,能源管理合同簽署前,能耗企業要向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增強節能服務公司投資的信心。節能服務公司也應在能耗企業的幫助下,弄清節能改造項目的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并在專家的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技術與配套設備。此外,節能量的具體計算方法、生產要素價格波動等因素對節能量的影響等細節,都要在能源管理合同中定義清楚,以防范于未然。
(三)營造有助于合同能源管理成功運行的市場環境
市場環境是合同能源管理能否順利實施的一個關鍵因素。我國應加快培育發展節能技術服務市場,為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創新機制在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具體來說,可通過電視、報紙等輿論媒體以及節能減排的專項宣傳活動,提高全民、尤其是高能耗企業及其職工的節能減排意識;培育和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著力研發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節能服務企業的科技水平;建立環境工作問責制,將節能減排效果納入能耗企業及其領導的業績評估系統,并與企業領導、職工的薪酬掛鉤;對節能減排效果顯著的能耗企業予以獎勵,對未有效進行節能減排的企業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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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模式、特點及作用
1.“合同能源管理”運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是由節能服務公司(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o)通過與企業簽定能源服務合同來為企業實施節能項目的模式。即:節能服務公司自帶資金、技術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在合同期,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回收投資和獲得利潤,合同結束后,設備及效益歸企業所有。
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原本由能源用戶進行的節能改造工作現由節能公司承擔,能源用戶坐享節能改造成果;二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三是能源用戶利用預期的節能效益引進新型節能技術,改造升級現有設備;四是節能服務公司不斷開拓節能市場,在發展壯大自己的同時,客觀上提高了全社會節能降耗水平。
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作用是能夠有效排除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障礙,其核心是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合作,通過實施節能項目創造節能價值來實現互惠雙贏。
能耗企業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接受節能服務,自身不投入,不擔風險,不占用太多精力,不需要額外投入節能資金就能引進新型節能技術,改造升級現有設備,坐享節能成果。
節能服務公司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節能服務,容易開發潛在的巨大節能市場,通過同類項目的開發和大量“復制”來提高其節能項目的運作能力,降低節能項目的實施成本,在為能耗企業提供節能服務的同時獲得更多的利潤。
隨著節能服務公司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發潛在的巨大節能市場,可帶動節能產品生產、租賃和節能投資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國外的發展現狀
1.“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得到普及
“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石油危機之后,就在許多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基于這種節能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也十分迅速。經過30多年的發展,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其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據統計,美國已有專業節能企業2100多家,其中有些公司已形成跨國集團。2003年僅紐約州專業節能公司的營業額就達85.5億美元,節能客戶已由工業企業擴大到機關、團體、學校和私人住宅。1990~1994年,加拿大EMCo協會所屬公司的營業額每年遞增了60%。
2.“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得到推廣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以促進國內節能機制的轉換,提高能效,節能減排。早在1996年就開始組織實施“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以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一期,于1998年12月正式實施,在北京、遼寧、山東建立了3個示范EMCo,并成立了國家節能信息傳播中心,為項目提供技術援助。項目二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啟動,將世行/GEF贈款的絕大部分用作EMCo商業貸款的專項擔保資金,進一步在全國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與發展。到2005年12月底,三家示范EMCo累計為客戶實施了423個節能項目,節能能力達到135萬噸標煤/年,項目壽命期內的節能總量為1411.3萬噸標煤/年。二期到位專項擔保資金1100萬美元,拉動節能投資29505萬元人民幣,實現銀行貸款18090萬元人民幣,累計擔保總額16271萬元人民幣。
面對經濟發展中的能源瓶頸和國內巨大的節能市場,在國家示范項目的帶動下,各省紛紛建立和發展節能服務公司,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步伐。湖北2002年1月成立首家EMCo――湖北美歐節能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并申報第二批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2002年10月,上海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和上海首家EMCo――上海市節能服務有限公司,并制定了2003~2005年上海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規劃。自2002年10月起,“合同能源管理”在上海興起后3年多的時間里出現了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其中30多家專門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完成了各類節能項目200多個,有3.1億元的非政府資金投入,年節約能源15萬噸標準煤,減少用電負荷80MW,年減排二氧化碳10萬噸,粉塵42噸,全部投資預計在3年內可收回。“十一五”期間,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再結合本市“十一五”節能規劃的內容,組織、協調安排40個大中型節能項目,預計可削峰140MW。經過5年努力,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效果要達到相當于建成一個600MW的能效電廠。
從2004年國家成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到2006年,EMCo會員已發展到226家,年均增長54%。截止到2006年底,國內各類EMCo共計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1426個,形成年節能能力280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181萬噸。
