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6 10: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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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中國創投市場規模
2007 年9 月份與8 月份相比,創業投資案例數量增加8 起,月度增長率為38.1%,投資金額增加1.2908 億美元,月度增長率高達54.7%;平均單筆投資金額也有增加,與上個月的1123 萬美元相比,月度增長率為12.0%。本月平均單筆投資金額持續增長主要是由于教育產業及食品飲料加工領域披露多起大規模投資案例。如安博教育獲5400 萬美元高額投資,新世界教育、巨人環球教育各獲得2000 萬美元投資;江西潤田獲得2 億元人民幣投資,草原牛媽媽乳業獲得3500 萬美元投資。
本月中國市場PE 投資依然活躍。雖然本月共披露6 起PE 投資案例,案例數僅為上月案例數量的一半,但投資總金額高達9.9 億美元,是上個月投資額的2 倍多,月度增長率為110.6%;本月平均單筆投資金額達1.65 億美元。本月PE 投資案例除TMT行業的巨人網絡獲得1 億美元戰略投資,其他均為非TMT 行業投資,其中化工產業的藍星集團獲得黑石6 億美元巨額投資。
B.TMT與非TMT
2007 年9 月份,中國創投市場非TMT 行業投資案例數量和金額遠遠超過TMT 行業。TMT 行業披露創投案例10 起,投資金額為1.3870 億美元,平均單筆投資金額1387 萬美元;非TMT 行業披露創投案例19 起,投資金額為2.2623 億美元,平均單筆投資金額為1191 萬美元。本月TMT 平均單筆投資金額較高主要是由于提供遠程教育服務的安博教育集團獲得5400 萬美元巨額投資,網絡視頻廠商PPlive 獲得2100 萬美元投資。
2007 年1 月以來,非TMT 行業投資發展迅速,其投資規模雖然各月份上下有所波動,但整體仍然呈現快速上升態勢。至今年9 月份投資案例數量披露19 起,達今年以來最高水平,投資金額為2.2623 億美元,僅稍微次于7 月份2.3968 億美元的投資金額。TMT行業投資案例數量則大部分保持在10-20 起之間,沒有明顯地上漲或下降趨勢。
2007 年9 月,中國創投市場TMT 行業投資規模仍然持續了3 月――7 月份的下降趨勢。從案例數量上看,TMT 行業占整個創投市場案例總數的34%,非TMT 行業占66%。從投資金額上看,TMT 行業占整個創投市場投資總額的38%,非TMT 行業占62%。
C. TMT行業投資分析
2007 年9 月份,中國創投市場共披露TMT 行業投資案例10 起,投資金額1.3870 億美元。
互聯網行業披露投資案例6 起;投資金額1.1220 億美元,占TMT 行業投資金額80.9%;平均單筆投資金額1870 萬美元。IT 行業僅披露投資案例1 起;IT 行業投資總金額600 萬美元,占TMT 行業投資金額4.3%;平均單筆投資金額600 萬美元。電信及增值產業共披露3 起案例;投資金額2050 萬美元,占TMT 行業投資金額14.8%;平均單筆投資金額683萬美元。
2007 年9 月份,互聯網行業案例數量占創投市場案例總數20.7%;投資金額占創投市場案例總數30.7%。
本月互聯網行業有2 起網絡教育行業投資案例,投資金額達6220 萬美元。其他四起分別屬于電子商務、網絡視頻、電子雜志、分類信息搜索領域。
D. 非TMT行業投資分析
2007 年9 月份,中國創投市場披露非TMT 行業投資案例19 起,投資金額為2.2623億美元,平均單筆投資金額為1191 萬美元。本月創業投資案例涉及的細分領域有:教育培訓、傳媒娛樂、機械制造、食品加工、醫療健康等領域。
關鍵詞 創業資本 納斯達克 資本市場
1 創業投資的概念及其特征
創業資本(venture capital)就是一種適應高新技術創新對資金需求的新制度安排。按照經合組織的定義,創業投資是為形成和建立專門從事某種新思想或新技術生產的小型公司而持有一定的股份額形式承諾的資本。從本質上看,創業資本是投入高成長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
創業投資有三個基本特征:一是投資周期長,一般需要3~7年;二是這種資本不僅給企業提供資金,而且參與企業的戰略決策和經營管理;三是不追求長期的資本收益,往往是以轉讓股份的形式一次性退出。
創業投資常常經過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種子(研制開發)階段。指創業者僅有某一想法,或者某項技術仍然處于試驗階段。在該技術進入產業化之前,一般需要經過多次試驗來檢驗其可靠性、穩定性和可行性。在此階段,少量的風險基金開始介入,企業融資具有資本需求金額較小、潛在投資收益大以及投資風險極大的特點。
第二階段:初創(事業開創)階段,企業進入起步期。在這個階段,技術仍不成熟,產品性能還不夠穩定,市場慢慢啟動,企業開始有了少量的正現金流。這時,企業對風險資本的需求不算太大,但由于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投資風險依然很高。
第三階段:幼稚(早期發展)階段,企業進入了成長期。為了適應企業的融資需求,需要啟動新一輪的股權融資。隨著企業的規模擴張,企業的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將進一步完善,信息透明度逐步提高。
第四階段:產業化(完善成熟)階段,高新技術產品逐步成熟并初步展示出其產業化前景。因此會激發大批戰略投資機構的興趣,特別是有金融背景的投資者的參與,并可能爭取到一定數量的借貸資金。企業的資本規模得以迅速擴張。
第五階段:市場化(持續發展)階段。企業借助投資銀行的幫助成功上市,在公開市場中募集資金。不斷利用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進行規模擴張,特別是對中小創業企業進行兼并收購。
公司進入成長期后,創業資本逐步淡出,往往以募集新股或公司重組方式進入證券市場。這樣創業投資者就可以抽出資金,實現創業資本投資的增值,并將套現的資金再投入新的項目,形成良性循環。
但創業開始時,企業規模、經營業績以及其他條件,相對于正規的股票交易市場所要求的上市條件都有一段距離。因此,建立適合創業企業上市、可供創業資本退出的證券交易市場就成為創業資本順利發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這種可供創業資本退出的證券交易市場,相對于正規的證券交易市場(主板市場),被稱為“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
2 NASDAQ市場的闡述
國際上成熟的證券市場大部分設有二板交易市場,目前美國的NASDAQ(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在世界各國的二板市場中最為成功,為高科技企業的成長和創業資本的退出提供了制度保證。本文將通過對NASDAQ市場的詳細分析,探討其有益之處對我國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辦的中小企業板市場的借鑒和啟示作用。
納斯達克起源于場外交易市場的自動發展,并于1971年正式建成了通過計算機對場外交易的股票自動報價的系統(NASDAQ)。NASDAQ根據上市公司的規模、業績狀況分為兩個市場:一個是全國市場(National Market),另一個是小型資本市場(Small Capital Market)。前者門檻很高,進入的是市值很高的大型公司;后者門檻較低,進入市場的是創新型高科技中小企業。其詳細特征如下:
2.1 先進的通訊工具和交易手段
作為現代化的證券市場,納斯達克是一個利用先進的通訊設備進行證券交易的,沒有集中交易場所或交易大廳的股票市場,是世界上第一家電子股票市場,它擁有每秒可完成520筆交易,每天處理10億股交易的能力。
2.2 完善的“做市商”交易制度
所謂做市商,是指以贏利為目的,用自己的資金購買并且持有特定公司股票的證券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每只股票都擁有眾多相互競爭的做市商,它要求每只股票至少有兩個做市商,但做市商數量沒有上限要求,多則如Microsoft有60多個做市商,平均而言,每個納斯達克公司股票有11個做市商。在各做市商之間公開的、在計算機網絡屏幕上顯示出來的報價競爭,是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的一道亮麗的風景。
2.3 市場穩定且流動性強
做市商通過為做市的股票進行即時和連續交易提供巨額資金支持,增加市場流動性。盡管三年內倒閉了80%的上市公司,但因為Intel、 Microsoft 、CISCO Systems 、Oracle和American On Line五家公司的市值就占納斯達克市場70%的市值,構成了市場穩定的基礎。
2.4 寬松的上市條件
納斯達克對上市公司的要求非常寬松,它認為決定一個公司是否滿足上市標準的是投資者,而非納斯達克。對公司的上市要求主要有非量化和量化兩種,前者涉及公司治理結構,與具有普適性的非量化公司治理標準不同,納斯達克的量化上市標準極低。
3 中國的二板市場
1992年以來,我國的一板市場發展很快,逐步形成了系統性的法規和政策,界定了該市場的準入條件。但由于準入條件太高,適用對象主要是經營業績比較好的大中型公司。另一方面如果放松一板市場的準入條件來支持創業企業,則將大大加劇一板市場的運行風險。因此有必要建立與之相對應的二板市場和場外市場,為創業企業服務。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發出批復,同意深圳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并核準了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中小企業板塊是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將安排主板市場擬上市公司中具有較好成長性和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發行股票和上市。它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具有自身的一些特征:
3.1 中小企業板的特征
3.1.1 交易的相對獨立性
中小企業板市場是一個附屬于主板市場的相對獨立的市場。在國外,資本市場是多層次的,各自發揮其重要作用。例如,美國有柜臺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市場、地方易所等;香港有主板市場,也有創業板市場。國際證券交易所聯合會就把創業板的市場經營模式劃分為平行市場和獨立市場兩種。納斯達克是典型的獨立市場,它有自身獨立的交易系統。但我國中小企業板市場是附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的一個市場,它將與目前的深圳主板市場保持距離,即“中小企業板獨立掛盤、獨立交易、獨立披露信息、獨立設立指數(獨立指數不計入深成指和深綜指等)”,這顯然是為了方便將來和創業板對接。準確說來,它應該屬于我國創業板前期的一個雛形。
3.1.2 上市對象的特定性
中小企業板市場的上市對象鎖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既包括高科技企業,也包括傳統企業,重點是成長性較好、科技含量較高的企業,而非大型企業。所謂中小企業,主要是從規模上來界定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第2條規定,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相關部門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準。據統計,2000年我國中小企業達3 980萬戶,約占全國全部工商注冊登記總數的99%,實現的總產值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60%,上繳利稅占全國利稅總額的43%,中小企業已成為促進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力量。
