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04 2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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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二屆十一次全會、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服務全民創業、服務項目建設為主題,以服務重點龍頭企業、重大農業項目為重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激活農業創業主體,拓寬農業創業領域,強化農業創業服務,努力在提高全市農業系統行政審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營造吸引投資興業的環境方面有新的變化,在建立健全農業創業服務體系方面有新的突破,使全市農業招商引資規模和質量有新的躍升,為保持全市糧食總產、農民收入增長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項目固定資產投入增長率達到預期目標提供有效保障。
二、活動主體
局機關各科(站)、局屬各單位,各縣(區)農業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三、工作重點
(一)培育“五支隊伍”,激活農業創業主體。
1、培育一支50人農業企業家創業隊伍。龍頭企業是農業創業的骨干力量。要以農業產業化“雙十雙百雙千”工程為抓手,鼓勵和支持具有比較優勢的龍頭企業“二次創業”,通過收購、兼并、租賃、控股和承包等方式,壯大龍頭企業規模,提升龍頭企業實力;通過開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務、定向收購,完善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聯結機制,提升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創業增收能力。要精心策劃招商項目,拓展招商領域,創新招商方式,充分利用贛臺、贛港、贛滬、贛粵四個平臺,吸引一批國際國內一流加工企業的客商到投資興業,使我市農業招商引資與農民創業互相促進、融合發展,帶動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培育一支1000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隊伍。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創業的引領者。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培訓,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提供人才支撐。要充分發揮財政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開展標準化生產、建設小型冷藏庫和“農超對接”,推進規范化建設,做大做強一批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服務內容全、帶動農戶多、規范運作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帶領農民創業,增加農民收入。
3、培育一支1000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種養專業戶隊伍。種養專業戶是農民創業的示范者,具有敏銳的市場意識、較強的經營本領和農技推廣應用的能力。要通過加強新型農民培訓,加大農業補貼力度,支持幫助種養專業戶完善基礎設施,提升種養殖技術水平,發展家庭適度規模經營,幫助他們變小業為大業,實現更大發展。
4、培育一支5000人返鄉農民工創業隊伍。農民工是農業創業的主力軍,具有思想觀念開放、經濟思維活躍、專業技能較強的優勢。要通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優惠政策等措施,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回鄉創業、就近就業,實現從“轉移輸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返鄉創業、帶動一方致富”的轉變。
5、培育一支1000人農民創業指導員隊伍。全面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加強對縣鄉農技推廣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的培訓,建立健全農技推廣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隊伍體系,提高服務指導農民創業能力,為農民創業提供政策、技術和市場信息等指導服務。
(二)緊扣“四個領域”,拓展農業創業空間。
1、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加工業是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帶動力量,具有增加農村勞動力就業和發揮農業資源優勢的雙重功效。要推動農產品加工業向優勢產區集中,重點發展稻谷精深加工、蔬菜商品化處理、蜜桔、冷鮮豬肉、水禽加工、水產品加工等,提高農產品加工深度、產品檔次和質量安全水平;鼓勵發展小型農產品加工企業,推廣適合家庭手工加工的項目,促進農產品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和產地農民就地就近就業。
2、做大做強農業特色產業。要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創業就業潛力,圍繞糧食、柑桔、蔬菜、茶葉、生豬、白蓮、食用菌、花卉、水產、水禽等特色產業布局,大規模開展糧棉油高產創建活動,建設“一田、三園”(高標準農田,標準化果園、蔬菜園和茶園),發展一區(生態畜牧養殖小區),加快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有機)食品,鼓勵各類創業主體在做大做強特色產業中創新業、建大業。一要抓好16個萬畝糧食高產創建片(含百畝核心區、千畝攻關區)、2個萬畝油菜高產創建片和1個千畝馬鈴薯高產創建片,全力打造糧油生產核心產區。二要全力推進6萬畝無公害蔬菜基地、1萬畝花卉苗木基地、10萬畝白蓮基地、12萬畝煙葉基地建設,重點是要“選好一塊地、把好兩道關(產前、產后處理關和質量控制關)、樹好兩塊牌(標牌和品牌),繼續堅持精品化發展。三要發揮水庫資源優勢,以10萬畝鱖魚等產業化基地為重點,支持映紅水產集團形成規模、品種優勢。四要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為重點,在500萬畝農作物中推廣減量化、精準化的施肥用藥技術。五要啟動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示范縣創建活動,加快推進農業病蟲害統防統治,確保水稻統防統治面積達到50萬畝。六要推廣山頂戴帽、山腰茶果竹,茶林間作、果林間作,雞—豬—沼—魚—糧等生態農業開發模式,實施大中型沼氣池工程項目50個,力爭生態模式占農業開發20%以上。
3、加快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是促進農民就地創業和增收致富的朝陽產業。一要立足各地農業特色產業和鄉村自然、生態和文化資源,聯合旅游、工會、教育等部門,積極爭取加大投入,在全市創建一批優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園區,建成規模以上旅游休閑農業園區120個,年經營收入100萬元以上旅游休閑農業園區超50個,引導城市居民到農村休閑度假、消費,其中,、、、、等縣(區)要抓好2-3個年經營收入超500萬元旅游休閑農業園區,其它縣至少抓好1個以上年經營收入超500萬元旅游休閑農業園區。今年,全市要啟動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活動,力爭把樂安臺大園區建設成國家級園區,鵬溪、白鷺、崇仁草廬、馬頭山等建設成省級園區,樂安桑海、白蓮博覽園等建設成縣級園區;發展休閑旅游農業,重點培育、、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規劃——、—金溪—等休閑旅游精品線路,創建金溪波爾、云溪竹海、龍泰等休閑旅游星級示范點,力爭有1個縣擠入省級重點縣。二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將收費低于政府采購標準的“農家樂”(現代農業示范園),優先列入政府會議采購定點,引導政府部門把小型會議放到農村去開,促進全市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
