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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支農資金結構;財政支農問題;財政支農政策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廣東省統計局信息數據顯示,2019年農林牧漁業生產總值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約為11%,農業發展對于廣東省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雖然廣東是全國人口城鎮化率較高的省份,但廣東省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比例仍然約為30%,西翼和山區的人口城鎮化率更是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全省經濟和人口均衡發展任重道遠。本文通過研究財政支農支出與農業發展的關系,財政資金投入結構對農業發展的影響,從而進一步促進完善支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對促進廣東省農村經濟增長、優化農村產業結構,提高農民人均純收入、縮小城鄉差距具有一定的理論指導意義。
二、廣東省財政支農政策的現狀和問題
近年來,廣東省在財政支農支出呈上漲態勢,可以看到對農業的投入力度加大,農業補貼范圍擴大,財政支農政策在不斷地完善,幫助促進農業產業結構優化、提高農業產能,收到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政支農資金總量水平偏低。表1是廣東省2017-2019年農林水支出項目的構成,從中可以看出農林水項目支出規模的大小以及變化情況。以2019年為例,2019年全省農林水支出總額959.32億元,其中農業支出295.33億元,比重30.79%,雖然高于前兩年,但是變化趨勢不明顯。林業和水利的總支出比重約40%,所占農林水總支出的比例比較穩定,絕對值隨著農林水總支出增長而增長。2019年扶貧支出168.63億元,比重小幅度下降。農業綜合開發支出、農業綜合改革支出都比較穩定,普惠金融發展支出金額增長4億。綜合來看,直接與農業和農村發展相關的支出項目占農林水總支出的60%,林業和水利這兩項支出項目既有支持農業發展的部分,也有涉及其他行業。廣東農林水事務支出由2007年的172.53億元增長到2019年的957.68億元,絕對規模年均長42.70%。雖然絕對數量一直呈上升趨勢,但是農林水事務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基本都在6%左右,只有2013年和2017年達到7%,說明財政資金用于支農的比重較小,增速緩慢。
(二)財政支農資金結構不合理。從廣東省2015-2019年省級財政農業支出結構來看,可以看出財政支農資金結構失衡,支出不夠合理。有限的支農資金里面直接用于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農產品質量安全兩個方面的財政資金比例相對較低。以2019年財政支出為例,農業事業運行費占農業支出總額的4.83%,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比重3.90%,而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比重才1.17%,農業補貼比重較高,達54.30%。
(三)財政支農項目過于分散。財政支農政策涉及面廣,在財政預算中涉農資金管理省級部門有8個,主管的省級涉農資金有26項,有限的資金由多個部門統籌分配,會導致資金過于分散,難以發揮集中優勢。這個從表2財政農業支出結構就可以看到,其他農業支出項目比較雜,科技轉化與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重要項目的資金規模太小,投入重點不明確,自然資金使用的精準度不高、無法提高資金的使用績效。
(四)財政支農管理分工不盡合理。廣東省支農資金管理流程涉及省、市、縣以及鄉鎮四級,支農資金投入有省級部門的投入,也需要市縣財政配套輔助。但由于涉及管理部門較多,會形成撥付渠道過多、部門間溝通協調難度大、管理多頭化的問題,也會缺乏有效的監督。以省級為主導,市縣配套為輔助的管理方式會出現財政支農資金使用審批環節過多,從而導致管理成本升高的問題。
三、財政政策對農業發展的實證研究
為探究財政政策對農業發展的影響,在保證研究準確性及數據可比性的前提下,本文以廣東省2003-2019年17年間的相關數據作為實證研究的樣本進行分析。本文根據廣東統計年鑒中農業生產總值的口徑選擇,選取農業生產總值包括農林牧漁業生產總值和農林牧漁業增加值(OUTPUT)作為被解釋變量,采用財政用于農林水各項支出中(FAE)的作為財政支持農業發展的衡量方式。由于數據的自然對數變換不改變數據之間的函數關系,并能使其趨勢線性化,為了消除時間序列數據異方差性的影響,使得模型更加精確,本文將對農林牧漁業生產總值OUTPUT和財政支農支出FAE取對數,分別用LnOUTPUT和LnFAE表示經對數變換后的農林牧漁業生產總值OUTPUT與財支農支出FAE。因此得到的回歸函數為:。通過分析結果我們可以看出,農業生產總值(Ln(OUTPUT))與財政支農支出(Ln(FAE)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財政支農支出每增加1%,農業生產總值增加11.635%。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廣東省財政政策的支持可以顯著提升農業生產總值,推動農業發展。也就是說,政府應該繼續加大財政支農投入,完善相關財政政策,以達到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的目的。
四、財政支農政策建議
(一)擴大財政支農資金規模,拓寬農民融資渠道。財政支農政策應當根據我省“三農”發展戰略制定財政支出目標,財政支農資金總量水平要保持增長,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也要相對增長,不能低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在財政支農的資金規模和投入方向,要結合農業發展規劃,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到位,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還可以發揮政府引導社會資本的職能,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貸款貼息、設立專項發展基金等方式,擴大財政資金支農規模。
(二)調整財政農業支出資金結構,突出區域發展特色。農業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財政農業支出中比例過低,應該加大農業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的投入力度,同時,也要關注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財政補貼支出。結合廣東鄉村振興戰略和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需求,財政支農政策應以特色農產品為支撐點,發展農業產業強鎮,進而形成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科技轉化主要通過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建設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5G智慧農業產業園等方式實現。推廣服務則可以通過探索“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模式,達到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現代農業的深度融合。
一、黑龍江省農村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現代化大農業發展資金總需求與金融機構資金總供給矛盾突出,涉農金融機構較少且高度集中,農村信用社“一農支三農”格局仍占主導。
據保守測算,黑龍江省2億畝耕地,每畝生產投入500元,按60%貸款需要600億元;發展5000萬頭生豬和1000萬噸奶,按50%貸款需要450億元;農村1800萬人、600萬農戶,按20%的農戶每戶建房貸款10萬元,需要1200億元;全省1200億斤商品糧,加上包裝貸款可達1500億元以上。上述四方面信貸總需求就達4000億元。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為3821.9億元,滿足不了上述四方面測算的需求。
目前,金融支持農業發展面臨四大突出矛盾,即農業弱質性與信貸資金趨利性的矛盾,農業金融服務需求結構多樣性與金融功能單一性的矛盾,農業資金需求量大與資金吸納能力差的矛盾,農業地區閑置資金“充裕”與金融機構使用效率低的矛盾。
農村金融發展受到四大突出矛盾的影響。截至2011年末,黑龍江省擁有省級銀行類金融機構65戶,其中發放涉農貸款年末平均余額超過10億元的只有8家。“三農”所需貸款主要依賴農村信用社等縣域銀行類金融機構。2009至2011年,省農信社累計投放農業貸款2472億元,農業貸款增量份額占全省金融機構的85%以上,支農主力軍作用凸顯。
(二)大農機、大合作和城鎮化的推進,悄然催生信貸主體和資金需求量發生質的變化,銀行類金融機構涉農產品創新及信貸投放能力,尚不能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現實需要。
據統計,截至2011年末,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達2.1萬個,其中農機專業合作社1774個。農民社員發展到20.6萬人,帶動農戶近100萬戶,約占全省農戶總數的1/4。合作社服務內容由初期的以生產技術服務為主,逐步向銷售、運輸、貯藏、加工等環節延伸,許多合作社經營活動已擴展到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等生產經營全過程。農村經濟組織以及經營結構的變化,使得信貸主體和資金需求量均產生了質變。僅以黑龍江省558個千萬元規模的大型農機合作社為例,每個合作社承包流轉1萬畝土地需支付300萬元左右承包費,加上購買種子、化肥、柴油和農藥等生產資料需300多萬元,每年籌集正常生產資金600多萬元,558個合作社每年需要33.5億元。但因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原因,省內銀行類金融機構發放貸款較少,造成合作社融資難,融資貴。近三年來,省內銀行類金融機構累計發放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僅為84.26億元,與千萬元規模大型農機合作社每年生產資金需求相差近一半。
(三)農村信用社現有體制已不適應現代化農業發展的需要,與肩負的支農責任、主力軍作用不相匹配,急需逐步分類推進產權制度改革。
目前,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實行省、市、縣三級法人體制,全省設立了7個市地級聯社(法人管理機構)、6個辦事處(省聯社派出機構,非法人管理機構)、81家縣級機構(法人經營機構)。絕大多數農村信用社股東小、股權分散,真正意義上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形成,原有高度分散、小額多戶式的傳統信貸經營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現代化大農業發展的需要。