3.1.3 不同市場的可轉移性
中小企業板市場中的中小企業在條件成熟時可以向主板市場轉移。以美國為例,1983~1994年,納斯達克市場共有420家上市公司轉到紐約交易所,平均每年35家。1995~2001年,納斯達克市場共有374家上市公司轉到紐約交易所,平均每年53.4家。此外,中小企業板市場最終將會被創業板市場所替代。中小企業板市場的推出,可以說是為下一步建設創業板市場作鋪墊,是“創業板市場的預演”,待條件成熟時,極有可能整體劃歸至創業板。
3.2 中小企業板與創業板市場的區別
如前所述,中小企業板是正式引入創業板之前的我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初步嘗試,那么中小企業板與創業板之間又有什么區別呢?①中小企業板的進入門檻較高,上市條件較為嚴格,接近于現有主板市場。而創業板的進入門檻較低,上市條件較為寬松。②中小企業板的運作采取非獨立的附屬市場模式,也稱一所兩板平行制,即中小企業板附屬于深交所,與深交所組合在一起共同運作,擁有共同的組織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甚至采用相同的監管標準,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標準的差別。例如,新加坡證券交易所的Second Board、吉隆坡和泰國證券交易所的二板市場與香港創業板等都是這樣。而我國今后設立的創業板,其運作將采取獨立模式,即創業板與主板市場分別獨立運作,擁有獨立的組織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采用不同的上市標準和監管標準。美國的NASDAQ、日本的JASDAQ、我國臺灣的ROSE等即是如此。
3.3 建立中小企業板的意義
中小企業板塊的推出主要取得了兩個重要進展:其一,中小企業板塊的服務對象明確定位為具有較好成長性和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這既是對過去所提出的主板市場定向為國企改革服務的制度糾偏,也為中小企業搭建了直接融資的市場平臺,進而極大地拓展了其市場空間。其二,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使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第一次有了相對明確的功能定位,這既有利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有利于逐步矯正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在上市基準與發展機制上的同構化傾向,有利于更充分、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中國資本市場的現有資源,降低市場發展與市場轉型中的制度成本和發展成本。
參考文獻
1 張育軍.國家競爭中的資本市場戰略[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一、我國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的目標模式
按照融資主體的不同,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可分為高技術創業企業投融資體系和高技術成熟企業投融資體系兩個子系統。以成熟企業為主的大型高技術企業的融資需求主要通過商業銀行、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等傳統金融體系來滿足。包括創業企業在內的中小型高技術企業的融資需求則需要以創業投資和中小型股票市場等股權資本市場為主的創新金融體系來滿足,因此,健全有效的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應該是商業銀行體系、證券市場體系和創業資本體系協調發展、傳統金融體系與創新金融體系協作互動的完整體系。我國傳統上是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證券市場正在發展之中,創業資本市場體系不完善。因此,現階段我國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建立適應高技術產業發展需要的創業投資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要在進一步改革商業銀行體系、加快發展成熟企業股票、債券等證券市場體系、完善傳統金融體系的同時,進一步加快發展以創業投資和創業企業股票市場為主的創新金融體系。最終形成政府投資和政策性融資支持體系有力引導、以高技術產業創業投資體系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主導、銀行貸款、股票、債券融資與股權投資協調發展、合理分工、健全有效的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
(一)健全的創業投資體系
創業投資體系作為專業性的投資制度,是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尤其是中小型高技術企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應該成為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的主要組成和戰略突破口。創業投資體系主要包括:(1)高度組織化制度化的創業投資公司(基金),包括國內社會資金投資的創業投資機構、外商投資的創業投資機構等;(2)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種子基金以及政策性引導基金等;(3)大型企業附屬的創業投資機構――公司創業投資,包括一般工商企業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機構投資者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等;以及(4)少數特別富有的個人投資者等。
(二)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
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證券市場尤其是主要面向中小企業的創業企業證券市場,是高技術產業進行公開的直接融資的重要場所,應該成為我國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層次證券市場是包括主板、創業板、代辦系統和其他形式的區域性、地方性的初級證券市場在內的金字塔式開放體系。現階段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建設應該主要包括:(1)高級市場性質的全國易所證券(即所謂主板市場),(2)全國或區域性質的創業板市場,(3)全國及地方性柜臺交易市場,以及(4)初級市場性質的創業企業交易所市場。
(三)競爭有效的商業銀行體系
競爭有效的商業銀行體系應該是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并存、大中小型銀行共生的金字塔機構,各類商業銀行可以為高技術成熟企業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也可以為高技術中小企業包括創業企業提供必要的輔的融資支持。
其中,創業投資體系與創業板市場、柜臺交易市場以及初級性質的創業企業交易所市場等構成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適應高技術產業尤其是高技術創業企業發展需要的創新金融體系的主體和核心。商業銀行體系是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十一五”期間我國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的思路與建議
“十一五”時期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起步時期,為高技術產業發展提供了難得的重要機遇,加快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十分必要和迫切。為保障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全面落實,必須把健全和發展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放到增強國家綜合實力和科技經濟競爭力的戰略高度來認識,抓住有利時機,加快建設以創業投資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為主體的創新金融體系。
(一)有效發揮政府在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中的應有作用
1、進一步健全完善促進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發展的法律保障和政策優惠。一要制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配套規章,完善創業投資法律保障體系。二要抓緊落實創業投資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三要探索建立創業投資機構的融資貼息和擔保制度。對創業投資公司所從事的創業投資項目提供部分擔保;同時為創業投資企業舉借長期貸款或發行長期債券融資提供擔保和貼息。
2、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是政府在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領域發揮引導作用的重要方式。應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為創業投資機構提供一定的財政支持,以體現政府推動創業投資發展、與民間資本共擔風險的政策意愿,引導、帶動民間創業資本向國家倡導的高技術產業領域投資,發揮政府引導、放大民間資金的杠桿作用。
3、積極建立高技術產業投融資信息平臺。高技術產業投融資信息平臺是高技術產業信息服務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建立高技術產業信息服務系統十分必要,應該作為“十一五”時期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二)進一步發揮銀行等金融機構對高技術產業的支持作用
1、加大政策性金融機構對高技術產業的融資支持作用。“十一五”時期,政策性金融機構應該根據國家的政策導向,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高技術產業化、高技術產品出口等領域的貸款支持力度,從融資方面支持高技術產業發展。
2、運用政策手段引導資金流向高技術產業。政府應利用貼息、擔保等方式,調動市場資金投資高技術產業的積極性,引導各類商業金融機構支持自主創新和高技術產業化。這樣才能夠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作用,形成“四兩撥千斤”的效果。
3、支持保險公司為高技術企業提供多元化保險服務。財產、產品責任、出口信用等保險服務能夠分散企業經營中的風險,降低風險事件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通常來講,高技術產業的風險比傳統產業更高。因此應支持保險公司積極為高技術企業提供保險服務,促進高技術產業平衡發展。