4、鼓勵發展農業農村服務業。加快發展農業農村服務業是擴大農業就業容量、促進農業增長方式轉變的迫切需要。要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需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農業技術人才創辦服務實體,積極開展良種良法推廣、重大病蟲害統防統治、農機跨區作業、沼氣服務等生產;利用國家加大對農村公路、汽車農機下鄉、農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的有利時機,大力發展農村運輸業、農村建筑業;大力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運銷大戶,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增值,實現自主創業,服務農業增產、農民增收。
(三)完善“五個平臺”,強化農業創業服務。
1、完善政策服務平臺。認真抓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已出臺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進一步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完善補貼辦法,繼續印制《2012年農業補貼政策明白卡》,發放到每戶農民手中,推動政策宣傳到戶,充分調動農民創業積極性。同時,要深入研究農民創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謀劃和推動鼓勵農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出臺,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農村聚集,為農業創業發展提供強大推動力。
2、完善項目扶持平臺。以服務重點龍頭企業、重大農業項目為重點,圍繞標準糧田、新一輪“菜籃子”工程、種養業良種工程、動植物保護工程、農業技術推廣,超前謀劃和爭取一批管長遠、強基礎的重大項目;要加快已開工項目的實施進度,加強項目管理,盡快投產發揮效益。在項目安排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只要符合申報條件,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千方百計增加對農業創業的資金投入,力爭使我市農業重大項目規模和資金總量有新突破。
3、完善技術、信息服務平臺。以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為依托,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全力推進新品種、新技術的應用,重點推廣畜禽清潔生產、秸桿沼氣、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廠化育秧、動植物疫病防治、畜禽清潔生產、超級稻示范、棉花高產栽培、果品采后處理及加工、稻-稻-薯栽培模式等十大技術,在全市主推20-30個農業優良品種,力爭科技對農業貢獻率提高2個百分點。加快“三電合一”信息平臺建設,完善“12316三農熱線”功能,開通農信通短信服務平臺,及時農產品市場信息,在農業信息網開設農業創業服務專欄,為創業者提供政策信息、技術信息、項目信息、農產品供求信息,開展農產品推介、項目招商、咨詢投訴等服務。
4、完善農產品促銷平臺。強化品牌包裝與營銷,鼓勵、引導農產品品牌參加各類展示評比活動,推動上海西郊國際農產品展示直銷中心“廳”等名優農產品展示窗口建設,積極參與中國(南昌)綠色食品博覽會暨第二屆中國農業博覽交易會、第六屆省名優農產品(上海)展示展銷會、名優農產品(香港)展示月、第三屆綠茶博覽會和贛、滬、蘇、粵農產品采購洽談會及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等境內外知名品牌展會。舉辦市首屆農產品展示展銷會,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際性果蔬展。
5、完善權益維護平臺。扎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成我局行政許可網上審批平臺;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尊重和保障農民就業創業的各項權利。要堅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決糾正侵占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推進土地流轉規范化服務試點,健全農村土地仲裁體系;開展對農民建房、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的專項治理;充分利用農業信息網“局長信箱”、政風行風熱線和效能監測點等渠道,認真受理、嚴肅查處損害創業者利益和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人和事。
(四)在全市農業系統組織開展“個十百千”活動。即全市建設一個農產品加工創業基地(現代農業園區),樹立十個農業創業典型,組織全市農業部門掛點幫扶百家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培訓千名農業創業能手。
1、建設一個農產品加工創業基地(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積極爭取農業部支持,加快推進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園區(農產品加工創業基地)建設,開辟創業孵化基地。通過降低創業門檻,促進要素集聚,開展創業示范,吸引創業者進駐園區創業,解決創業者初始階段的突出困難,把園區建設成為扶持農業創業的載體。
2、樹立十名“全市農業創業明星”。開展“全市農業創業明星”評選活動,充分挖掘和推出農民身邊的創業典型,集中宣傳他們創業過程中的觀念轉變、曲折道路、成功經驗和切身體會,充分發揮創業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為農民創業提供成功案例和現實榜樣。
3、組織全市農業部門領導干部聯系幫扶百家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在繼續完善“辦事直通車”服務的基礎上,建立市、縣農業部門領導干部聯系幫扶重點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制度,定期走訪,聽取意見,謀劃項目,產銷銜接,開拓市場,為創業者保駕護航。
4、培訓千名農業創業能手。加強創業能力培訓,創新陽光工程、新型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的內容和模式,把培訓資源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返鄉農民工、鄉村旅游從業人員等各類創業主體傾斜,力爭全年培訓農業創業能手千人以上,提高農民創業就業能力。
(五)深化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創優服務農業創業的政務環境。
大力倡導服務之風,強化服務意識,完善服務機制,把握服務重點,努力建設服務型機關、爭做服務型干部。大力倡導創新之風,創新發展思路,創新工作機制,創新服務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負責任、敢于爭取,努力建設創新型機關、爭做創新型干部。大力倡導務實之風,強化為民意識,建立責任機制,努力建設務實型機關、爭做務實型干部。大力倡導廉潔之風,帶頭遵紀守法,嚴守各項紀律,廉潔自律,努力建設廉潔型機關、爭做廉潔型干部。
四、工作步驟
活動分為學習動員、組織實施、總結考評三個階段。
(一)學習動員(2012年1月20日—2月28日)
認真組織學習省農業廳機關效能年活動總結暨創業服務年活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市創業服務年活動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和學習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支持創業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農業工作實際,制定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實施方案,召開全市農業系統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動員大會,對創業服務年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12年3月1日—10月31日)