(四)國有銀行占有存款資源數量巨大,綜合存貸比率較低,支農貢獻度極低。存款資源大部分上存,較大程度上造成縣域存款資源嚴重外流。
據統計,截至2012年9月,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6大國有銀行省內分支機構存款余額合計為10197.3億元,占全省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總數的66.8%;貸款余額合計為4084.7億元,占全省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總數的40.49%,存貸差6112.6億元。其中,涉農貸款投放746.7億元,占其貸款余額的18.28%,占其存款余額的7.3%。存款資金的大量外流,使本來十分短缺的農村資金更顯捉襟見肘。同時,還帶來“擠出”效應,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可貸資金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業信貸資金需求,于是采取高息拆借資金方法,間接加重農業信貸成本。
目前,金融機構正在逐步轉變“三農”弱質產業觀念,一系列針對專業合作社及農業產業鏈條的金融創新模式應運而生,集約化、批發式“大農金”的概念正在形成。但省內金融機構多限于本系統內實施推廣,銀行間相互借鑒較少,農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二、財政促進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財政金融政策一端連著財政,一端連著金融,是引導金融資源合理流動的有效杠桿。要充分運用財政金融政策,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支持方向。
(一)采取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方式,積極扶持地方金融機構發展,發揮地方金融機構了解省情、貼近“三農”的優勢。
1.在貫徹實施國家對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助政策的基礎上,省政府注入村鎮銀行資本金。建議通過有資質的省屬企業,每年有重點地選擇10戶擬組建的村鎮銀行注入資本金,每戶不超過500萬元,省財政股權5年內不參與分紅。按照黑龍江省目前村鎮銀行每戶資本金平均3200萬元測算,每年大體需要省級財政資金3200-5000萬元。
2.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村金融,給予村鎮銀行民營資本初始投入額5%的財政獎勵政策。按照每年15戶村鎮銀行每戶有3戶非銀行類民營企業(每戶占總股本5%以上的大股東)參與占總股本30%測算,每年大體需要財政獎勵資金720-2250萬元。
3.在深入貫徹實施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的基礎上,擴大政策實施范圍,給予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對小額貸款公司年末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給予2%獎勵,促進小額貸
--------- 款公司加大支農力度,實現持續發展。按照2012年全省381家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年末余額超過15%部分約25億元測算,需要財政獎勵資金約5000萬元。
(二)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財政扶持政策為支撐,依托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圍繞解決農村“信用不足”問題,發揮政府“增信”和“調控”功能,促進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貸款主體發展。
1.重點選擇和支持部分縣(市)建立縣域融資性農業擔保機構。借鑒美國等國家為農場貸款擔保成功經驗,選擇糧食主產區、地方政府有意愿的縣(市),建立縣域融資性農業擔保機構,主要為區域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貸款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有效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貸款有效抵(質)押不足造成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2.研究制定農民、合作組織等農業貸款主體既有的直補資金、農業保險受益權等預期財政補助資金作為銀行貸款擔保的措施,引導和撬動信貸資金投向農村。例如:銀行根據農民未來應得到的財政直補資金情況,為農民設計直補資金擔保信貸產品,解決農民資金需求,同時降低銀行貸款風險,提高涉農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積極性。
3.試行縣級財政資金存放與銀行類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發展貢獻度掛鉤,發揮財政“調控”作用,有效引導和激勵商業銀行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有效遏制縣域存款資源嚴重外流問題,實現不花錢也能辦成事。縣域金融機構處于“金融支農”的最前沿,縣(市)財政部門可結合縣域農業發展實際情況,以銀行類金融機構涉農貸款貢獻度為主要考核指標,按照“統籌安排,獎貸掛鉤;存量(暫時)不變,增量調劑;動態管理,考評兌現”的原則,研究制定“縣級財政資金存放銀行類金融機構考核激勵辦法”,加快實現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目的,有效解決存貸比過高的縣域銀行類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短缺問題,促進和拉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長。
4.發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促進農民工就業和創業,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將經工商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視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范圍,以緩解合作社貸款難、銀行難貸款問題。
5.研究探索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規模和險種,開展銀行與保險合作,充分利用農業保險“增信”作用,促進參保農戶容易獲得貸款。目前,黑龍江省農業保險分為種植業(水稻、玉米、小麥、大豆)和養殖業(奶牛、能繁母豬)兩大類、6個險種。建議結合實際,開辦森林、甜菜、馬鈴薯等方面的農業保險,在穩步擴大原有保險基礎上,積極研究開辦新險種,為農業生產“保駕護航”。
6.建立和完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風險分擔和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有效降低和分散銀行、擔保機構涉農業務風險。借鑒國內部分省市的做法和經驗,研究制定銀行類金融機構新增涉農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對其年度新增涉農貸款,按照一定比例(5‰)給予風險補償。研究制定擔保機構涉農貸款擔保代償風險財政補助辦法,對擔保機構為涉農貸款擔保新發生的代償,按照日均擔保責任額的一定比例(10‰)給予風險補償。
7.積極支持農村物權改革,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財政部門應積極配合和支持有關部門推進農村物權改革,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深化林權及流轉制度改革,推進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轉管理制度改革,激活農村靜態資產,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使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林權、土地經營權、土地收益權等均能夠作為銀行貸款擔保和抵押物。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進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臺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村資產和權益合法、有序地轉化為可交易金融資產。
(三)探索建立財政資金市場化、金融化運作模式,充分利用金融機構專業優勢、市場優勢,形成政府資源與市場資源有機結合,支持農業重要領域的發展。
關鍵詞:農業政策性金融;現代農業;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0)05-0017-04
一、問題的提出
表1是吉林省2000-2009年農業經濟指標時間數列。
從表1可以看出,吉林省第一產業增加值、糧食總產量、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民人均居住面積等主要指標正穩步攀升,第一產業比重和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等主要指標正在穩步下降并趨于合理。數據表明吉林省農業正處于穩步發展過程中。
利用Excel統計分析軟件進行相關分析,第一產業增加值與糧食總產量的相關系數為0.7484,農民人均純收入與糧食總產量的相關系數為0.7436,可見,糧食總產量對吉林省第一產業增加值、吉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都有比較大的影響。
但是,吉林省第一產業發展并不穩定。從圖1可以看出,最近三年,第一產業增加值趨勢曲線的斜率呈下降趨勢,表明第一產業對吉林省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呈下降狀態。
圖2為吉林省糧食總產量趨勢曲線。從中可以看出吉林省糧食總產量增長速度趨緩(其中,2007年和2009年災害的影響糧食總產量的波動幅度比較大,可以剔除),表明提升傳統農業的貢獻率已經很困難。圖3為吉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趨勢曲線。從2004年開始,吉林省減免農業稅,同時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如果剔除農業稅和直接補貼(人均近800元),吉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呈滯漲狀態。表明單純依靠傳統農業提高農民收入已經十分困難。
從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結論:單純依靠發展傳統農業,提高農業貢獻率,提高農民的收入,已經十分困難。只有發展現代農業,才能提高農業貢獻率,才能提高農民的收入。