4、探索發展科技類專業性商業銀行。探索發展適合中國特點的科技信貸管理模式,支持中小型銀行發展搭橋貸款等專業性貸款業務。
(三)加快發展服務高技術產業的創業投資體系
創業投資是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應該作為“十一五”時期國家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的核心任務。
1、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創業風險投資領域,進一步發展規范運做的創業投資公司。要鼓勵和促進民間創業投資公司快速發展,爭取在不太長的時間內使民間創業投資公司有比較快的發展。
2、完善創業投資外匯管理制度,進一步發展中外合資合作業投資機構
發展創業投資不能閉門造車,要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發展中外合作創業投資基金,注意和港臺地區的創業投資公司合資合作,發揮的互補優勢。要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外匯管理制度,為中外合資合作創業投資機構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3、支持鼓勵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大型企業集團發展公司創業投資。在法律和有關監管規定許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險公司發展創業投資企業,允許證券公司開展創業投資業務。同時要引導、支持和鼓勵具有一定實力尤其是在資金運作、產業投資和經營管理方面具有優勢的上市公司和企業集團發展公司附屬的創業投資機構,實現大型企業高技術投資的專業化和制度化。
4、建立全國性創業投資行業組織,促進創業投資行業有序發展。要抓緊建立全國創業投資行業組織,作為創業投資機構與創業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業服務組織,促進創業投資健康有序發展。
(四)穩步推進有利于高技術產業發展的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
1、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板制度建設,適時推出創業板市場。要抓緊完善現有的制度安排,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板制度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技術企業在主板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加快中小高技術企業上市進程。加快推進制度創新,及時正式推出創業板市場。
2、有選擇地開放柜臺交易市場,積極利用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應該考慮在條件相對成熟的區域中心城市,有計劃有步驟地開放面向中小企業股票交易、企業債券交易和企業產權股權交易等的柜臺交易市場。積極利用已有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為具備條件的非上市高技術企業提供代辦股份轉讓服務,作為交易所市場的有益補充。
3、規范發展地方性產權交易市場,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初級市場性質的創業企業交易所。從我國現階段的實際來看,地方性產權交易市場應該是多層次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一五”時期要從優化結構、合理布局的角度,可以考慮在中西部地區經濟科技比較發達的中心城市進行技術產權交易所制度創新試點。條件成熟時在中西部地區比較規范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中選擇2―3家,探索建立初級性質的區域性產權交易所市場。
4、面向高技術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探索發展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市場
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技術企業發行公司或企業債券,同時探索創業投資公司的債券融資。
(五)建立健全高技術產業投融資體系的支撐配套設施
1、健全完善信用評價體系。信用體系是高技術產業融資體系最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十一五”時期,要總結社會征信體系的試點經驗,在科技企業尤其是高技術企業密集的高新區等率先推行社會征信制度,逐步建立起高技術產業相關的信用評價體系。
2、健全發展信貸擔保機構。要穩定發展相對規范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并積極推進省級再擔保和全國性再擔保機構建設,形成多層次全面覆蓋的信貸擔保體系。
一、創業板市場風險的定性分析
創業板市場是有上市企業、投資者和風險三個層面的風險,而且與其他部門相比風險較高。上市企業的風險包括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投資者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投資理念不成熟引致的風險、投資判斷失誤導致的風險、價格風險和道德風險;社會層面的風險有市場運作失敗的風險、影響系統性金融安全的風險和社會震蕩的風險。這些風險的來源和性質是完全不相同的,有市場自生性的,有成長性的,有人為的,也有因創業板市場可能帶給社會的沖擊。我們應進行定性分析和區別對待。
首先,上市企業所面臨的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是市場經濟特征的表現,是任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主體都不可回避的。可以說,這是市場自生的風險,只要市場經濟存在,這些風險也將長期存在。市場之所以有效率,其動力來源是競爭。在競爭中,有追求到經濟利益的可能,也有喪失其利益的風險。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人才和技術的競爭空前劇烈,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也就更加突出。企業不上市,同樣也存在這些風險,上市并未使它增大,只不過使它更公開、更透明,有更多的人去關注它。這些風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永遠客觀存在的,只能降低或減輕,卻永遠無法消滅。降低這類風險,要靠自身從工作的完善入手。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的素質越高,工作越努力,這類風險就越低。所以又可把這類風險視作工作性風險,它來源于工作的不完善。只要充分挖掘工作潛力,其降低的空間是很大的。
其次,投資者投資理念不成熟及判斷失誤導致的風險,屬于成長性風險。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人們的投資理念日臻成熟,風險意識加強,判斷和駕馭市場的能力提高,風險強度是可相對減輕的,但這種風險就整體而言是不能完全消除的。目前我國投資市場上投資理念不成熟是不爭的事實,投機性強,風險意識淡薄。筆者認為應對此進行認真反思。長期以來,國家一直在為投資者提供隱性擔保。隱性擔保改變了投資者對風險的看法,扭曲了投資者的行為,投資者只關心是否能從股票投機中獲得高額利潤,不愿成為企業的長期投資者,監督企業經營。既然這樣,企業也就不懈于改善經營管理,只關心怎樣從股市上圈到錢。國家為投資者提供隱性擔保的做法,表面上減小了股市的波動,穩定了市場,但并沒有減少股市的風險,只是將市場參與者的風險轉移到政府身上,由此導致了資產質量下降和不良資產大量積累,這才是威脅經濟體系安全的重大風險。其實,幾乎每項金融活動都蘊含著個別風險,這種風險與營利動機相伴而行,往往成正相關關系,它不可避免也無必要去回避和消除。既然投資者選擇了這樣的活動,在期待收益的同時,就要做好承受損失的準備。只有這樣,市場經濟才可能成熟起來,投資者才能成長為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真正市場主體。由此可見,國家取消各種隱性擔保,促進廣大投資者投資理念成熟起來,已是當務之急。而創業板市場的設立為此提供了一個契機,它可以通過更為市場化的運作讓投資者深刻體會到“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糾正錯位的投資理念。從這一點來說,其對市場經濟的發展是利大于弊的。至于由于判斷失誤導致的風險,在任何市場中都是難以避免的,即使付一點“學費”,也是成長的需要。隨著投資者的日漸成熟,判斷力提高,這類風險自然會降低。
第三,價格風險和道德風險就其來源而言,既有制度性因素,又有人為因素。價格上下波動是市場經濟制度的必然。創業板市場的某些制度如其入市門檻低于主板市場入市門檻、上市企業股權可全額流通(主板市場上為部分流通)以及不設漲跌停板制度(或漲跌停限制放寬)等等,這些制度安排給那些價格操縱者和渾水摸魚者提供了較主板市場更為寬松的環境,從而決定了創業板市場的風險必然比主板市場的風險高。但這是由創業板市場的特定功能及定位所決定的,是適應高科技企業和良好成長性中小企業發展要求的,體現了創業板市場的必要性和意義。因此為了防范其風險而去改變某些制度安排,是不合適的。從人為制造的價格風險和道德風險來說,對市場的傷害力是最大、最致命的。人為抬壓價格、披露虛假信息、暗箱操作等不道德行為妨礙了市場的正常運行,破壞了市場的透明度,進而會摧毀投資者對整個市場的信心。一旦投資者對市場喪失了信心,證券市場也就喪失了其生存和發展的根基。要降低這樣的風險,就要盡力完善某些制度安排。
第四,創業板市場的社會風險是創業板市場可能對社會產生的沖擊,是較難把握的風險,也是創業板市場遲遲未能推出的原因之一。確實,在一個體制剛剛轉軌、市場化程度不高、初步參與世界經濟大流的發展中國家,一旦因為股市原因發生社會風險,后果是很嚴重的。但是,既已加入WTO融入世界經濟,為了提高競爭力,就要求產業結構提升并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要求具備相應的金融支持系統。世界上有些國家的二板市場在這方面已發揮了顯著的作用。如果我國再按兵不動,不通過嘗試在實踐中學習,豈不更加落后了?況且社會風險的爆發不是突然間發生的,有較長時間的積累過程,是前述各種風險的總匯集。如果在前述各方面做好了工作,把技術風險、經營風險、投資風險、道德風險、價格風險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項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無法形成社會震蕩的大氣候。所以,不能再顧慮重重,應盡快把這種“可上市”或“退出”機制建立起來。機制的建立是重要的,運作方面則可在實踐中總結經驗教訓,在探索中前進。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中小型企業正蓬勃發展,民間投資資金豐富,二板市場建立起來后,只要引導有方,運作方面應不會出現交投清淡問題。至于影響系統性金融安全的風險,加入WTO后因要執行國民待遇條款,即使不推出二板市場也同樣存在。國家必須根據新情況做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資的沖擊。因此,筆者認為,在國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內,加強對二板市場的引導和監管,二板市場對系統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風險是完全可以防范的。不能因為加入WTO后風險度增大了,而妨礙二板市場的推出。