對全市農業系統創業服務年活動的重點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每項任務的牽頭科室和配合科室,并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推動全市農業系統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創新活動載體,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創業服務年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三)總結考評(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
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以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為主要內容,按照年初制定的績效考核工作方案,收集資料,開展自查,認真整改,全面總結,嚴格考評,表彰先進,爭取在市績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績。
五、工作要求
創業服務年活動涉及面廣、要求高,全市農業系統要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整體推進,務求實效。
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市農業系統創業服務年活動由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局效能辦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建立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分管部門工作責任制,推動局機關各部門的創業服務。局機關有關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要按照重點工作的任務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任務落實。全市農業系統要把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作為鞏固我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好形勢的一項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把創業服務年活動落到實處。
二要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日報、電視臺等市主要媒體和我局《農業信息網》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促進農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宣傳農業創業的先進典型,宣傳農業部門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讓各項創業惠農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市農村形成“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創大業”的濃厚氛圍。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創業環境入手,以政府促進、改善民生為主線,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強化創業服務培訓,改善創業環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更多的城鄉勞動者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創建創業型城市。
二、工作目標
2010年年底前,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社會各界主動參與的創業工作管理服務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打造寬松、和諧、充滿生機活力的有利于創業的環境,形成全社會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良好氛圍。2009年到2010年,全縣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帶動就業比例達到1:6;年均新增創業企業150戶;新增個體工商戶450戶;新增企業存續1年以上的比例達到7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創業培訓達到103人以上、培訓后創業成功率達到60%以上;小額擔保貸款發放180萬元以上;創業培訓其他創建工作指標達到國家創建創業型城市標準。
三、工作任務
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健全創業培訓體系,構建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
1.放寬準入領域。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外,允許創業者自主選擇。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按照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
2.放寬注冊登記前置條件。除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不得隨意增加注冊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對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人申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注冊登記的,前置審批條件可適當放寬。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必須取得前置審批、且需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后方能取得許可證或資質證的,允許辦理籌建登記,待完成籌建并取得相關許可證、資質證或審批文件后,再按實際情況核準具體經營范圍。
3.放寬登記條件。允許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創業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前置審批許可等材料直接申辦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創業企業設立連鎖經營門店的,可持總部的連鎖經營相關文件和登記材料,直接到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對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除從事需前置審批許可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由工商部門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臨時營業執照。對法律、法規未規定必須辦理工商登記的城市自由業者、農村及城鎮流動經營業戶、在校大中專學生和正在擇業的畢業生從事中小學生學習輔導服務、翻譯服務等的,除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外,均可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4.放寬注冊資本(金)限額。注冊資本(金)達到3萬元,即可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且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金)的30%;單位和個人投資10萬元以上的,可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許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2年內分期繳付,其中投資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5年內分期繳付;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制企業,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個股東出資均達到20%。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不受出資數額限制,其中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的允許注冊資本(金)零首付。允許創業者以知識產權、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高新技術成果等非貨幣財產出資,且不受出資比例限制;對農民興辦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變的情況下,允許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評估作價出資。
