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5 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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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消防電氣;缺陷;預防
隨著我國建設工程水平的不斷提高,無論在工業還是民用建筑領域,消防設計施工及設備安裝都日益正規化、規范化。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單位水平的差異或者是對設計意圖理解和規范理解有誤,許多消防設備在安裝中常常會出現各種問題,導致后期部分消防設備不能有效地發揮起作用,相當程度地影響了建筑的消防功能。在這里,就建設工程中消防設備在安裝中常見的幾個問題及預防措施談幾點看法。
1施工中的缺陷及缺陷產生的原因
1.1消防火災探測器安裝不牢固或者安裝位置不當
這一問題通常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火災報警探測器安裝松動,與建筑物之間連接不牢靠。該缺陷產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人在施工時對于探測器底部沒有認真的找平,同時在固定時也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2)探測器與照明燈具距離太近,燈具的熱量影響到了探測器的敏感度。該問題主要是由于安裝平面過于狹小,預埋管盒時沒有注意探頭與燈具、出風口之間的距離。(3)探測器與室內外部分設備距離太近(如空調出風口等),造成誤報。該問題主要是消防設備在安裝時沒有仔細看圖,導致后期建筑物的梁或墻體對其產生影響。(4)紅外探測器安裝距離不當,造成誤報。該問題主要是沒有考慮到建筑物后期裝修的影響。(5)線性光束探測器的接收端安裝在強光可以照射的方位內,造成誤報。該問題主要是設計不當,沒有避開陽關直射的區域。
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布置、布線不符合要求
主要有以下幾方面:(1)線路暗敷設時,保護層厚度不夠(小于30㎜)。或者在線路暗敷設時未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這主要是由于施工人員責任心不夠,未按照施工規范進行。(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與其他系統的傳輸線路共用一個線槽且無法隔離或者屏蔽。該問題可能是設計有誤,或者是施工人員對設計圖紙熟悉不夠,導致施工現場混亂,出現問題。(3)不同回路、不同電壓的導線設置在了一起。該問題主要是施工人員貪圖方便對施工線路用途不清楚,盲目布線所致。(4)管內布線受到了建筑物裝飾裝修的影響。屬于成品保護不夠。(5)從接線盒引出的導線未設置保護(如套管等),這主要是施工單位未按照規范施工,或者是對成品保護不到位。
1.3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不符合要求
主要為以下幾方面:(1)消防應急燈通過插座供電,該問題主要是施工人員預埋線盒時位置出現了偏差,導致后期燈具安裝困難,只能被迫延長線路從插座取電。(2)利用普通燈具取代消防應急燈,該問題絕大多數出現在施工人員燈具采購計劃有誤,未按規定采購消防應急燈具。(3)安全出口標志、安全疏散標志表示不規范,這主要是未按施工驗收規范進行施工。(4)疏散照明采用普通電線、電纜,該問題屬于比較典型的偷工減料,未按要求采購符合規范要求的電線、電纜。
1.4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裝置安裝不符合要求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安裝傾斜、底部距離地面高度不規范。這主要是由于施工人員在施工時沒有認真找平,同時在固定時沒有仔細比對。(2)火災應急廣播揚聲器和火災警報裝置安裝松動,牢固性不夠。根據多年來的現場經驗,該問題主要是安裝平面過于狹小,導致安裝困難,或者是由于預埋件不到位所致。(3)個別區域未按規定設置火災應急廣播、火災警報裝置。出現該問題基本上屬于設計缺項。(4)消防水泵房、備用發電機房未按規定加設消防專用電話分機。一般情況下,該問題屬于施工時布線遺漏,導致后期無法安裝分機。(5)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處未設置電話塞孔。出現該問題有兩種可能,一是設備選型有誤,二是施工時安裝位置出現偏差。
2驗收標準及預防措施
2.1消防火災探測器安裝不牢固或者安裝位置不當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2007)3.4.1典型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安裝具體規定和《火災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08)3.4.2典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設置要求。應采取以下措施:(1)嚴格規范施工順序,增強施工人員的責任心,在電氣設備安裝時一定要與結合面找平,在安裝探頭時一定要將螺絲擰到位。(2)對于面積比較小的安裝空間,往往會出現燈具與智能探頭距離比較近。這時就要適當調整燈具中心點與探頭之間的距離。保證兩者之間的距離在50㎝左右,在公共走道天花板上安裝的探頭,在預埋線盒時就要注意,保證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小于50㎝。(3)安裝探測器時不僅要考慮到建筑物自身的特點,如建筑梁高、層高等,還要考慮到日后裝飾裝修后可能出現的后果,如吊頂等影響高度和空間等。(4)在安裝線性光束探測器的時候,不僅要查看當地的歷年來的氣象記錄,更應該進行實地勘察,確保避開陽光直射的房間和區域。
2.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布置、布線不符合要求
同樣根據施工和設計驗收規范的要求,結合多年來的實踐經驗,預防和處理方法如下:(1)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特別是職工的責任心管理,確保線路的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2)火災報警系統不同回路、不同電壓等級的傳輸線路不得置于同一個線槽內,且線槽內不得有接頭。(3)必須安裝在同一線槽內的導線,有抗干擾要求的必須進行屏蔽隔離,或采用保護套等措施。同時從線槽內、接線盒等處引入到探測器內的線路均要求加設金屬軟管保護套。(4)除非一定要提前施工,否則各類導線最好在土建工程完工后進行,避免建筑垃圾進入。(5)所有的金屬管子進入接線盒,盒子外側應當做鎖母,內側應當裝有護口,如果是塑料盒則應當采取緊固措施。
2.3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安裝不符合要求
(1)嚴格控制施工人員在預埋時的工序質量,確保預埋件位置準確,同時嚴禁在應急照明電源輸出回路中連接插座。(2)嚴格按照設計和規范要求采購應急照明燈具,不能用普通燈具替代應急照明燈具,同時,應急照明燈具除了正常的供電電源外,還要有一個備用電源。(3)規范安全出口等應急標識的固定位置,底部距離地面不低于2.0m,疏散標志應設置在走道及轉角距離地面1.0m以下的墻體或者柱子上,且間距不應大于20m。(4)疏散線路的導線必須采用耐火導線,如果是暗敷設,則要求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電線要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750V的絕緣銅芯線。
2.4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裝置安裝不符合要求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5、消防設計文件。
6、建設單位委托書、授權書。