二、發展現代農業必須依靠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一)發展現代農業必須依靠農發行的金融支持
發展現代農業,離不開政府的支持與保護。目前我國的農業保護政策主要以“四項直接補貼”為主,即使是用于“六小工程”建設投入、中小學教育投入、農村醫療體系投入也是直接減輕農民負擔,相當于對農民的直接補貼。
對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相當于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促使供給曲線向右下方平移。在不存在國際貿易的情況下,直接補貼政策效應如圖4所示。D是需求曲線,s是供給曲線。不存在政府直接補貼時,均衡點是A(Q1,P1)。政府實行直接補貼后,均衡點為N(Q2,P2)。發生直接補貼之后,生產者收益凈增加的幅度為矩形MNQ2Q1面積與矩形P1P2MA面積之差,多半都是負值。
存在國際貿易的情況下,直接補貼政策效應如圖5所示。Es是出口供給曲線,A、B、c、D分別代表所在區域的多邊形面積。政府實行直接補貼后,生產者收益凈增加的幅度為A+B+C,政府承擔的補貼支出為A+B+c+D,國家經濟利益凈損失是D。
因此,用財政直接補貼提高農民的收入,最后必將造成巨大的財政赤字。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近期來看,直接增加了農民的收入。但是,從長遠來看,即不符合WTO相關規則,也不符合農業保護國際慣例,更不適合我國的國情。
對現代農業實施支持與保護,政府應該以改善農業生產稟賦素質為重點。吉林省農業生產稟賦素質較差,改善農業生產稟賦素質必須依靠農業政策性金融。只有依靠農發行的政策性金融行為的引導,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研、病蟲害防治、培訓服務、推廣和咨詢服務、檢驗服務、農產品市場促銷服務等方面加大政府的轉移支付力度,才能改善農業生產的稟賦素質。
(二)發展現代農業必須依靠農業政策性保險的金融支持
糧食種植屬于第一產業,糧食加工屬于第二產業,農產品流通屬于第三產業,由于種植、購、銷、調、存、加工等環節脫節,農村經常出現“種糧難、買糧難、儲糧難、賣糧難”現象,農業的快速增長并沒有促進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
只有發展現代農業,實施農業產業化,將農產品產業鏈上的種植、購、銷、調、存、加工等環節有機地聯系起來,用工業化的思維來解決農業問題,才能促進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才能保證國家糧食安全。
發展現代農業也加劇了農業風險。種植環節不但要承受自然災害的風險,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農民還要承受來自于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風險,主要是價格波動風險,單靠國家糧食價格政策很難控制價格波動風險。農產品流通,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農產品流通使農業具有了公共物品性,因此,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尤其需要農業政策性保險的支持與保護。圖6為實施農業政策性保險之后農民收入變動分析。
農業政策性保險,實質上是通過政府的轉移支付職能,在農戶遭受巨災產量下降或豐產年度糧食市場價格下降農戶收入銳減的情況下給予農戶一定的補償,使農民的收入曲線(包括農產品銷售收入和政策性保險補貼收入)沿QP=P1Q1移動,補償金額為矩形BCQ3Q2,矩形BCQ3Q2的面積等于矩形OPlAQl面積與矩形OP2BQ2面積之差。
因為價格基數和產量基數不一樣,農業政策性保險補償并不一定能完全彌補農戶的收入差額,但是,至少使農戶避免了“谷賤傷農”問題,同時,通過政府的干預手段調整了農產品的需求彈性系數(EAC>ED)。
目前,我國實行的農業政策性保險是“由商業保險機構實施、政府給予一定的保費補償、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攤部分保費、農戶承擔一小部分保費”的保險模式,商業保險機構確定的無差別收益曲線通常QP≤P1Q1,收益曲線略微下傾,真正發生巨災或價格波動時,農戶得到的補償往往過小。由商業保險機構開展的農業政策性保險并沒有真正彌補農戶的收益損失。
三、農業政策性金融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對策
(一)現代農業發展階段的農業支持目標選擇
農業支持與保護是世界大多數國家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實施宏觀調控、確保國民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政策措施。在WTO框架下,我國應加大“綠箱政策”的保護力度,確立制度化的農業投入體系,建立農業保險制度,進行農產品貿易控制,建立健全農業保護的中介和載體,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現代農業發展階段的農業支持目標是:
1.保障農產品供給
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和不斷增長的人口規模對糧食的數量和質量要求不斷增加。同時,受耕地資源減少、淡水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等不利因素影響,加上市場機制作用下非農產業對農業資源的吸納,糧食增長空間十分有限,供求缺口將會存
在。因此,保障糧食安全將是中國未來一個時期始終堅持的首要目標。
2.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尤其是增加來自農業的收入
建國以來的大部分時期,中國農民收入增長速度和絕對水平均低于城鎮居民。農民收入的低水平,尤其是家庭經營收入低下,首先影響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和投資農業生產的能力,進而影響農產品有效供給目標的實現。因此,必須將增加農民收入,縮小農業生產者同其他社會行業的收入差距納入中國未來一個時期現代農業支持政策的目標體系。
3.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中國農業生態環境存在著很多問題,比如,土地沙漠化和荒漠化、水土流失、農業用水資源匱乏、土地鹽堿化和農田污染等。這些問題導致農業資源總量的減少和質量下降,自然災難頻繁發生,農業生物多樣性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下降,人們的生活質量受到嚴重影響。因此,農業生態環境的改善已經迫在眉睫,刻不容緩,必須將其納入政策目標體系,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由于自然資源稟賦、經濟發展階段、政治經濟體制的差異,中國的現代農業支持政策目標及工具的選擇必須體現自身的特色。“以農業政策性金融支持為主、以財政補貼為輔”的農業保護政策更適合我國的國情。
(二)農業政策性金融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對策
1.強化“政府與農發行的合作機制”
農發行作為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以貫徹、配合政府農業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為宗旨,是政府在市場上的延伸。因此,農發行與政府的合作,能夠促進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增強地方政府調控經濟發展的能力。截至2009年底,農發行相繼與各級政府簽定了《農業政策性金融合作協議》30余項,協議金額近3000億元。目前,農發行與政府的合作主要按照“政府協調、銀行融資、企業承貸”的模式進行。為了進一步完善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機制,應該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1)政策方面
一是確立銀政合作法規,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制定銀政合作的基本法規政策,規范銀政合作機制,為農業政策性銀行開展銀政合作確定政策法規依據。
二是解決農發行的信貸投放風險保障問題。農業信貸投放額度大、期限長、風險高等特點,客觀上要求信貸風險保障要優先于其他信貸投放,因此,在銀政合作中必須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形成一定的信貸保障措施,包括必要的財政補貼措施和優惠的稅收政策。
三是宏觀調控問題。在銀政合作中,政府要為市場經濟發展提供穩定的外部環境,為競爭可能導致的金融危機實施必要的金融控制,通過宏觀調控有效地引導銀政合作健康發展。
(2)外部環境
一是建立有效協調機制。各級政府要積極協調財政、農業、糧食、水利、法律等多個部門的關系,形成支農合力,為農發行開展銀政合作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建立支持、服務、合作一體的共生關系,實現共贏。
二是健全政府信用管理體系。加強政府信用建設,依法加大對不講信用、破壞信用行為的懲罰力度,地方政府應積極支持和協助農發行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
三是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發展規模大、信譽好的擔保機構。可以采取政府出資為主、社會籌資為輔的方式,創造條件形成風險管理能力強、運營規范、內控制度完善的擔保機構,為農業政策性貸款提供有效保障。
四是加大對農發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努力提高各類財政補貼資金到位率,妥善處理糧棉掛賬,增強農發行經營活力。引導和扶持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機制,培育誠信理念,提高企業守信意識,為銀政合作提供優質的客戶群體。
(3)合作模式
以政府信用為依托共建投融資平臺,發揮農發行融資優勢和政府的組織優勢,促進銀政合作業務的健康發展。在合作框架內,政府根據宏觀調控目的確定支農項目并向農發行推薦項目,農發行根據項目性質、信貸風險保障措施等條件設置貸款類型、確定貸款期限,自主放貸,逐步建立“政府推薦、政策保障、銀行融資、企業承貸”的合作模式。
(4)全面支持農產品產業鏈上的各個經濟組織
農產品產業鏈上的各個經濟組織包括:農戶、農民合作組織、優勢農產品產業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流通企業。
農戶、農民合作組織、優勢農產品產業基地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但是,農業生產的弱質性和商業金融的經濟性,致使商業金融明顯偏離農業生產環節。政府應該制定特殊政策,激勵農發行將支農資金向農戶、農民合作組織、優勢農產品產業基地傾斜。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流通企業也需要大量的資金。農發行號稱“糧棉油”收購銀行,似乎使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流通企業能夠得到資金滿足,其實并不竟然。農發行信貸門檻過高、資金數額小、期限短,并且專款專用,很難滿足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流通企業的資金需求。農發行應該降低信貸門檻,開發更多期限靈活、形式多樣的金融產品以滿足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流通企業的資金需求。
