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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機制存在不足
目前,在很多國有企業缺乏完善的保值增值考核機制,特別是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考核更不完善。內部審計部門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督察員,只有在內部加強審計和監管,才能有效提升國有資產的使用效果,保證國有資產的不被流失,進而更大的實現國有資產的價值。目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審計考核的內容比較單一,具體的考核程序存在很多的問題。另外,有一些的保值增值審計工作只是存在形式,不能達到有效監管的目的,不能很好的推動資產的正??焖倭鬓D,減緩了資產應有的流轉速度,從而降低了國有資產的使用價值。
2缺乏完善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方法體系
在我國,有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審計的方法體系還存在漏洞,不完善不全面的審計方法阻礙了審計水平的提高。在我國,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龐大,范圍廣,內容多,任務重,因此,保值增值審計工作也變得更加的繁重,耗費的時間和精力也很大。如果缺乏精確的、高效的審計方法,將會使得審計工作更加的難以開展,也會造成審計結果的誤差變大,被客觀制約的審計工作將不能真實發揮監督的效果。
二、加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的方法
1.加強監督國家資本金的完整性
國有資本的檢查項目中很重要的就是國家資本的完整性。企業提取的折舊費用是否是合理和合法的,,是否有故意去沖減國有資本的行為;另外,賬面資本損益之外的支出是否按照正確的報廢、毀損以及轉讓方式,也就是營業外支出和營業外收入的方式。企業在對外界進行投資時,是否在賬面上進行了恰當的處理,規定的權益法核算方法是否得到應用;若企業的最初注冊資本金額發生變化時,企業是否變更登記手續等。這些會計處理都會涉及國有資本的完整,其每一個環節都關系到國有資本金額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因此,企業內部應當注意這些核算的環節,加強監督和檢查國有資本的完整性,從而從根本上保證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2.加強監督國有資產計價的合規性
企業應當依據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檢查資產增減在增減過程中參照了規范的計價體系。主要檢查內容包括:當企業發生業務時,存在的直接或者間接費用,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是否采用了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原則。另外,當會計核算業務發生時,是否正確區分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是否存在不正常的未分攤的費用。企業經營中,最重要的就是主營業務的核算時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不合規定的收入記錄,主營業務收入的每一筆記錄,是否存在真實的原始憑證。另外,在國有資產的評估、變賣的過程中,審查或者監督是能夠按照規則執行,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
3.加強對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的核查
一般企業的實力不能從表面賬戶看出,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核查企業是否有私設金庫和賬戶。在綜合評價分析各項指標時,應當詳細分析各項指標,分析的內容既要有橫向也要有縱向,這樣才能比較完整的分析企業的實際水平以及在行業中的地位。從而找到哪些主導因素約束著企業資產的使用效果,然后根據發現的原因,努力改變這些問題,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價值,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還有一些企業主要固定資產是公共服務以及基礎設施,這些固定資產因為受到嚴重的管理計劃的限制,所以一般不適用市場進行定價決策,當然也不能根據現有的資本市場去評估它的真實價值。因此,利潤不能作為唯一的企業管理目標,應當重視社會效益等其他的綜合指標。在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價值衡量市,不僅應該考慮經營效益,還應該考慮一些企業形象、榮譽等的提升。當進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時,不能僅僅參考一項標準,應當啟用綜合復雜的指標體系,以便于準確的進行核算國有資產的價值,保證國有資產增值審計的質量。
4.針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執行力度和審計監督
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具有非生產性與服務性的特點,其使用一般免費,因此出現了重購入、輕使用的思想,資產的閑置率高、使用率低。一些單位認識到了這些問題,采用“非轉經”的方式來提高資產使用率增加經濟效益,但是在這其中因為操作不規范等其他原因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同時還有因為收益管理的不善而導致的資產收益流失問題。
國有資產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很多都是因為制度而衍生,但是近期在制度上做出根本性的調整不太可能。因此,要加強資產管理的時效性,需要對現有制度進行深入地剖析與應用。
1.明確管理職責。行政事業單位部門眾多,產權不清的情況較為嚴重,要做好資產管理工作明確管理職責,使資產的產權清晰化是首要任務,也是其他工作開展的前提。各單位要根據現有資產的使用與分布情況定期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內部管理制度,實行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各部門的職能進行權責分配,做到各司其職、權責到位。
2.建立有效的資產配置、使用、處理機制。資產的配置、使用是資產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對管理活動產生最大制約的環節。各單位應該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資產,確保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科學、有序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一方面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一律按標準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按實際需要,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可以嘗試推行資產有償使用,加強“非轉經”的管理。各單位要嚴格進行“非轉經”的審批、按照規定進行嚴格評估并進行專項管理、完善其相應的財務管理,做好“非轉經”的管理工作以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各單位還要健全相關資產的處理機制。在進行資產處置時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評估,并報財政部門審批,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不得處理相關會計賬務。
3.明確資產收益的歸屬問題。國有資產的收益歸國家所有。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收益管理要嚴格按照非稅收收入管理方面的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按規定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或國庫,由財政部門進行統一監管,使產權清晰化。
一、國有資產流失評價標準探討
要確立國有資產流失標準,首先要了解國有資產終極所有者權益的概念。國有資產所有者代表機構是政府或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公司,行使國有資產的收益權和重要決策權等權利。國有資產的終極所有者是全社會公民。國有資產權益的狹義相成為股權分紅收益;廣義構成則為:稅收、股權分紅收益、社會效益(如解決就業)。
其次,國有資產價值評估中,不僅需要根據資產帳面價值來評價其市場現值,還要估量實現市場價格的可能性。認識這些指標的意義在于市場價值是變動的,而且隨著存量資產閑置時間的延長,將因為無形磨損的加大和社會資源配置標準的提高而進一步貶值。
明確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廣義定義、國有資產市場現值,以及實現價值可行度估量,是確立國有資產流失標準的重要條件。
現實中,國有企業資產重組中產權變動有兩種方式,一是國有資產產權整體讓渡。二是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即是社會資本對國有資本部分轉換或國有資本與社會資本配置。
為確認國有資產重組的經濟效益,首先計算國有資產現有產權下的全民收益、國有資產產權讓波全民收益、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全民收益幾個指標:
國有資產現有產權下收益二企業資產經營收益=就業效應+稅收……………………………………(1)
在國有資產為閑置存量資產時,年度計算企業資產經營收益為0;稅收為0;就業效應為負,量為社會提供的失業救濟;國有資產貶值損益量為國有資產無形損耗。
即,國有資產為閑置存量狀態時,年度全民收益=—(失業救濟費用+國有資產無形損耗)…………………………………………………(2)
國有資產閑置直到現值轉讓,
國有資產總收益一轉讓現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按現行失業救濟政策)……………………………(3)
國有資產產權讓渡第一年全民年度收益=國有資產產權讓渡的價值+稅收+就業效應……………(4)
國有資產產權讓渡全民總收益以年度收益相累加。
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年度全民收益=國有股權分紅收益+稅收+就業效應……………………(5)
國有資產重組全民總收益以年度收益相累加。
國有資產重組中,終極所有者權益是否受到損害,是不同產權關系的權益的比較,要求:
(1)國有產權下的全民收益—所有權讓波下全民收益≥0;
(2)國有產權下的全民收益一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下全民收益≥0。
我們認為這即是國有資產流失的評價標準。