5.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創業者依據法定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屋、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將住宅改作經營性用房的,只要申請人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登記。對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場所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即可申請登記。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和亂培訓等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依法保護創業者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嚴重侵犯創業者或其所創辦實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對創業者在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限時答復。對創業者因非主觀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違規行為,實行首次不處罰預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殘疾人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前置審批的各項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環保節能減排、廢物綜合利用科技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加強創業政策扶持。對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對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實現自主創業的,可將其按規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享受城鎮居民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自主創業的,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其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3個月低保待遇。
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2年內免收勞動人事費,并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免費享受創業項目、創業培訓、信息咨詢等聯動服務。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愿開展創業活動或到企業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滿20年的,經批準可提前退休;離崗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同意后,允許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原職務級別、編制、人事關系及工資福利待遇,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的須辦理辭職手續,達到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辭去公職的,辭職前工作年限視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所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助資金部分由同級財政按規定予以安排。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進入我縣城鎮創業的農村勞動力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可比照城鎮失業人員享受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并優先享受工商登記、創業培訓、信息咨詢、創業指導服務。
對創業者下鄉創辦、領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或從事特色種養業的,享受各項支農惠農政策。
對創業者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四)加大財政投入
根據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籌集促進創業專項資金,支持整合資源、加強創業服務體系和孵化基地建設,落實各項扶持政策,獎勵優秀創業項目和先進創業人員;多渠道籌集擔保資金,擴大融資貸款規模。
(五)加強創業融資服務
1.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對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軍人家屬、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及返鄉農民工,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項目的,經審核認定后均可獲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符合貼息政策的由財政予以貼息。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70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貼息。
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50人的企業,給予50萬元擔保貸款;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10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擔保貸款。
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支持且誠信經營、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償還、貸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可準予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視同首次貸款給予貼息。
2.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推動金融體制、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探索創新應收賬款、倉單、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股權質押、林權抵押、漁權抵押等新型擔保貸款方式,鼓勵金融機構為創業項目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模式,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創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設立各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