(5)降低財政直接補貼,將更多的補貼資金通過農發行的支農機制發放
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直接增加了農民的收入,屬于典型的“明補”。“明補”資金效率低下,大部分補貼資金充當了農戶的收入,而不是充當資本。將“明補”轉變成“暗補”,通過農發行發放,更能發揮金融的杠桿作用。
2.建立健全農業政策性保險制度
近年來,各國都在通過農業政策性保險的方式對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實施保護和支持,既有災害補償,也有價格保護。我國目前側重于災害補償。
(1)建立健全農業政策性保險法律體系
從國外發展現代農業的經驗看,完善的農業政策性保險法律體系是必不可少的,而目前中國仍沒有一部完整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對此,建議國家盡快建立一部專門的農業保險法律,對農業保險的組織體系、經營范圍、經營管理、賠付標準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只有在立法的建立的前提下,政策的實施才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也是農業保險幾十年來沒有完善壯大的根本原因。
(2)建立完善的農業政策性保險體系
一是由政府組織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公司,成立農業保險專用基金,設立獨立的機構運作農業保險專用基金,并接受政府及司法的監管。
二是實行“走出去”的戰略,積極尋求與國外成熟的的保險公司合作,一方面學習國外成熟的經營管理理念,一方面最大程度的分散經營風險。
(3)中央加大專項財政補貼
“由商業保險機構實施、政府給予一定的保費補償、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攤部分保費、農戶承擔一小部分保費”的保險模式,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提出了挑戰,導致地方政府不愿意落實農業保險相關政策。中央應該加大對地方政府的農業保險的專項財政補貼,一可以減少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二可以使相關政策順利落實。同時中央應該加大其他相關惠農政策的財政支持,加強農業保險同其他惠農政策之間的配合,完善農業的風險保障體系。
(4)擴大保險補償范圍
近年來,各國都在通過農業政策性保險的方式對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實施保護和支持,既有災害補償,也有價格保護。我國目前側重于災害補償。
應該擴大保險補償范圍,整個產業鏈上各個經濟組織所面臨的價格風險都應該納入保險補償范圍。
基金項目:本論文是吉林省科技發展規劃項目“吉林省新農村金融制度環境優化研究(吉科合字20070618)”的階段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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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機農業規范階段
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有機食品生產法案(OrganicfoodsProductionAct,OFPA),把“有機”一詞正式寫進了法律。該法案第6501條款監管美國國內的所有未經加工的有機農產品生產、運輸、加工和標識或加工過的有機農產品的銷售、標識;6505(b)條款監管進口的在美國市場銷售的有機農產品。同時,該法案授權農業部成立“國家有機計劃”(NationalOrganicProgram,NOP)和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NationalOrganicStandardsBoard,NOSB),由NOSB負責制定有機農產品準則。1995年4月,NOSB界定了有機農業、有機農產品、有機農產品標簽等相關概念。NOSB把有機農業定義為一種生態生產管理體系,該體系能夠改善和增強生物多樣性、生物循環和土壤生物活性。“有機”是指按照OFPA法案規定標識進行生產。有機農業的最基本目標就是要完善土壤、植物、動物和人類相互依存的社區的可持續發展。經過5年的討論和監管實踐,2000年12月美國最終統一了全國有機農產品生產、運輸和加工標準,有機農業監管被寫進了美國聯邦監管法典。
(二)有機農業快速發展階段
2001年美國有機標準正式施行,2002年美國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有機認證體系。根據2002年《農業法案》,美國政府對有機認證成本采取財政補貼。近年來美國加大了有機農業發展支持力度,在2008年的《農業法案》中增加了園藝和有機農業部分,大幅度提高了美國財政對有機農業認證成本分攤補貼和與有機農業相關的研究經費。例如,該法案第10301條款對2002年《農業保護和農村投資法案》中的10606條款進行了修改,補貼起點由2002財政年度的500萬美元增加到2008財政年度的2200萬美元,認證成本補貼由2002年的500美元/英畝提高到2008年財政年度的750美元/英畝,75%的認證成本由財政支出;該條款要求政府收集和報告有機農業生產和銷售數據、具體報告收集和分析與有機農業相關的農產品價格數據、調查和分析并出版有機生產、儲藏、運輸、零售和發展趨勢的研究報告(包括消費者購買渠道);調查和分析源于有機生產的農產品數據。第10303條款規定美國國家有機計劃在2008—2012年的財政支持分別為500萬美元、650萬美元、800萬美元、950萬美元和1100萬美元①。此外,該法案對有機農業轉換期內補貼、貿易、信貸、有機研究和農作物保險五個方面做了相應規定。1.轉換期支持。在與有機農業生產相關的轉換期內,農戶可以獲得環境質量激勵計劃2~8萬美元的補貼,對農業轉換進行技術支持以達到美國農業部有機生產標準;通過轉換管理計劃對有機生產者提供認證交叉交聯;通過轉換儲備計劃支持新進入的有機生產轉換農戶或牧戶。2.貿易支持。2008年《農業法案》增加了有機農產品市場進入計劃,該計劃為美國有機農產品和有機食品通過技術支持、市場研究、提高產品附加值和開拓市場提供成本分攤基金。3.信貸支持。美國實施轉換期內貸款和貸款擔保計劃,該計劃對合格的新進入有機農業生產的農戶、牧戶和處于劣勢的農戶、牧戶、土地所有者或土地租賃戶給予優先貸款,以期應對轉換期的高成本、順利過渡到有機農業生產階段或幫助生產者實現轉換。4.研究支持。美國政府增加強制商品信貸合作基金,由2002年的1500萬美元提高到2009—2012年每個財政年度的7800萬美元,并增加了轉換期和有機實踐研究環境效果、開發和改良有機生產種子兩項研究內容。5.保險支持。2008年《農業法案》要求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對有機農產品和常規農產品歷史損失的顯著性、持續性和系統性進行研究,改善有機農產品保險覆蓋面,減少有機農作物保費。
針對有機農產品供應鏈不暢情況,美國農業部在2009年5月設立5000萬美元基金用于改善國內有機食品生產,該基金資助轉換期農作物輪作、承擔農作物輪作成本、營養管理、蟲害管理、牧場和飼料收割管理六個方面的有機農業轉換實踐。同時,NOP制定了2010—2012年戰略綱要,明確政府對有機農業發展及監管職責。NOP作為美國農業部的一個獨立機構,專門執行和管理與有機農產品有關的國內外事務、監管所有有機農作物、牲畜及根據有機標準認證的農產品,并與聯邦政府部門、州政府、大學與研究機構、國外相關組織等保持聯系。經過20多年有機農業政策探索和發展,美國政府構建了完善的監管體系,形成了完整的有機農產品監管鏈條,其龐大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有效保障了政府監管,確保了有機農產品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美國有機農業政策支持的經濟學釋義
美國有機農業發展政策與有機農業生產的外部性有關。考慮到農業干預行動對農業生態系統的中長期影響,有機農業在生產糧食同時又建立生態平衡,防止出現土壤肥力問題或蟲害問題,是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路徑,因而有機農業生產對環境存在正的外部性,即長期采取有機農業生產對環境改善帶來好處。在存在正外部性情況下私人成本高于社會成本。如果由私人提供有機農產品,市場中的供給量會小于社會理想狀態下的供給量。從理論上說,政府補貼可以降低私人成本,擴大供給、實現均衡。因此,基于經濟學理論的補貼理念為各國所接受。但從實踐角度分析,較高的價格紅利和有機農業較高的預期收益是美國政府補貼的真實動機。隨著人們對健康和食品安全的關注,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有機食品,全球有機食品貿易持續增長。根據FiBL統計,1999年全球有機食品貿易額為152億美元、2002年為230億美元、2005年為332億美元、2008年增加到509億美元,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增長減緩,但仍達到549億美元,其中美國有機食品貿易額占44.5%,為全球第一大有機食品貿易國。較高的價格紅利隱含了較高的預期收益①。美國農業部在舊金山、波士頓等城市設立了有機農產品監測點,跟蹤有機水果、有機奶制品、有機動物制品等有機食品的銷售量和價格走勢。其公布的對大米、雞蛋、胡蘿卜等有機農產品數據顯示,有機農產品價格高于常規產品1~4倍,但價格總體走勢趨于下降。以有機大米和有機雞蛋為例,2004—2006年1月至12月平均數據顯示,每磅有機大米價格高出常規大米價格分別為2.43、1.99和1.42美元;以每打計算,有機雞蛋比常規雞蛋平均價格高出2.69、2.81和2.63美元②。素考慮,全球任何國家都存在一些高端的剛性消費者,價格變化對其影響很小,價格上升消費不變。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有機農產品和有機食品價格降低將會大幅度提高其需求量。根據美國有機貿易協會調查,2010年有機水果和有機蔬菜占有機食品貿易量的比重達到39.7%,貿易額達到106億美元,占有機食品貿易額的12%,比2009年增長了11.8%;第二大類是奶制品,貿易額為39億美元,漲幅達到9%,占整個美國奶制品市場份額的6%①。有機水果、蔬菜和奶制品需求量上升得益于價格下降。
三、美國有機農業發展政策效應
從全球來看,美國不是有機農業發展最早和政策支持力度最大的國家,但政府對有機農業生產尤其是對轉換期的各項支持政策降低了農戶生產成本,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農戶進入有機農業生產,推動了有機農業發展和有機食品貿易的快速增長、穩定了農業就業、增加了農民收入。
(一)有機農業面積逐年增加
2008—2010年,美國有機認證總面積保持在481萬英畝。美國農業部官方統計對有機農業面積進行了分類、對有機牲畜和有機家禽認證進行了統計。美國有機認證面積總體呈上升趨勢,由1992年的93.5萬英畝增長到2008年的481.5萬英畝,20年增長了4.1倍。其中,牧場面積由53.2萬英畝增加到216萬英畝,農作物面積由40.3萬英畝增加到265.5萬英畝,農作物認證面積增幅較大。美國有機牲畜如菜牛、奶牛、豬、羊和雞、火雞等認證呈大幅度增長,牲畜認證增長比較穩定,但家禽類認證波動很大。其中,奶牛認證數量增長最大也比較穩定,1992—2008年奶牛認證從2265頭增加到249766頭,2000—2008年奶牛認證環比增長率分別為27%、38%、11%、1%、16%、49%和28%②。