保證這兩個不等式成立的條件不是所有權讓渡時國有資產讓渡價值是否等同于評估價值,也不是重組中承認股權價值是否等同于評估價值,而是國有資產在重組后,構成社會公民收益的各項指標的實現情況。只是當國有資產讓渡價值重組中的股權價值為國有資產評估價值,可構成全社會公民權益的最大化或收益風險最小化。
在這樣的認識基礎上,可以給當年在政府、理論界、新聞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康佳集團與重慶無線電三廠重組事件一個比較完整的說法。
康佳集團與重慶無線電三廠重組事件發生在1997-1998年之間。當時,重慶無線電三廠已停產多年,8700萬資產全部閑置,上千名職工失業??导鸭瘓F申請與重慶無線電三廠重組,雙方認可評估資產價值為4900萬元。即在重慶無線電三廠停產幾年中,無線電三廠的國有資產收益收入為負,量為:8700萬—4900萬+社會失業救濟≥3800萬元,國有資產經營年均損益為—1000萬元左右。
在無線電三廠國有評估值為4900萬元的基礎上,康佳集團只承認其股權值為1800萬元。為此,重慶社會各界就認可國有股權價值1800萬元是否屬國有資產流失,以及該行為的經濟性、合理性、合法性展開激烈的討論。
現按我們確立的國有資產流失評價標準分析:
國有資產為閑置存量狀態時年度收益=一(失業救濟費用+國有資產無形損耗。如(2)式。
國有資產折價認股預期收益=年度股權分配收益+稅收+就業效應。如(5)式。
按項目可行性論證以及年度經營計劃,那么該重組行為的預期收益為:
國有資產折價認股預期收益一現有產權下的收益預算≥0,其經濟性是可以預期的,合理性也可以預期,合法性也是成立的。
國有資產重組后,進入不同的領域效果是不一樣的,仍然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所以國有企業重組完成并非就是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終結,必須評估價值折價的國有資產產權讓波或重組后國有資產是否進入預期的運行軌道以及運行質量納入控制范圍,才可能保證各項全民收益指標得以實現,最終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以保全國有資產所有者收益。
(一)當折價讓渡國有資產產權后,資產并未按承諾進入產業領域而再次進入資本市場,在這種情況下,產權讓渡的現實收益一產權讓渡的實際價值……(6)與(1)式國有產權下國有資產全民最終收益總和=國有資產市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相比,產權讓渡的行為收益為:產權讓渡的現實收益一國有產權下的最終收益總和=讓渡實際價值一(國有資產現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7)
在國有資產產權讓渡中實施了折價,那么產權讓渡的現值(評估價值),(7)式中即可能出現計算結果為負的情況,構成社會公民權益侵害。
(二)當資本進入預期產業領域
1.全民的預期收益=讓渡國有產權價值+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如(4)式。
與(3)式國有產權下國有資產最終收益值相比,國有資產產權讓渡行為收益=讓渡預期收益一現有國有產權下的預期收益=(讓渡國有產權價值+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國有資產評估價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
在等式中,如果讓渡國有產權價值較國有資產評估價值差異過大,而讓渡國有產權后的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均不理想,造成國有資產終極所有者權益受損。重慶針織總廠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2.在國有資產與社會資本重組的情況下:
國有資產重組全民年度收益=預期股權分紅收益+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
與(3)式國有產權下國有資產最終收益相比:
國有資產重組行為收益=重視收益一現有產權下國有資產最終收益=(預期股權分紅收益+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效應)-(國有資產評估價值一三年失業救濟之和)
在等式中,如果重組運行不理想,預期可實現稅收+預期就業和預期股權分紅均不能實現,構成等式計算結果為負數,就造成了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受損。
通過以上分析說明,在國有企業重組中,只有預期是不行的,還需要在國有資產后期運行中加以控制,才能真正保證國有資產調整后運行的有效性,最終保證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
二、國有資產流失控制政策與措施初探
國有資產流失原因很多,主要產生于以下幾方面:
一是申請參加國有企業并購重組的投資者并沒有真誠的投資愿望,甚至沒有相應的投資能力,在重組或并購以后,資金不及時到位,而是利用良好的宏觀政策,將現有資產作抵押實現銀行信貸,獲得資金,將骨頭熬油甚至將信貸資金轉移不知去向,置國有資產的后期經營于不顧,即上面所說的國有資產不能進入預期的產業運行軌道。
二是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部門尚未確立國有資產重組中心計量指標體系并對重組加以控制。
三是政府職能部門主管人員內外勾結,權錢交易。
所以在國有企業并購重組中,建議采取以下控制政策與措施:
(一)對國有并購重組的可行性論證報告以及投資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評價。為此需要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和指標計量標準。
(二)確立并購重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范圍
1.確立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審核評價內容。
2.對低于國有資產評估價值的重組項目的審批額度權限和程序進行特別的規定。
(三)對低于國有資產評估價值進行重組的項目進行專項檔案的追蹤管理。對追蹤管理的權限、職責、程序和內容進行規定。
(四)在折價進行國有資產并購重組的協議條款中,明確規定在階段時期內對企業運行進行了解與控制的合法性。在折價進行的國有資產重組協議中應依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延伸約定以下權力:
1.在國有資產產權讓渡的情況下
(1)對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能力和狀況進行監督與評價。
(2)向企業派出監事會。
1)審查經注冊會計師驗證的或廠長經理簽署的企業財務報告,監督評價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財產保值增值狀況。
2)根據工作需要,查閱企業的財務帳目和有關資料,對廠長經理和有關人員提出詢問。
監事會的組建及工作程序可另行規定執行。
3)可規定在一定時期內(3-5年)產權轉讓行為不辦理產權過渡手續并實施監管。在有效期限內確認其資產經營能力方可辦理產權過渡手續并取消監管。
4)企業法人財產權歸屬企業,監事會不干預企業經營。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派的監事會與企業自身監事會不相沖突,分別獨立運行。
2.在國有資產重組的情況下
(1)按《公司法》要求行使股權。
(2)擴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部門的監督權力。即使在不占控股地位情況下,也應保留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中的控制權力。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產管理
(一)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問題
1、賬面資產與實物資產不相符
在傳統管理體制之下,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存在著不記折舊、不評估、不核算、存量不清、產權混亂、賬實不符的現象。有的單位疏于管理,國有資產被非法侵占;有的利用國有資產辦企業、開公司,賬外設賬;有的單位利用占用的土地違規違法投資開發建設;有的單位國有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脫節等等。如許多單位資產原始資料不全,房地產有房產證無土地證,或有土地證無房產證,甚至兩證全無,“自留地”和“小金庫”的資產更不能明確。近幾年由于城市基礎設施改建,部分單位辦公用房拆除,開發商將房屋建成使用后一直因未給原單位辦理房屋產權證明,使一些單位的固定資產一夜之間變為烏有,賬面未能正確核算。政府轉讓或出讓一部分固定資產涉及部門單位沒有及時進行核銷處理,造成賬實不符。
2、“非轉經”管理不善
利益的驅動使單位加速行政事業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步伐,不僅增強了單位對國有資產盡可能多的占有欲望,而且由于分散管理運作“非轉經”資產,加上體制方面的原因,在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不足、工作人員工資收入不高、待遇偏低的情況下,存在大量的問題:一是“非轉經”后所有權虛位問題更加突出,投資收益和所有者權益容易造成流失。二是“非轉經”的資產在運營過程中補償嚴重不足。作為經營性資產,其價值補償是在營運中不提或少提折舊,而所創收入,在財政體外循環。三是“非轉經”后資產經營效益低下。“非轉經”后財務監督滯后,大部分都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執行。四是收益分配中嚴重向個人傾斜,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效益收入、租金收入均被提供這些非經營性資產的單位及其所屬企業視為集體所有,甚至作為福利,進入單位的“小金庫”,背離了“非轉經”以彌補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不足的初衷。
3、資產利用率低
現行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被人為地夸大了與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差別,而忽略了資產的共性。資產的購建、管理和處置分屬于不同的部門,基本上是脫節的,無法形成系統的責任制度。
4、國有資產產權模糊
原則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應該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模式,但實際上,目前仍實行的是分散管理體制。資產的購建預算掌握在各單位手中,造成資產際占用權、處置權等全部落在各個占用單位,要進行跨部門、跨單位的資產配置基本上不可能。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