二、控制創業板市場風險的措施
1.要培育市場主體成熟的投資理念,增強風險意識。市場組織者和監管者應大力宣傳“買者自負”的理念,使投資者懂得參與創業板市場的高風險。通過各種宣傳媒介使投資者對創業板市場的功能、定位及特點有較充分的認識,在入市投資之前就做好承擔風險的準備,謹慎行事。政府應從隱性擔保的立場后退,讓市場決定投資者的命運。在此過程中,要特別強調進行風險提示。香港創業板市場的做法,可以提供借鑒。
2.實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時以“誠信為本”加強創業板市場的道德環境建設。由于上市企業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且對其規模及盈利能力沒有太高的要求,因此市場監管不可能以其營運及盈利情況為核心。為了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盡量減少道德風險和由于信息不充分導致的投資失誤的風險,市場監管的重點應當放在信息披露上,并從兩方面入手:一是道德環境的建設,二是制度的規范。減信是實施市場規則的必要條件,是市場正常運轉的基礎。要以“誠信為本”加強創業板市場的道德環境建設,提高各市場主體的思想素質,規范自己的行為,自覺地遵守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當然,道德是種軟約束,關鍵還要靠制度的硬約束。創業板市場要實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企業及時、準確地提供各種報告;對于涉及技術的重大事件如技術出售或轉讓、核心技術人員的變動等應及時通報。直到其披露為止。對于披露虛假信息,以不實陳述誤導投資者的行為,要對行為人追究責任,嚴厲懲罰,使其付出慘重的代價。
3.建立嚴格的保薦人制度,讓中介機構確實承擔起責任。保薦人制度應是建立創業板市場的一頂重要制度安排。保薦人由中介機構擔任。由保薦人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并全面承擔推薦責任。保薦人在企業上市后一段時間內要擔任上市企業的顧問,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督促企業履行有關義務。這樣,一方面可以從國家直接組織市場的政府行為改變為市場自組織行為,政府從組織市場轉變為只對市場進行監管;另一方面又能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具有一定專業知識、信息廣、熟悉市場運作等優勢。由于企業申請上市經過一定程序的專業手法處理,有人擔負保薦責任并督促企業披露相關信息,所以還能幫助投資者充分了解上市企業的風險程度,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可見保薦人制度在控制創業板市場風險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道防范風險的“防火墻”。因此創業板市場的組織監管部門對保薦人的資格認定必須嚴格把關,要選擇那些有一定專業水平、人員素質高、有清白良好的業績記錄的中介機構擔任保薦人,并制定保薦人職責和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弄虛作假者應給于嚴厲處罰,以保障創業板市場的良好秩序。
4.建立多層次的監管體系,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創業板市場的高風險使監管顯得更為重要。因此除了政府部門的監管,還必須形成多層而多方位的監管體系,以維護市場秩序。企業要建立合理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監管。上市公司必須設有足夠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確保公司遵守財務及監管規定;必須設立獨立董事,成立由獨立董事為主席的監察委員會,委員會應具備適當的權利及清晰的職權范圍,等等。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才能提高上市公司恪守本身上市責任的能力,減少上市公司的道德風險,確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在企業外部監管體系設置方面,應形成證監會、證交所、保薦人、社會公眾等四層次的監管。證監會是制定規則、監控市場的最高層,其專門面向創業板市場的企業發展審核委員會將代表證監會把好市場第一關;證交所將履行主要的監管職責,根據監管制度對市場參與者進行監管,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保薦人在推薦企業上市后的一定時期要擔任顧問角色,幫助企業改進經營管理,監督其按規運行,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其他社會中介機構、新聞媒體等也具有監督職能,這主要依靠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提供信息及媒體曝光來實現。
5.形成創業板市場主體的合理結構,防范潛在風險和防止因創業板市場導致對社會的沖擊。創業板市場主體結構合理不合理,是關系到風險造成的后果能不能消化、會不會對社會產生沖擊的大問題,不可等閑視之。投資者方面,創業板市場應以那些在投資于上市企業之前就有能力對企業的業務情況及所涉及的風險做出客觀透徹評價的投資者(即專業投資者和充分了解市場的散戶投資者)為對象,不鼓勵對于高風險公司缺乏適當認識或主要受傳言牽引的散戶投資者參與市場。因此,應大力培養創業板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等,使機構投資者成為創業板市場的中堅力量。當創業板市場主要由熟悉投資技巧的機構投資者來運作時,市場投機性將會大為降低,風險也將大為降低。上市企業方面,應更多地讓屬于實體類的高科技成長性企業上市,這些企業必須有實實在在的產品制造出來并有市場。這樣做可以防止股市產生大量泡沫,從而降低風險。
「參考文獻
[1]王開國。建設我國二板市場的戰略構想[J].投資與證券,2001,(3)。
1.要培育市場主體成熟的投資理念,增強風險意識。市場組織者和監管者應大力宣傳“買者自負”的理念,使投資者懂得參與創業板市場的高風險。通過各種宣傳媒介使投資者對創業板市場的功能、定位及特點有較充分的認識,在入市投資之前就做好承擔風險的準備,謹慎行事。政府應從隱性擔保的立場后退,讓市場決定投資者的命運。在此過程中,要特別強調進行風險提示。香港創業板市場的做法,可以提供借鑒。
2.實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時以“誠信為本”加強創業板市場的道德環境建設。由于上市企業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且對其規模及盈利能力沒有太高的要求,因此市場監管不可能以其營運及盈利情況為核心。為了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盡量減少道德風險和由于信息不充分導致的投資失誤的風險,市場監管的重點應當放在信息披露上,并從兩方面入手:一是道德環境的建設,二是制度的規范。減信是實施市場規則的必要條件,是市場正常運轉的基礎。要以“誠信為本”加強創業板市場的道德環境建設,提高各市場主體的思想素質,規范自己的行為,自覺地遵守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當然,道德是種軟約束,關鍵還要靠制度的硬約束。創業板市場要實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企業及時、準確地提供各種報告;對于涉及技術的重大事件如技術出售或轉讓、核心技術人員的變動等應及時通報。直到其披露為止。對于披露虛假信息,以不實陳述誤導投資者的行為,要對行為人追究責任,嚴厲懲罰,使其付出慘重的代價。
3.建立嚴格的保薦人制度,讓中介機構確實承擔起責任。保薦人制度應是建立創業板市場的一頂重要制度安排。保薦人由中介機構擔任。由保薦人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并全面承擔推薦責任。保薦人在企業上市后一段時間內要擔任上市企業的顧問,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督促企業履行有關義務。這樣,一方面可以從國家直接組織市場的政府行為改變為市場自組織行為,政府從組織市場轉變為只對市場進行監管;另一方面又能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具有一定專業知識、信息廣、熟悉市場運作等優勢。由于企業申請上市經過一定程序的專業手法處理,有人擔負保薦責任并督促企業披露相關信息,所以還能幫助投資者充分了解上市企業的風險程度,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可見保薦人制度在控制創業板市場風險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道防范風險的“防火墻”。因此創業板市場的組織監管部門對保薦人的資格認定必須嚴格把關,要選擇那些有一定專業水平、人員素質高、有清白良好的業績記錄的中介機構擔任保薦人,并制定保薦人職責和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弄虛作假者應給于嚴厲處罰,以保障創業板市場的良好秩序。
4.建立多層次的監管體系,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創業板市場的高風險使監管顯得更為重要。因此除了政府部門的監管,還必須形成多層而多方位的監管體系,以維護市場秩序。企業要建立合理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監管。上市公司必須設有足夠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確保公司遵守財務及監管規定;必須設立獨立董事,成立由獨立董事為主席的監察委員會,委員會應具備適當的權利及清晰的職權范圍,等等。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才能提高上市公司恪守本身上市責任的能力,減少上市公司的道德風險,確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在企業外部監管體系設置方面,應形成證監會、證交所、保薦人、社會公眾等四層次的監管。證監會是制定規則、監控市場的最高層,其專門面向創業板市場的企業發展審核委員會將代表證監會把好市場第一關;證交所將履行主要的監管職責,根據監管制度對市場參與者進行監管,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保薦人在推薦企業上市后的一定時期要擔任顧問角色,幫助企業改進經營管理,監督其按規運行,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其他社會中介機構、新聞媒體等也具有監督職能,這主要依靠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提供信息及媒體曝光來實現。
5.形成創業板市場主體的合理結構,防范潛在風險和防止因創業板市場導致對社會的沖擊。創業板市場主體結構合理不合理,是關系到風險造成的后果能不能消化、會不會對社會產生沖擊的大問題,不可等閑視之。投資者方面,創業板市場應以那些在投資于上市企業之前就有能力對企業的業務情況及所涉及的風險做出客觀透徹評價的投資者(即專業投資者和充分了解市場的散戶投資者)為對象,不鼓勵對于高風險公司缺乏適當認識或主要受傳言牽引的散戶投資者參與市場。因此,應大力培養創業板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風險投資公司等,使機構投資者成為創業板市場的中堅力量。當創業板市場主要由熟悉投資技巧的機構投資者來運作時,市場投機性將會大為降低,風險也將大為降低。上市企業方面,應更多地讓屬于實體類的高科技成長性企業上市,這些企業必須有實實在在的產品制造出來并有市場。這樣做可以防止股市產生大量泡沫,從而降低風險。