三、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進吉林省節能工作
吉林省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期,要完成“十一五”能耗減低目標,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從節能效果看,國外普及、國內正在推廣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可大幅降低企業的投入和風險,是節能的有效方式。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推動全省節能減排,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現實和長遠的意義。
(一)吉林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吉林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除了財稅、融資等國內共性市場障礙外,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是節能產業薄弱。據各節能網統計,目前相關節能企業有16家,其中14家為節能產品生產企業,2家為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起步晚,發展緩慢。
二是節能市場尚未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在省內尚未廣為人知。從長春市四星級以上酒店能管部門的問卷調查顯示,不知道“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占70%。從3家大型企業、20家中小企業的調查看,大型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都有所了解,而中小企業則基本空白。由于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不甚了解,EMCo與客戶在節能服務的具體環節上難以達成共識。
三是存在信息障礙。目前全省還沒有一家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權威、實用的綜合節能信息。金融部門、私人投資者等潛在的節能投資方,對節能項目的可贏利性不甚了解,節能市場和節能資金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脫節。
(二)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對策建議
2007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降耗的關鍵一年,需要強化手段為節能降耗助力。在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有必要加強政府推動,并發揮市場主導作用,積極培育節能服務公司,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
1.成立專門機構,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借鑒外省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經驗,建議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和對EMCo的指導工作。從科研院所、大型重點企業、機關部門中挑選人員,組成過硬的節能管理專家隊伍,研究制定“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規劃”和相應的激勵政策及扶持政策,營造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2.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認知度。舉辦政府各級相關部門、大中型重點企業、節能服務公司參加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訓班。一是提高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立全省節能服務體系、推動節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的認識,以及對國家節能政策和形勢的認識;二是使耗能企業與EMCo正確理解和運用“合同能源管理”。
3.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傳播“合同能源管理”。一是動員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節能知識、政策和法規,提高全民節能意識;二是在政府網站開辟節能專網,權威、可靠和有效的信息,引導社會投資者及企業決策者了解、關注節能,搭建節能服務公司與耗能企業之間的合作平臺;三是開通能效診斷熱線,積極開展網上培訓、交流和咨詢活動。
4.依托大型企業優勢,高起點發展我省節能服務企業。由于大型工業企業的工藝復雜,生產線科技含量高,外埠EMCo很難獨立提供節能服務。吉林省大型工業企業多數擁有節能方面的技術、人才、設備和管理等優勢,應引導和扶持省內大型企業集團,依托自身優勢成立EMCo,在為本企業提供節能服務的同時,開展對外節能服務,使全省節能產業背靠大型企業技術和人才等實力,高起點,快速發展。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 節能效益分享; 會計處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或EMC)是由能源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用能企業提供節能診斷、融資、節能改造、運營維護、培訓等服務,并通過與用能企業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實現獲利的一種節能投資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是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它是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這種機制降低了用能企業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企業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目前全世界已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將合同能源服務行業作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能源的重要產業加以積極推動。我國自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通過示范、引導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不斷增多,服務范圍已擴展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
一、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特征
根據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的具體協議內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多種類型。目前成熟的模式主要有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與節能效益分享型。但在國家政策支持層面和實務操作層面,基本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為主。2010年底的《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指出,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格式和內容需要符合《合同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等規定。《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也明確,該辦法支持的主要是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運作模式是在項目期內用能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分享節能效益,期間節能改造工程的投入和風險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項目建設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后,節能效益首先保證節能服務公司收回投資成本;然后雙方按比例分享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能企業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客戶享受。
