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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移動生活的開啟,移動支付也成為了一個熱門話題。目前移動支付主要有四種類型:第一類是把移動設備當POS機,也就是移動錢包,代表企業:Google燱allet。第二類把移動設備當作一個讀卡器,把一個小POS機插入手機,代表企業:Square、拉卡拉。第三類是移動支付平臺:所有其他類型的移動支付。包括所有讓消費者通過移動設備向商家或其他消費者(P2P)付費的支付方式。可能在店里,也可能在網上,可通過短信完成,也可能通過NFC完成,代表企業:PayPal。第四類是電信運營商直接扣費:告訴電子商家從話費里扣費。手機用戶購買彩鈴、游戲、數字內容等產品,費用在話費中扣除,代表企業:boku、mopay、PaymentOne。對于第四種移動支付模式,由于用戶使用的習慣以及安全問題,很難成為未來移動支付的主流。
首先,NFC模式最大的挑戰是:NFC生態鏈的搭建本身就很難。目前NFC的技術比較成熟,但與之配套的基建卻很缺乏。要想生產出一個標準的適配所有智能手機與金融機構的NFC讀卡器是一個長期工程。NFC的另一個挑戰是有多個利益相關方都想從NFC支付中獲得一杯羹。以谷歌錢包及美國三大電信運營商Verizon、T-Mobile與AT&T的聯營支付公司ISIS為例子來說明。谷歌與萬事達、花旗銀行、Sprint、FirstData、Verifone、VivoTech、Hypercom、Ingenico及NXP都達成了合作,而所有這些伙伴都想從NFC中獲得更多利益。所有這些利益相關者分成后,還剩多少留給零售商?要知道,是零售商最終讓用戶付費購買了相應的商品或服務。可悲的是,零售商并不是規則的制定者。電信運營商的呼聲最強,如果可能,電信運營商甚至想分走交易額的50%,因為他們提供了“管道”,而金融服務機構則保守些,只要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使用電子支付,他們只對按慣例獲得1.75%到3%的手續費就心滿意足了。由于NFC生態鏈太長,要想使零售商、NFC服務提供商及各類基礎設備對利益分配都滿意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些都阻礙了NFC模式大規模的普及。
其次,對于移動支付平臺,會面臨發卡機構及銀行的威脅。第一,其虛擬賬戶的存儲功能截流了儲戶的銀行存款,例如,PayPal甚至還發行了PayPal借記卡,這些都對銀行形成較大威脅;第二,其推廣ACH支付及帳戶余額支付,對信用卡和簽名借記卡的交易具有一定替代作用。同時對于收單機構來說,一些小型商戶由于規模小、風險大,他們不愿意為其提供收單服務,因此,PayPal在該領域的拓展對其并不形成競爭關系。但隨著PayPal逐漸向中大型商戶拓展,對其原有收單機構形成了一定威脅。所以阻力也不會很小,特別是與銀行業務重合較多,這個模式受到政策的影響比較大。?其次,Square模式相對于傳統刷卡支付的優點十分明顯。便捷性毋需多言,收費也更加低廉。相比于傳統信用卡,因為信用卡的種類多樣,發卡行也不同,所以商戶繳納的刷卡費率往往各不相同。能搞明白自己究竟被銀行扣了多少錢的商戶并不多,而Square模式以其透明的收費獲得商戶的青睞。如今,Square的行業領先地位已經初具雛形。與其他競爭模式相比,Square的優勢在于它是基于信用卡刷卡支付這一傳統支付模式的改良版,擁有更大的市場基礎。全球范圍內每年刷卡交易產生的交易額是一個多大的數字我們不敢想象,如果Square能夠將其攬入懷中,它的未來不可限量。正是因為如此,深圳移付寶根據自己原有的優勢選擇了這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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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藤(Ray Sato)在1997年創辦了Balconi咖啡公司,西洛杉磯的人們第一次品嘗到了虹吸式釀造咖啡的味道。咖啡廳里的每一杯咖啡都由日本虹吸管釀造,這種釀造方式的原理是利用兩個玻璃容器內的蒸汽與真空氣壓進行釀造。
Balconi咖啡廳只接收現金,生意還不錯,但是在2008年Balconi的房租到期時,佐藤決定對業務進行升級。他將咖啡廳搬到了一個更加繁華的街角,房屋的面積也比先前更大,并且重新對店內布局進行了設計。
2011年1月,Balconi重新營業的時候,人們發現了不同之處:先前的收款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臺安裝了Square讀卡器的iPad。有了這臺iPad,佐藤可以接收顧客的信用卡,從而更容易銷售研磨機以及其他高價貨品。他表示:“我起初并沒想到人們會在小額付款時也用信用卡消費,但是我現在一半左右的銷售都是通過信用卡完成的。”
佐藤本想購買一套傳統的刷卡系統,但是3000~4000美元的價格讓他望而卻步。當他看到另外一家咖啡廳在使用Square公司的產品的時候,他就打定了主意要使用它了。“這是一套讓人驚訝不已的系統,惟一的成本就是購買一臺iPad。與4000美元相比,500美元的成本更合理。”Sato開玩笑說,這套系統對他惟一的挑戰就是要學習如何使用iPad。要使用Square,他每筆刷卡要支付交易額的2.75%,當需要手動輸入信用卡信息的時候,他需要支付每筆15美分外加這筆消費3.5%的費用。
近些天來,Balconi的營業收入又提高了,佐藤表示Square為他提供了新的機會,他表示:“如果我進軍餐飲業,我就可以利用Square在現有的收款區外進行收款了,我很高興能得知這個可能性。”
美發師
和很多美發師一樣,施耐德(Duane Schneider)作為一位獨立美發師,他需要自己打理那些讓人頭疼的行政工作,包括收款管理。2010年8月,他開始在丹佛的明星美發沙龍工作,那里的每一個造型師都要自己負責自己的收款事宜。
施耐德表示:“傳統的信用卡收款體系讓人頭疼,里面包含各種各樣的隱藏收費項目,以及不同銀行發行的信用卡都有各自的手續費標準。我檢查賬戶信息的時候,各種各樣的扣費把我嚇壞了。”
在接觸到移動付款之后,施耐德和Pay Anywhere簽訂了合同。從那以后,他的收入有了3倍的增長。“我的顧客中有97%的人都使用信用卡,因為比滿世界找提款機或者隨身帶一本支票本并告訴我周二才能兌現要方便多了。”施耐德說道,有了Pay Anywhere,他還能在沙龍外給顧客提供服務并且完成收款,例如在酒店里為客人提供理發服務。
Pay Anywhere每筆交易收費為19美分外加這筆交易額的2.69%,當需要手動輸入信用卡信息的時候,收費為19美分外加這筆交易額的3.49%。該服務還允許使用者在沒有網絡連接的時候儲存信用卡交易信息,并在取得網絡連接的時候再完成交易。Pay Anywhere的使用者不必和他們簽訂合同,Schneider很喜歡這一點,并且他還滿意于Pay Anywhere的7×24小時式服務。
施耐德表示:“我身邊還沒有人在使用移動支付服務,但是我已經很多次向他們介紹過了,我的同事們都在使用傳統的信用卡服務,我使用移動收費服務的手續費比他們低多了,他們都覺得這很不可思議,但是他們和傳統信用卡收費服務的合同還沒有履行完。”
牛仔市場
博伊德(Lance Bloyd)的公司Bucking Bull Pro沒有銷售產品的實體店面,他表示:“人們在網上找到我,而我在線接收他們的訂單。”他的公司銷售牛仔行業用品。
他的這套經營體系曾經面臨一些問題。以前,他先郵寄貨物,同時郵寄發票,然后等著顧客通過支票付款。“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一次次地‘監視’著他們,這讓人很不舒服。我不確定他們最終是否會把錢給我,并且有時我還要整晚加班工作,因為他周末就需要他們預定的貨品。”最終,他開始要求顧客進行預付費,然而這一做法導致他損失了一部分訂單。另外,他的一部分業務來自在牛仔大會上銷售產品,在那里他只接受現金和個人支票。
干豆腐的做法為:
1、鍋中放油,加入蔥花爆香,倒入適量的老抽,水;
2、下干豆腐,翻炒;
3、蓋鍋蓋調中火燜;
4、青尖椒斜切成環,放入鍋中,繼續燜;
5、水快收干時,加入蒜片翻炒;
2. 五一是要告訴你人生五個一:一個好身體,一份好事業,一世好心情,一圈好朋友,一生好運氣。愿你一生擁有五個一!祝五一快樂!