二、創業板市場風險的定性分析
創業板市場是有上市企業、投資者和風險三個層面的風險,而且與其他部門相比風險較高。上市企業的風險包括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投資者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投資理念不成熟引致的風險、投資判斷失誤導致的風險、價格風險和道德風險;社會層面的風險有市場運作失敗的風險、影響系統性金融安全的風險和社會震蕩的風險。這些風險的來源和性質是完全不相同的,有市場自生性的,有成長性的,有人為的,也有因創業板市場可能帶給社會的沖擊。我們應進行定性分析和區別對待。
首先,上市企業所面臨的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是市場經濟特征的表現,是任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主體都不可回避的。可以說,這是市場自生的風險,只要市場經濟存在,這些風險也將長期存在。市場之所以有效率,其動力來源是競爭。在競爭中,有追求到經濟利益的可能,也有喪失其利益的風險。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人才和技術的競爭空前劇烈,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也就更加突出。企業不上市,同樣也存在這些風險,上市并未使它增大,只不過使它更公開、更透明,有更多的人去關注它。這些風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永遠客觀存在的,只能降低或減輕,卻永遠無法消滅。降低這類風險,要靠自身從工作的完善入手。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的素質越高,工作越努力,這類風險就越低。所以又可把這類風險視作工作性風險,它來源于工作的不完善。只要充分挖掘工作潛力,其降低的空間是很大的。
其次,投資者投資理念不成熟及判斷失誤導致的風險,屬于成長性風險。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人們的投資理念日臻成熟,風險意識加強,判斷和駕馭市場的能力提高,風險強度是可相對減輕的,但這種風險就整體而言是不能完全消除的。目前我國投資市場上投資理念不成熟是不爭的事實,投機性強,風險意識淡薄。筆者認為應對此進行認真反思。長期以來,國家一直在為投資者提供隱性擔保。隱性擔保改變了投資者對風險的看法,扭曲了投資者的行為,投資者只關心是否能從股票投機中獲得高額利潤,不愿成為企業的長期投資者,監督企業經營。既然這樣,企業也就不懈于改善經營管理,只關心怎樣從股市上圈到錢。國家為投資者提供隱性擔保的做法,表面上減小了股市的波動,穩定了市場,但并沒有減少股市的風險,只是將市場參與者的風險轉移到政府身上,由此導致了資產質量下降和不良資產大量積累,這才是威脅經濟體系安全的重大風險。其實,幾乎每項金融活動都蘊含著個別風險,這種風險與營利動機相伴而行,往往成正相關關系,它不可避免也無必要去回避和消除。既然投資者選擇了這樣的活動,在期待收益的同時,就要做好承受損失的準備。只有這樣,市場經濟才可能成熟起來,投資者才能成長為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真正市場主體。由此可見,國家取消各種隱性擔保,促進廣大投資者投資理念成熟起來,已是當務之急。而創業板市場的設立為此提供了一個契機,它可以通過更為市場化的運作讓投資者深刻體會到“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糾正錯位的投資理念。從這一點來說,其對市場經濟的發展是利大于弊的。至于由于判斷失誤導致的風險,在任何市場中都是難以避免的,即使付一點“學費”,也是成長的需要。隨著投資者的日漸成熟,判斷力提高,這類風險自然會降低。
第三,價格風險和道德風險就其來源而言,既有制度性因素,又有人為因素。價格上下波動是市場經濟制度的必然。創業板市場的某些制度如其入市門檻低于主板市場入市門檻、上市企業股權可全額流通(主板市場上為部分流通)以及不設漲跌停板制度(或漲跌停限制放寬)等等,這些制度安排給那些價格操縱者和渾水摸魚者提供了較主板市場更為寬松的環境,從而決定了創業板市場的風險必然比主板市場的風險高。但這是由創業板市場的特定功能及定位所決定的,是適應高科技企業和良好成長性中小企業發展要求的,體現了創業板市場的必要性和意義。因此為了防范其風險而去改變某些制度安排,是不合適的。從人為制造的價格風險和道德風險來說,對市場的傷害力是最大、最致命的。人為抬壓價格、披露虛假信息、暗箱操作等不道德行為妨礙了市場的正常運行,破壞了市場的透明度,進而會摧毀投資者對整個市場的信心。一旦投資者對市場喪失了信心,證券市場也就喪失了其生存和發展的根基。要降低這樣的風險,就要盡力完善某些制度安排。
第四,創業板市場的社會風險是創業板市場可能對社會產生的沖擊,是較難把握的風險,也是創業板市場遲遲未能推出的原因之一。確實,在一個體制剛剛轉軌、市場化程度不高、初步參與世界經濟大流的發展中國家,一旦因為股市原因發生社會風險,后果是很嚴重的。但是,既已加入WTO融入世界經濟,為了提高競爭力,就要求產業結構提升并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要求具備相應的金融支持系統。世界上有些國家的二板市場在這方面已發揮了顯著的作用。如果我國再按兵不動,不通過嘗試在實踐中學習,豈不更加落后了?況且社會風險的爆發不是突然間發生的,有較長時間的積累過程,是前述各種風險的總匯集。如果在前述各方面做好了工作,把技術風險、經營風險、投資風險、道德風險、價格風險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項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無法形成社會震蕩的大氣候。所以,不能再顧慮重重,應盡快把這種“可上市”或“退出”機制建立起來。機制的建立是重要的,運作方面則可在實踐中總結經驗教訓,在探索中前進。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中小型企業正蓬勃發展,民間投資資金豐富,二板市場建立起來后,只要引導有方,運作方面應不會出現交投清淡問題。至于影響系統性金融安全的風險,加入WTO后因要執行國民待遇條款,即使不推出二板市場也同樣存在。國家必須根據新情況做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資的沖擊。因此,筆者認為,在國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內,加強對二板市場的引導和監管,二板市場對系統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風險是完全可以防范的。不能因為加入WTO后風險度增大了,而妨礙二板市場的推出。
「參考文獻
[1]王開國。建設我國二板市場的戰略構想[J].投資與證券,2001,(3)。
關鍵詞:創業板市場;風險投資;解決對策
前言
風險投資機制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傳入我國的一種特殊的投資機制。在這一機制在我國的發展過程中,資金來源單一和資本市場不完善的問題,已經成為了影響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對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的瓶頸問題進行處理的過程中,創業板的構建,成為了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渠道的有效措施。這就說明創業板的發展,對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有著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從創業板市場的發展現狀來看,這一市場還存在著發展相對不完善的問題。因此我們需要對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問題之間的相關問題進行探究
一、創業板市場給我國風險投資帶來的新問題
風險投資的投資者、風險投資的接收方和從事這一業務的相關機構,是風險投資體系中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過程中,創業板對上述三種因素的影響,使我們在對二者之間的相關問題進行探究的過程中所不能忽視的一個問題,因此在對兩者之間的關系問題進行探究的過程中,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創業板給風險投資帶來的新問題。在創業板的發展過程中,套現問題成為了創業板市場存在的一大主要問題,這一問題的存在,讓風險投資成為了一些別有用心者進行投資套現的重要媒介[1]。第二,創業板帶來的投資成本增加給投資風險帶來的影響,也是創業板市場給我國風險投資領域帶來的一種新問題。
二、問題的產生原因
在對上述問題的產生原因進行探究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法律環境和風險投資公司組織形式不完善的問題,是引發上述問題的兩個主要原因。其中,法律法規相對不完善的問題已經得到了一定的解決。國家對《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就可以被看做是一種為風險投資提供法律保障的措施,在最新修改的《合伙企業法》中,有限合伙問題的出現,就對風險投資非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從風險投資企業的自身狀況來看,公司制的弊端是影響我國風險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公司法》的修改,讓采用公司制的企業在未來的避免了陷入重復納稅的困境之中,這就對風險投資企業的未來發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2]。這樣,在風險投資體制的發展過程中,這兩種不利因素已經得到了較為充分的改善。鞏固這一成果,是國家在投資體系發展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問題。
三、問題的解決措施
在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探究的過程中,針對創業板市場在自身發展過程中給我國風險投資領域帶來的不利影響。在國家法律法規體系有所完善的基礎上,有關部門應該從創業板市場和風險投資領域兩方面入手,對解決二者之間的問題的措施進行完善。
(一)對創業板市場運營機制的完善
從創業板的角度來看,監管體系的缺乏,是引發套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了讓創業板更好地推動風險投資的發展,對自身的監管體系的強化,是促進這一市場規范發展的一種可行措施。從國外的創業板市場發展問題來看,法律法規體系和自律監管機制的共同作用,是保障創業板市場有序發展的重要因素。從我國的實際國慶來看,對證券監管機構在創業板市場發展過程中的監管作用和自律組織和中介機構的自律作用的充分發揮,是創建自律體系的過程中可以采用的有效措施。除此以外,對中介服務質量的強化,也可以讓創業板更好地促進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在世界經濟的全球化進程中,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趨勢,成為了各個國家和地區都需要關注的問題[3]。從我國企業的發展現狀來看,假賬問題不僅僅是在創業板市場中存在的問題,也是在經濟領域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為了讓我國的創業板市場更好地在國際競爭中生產,提升會計服務,已經成為了提升中介服務質量的有效措施。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也是相關人員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從我國相關中介結構的現狀來看,對會計工作和信息披露機制的完善,已經成為了幫助中介機構獲得投資者信任的重要方式。