7、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至北京市朝陽消防支隊
茲有我單位在《部門名稱》擔任的__ ________(職務)的________ (姓名) ____(性別) _____ (年 齡)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依法向貴支隊申請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名稱)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消防行政審批手續,請予接待。
我單位保證向消防支隊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被發現申請人員 提供虛假介紹信進行申報,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 可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在一年內不再次申請該消防行政 審批手續。
特此證明
關鍵詞:新《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
1前言
建設工程消防審計審核與驗收工作是消防監督工作的源頭和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建審工作對于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控制火災隱患存量,減少火災隱患增量,構建和諧社會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新《消防法》第九至十四條分別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審核、驗收、備案及抽查等內容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并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此,筆者結合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一些問題,闡述一下自己的認識與見解,可供大家參考。
2對新《消防法》中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有關法條的理解
2.1 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制度的改革
按照《消防法》規定,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實行審核與備案抽查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抽查比例,目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抽查的工作量還很大。隨著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不斷完善,可以考慮將中介服務組織引入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實現消防技術核定社會化的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改革思路。實行建審與驗收改革,進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僅負責對中介機構的市場準入進行審批、公告,對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結果進行審查、抽查,這對于切實提高消防設計審核質量、減少行政審批、縮減行政成本、提高審核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能夠把有限的消防監督警力從繁瑣的圖紙審核中解脫出來,更多地投入到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之中。
公安消防機構對中介服務組織應提出的3點要求:一要嚴控準入標準,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二要規范操作程序,保障改革的公開、公平、公正;三要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檢測機構等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機構的長效監督管理,規范其市場運作。
2.2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重點的界定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質量和效率《 消防法》縮小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范圍。但對公安部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高度超過50 m 的公共建筑、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及配電工程、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的基礎上,工程竣工后應當向原審核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這些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必須嚴格實施行政許可,從嚴把關,防止出現先天性火災隱患。
2.3建設工程消防備案抽查制度的出臺
為了減少行政許可事項,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消防法》確立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備案抽查制度,規定凡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未要求強制審核、驗收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7日內,通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受理系統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對于被抽查到的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按照規定的內容提供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竣工備案資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圖紙審查和工程檢查并進行公告。這種備案、抽查屬于事后監督的范疇,與行政許可有著本質區別,備案與抽查本身不影響建設單位施工、使用,但如果依法抽查發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或實施竣工消防監督抽查發現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強制性條文的不合格工程,建設單位應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組織進行整改后重新申報。
3建設工程“審核”、“驗收”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是行政許可的范疇,有具體的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但社會單位及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仍錯誤認為消防部門在設置門檻。另一方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有極少數單位、執法人員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有“推”、“拖”等現象,主要表現在:
3.1 審批時限問題
現行的消防法律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有具體的時限要求。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有些單位對于應該公告、公示、公布的事項不按規定公開,造成行政許可不按時限辦結的現象屢有發生。在“公示”方面,應將法律規定的有關受理事項、申報材料、審批時限等在互聯網、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在“公告”方面,對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消防產品認證等內容,應在業務受理大廳和互聯網上進行公告,讓建設單位在招標、監理過程中作出正確的選擇;在“公布”方面,對審核、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外,都應依法、依序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公布,便于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知情權。只有行政審批機關切實為建設單位著想,行政審批各個環節都能公開透明,審批機關內部和社會監督落實到位,行政審批才能少走彎路,法定的時限才能得到保證。
3.2審批效率問題
建設單位通常追求的是結果、不看過程,而在審批過程中有一整套工作流程,絕大部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行得比較好,但也有個別單位的消防行政審批仍在使用紙質文書流轉,在網下“體外循環”,個別審批環節出了問題不易被發現,容易導致暗箱操作、壓卷不審,或產生不公不廉現象。因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的“三級把關、四級負責”制度必須堅持,對每一個環節的工作要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明確時限要求,防止因人為因素拖延;對于需要單位修改、更正的內容,應當由窗口受理人員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審批文書、證件應當由窗口統一發放,做到項目受理、審批結果一個窗口進出,不允許審批機構層級人員與建設單位輪番見面,提出新問題、新要求,導致工程項目反復修改、久拖不決。
3.3審批服務問題
目前消防行政許可大都是在辦事大廳受理,有的受理人員對建設單位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能一次告知,導致建設單位重復往返,意見很大;有的受理人員業務不熟悉,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問題不能應對和解釋,需要申報人再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去咨詢,給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受理人員存在特權思想,服務意識和態度差,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時有冷、硬、橫、推現象出現,服務質量已成為社會反映較大的問題。
4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應實現“三個轉變”
筆者認為,在堅持公正嚴格執法的前提下,建設工程審核與驗收應大力推行聯審聯批制度,實現“三個轉變”。
4.1“審核”、“驗收”由串聯向并聯的轉變
目前,建設工程大都是按程序先后辦理立項、規劃選址、環境評價、土地預審、工程設計(論證)、施工許可等前期手續,這些手續涉及到的每個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往往互為前置,屬于典型的串聯方式審批,效率低、周期長。
實行聯審、聯批以后所產生的效果完全不同,各部門同時受理、集中辦公、并聯辦理,既能互相監督,又可縮短審批周期。如遇到急需開工的項目,負責審批的各職能部門可啟動應急程序,分專業、分項目、分段、分塊審批,保證項目提前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也同樣由各專業部門聯同驗收。這一制度應該充分進行嘗試。
4.2由分散辦理向集中辦理的轉變
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驗收手續需要各審批部門按照各自的規定分散辦理。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建設單位需備齊有關資料報送受理大廳,分別交給聯審聯批辦公室,有特殊要求的資料交給聯審聯批的職能部門,再由各部門集中辦理,符合審批條件的現場辦結,工程復雜的可在15個工作日辦結。需要專家評審、驗收的工程,可在30 個工作日辦結。對規模大、周期長的大型工程項目,在整體方案設計通過核準后,除單體建筑外可選擇根據項目的進度分期審核、分期驗收,不符合一次辦結的建設工程要一次性告知,補齊資料后一次辦理。對建設單位需要咨詢的問題,最好在聯審、聯批時一次性集中答復。需要溝通的問題,各部門要在現場溝通。互為前置的部門審批可以在聯審會議上現場協調解決,作好會議記錄,由相關部門承辦人簽字認可后,先行給予行政許可,中間環節的審批手續可事后再補齊。
4.3由被動受理向主動辦理的轉變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大都是由項目單位分別到各審批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各行政許可部門屬于被動受理,符合條件的就辦、不符合條件的就退回。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大項目辦公室要根據各地主要建設項目網絡的節點計劃篩選、排定開工項目的周期,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溝通聯系。對進審、聯批程序的項目,各審批部門提前介入,主動指導并幫助項目單位完善申報材料,需要現場勘驗的及時現場查實,并提供有關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各審批部門受理后,需要國家、省級審批的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派出專人跟蹤問效,落實審批。這樣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節約了行政成本。
5結語
建設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學科、各領域,特別是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標準不斷出現,使得一項建筑涉及面更寬、更加復雜。從全國近幾年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發現,大部分建設工程的火災隱患都是在建設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災隱患。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不斷完善;建筑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方面的隊伍要不斷壯大;人員、技術和設備力量也要不斷增強。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消防工程驗收的合格率,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消除控制火災隱患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公安部106號令,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S].