五、工作安排
創建工作從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為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完善政策措施,進行工作部署,做好組織、政策上的準備。
(二)實施階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實施創建工作,落實政策措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哈爾濱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任務目標》進行自查,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檢查評估的準備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創建工作機構,落實人員和責任。要按照全縣總體部署,結合本單位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縣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導,實行月統計、季分析、半年考核評估,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創建工作有序、平穩、順利進行。
(二)協調配合,合力推進。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和協作意識,建立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在認真履職盡責的同時,加強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集成政策,整合資源。以創建工作為平臺,在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基礎上,將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經貿、農業、科技等部門涉及的創業政策措施進行綜合、梳理,側重不同的創業主體,整合各類資源,構建初次創業、穩定創業、二次創業依次遞進、相互銜接的政策扶持體系,充分發揮政策的綜合效應和資源整合效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一都一城一基地”建設,進一步優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環境,推動個體私營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加快完善各類服務體系,發展壯大傳統優勢產業,鼓勵發展新興產業,提升壯大規模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就業人員,強力推進我區全民創業深入開展。
二、總體目標
年全區新增個體工商戶4850戶,新增私營企業415家,新培育創業基地3個,新發展產業集群專業鎮2個,新建成鄉鎮工業功能區2個,新培育規模企業38家。
三、工作任務
1、充分發揮區全民創業輔導中心的作用,對創業者進行專門的知識培訓,并開展政策查詢、創業指南、開業策劃、項目咨詢、領導藝術、法律援助等服務,進一步提升創業者的素質和能力,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創業者的行列。全年力爭培訓各類創業者200人。
2、積極爭取相關扶持資金,實施扶持返鄉農民工“鳳還巢”計劃。年實施規范3個創業基地,培育2個產業集群專業鎮,建立2個鄉鎮工業功能區,為創業者提供多個創業平臺。
3、充分發揮我區傳統及資源優勢,積極推進“一村一品、一鎮一業”模式,引導成型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形成并提升現代中藥、白酒釀造、面粉加工、木材加工、棉紡加工、金剛石制造6個產業集群。
4、建立完善企業服務體系,優化整合社會服務資源,構建公共性、公益性、商業性多種服務平臺,加強對服務機構的指導協調監督,為創業者提供全方位服務。
5、堅持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決創業難的問題,積極籌建多個鄉鎮工業功能區,充分發揮其作用,進一步解決創業者的建廠難、用地難、辦理手續難、吸引人才難、融資更難等問題。加大服務創新力度,全力服務于全民創業。
四、工作措施
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對于獨自創辦企業,合伙創辦企業,失業人員重新創業等,各部門都要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支持和優惠政策。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跨越發展、創新趨動、綠色增長、和諧共享”的總要求,以深入開展“優質服務促發展”主題活動為抓手,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推進市建設創業型城市工作的開展,實現“跨越發展、后發先至”的宏偉目標。
二、目標任務
總目標:市委、市政府決定用兩年時間建成國家級創業型城市。賦予工商部門的任務是負責私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工作。
2013的主要工作目標是:私個企業增量翻一番,注冊資本總量超千億。
具體目標分解見附件。
三、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建設創業型城市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私營個體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具體名單及其工作職責見工商辦[2013]28號文件(《關于成立工商局私營個體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通知》)。
四、方法和步驟
2013年建設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13年元月19日至2月12日)。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完善政策措施進行工作部署,做好組織、政策上的準備。
(二)督查推進階段(2013年2月20日至11月20日)。各單位要組織實施建設工作,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有計劃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月度公布、季度通報、半年小結和現場督查指導等方式加以推進。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單位對照目標任務進行自查,針對查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根據市建設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市局私個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進行考核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及相關處室要高度重視創業型城市建設工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局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積極參與,認真抓好落實。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履行督查、指導、宣傳等日常工作。
培訓、貸款、服務三位一體,幫你實現創業夢想
二、活動時間
年5月10日到6月15日
三、服務對象
科技大學、理工學院、師范學院等在校大學生及應屆畢業生
四、活動內容
(一)送創業培訓。由市人社局協調高級技工學校和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選派優秀教師,對三所高校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培訓應屆畢業生800名。在三所高校各培育認定一處創業實踐訓練基地,組織有創業愿望的應屆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實訓)或演練,幫助創業者積累創業實踐經驗。