(二)有機農業發展推動了有機食品貿易
1998—2011年美國有機食品貿易額平均增長率達到13.6%,高于食品貿易額增長率(3.3%)約4.1倍,有機食品貿易額占食品貿易額的比重由1997年的0.8%提高到2011年的4.2%,增長了5倍多。盡管受2007年金融危機影響,食品貿易和有機食品貿易增長均出現較大幅度下滑,但2009年之后有機食品貿易開始逐步上升,其增幅在2009—2011年分別達到5.1、7.7%和9.4%③。
(三)有機農業發展為美國農業創造了就業機會
在過去100多年中,隨著美國農業現代化發展,美國農民大規模向城市轉移,農業就業人數一直呈現下降趨勢,雇傭農業工人從1900年的約338萬人下降到2010的105萬人。就業人數的增加得益于美國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貿易的發展。根據2012年4月25日美國有機食品協會報告,2010年有機食品行業為美國創造了50萬個就業崗位,對美國經濟產生了重要影響。報告認為每10億有機食品貿易額就可以創造2.1萬個就業崗位,使用有機成分加工比使用常規成分加工的產品可以多創造21%的就業機會。從美國有機和常規農業勞動力和投入比較同樣可以發現,有機農業生產屬于勞動密集型,農場規模較小,需要認證,依賴較小的銷售渠道,因而發展有機農業能夠創造更多的就業。
(四)有機農業提高了農戶收入
美國農業部最近公布了第一次對每個州的有機農業生產調查結果,認為有機農業已經成為美國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調查結果顯示,2007年有機農業平均盈利高于全美農業盈利,有機農業凈收入高于全美農業凈收入。對14540戶有機農業調查結果顯示,與有機農業有關的農戶年平均凈收入達到20249美元,全部農戶年平均凈收入為15133美元,這表明有機農業生產收益高于常規農業收益,而這還沒有包括土壤改善、能源節約和碳減排帶來的社會收益。從銷售額看,有機農戶年均銷售217675美元,所有農戶年均銷售為134807美元;有機農業支出為171978美元,所有農戶平均支出為109359美元。因此,有機農業生產成本相對較高,但收益較大①。
四、結論與啟示
與歐洲相比,美國有機農業發展比較晚,有機農業面積比重比較小,但美國政府認識到有機農業發展的潛在優勢,由國會立法規范有機農業發展,直接把有機農業納邦監管法典;農業部授權成立NOP管理有機農業生產、運輸、加工和銷售,由農業部認可的認證機構對有機農業進行認證,同時通過龐大的網絡和信息管理系統對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發展進行跟蹤和研究。美國政府對發展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貿易的多元化政策支持在短期內取得了很好的效應,減少了有機農業進入者成本,創造了就業,提高了有機農業生產者凈收入;對消費者來說,有機農產品和有機食品供給增加驅動價格下降,擴大了有效需求,拉動了美國有機食品貿易的持續增長。通過美國有機農業發展政策及其效應分析,本文認為有兩點值得我國借鑒:
第一,我國政府應該加大對有機農業轉換期內的政策支持,減少進入者交易成本。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發展有機農業,有機農業進入者主要有農場、“基地+農戶”、農業公司、大戶等,但有機農業生產者主要自行承擔轉換期內的高成本和高風險,同時,生產者必須依賴自身資源拓展市場和建立營銷渠道,高生產成本和高交易成本阻礙了很多潛在進入者。應該借鑒美國政府的做法,對有機農業生產者轉換期進行財政補貼,實行信貸、保險、技術支持及轉換期后的認證成本分攤政策,支持有機農業發展,實現有機農業發展的可持續性。
1.農業政策的基本背景
20世紀60年代以來,日本政府對農業一直實行高度保護的政策。 1999年,日本出臺了新農業基本法,即《糧食、農業、農村基本法》,刪去了舊基本法中制約農業的自然因素、經濟因素和社會因素的規定。此法中有四個理念:食品穩定供給、農業的多功能性、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農村振興,并確立了日本農產品自給率的目標。新基本法的理論基礎就是農業的多功能性,強調了農業的經濟功能、政治功能、社會功能和生態功能。新基本法中包括了食品、農業和農村,從消費者角度強調了需求導向的作用,更重視市場機制作用。日本政府在農產品貿易政策、國內支持政策、糧食流通體制及農戶經營體制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在農業經營相關政策中,集中培養農業經營重點對象又是重中之重。作為培養對象的農業經營體擔負著提高自給率、保證食物供給的任務因此,應把政策措施的重點放在“農業經營培養對象”上,并確定具體方法。通過加大大家庭經營規模、推進農業經營法人化進程,完善農業結構。日本期望以“認定農業者”制度推進農業結構改革,實現農業經營相關政策的目標,即確立“理想農業結構”,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2.農業支持政策體系
2.1價格支持 日本農產品價格管理有五種類型:大米等管理價格制度;豬肉、蠶繭等穩定價格制度;甘薯的保證最低價格制度;牛奶、大豆等的差價補貼制度;蔬菜、雞蛋的價格安定基金制度。大米是日本的主食,僅大米價格補貼就占整個價格補貼的70%以上。因此,大米是日本價格支持政策的核心,保護手段就是舊糧食管理法之下的價格機制,其中生產及流通一直是日本農業政策最敏感的領域。根據國內與國際形勢的不同,日本對糧食管理法作了多次調整。對于其他農產品,根據其不同特性及市場反應,日本政府還制定了價格穩定制度、價格差額補貼制度以及價格平準基金制度,這些措施構建了日本較為完善的價格支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穩定了農產品市場。
2.2收入補貼 農戶直接支付制度。日本山區耕地面積占全國耕地面積的40%,由于歷史原因與自然條件的限制,山區、半山區的農業發展相對落后于平原地區,針對這一問題,政府出臺了《針對山區、半山區地區等的直接支付制度》,對該地區的農戶進行直接收入支付補貼。從實施看,要求接受補貼的村落簽訂“村落協議”,以村落為單位,全體農民參與;對于不能簽訂村落協議的地方,由單個農戶簽訂“個別協議”,要求接受補貼的農戶根據協議的規定,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災害補貼。日本是個災害頻繁的國家。據其相關法律,災害補貼對象主要包括:被災害損害的公共設施及農地、農業設施。災害補貼的費用主要是由國庫承擔;生產資料購置補貼。凡是按一定標準聯合起來集體進行平整耕地的,在購置農業機械、構建農用設施方面的費用,50%可以從中央財政得到補貼,25%可以從都府縣得到補貼,其余25%則可以從接受國家補貼的金融機構得到貸款,有些地方市町村財政還要補貼12.5%;制度貸款。日本政府的農業信貸政策主要表現在為農貸利息補貼制度。制度貸款屬于長期低息貸款,按政府干預的方式不同分為三種:吸收各銀行的資金投入農業,政府給予債務擔保;利用農協的資金,政府給予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和債務擔保;政府通過國家金融機構直接發放財政資金貸款。制度貸款主要用于農業政策所鼓勵的生產事業,主要項目有農村漁業貸款、農業改良貸款和農業現代化貸款;農業保險補貼。由于日本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的特殊性,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對保險的需求非常強烈。日本農業保險制度的特點是由政府直接參與保險計劃,并具有強制性,凡是生產數量超過規定數額的農民和農場都必須參加保險。保險額每年農林漁業部規定,標準產量由農業互助社按農田情況確定。稻農交納相當于與正常年景收入10%的保險費,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為50% ~80%。保費補貼和損失補償對農民收入的穩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2.3一般政府服務 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農業生產。日本政府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非常重視,設立了各種資助和補貼項目。對于農田水利建設補貼,20%用于大型公共水利設施建設,80%直接投入農田基本改造;重視農業科研推廣和人才培養。日本農業科研和推廣體系比較完善,科研機構由國立和地方公立科研機構、大學、民間科研機構三部分組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農業科研經費的投入占農業國內生產總值的2.2%;民間科研經費占全國科研經費的40%左右。日本農業推廣服務則主要通過政府改良及企業和農協的營農指導來開展工作。日本政府對加強農技推廣組織建設和提高推廣人員業務水平和服務水平給予大力支持,并將培養農業“接班人”納入農業政策制定范疇;支持農協的發展。日本農協在日本農業的發展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日本政府規定農協不用繳納所得稅、營業收益稅和營業稅。因此,日本農民加入農協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而且,加入農協還可享受到“捆綁式優惠”。一方面,政府給予農協的壟斷權力本身就是最大的優惠,而農協的壟斷又會產生更多的優惠;另一方面,農協在建設倉庫、增加固定設施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可以得到政府高達80%的補貼。
3.對我國農業發展的啟示
3.1構建更加具體、直接的農業扶持政策體系 通過對日本農業政策體系的分析,能看到其制度的完善,對于不同農產品的特性及不同地區的特點制定了詳細的制度措施。我國也應將政策更加細化,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及自然條件,細化到每一種情況,嚴格落實。同時,在采取間接扶持農業措施的同時,更應該直接對農民進行補貼。當然由于我國有9億農民,基數過大,國家無法對每個農民都給予大力的扶持,那么,國家可以通過對農業合作組織的大力扶持,直接補貼農民,這樣也激發了農民積極加入農業合作組織的積極性。
3.2加大科研推廣力度 我國是個人口大國,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種優勢,集合大家的力量,尤其是各大高校在校及未就業的大學生,將研制出的農業科研成果真正的落實到實踐中,利用經過培訓的合格人員將技術帶到農村,教會農民如何使用。當然,要做到這一點,也需要國家的財政支持。
3.3建立完善的扶農法律體系 我國在扶農立法、監督和管理方面與發達國家相差甚遠。為了確保農業的發展和農業扶持政策的實施效果,政府應加強農業立法,建立農業政策實施的檢查監督機制,加強對政策實施的監控。在農業資金投入方面,制定農業投入監督管理法規,保障農業融資渠道暢通,并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增加資金流通的透明度,提高農業的投入產出效益,使政府的農業政策能夠真正達到扶持農業的目的。在建立了較全面的農業法律后再對農業進行扶持,實施后,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再進一步完善法律。
「關 鍵 詞農業比較優勢/WTO/財政政策