1、加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利用現代先進的信息技術,通過最大化地控制資產的相關信息。資產所有者和資產實際占有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一直是資產管理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完善的資產管理沒有便捷的信息流載體是不可能取得實現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對于提高資產管理效率,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加快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有助于更完整地掌握資產的相關信息,從而有利于所有者和管理者強化對于資產的監控,實現由“金字塔”型管理向“扁平”型管理的過渡,減少管理級次,提高管理效率;有助于強化對于資產生命周期全程的跟蹤管理;有助于實現資源的共享,增進交流和協作,從而使得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帳面資產與實物資產相符。
2、加強“非轉經”資產的管理
建立“非轉經”資產專項管理制度,依法進行專項管理。堅持經營性資產有償使用的原則,以實際占有國有資產的價值,收取一定的資產占用費。進行可行性論證,經營合同須經內部審計,產權轉移必須嚴格報批。對經營成果進行監督。對經營性資產要進行保值增值考核,準確進行成本核算。自辦產業的承包方案中要明確單位投入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保值增值考核指標,對完成承包任務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單位、自辦產業和個人,要進行獎勵,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經營嚴重虧損的承包人,要追究其經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3、建立科學合理的國有資產預算制度
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算制度和采購制度,是加強資產管理的重要手段。一個單位,需要購置什么資產,如何配置增量資產和處置存量資產,應該充分分析這個單位的存量資產的現狀及其履行工作職能的需要,并將兩者進行科學的匹配,最后得出決策方案。這個匹配的過程就是編制資產預算的過程。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預算制度既可有效地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也可為細化部門經費預算提供直接依據,從而解決現行資產配置各自為政、隨意性大等問題。在資產配置的具體方式上應引入市場機制下規范的作法,建立以政府采購制度為主的資產購置方式,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環境下,降低交易費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4、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
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重資金管理輕資產管理,資產管理機構的職責設置和管理模式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特別是這一部分資產的產權所有人和授權管理人設置不明晰,不能成為完整的市場主體,嚴重地妨礙了這一部分資產進入市場,提高其使用效率。因此必須建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專職機構勢。資產管理機構負責制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實行資產的產權登記和產權鑒定工作,負責資產流動的處置工作,負責資產營運的收入管理和基金管理工作等。
參考文獻
1、方虹:《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透視及對策研究》,《北京市計劃勞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
關鍵詞: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收益、接受饋贈形成的,或者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類財產和財產權利。國有資產管理法是調整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過程中因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產權界定制度、產權登記制度、評估制度等。
一、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
清產核資,是指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圍內,組織各部門、地區、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界定、估價、核實、核銷、核定等各項活動的總稱。這是為摸清國有資產的“家底”而進行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一)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關于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正如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1992年印發的《清產核資總體方案》中指出的,在新舊體制轉換期間,由于原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適應新的情況。因而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著國有資產“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資產價值不實,企業經濟效益較低等問題,國有資產閑置、損失和浪費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較為嚴重。這些問題如不及時加以解決,必將制約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對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開展此項工作,不僅能夠摸清“家底”,促進解決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促進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同時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更有利于解決經濟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二)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通過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是:國有資產“家底”清楚,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資產所有權界定明確,把應歸國家所有的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軌道;初步進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為今后將土地納入企業資產管理創造條件;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大體相符,努力解決國有資本補償不足問題;國有資產價值總量真實,為按資本金效益考核企業經營成果提供依據;推動資產優化組合,促進閑置資產有效利用;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促進建立健全各項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扎扎實實地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
(三)清產核資的范圍和內容
1、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各地區、部門所屬的各類國有企業和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各級國有企業、單位以國有資產為主體投資舉辦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國內聯營、合資等企業和單位;各類國有金融企業,含銀行機構和各級政府、各業務部門及企業所舉辦的信托投資公司、投資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各地區、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境外企業和開設的各類境外機構;各地區、部門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各種經濟實體;軍隊、武警及其所舉辦的企業和事業單位。
2、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是:清查資產,摸清“家底”;界定資產所有權,明確國有資產界限;進行資產價值重估,解決價值不實問題;對企業占用的國有土地進行清查估價入賬;核實各種國有資金占用量,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制度
(一)產權界定的含義
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此處所謂產權,系指財產所有權以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經營權、使用權等財產權,但不包括債權。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財產屬于國家所有的資產;二是與國有資產所有權相關的,由國有資產所有權權能分離產生的其他產權的界定,即界定國有資產各類經營、使用、管轄主體行使資產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及依法處分權的界限、范圍和關系。
界定國有資產產權的意義主要表現為:維護國有資產產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便于實現“兩權分離”;為搞好國有資產管理奠定基礎。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應當貫徹“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以及“國有資產依法劃轉”的原則。
(二)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的辦法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依下列辦法處理:
1、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向企業投資,形成的國家資本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后利潤經國家批準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