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用能企業在零投資、零資金風險的前提下實現節能效益,以節約的能源費用在合同期內分期支付節能改造項目的建造和服務成本。
二是節能服務公司先墊付資金為用能企業進行節能改造,承擔資金使用成本和投資可收回性方面的風險,但可以取得較高的投資收益,因為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投資收益遠高于僅建造(出售)節能設備或提供相關節能技術所獲取的利潤。
三是由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建設的節能設備在合同期內其所有權屬于節能服務公司,使用權屬于用能企業,節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在合同期滿后,用能企業從節能服務公司取得該節能設備的所有權。
二、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相關業務的現行會計處理
《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規定,“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如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當分別予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作為費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企業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盡管上述規定對合同能源管理會計處理作了一定的規范,但遠不能滿足企業進行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需求。這導致實務中企業的會計處理出現較大差異。部分企業按照融資租賃的方式進行核算,部分企業則按照建造—經營—轉移(BOT)模式進行核算。目前用能企業對節能設備的會計處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作為分期付款方式購入的固定資產處理
有些企業認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設備,可以看成是一種銷售活動,即節能服務公司將其控制或擁有的節能設備出售給用能企業,其價款在整個合同期間予以分期收回。因此,這些企業將節能設備作為分期付款方式購入的固定資產。
(二)作為租入的固定資產處理
有些企業認為,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改造需依賴特定的節能設備進行,在合同期內節能設備由用能企業使用和管理,但所有權仍屬于節能服務公司,盡管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條款表現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在某些情況下企業簽署的協議所包含的交易雖然未采取租賃的法律形式,但該交易就經濟實質而言屬于租賃業務。因此,這些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中對租賃業務的解釋,按照租賃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三)采用建造—經營—轉移模式處理
建造—經營—轉移(BOT,build-
operate-transfer)是指政府通過合同授予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有些企業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有著明顯的建造—經營—轉移這一過程,與上述建造—經營—轉移模式具有一定相似性,因此參照建造—經營—轉移對合同能源管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四)作為長期攤銷的費用處理
還有一些企業認為,由于未來的節能收益不能準確確定,每期的節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節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則按合同期平均計提的折舊與每期的節能收益不配比。因此,這些企業在合同期間將節能設備的投資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合同期限內按與確認收入相同的基礎進行分攤。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 標準
一、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技術標準化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標準作為商業交往的技術語言和貿易往來的技術依據,在保障產品質量、提高市場信任度、促進商品流通、維護公平競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發展進程的不斷加快,標準在貿易競爭中的作用更加凸顯,繼產品競爭、品牌競爭之后,標準競爭成為一種層次更深、水平更高、影響更大的競爭形式。因此,必須越來越重視標準化工作,標準化工作也已被提到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合同能源管理作為新興產業對于在技術方面的要求更高,其標準化發展自然更不能落后于傳統產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標準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對于推動技術進步、規范市場秩序、提高產品競爭力和促進國際貿易發揮了重要作用。研究表明,標準化對我國科技的貢獻率為2.98%,對經濟的貢獻率為1.16%,對我國綜合國力的貢獻率為1.5%。但是,目前,我國標準總體水平低,制定速度慢,高技術標準缺乏,安全標準體系不健全,資源節約標準滯后等因素,而合同能源管理又必須有技術的創新和發展,一些現有的標準和規定明顯落后創新的技術,都無疑對于技術性要求很高的合同能源管理產業而言是無法適應的。
目前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場還面臨著誠信問題,用能單位與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簽訂合同后,一些用能單位只希望節能服務公司為其提供能源管理服務,卻不愿意與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分享節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真正做到了節能服務目標,權益卻得不到保證。一旦起糾葛,有許多雙邊甚至多邊的測算問題便成了關鍵,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在合同中承諾的節能效果的確認、項目執行前的基礎能耗值和項目執行后的實際節能值、實際節約的經費是否達到預期值、項目執行期間雙方的風險責任定位、某些影響因素的責任確定等等,這些都需要用數據說話。要解決誠信問題,必須有技術標準的支持。
面對嚴峻的競爭形勢和較落后的實際狀況,要使合同能源管理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事業的發展已經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只有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發展,才能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合同能源管理領域的技術創新、產業發展和貿易安全中的重大作用,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和諧社會建設、深化節能減排提供技術支撐。為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推動可持續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提高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標準,完善資源節約標準體系,增強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前瞻性。