「 正 文隨著農業國際化趨勢的不斷增強,中國農業發展面臨著國際分工與合作的機遇與挑戰。實施農業發展比較優勢戰略,根據市場需求,因地制宜地發展優質、高效農產品,按照比較優勢原則確定農業的發展戰略與方向,提高農業競爭力,將是中國農業發展的長期政策選擇。
一、農業國際化促使世界各國政府重視農業比較優勢世界農業科技的發展和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農業發展專業化生產并實現國際分工。農業國際化主要表現在世界農業多邊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國際交流日益頻繁,技術合作日益增強,外國直接投資大規模增加,產品國際貿易日益擴大,其主要特征是農業管理規則國際化、生產國際化和市場國際化。
1.農業管理規則國際化。在關貿協定(GATT)體制下,農業問題常成為國際貿易糾紛的焦點,因關貿總協定管理規則不明確,管理體系不健全,執行規定不嚴格,導致各國或地區撇開有關規定,根據本國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國農業發展的生產與貿易政策措施,使農業保護主義盛行。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農業協議的達成,第一次把農業問題納入多邊管理體制框架內,世界農業生產與貿易有了多邊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紀律。1995年在關貿總協定基礎上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繼承和發揚了GATT的國際規則和紀律,奠定了農業國際化的法律和組織基礎,為農業國際化的發展提供了國際規則保障。
2.農業生產國際化。產品專業化和國際間分工日益深入發展,世界范圍內新的農業生產體系正在形成,不同國家和地區按照比較優勢組織生產已成共識。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農業企業和涉農企業為擴大市場占有份額,越來越多地選擇在國外辦廠,充分利用大企業特有的生產、管理、營銷網絡、商品和技術開發能力,與國外的勞動力與市場等優勢相結合,實現生產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業持續穩健發展。
3.農業市場國際化。市場是世界農業經濟發展的基礎,是推動經濟增長的動力之一。由于生產銷售國際化的發展,任何農產品都與國際市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市場不斷取長補短,趨于融合。
二、中國農業發展比較優勢及其戰略選擇農業發展比較優勢戰略需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要求,順應農業國際化的發展趨勢,以國內外兩個市場為導向,以區域比較優勢為基礎,依靠科技引進、研究和推廣,推動農業科技進步,著力改善農產品的品種和質量,實現農業發展增長方式的根據轉變,促進農業結構優化升級,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
按照比較優勢的原則,首先提高具有比較優勢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促進這些農產品參與國際競爭。其次,調減資源利用效率低的農產品生產,適度進口一些缺乏國際競爭力的農產品。由于土地資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寶貴性,加之財力的限制,中國不可能也完全沒有必要追求主要農產品的高度自給。對資源成本高,缺乏比較優勢的少數土地密集型農產品調減其生產,利用國際資源和市場來調劑國內需求;同時,集中資源發展收益高、市場潛力大的優勢產品,將更有利于中國農業的發展。再次,在進一步開放農產品市場的同時,加強對重點農產品(主要是糧棉油等)的支持與保護,使農業對外開放與農業保護有機結合起來。農業保護是世界各國的一項旨在支持與發展本國或地區農業的普遍政策,也是國際農產品貿易談判的焦點,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對于開放本國農產品市場,減少對農業的支持,均持特別慎重的態度。中國發揮農業比較優勢并不是減少對農業的支持與保護,相反,任何國家產業結構的成功調整均離不開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財政大量投入。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調整國民經濟資源分配格局,改變目前農業負保護狀況;另一方面調整農業保護方向,集中財力重點扶持重點農產品的生產與貿易,發揮農業的比較優勢。
三、實施農業發展比較優勢戰略的財政投入政策選擇傳統的財政農業投入政策主要圍繞農產品數量增加為主要內容,投入重點放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上,對改善農產品品質、農業科技、農產品市場建設、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農業收入支持體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夠,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農產品市場,增加國家財政對農業的支持,改善農產品品質,充分發揮農產品比較優勢,對于提高農業生產率和市場競爭能力,推動中國農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實施農業發展比較優勢戰略,政府財政投入的規模與投入結構是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農業是高度依賴土地、水、氣候等自然資源的產業,維系農業的穩定發展,發揮農業的比較優勢,首要條件是農業有良好的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其內部環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較高素質的農業生產經營者,廣泛應用的農業科技等;外部環境主要是市場體系和價格體系的建立與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與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與完善、農業稅收制度的完善等。創建良好的農業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重在政府的財政投入。中國農業資源,尤其是水土資源相對短缺,人均農業資源不足,農業經營規模小,農業勞動生產率低。同時,農業科技水平、物質基礎裝備水平較低,農產品品種的更新換代和品質提高的速度慢,農產品品種和品質與國際競爭的優勢不多。農業以農戶小規模經營為主與發達國家普遍形成的大農場經營在國際農產品市場上進行直接競爭,在中國現有財政對農業投入水平情況下,將使中國農業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事實上,發達國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財政投入使農業生產率、資源、技術、市場營銷管理和資金上都具有明顯的優勢。WTO農業協議雖然削減了國內農業支持和對農產品出口補貼,但由于許多國家基期的農業保護水平本來就很高,因此,削減后的農業支持和出口補貼水平仍十分可觀。如美國在減讓基期的國內支持總量(AMS)高達239億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給予農民,按WTO農業協議規定削減20%,美國仍可使用191億美元的“黃箱”支持措施;歐盟削減后的國內綜合支持總量仍可高達796億美元;日本削減后仍有283億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諾減讓后,這些國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對農產品的價格支持,保持其競爭力。此外,發達國家均已完成了“黃箱”政策國內支持的減讓承諾,但這些國家的“綠箱”政策國內支持大幅增加,存在著“黃箱”政策支持轉向“綠箱”政策支持的傾向。美國“綠箱”政策支持總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億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億美元;歐盟由基期的119億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億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億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億美元。這些發達國家的農業雖然其產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已經很小,但農業所獲得的政府投入卻非常多,對農業的支持一直維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穩定了農業,真正使農業成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并成為出口創匯及影響國際農產品市場價格,甚至干預他國政治經濟的重要手段。以美國為例,一個美國農民能養活98個美國人和34個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人。現在美國的農業人口不足全國人口的2%,而耕地面積達1.9億多公頃,人均按近0.8公頃。
2.優化財政對農業投入結構,提高政府對農業的支持效率。從“綠箱”政策看,中國1996~1998年平均每年補貼為1514.2億元,其中“一般服務”補貼達785.6億元,占“綠箱”政策補貼的52%;糧食安全儲備補貼約383.8億元,占25%;其他為自然災害救濟、扶貧、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支持等。相對WTO規則及世貿組織其他成員國而言,中國“綠箱”政策補貼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農業補貼的對象錯位,有許多農業補貼并沒有補給農業生產者(WTO規定應補貼給農業生產者),而是補貼給了中間環節;二是農業補貼結構不合理,除有限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外,還未建立既符合WTO農業規則又能有效支持農業發展的農民收入、農業結構調整支持體系,以及農業信息服務、市場營銷服務等支持體系。從“黃箱”政策看,中國1996~1998年間實施的“黃箱”政策主要有兩種:一是對糧食、棉花的政府定價收購及保護價收購。對于糧棉產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對玉米補貼(AMS)是正值9.35億元外(占玉米產值的0.7%),其他產品的AMS都是負值;二是農業生產資料價差補貼。中國對農業生產資料的價差補貼(AMS)為281.08億元,1996~1998年每年“黃箱”補貼實際規模為290.43億元,僅占農業總產值的1.4%,按中國承諾“黃箱”補貼8.5%的規定,最高的“黃箱”補貼規模可達1741億元,扣除已有的290.43億元,還有1450.57億元的補貼空間。