3. 方寸間,歷數世上桑田滄海;時空里,細問人間暑往寒來;是朋友,星移斗轉情不改;是知音,天涯海角記心懷,祝勞動節愉快。
4. 祝五一快樂:獎金多多再翻一倍,事業發達再進一步,人氣直升再火一點,身體安康再棒一點,人見人愛身邊美女再多一群。
5. 月很圓花更香,祝你身體永健康;手中茶杯中酒,祝你好運天天有;歡樂多憂愁少,愿你明天更美好。祝勞動節快樂!
6. 天空吸引你展翅飛翔,海洋召喚你啟航,高山激勵你奮勇攀登,平原等待你信馬由韁。勞動吧,愿你前程無量!勞動節快樂!
7. 春風喜迎勞動節,舒展眉頭度五一;繁忙工作終得歇,勞累之余開心些;帶薪長假心歡喜,盡享回報笑嘻嘻;祝勞動節快樂!
8. 雨聲祝你平安,雨水沖走麻煩,雨絲捎去思念,雨花飛落心弦,雨點圓你心愿,雨露潤你心田。愿幸福與你常相伴。祝勞動節愉快!
9. 編一個短信送給你,寫份祝福送給你。五一來臨之際,為您送上一份衷心的祈禱與祝福,誠祝您與您的家人度過一個愉快的勞動節!
10. 拿起掃把掃掉憂愁,拎起抹布擦掉煩惱,揮起鐵鍬鏟掉哀傷,五一勞動節到了,快點來個心里大掃除吧,愿你五一節快樂無限,幸福無盡。
11. 祝各位奮斗在辦公室,蝸居在出租屋,血拼在購物街,絕望在商品樓,經受得住杯具,承受得起餐具,辛辛苦苦大半年,買不起衛生間的親們勞動節快樂!
12. 如果我有一臺幸福遙控器,就永遠點播你的頻道,鎖定你的笑意。如果我有一臺時間穿梭機,就永遠停在你的身旁,四季永不分離。親愛的,五一快樂!
13. 付出辛勞,揮灑汗水,成功的果實即將收獲。在勞動節到來之際,衷心地問候一聲:你辛苦了。愿你盡享勞動的幸福和豐收的喜悅。五一勞動節快樂。
14. 水越流越清,酒越久越醇,朋友越久越真,世間滄桑越流越淡,你我的感情越來越深,祝五一勞動節快樂,時刻好心情!
15. 五一到,勞動節,日子好,鳥在唱,花散香,心掛念,短信傳,送祝愿:煩惱消,憂愁跑,歡笑顏,幸福綿,樂逍遙,快樂伴。
16. 五月陽光金燦燦,祝福你好運連連;五月花開香飄飄,祝福你和和美美;五月喜鵲叫喳喳,祝福你平平安安;五月有幸福多多,祝福你快快樂樂!
17. 幸福在于勞神,健康在于運動,欲望在于節制,快刀斬去憂愁,樂觀看待生活。勞動幸福勞動光榮。愿朋友五一勞動節快樂!
18. 五一到來,為你送上一份衷心的祈禱與祝福,祝你與家人過一個愉快而祥和的勞動節!五一節到了,你要少喝酒,多吃菜,還有要聽老婆的話。
19. 水越流越清,酒越久越醇,朋友越久越真,世間滄桑越流越淡,你我的感情越來越深,祝五一勞動節快樂,時刻好心情!
20. 您用勤勞的雙手,創造了美好生活,平時工作忙碌碌,趁著五一狂購物。兩手不空滿載歸,慰勞自己不能誤。祝勞動節愉快!
21. 葡萄香蕉紅蘋果,祝你想念有結果!蘿卜黃瓜大白菜,愿你天天惹人愛!可樂清茶白開水,望你夜夜都好睡!勞動節快樂!
22. 祝身體康佳賽蒙牛,美女飄柔多聯想;生活富康樂百氏,事業捷達步步高;財源強生騰新浪,股票長虹冒紫光。勞動節快樂!
23. 親人鄰里和和睦睦,新朋老友開開心心,生活簡單快快樂樂,處世穩重平平安安;天天心情愉悅,歲歲喜氣洋洋!勞動節快樂!
24. 五一即至,要送上五個一給你,希望你事業上一鳴驚人,生活上一生平安,做生意一本萬利,買彩票一不小心中大獎。
25. 為你過一節日,送上獎狀。全體為你鼓掌,老黃牛,贈你大紅花,勞動最光榮!
26. 五一又到眼面前,包包餃子吃點面;找點感覺甜一甜,猛夸老婆勝從前;兩情相悅心相連,這節過得多省錢!
27. 五一佳節不送禮,發條短信送給你。健康快樂長伴你,好運和你不分離。還有讓我告訴你,勞動才是硬道理。
28. 一笑煩惱跑;二笑怨憎消;三笑憾事了;四笑病魔逃;五笑永不老;六笑樂逍遙。時常開口笑,壽比南山高。祝勞動節快樂!
29. 五一快樂祝你:追求一段真情,尋找一個摯友,實現一個夢想,呵護一個家庭,請我吃一頓大餐。五一勞動節快樂!
30. 心善是根,人和是本;尊師是方,重友是法;能忍是聰;會讓是明;遇難有勇,遇困有謀;小事糊涂,大事清楚;祝勞動節愉快。
31. 你是書本我是包,你是耗子我是貓,你是木頭我是膠,你是豬肉我是刀,我們關系這么好,五一吃飯你來掏,節日快樂!
32. 一絲真誠勝過千兩黃金,一絲溫暖能抵萬里寒霜,一絲問候送來溫馨甜蜜,一條短信捎去我萬般心意,勞動節開心快樂。
33. 水在流,魚在游,忘掉所有的憂愁,風在吹,雨在下,很想讓你笑一下,天有情,地有情,祝你時刻好心情,愿勞動節開心。
34. 這年頭就流行喝個晚茶,看個晚會,道個晚安,拜個晚年,結個晚婚,娶個晚輩。但節日的祝福可不能晚了--祝您節日樂上加樂!
35. 天空吸引你展翅飛翔,海洋召喚你啟航,高山激勵你奮勇攀登,平原等待你信馬由韁。勞動吧,愿你前程無量!勞動節快樂!
36. 今天勞動節,鳥兒在叫,心兒在跳,發你的短信,把你手機鬧;愿你走上發財道,跨躍好運橋,穿過平安巷,到達幸福終點站。
37. 五一到了,讓我們丟掉煩惱,穿上快樂的衣裳,背上祝福的行囊,且行且歌,且行且樂,給心靈一次美麗的旅行,祝你節日快樂。
38. 短信會變成美味,文字會開出玫瑰,相互發送是一種約會,細讀是為了體會寂寞滋味,人世間,只有朋友最珍貴!祝勞動節快樂!
39. 我沿著滾燙的網絡,狠狠地把你思念,用我纏綿的柔情奔放的感情熾誠的熱情真摯的友情愉快的心情,動情地祝你:五一節快樂!
40. 瀏覽,是難得的雅致;悠閑,是放松的感覺;朋友,是修來的幸福;友情,是難求的緣份;問候,是甜蜜的牽掛。祝勞動節快樂!
41. 送你陽光,替你把疲憊蒸發;送你細雨,替你把勞累沖刷;送你流星,替你帶去好夢;忙碌的日子好好照顧自己!勞動節愉快!