(二)送小額貸款。由市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負責,認真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積極探索大學生小額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辦法。對創業培訓后成功開業的優秀學員(培訓人數5%以內),按每人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并免除反擔保。
(三)送扶持政策。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辦公室負責,將大學生創業納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總體規劃,實行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等一體化運作和服務。協調有關單位,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并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協調工商部門,對畢業年度大學生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允許高校畢業生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四)送創業服務。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才中心、市高級技工學校、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三所高校,共同加強項目信息服務,篩選適合大學生創業的項目,舉辦創業項目展示和推介引導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共同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創業指導服務,將創業指導與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實訓)緊密結合,指導大學生制定創業計劃書和創業路線圖。建立完善大學生創業導師制度,利用現有創業專家志愿團等組織,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咨詢、信息、個性化輔導等服務。開展創業幫扶活動,組織創業成功人士與創業者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專業市場等資源,建設完善創業實習基地以及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
(五)送創業文化。由市高級技工學校和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創業培訓師及大學生創業典型進校園舉辦創業大講堂活動,讓創業文化根植校園,惠及學生。樹立鼓勵奮斗、自強不息、敢為人先的創新意識,倡導追求貢獻、崇尚創造、寬容失敗的文化理念,營造善待他人、和衷共濟、發展共贏的和諧環境,把先進的創業文化轉化為創業富民的持久動力,努力培育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創業文化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職責分工,指派專人負責,主動與高校合作,共同組織實施好創業服務進校園活動。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精神,大力弘揚以“誠信、崇商、友善、進取”為內容的“精神”,深入挖掘宣傳創業典型,積極開展創業實踐,引導和激勵廣大群眾奮斗進取、創業致富、回報社會,為推動文明城市和創業型城市建設做出貢獻。
二、評選范圍及數量
(一)具有市戶籍,2010年以來在全市范圍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城鄉各類成功創業者,均可報名參加評選。
(二)最終在全市評選10名優秀創業者作為“創業之星”。
三、評選標準及原則
(一)評選標準
1、具有“干事創業”精神和爭先創優意識,拼博實干帶頭致富,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的。
2、具備致富思源、富而思進,致富不忘回報社會,社會形象好,群眾公信度高的。
3、白手起家創業,誠實守信、照章納稅、合法經營,積極承載就業,無不良社會反響的。
(二)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公開評選程序和標準,增強評選透明度,采取各部門、各鎮街區預選推薦、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層層篩選,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2、堅持遵規守法原則。參加評選的創業者必須按章納稅,遵守《勞動保障法》為勞動者交納保險,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3、堅持效益為主的原則。參加評選的創業者必須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別是在促進經濟發展和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有較突出的貢獻。
4、堅持好中選優的原則。選擇具有模范帶頭作用,能夠為廣大創業者作出表率的10名優秀創業者作為“創業之星”。
四、評選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這次評選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領導小組,邀請有關市領導擔任組長,市委宣傳部、《今日》報社、人社局、工商局、稅務局、財政局、團市委、市婦聯、市工會、市中小企業局、民政局、廣電中心、工商聯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四樓創業指導中心,電話8518465)。成立評審小組,小組成員聘請各方面領導、創業專家志愿團成員、創業成功人士、大學教授等組成。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充分利用《今日》、電視臺、流動宣傳車深入宣傳創業模范典型、推廣創業先進經驗做法、報道創業動態。大力宣傳創業的有關優惠政策,支持鼓勵創業,大力弘揚創業先進典型事跡,營造全民創業的氛圍,激發全城創業熱情。公布“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的意義、標準、評選辦法等信息,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此次評選活動。
(二)活動實踐。一是積極落實創業政策,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落實創業優惠政策,不斷提高創業質量,保護創業熱情,有力地支持全民創業。全年開展創業培訓50期,開展培訓2000人以上。二是組建100人創業專家志愿團,更新創業項目,加強創業項目庫建設,開放創業成果展室。三是新建一個創業實訓教室,充分利用現有創業培訓資源,做好創業培訓提供有力保障。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創業培訓。四是充分利用公共就業保障平臺,加強督導各鎮區街組織開展農村富余勞動力創業培訓,各鎮區街全年培訓人數不得少于50人。五是與南山學院聯系開展應屆大學生創業培訓,開展一期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挖掘大學生創業潛力,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全年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400人以上。
(三)推薦申報。一是鎮區街、主管部門選拔推薦。各鎮區街通過舉辦“創業能手”評選等形式,評選出本轄區的“創業能手”,之后推薦2名以上“創業能手”參加市里組織的“創業之星”評選。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評選標準,組織推薦本系統涌現出來的優秀創業者。所有推薦參加評選人員均需填寫《市創業之星推薦表》、事跡材料(不少于1500字)各三份和2寸彩色免冠照2張報送到市“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小組辦公室,各鎮區街、各成員單位至少推薦2—3名先進典型。民政局負責退伍軍人創業典型的組織推薦,人社局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優秀農民工、大學生創業典型的組織推薦。二是群眾推薦。群眾可以參照已公布的評選標準,將身邊先進典型事跡材料,通過寫信推薦、電子郵件推薦等方式推薦。事跡材料應注明被推薦人的姓名、單位、主要事跡、聯系方式等。推薦截止日期為7月1日。