3.加快農村稅費改革進程,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以減少農業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入,逐漸提高農業的積累水平,提升農業的競爭力。發達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為了支持農業的發展,對農業生產者從事農產品生產不僅不征任何稅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財力給予農業大量的投入,給予農業生產者以巨額的補貼。大量事實表明,中國現有的農村稅費政策,制約著農業比較優勢的發揮,不利于提高農業的國際競爭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稅收與財政分配制度,切實解決基層財政以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屠宰稅等專門面向農業生產者征稅作為財政主要收入來源的格局。
(2)逐漸壓縮農業特產稅的征稅范圍,直至取消。現行的農業特產稅的功能與作用并非是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而僅僅在于地方財政的增收,彌補日益龐大的政府行政事業經費的不足。從發展比較優勢農產品、增加農民收入、優化農業生產結構的目的出發,逐漸壓縮農業特產稅征稅范圍、降低稅率直至完全取消,將農業特產品視同糧食、棉花、油料等農產品一樣征收農業稅,只是在計稅依據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積、同等條件下種植糧食作物的收益為標準,已成為必然趨勢。目前,浙江、江蘇等省已停征農業特產稅。
(3)規范收費管理。地方政府部門無權設立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等項目,取消涉及農民的各種攤派和達標升級活動;精簡鄉鎮機構和壓縮財政供養人員;調整支出結構;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督機制。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唯一一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其職能體現在引導農業生產與國家宏觀調控的具體目標相適應,實現農業生產者與社會的雙贏局面,我國農業發展銀行相對于一些發達國家而言履行農業政策性金融職能起步較晚,因而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不完善之處。
1.資金籌集渠道和方式單一
農發行的信貸支農資金的主要來源為人民銀行的再貸款以及發行債券,近年來,隨著國家政策對于“三農”工作的投入力度以及關注程度的不斷加大,對于中國農發行履行政策性金融職能提出了戰略性的要求,尤其是在國家當前面對的復雜金融局勢下,農發行的信貸資金要針對當前局勢作出相應調整,同時,由于國家對于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信貸計劃沒能很好地進行差異化安排,對于農發行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安排不夠合理,使得農發行在與商業銀行的競爭中喪失競爭優勢,從而進一步縮減了農發行的籌措資金渠道,使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既要捆著手腳與同行競爭商業性涉農金融業務,使得本身資金籌措渠道就較為單一的農發行更加窘困。
2.政策性金融創新產品不足
農發行的政策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側重于社會性,因此農發行的政策不管是從制定還是在執行環節都與其他金融機構有所不同,同時因地制宜的履行政策性金融職能更需要對于金融業務的創新,但是在實際工作的開展中,農發行下設的眾多分行往往只是一味的照搬照抄或按部就班的開展業務,這就造成行業內缺乏創新潮流,這個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典型的貸款、抵押業務中的抵押物的品種、貸款的投放領域以及資金來源都比較單一;二是開展的業務品種比較單一,面臨著農發行開展的相關金融業務在市場上缺乏競爭力等問題。
3.農發行難以與農戶發生聯系
農發行難以真正進入基層去逐個地區的進行考察,這就導致一些項目的實施很難完全符合農業生產部門或個人的現實要求。近年來,作為支持農村建設骨干力量的農發行不斷加大了信貸力度,信貸資金投放量逐年增加,但由于缺乏同農戶的直接有效溝通,對涉農項目的信息掌握不夠全面,使得一些支農資金沒有運用到實處,沒有發揮出農業信貸資金的最高價值,加大了對重點涉農建設項目的支持難度,長此以往將不利與政府引導和使用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信貸支農資金,不能很好地履行農業政策性金融職能,沒有最大限度的發揮農發行對全國農業經濟發展的服務作用。
二、完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履行政策性金融職能的措施
1.拓寬融資渠道,豐富融資形式
一方面,在當前信貸規模嚴格控制、形勢趨緊的情況下,傳統的信貸融資渠道難以為繼,過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靠借貸這一手段融資,在大形勢的發展下,需要不斷豐富融資渠道,通過開展市場化債券發行、同業存款、同業拆借、票據交易、現券買賣與回購等融資業務;另一方面,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如果能主動地與商業性金融機構溝通,努力挖掘各類資金交易市場的潛力,實現各種融資渠道的優勢互補,構建農發行穩定低成本的資金來源渠道,將大大有利于融資渠道的多元化與融資渠道的市場化形成良性循環。
2.加強農業政策性金融產品的創新
農業政策性的金融創新產品就是要避免金融產品的同質化,體現在貸款業務方面,主要包括對貸款種類、貸款投向領域等方面的創新;體現在抵押擔保方面,不管是農業農村中長期貸款,還是對糧棉油戰略性客戶貸款,主要是對抵押品種的創新。這就要求全行上下樹立創新意識,增強加快業務發展的使命感和緊迫感,適應現代農業加速發展新形勢,抓緊創新信貸品種。
【關鍵詞】農業政策;經濟發展;農村經濟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是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農業政策是黨和國家政府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和農業發展的現狀,對農業發展方向和內容就進行規劃,從而促進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經濟政策。農業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對合理配置農業資源、優化農業結構、規劃發展方向、提高經濟效益、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因此,研究我國農業政策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具有必要性。
一、我國農業政策概述
農業政策一直是引導我國農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性綱領。隨著工業的快速發展,農業呈現出發展滯后的局面,21世紀之后國家開始出臺了一系列農業政策,逐步實現了工業對農業的反哺。例如,2003年我國出臺了減免農業稅的政策,2006年出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2007年出臺了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政策,2008年出臺了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政策。我國的農業補貼政策等。新時期我國出臺的農業政策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對我國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的進步產生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農業政策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
1.農業政策影響農村經濟結構
勞動力、資本和土地是影響經濟發展的基本要素,農業政策則主要是通過影響資本投入以及土地使用效率來影響農業經濟發展的。首先,農業政策對農業用地的利用效率產生影響,例如2003年我國取消農業稅之后,我國農村的農業耕種面積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在很大程度上激發了農民從事農業耕種的積極性。其次,農業政策影響農業的資本投入,例如2007年我國出臺了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政策,廣大農民開始增加在農業方面的投資力度,提高了農業生產的現代化程度,促進了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
2.農業政策影響農民收入和消費結構
農業政策能夠對農民的收入和消費結構的改善產生重要影響。第一,取消農業稅等農業政策能夠在短期內提高農民的收入。中國農業統計數據顯示,取消農業稅之后農民收入增長率比取消農業稅之前提高了一個百分點以上,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業稅的取消對農民收入的增加產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農業稅的取消在提高了農業生產要素的價格的同時,卻阻礙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弱化了取消農業稅政策的效果。第二,農業政策的出臺對農民消費結構產生影響。農業政策的出臺會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進而提高農民的收入,農民收入的增加會減少食品消費支出在消費中的比重,相反會增加在住房、旅游等其他方面的支出,進而影響消費結構。但是農民收入提高會與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提高一起對消費結構產生影響,消費結構的變化也與農民消費理念和社會發展程度等其他因素存在較大的聯系。
三、農業政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對策
1.注重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在農業經濟發展中以農民利益為根本的一種經濟社會發展理念。第一,政府應對農民進行農業補貼,對糧食實行最低限價并進行收購,提高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農業作物的生產周期之長和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的增加,對農業生產的積極性造成極大地影響,但是農業補貼的發放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基礎地位的增強。第二,必須創新農業補貼的方式,政府可通過農機補貼、農資補貼、良種補貼等多種方式對農業進行補貼,減輕農業生產要素價格上漲對農民造成的壓力,促進農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創新農業政策