【關鍵詞】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對策
前言:
現階段,由于工程建設中消防管理工作不夠規范,相關管理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使得建筑物的致災因素增多,極大地增加了建筑物火災隱患地發生率,為了改善這一現狀,加強建設工程源頭管理,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執行日常監督已經成為現階段非常重要且極其緊迫的任務。
正文:
一、現存問題
1、前期監管不到位
現階段部分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扶持工程或是招商引資工程往往會以任務重工期緊等原因為借口,在沒有得到工程施工許可的狀況之下便已經開始建設施工,甚至部分工程都竣工完成或是投入使用,都仍然沒有消防審核意見書,導致施工前期缺失監管。在圖紙設計方面部分單位完全依據企業需要進行設計,而未能嚴格遵守消防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也有的企業和單位對消防審核意見書中涉及的問題敷衍了事,僅僅對圖紙做簡單變更和書面回復,而在現實施工過程中依然我行我素,抱有僥幸心理,從而使得消防審核形式化,失去消防管理的根本目的。部分單位在進行城中村改造工程時,無視消防安全法律法規,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縮短防火間距,或是忽略消防車通道的建設,進而導致其建成的建筑藏有嚴重的火災安全隱患。
2、監管責任未能完全落實
目前很多建設單位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在建設施工過程中,隨意占用公共消防車道、盲目增加建筑高度,甚至對建筑原來的使用性質和平面布局進行隨意改動,導致竣工工程與該單位申報工程存在很大的差別。少數設計單位意欲謀求更高的經濟收益無視消防安全,對建設單位給出的要求一味迎合,忽略工程實際情況,明知部分設計無法實際實施,卻仍然弄虛作假。部分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時投機取巧,對隱秘工程試圖偷工減料,以謀求蠅頭小利,如肆意更改消防管道口徑、更換耐火等級低的電器線路、減少防火涂料的使用等等,這一系列不良舉措都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除此之外,很多監理單位形同虛設,其中的監理人員專業能力往往較差,素質水平也不高,再加上經濟利益的誘導,使其難以擔負起監理工作。
3、消防設施管理維護工作不到位
現階段存在部分單位關于建筑消防設備管理的意識不足,為了節約工程投資在建設初期選擇建筑消防產品的時候,片面追求低價,而偏向于廉價且質量較差的產品,而這種消防產品投入運行之后,便很可能隨時發生故障。某些建設單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往往會受到建設成本的制約,使得消防安全管理的專職隊伍很難組織建立起來,未能完全按照消防相關要求制定管理和維修等制度,少數單位雖然制定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往往在執行上不夠嚴格,且未能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測試、檢查、清洗或是維護等工作,除此之外,負責消防設施維保的工作人員專業能力較差,雖然有過相關消防安全培訓,但往往實踐經驗較少,一旦突發安全事故,卻很難可以快速正確的對事故進行處理。
二、改善對策
1、加強建設工程消防源頭管控
首先,消防部門應該安排人員進入城鄉各級建設規劃委員會,從而督促其主管部門在對新城開發或是舊城改造的過程中科學有效的實施消防規劃。商務、安全監管以及衛生等相關行政部門應該對安全消防管理問題進行嚴格審批,凡是違背法定審核條件的建設單位一律不得給予相關許可證。與此同時,還需要公安消防部門的積極配合,形成聯合執法,實現監管合力。檢察機關需要對各職能部門進行監督,使得消防安全職責得以完全落實,確保消防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對失職瀆職的不良行為應該給予嚴肅查處。對于城市老街區、城鄉結合部、出租屋等區域性火災安全隱患場所應該適當增補消防設施,疏通消防通道,從而降低其火災發生的概率。除此之外,消防監督部門還應該對重點建設工程進行提前介入,與其相關部門積極建立溝通機制,并且對其開設綠色通道,主動對其提供科學、合理、全面、規范的消防安全執法服務,幫助其解決各種消防問題,從而最大監督的降低火災隱患的發生。
2、對各方主體責任進行充分落實
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設計、建設、監理以及消防安全技術管理結構等多個單位工程建設的參與活動情況做詳細記錄,并且對其進項安全職責劃分與落實,要求其對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問題擔負終身責任。建設單位主要負責消防質量安全在建設過程中的協調管理,積極督促工程的相關參與單位對安全管理責任進行落實;設計單位需要完全依據國家消防相關法律發揮進行建設消防設計工作,并且對施工質量以及施工安全承擔監理責任。此外,還需哇哦積極發展消防檢測和消防咨詢等中介組織,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將社會消防安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并要求其擔負起消防安全法律責任。
3、強化建設單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識
督促建設單位對消防安全責任進行嚴格落實,將常態化的自我管理機制建立并完善起來,盡可能做到隱患自除、安全自查。消防及公安等監督管理部門應該對所有的擴建、改建、新建等建設工程實行戶籍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對單位實際情況、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具體落實情況等進行及時錄入,引導建設單位對日常消防安全進行實時更新和管理。對于已經舍友專項消防設施的建設單位,需要要求其對施工所需要用到的消防設備監理操作維保和巡查的操作規程,強化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工作,確保建筑單位的消防安全設施可以正常投入運行,從而進一步增加建筑物的抗災能力,從而避免火災安全隱患的發生。
結語:
綜上所述,現階段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管理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和不足,導致建筑單位建成的建筑藏有嚴重的先天火災安全隱患,嚴重危及了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改善這一現狀,文中針對現存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善對策,并且希望可以在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
參考文獻:
[1] 張丹. 淺談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J]. 科技信息,2010,24:751+753.
[2] 昌. 淺談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J]. 科技創業家,2013,02:60.
一、實施范圍