3、以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全民單位)名義擔保,完全用國內外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或完全由其他單位借款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4、國有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國有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后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6、國有企業中黨、團、工會組織等占用企業的財產,不包括以個人繳納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按國家規定由企業撥付的活動經費等結余購建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三)集體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全民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獨資(或全民單位合資合同)創辦的以集體名義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其資產所有權界定按照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規定辦理,但屬于無償資助的除外;
2、全民單位用國有資產在非全民單位獨資創辦的集體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中的投資及按投資份額應取得的資產收益留給集體企業發展生產的資本資金及其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3、集體企業享受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其中屬于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集體企業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經核定數額后,繼續留給集體企業使用,由國家收取資產占用費;
4、集體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全民單位只提供擔保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但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追索清償或經協商轉為投資;
5、對供銷、手工業、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國家撥入的資本金(含實物)界定為國有資產;
6、集體企業和合作社無償占用國有土地的,應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積和價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費;集體企業和合作社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國有土地折價部分形成的國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中方以國有資產出資投入的資本總額,包括場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企業注冊資本增加,雙方協議由中方以分得利潤向企業再投資或優先購買另一方股份的投資活動中所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3、可分配利潤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各項基金中中方按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職工獎勵、福利等分配給個人消費的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4、中方職工的工資差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5、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按中方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職工的住房補貼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6、企業清算或完全解散時,饋贈或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各項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五)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辦法
1、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現有已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構成股份制企業中的國家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構成國有法人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3、國有股份制企業公積金、公益金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應占的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4、股份制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中外合資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股份制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
此外,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以及政黨;人民團體中占用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六)全民單位之間的產權界定
1、各個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應按分級分工管理的原則,分別明確其與中央、地方、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并經有權管理其所有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雙方約定。并辦理產權劃轉手續,不得變更資產的管理關系;
2、全民單位對國家授予其使用或經營的資產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全民單位之間無償調撥其資產;
3、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相互投資入股,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企業法人的對外長期投資或入股,屬于企業法人的權益,不得非法干預或侵占;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之間可以實行聯營,并享有聯營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權利;
5、國家機關投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應與國家機關脫鉤,其產權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委托有關機構管理;
6、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經批準以其占用的國有資產出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其產權歸該單位擁有。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系的法律行為。
(一)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分類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兩類。前者的法律依據是199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的《關于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三部門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及1996年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后者的法律依據是1995年2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有國家股權的單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應當依照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占有產權登記適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變動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名稱、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變的;國有資產占企業實收資產比例發生變化的;企業分立、合并或者改變經營形式的;等等。注銷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形。
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適用于辦理了占有產權登記的企業,其主要內容是:出資人的資金實際到位情況;企業國有資產的結構變化,包括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國有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等。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企業產權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企業單位的產權登記。對極少數特殊類別的國有資產,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可委托有關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也可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其各自的含義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各類型含義相差不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和資產狀況兩個部分,前者包括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成立日期、編制人數、單位性質等;后者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財產情況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等。