農業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農業政策的不斷出臺,這就要求農業政策應根據農業發展的現狀進行不斷的調整,從而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第一,應創新農業組織結構,通過農村勞務市場、農產品產銷會、農業技術服務協會、農機合作社等途徑促進農村經濟的集約化發展。第二,加快農業生產方式的創新,通過轉變農業發展理念,調整農業生產模式,促進農業由傳統農業向現代新型農業的轉變,實現農業的規模化和協作化。
3.合理配置資源
農業的發展、農村的繁榮和農民收入的提高與農業政策的出臺密切相關。新時期農村經濟的發展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注重農村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實現農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資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第一,加快改革農村土地流轉制度,實現農村土地從承包面積小、效益少向土地集中、效益提高方向轉變,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逐漸法制化、規范化。第二,農村應提高農業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率,通過協調水利費、基建費、科技費等費用支出結構,實現農業資金配置的最優化。
四、結語
農業作為我國的基礎產業,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前提。農業政策對農村經濟發展具有規劃性和指導性意義。我國應立足基本國情和農業實際發展情況,出臺積極性農業政策,激發農業生產熱情、合理配置農業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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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經濟發展 農業財政 支持政策路
由于我國農村發展較為落后,農村的產業與經濟均達不到標準,城市與鄉村的差距越來越大,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得不到保障,收入越來越低,盡管在改革開放以后,國家已經加大力度針對農村經濟發展,卻仍然不能收獲理想的果實。近年來,我國提出了以增加農業財政支出來提高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經過實施,我國多數地區的農村普遍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由此可見,農村財政支持政策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一、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
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正呈上升趨勢,其原因是農業財政支持已經達到平均水平并持續上升。農業財政是由支農支出、農業科技支出、基礎建設支出、農村居民救濟費用支出等組成的。支農支出作為后勤支出,主要用于支援農村各項建設的費用支出,例如:山林建設、水田建設、魚塘建設等。農業科技支出主要用于研究農業生產技術和農村居民技術培訓,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產量。基礎建設支出主要是農田水利建設、農業基地建設、農村道路建設、種子培育等組成,能夠改善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農村居民救濟費用支出包括對貧困農村居民、受自然災害家庭、殘障居民等,農村居民救濟費用能夠暫時緩解居民們的經濟問題,幫助困難居民加入到農業生產隊伍當中。
二、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業財政的誤區
(一)農業財政支出的問題
農業財政支出是由支農支出、農業科技支出、基礎建設支出、農村居民救濟費用支出等組成的,不同支出對農村發展有不同的作用。支農支出作為整個農業財政支出最大的一部分,對各項建設的費用支援十分重要,但由于支農支出的費用過于龐大,支出費用分配不勻,其他部分的支出受到約束。農業科技支出雖然能夠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產量,但是大多數農村居民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學習,無法正確掌握農業生產技術等知識。基礎建設支出作為改善農村居民日常生活的重點,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來進行基礎設施的建設,而政府的人力資源配備有限,因此需要農村居民加入到基礎設施的建設當中,但多數農村居民沒有專業的基礎設施建設知識,無法進行基礎設施的建造。農村居民救濟費用能夠暫時解決困難居民的經濟問題,這只是作為困難居民的過渡期,但也有不少農村居民存在不勞而獲的僥幸心理,不參與農業生產。
(二)農業支出結構不合理
近年來,我國農業財政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已經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但仍舊出現了支出結構不合理的問題。2013年,我國財政部門一共向農村財政中心發放了13799億,以用于農村建設、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補貼等支出費用。但由于農村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的問題,這些經費并沒有為農村居民帶來生活的改善,基礎建設支出需要的資金較多,設施建設時間較長,并且不能完全實現現代化建設。農業支出結構不合理,會出現以下問題:財政支持無法明確農村的實際情況,農村是否適合進行此項目的開發,資金能否支持到項目完成,如何規劃項目的建設等。
(三)財政預算與監督
農業財政預算通常是由農村財政人員對各項支出進行提前預算,以保證資金能夠合理支出。但近年來,多數農村財政人員行事馬虎,素質教育不高,不嚴格執行預算制度,才使這些問題出現:對預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和解決,收取私人利益導致各項支出的資金不成正比,甚至有動用公共財政的現象。財政監督需要農村居委會的干部或是管理人員來完成,財政監督是為了對資金流動的走向進行監控,預防資金不到位的情況。近幾年,農村頻頻出現財政資金下落不明的情況,南昌市生米鎮潼溪鄧家自然村,遂川縣大坑鄉羅坊村等,就都曾出現過此類現象。
(四)財政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農業財政管理人員的疏忽,導致農業財政的管理制度一直以來都處于不完善的狀態,無法按照管理制度來要求財政人員的工作,也很難對財政支出進行合理的預算與分配。根據財政部門的要求,為了能夠使農業財政資金透明化,將資金用到安全、規范的農村發展建設當中,需要完善農業財政管理制度。
(五)為農作物購買農業保險
目前,農作物保險主要有兩大類,糧食作物保險和經濟作物保險,糧食作物保險主要以豆類、薯類等為主;經濟作物保險主要以瓜果、蔬菜等為主。而農作物保險按照農作物的生長期,又可分為生長期農作物保險和收獲期農作物保險,這兩種類型的農作物保險,能夠有效地保障農民的收益,即使是農作物受自然災害產量下降,農民也能通過農作物保險得到應有的保障。因此,為農作物購買保險,能夠有效地維護農民的經濟利益,也能為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做好保障。
三、改善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業財政存在的誤區
(一)改善農業財政支出,帶動居民自主生產
農業財政支出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適當改善:第一,支農支出作為整個農業財政支出最為龐大的一部分,可以進行適當縮減,將支農支出用在需要的建設支援當中。第二,農業科技支出能夠增加農產品質量和產量,因此,農村可以進行農業科技研究基地的建設,讓每一位農村居民都能學習到農業生產技術,既能帶動農村居民進行生產,也能減少農村生產成本。第三,改善農村居民生活環境,就需要對農村各項基礎設施進行建設。第四,農村居民救濟費用只能作為暫時救濟費用,不能長期進行救助,要鼓勵村民自主生產,投入到農村各項建設當中。
(二)合理分配農業財政,建設現代基礎設施
近年來,我國大部分農村經濟都有所上升,都是農業財政支持的功勞,農業財政分配期間,經過考察農村的實際情況,對農村各項建設進行了合理分配。根據農村地區和土地的特性,建設與當地土地特性相適宜的種植基地,例如:農村土地適宜種植五谷雜糧,那么農業財政應該立即做好相關種植基地建設的計劃,再通過現場教學,使村民掌握種植技術,施肥技術,除害技術等,最后全面帶動村民進行種植。現代化基礎建設可以從農村的道路開始入手,農村的道路關系著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也能將農村的生產發展到城市當中。
(三)完善財政管理制度,實現透明財政資金
建立完善的財政管理制度能夠進一步提升農村經濟發展,完善財政管理制度需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第一,將村民利益放在首位,針對村民的需求進行農村建設。第二,嚴格監督財政人員的工作,把控財政資金的走向。第三,帶動村民積極投入生產,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第四,及時將使用資金明細公布于眾,徹底實現財政資金透明化。第五,嚴格執行財政管理制度,互相監督,互相糾正。只有實現農業財政全面支持農村發展,才能提升農村經濟效益,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
(四)為農村勞動者購買農業保險
購買農業保險能夠有效地保護農業勞動者的利益,能夠對在勞動過程中,受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購買農業保險,不僅能夠使農業勞動者放心地勞動,也能夠勞動者的家人沒有后顧之憂。另外,在購買農業保險時,需要明確保險責任、保險金額等,確保農業保險能夠為農業勞動者帶來幫助。
四、結束語
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業財政支持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為了能夠提升農村居民的經濟收益,需要改變農業財政的支出方向,將更多的財政資金用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和經濟,才能帶動村民積極生產,加快農村經濟發展。近年來,由于我國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上漲,使得我國的GDP對比去年增加了7%,這說明了我國的農業發展已經漸漸進入成長期,農村各項設施的建設也已經開始走向現代化建設,相信在農業財政的支持下,農村經濟發展一定會持續上升,徹底實現城鄉一體化,村民們也會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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