按照“一個窗口受理、部門聯合審批”的要求,將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所有應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單體建筑面積超過300平方米或投資額超過30萬元)統一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批,實行集中受理,“一站式”審批,電子化監督。
二、工作流程
市政務服務中心對建設項目審批的各階段組織聯審聯驗工作,使用“市人民政府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專用章”、“市人民政府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專用章”。
(一)土地招拍掛階段。
市國土資源局確定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后,編制土地出讓文件,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內開展招拍掛交易活動,確定競得人,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市發改委、環保局進行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待競得人交齊土地出讓金后,簽訂出讓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規劃許可階段(行政審批辦理時間為17個工作日)。
規劃許可階段,共有4個環節:市規劃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個工作日);審定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10個工作日);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4個工作日);市規劃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個工作日)。所有審批工作須在行政審批系統中完成,做到全程留痕,數據共享。
其中,由市規劃局單獨辦理的審定詳細規劃、總平面圖、設計方案3個環節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強督促,及時溝通,確保按期完成。
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環節,市政務服務中心要組織住建、規劃、房管、消防、人防、公用事業、城管執法、氣象、地震、經信等有關部門召開聯審會議,用4個工作日集中對以下事項開展審查: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備案、審批;設計圖紙規劃審核,臨時建設規劃許可;住宅小區配套建筑及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審核;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防空地下室結建項目設計審核;供熱及節能設計審核;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核,移植或砍伐城市樹木的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核準;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核;散裝水泥基金征收。以上事項在規定時限內審批完成后,由各相關部門首席代表或授權委托人員在“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表”上簽字、加蓋單位“2號公章”。在此階段,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聯合審查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查的,由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在聯合審查表上加蓋“市人民政府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專用章”,視為以上審查全部通過,進入下一審批環節。
(三)施工許可階段(行政審批辦理時間為4個工作日)。
按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向住建部門招標辦提出申請后,由招標辦督促招標人或招標機構通過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大屏幕和國家指定媒體招標公告,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報名、發售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確定中標人,并經公示后核發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
招投標工作完成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憑市政務服務中心出具的《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辦結單》通過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及行政審批系統辦理相關審核審批手續,住建部門通過系統對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進行審核,招標人或機構通過系統對招標合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備案;城管執法部門辦理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以上事項應在2個工作日辦結。
住建部門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應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建設項目單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開工建設。需市房產管理中心辦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竣工驗收階段(行政審批辦理時間為4個工作日)。
建設工程竣工后,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住建、規劃、國土、房管、消防、人防、公用事業、城管執法、氣象、環保等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事項的驗收任務:民用建筑節能設計驗收;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建設條件驗收;住宅小區配套建筑及設施設備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防空地下室竣工驗收;供熱及節能改造驗收;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竣工驗收;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以上事項驗收合格后,由各相關部門首席代表或授權委托人員在“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表”上簽字、加蓋單位“2號公章”。在此階段,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驗收或在規定時限未完成驗收任務的,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在聯合驗收表上加蓋“市人民政府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專用章”,視為驗收合格,各單位不得再行組織單獨驗收。