(二)我國風險投資領域的完善措施
在對創業板與風險投資之間的問題進行優化的過程中,風險投資領域自身的強化作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表現出來。首先,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是對我國風險投資問題進行完善的一種有效措施。風險投資在我國正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法律措施的完善,是保證其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因素。在投資領域,知識產權案件業是存在于風險投資中的一種典型案件。這樣,知識產權問題專門法院的構建,就成為了處理這些案件的一種有效方式。2014年以來,我國已經在北上廣三大一線城市國建了知識產權法院,這一措施制定可以讓法院更好地對知識產權進行處理,在筆者來看,針對我國企業數目眾多的問題,國家也應該在廣大二三線城市或在各個直轄市、省會城市中設立類似的審判機構。以解決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問題。針對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巡回法庭制度,在司法審判領域的發展過程中,各個巡回法庭也需要對一些知識產權案件進行關注。第二,針對風險投資的成本增加問題,鼓勵對新能源產業、網絡相關產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也可以通過吸引投資的方式,降低投資成本。在吸引投資者進行風險投資的過程中,各路投資者所引發的集聚效應,對地區投資氛圍的創建,也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四、結論
創業板的設立,是國家對中小企業才去的扶持政策的一種表現形式。風險投資是促進本國技術創新,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有效方式。在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中,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領域之間存在這一種相互作用的關系。在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在對創業板的監管機制進行完善的基礎上,對知識產權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進行關注,是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有序發展的有效措施。
參考文獻:
[1]汪潔.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相關問題研究[D].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09.
[2]路帥.創業板推出后我國風險投資面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關鍵詞 創業板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機制
一、引言
1998年3月,有“中國風險投資之父”之稱的成思危代表民建向中央提交了《關于借鑒外國經驗,盡快發展風險投資事業的方案》,開啟了在中國設立創業板的征程。2009年10月30日,醞釀了十年之久的創業板終于華麗登場,首發日即以幾乎全部漲停的業績在資本市場上上演。前有納斯達克的繁榮及香港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失敗,中國的創業板到底如何,必然引起各方關注。同時,在資本市場亟待完善的中國,創業板的推出還帶有標志性的意義。私募股權基金及私募股權融資產業作為一種創新的融資方式,通過一個個中小企業高速發展,回報可觀,近年來在中國資本市場受到高度關注。創業板對于完善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起到了至關重要的發展,對PE及中小企業的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以下,我們通過分析PE與創業板來具體闡述。
二、文獻綜述
國內外學者對創業板的研究不僅在于美國等已經推出的市場,還有對中國的預期。Lee.Joy(2001)分析了中國很有可能在深圳設立創業板,并分析了新設立的創業板對深圳乃至廣東經濟的深厚影響,以及對中國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的巨大作用。對于風險投資的研究也不在少數。Tomas Hellmann&Manju Puri(1999)的研究結論表明在投資者類型和產品市場空間之間具有顯著的相互聯系,同時還表明了風險資本對創新型高新技術企業的潛在作用。Gilson和Chelier(2003)從稅收角度出發對不同風險投資退出方式進行比較,得出在可轉換優先股條件下,IPO是效率最優的退出方式。
國內對于創業板及風險投機的研究早已有了,只是缺少案例實證。趙文昌、童牧、何奕(2000)在歐洲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分析認為:順暢的退出機制是風險資本融資投資和退資鏈條中的重要一環。若沒有安全有效的投資出口,高風險所要求的高收益就無法得以實現,風險資本也無法實現收益。何帥領(2002),王立國(2004)等對中國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問題研究比較深入,從理論與實踐兩個層面分析了創業板實際運行的機制,對創業板市場上市條件、程序和規則都作了比較詳細的論述。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2007)指出,盡快推出適應市場需要,符合中國國情的創業板是資本市場所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三、風險資本的來源與運作
風險資本是一種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以公司等組織形式設立,投資于未上市的新興中小型企業(尤其是新興高科技企業)的一種承擔高風險、謀求高回報的資本形態。在我國,風險資本主要以私募股權基金的形式存在。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一般形式有三種,公司型的私募基金,契約式,有限合伙制。所謂私募股權基金(PE),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向特定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待企業成熟后通過上市、并購、管理層收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實現退出。
從制度經濟學角度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一種成功的制度安排,它一方面可以為市場參與者提高收益和降低交易成本,同時又解決了問題。從這種制度的需求來看,對今年中國中小企業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之所以需求增長如此迅速,是因為它的制度上的創新,替代了原有的融資制度難以獲得的潛在收益,提供給其消費者經濟價值。私募股權基金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日益提供了解決渠道方法。從制度的供給角度來看,私募股權基金一方面能籌集社會的閑散資金,滿足人們金融工具多樣化的需求,獲得更高的資本預期收益,提高社會閑散資金配置效率。另一方面,私募股權基金又有相對與單個個體投資者,多樣化的經營又使其風險承受能力增強,能降低交易成本,同時幫助企業提高自身價值,獲得更廣的融資渠道。
目前,私募基金在中國正處于高速發展時期,2006年12月30日,天津濱海新區籌建和試點運作我國首個中資產投資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是真正意義上的PE。而在2009年6月10日在天津召開的“第三屆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與會的我國基金類投資機構達374家,可見一斑。
四、風險投資資本行為分析
根據Pecking Order理論,存在一個可以使公司價值最大化(公司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的價值最大化)的最優資本結構,并且以對不同性質的資本進行排序的方式,給出了決策者應當遵循的行為模式。當要為自己的項目融資時,往往苦于找不著資本支持,發展遇到瓶頸。考慮到股權融資,而股市門檻較高,此時的私募股權基金無疑是雪中送炭。通過對較高整長潛力創業企業注資、風險控制和增殖服務等,將企業推入資本市場后,實現退出。
2009年10月30日,中國的創業板終于開啟,這對以創業板上市為主要退出機制的私募股權基金是重大的好消息。截至2010年3月29日,在創業板上市的61家企業中,引入私募股權基金的達到50家之多。同時,數家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投資兩家或更多的創業板企業。以國信宏盛為例,國信弘盛同樣通過“突擊增資”的方式分別持有金龍機電、陽普醫療、鋼研高納、三川水表700萬股、380萬股、300萬股,成本分別為2.68元、2.8元、4.0元、3.9元。國信弘盛持有的這4家創業板公司賬目價值為3.66億元,而其成本不過4920萬元,浮盈達643.90%。
基金管理者通常以企業成長潛力和效率作為投資選擇原則。投資者用自己的資金作為選票,將社會稀缺生產資源使用權投給社會最需要發展的產業,投給這個行業中最有效率的企業,只要產品有市場、發展有潛力,不管這個企業是小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這樣整個社會的稀缺生產資源的配置效率可以大幅度提高。
風險投資(VC)是對“創業”階段的,具有高成長性的公司進行資金注入,投資這些公司,要比它們后期進入資本市場的私募股權投資,承擔更大的風險,存在極大的波動與不確定性。風險投資者是運用優先權、債券、普通股等投資方式,與企業家將投資項目組成一個共同創立的新公司。通過以類似債務的證券和普通股來為新公司融資,風險投資者可以降低其投資所帶來的財務風險,并在某些司法轄區可以獲得對公司和企業家更為優惠的稅收政策。可轉換優先股通常能夠保證投資者優先于其他股東換回投資本金以及事先約定好的利息。之后,公司的剩余資產將在持有可轉換優先股的風險投資者和其他股東(包括企業家)之間按普通股持有比例進行分配(李靜筠,2008)。
可以優先回報,風險投資者也可以獲得一個或多個公司董事席位,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但也有例外。回天膠業招股說明書顯示,大鵬創投持有回天膠業1255.16萬股,占發行前股份數的25.62%,占發行后股份的19.02%(所占比重遠遠超過其它公司創投投資比重)。不過,按照2004年大鵬創投和回天膠業核心管理層簽署的協議,大鵬創投承諾只作財務投資者,不具有經營控制權。