42. 五一國際勞動節,有人辛苦有人閑,農民春耕忙,風雨不需歸;富貴之眾人,或棲息,或消費,或旅游;這真是水火兩重天。
43. 勞動節日不勞動,休息要好要輕松,沐浴春光沐春風,快樂生活樂無窮,思念之情潮水涌,祝福之意別樣濃,祝勞動節愉快。
44. 這次發短信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鍛煉指法;二是聯絡感情。現在很鄭重地告訴你,今天就是勞動節了,送句沒技術含量但是我真心的話:五一快樂!
45. 五一長假又來到,我用短信把福祝。祝你彩票期期中,生活改善步步高。假期打牌次次贏,吃嘛嘛香胃口好。外出旅行好運交,在家休息心情好!
46. 勞動節到來之際我特地為一向以:吃飯打沖鋒,干活多磨蹭;整天睡大覺,房間從不掃;上班老遲到,下班提前走,的你頒發:最懶惰勞模獎以資鼓勵。預祝五一快樂!
47. 祝你勞動節愉快!心想事成!工作開心!我會永遠支持你的!勞動光榮!不勞動可恥!熱愛勞動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大家都先去勞動吧,我一會來。
48. 等不及了,我決定率全國人民提前祝你和家人五一快樂!你以后幾天收到的短信都是我安排他們發的,我為人很低調的,你知道就行,別聲張哦!
49. 紅濕處有花瓣,熱云中有雨點,回眸間有惦念,熱鬧中有孤單,快樂中有同伴,沉靜中有火焰,真情中有患難。五一節,問候中有祝愿,祝你每天快樂多一點!
50. 生命誠可貴,勞動價更高,若為友誼故,祝福短信道:愿勞動節給你帶來運氣更好一點,心情更樂一點,工作更順一點,愛情更甜一點!勞動節祝福語
關鍵詞:不動產;婚前購置;離婚;利益歸屬;裁判規則
文章編號:1008-4355(2011)02-0099-08
收稿日期:2010-12-15
作者簡介:蔣月(1962-),女,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中圖分類號:DF55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1.02.15
近年以來,借款購置房屋、停車位等不動產,是我國城鎮居民生活中的普遍現象。其中,以所購置不動產向銀行抵押獲得貸款,是滿足城鎮居民購房資金需求的最重要途徑。因為婚姻關系的特殊性,夫妻一方婚前購置不動產,其購房借款延續到婚姻存續期間償還的,或者該不動產作為婚姻居所使用,婚姻當事人雙方對于這些不動產有所貢獻的,該不動產的利益歸屬問題比較復雜。特別是作為住房的房屋,通常是夫妻財產中最大宗的財產。離婚時對這類不動產的產權歸屬認定、增值部分是否分割、如何分割等問題,迄今尚無明確國家立法或司法解釋作出規定,理論和實務界的分歧也比較大。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引起廣泛關注。各地電視臺、廣播電臺的相關節目持續討論和熱議,各界反應強烈。該解釋第11條擬對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房屋的歸屬規定如下:“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占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該司法解釋力圖合理規范這種易產生爭議的不動產利益之歸屬,為統一司法提供明確依據,其出發點是好的,條款的基本內容具有相當大的合理性。不過,考慮到婚姻財產的特殊性,該條規定尚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以利于完善。
一、離婚裁判時對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不動產的利益歸屬的不同認識及裁決結果
對于婚姻當事人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且婚后雙方共同承擔清償債務責任的,離婚時如何認定和處理,各地法院的認識存在明顯差異。主要有下列四種不同觀點:一是主張產權及其利益均歸個人,共同清償債務的配偶另一方僅產生適當金額的債權;二是認為應以產權證取得時間為判定依據,婚后取得所有權的,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三是認為房屋增值收益應當由夫妻共享;四是按照婚前已付款比例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多個地區的高級人民法院為統一本地區的司法裁判標準,先后出臺了相應的指導意見。這些指導意見不盡相同,實際裁決結果有明顯差異。
(一)婚前借款所購房屋屬于購房人的個人財產
該種意見主張,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房屋等不動產的,離婚時,不動產應認定為購買人的個人財產;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配偶一方婚前購房之債務,只在夫妻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離婚時,將婚后用于歸還借貸的全部金額之一半返還給產權人的配偶一方。這種觀點主要是以合同法和物權法原理為基礎,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5規定為依據。《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該觀點強調,不動產買受人婚前雖未取得該不動產的產權證,但其與出賣人之間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不動產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即是買受人取得該不動產產權的時間;不動產的產權證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該買賣合同出具的權屬證明文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解答“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償貸款,在離婚訴訟中如何處理”的問題時,認為“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滬高法民一[2004]25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若干問題的解答(一)》第6條。資源來源:婚姻家庭律師網(),訪問時間2010年12月9日。
這種觀點不關注當事人不動產買賣關系與其婚姻關系的關聯性。強調購買人在婚前購買房屋,不論是自有全部房款或是借款購得房屋,其已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為清償借款而將房屋的所有權抵押給銀行或者其他抵押權人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用共同財產清償借款的,夫妻之間僅產生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婚后配偶另一方參與清償債務的行為是為房屋產權的取得作貢獻,但是,婚后雙方共同歸還借款僅僅是在償還銀行的債務,與房屋產權歸屬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不改變房產作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二)以產權證取得時間判斷婚前借款購置房屋的產權歸屬
這種觀點認為,婚前借款購置的房屋,其權屬認定應以產權證取得時間為判定依據。雖然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借款購房,并以個人財產支付首期款,但婚后始取得房屋所有權,即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款金額,配偶另一方應補償其中一半給付款配偶;尚未清償的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擔清償。這種觀點主要以物權法原理為基礎,不動產物權的取得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9條為依據,即“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房屋所有權證在婚后取得,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7條關于夫妻共同財產范圍的規定,相關房屋應歸入婚后所得,在當事人無相反約定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即持此觀點。2005年5月,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舉行的婚姻家庭案件疑難問題法律適用研討會上,關于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支付首期付款、辦理房貸,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房貸的房屋性質的認定及處理問題,與會代表認為,“應當區分不同的情況分別進行認定。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支付首期房款并辦理房貸,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權,無論登記于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可由另一方返還一半;尚欠的貸款,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返還。如果所有權系婚前取得,則應當結合產權登記情況進行認定。如果登記于雙方名下,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原則同上;如果登記于一方名下,則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對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部分,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予以返還。”[1]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按揭房屋的權屬認定”明確持前述立場。2008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征求意見稿)第13條指出,“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房貸,且用個人財產支付首期房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無論登記于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還一半;尚欠的貸款,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返還。”反之,“如果所有權系婚前取得且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用共同財產還貸的,該房屋應認定為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對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部分,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予以返還。”蘇高法電[2008]464 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征求意見稿)第13條。資料來源:包頭律師專家服務網,省略/onews.asp?Id