四、國有資產評估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是由評估機構根據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國有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國有資產評估應當遵循獨立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可行性原則。國有資產評估的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一)國有資產的評估項目
1、法定評估情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即法定評估情形:(1)資產拍賣、轉讓;(2)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3)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4)企業清算;(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評估情形。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資產評估,即自愿評估情形:(1)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2)企業租賃(整體租賃除外);(3)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此處所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是指發生上述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資產進行評估或者不評估,但屬于以下行為時則必須進行資產評估:(1)企業整體資產的租賃;(2)國有資產租賃給外商或非國有單位;(3)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4)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當評估的其他情形。
對于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沒有進行評估,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立項、確認的,該經濟行為無效。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按照占有單位的隸屬關系,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不直接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國家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資產評估工作。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規定,負責管理本級的資產評估工作。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下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資產評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有權進行糾正。
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具體由各級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資產評估立項和評估結果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對本行業的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
(三)國有資產評估機構
資產評估機構,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并持有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單位。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才能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機構是社會公正機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不受地區、行業限制,實行有償服務。
國家對資產評估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級的資產評估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經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和監督本級的資產評估機構。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3年修訂的《國有資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申請資產評估資格: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有與開展評估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和固定的辦公地點;
2、具備一定數量能勝任工作的專業評估專職人員,其中會計經濟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機電設備、會計、經濟等各類專業人員分別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占50%以上;專職的評估人員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資產評估專職人員只能在一家評估機構專職從業;
3、直接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必須有30%以上經過省以上國有資產管理行政部門認可的培訓;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等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應在機構內設立專職的資產評估機構,配備專職評估人員;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其所屬關系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資產評估的資格,申請時須提交規定的文件資料。國家或者省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單位報來的以上文件資料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身的條件認真組織審查,通過審查進一步確認申請單位是否具備資產評估工作的條件,對具備條件的機構,發給《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四)資產評估的規則及程序
1、資產評估的規則。根據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則:(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1)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3)按規定的期限完成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4)對委托單位提供的數據材料以及評估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并應有完善的評估檔案保管制度;(5)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如與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6)資產評估機構在執業中發現當事人和有關單位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反映,否則,視同評估機構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7)資產評估機構應以良好的服務質量贏得客戶,不得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承攬業務;(8)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和行業自律性的其他規則。
2、資產評估的程序。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立項。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情形時,應于該經濟行為發生之前,按隸屬關系申請評估立項。資產評估立項原則上由被評估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申報。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經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由申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并附該項經濟行為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文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資產評估立項的決定,通知申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超過10日不批復的自動生效,并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補辦批準手續,國家決定對全國或者特定行業的國有資產進行評估的,視為已準予資產評估立項。
(2)資產清查。申請單位收到準予資產評估立項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評估機構依據批準的評估立項通知書接受評估委托,按其規定的范圍進行評估,對占有單位整體資產評估時,應在資產占有單位全面進行資產和債權、債務清查的基礎上,對其資產、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核實。