二、建立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技術等標準
1.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
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具有標準化法的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條規定,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
(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制圖方法。重要農產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標準的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對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標準:
(一)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
(二)工業產品的設計、生產、試驗、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的方法或者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三)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
(四)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五)有關工業生產、工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制圖方法、互換配合要求;
(六)農業(含林業、牧業、漁業,下同)產品(含種子、種苗、種畜、種禽,下同)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以及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的要求;
(七)信息、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的技術要求。
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為用能單位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有用能狀況診斷、能源效率分析、能源效率審計、管理節能量檢測、項目方案設計、施工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工程施工、改造、監理、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設備保養和維護、人員培訓、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而將這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內容與《標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所要求制定標準的內容進行對比,不難看出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內容基本上都被包含于《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所要求制定標準的范圍內。健全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不僅是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有關標準法律規定的要求。
按照標準化對象并根據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內容,需健全的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可以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第一大類,技術標準就是對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包括基礎標準、設備能耗計算標準、綜合能耗計算標準、單位產品產量能耗標準、節能量計算標準、能源計量器具標準、節能監測標準、能源審計標準、工藝標準、檢測試驗方法標準,及安全、衛生、環保標準等。第二大類,管理標準就是對合同能源管理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第三大類,工作標準就是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責任、權利、范圍、質量要求、程序、效果、檢查方法、考核辦法所制定的標準。在這三大類標準中又以技術標準為重中之重。
2.完善改進現已有的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標準
根據現有的標準來看,應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統的、定量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企業節能效果評估標準和技術方法。到目前為止,有關合同能源管理的標準共有二個。其中一個是2010年2月8日,2010年2月23日實施的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合同能源管理》(DB13/T 1189-2010),在該標準中主要是關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管理方面的內容,卻并沒有涉及“技術要求”的技術標準內容。另一個則是最近,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告,由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GB/T 24915-2010 )于 2010 年 8 月 9 日,2011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應該講該標準的制定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服務機制實現節能降耗具有指導意義;對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落實有關激勵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但《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還是過于抽象、籠統,尤其是技術標準方面,可操作性不夠強。《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中雖含有“技術要求”,但卻沒有具體的技術要求的內容,只是確定用能狀況診斷可參照GB/T17166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及相關標準;能耗基準和項目節能量可參照GB/T13234 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及相關標準。但從上二個標準的使用目的和指導意義上看,上二個標準是針對單項設備、單項能源管理手段的,沒有形成完整的、系統的、定量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企業節能效果評估標準和技術方法,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卻往往涉及綜合能源管理手段,這遠遠還不能滿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展的需要,還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后才能適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求。