驗收合格后,住建等相關單位及時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及相關信息公開工作。
三、審批制度
建設項目審批實行“六統一”辦理工作制度,即“統一受理報件、統一組織會審、統一收費項目和標準、統一費用減免程序、統一承諾辦結時間、統一發放證件”。
(一)統一受理報件。建設項目申請人持有關材料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報件受理窗口進行項目登記,經初步審查符合要求的,填寫《建設項目審批手冊》,由受理窗口及時登錄審批平臺,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根據聯辦件辦理的有關要求,按環節程序將項目信息發送相關窗口,各窗口據此辦理審批業務。
(二)統一組織會審。為有效解決分頭辦理時間過長的問題,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務服務中心在建設項目土地招拍掛、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視情組織相關窗口單位和未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窗口的單位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同步審查、會簽。各窗口單位及未設窗口的單位必須派出首席代表或授權委托人員參加聯席會議,以確保聯席會議的效率和質量。
(三)統一收費項目和標準。市政務服務中心會同物價、財政、法制等部門,對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情況進行清理審核,將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對外公布,并錄入行政審批系統,由系統統一打印收費單據。市直各部門、城區、經濟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要嚴格按照此標準統一執行,不得隨意增減收費項目或降低收費標準。
(四)統一費用減免程序。對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可以減免的收費項目,采用“對號入座”的辦法,由窗口工作人員按規定的減免標準直接辦理,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監督。具體程序是:申請人向有關窗口提出減免申請,窗口單位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核,市政務服務中心會同有關執收部門審查后認為應當減免的,提出減免意見,報市政府研究決定,市政務服務中心根據市政府研究的意見,通知有關窗口單位按程序辦理。
(五)統一承諾辦結時間。堅持規范運作、特事特辦的原則,每個窗口單位辦理專項審批、審核手續的完成時限,由市政務服務中心根據情況提出初步意見,各審批單位認可后作出承諾,并對外公示,確保按時完成。
(六)統一發放證件。各窗口單位要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審批流程開展審批業務,各種審批證件必須通過市政務服務中心內網打印,不得實行網外辦理、網外打證、體外循環。各窗口工作完成后形成的審批證件、批復文件一律交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核,審核無誤后,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將審批證件、批復文件一并發給項目建設單位。
四、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限時辦結制、超時默認和缺席默認制。各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循各審批階段所規定的時限,建設項目從規劃許可到驗收,總審批時間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在審批許可過程中,凡超過規定時限的,一律視為超時默認。職能部門無正當理由未參加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組織的聯審聯驗、聯合踏勘工作,缺席的,一律視為缺席默認。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在相關文件上按時加蓋“市人民政府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專用章”或“市人民政府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專用章”,事項辦理進入下一環節。相應責任由超時或缺席部門承擔。
(二)嚴格落實全程代辦督辦制。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嚴格落實全程代辦督辦制,為建設項目審批辦理提供方便。要全力為申請人代辦各項審批、繳費手續,全程負責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聯系以及協調運轉、跟蹤督辦和結果反饋,直至項目審批辦結。辦理過程中和辦結后,要定期進行回訪,提供延伸服務。對于重大建設項目特別是外地來投資項目,市政務服務中心要開辟“綠色通道”,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保證項目及早落地實施。
【關鍵詞】 重點單位 安全管理 消防監督檢查
1 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狀
隨著我國消防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和健全,尤其是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出臺和施行,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履行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從目前現實情況看,各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能夠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從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幾個方面開展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在單位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情況和問題。