(四)篩選審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鎮區街、各成員單位上報推薦的先進典型和群眾推薦的先進典型進行匯總篩選,并廣泛征求各成員單位及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意見,本著好中選優的原則,初步確定1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提交領導小組。
(五)評選公示。在政府網、《今日》報、電視臺等媒體開辟專欄,將“創業之星”候選人先進事跡和照片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本次評選采用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委評分相結合的方式。7月中旬組織公眾投票(網上、短信),并由小組辦公室對投票進行匯總,領導小組在聽取小組辦公室對候選人審核情況的報告及有關媒體反饋意見報告的基礎的上,請評審小組對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并結合公眾投票(網上、電話)情況,擇優確定十名“創業之星”,報領導小組批準。
(六)命名表彰。7月下旬適時對當選的十名“創業之星”進行表彰,頒發證書。市人社局將根據獲獎者情況給予創業扶持資金并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對“創業之星”的先進事跡予以整理,建立“創業之星”資源庫。在《今日》報開辟專欄,在電視臺開展系列訪談活動,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利用各鎮街區培訓開班、失業職工集中教育等時機,開展“創業我做主”巡回報告會。鼓勵創業能手通過“1+1”創業幫扶模式,每人幫扶一名有創業愿望的人員成功創業,激勵、引導更多市民成功創業,營造全民創業的輿論氛圍。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街區要切實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開闊視野,擴大推選范圍,認真做好候選人推薦上報工作,確保評選活動順利完成。
(二)嚴格把關,認真考核。要嚴格把握推薦條件,著重考慮在逆境中頑強拼搏、自強不息、道德品質好、社會影響大、有較強示范效應的人選,在考核推薦的過程中,要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確保推薦人選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一、基本原則
1.社會公平原則。由單純扶持農民創業擴展到城鄉低收入家庭、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持證殘疾人、大學畢業生和職業技工學校畢業生,帶動更多的城鄉居民實現創業致富。
2.分類指導原則。立足長遠發展,突出主導產業,遵循市場規律,適當延長貼息年限,并區別不同創業項目和創業群體分年度按比例貼息。
3.便民高效原則。由市財政按年度貼息補助改為還貸時直接貼息。
4.責任追究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嚴格監督審計,強化責任追究,確保把好事辦好。
二、貼息范圍
凡具有經濟開發區轄區內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持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持有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市民政局在冊的城鄉低收入家庭居民、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以及具有經濟開發區常住戶口、有意自主創業的大學畢業生和職業學校畢業生,用于發展生產、自主創業的貸款均可以申請財政貼息(每個家庭只限一人);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私營業戶創業貸款也可申請財政貼息。但上述人員或組織用于企業入股、看病、上學及改善居住條件等非生產經營性項目的貸款不列入貼息范圍,已連續兩年享受創業貸款貼息的城鄉居民五年內不再享受貸款貼息政策。
三、貼息期限和標準
1.城鄉居民創業貸款貼息年限為1年,投資回收期限長的可延長至2年。貸款3000元至10萬元的予以貼息,其中第一年市財政貼息50%,第二年市財政貼息40%;貸款不足三個月或逾期還貸的不予貼息。持證殘疾人、在冊城鄉低收入家庭居民和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首次創業的,其創業貸款市財政予以90%的貼息。
2.適應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逐步調整市財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直補政策,鼓勵其通過創業貸款來拓展組織規模,帶動農民致富,其貼息貸款額度提高到30-50萬元,市財政兩年內給予90%的貼息。
3.新創辦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達到100人以上的,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貸款額度,市財政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2年貼息。
四、工作程序
1.自主貸款。有意創業的相關人員或組織直接向戶口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或其它金融機構提出創業貸款申請,由相關金融機構對貸款申請人進行審查,確定是否發放貸款。
2.申請貼息。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后,先到戶口所在的村(居)將本人相關信息登記備案,村(居)對借款人的信息核準后,統一匯總向區管委提出貼息申請。管委根據本地產業發展規劃,安排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每月一次集中到村或企業實地審查創業項目,符合貼息條件的,在管委及所在村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經辦人員填寫《市全民創業貸款貼息審批表》,在管委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借款人留存,并將審批表每月一次報市理事會辦公室備案。
3.審核批準。管委于每月5日前將下月到期的創業貸款申請貼息名單報市理事會辦公室。每月20日前,市理事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下月到期的全民創業貸款項目集中進行審核。
4.撥付資金。市理事會辦公室將下月貼息名單匯總至相關金融機構,市財政局于每月1日將當月貼息資金撥付到相關金融機構。
5.直接貼息。借款人持《市全民創業貸款貼息審批表》按期歸還貸款。相關金融機構按理事會提供的名單和借款人審批表確定的貼息比例,扣除市財政貼息部分,借款人只需歸還本金和本人應負擔的利息;屬分期還貸的,相關金融機構在借款人最后一次還貸時扣除市財政貼息部分。
6.資金調劑。管委對貼息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在市分配貼息資金限額內統籌安排調劑。
以上工作程序和貼息辦法適用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的全民創業貸款,2007年的創業貸款貼息仍按原規定辦理。
五、違規責任
申請創業貸款貼息的城鄉居民,凡有擅自改變貸款用途、貸款后供他人使用、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貼息資金、到期不歸還貸款本息、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對有關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不予配合等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貼息資格,且今后不再列為貼息對象。
六、組織領導
1.管委成立全民創業扶持基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民創業扶持基金工作的日常管理、協調服務、情況匯總和監督考核。各村(居)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在管委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全民創業扶持基金的相關工作。
一、調研目的