5872,訪問時間2010年12月8日。
這種意見嚴格遵循不動產所有權轉讓須經登記的規定,將獲準登記的時間點作為識別標志,適用現行《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關于夫妻婚后共同財產來源、個人特有財產來源的規定:凡結婚后取得所有權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凡婚前取得所有權的,認定為個人財產。
(三)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為個人財產,但婚后增值收益應由夫妻雙方共享
這種觀點認為,對于需要借款才能購置房屋的婚姻當事人而言,購房涉及機會成本。在工商業社會,不動產特別是城市的不動產價值巨大,價格上漲快,夫妻雙方受制于經濟條件,也出于婚姻共同生活的考慮,一方購房后,另一方放棄購房機會,夫妻雙方利用共同財產清償一方為購房所欠債務,該房屋的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否則,對非產權人一方不公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明確持此觀點。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房屋,婚前取得所有權的,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債務部分,由所有權人給予返還。如果夫妻另一方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收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蘇高法電[2008]464 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征求意見稿)第13條。資料來源:包頭律師專家服務網,省略/onews.asp?Id
5872,訪問時間2010年12月8日。
這種意見較充分地考慮到了婚姻共同生活體的整體利益與作為個體的夫妻各自利益之間的關系,以及非買受人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對買受人所購置的不動產有形和無形的貢獻,對兩個利益主體各自的利益都有所兼顧。有評論認為,房屋是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的增值應當歸該房屋的所有權人,與夫妻的另一方無關”,把房屋的增值一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支付首付一方不公平,因為房屋的增值是房屋本身的市場價值變化所致,“房屋作為不動產所有權的權利客體在婚前婚后并未發生變化”;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但完全個人財產的觀點也值得商榷。“夫妻一方共同按揭支付貸款,這一部分資金被夫妻另一方(買受人)占用,直接導致了夫妻另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投資機會、投資規模以及生活品質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響”,認定為個人財產是對夫妻之間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對家庭的貢獻的漠視,顯失公平。“婚后一方承擔了另一方婚前按揭房的還款義務,對于維護房屋的所有權現狀具有積極意義,降低了因還貸不力銀行就該房屋行使抵押權的風險”,夫妻一方的貢獻已融入該房屋之中,該方配偶有權得到補償[2]。增值共享的觀點,既關注物權轉移,又重視婚姻的特殊性,無論是從價值導向還是結果公平的角度看,都更為合理。
(四)根據婚前已付款比例大小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這種意見提出,對于婚前借款購置的房屋之歸屬認定,應以已付款占購房總價款的比例為依據:婚前首付或者已付款占購房款總額之比例低,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購房借款之金額占購房款總額的比例高的,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反之,則認定為婚前購買人的個人財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即持此觀點,其指導意見提出,“一方婚前借款或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購房所欠債務主要是用婚后共同所得償還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03年11月)第58條第3款。資料來源:法律無憂網(省略/article_detail.asp?iType
0&ID
2872),訪問時間2010年12月8日。
這種按婚前婚后出資比例決定借款購置房屋歸屬的作法有
一定合理性,盡管從現有法律理論或法律中不容易找到明確的支持。有人質疑這種意見“拋開法律概念和法律框架”,“過于隨意的法律演繹使得法官自由裁量權太大”。不過,筆者以為,司法裁判規則追求的是盡可能公平合理的結果。如果說出資比例對所有權歸屬認定毫無影響,這也不夠客觀。對于新型疑難問題,如果非要從既有法學教科書中找到現成答案,是不現實的;如果不適當突破傳統法理或規則,法學也不會發展。
比較而言,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觀點,可以說是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與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場的折衷,能夠更好地兼顧對婚姻的特殊性,并平衡婚姻當事人雙方各自的利益。
二、對征求意見稿第11條的評析
征求意見稿第11條采納了前述第一、三種意見,客觀地說,這條解釋充分注意到了婚姻配偶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另一方購置的房產之貢獻和不動產的市場價值變化,要求產權人就另一方的貢獻和不動產增值向另一方作相應補償,具有相當大的合理性。從理論上分析,這條規定已經考慮到了方方面面,相當周全。不過,仔細推敲,仍可以發現這條規定中存在某些需要進一步研討的因素。
(一)該規定僅涉及“銀行貸款”,其適用范圍或條件過于苛刻
雖然利用銀行貸款是多數居民購房時解決自有資金不足的主要途徑,但不能認為所有居民借款的對象均為銀行。將銀行貸款優于其他借款,甚至不承認民間借貸,這顯然不盡合理。事實上,有些居民可能由于年齡、戶籍、信用等因素,沒有從銀行貸款的可能性;還有些居民為了節省“利息”,買房的部分資金是向親友籌集的。非銀行的借款,只要真實地用于購置不動產,
也應該將其與銀行貸款一視同仁。
(二)司法自由裁量度偏小
第11條規定“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其用詞是“可以……”,而沒有使用“應當……”,有一定彈性空間。但從其文字看,沒有進一步界定哪些情形下該不動產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該條款未來生效,其適用結果將把爭議財產界定為
個人財產而非共同財產。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至少在三種情況下,配偶一方對另一方婚前購置的不動產作出的貢獻巨大:一是婚姻存續期間長,配偶一方因婚姻共同生活而使得配偶另一方能夠長期積累財產清償購房所生債務;二是婚姻共同生活期間清償債務之金額占所購房全部房款的比例大;三是購房人婚后因為健康原因長期主要依賴配偶另一方扶養。但是,按照第11條的規定,無論是夫妻共同生活50年還是配偶另一方用其個人特有財產清償房貸的金額遠遠高于婚前付款額,都不改變該不動產歸配偶一方個人所有的性質。
(三)非所有權人獲得合理補償的給付極可能遭遇“執行難”
首先,配偶另一方的財產由所有權轉變為債權,由主動一方變成被動一方,其利益實現增加了不確定性。因為非房產所有權人的配偶一方,對于幫助對方償還貸款的錢款,是擁有所有權的,其權利實現處于“自在狀態”,只要求不特定義務人不主動侵害其所有權即可。然而,自從將這些收入用于配偶對方償還購房貸款后,按照該征求意見稿的意見,該方配偶僅享有請求對方給付合理補償的權利,其權利從原來的所有權變成了債權。債權的實現有賴于債務人的積極作為,該配偶由主動者變成了被動者。如果債務人不主動履行債務清償義務,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需要付出新的代價。例如,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或者在人民法院裁決后請求強制執行。其次,從實證角度觀察,由產權人給予另一方“合理補償”會遇到執行難的問題。債務人由于某種原因沒有清償債務的能力,債權的實現遇到了難以克服的困難,債權人面臨這種風險的可能性極大。因為購房人已經為購房欠下巨額債務,離婚后,如何有能力籌集足夠的金錢向對方作出補償呢?如此一來,該方配偶的利益如何有保障?
(四)該條規定的價值取向是否適當有待斟酌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買不動產,就認定為購買方的個人財產,這意味著在平衡婚姻當事人雙方的財產利益時,是有利于買房人的,在事實上特別不利于已婚婦女。它可能引導婚姻當事人各方各自購置不動產,當事人不論男或女,婚前想方設法借款為自己購置不動產,只要將該不動登記在自己名下,不論是現在或將來,其居住就有了保障;否則,如果婚姻當事人一方不擁有屬于自己的住房,一旦婚姻破裂,離婚時難免遭遇被迫“凈身出戶”或被“掃地出門”的境地。
(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老人贍養不利
在理論上,婚姻當事人各自擁有獨立產權的房屋,本身是好事。但是,中國土地資源稀缺,不可能人人獨自擁有自己的產權房,而且以中國現有房屋價格看,除了少部分人口或家庭外,絕大多數人購房都需要借款。債務金額巨大,還款時間短則5年,長則20年。精于自我利益算計的婚姻當事人雙方,都忙著賺錢償還購置不動產的借款,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的經濟能力大大降低。老、弱、病、殘、幼家庭成員的權益,又如何獲得保障?