但在我們中也發現了一些私募股權投資公司,他們并不是投資于成長性的企業,而是從事Pre-IPO后期的直投項目,類似于臨門一腳,而這些在創業板市場,按照風險投資劃分,主要都是PE,而非真正意義上的VC。如國信弘盛于2009年6月,以780萬元對三川水表增資200萬股,占發行前總股本的5.13%,增資價為3.90元/股(又比如神舟泰岳和特銳德的風投股東都是類似這種上市前的股份改制中介入的)。由于從事后期的直投項目風險大大降低,因而這些私募股權投資公司的成本大大增加。
五、風險投資對創業板發展影響
登陸創業板的61家企業中,50家背后有創投的身影,比例占到了81.96%,可見私募股權對我國創業板以及上市企業的意義重大。我國的高新技術行業,在完成資本的初始的原始積累階段,它們并不乏高新技術,不乏在企業管理,行業運作,供應鏈管理等放面的卓越能力與經驗。但由于權益性資本缺乏,難以找到合適的資產進行商業銀行抵押貸款,缺乏資本的支持,難以持續發展。而這正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私募股權融資可以提供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統計下共20家)服務業等行業,在上市前快速擴張所需要的資金,保持企業在上市前的高速發展,獲得更高的銷售收入和利潤,根據《福布斯》雜志的統計,在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公司中,20家有風險投資公司參與,它們在這些公司上市前一共投入了6.89億元的資金,贏得了平均5.76倍的回報,資金相當可觀。
2.中國的中小企業在公司治理結構、財務制度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有些甚至不能滿足IPO的種種限制和要求,而私募股權基金在這些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通過重組等手段,幫助企業在財務、管理、決策方面等實現規范化,許多私募股權公司冠以投資管理公司(如上海力鼎投資管理公司等),也是在強調這一職能。
3.引入創投,一方面既可優化股本結構,同時可吸納企業治理經驗和管理模式,增加了上市成功率。聲譽良好的私募股權基金,尤其是企業如果能吸引到國際知名私募股權基金,無疑將為企業的投資者帶來正面影響,提高企業的信譽。
六、結論
風險資本退出在風險投資中的中心地位使得致力于提高退出的效率成為必然,退出的效率體現在較小的退出成本和較高的資本收益,而不同的退出方式對產權制度的影響也是不同的,通過股票市場可將原風險資本持有的大宗股權方便快捷地出售給公眾股東,再加上增發的新股,使大量新加盟的投資者進入公司所有權結構中。一是企業家作為創業者往往擁有較大份額的股權。二是企業家作為管理者,即使股權份額較小,由于沒有控股股東的存在,他也會成為企業的實際控制者。另一方面,在風險企業進入股票市場以后,企業也引入了新的治理機制。蓬勃發展的NASDAQ市場對于推動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所起的功不可沒的作用已是眾人皆知,而創業板的推出無疑也將成為未來推動我國年輕的風險投資業發展的強大孵化器創業板最終將起到進一步優化風險投資產權制度和推動國內風險投資實現良性循環的巨大作用。
參考文獻:
[1]左松林.風險投資項目內容研究.2007.6.
[2]汪潔.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相關問題研究.2009.3.
[3]王磊.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融資研究--基于中美比較的視角.2009.6.
關鍵詞:創業板市場;風險投資;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1
前言
風險投資機制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傳入我國的一種特殊的投資機制。在這一機制在我國的發展過程中,資金來源單一和資本市場不完善的問題,已經成為了影響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對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的瓶頸問題進行處理的過程中,創業板的構建,成為了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渠道的有效措施。這就說明創業板的發展,對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有著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從創業板市場的發展現狀來看,這一市場還存在著發展相對不完善的問題。因此我們需要對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問題之間的相關問題進行探究
一、創業板市場給我國風險投資帶來的新問題
風險投資的投資者、風險投資的接收方和從事這一業務的相關機構,是風險投資體系中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過程中,創業板對上述三種因素的影響,使我們在對二者之間的相關問題進行探究的過程中所不能忽視的一個問題,因此在對兩者之間的關系問題進行探究的過程中,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創業板給風險投資帶來的新問題。在創業板的發展過程中,套現問題成為了創業板市場存在的一大主要問題,這一問題的存在,讓風險投資成為了一些別有用心者進行投資套現的重要媒介[1]。第二,創業板帶來的投資成本增加給投資風險帶來的影響,也是創業板市場給我國風險投資領域帶來的一種新問題。
二、問題的產生原因
在對上述問題的產生原因進行探究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法律環境和風險投資公司組織形式不完善的問題,是引發上述問題的兩個主要原因。其中,法律法規相對不完善的問題已經得到了一定的解決。國家對《公司法》《合伙企I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就可以被看做是一種為風險投資提供法律保障的措施,在最新修改的《合伙企業法》中,有限合伙問題的出現,就對風險投資非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從風險投資企業的自身狀況來看,公司制的弊端是影響我國風險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公司法》的修改,讓采用公司制的企業在未來的避免了陷入重復納稅的困境之中,這就對風險投資企業的未來發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2]。這樣,在風險投資體制的發展過程中,這兩種不利因素已經得到了較為充分的改善。鞏固這一成果,是國家在投資體系發展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問題。
三、問題的解決措施
在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探究的過程中,針對創業板市場在自身發展過程中給我國風險投資領域帶來的不利影響。在國家法律法規體系有所完善的基礎上,有關部門應該從創業板市場和風險投資領域兩方面入手,對解決二者之間的問題的措施進行完善。
(一)對創業板市場運營機制的完善
從創業板的角度來看,監管體系的缺乏,是引發套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了讓創業板更好地推動風險投資的發展,對自身的監管體系的強化,是促進這一市場規范發展的一種可行措施。從國外的創業板市場發展問題來看,法律法規體系和自律監管機制的共同作用,是保障創業板市場有序發展的重要因素。從我國的實際國慶來看,對證券監管機構在創業板市場發展過程中的監管作用和自律組織和中介機構的自律作用的充分發揮,是創建自律體系的過程中可以采用的有效措施。除此以外,對中介服務質量的強化,也可以讓創業板更好地促進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在世界經濟的全球化進程中,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趨勢,成為了各個國家和地區都需要關注的問題[3]。從我國企業的發展現狀來看,假賬問題不僅僅是在創業板市場中存在的問題,也是在經濟領域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為了讓我國的創業板市場更好地在國際競爭中生產,提升會計服務,已經成為了提升中介服務質量的有效措施。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也是相關人員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從我國相關中介結構的現狀來看,對會計工作和信息披露機制的完善,已經成為了幫助中介機構獲得投資者信任的重要方式。
(二)我國風險投資領域的完善措施
在對創業板與風險投資之間的問題進行優化的過程中,風險投資領域自身的強化作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表現出來。首先,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是對我國風險投資問題進行完善的一種有效措施。風險投資在我國正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法律措施的完善,是保證其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因素。在投資領域,知識產權案件業是存在于風險投資中的一種典型案件。這樣,知識產權問題專門法院的構建,就成為了處理這些案件的一種有效方式。2014年以來,我國已經在北上廣三大一線城市國建了知識產權法院,這一措施制定可以讓法院更好地對知識產權進行處理,在筆者來看,針對我國企業數目眾多的問題,國家也應該在廣大二三線城市或在各個直轄市、省會城市中設立類似的審判機構。以解決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問題。針對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巡回法庭制度,在司法審判領域的發展過程中,各個巡回法庭也需要對一些知識產權案件進行關注。第二,針對風險投資的成本增加問題,鼓勵對新能源產業、網絡相關產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也可以通過吸引投資的方式,降低投資成本。在吸引投資者進行風險投資的過程中,各路投資者所引發的集聚效應,對地區投資氛圍的創建,也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四、結論
創業板的設立,是國家對中小企業才去的扶持政策的一種表現形式。風險投資是促進本國技術創新,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有效方式。在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中,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領域之間存在這一種相互作用的關系。在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在對創業板的監管機制進行完善的基礎上,對知識產權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進行關注,是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有序發展的有效措施。
參考文獻:
[1]汪潔.創業板市場與我國風險投資相關問題研究[D].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09.