另目前還有一個關于計量器具的標準就是國標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它是GB/T17167―1977《企業能源計量具配備和管理導則》的修訂版,雖然它已由推薦性改為強制性,適用范圍由企業拓展至全社會(不含個人或家庭)的用能單位。但在該標準中強制性條款主要的有當能源消耗量大于限定值時用能單位必須配備能源計量器具,且此時有關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率、準確度等級的要求是強制性的。但要讓相關計量器具的標準具有節能效果評估效能,適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要求的話,則也還要對其進一步健全完善。
三、合同能源管理涉及的部分標準應提升為國家強制性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我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DB)、企業標準(QB)四級。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標準化主管機構批準,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且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準。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協調項目分工,組織制定(含修訂),統一審批、編號、。法律對國家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國家標準的年限一般為5年,過了年限后,國家標準就要被修訂或重新制定。此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需要制定新的標準來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因此,標準是種動態信息。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 內涵 阻礙 建議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與意義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基于這種機制運作、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EMC―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是一種適合當前形勢的商業運作模式,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包括從能源審計、項目設計到工程實施、節能確認等一全套服務。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覆蓋的行業很廣泛,從基礎設施建設到制造業,從石油化工行業到紡織業。
據相關部門預計,今年中國的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增速保持在30%~40%,未來行業市場容量有望高達4000億元。所以,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當前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有力措施,也是倡導低碳經濟和建設兩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被引入中國后10余年的時間里,合同能源管理已被證明是一項“多贏”的節能模式。首先,節能服務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以此帶來的風險,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既減少了能源成本支出,又建立了良好的綠色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競爭力;其次,EMC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收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回利潤;另外,投資機構也可以從這一商業活動中得到投資回報。從宏觀層面來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有助于用能企業專注自身主導產業的發展,實現產業升級及低碳轉型,也有助于公用事業節能減耗,減少財政支出,同時也帶動了諸如融資租賃產業、金融服務業、節能設備制造業、信息咨詢等相關產業的發展。總之,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有利于促進投資,搞活內需,在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進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我國現在處于經濟快速發展和能源持續緊張的大環境下,基于市場運作、受利益最大化的驅使,節能服務企業會不斷尋找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所以,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在我國存在著廣闊的節能市場。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加上不斷完善的政策出臺來推動這一產業的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將成為低碳經濟的代表產業之一,我們也將迎來低碳經濟、低碳社會的新時代。
二、 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現狀與問題
1998年,在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的支持下,我國實施了“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分別在北京、山東、遼寧成立了3個示范性的節能服務公司,將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引入國內。10年來,節能服務公司不斷發展。到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約502家,共實施節能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280億元,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由2008年底的6.5萬人增加到11.3萬人,增幅達74%。 但是在這些成就的背后,我們還應看到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過程中還面臨著一些阻礙:
1.意識不強
在國外,“合同能源管理”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發展起來的,尤其在北美和歐洲,現已形成龐大的節能產業。有資料顯示,國外在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后的項目平均節能可達到30%。相比之下,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起步晚,發展時間短,很多人都不理解這一新名詞,有些企業節能意識薄弱,加上缺乏法律、政策等手段的約束,往往只從自身的短期經濟利益來考慮,認為“節能”和“經濟利潤”不可共存。所以,雖然政府在努力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良的發展環境,但公眾認識還需要一個過程。
2.融資困難
這是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的一個非常大的挑戰。來自科技部的一份資料顯示,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有92%面臨融資困難。原因主要有:節能服務公司建立的年限短,規模小,如果從銀行貸款,并沒有固定的有形資產作為抵押,能做抵押的只有未來的收益,且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尚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所以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節能企業的投資收益回報時間也較長,一般要5年甚至更久。當企業的自由現金流不足時,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盡管事實證明大多數節能公司業績優良,但實施項目初期的融資瓶頸很難讓他們增強公司的影響力。這樣節能服務公司就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融不到資,就無法擴大公司規模、增強品牌影響力,當實力無法增強時,在融資上面臨的問題就越難解決。