(六)與中國婚姻傳統相去甚遠
根據傳統的男娶女嫁習俗,房屋等不動產通常由男方及男家預備,女方及女家通常準備“細軟”,通過分工合作完成婚姻共同生活的“基本建設”,使新婚夫婦自結婚之日起就能夠“過日子”。按照征求意見稿的第11條,當婚姻關系破裂時,雖然非購房人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增值收益,但在男娶女嫁習俗未根本改變的環境下,特別是在中國農村地區,一旦遭遇離婚,已婚婦女將處于一種特別不利的境地。
(七)與中國土地資源稀缺的國情不甚吻合
中國土地資源稀缺,不可能人人擁有房屋。但是,如果僅與配偶共享,一旦離婚,將對自己不利。這無疑將鼓勵夫妻各自為陣,不與對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結合該征求意見稿第11條,“離心離德”的價值取向更為明顯。
(八)對于城鄉不同區域人們相互聯姻有某種隔離效果
從某種程度上講,這條規定的主要受益群體是城市居民,對農村戶籍人口的利益訴求考慮得相當少。在城鎮,由于房價高,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不動產的,將歸個人所有,這意味著一旦離婚,該不動產將不被歸入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這讓購房者吃了一顆定心丸。從利益關聯性考察,這條規定側重于保護已經富裕起來的城鎮居民的不動產利益,或者說,城鎮中具有較高收入的群體――他們有能力為子女購置房屋等不動產。隨著人口大規模流動,大量農民進城謀生,城鄉人口之間的聯姻越來越多。有房族與無房族之間,即使結婚成為夫妻,似乎仍將隔著不動產所有權這堵“利益高墻”。
婚姻關系是一種非常特殊的人身關系。不動產利益因為有登記簿記載,其歸屬可以清晰界定,而夫妻人身關系上的投入和付出,其價值應該高于財產利益,法律卻無法準確測算,一方如何能夠補償另一方的人生?制定夫妻之間的財產利益分配規則時,有必要充分尊重和認可其人身關系的基礎性和“主角”定位,避免夫妻關系的物化。
三、完善一方婚前購置不動產的歸屬規制的建議
對于婚姻,沒有當事人是“志愿者”,其付出不要求任何補償或回報,相反,他或她總是期待著現在或將來的回報。在工商業社會,不動產價值巨大,且具有穩定增長性。對于夫妻而言,不動產利益重大。在某種程度上,征求意見稿第11條對婚姻關系特殊性的關注還不夠,對婚姻財產特殊性的重視仍不足。同時,這條規定似乎僅僅是離婚時財產利益分配的規則,沒有考慮到配偶一方死亡時遺產繼承中的利益分配。建議分門別類規范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之歸屬。
(一)分別出資類型,區分規定
對于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婚后繼續以其個人特有財產清償借貸的,可以考慮將該不動產認定為購買方個人所有。對于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如果其已付款僅占不動產價款總額的小部分,婚后清償借貸金額占不動產總價款大部分,可以考慮將該不動產認定為夫妻共同共有,在離婚時酌情考慮財產來源、雙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等因素按比例作適當分割。
(二)根據實際用途對不動產進行分類,區別對待
夫妻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可以有兩大類用途:一是作為婚姻住所使用,或者作為家庭住所使用;二是作為非婚姻家庭住所使用。對于作為婚姻或家庭住所使用的房屋,應當特別慎重對待。
對用作婚姻居所或家庭住所的個人所有的房屋,其所有權人的所有權應受到一定限制。對用于婚姻居住或家庭生活居住的房屋,其利益歸屬應充分考慮到婚姻的特殊性,非所有權人享有婚姻住所居住權,該權利應是配偶另一方的不動產或者利益的一種負擔;所有權人未經配偶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出租,該方享有住所不被收回或者不被從該住所趕出去的權利;在離婚時,另一方仍可以享有居住權。即使不是用于婚姻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在必要時,法庭有權準許非所有權人一方占有和使用該房屋作為其住所,而且這種負擔可以約束第三人。也許有人會認為,夫妻一方婚前購置的房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將其作為婚姻住所或家庭居所,產權人的配偶一方無償居住使用,事實上已經共享了一定利益,離婚時還可要求分割利益,可能會形成“雙倍獲益”。強調夫妻關系的特殊性經常使得婚姻當事人雙方無法準確區分本人利益與對方利益。如果僅僅依據物權法原理或規則,不考慮婚姻家庭法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對這類不動產的認定與分割,可能偏離具體規則追求的公平正義。
對于其他用途的不動產,原則上可以歸屬于購買人個人所有。
(三)應當尊重當事人雙方的合意
婚姻當事人一方婚前借款購置的不動產,是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當事人之間曾經有約定或者有承諾的,應當從其約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雖以一方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但雙方曾經約定該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應當將該不動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尚未歸還的貸款為雙方共同債務。如果當事人雙方還曾對各自的份額有約定,也從其約定。
(四)充分考慮出資人的配偶對該房產的貢獻
婚姻當事人一方可以就配偶另一方個人所有的不動產之實際貢獻,請求享有適當份額或利益。例如,在共同生活過程中,配偶另一方曾幫助修繕房子,共同管理該不動產等,這些都是對不動產的貢獻。對此,法庭應當酌情批準這類請求,但當事人有相反約定的除外。
(五)賦權法院在必要時根據公平合理原則對一方所有的房屋作公平分割
生活遠比法律規則復雜,再詳盡的司法解釋也不可能作出包羅萬象的規范。中國作為大陸法傳統國家,注重制定法規范。特別是近些年來,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司法解釋的作用有越來越大之趨勢。如果司法解釋過于絕對,不留任何酌情裁決的余地,可能使特殊案件的當事人難以得到公平結果。因此,有必要賦權人民法院在必要時,根據當事人的需要、財產來源、當事人對相關不動產的貢獻,基于公平合理原則,對所有權歸屬于一方的房屋作適當處理,保障配偶雙方的公平利益。
總之,在婚姻關系中,夫妻雙方既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利益主體,又是彼此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共同生活伴侶;既可以清楚地區分雙方各自的財產利益,又可以說雙方各自利益的邊界有一定的模糊性,甚至是重疊或交叉的。制定財產利益分配規則時,既要考慮婚姻存續期短的當事人的利益,同樣要考慮到共同生活數十年甚至“白頭到老”夫妻的婚姻生活狀態;既要關心男性的利益,同樣應公平承認和保護婦女的利益;既要考慮婚姻當事人的利益,還要考慮到未成年子女及需要贍養的老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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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Division of Property Purchased by One Spouse before Marriage on Loan: With a Question on Article 11 in the Third Interpretation Draft on Application to Marriage Law from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JIANG Yue
一、我國地方政府教育券政策轉移的基本概況
著名經濟學家諾斯曾經說過:“歷史總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僅僅在于我們可以向過去取經,而且還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制度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通過對我國教育券制度實施歷史的梳理,可以發現我國教育券實施中各地教育券產生的動力機制以及當前我國教育券制度實施的阻滯因素。從深層次而言,教育券作為嵌入我國地方政府教育管理體制的制度由于其不同的實施目標而獲得了多樣性的功能,從而使得我國教育券制度的實施因此獲得了生命力。具體而言,本文將以“時間”與“空間”兩個維度去審視教育券制度實施的歷史。簡而言之,本文將考察浙江長興縣從2001年到2012年這11年里教育券制度發展存在的問題并提供相關政策建議。