單位未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認識,消防安全責任制未落實。在社會面上,社會化消防工作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唱獨角戲的局面仍未被打破,重點單位自己本身應負責的火災隱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單位自身內部消防安全工作都依賴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使重點單位認為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情,單位內部消防工作得不到徹底落實。特別是一些企業單位,重視經濟利益,忽視消防工作,只講在嘴上,不落實到工作上,缺乏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對火災隱患的整改消除能拖則拖,能省則省,甚至久拖不改,僥幸心理、麻痹大意思想意識嚴重,違法違章建設工程、未經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竣工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備案即擅自投入使用的現象屢見不鮮、屢禁不止,在消防工作中埋下了“先天患”。
單位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高,自防自救能力不強。在單位內部,職工減員增效和優勝劣汰競爭機制的形成和經營機制上的變化,全局性消防安全工作被忽視淡漠,職工按勞按資分配經濟利益,打破了“大鍋飯”格局。在精簡機構人員工作中,一些已規模化的單位將原來的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員變成了兼職人員,有的單位甚至還安排了一些難于履行工作職責的老弱病殘或科學文化素質低下的人員來開展消防工作,這些人所發的工資和能得到的經濟利益往往很少,他們很容易產生消極抵觸情緒,在其位不謀其政,致使不安全因素越來越多,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火災隱患的滋生和漫延。
單位內部統籌管理混亂,職(員)工的消防安全認識淡漠。有一些重點單位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在思想上根本沒有繃緊消防安全工作這根弦。對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所指出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總認為是故意刁難、找茬。這樣一來,單位內部全體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和維護、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巡查和火災隱患的查處整改等經常性防火工作無法落實,單位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缺失、消防業務素質低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識淡薄。
2 做好對重點單位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轉變工作思路,落實檢查制度。根據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本地區火災規律、特點等消防安全需要組織監督抽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作為監督抽查的重點,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在監督抽查的單位數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監督檢查一次。根據《黑龍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重新界定重點單位后,縣市級消防大隊轄區內的重點單位一般為近百個,市區則更多,外縣市消防大隊的監督執法人員比較少,而且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只是日常消防工作的一部分,不可能將所有的工作時間都用在監督檢查上。因此,筆者認為,可以在重點單位中確定出“重中之重”,對其堅持監督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其他重點單位則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監督檢查的頻率應當根據人員數量、工作日、工作量等具體情況而定。
二是監督檢查的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依據《消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法律、法規為社會單位設定的消防義務涉及面廣、內容多,在檢查中不易面面俱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單位的檢查內容進一步規定為三個大項:第一大項是被檢查單位的建筑物或者場所在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是否依法辦理有關審核、驗收、備案或者檢查手續,也就是檢查建筑物或者場所的合法性,確認合法后日后可不再予以檢查。第二大項是已經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項目使用、改變情況。對建筑結構、消防設施的功能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第三大項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實施后,此項的檢點應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責任人對《規定》的執行落實情況。
承包方(全稱): 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將 楊莊農貿綜合市場工程 的消防安裝工程發包給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本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楊莊農貿綜合市場消防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徐州市下淀路119號
二、本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1、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自動噴淋系統、室內消防栓系統等施工圖描述的各項內容、資料整編、報檢、報驗、驗收、備案等全過程。
2、采用雙包的形式,即包工包料。
三、工期
1、與土建工程同步。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工程為包干合同 肆拾貳(42萬) 萬元整。
2、本價款包括為完成本工程范圍所需之全部的費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義計取其他費用。
3、本工程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設計變更、簽證產生的費用按定額價增減。
4、支付與結算方式
(1)本工程消防系統全部安裝完成,支付總工程款50%.
(2)本工程驗收合格,消防安裝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出具合格證)、消防備案后,乙方提供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經雙方確認完成結算報告后半個月內,甲方付至總工程價款的95%.