(3)評定估算。評估機構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在核實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考慮影響資產價值的各種因素,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選擇適當的評估參數,獨立、公正、合理地評估出資產的價值。資產評估機構在評估后應向委托單位提交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4)驗證確認。委托單位收到資產評估報告書后,提出資產評估結果確認申請報告,連同評估報告書及有關材料報其主管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批準立項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資產評估結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確認工作,分為審核驗證和確認兩個步驟,即先對資產評估是否獨立公正、科學合理進行審核驗證,然后提出審核意見,并下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資產評估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別情況作出修改、重評或不予確認的決定。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價值,作為資產經營和產權變動的底價或作價的依據。
(五)國有資產評估的法律責任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無論被評估單位、資產評估機構,還是資產評估管理機構,若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國有資產占有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串通作弊,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評估結果無效,可根據情節輕重,單處或者并處下列處罰:(1)通報批評;(2)限制改正,并處以相當于評估費用以下的罰款;(3)提請有關部門對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2、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致使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該評估機構給予下列處罰:(1)警告;(2)停業整頓;(3)吊銷國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利用職權牟取私利,或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并可以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由有查處權的部門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
上述機構和人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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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制度不完善。
高校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歸屬國家,使用權和管理權分散歸屬于學校的不同部門,國資處、財務處、后勤處,圖書館和各教學院系等都具有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權。從調查結果來看,河南省大部分高校,管理機構的設立都比較規范,符合內部控制的需要。但由于缺乏權威的領導管理部門,容易導致多頭管理、管理機構和部門重疊的現象,致使國有資產管理組織部門之間協調困難。在管理制度方面,現有的制度主要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高等學校會計準則》等,采用收付實現制核算各種經濟業務,制度觀念略顯滯后。管理制度中存在“重購置輕管理”“、重錢輕物”的現象,對資產信息管理不重視,信息化程度不高。調查中發現,大部分高校的國資處、財務處和各教學院系之間缺乏統一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同高校之間的制度更是千差萬別,制度不完善的現象較為普遍。
2.國有資產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
河南省部分高校的國有資產配置并不是嚴格依照按需分配的原則,導致購置的資產無法被充分利用。一方面,由于高校校內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具有相對封閉性,資產的購置又缺乏嚴格的購置標準和預算規制,造成資產重復購置;另一方面,在使用過程中,部門之間特別是高校之間的資產缺乏統一協調機制,資源難以共享。這反過來又使得各部門愈發強調對資產的絕對占有和存儲。
3.國有資產核算和評估不足,賬實不符。
從河南省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整體來看,未能實現與財務管理的緊密結合,缺乏日常性的核算和檢查,導致賬實不符的現象出現。例如,部分高校的相關部門利用本部門有償服務取得的資產,未辦理入賬驗收手續,使這些資產排除在學校國有資產賬目之外;類似的還有高校接受捐贈的資產,入賬不及時也造成一定的帳外資產;有的資產已經被使用部門報廢了,但并未及時履行財務報廢手續,造成賬實不符。
4.無形資產管理環節薄弱。
河南省高校普遍對無形資產的管理不夠重視,存在管理盲點。實際上,高校是無形資產的富集之地,河南省高校的科研成果也相當豐富,但高校的無形資產管理缺乏科學嚴格的規章制度,造成無形資產的總體價值不清,管理混亂。例如,部分高校教師將科研成果據為己有,而且缺乏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擅自將科研成果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高校在科技成果的轉化過程中,沒有進行準確的評估,或未能嚴格履行財務程序,轉讓收入未及時入賬,造成無形資產的流失。
二、河南省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管理意識淡薄。
長期以來,高校對國有資產的地位、作用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國有資產權益保護的主動意識。從表面上來看,這是由于高校的資產管理仍然沿襲著傳統的管理理念,“重人輕物,重購置輕管理”,在思想上并沒有真正認識到加強學校資產管理,發揮資產的最佳效益,不僅是保障教學和科研的基本要求,也是謀求高校長遠發展的題中之義。但從本質上來看,高校的雙層委托設置導致國有資產主體缺位,對二級者高校管理者的監督不力才是高校管理者管理意識單薄最根本的原因。
2.管理體制存在弊端。
從體制上看,河南省許多高校尚未建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就由各教學院系、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等進行監督和管理,缺乏一個權威的機構進行統一協調和整合;有的高校雖然建立了專職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但該部門和資產使用單位沒有很好地對接,無法實行有效的控制、檢查和監督的職能。由于高校管理體制不健全,使得學校的資產管理各個環節銜接不緊密,從購置、使用、維護到報廢的各環節相互脫節,有的環節出現無人管理,而有的又出現交叉管理的狀態。國有資產多頭管理的模式,削弱了資產管理的權威性。
3.監督管理和績效考核制度不健全。
高校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對閑置浪費、隨意挪用、資產流失等現象的處置不夠嚴格。由于沒有建立系統的規章制度和約束機制,資產管理沒有建立單位或個人責任制,造成管理責任無法追究,資產的效益和價值難以提升。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指標的設置不科學,獎懲機制不合理等現象比較普遍,容易造成國有資產閑置和流失。
4.風險控制管理體系不到位。
河南省高校對國有資產浪費和流失等風險控制管理不到位。盡管高校建立了資產評估、監督核查、財務和審計等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但并未從風險控制方法、風險控制內容和風險控制指標等方面建立完整的風險控制管理體系。高校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僅僅停留在實物對賬層面,現行會計賬面不計提折舊,導致資產存在隱性風險;由于缺乏資產定期清查制度,導致國有資產提前進入待報廢狀態;國有資產對外投資的過程中,產權模糊,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的制約,帶來很大的資產流失的風險。另外,對國有資產監管者和使用者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也缺乏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三、強化河南省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
1.增強國有資產管理意識,樹立現代資產管理理念。
作為內陸欠發達省份,河南省高校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和理念相對滯后。強化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首先是要增強國有資產的管理意識,廣大師生和員工要明確各自的權責意識,嚴格遵守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法規和制度,樹立產權觀念、效益觀念、競爭觀念和動態觀念;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等現代資產管理理念,把風險意識根植于每位教職員工的腦海中,使他們在工作中及時發現風險、預測風險、評估風險和應對風險,使風險降至最低。具體而言,高校各級領導和職工要形成重視國有資產管理的共識,遵循把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和財務管理、實物管理、價值管理、績效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將國有資產管理作為學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逐步形成國有資產管理的校園文化。在資產購置、使用等管理過程中,注重遵循市場競爭的規律,樹立投入產出的效益理念;在校辦產業經營和科研成果轉化的過程中,促進國有資產管理效益的提升。
2.創新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完善資產管理體制與制度建設。
我國高校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財政部綜合管理,教育部監督管理,高校具體管理”的管理體制。河南省高校應根據國家政策,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各高??梢愿鶕嶋H情況,進行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創新。比如進行管理體制改革,促使國有資產管理由原來的行政管理向產權管理轉變,資產管理機構以產權管理為中心行使資產的監督權、投資權和處置權等;促進國有資產管理由“歸口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設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協調和監督。與此同時,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具體來說,高校應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資產配置制度、資產使用制度、資產處置制度、資產評估與資產清查制度、資產信息管理與報告制度、資產管理績效考核制度、資產監督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設始終是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重點。