關于教育券的討論最早見于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的著作。弗里德曼提出,“把公共教育經費以券(Vouchers)的形式發放給學生家長,以此支付擇校的學費。”[1]一般認為,教育券是指政府把原來直接投入公立學校的教育經費按照生均單位成本折算以后,以面額固定的有價證券(即教育券)的形式直接發放給家庭或學生,學生憑教育券自由選擇政府所認可的學校(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就讀,不再受學區的限制,教育券可以沖抵全部或部分學費,學校憑收到的教育券到政府部門兌換教育經費,用于支付辦學經費。研究顯示,美國教育券的實施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教育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提高了學生尤其是貧困家庭兒童的學業成績與學校效能。2001年9月,浙江長興縣教育局把一個舶來品——“教育券”成功本土化,并且順利發放到學生手中。這是實踐教育公平理想的全新嘗試。隨后,長興縣周邊其他地區紛紛學習長興縣教育券的經驗,開始實施教育券制度。利用CNKI數據庫,獲得有關各地區教育券制度實施的基本概況,通過對二手資料的整理,按照教育券的實施時間、實施的目的以及主要對象,形成我國教育券實施狀況的概覽(如表1所示)。
如表1所示,當前我國教育券政策的實施空間已經得到了廣泛的拓展。政策實施空間主要包括:地理空間、政策對象的范圍、政策類型等內容。政策實施的地理空間從最初的浙江省長興縣等東部沿海地區到湖北監利、山西左權、云南大理等中部乃至西部地區;政策對象的范圍從最初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到職業教育、農民工職業培訓拓展到農民工子女教育、幼兒教育乃至高等教育領域;政策類型已經形成了助校型、助學型或者排富型與非排富型以及發展型與應急型等按照不同劃分標準所形成的多種教育券類型。然而,在具體研究中發現,一些教育券制度由于地方財政經費預算、政策實施的效果欠佳、政策設計缺乏規范性以及民間的認可度不高、文化或觀念的沖突等因素而導致政策實施經歷一段時間后而“夭折”。當然,關于教育券制度轉移的分析僅僅從制度轉移的動力機制或原因進行分析還是遠遠不夠的,需要通過政策轉移理論的一般性分析框架審視教育券制度跨區域政策轉移的全面狀況。
政策轉移研究的倡導者道洛維茨(David P.Dolowitz)和馬什(David Marsh)提出了政策轉移需要考察的六個問題[2]:為什么參與者參與政策轉移?在政策轉移過程中誰是關鍵的參與者?轉移什么?從哪里汲取教訓?什么是不同程度的轉移?是什么限制或推動政策轉移過程?第六個問題是一個新提出的問題,這個問題是關于政策轉移的效果,該問題并非政策轉移的變量,它主要關注政策轉移過程中如何與政策“成功”或政策“失敗”相聯系。因此,一個完整的政策轉移分析框架應該包括:參與者、轉移內容、轉移原因、轉移來源、轉移程度、轉移成效等問題維度。所以本文主要考察地方政府之間教育政策轉移的動力機制、類型界定、價值旨歸及行動策略等內容。
二、政府間教育政策轉移的動力機制與類型界定
道洛維茨和馬什認為,根據政策轉移的動機可以將政策轉移分為自愿性與強制性。當政策轉移主體出于完全自愿理性的決定而轉移另一時空下的政策或項目時就發生了自愿性政策轉移。與此相反,如果一個或更多的政治系統或國際組織將某一項政策、項目或制度改革強加給另一政治系統,則發生了純粹的強制性政策轉移。道洛維茨與馬什進一步提出政策轉移應該是一個連續統,這個連續統的一端是教訓吸取,另一端是被強制轉移某一項目、政策或制度安排[3]。顯然,道洛維茨與馬什關于政策轉移的觀點更多基于理性的主動學習和強制或規范的被動接受這兩個機制的分析,更加符合國際政策轉移即跨國家邊界政策轉移的實際狀況。“貝里夫婦(F.Berry &W.Berry)以此提出競爭模型、學習模型、強制與規范模型及公民壓力模型的政策擴散動力模型,并發展出若干關于地區政策創新擴散與傳播的模型,主要包括全國互動、區域傳播、領導-跟進與垂直影響等。”[4]美國學者迪馬奇奧與鮑威爾提出了制度性同構的三種變遷機制。他們提出“三種機制的區別在于不同的先行條件:(1)源于政治影響與合法性問題的強制性同構;(2)源于對不確定性作出標準反映的模仿性同構;(3)與職業化相連的規范性同構”[5]。羅斯(Rose)認為,“轉移導源于政府探求對問題的補救。補救可能包括將適當的資金用于一個現存的項目,借鑒歷史上國家處理這類問題的經驗,或者尋求別處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6]。
國內學者有關政策轉移、政策擴散的研究也主要汲取了國外研究的成果,以國內的案例驗證或部分驗證了國外學者關于政策轉移或政策擴散的理論。在組織社會學的影響下,有研究者提出政策擴散可以分為學習型政策擴散、強制型政策擴散以及直接模仿型政策擴散;也有研究者通過對當前有關政策擴散理論的梳理與回顧,結合具體政策擴散的案例分析,總結出三種政策擴散的機制與路徑即道義型政策擴散、強制型政策擴散與學習型政策擴散;還有研究者結合全球教育政策轉移的歷史與現實進程來看,主要有“學習-問題解決”、“競爭-創新”與“強制-規范”等幾種可能的動力模式[4]。綜合以上研究,對于政策轉移類型的研究主要從政策轉移的動力機制出發,從主動與被動的視域進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釋我國各地域之間教育券政策轉移的動力機制。
楊啟光關于教育政策轉移動力模式的劃分可以部分解釋我國各地區移植教育券制度的動力模式或驅動機制。例如,由于政績效應而導致的各地區政府為了獲得政績而學習長興縣教育券制度。這種類型的教育政策轉移,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競爭-創新”模式;以“學習-問題解決”為代表的教育政策轉移,如有些地區則可能由于教育發展的困境而引入該項制度從而為解決當地教育發展的問題提供一種思路或機制。湖北省監利縣基于面臨的嚴重財政困難和問題,采取的一些突破現行體制和法律政策的措施,如改革義務教育的投入體制、實行所有權與辦學權分離及引入市場機制與義務教育卡制度等措施。而我們看到湖北監利的教育券制度較之浙江長興縣的教育券制度走得更遠,由于其教育經費的匱乏與地方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窮則變”的倒逼改革迫使其制度變革與當前我國的教育體制中義務教育發展的“公益性”相悖。從這方面也可以發現,制度創新與經濟發展水平的關系并非都是正向相關的,一項政策轉移很可能是由外部壓力所引致。強制-規范型的政策轉移主要以2011年安徽省實施的《安徽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電子教育券實施方案》為代表,該項政策方案的出臺將推動安徽省全省實現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義務教育階段的平等受教育權,促進教育公平。
我國教育政策轉移應該結合我國本土化的一些特殊情形進行進一步細致的劃分。例如,我國的政策創新很大程度上需要獲得上級領導的認可才能夠得以推廣,上級領導的指示往往對一項政策創新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這是國外政策轉移的類型劃分所不能涵蓋的。我國地方政府官員之間的“政治錦標賽”模式[8]則促進了我國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為了謀求政績而推進創新,這樣的創新可以歸結為政績驅動型。我國地區間教育政策的轉移不同于以往國際政策轉移的一般范式,也不同于其他類型政策轉移,例如環保政策、房地產政策等政策的跨區域政策轉移,它具有自身的特性。這種特性一方面是由我國特殊的政治體制與文化傳統決定的,另一方面是由教育的公益性決定的。我們深刻地認識到由于教育的公益性而導致教育券制度政策轉移過程中受到一定的質疑,以“效率為導向”的監利教育券制度由于其一定程度上與以往的教育體制尤其是教育的“公共性”價值相悖而引發人們的爭論。因此,教育政策的區域間轉移模式可以劃分為問題驅動型、主動學習型、政績驅動型、強制規范型這四種模式,我國各地區教育券制度的實施主要以問題驅動型為主。當然,各類教育政策轉移類型之間并不完全割裂,彼此之間可以相互交疊。有些地區由于教育券制度的多樣化而使得其政策轉移的類型涵蓋以上四種模式。而根據不同的動機所劃分的四種類型的政策轉移模式也必然影響教育政策轉移的內容、程度乃至政策的實施效果等。
道洛維茨與馬什認為,政策轉移的程度可分為5個類型:復制、模仿、混合、合成、啟發[8]。通過我國各地區政府教育券制度實施的文本分析,可以發現,各地區教育券制度由于政策轉移的動機呈現出“政績驅動”導向與“轄區利益”導向[3],這使得政策轉移更多只是簡單的模仿甚至復制,而無法形成真正的“政策創新”。由于我國地方政府教育政策的轉移存在“移非所需”、“政策移植價值偏失”、“片面化政策移植”、“移植政策存在缺陷”、“外來政策難以嵌入”等問題,最終導致政策轉移的失靈[3]。進而言之,由于公共政策是一個以價值為基礎的系統,政策價值影響著政策的具體內容與政策過程。也就是說,政策價值與政策動機共同影響著政策轉移的內容、程度、方式、過程以及結果。這有別于道洛維茨和馬什在《向外部學習:政策轉移在當代決策中的作用》一書中所提出的影響政策轉移失敗的三個因素:“有關轉移的政策或制度的信息不充分,特別是關于政策或制度如何運作方面的信息比較缺乏;支撐政策或制度成功的核心內容沒有轉移過來;在政策轉移過程中,沒有充分關注到該國與‘東道國’之間的經濟、社會和政治方面的差異。”[8]一方面,這是由政府間政策轉移與國家之間政策轉移的區別所造成的;另一方面,道洛維茨與馬什的分析更多地是一種“技術主義”的分析范式,更多涉及的是政策轉移策略的問題,而忽視了政策轉移背后的“價值”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公共政策轉移失敗的根源在于政策價值導向的偏差。而教育政策的核心價值在于其“公共性”,唯有堅持“公共性”的價值導向才能夠保障教育政策轉移的成功。