3.發展不規范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被引入中國的時間并不長,還沒有形成適合于我國國情的發展模式,所以還存在一些不規范之處:
首先,市場誠信不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較大,這方面缺乏法律保障。包括合同的嚴肅性,合同中的比例分成糾紛等。其次,規模較小,自有資產不足,實力差,難以適應當前推進節能工作的需要,另外,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節能服務公司少,所以影響力也較小。
4.標準不清晰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被看好的節能模式,在我國發展的過程中,行業技術標準卻不明確,如技術專利的設立標準、節能設備的使用標準和節能效益的評估標準等。因為沒有整合各方的需求來為這條產業鏈上的企業提供一種可共同遵守的技術標準,所以并不利于技術專利的共享、項目實施的資源分配,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發展進程中的一大阻礙。
三、推進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
針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面對的問題,應從以節能服務企業為中心,與之相關的各產業來綜合考慮,不斷加強節能意識,完善節能服務模式。
1.加強節能意識,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
在能源緊張、節能減排日益重要的中國,首先需要加強的就是節能意識,尤其是重點用能企業、大型商務樓宇和公共機構這些高能耗單位,并鼓勵他們逐漸認識和理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選擇合適的方案對企業進行節能改造。同時,政府應著力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充分發揮能源主管單位和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這些中介組織的作用,利用網絡、報紙等公共平臺來宣傳合同能源管理,讓公眾對這一機制有更深入的了解。
2.發揮政府示范作用,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納入政府采購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是一種非常適合在政府采購中推廣的節能機制。政府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可以減少公共財政的支出,減輕國家財政負擔,提高能源效率。更重要的,這一模式的推廣和實施有利于政府機構發揮帶頭示范作用,引導行業節能工作的開展。但在實施的過程中,因為它是一種新型的科技服務采購,同時包含了工程、貨物、服務等內容,不同于一般的貨物采購,所以還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規則制度來推動其發展。
同時,采購過程中,還要注意實現采購機制和運營機制相結合(即把后期的運營成本也考慮在內)、解決零余額賬戶的問題(即財政劃撥給預算單位的資金,在結算時如有結余,應全數返回國庫,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打擊公共機構節能的積極性)。
3.完善貸款制度,不斷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
政府應拿出一部分用于支持節能減排的資金來支持金融創新,可以促進金融機構更好的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支持。設立專業化的節能項目擔保基金和相應的運作機構,建立、完善以擔保基金啟動銀行貸款的節能融資中介機制。
各金融機構也要及時制定一些切實措施,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對于其中可行的模式,要加以推廣。例如,央行擬在銀行、節能技術服務公司和節能業主企業三方中推廣保理(保付) 融資業務試點。由于保理業務基于服務合同中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節能服務公司就可以將應收賬款作為債權抵押給銀行,進行債權抵押貸款,節能業主企業則向銀行還款。項目完成后,銀行再向節能服務公司放款。上海一所銀行以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實施服務合同的未來收益權作為還款來源,發放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貸款。貸款資金實行封閉使用,專款專用,通過對回籠資金的監管及第三方信用擔保實施雙重保障。該銀行將這一信貸產品稱為訂單融資。
其實,除了信貸產品,與合同能源管理關聯的衍生品交易也可以考慮,比如碳排放權現貨和期貨。還可以以“碳券”的方式廣泛募集節能資金,設立專門的“碳券基金”用作節能減排項目的投資和信貸擔保基金,促進節能減排投資進入資本市場。
4.促進規范發展,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標準
針對節能服務企業規模小、實力差的問題,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
另外,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應加緊制定相關行業技術標準,完善行業規范,為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大力推廣提供有效的技術依據和保障;另一方面,設立一批質量比較好的節能實驗室或認證機構,對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水平、可信度(實力)進行評估,也對節能經濟效益進行評估,提高企業信譽度,避免出現在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和投資機構之間互相不信任的情況,促進節能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節能服務企業還應通過系統持續性的培訓、海外學習、技術交流等方式來加強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同時不斷引入新設備和新技術,提高節能技術。
5.推廣合理機制,實現節能社會化
除了一些高能耗企業、公共機構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對象外,普通住戶家庭的節能也應被重點提出。因為老百姓購買或者更換節能產品的成本較高。所以,對節能服務企業來說,節能的群體效應也是很高的。可以以社區為單位,在不降低生活品質的前提下,在普通住戶家庭中宣傳節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選擇合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鼓勵大家購買節能電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逐步實現節能的社會化。
6.組建合同能源管理聯盟,完善節能服務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個多產業參與其中的復雜商業模式。組建合同能源管理聯盟,將為各方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溝通平臺,這一聯盟應包括節能材料供應商、節能設備制造商、金融保險機構、工程安裝公司、檢測機構、工程設計公司、招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合同能源管理價值鏈的所有主體。同時要注意從宏觀環境、產業環境和企業環境各方面不斷完善節能服務模式,使之能更快速更健康的發展,為發展低碳經濟和建設兩型社會貢獻應有的力量。
參考文獻:
[1] 高達4000億,合同能源管理“豁開”千億蛋糕[N].中國經濟導報2010-04-12
[2] 合同能源管理:期待重生[N].第一財經日報 201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