巨大的估值溢價空間將推動分拆上市
在市場普遍將上述消息理解為創業板可能大規模擴容出現利空之際,規則的出臺也帶來了主板市場巨大的投資機會。許多主板上市公司控股一家甚至多家具有良好成長性、并與母公司主營業務相差較大的子公司。這些子公司完全可以成為未來創業板的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三月底,創業板平均市盈率已經超過80倍,部分個股超過一百倍,而同期A股平均市盈率僅略微超過30倍,若扣除中小板股票則該數值會更低,創業板相對于主板市場存在顯著的溢價。考慮到如此明顯的溢價水平,如果主板上市公司將旗下具有高成長性的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則其擁有的股權價值將獲得數倍的提升,由此也增加了母公司自身的市值。我們相信這樣巨大的套利空間更將推動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分拆其控股的子公司去創業板上市。
傳統上,“創投概念”的投資機會存在于部分控股或參股創司上市公司。如果創司投資的企業成功上市,作為創司股東的上市公司毫無疑問將獲得巨大的回報。但是這次新規的推出為我們尋找另一類“創投概念”的上市公司提供了機會。如果主板上市公司擁有可以獨立在創業板上市的子公司,這些公司將直接獲得資產的增值。
新規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效率
目前,許多高新科技公司業務不清上市,以綜藝股份為例,其主營業務遍布芯片、新能源、新材料技術等多個熱門行業,其營業占比也無太大區別。但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上看,如果主營業務不清,則可能拖累公司的整體業績。創業板大門的進一步打開,有助于加快高新科技公司梳理資產并向控股公司轉變的進度,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的效率。
案例研究:東北高速拆分上市
2010年2月10日,在獲得了證監會的核準后,原ST東北高分立為龍江交通和吉林高速,而每股ST東北高可以分別轉換為1股龍江交通股份和1股吉林高速,于是3月19日,中國證券史上首個分離上市個案誕生,隨即成為市場追捧的熱點,3月23日、24日,龍江交通和吉林高速雙雙封住漲停,3月25日復牌后,兩家公司也立即沖向漲停板。(見圖1)
拆分后原公司大股東獨大和利益糾葛問題得到解決。1998年,龍高集團以哈大高速公路的經營性凈資產及其擁有的黑龍江省哈松公路大橋公司的權益、吉高集團以長平高速公路經營性凈資產、華建交通以其在上述兩路一橋中的投資作為出資,共同發起設立了東北高速公司。
為了達到上市的硬性標準(上市公司需要連續三年贏利,且上市資產的凈收益率平均不得低于8%),在出資幾方的共同協商下,東北高速將“兩路一橋”資產的一部分,合計9億元變為負債,凈資產瞬間達到14億元。而上述9億的負債則被分為兩部分:4.45億元和4.55億元,分別歸屬吉林方面和黑龍江方面,名義上是上市公司欠兩大股東的,但大股東明示可以給上市公司免費使用,不用償還,利息也暫不計算。(見圖2)
這個操作埋下了公司股東之間的裂痕。由于東北高速的股東會由三名國企背景的大股東組成,因而在公司治理的表面下運行的是行政指派的邏輯。而且由于在東北高速,董事、經理等高管層從來都是各家的行政管理者直接指派,這種所有高管都由各個股東直接委派的方式已經架空了股東會。
股東實力的不平衡造成了公司經營情況惡化。在東北高速公路股份2006年度股東大會上,三個股東一致否決公司《2006年度報告及其摘要》、《200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0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共三項議案的形式,分別表達了對其他兩方的不滿。而東北高速的股票從2007年7月3日起變成了“ST東北高”。
我們認為:此次拆分上市之后,股東間的利益糾葛得到了解決,股東的權責得到了明確,其權利也得到了保障,為公司的未來發展也提供了良好基礎,所以資本市場給予了積極響應。
受益分拆上市的個股
我們認為如下公司可能會從創業板上市公司新規中獲益。當然,這一主題將有繼續深度挖掘的機會,還可能會有其他的主板上市公司從本次新規中獲益。
同方股份投資要點
數字電視業務將受益于三網融合。公司參股的百事通擁有國內近80%的IPTV用戶,同時公司擁有完整的數字電視產業鏈,在數字電視傳輸/接收系統、多媒體數字終端設備、數字內容服務領域均有布局。數字電務將大大受益與三網融合。
布局物聯網產業鏈,與中移動合作建立M2M中心。公司擁有完整RFID產業鏈,在RFID標簽封裝、二代身份證、SIM卡和EMV芯片領域處于國內領先地位。M2M指非IT機器通過網絡與各種IT系統的通信,可以認為是物聯網的第一步,受到中移動大力推行。公司與重慶移動合作成立M2M運營中心,業務前景廣闊。
孵化器模式步入收獲期,背靠清華大學技術優勢明顯。公司一直堅持“技術+資本”的科技成果產業化模式,以資本為紐帶,以技術注入為手段、以科技成果產業化為目標,不斷培育新興業務,促進公司快速發展。創業板的開板為同方股份退出部分成熟企業帶來條件。公司本身即為“高科技+孵化器”類型企業,旗下控股子公司眾多,并且多位高科技產業公司,具有分拆在創業板上市的可能性。
可能在創業板上市的子公司
同方威視(76%):射線裝置及核儀器儀表設備的生產、設備安裝服務;同方微電子(86%):半導體集成電路芯片及相關產品;同方知網(100%):網絡知識存儲與信息檢索;同方工業(100%):目前主要投資了全資子公司江西無線電廠和九江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其中,江西無線電廠主要從事軍用民用通訊設備、電子產品的制造;江新造船公司主要從事軍民用船舶的制造;北京同方凌訊科技(93.1%):數字電視系統建設與運營;山東同方魯穎電子(83.07%):中高壓瓷介電容器、片式化電子元器件;同方銳安科技有限公司(100%):RFID研發;同方炭素科技有限公司(94%)活性炭產品以及相關機械設備裝置的研發、生產、銷售清芯光電有限公司(55%):高亮度發光二級管外延片、芯片及其系列產品的開發、生產;同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100%):高亮度發光二極管外延芯片的開發、生產和銷售。
綜藝股份投資要點
綜藝投資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產權的高科技企業,其在國內均屬于行業標準的制定者或是屬于未來新興產業發展方向,主要包括:(1)高溫超導濾波器,大規模用于3G和軍用領域,并獲得軍方和聯通的高度認可;(2)中國唯一具有自主產權的CPU―龍芯;(3)電子密碼支付器芯片;(5)非晶/微晶薄膜太陽能電池。
可能在創業板上市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的綜藝光伏是公司未來重點發展的新建企業,目前主要生產非晶/微晶薄膜太陽能電池。
由綜藝股份與清華大學共同創辦的綜藝超導公司,是繼美國之后世界上唯一能夠進行高溫超導濾波技術研究、開發并產業化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公司控股我國最大的軟件連鎖企業連邦軟件和我國最優秀的PE公司。連邦軟件擁有200家結盟店。
公司控股的江蘇省高科技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是我國最優秀的PE公司,先后投資了康緣藥業(600557)、華星化工(002018)、聯環藥業(600513)、南大蘇富特(08045.HK)等一批優質企業,獲得了巨大的股權增值。
海虹控股投資要點
醫藥電子商務謀求轉型,電子交易業務持續推進。2009年受國家醫改及配套政策調整的影響,公司醫藥電子商務業務處于調整期,各地均未開展新的藥品招標采購項目,該業務正在尋求轉型及新的立足點。以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合一為代表的公司電子交易業務持續推進,預計軍隊統籌集中采購項目年度金額將達25億元,同時藥品網上結算金額也呈高速遞增趨勢,業務量的快速增長帶動公司電子交易業務收入大幅增長,隨著醫藥產品銷售過程中電子交易模式的進一步普及,預計未來幾年該業務仍將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參股50%的北京聯眾電腦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聯眾世界)預計將為公司貢獻大量投資收益。
與北美最大的綜合性醫藥福利管理公司美國ESI集團將與公司在醫藥電子商務領域展開合作。
可能在創業板上市的子公司
海虹參股了北京聯眾電腦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海虹控股持有北京聯眾母公司OurgameAssetsLimited公司35.28%股權。根據海虹控股公告的信息,聯眾電腦總公司OAL公司2007年盈利為1296萬,2008年盈利1384萬,2009年上半年盈利為739萬。