3.升級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資產管理現代化水平。
構建信息化管理系統,完善國有資產數據庫建設,實現資產的網絡化和電子化,是實現國有資產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信息系統的建設有利于及時掌握資產的數量,價值、分布和經營狀況,為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清查提供決策依據。首先,由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在教育部對高校資產分類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統一的國有資產信息管理數據庫,并使其能夠包括學校資產的全部內容。其次,基于校園網的硬件和技術基礎,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開發或購買適用于校園網的資產管理軟件,并使學校各部門領導和員工可以根據權限了解到自己的相關資產信息。再次,將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與其他相關系統對接和信息共享,如財務部門、預算部門、審計部門等,實現資產從購置到報廢的全過程的動態信息管理。不斷升級與完善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及各項功能,提高資產管理效率。
4.加強無形資產管理,建立無形資產評估核算體系。
針對河南省高校無形資產管理薄弱的現狀,應當加強無形資產的管理,建立科學的資產評估和核算體系,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提高資產管理效率。第一,提高無形資產的管理意識,認識到無形資產對高校發展的重要性,并在國資管理部門中設置專職的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第二,建立并完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如產權制度、財務制度、對外合作轉化制度、開發利用制度、資產收益分配制度等。第三,建立無形資產評估核算體系,將高校無形資產要素納入財務核算范圍,確保高校會計信息真實完整,重視無形資產投資轉讓時的評估工作,保障學校無形資產的權益。
5.強化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評價,建立風險控制管理體系。
隱形流失是國有資產流失的另一條渠道,有以下表現:第一,一些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由于經營管理措施不當,致使企業虧損或者破產,導致資產流失;第二,由于人為原因,在核算上存在較大的失實,流失比較嚴重。
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會計監督
1.在客觀因素方面實施會計監督。
在評估和確定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的時候,應當進行綜合考慮,全面作出評估。因為受多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單純的從會計賬簿上計算出的數字反映出的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并不是完全符合真實情況的。在當前的一些企業中,計算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往往從會計賬簿上根據期末和期初的數值來確定。這種計算方式并不合理,需要進行一些調整,才能真實地反映出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例如:在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考核期內,國家對企業實施了新的項目,增加了一定的資金投入,那么在計算時,如果只是按照會計賬簿上的數字計算,那么企業的國有資產肯定會增加,如果就這樣單純的說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做得很好,那么與實際情況不符,因為這部分投資不是企業自己經營所得,因此,需要在計算時將這部分追加的投資減去。類似也應減去的還有:國家的專項撥款、企業的捐贈、由于“先征后返”政策增加的公積金等,此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不屬于企業經營所得的資產,也應該扣除。這些都是由于客觀因素引起的國有資產增值,而不是企業自己經營所得,那么在計算國有資產是否增值時,會計人員必須認識到這一點,在會計分析時,扣除應該扣除的部分,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有效的監督。
2.在主觀因素方面實施會計監督。
人為因素也是影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方面,在實際中,經常存在某些企業的經營者弄虛作假,使得國有資產虛高,而實際上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在主觀因素方面,會計人員實施的監督表現在以下幾方面。2.1固定資產折舊。一些企業在對固定資產折舊時,由于有關單位對固定資產的原值進行了重新估價,使固定資產的原值增加,但是在折舊時,企業仍然按照原來的計提折舊,這種情況會導致虛增利潤。因此,考核時,會計分析人員應當注意,對相關部分要進行扣減。2.2人為扣壓支出、消耗。一些企業為了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考核時,故意將企業的一些支出或者材料消耗扣壓,以減少國有資產的消耗。因此,會計人員應當注意到這一點,在會計賬簿上及時作好記錄,在最后統計時可以有效扣除。
3.經營投資損失或者獲益。
一些企業由于經營管理不善,造成資產受到損失,但是這些資產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可能一時無法核準,或者由于時間跨度較長,在考核時期無法進行計算。會計人員應當注意到這種情況,在考核時,要做出相關的說明,闡明其對國有資產的影響以及可能會造成的損失;在考核時,企業經營出現了扭虧為盈的情況,企業經營投資獲益,這部分獲益的資金可以對前期的虧損進行彌補。這個時候,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分析時,應當調整期末值,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準確反映。
4.對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處理。
如果在考核期內,存貨或者固定資產出現虧損等情況,會計人員也應當核實其金額,在會計賬簿中予以反映,調減期末值;如果出現存貨增加或者固定資產增值的情況,會計人員也應當在會計賬簿中予以調整。
5.對企業的往來賬。
如果在考核期內,有些賬目沒有結清,那么會計人員也應當根據賬目增減情況,相應的調整期末值,真實地反映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
6.資金預算執行。
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應當根據企業的實際發展情況,編制相應的資金預算。會計人員要肩負好自己的職責,對企業的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更好地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結語
改革開放至今,國有企業不斷發展,不斷改革,雖然小有成就,但仍存在諸多問題。當前,國有企業數量儼然不多,但是其在國有經濟中占據著核心地位,所以其發揮的作用不可忽視。就當前國有企業來講,其主要控制五個領域,分別是國防、教育市場、高端技術、戰略資源以及基礎工程等五大領域。以國有經濟為主體,但國有經濟僅僅占據市場經濟五分之一的份額。但是在周圍企業中,不僅涵蓋外資企業,而且還存在很多國企演變的企業、部委股份企業等,他們組成實力較為雄厚的民營企業。在國內,社會經濟中的國有企業屬于非常重要的資源。在競爭程度逐漸加劇的今天,對國有企業競爭力的培養以及其核心地位的凸顯有著非常積極的現實意義。就國有經濟而言,其延伸形式對其自身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其中主要涵蓋國家在經濟方面出臺的政策、人大組織的活動以及市場特定的法律法規等方面。因此,對于國民經濟來講,中國企業是其發展的重要動力。
二、經濟全球化增加了國有經濟的壓力
當前,生產已經邁入全球化的時代,世界經濟中跨國公司的地位越來越高。國際貿易在市場全球化的刺激下得到較好的發展,在國際經濟發展中起到的作用非常明顯。資金全球化也很好的促進了國際金融的發展,巨額資金流動于各個國家之間,也產生正面與負面的作用。此外,高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全球化以及人才的快速流動都加劇了國際市場的競爭程度。自從我國成為世貿組織的成員之后,對外開放逐步深入,加快了市場在國際上的統一程度。因此,與國內市場相比,國有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也逐步增大。因為全球化的深入使跨國公司與國有企業直接形成競爭,與之前國內企業相比,競爭環境明顯惡化。此外,因為我國關稅較高、存在多種非關稅的壁壘,所以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成本較高,競爭力也明顯下降。而民營以及集體企業因規模不足,很難威脅到國有企業。因為中國非關稅壁壘逐步廢除,關稅也有所下降,造成跨國公司在中國成本降低,直接導致國有企業競爭出現劣勢。而且國內民營企業也發展較快,無疑加大了國有企業的競爭壓力。除此之外,因為經濟全球化的范圍逐步擴大,全球知名品牌也都紛紛入駐中國。這些品牌企業在中國的發展方式多種多樣。有的企業在中國選擇合適的位置建廠,然后依靠自身的努力去拓展中國市場。有的企業與中國某些企業形成合作關系,借用企業的力量使自身得到發展。也有的企業直接選擇中國品牌進行收購,以此入駐中國市場。所以不管是國內民營企業還是國有企業,特別是弱勢國有企業想要與跨國知名品牌競爭,那么只有不斷發展自身優勢,不斷創新,將自身打造成強勢品牌。只有這樣,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下,才能提高競爭能力,在國家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
三、國有企業經營及管理問題分析
1.國有資產管理的加強