(3)本工程質保金為經結算后的工程價款的5%.待質保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合同要求,對乙方的工作(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應、現場配合等)進行監督檢查,若乙方違反約定,甲方有權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根據工程部制訂的施工管理與處罰制度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直至調換乙方。
2、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3、甲方負責為乙方免費提供臨時倉庫、材料堆放場地、工地辦公室。
4、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圖紙壹套。
5、甲方協調乙方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不得收取乙方的施工配套費。
6、材料供應應符合規范要求,材料進場后應由甲方材料員檢驗認可并經檢測合格后,經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所有工程項目必須達到消防的規范要求。
8、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9、乙方必須向甲方提施工組織設計、質保服務措施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
10、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11、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12、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后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3、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14、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1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6、委派卲杰同志為工地代表,進行工程施工中現場管理,與甲方及相關專業施工人員的協調工作,并負責與甲方辦理有關簽證,工程付款事宜。
七、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
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說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并有權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_200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一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2003年版)GB50261一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_2002、《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_2004,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4、乙方交工前應做48小時的試運行試驗。
5、工程保修: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二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與處罰制度》。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必須遵守本市相關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4、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工作,認真制定安全生產措施,嚴禁違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盜、防環境污染、擾民與民擾、成品保護等相應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
九、雙方約定的乙方其他責任:
1、工程因質量不符合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若不按規定履行協議或無能力履行本協議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無條件賠償。
3、因乙方不具備的相應的施工資質等級或發現乙方轉包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協議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按本合同撥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則視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的總工程款5‰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且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延期一個月,每延期一天,甲方應按合同款的1%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其他內容:
1、本工程后續消防水泵房工藝系統及室外消防管線、設備安裝內容優先由乙方負責實施施工,施工價款待設計施工圖紙完成后雙方在行商定,本部分內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均同合同內內容。
2、因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圍以外的消防及其它專業工程實施及報審、報驗原因造成本工程消防主管部門驗收不能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經濟責任。
3、本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本工程的消防主管部門的報檢、報驗工作。
4、執行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5、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質保期滿,工程款結算完畢后終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議。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委托人: 委托人:
一、貫徹落實州防震減災局長會議精神
二、強化思想政治建設
(一)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
(二)強化干部職工意識形態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干部職工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
(三)講政治,聽指揮,主動融入縣委縣政府“戰疫”各階
段工作部署;籌資出力,完成所包村“三域一居”和脫貧攻堅聯鄉包村年度工作任務;協助省地震局工作組,完成地震災害風險調研工作;配合州政府工作組,完成縣建設工程地震安全監管專項督查工作。
三、地震監測預報及震情跟蹤工作
(一)加強震情值班制度,提高地震預報水平。加強震情值班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專人負責,加強重要宏觀異常前兆觀測點的保護工作,定時與地震臺及周邊縣地震系,做好地震信息交流,積極捕捉宏微觀信息。及時上報震情信息,認真填寫周、月、季、半年、年度地震分析預報表。
(二)加強震情跟蹤工作。一是調整宏觀異常觀測點;二是加強震情值班制度,與地震臺保持業務聯系,利用他們的監測手段來加強震情監視和震情跟蹤工作;三是加強對防震減災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平臺的運用和管理,依靠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實行資源共享;四是保護地震監測設施設備,切實做好我縣境內強震臺、地震烈度儀、多分量(AETA)實驗站監測系統的運維管理。
四、地震災害預防工作
(一)積極推進“三網一員”建設工作。為建立健全地震宏觀監測、災情速報和科普宣傳網,完善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的配置,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網絡,充分發揮“三網一員”在防震減災工作中的作用,動員群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事業,為我縣地震預測預警提供及時可靠的前兆信息。
(二)以開展“防災減災日”活動周專題科普宣傳為契機,做實防震減災科普宣傳。5月9日,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縣防震減災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單位,在城關小學組織開展以“提升基層應急能力,筑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為主題的地震應急避險、消防救援、洪災避險疏散多科目應急演練;5月12日,與縣應急管理局等多部門在縣城十字路口開展防災減災救災科普知識宣傳活動。本年度向各鄉鎮及學校發放《地震知識100問》、《民居抗震設防知識讀本》、《防震減災宣傳掛歷》共計1127本(份、套)。
(三)狠抓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及農居抗震設防指導工作。加強抗震設防的管理工作,定期檢查落實抗震設防工作落實情況,將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監控管理力度,全面了解全縣工程項目的建設情況,督促工程建設項目業主加強抗震設防審批工作,全年共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設防備案審查3件。
(四)做實防震減災基礎項目建設協調工作。一是做好1:1萬城市活斷層普查、勘查建設協調工作;二是做好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基本臺和一般臺建設協調工作;三是局內部防震減災綜合能力提升項目建設完成掛網招標。
五、2021年工作計劃
2021年,將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防災減災工作重要論述和工作部署,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全面提升綜合防災能力,為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堅實的地震安全保障,重點要做實以下工作。
(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省、州防震減災局長會議精神,努力實現縣委、縣政府提出的保證目標任務。
(二)積極穩妥推進防震減災“十四五”規劃實施;
(三)做實做細防震減災科普宣傳;
(四)嚴格地震監測預報、震情跟蹤和信息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