三、地方政府教育券制度轉移與實施的行動策略與價值厘清
基于以上對于教育政策轉移類型的劃分,我們可以發現很多教育政策的轉移缺乏客觀依據,往往是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拍腦袋決定”。這種決策模式往往缺乏民意基礎與客觀依據,從而缺乏合理性甚至合法性,進一步導致政策轉移的失敗。教育券制度轉移失敗的原因除了政策轉移理論所提出的政策轉移信息不足、政策轉移技巧不足以及對差異性的不當估計(David P.Dolowitz&David Marsh,2000)等,還應該包括政策轉移缺乏前瞻性評估、政策轉移配套制度建設缺失、政策轉移缺乏民意支撐、政策轉移缺乏上級領導認可、政策轉移存在“文化沖突”[9]從而引發格蘭洛維特意義上的“嵌入性”困境等一系列因素。
地方政府教育券制度的轉移與實施需要充分考慮本地的特殊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相關教育政策。通過加強政策轉移的前瞻性評估[10],加強政策實施的民意調查,選擇恰當的政策轉移時機,組織深入調查研究獲取相關政策的充足信息,加強自身政策知識的積累,構建學習型政府等一系列舉措,保障政策轉移的效果。
地方政府教育券制度的政策轉移需要立足于本地教育發展實際,堅持教育的“公共性”價值,真正通過教育券制度的政策轉移與實施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實現教育公平。以“效率為導向”的教育券模式和以“公平為導向”的教育券模式[11]以及有學者所提出的“排富性模式”與“非排富性模式”[12]都需要實現公平與質量的融合,尋求二者之間的融合點,既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又能夠促進教育公平。因此,筆者認為,具體的政策操作本身是技術問題,而技術背后滲透的則是利益的博弈與平衡問題。教育政策轉移與其他類型政策轉移最大的差異就在于教育自身的“公共性”價值,它關涉千家萬戶的希望與未來,教育政策如果不能實現公平則往往會引致“貧困的遺傳”,導致代際不公平甚至引發社會不穩定,滋生社會動蕩。
從當前教育券實施的趨勢可以發現,關于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農民工子女教育以及農民工培訓的教育券使用正在成為我國教育券制度的主流。這表明教育券制度的生命周期從根本上有賴于政策是否切實保障了公民的權益,彰顯了公平的價值。進而言之,筆者認為,教育政策轉移的根本行動策略在于厘清其價值訴求。當然,一項政策的實施必須有資源,因此政策的實施僅僅靠理想的支撐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通過政策宣傳與籌資模式的多元化等措施,獲得政策推進的資源,而這對于貧困地區實施教育券制度往往顯得更為重要。
進而言之,教育政策轉移應該涵蓋三個層面的分析,包含政策轉移價值分析、政策轉移的環境分析、政策轉移的行動策略分析。價值分析主要是指政策轉移的意義、價值以及觀念基礎,這構成教育政策轉移的思想基礎,也是政策轉移成功與否以及是否需要進行政策轉移的前提;環境分析主要考察政策轉移的國際環境以及國內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地理等宏觀環境以及具體的制度環境或政策網絡等;行動策略分析則是微觀層次的分析,它建立在政策轉移價值分析與環境分析的基礎上,是具體政策轉移策略的設計。它可以包括政策轉移的信息搜集、輿情分析、技術學習、時機確定、溝通機制、評估機制等一系列技術與制度的內容,這也亟待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教育研究,增強教育政策轉移的能力。可以說價值分析與環境分析涉及宏觀與中觀層面的分析,而行動策略則涉及微觀層面的考量。整個教育政策轉移應該形成一個立體的系統,價值分析、環境分析以及行動分析成為構筑該系統的三大維度或構成要素。
四、結論
政策轉移作為知識的流動,涉及不同知識、觀念乃至文化信仰的沖突與滌蕩。濫觴于美國的教育券制度在我國不同的地區生根發芽,其發展亟待實現教育券制度與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教育管理體制以及文化傳統的“耦合”,賦予教育券制度以“地方性知識”,增強其文化適應性,從而保障教育券制度能夠與當前我國的制度網絡相適應。例如,教育券制度的實行有可能與我國就近入學的教育制度相違背,也可能對我國相關法律所規定的教育的公益性相沖突。因此,推進教育券制度必須實現制度轉換,推動配套政策的持續跟進。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教育券制度的推進在很大程度上是當前我國教育改革與創新精神的體現,這項制度的變革將市場機制引入教育發展,從而激發了教育事業發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從當前我國民辦高校的發展看到“商業性市民社會”[13]正在中國興起,而這無疑是促進教育變革的新興力量。盡管,教育券的實施至今還有所爭議,中央政府也未對地方政府實施的教育券制度進行明確的表態,相關法律更未給予教育券制度明確的法律地位。不可爭辯的是,從2001年教育券在浙江省長興縣誕生至今的11年時間里,教育券制度所彰顯的價值以及實際效應,傳遞給我們的則是推進教育改革與創新、促進教育公平的價值理想[14],而地方政府關于教育政策創新所形成的“地方性知識”也必將給我國未來的教育事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從政府教育決策的角度而言,需要加強教育政策轉移的研究,形成契合中國特色的研究理路。教育政策轉移分析可以嘗試從價值分析、環境分析以及行動分析這三個維度進行考察,通過具體政策轉移理論與經驗的學習以及我國政策轉移積累的經驗形成我國教育政策轉移信息庫以保障教育政策轉移實現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平衡與融合,更大程度上促進教育公平,增進公共教育利益,推進地方政府教育治理創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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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BI Intelligence所列舉具備市場增長潛力的四大移動支付方式:
1、計入每月話費賬單
所謂計入每月話費賬單的移動支付方式,是指消費者通過短信支付,相應支付費用將計入該用戶的每月手機話費賬單當中。這種支付方式的適用范圍較廣,如未開通銀行帳戶的青少年、電子商務和游戲業務等。其劣勢是移動運營商將收取一定比率的交易費用,且掌握著這種支付方式的控制權。
2、近距離通信(NFC)支付
用戶拿著內置NFC芯片的智能手機,在結賬處只需用手機對著結賬設備晃動一下,就能完成支付過程。BI Intelligence指出,目前業界對于NFC支付方式有炒作過熱之勢:NFC支付并不比現金或信用卡支付方式方便多少。另一方面,由于各家科技公司都希望進軍NFC支付市場,導致NFC支付無法形成統一標準和規模效應。
3、應用程序支付
所謂應用程序支付,是指智能手機用戶利用手機中的應用程序支付功能來完成支付過程,通常是在結賬處將手機掃描一下條形碼。BI Intelligence認為,應用程序支付非常適用于特定企業和零售商,即這些廠商可借此發放商品折扣信息。
4、讀卡器支付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轉喻,動詞性同義反復語,“V是V”,語用功能
一.引言
同義反復話語是指由同一詞語充當主語、賓語構成的判斷句。傳統修辭學把它看成是一種辭格,它可以產生積極或消極的修辭效果。著名修辭學家鄭遠漢先生在其《現代漢語修辭知識》中,把它作為一種重要的言語表達手段加以論述[1]。作為言語交際中一種有趣的語言現象,近年來受到了修辭學家、邏輯學家及語言學家的廣泛關注。但學者們研究的焦點主要集中于名詞性同義反復語“N是N”構式。而對“V是V”構式的研究較少。本文在認知轉喻的框架內研究了動詞性同義反復話語“V是V” 構式的意義及語用功能。
二.動詞性同義反復語
趙曉偉認為“X是X”是指“是”前后使用相同語詞構成的結構。從詞類上,充當X的可以是名詞、動詞、形容詞、代詞、數詞,此外短語和虛詞也可以出現在結構中X位置[2]。例如:
(1)不管他信不信,事實總是事實。(名詞)
(2)這衣服便宜是便宜,但是款式不好。(形容詞)
(3)走是走,我心上不服氣呀。(楊絳《弄假成真》)(動詞)
(4)我是我,我是楊倩兒。(電影《鐵血保鏢》)(代詞)
(5)龐家三兄弟一個是一個。老大穩重,老二干練,老三是個文武全才論文格式模板。(汪曾棋《故里雜記》)(數量詞)
(6)不好就是不好語用功能,甭想讓我說好。(王朔《誰比誰傻多少》)(狀中短語)
(7)我去是我去,但還有別人呢?(主謂短語)
(8)管他呢,已經就是已經。(虛詞)
景士俊提出:句型中的“X”不限于詞,也有詞組。這也不難理解,不論是詞亦或詞組,甚至長度更長的小句,在適當的情況下都可以作為整體單位進入X位置,表達言談者對概念或事件的某些主觀意義。
(9)你不愿意是不愿意,可也不能掄剪子呀!