就國有企業來講,其在資產管理以及企業組織兩方面的管理制度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法人能力不足,效率低下便是問題之一。此外,就國有資產來講,其產權主體具有虛化的情況,而且生產者和經營者也欠缺主人翁意識。國有資產歸全體人民所有,但是因為所有權的代表還沒有落實到位,所以在產權主體方面呈現虛化的情況。在這樣的環境下,國有產權經過多個層次,最終委托于政府部門或其余代表實施管理。在此過程中,產權主體與權責等方面并沒有進行清晰的規定。這也就導致約束與激勵制度以及分權制衡等方面出現失衡。進而影響管理效率,對企業在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2.國有資產管理缺陷
在國內,就國有資產來講,其在運營以及管理的過程中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于流失方面。當前,國內部分學者對國有資產流失的根本原因、形式以及解決措施進行具體探究。他們認為資產流失的主要原因是經營管理不夠完善。此外,國有資產在進行折股以及評估以及犯罪等行為都造成國有資產出現流失的狀況。在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部門中,各種尋租是造成資產流失的主要原因。國有資產流失具體途徑與形式主要表現有很多方面。其一是稅收的偷漏情況。其二是產權出現變更以及新舊制度轉軌時,惡意低估、不評估國有資產的現象。其三是在進行變革股份制時,故意不評估國有資產或者惡意低估,造成資產流失。其四是部分企業將國有資產違法私吞。其五是在進行貿易的過程中,逾期貨款沒有收回來,直接導致國外出現大量滯留損失的現象。其六是在擔保的過程中,采用國有資產擔保,造成流失。除此之外,還有其余多種形式,都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形式。
四、通過制度創新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水平的對策
在國民經濟中,國有資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為了將其作用很好的表現出來,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較好解決問題的辦法至關重要。
1.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設立
以及管理的確定在中國,首先要確定國有資產在管理原則以及機制的設置,即通過權責邊界的劃分來優化國有資產當前的管理機構。并以當代企業的相關制度為中心,構建國有企業的內部管理機構,并對各個機構的職能進行具體劃分。以法律框架為依據,確保國有資產相關的管理機制在職能方面能夠實施到位。通過相關機制與體制兩方面的創新,保證國有資產的運營能力提升,構建合理的獎懲制度以及考評體系,以此構建約束激勵的機制。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以國民經濟為基礎,對其部門或者行業的性質進行正確把握,以此來確定管理國有資產的方式。在競爭領域中,盈利在國有資產目標中也占據重要的地位。如果不考慮是否盈利,那么將導致國有資產的效率較低,進而演變成資產流失。在前文中,對資產流失進行具體分析可知在國有資產中,經營性類型的問題最為嚴重。因此,如果國有資產屬于經營性企業,那么應該選用合理的監管模式。因此,分類管理國有資產不僅提高管理水平,而且對各種政策目標也有很好的協調作用,進而提高資產實際的使用效率。
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的創新
當前,企業市場化與政府授權管理運作的模式是改變傳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有益嘗試。就政府授權而言,其授權給國有獨資公司,讓其接受并管理行政單位的國有資產。在確保國有資產完整性與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資產的公平性以及使用的效率,并且試圖通過采用市場的方式來經營國有資產。依靠政府職能的轉變,將政府與企業分開。這樣就可以將漏洞堵塞,消除傳統管理制度的問題,使行政國有資產能夠最大化的保增值稅。將所有的國有資產收歸至經營中心,從而實行市場化、規模化的運營。
3.加快、加強法律制度的建設,增強政策制定的科學性
法律法規的滯后一定會造成國有資產因缺乏約束而流失,在行政性事性國有資產轉化為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過程中,表現的更加明顯。如果既定政策在科學性方面較差,政策導向缺失,那么將對改革進程與改革效果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而且完善的法律法規與政策體系是單位管理與發展的重要基礎。所以建章建制、信息系統與制度的建設、明確各部門職能與國有資產流失追究責任制亟待加強。
五、結束語
固定資產保值增值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差別的問題。在這兩者的關系中,保值是基礎,增值是目標。因此,從資產運行的過程看,固定資產保值包括兩個方面的涵義:其一是為補償固定資產磨損價值而提取的折舊額。要能保證原有固走資產使用價值的更新,而不致于因為通貨膨脹而發生貶值;其二是在固定資產運行過程中,從兩個不同時點進行觀察,其資產凈值能維持原有的規模,而不發生資產流失和資不抵債。資產增值是一個相對概念,即從一定的時間區域來觀察,某一時點的資產市場重估價值與報告期某一時點的資產按市場價格的重估價值相比較,在這兩個不同時點上,按同一價格估價的資產值,若后者大干前者,即為資產價值的增值額。由此可見,考核國有固定資產保值增值,包涵著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通貨膨脹條件下折舊額的計算問題;二是按市場價格對于資產價值的重新估算的問題;三是資產增值與增值率計算問題。在這里筆者僅就通貨膨脹條件下,正確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談談資產的保值問題。
一、固定資產折舊額的核算原則
固定資產折舊額,是固定資產磨損價值貨幣表現,在一定時期內提取折舊的數額,取決于固定資產的規模與固定資產的磨損程度,這是傳統會計核算折舊額時所遵循的原則。但在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過快的條件下,計算折舊時,除了仍應遵循上述基本原則外,還應當考慮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因素,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所提折舊基金,能夠從使用價值上恢復原有規模。如1985年投資100萬元,購買每輛載重噸位4噸的10輛載重汽車,壽命期為10年,提取折舊100萬元,1995年這批汽車報廢,由于物價上漲,再用這100萬元折舊額就無法購買具有原使用價值的10輛載重汽車。因此,在新的條件下,折舊額應當要保證固定資產原有使用價值得以補償,這是折舊額應當遵循的原則之一,同時,亦是資產保值應遵守的準則。
二、折舊額的核算方法
(一)固定資產磨損價值貶值的量變規律。
為了正確地核算折舊額,即在通貨膨脹條件下,能抵補貨幣貶值的損失,在固定資產壽命期各個時間階段上所計算的折舊額之和,能夠滿足從使用價值上恢復原有固定資產規模的需要,這首先就需要分析固定資產磨損價值貶值的量變規律。
固定資產是長期使用的物質資料,而生產性的固定資產是物質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勞動資料。因而,固定資產再生產的過程是:
購置建造一交付使用一報廢一再購置建造。
從上述過程可以看出:建(購)置是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的始點,報廢是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的終點。在壽命期中,固定資產每年在提取折舊后,其金額必要產生一個無形貶值量。這個貶值量的變化過程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Z代表固定資產原值;Z’代表貨幣貶值的損失量;Y代表年折舊額;L代表物價上漲率;l,2…n代表時序;n代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
在通貨膨脹條件下,為了避免固定資產貶值的損失,在核算折;日時,應當把貶值(Z’)加到折舊額中,進入產品成本,待產品出售后,收回折舊以滿足更新固定資產的需要。
(二)核算折舊的公式設想。
上面從遞減折舊的觀點,考察固定資產逐年遞減的貶值量的變化規律的,但為了正確計算年折舊額,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觀察這個問題,即一方面以整個固定資產原值為基數,隨著時間的推移,由于通貨膨脹,貨幣貶值,可把逐年貶值量加到固定資產原值中去,使固定資產從其生命的始點到生命的終點,仍能保值。另一方面每年提取的折舊額,從第~年末開始,直至折舊終止為止亦逐年加進一個貶值額,并假定固定資產在報廢時無殘值,則可建立如下公式:
把上述方程作為如下整理,則:
整理后簡得:
現仍以本文前面購買10輛汽車為例:
Z=100萬元,n=10年
則該批汽車的年折舊額為:
計算結果,每年提取13.8909萬元,在10年物價總水平上升87.186%的條件下,在10年后仍然能夠購買載重量為4噸的10輛載重汽車。然而按傳統的方法計算折舊,即100萬元10年=10萬元,在通貨膨脹條件下,所計算的折舊總額,是無法按照原有固定資產使用價值規模更新全部固定資產,即無法保證固定資產保值的。
三、核算折舊額的幾個具體問題
通過實例證明,筆者認為上面所設計并經過推導,論證所建立的在通貨膨脹條件下,計算折舊額的公式是科學的,但在應用公式時,仍有下列問題需做進一步的研究。
(一)價格指數的選擇。
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這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由于各種商品在國計民生中的作用不同,因而其物價上漲幅度是不相同的。因此,在我國實際工作中編制有各種性質的價格指數。那么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當采用哪種價格指數為宜呢?筆者認為,應當采用國家統計局編制的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這一指數綜合反映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價格的變動程度,而且與折舊額的聯系最為密切。
(二)固定資產貶值率總額。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是一個十分重要經濟問題,它關系到正確評價企業經濟效益與國家財政收入等問題。因此國家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投資價格總指數與分類指數,考慮到未來一段時期內經濟發展的趨勢,對價格變動作出預測,并以定額參數的形式公布,供各企業計算折舊時采用。當然我們不否認制定定額參數即貨幣貶值的定額參數是十分復雜的工作。但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準確性與科學性,可以在預測的基礎上經有關專家討論,爾后經有關權威機構批準,再行公布采用。
(三)定額貶值率與實際貶值率的問題。
貨幣定額貶值率與實際貶值率是要發生離差的,因此,根據定額貨幣貶值率計算的折舊額和實際貨幣貶值率計算的數值之間,必須要產生一個差數,為此需要調整。一般來講,在年度執行過程中,可按貨幣定額貶值率計算,待年終決算時,再根據實際貨幣貶值率進行調整,其公式如下:
YI=Y[l+(L1-L)]
式中:YI代表調整后的折舊額;Y代表按貨幣定額或預計貶值率折舊額;LI代表實際貨幣貶值率;L代表定額貨幣貶值率。
設Y=13.8909萬元;L1=0.07;L=0.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