圍繞民生主題,構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雙擁優撫安置體系、民政工作職責體系、民政機構組織體系這“五大體系”,為民興辦七件實事的工作思路,開展專題調研活動,查找基層民政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務實的對策措施,推進全市民政系統“創業創新”,為建立和諧*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調研內容
根據今年民政工作的重點及當前民政工作存在的問題,著重做好以下六方面的調研工作:一是關于*市困難群眾扶持政策方面的調研;二是關于*市烈屬現狀及今后工作重點的調研;三是關于*市殯儀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的調研;四是關于*市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調研;五是關于*市老年人優待政策的落實情況的調研;六是關于*市社會團體和民非企業回報社會方面的調研。
三、調研方法
主要領導以蹲點為主進行,其他班子領導以蹲點調研與專題調研相結合。具體調研采取以下方法:
1、實地調研。通過深入到各鄉鎮、村和農戶,下屬單位進行實地察看,掌握基本情況,了解群眾所憂、所思、所盼。
2、召開座談會。通過召開鄉鎮干部、村干部和群眾代表座談會,面對面傾聽民聲、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尤其傾聽群眾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3、開展問卷調查。通過選擇不同層面、不同對象發放民政工作有關方面的調查問卷、征求意見表,了解真實情況。
4、開展走訪慰問。開展走訪慰問烈屬、傷殘軍人、低保對象和其他困難群眾,送上黨和政府關懷和溫暖,并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做好服務工作。
5、召開意見匯總會。通過一段時間的蹲點調研,召開調研人員匯總會,聽取各方意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措施,制定實施辦法或意見,形成調研報告,報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做好參謀助手工作。
四、調研人員
為加強“創新創業”工作,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市民政局“創新創業”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各黨組成員擔任成員。根據局黨組分開,組成6個調研組,由分管領導牽頭,有關科室抽調兩至三人為組員。
五、時間地點
調研時間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為期一個月。調研地點為以各鄉鎮、村為主;其中關于殯儀服務主要以在市殯儀館為主,可適當到附近縣市調研。
六、調研要求
1、深入調研,樹民政干部良好形象。調研組人員必須深入到一線開展調研活動,盡量不給當地政府和群眾增加麻煩;在與群眾交流時,必須要態度端正、文明禮貌,樹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為進一步加強全鎮城鄉統籌充分就業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雙服務”工作精神,強化村(居)、企業對就業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充分發揮鎮、村(居)兩級組織推進城鄉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再就業的合力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實施《就業促進法》,進一步發揮鎮、村(居)級組織在促進就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拓展就業服務平臺,提升就業服務水平,多渠道擴大就業,加大對就業困難群體的援助力度,完善政府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實現全鎮勞動者的充分就業,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從2010年起,我鎮創建充分就業鎮工作啟動,先選擇條件成熟村(居)創建,以點帶面,逐步推廣,建立健全創建工作長效機制。具體內容有:建立促進就業工作組織體系,確保就業工作正常化;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動態管理、動態援助的長效工作機制,消除現有零就業家庭,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通過開發公益型崗位,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加大“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扶持力度;健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功能,滿足所有求職人員和需要就業援助的人員就業服務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安排
為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就業的重要性,決定成立箬橫鎮創建充分就業鎮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相關工作,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視,在村、居委成立相應的以村(居)支部書記或村(居委)主任為組長的“促進充分就業工領導小組”,負責解決群眾的就業問題,建立全覆蓋的基層就業服務機構。
(二)加強宣傳,形成創建氛圍
充分發揮宣傳輿論的導向和監督作用,不斷提高對勞動保障工作的知曉率和認同度,通過新聞媒體、張貼宣傳海報等形式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創建充分就業宣傳工作,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設立政策咨詢服務點,加強法制宣傳,大力推進勞動社會保障法制宣傳進村(居)、進企業,為我鎮勞動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三)建全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職責,規范創建方式、方法,統一創建步驟;村(居)社會保障員實行專人負責制,定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責任意識,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其工作表現、工作實效實行綜合評分制,直接和工作報酬掛鉤,獎優罰后;落實充分就業創建考核機制,把充分就業村(居)創建工作列入年度對村(居)工作考核指標之一。
(四)整合資源,建立長效機制
充分發揮技能培訓基地作用,加強就業、再就業人員技能培訓,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創業、就業、見習機會;暢通就業信息和援助渠道,掌握各村勞動力資源狀況,對就業困難人群進行有針對性就業安排,并進行跟蹤管理,使所有求職和需要就業援助的人員得到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把創建工作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增強公眾滿意度,逐步形成以人為本、動態援助的長效就業服務機制,確保充分就業鎮的創建成功。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7-8月):準備階段。成立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出臺創建工作方案。各創建村(居)相應成立組織機構,落實人員、場地、經費到位,明確操作規程,并對轄區內就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臺帳。
第二階段(8-9月):實施階段。開展廣泛宣傳,形成創建氛圍。同時對各村(居)上報的調查摸底,進行整理、分析、匯總,展開就業援助大行動。召開2-3次座談會,專題研究創建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尋求突破,形成系統的就業情況分析報告。
第三階段(10-11月):自評階段。創建村(居)上報創建材料,鎮創建領導小組組織對創建村(居)進行檢查,進一步了解和掌握創建工作落實的成效,對不足之處加以整改。
第四階段(12月):迎評階段。制定迎評方案,做好迎評各項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