(10)懷疑是懷疑,運氣還是想碰一碰。
下面我們主要討論動詞性同語,即同語的主語和表語都是動詞或動詞短語,構式為“V是V”。陳昌來認為動詞可分為動作動詞、致使動詞、心理動詞、性狀動詞和關系動詞,它們分別有[動作]、[致使]、[心理]、[性狀]、[關系]的語義特征[3]。這五類動詞進入同語式后分別帶有動態義和靜態義,因此,在動詞性同語式中我們可將這五類動詞歸納為兩大類:動態動詞和靜態動詞。動作動詞和致使動詞屬于動態動詞,心理動詞、性狀動詞和關系動詞屬于靜態動詞。例如:
(11)我去是去,可是不在那兒吃飯。(“去”動詞)
(12)哭是哭, 哭完了還要繼續訓練。(“哭”動詞)
(13)我們打牌是打牌,可是從不賭博。(“打牌”動賓短語)
(14)吃飯是吃飯,可是不喝酒。(趙元任《漢語口語語法》)(“吃飯”動賓結構)
三.理論框架
Panther 和Thornburg(1997)把轉喻分為:指稱轉喻、謂詞轉喻和言語行為轉喻。第一次提出了言語行為轉喻的概念[4]。他們認為,言語行為實際上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非言語行為并無二致,兩者的完成都要有適當的條件,要經歷一定的階段。間接言語行為要遵循一種轉喻規則,交際者往往是用一個言語行為去借代另一個言語行為。Panther 和Thornburg(1997)把言語行為轉喻分為三類:①事態前部分代表整個場境:包括用實施行為的能力代表該言語行為和用聽話人希望說話人實施一個言語行為代該言語行為;②事態核心/效力代表整個事態場境:包括實施言語行為的義務和結果代表該言語行為;③事態后部分代整個事態場境:包括實施言語行為的非必然結果代表該言語行為。在此基礎上,李勇忠(2003)認為言語行為可以被看成是一個有結構的行為腳本(actionscenario)。一個行為由三部分組成:(A)前段(before),指行為的準備階段,是行為的條件和動機;(B)核心及結果段(core and its result),又稱中段,這是行為的區別性特征,它可以表明行為的特點及成功完成一項行為的即時結果;(C)后段(after),指行為所帶來的預期(intended)或非預期(unintended)的后果(consequences)。人們經常用行為腳本中的某個部分去替代整個行為,這符合人的普遍認知規律[5]。
四.言語行為轉喻對“V是V” 構式的分析
下面讓我們以上列舉的幾個動詞性同義反復語為例,在言語行為轉喻的理論框架下對構式“V是V”的意義及語用功能進行分析:
(11)我去是去語用功能,可是不在那兒吃飯。
在上例(11)中,動詞性同義反復語“去是去”這一言語行為腳本可以分為以下三段:前段——“我”有去的意愿、能力,中段——“去”這一行為的實施,后段——“去”的結果。當說話者說“我去是去,可是不在那兒吃飯。”這句話時,在大腦里激活的應該是這一事件的整個腳本,而字眼里強調的卻只是“去”這一行為的結果。說話者有意用“去”這一行為的后段來代替整個言語行為,其目的是為了突顯此行為的結果,這正是轉喻的功能之一,即突顯(highlight)功能的體現。由Langacker (1999)提出來的突顯原則是認知的兩大原則之一,是指人們傾向于談論事物最突顯的部分。此外,此例后半句“可是不在那兒吃飯”起強調說明作用,強調實施“去”這一行為的結果是“不在那兒吃飯”。
(12)哭是哭, 哭完了還要繼續訓練。
在上例(12)中,動詞性同義反復語“哭是哭”這一言語行為腳本可以分為以下三段:前段——說話人有“哭”的意愿、動機,中段——“哭”這一行為的實施,后段——“哭”的結果論文格式模板。當說話者說“哭是哭, 哭完了還要繼續訓練”這句話時,在大腦里激活的應該是這一事件的整個腳本,而字眼里強調的卻只是“哭”這一行為的實施。說話者有意用“哭”這一行為的中段來代替整個言語行為,其目的是為了突顯此行為的實施,這正是轉喻的功能之一,即突顯(highlight)功能的體現。此例后半句“哭完了還要繼續訓練”起強調說明作用,強調實施“哭”這一行為之后,要繼續訓練。
(13)我們打牌是打牌,可是從不賭博。
在上例(13)中,動詞性同義反復語“打牌是打牌”這一言語行為腳本可以分為以下三段:前段——說話人有“打牌”的意愿、能力,中段——“打牌”這一行為的實施,后段——“打牌”的結果。當說話者說“我們打牌是打牌,可是從不賭博”這句話時,在大腦里激活的應該是這一事件的整個腳本,而字眼里強調的卻只是“打牌”這一行為的實施。說話者有意用“打牌”這一行為的中段來代替整個言語行為,其目的是為了突顯此行為的實施,這正是轉喻的功能之一,即突顯(highlight)功能的體現。此例后半句“可是從不賭博”起強調說明作用語用功能,強調實施“打牌”這一行為的時“從不賭博”。
(14)吃飯是吃飯,可是不喝酒。(趙元任《漢語口語語法》)
在上例(14)中,動詞性同義反復語“吃飯是吃飯”這一言語行為腳本可以分為以下三段:前段——說話人有“吃飯”的意愿、動機,中段——“吃飯”這一行為的實施,后段——“吃飯”的結果。當說話者說“吃飯是吃飯,可是不喝酒”這句話時,在大腦里激活的應該是這一事件的整個腳本,而字眼里強調的卻只是“吃飯”這一行為的實施。說話者有意用“吃飯”這一行為的中段來代替整個言語行為,其目的是為了突顯此行為的實施,這正是轉喻的功能之一,即突顯(highlight)功能的體現。此例后半句“可是不喝酒” 起強調說明作用,強調實施“吃飯”這一行為時“不喝酒”。
五.結語
本文在言語行為轉喻的理論框架下探討了 “V是V”的構式意義和語用功能。通過分析發現,“V是V”的構式的意義和語用功能還受突顯原則的支配,突顯原則是認知的兩大原則之一,也是轉喻的功能之一。言語行為轉喻是轉喻理論中一個重要的概念,對言語行為具有很強的解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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